㈠ 上海市浦東新區金融服務局的主要職責
(一)
(二)研究分析國家金融政策和國內外金融形勢,監測評估新區金融運行情況,提出改善金融環境、加強政府服務、促進金融發展的意見建議,會同新區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金融業發展的要求和特點,會同新區有關部門,編制金融功能布局規劃,完善新區金融業空間布局,加強對金融集聚區建設的服務和指導;配合新區有關部門參與制訂與金融業發展相配套的商業設施布局規劃,對商業配套建設提出指導意見。
(四)完善對金融機構、金融人才的服務體系,研究提出引進和服務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議,制定相關工作措施,並會同新區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加強對人才的公共服務;為各類金融機構發展提供全面優質的服務平台和服務措施;會同新區有關部門制訂促進會計審計、法律服務、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投資咨詢、精算公估、金融咨詢、教育培訓等與金融業密切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發展的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配合新區有關部門發布金融人才需求信息。
(五)推進新區多層次的金融市場體系建設,配合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和市有關部門,積極聯系金融要素市場機構,支持金融市場開展產品和工具創新;支持和鼓勵為金融市場提供登記、託管、結算、清算和支付服務的各類組織發展;促進金融機構體系建設,鼓勵和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總部和大型金融機構營運中心集聚,制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支持新區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創新。
(六)推動金融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制訂推動金融與新區其他產業聯動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金融機構拓寬服務領域,開發金融產品,加大對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利用金融資源支持新區重點項目融資,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培育和發展新區金融機構,加強對區屬金融機構的指導管理,協調地方金融資源優化配置。
(七)負責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類新興金融行業的日常監督和管理,負責新區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許可的初審,做好新區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會同新區有關部門研究制訂股權投資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新區有關部門制訂促進融資租賃、航運金融、信用擔保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八)會同新區相關部門,編制企業上市工作計劃,推進符合條件的各類企業上市,協調解決新區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融資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配合監管機構和有關部門,推動新區上市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資產質量。
(九)配合金融監管部門和市有關部門,促進長三角區域的金融合作和協調發展;推動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城市和國內外各類金融組織的交流、合作,加強浦東金融核心功能區建設的宣傳、推介;支持和鼓勵舉辦各類金融文化活動,營造金融文化氛圍,推動浦東社區金融文化的普及和深入。
(十)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相關工作。
(十一)承辦新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㈡ 信託登記的全國性信託登記平台
上海市浦東新區金融服務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董勤發10月26日表示 ,全國性信託登記服務機構有望年內獲批。
根據上海市政府與銀監會的溝通情況,上海市金融辦建議由上海國際集團和浦東新區共同出資,在上海信託登記中心的基礎上,由上海市政府向銀監會提出申請,在浦東設立全國性信託登記服務機構,組建的初步方案已經形成。但目前還不清楚上海國際集團和浦東新區的出資比例。
2006年6月,上海浦東新區成立了國內首家信託登記中心——上海信託登記中心,但一直只是地區性平台。信託登記中心主要負責辦理信託各項登記手續、信託登記事項的公告、依法提供外部人員查閱、信託登記事項的注銷等事務。
分析人士表示,經過多年發展,信託業亟須從法律和制度上「正本清源」。實現信託產品登記、發行、轉讓、買賣的統一平台的推出,則是向這個目標邁出的第一步。
董勤發昨日還透露,目前,滬版OTC市場——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交易系統的開發與相關協議規則的制定已經基本就緒。16家資質較好的企業作為首批掛牌企業的遴選工作已經接近尾聲,接下來要配合上海市金融辦,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抓緊調整股權結構。
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去年7月揭牌成立,今年6月完成場地裝修。中心定位於證監會統一監管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組成部分,目標是發展成為面向長三角地區利得財富的OTC市場。該中心注冊資本8000萬元,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上海國際集團、信託網分別以50%、30%、20%的比例出資持股。
㈢ 浦東新區金融服務局是什麼
貫徹執行中央和上海市有關金融工作以及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根據市關於浦東的戰略定位、發展目標和工作任務以及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擬訂推進新區國際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區建設規劃、新區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㈣ 浦東新區金融服務局的聯席會議辦公室
推動新區上市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資產質量;編制專新區企業上市工作計劃屬,推進企業上市;支持和鼓勵新區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並購重組;負責區內企業資本市場融資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主任:施海寧(兼)
常務副主任:董勤發(兼,主持日常工作)
常務副主任:陳滸(兼,負責主任交辦的專項工作)
副主任: 沈乃恩(兼)、張曉燕(兼)、門慶兵(兼)、余佩珍(兼)
專職副主任:楊阿侖
㈤ 上海市浦東新區金融服務局的介紹
貫徹執行中央和上海市有關金融工作以及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根據市關於浦東的戰略定位、發展目標和工作任務以及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擬訂推進新區國際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區建設規劃、新區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㈥ 浦東新區金融服務局的內設處室
(一)辦公室
協調局內各業務部門的相互配合,督促檢查局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負責重要文件發布工作;負責機關內部會議組織、文電處理、電子政務、檔案、機要、保密等行政工作;負責財務和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外事工作;負責組織建設,做好乾部的培養、選拔、任免、監督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培訓、獎懲、福利及機構編制的管理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指導局工會、共青團、婦女等群眾組織開展工作;負責國內金融區域合作和交流;負責對外聯絡、接待工作。
副主任:張曉燕 (主持工作)
(二)機構發展服務處
對口聯系金融監管部門及其駐滬機構;負責傳統監管類金融機構的引進和日常聯系,了解傳統監管類金融服務行業的發展情況,研究制定完善相關的政策;負責傳統監管類金融行業的綜合統計和分析;推動傳統監管類金融機構的創新和發展;負責傳統監管類金融行業的風險監測、防範和化解。
副處長:門慶兵 (主持工作)
特聘副處長(聘任制公務員):王健軍
(三)金融規建協調處
負責服務各類金融市場和配套機構;負責金融專業配套服務企業的引進和日常聯系,優化金融專業配套服務業的結構和機構組成;研究金融專業配套服務業與金融業互相促進的各類政策舉措;支持本土的專業配套服務機構提升服務能力。
處長:安龍全
處長助理:原銓
(四)經濟社會發展服務處
研究金融業服務地方經濟社會事務,制定推動金融業與新區產業和社會發展相結合的措施;利用金融資源支持新區重點產業發展融資,加大對科技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制定並落實「銀政合作」方案,通過「徵信平台」和「金融服務窗口」為金融機構和中小微企業提供聯系的橋梁;促進金融機構支持「三農」;推動金融機構參與新區的民生事業,促進社會發展。
處長:沈乃恩
副處長:黃健萍
副處長:隋丹
(五)金融創新服務處
負責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負責浦東金融核心功能區建設的推進和協調工作;組織研究浦東金融業發展和國際金融的重大問題;研究分析國內外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新區金融運行情況,提出政策建議;推進新區金融法制環境的建設;負責金融創新項目的前期研究,推動金融改革創新和對外開放;負責籌備社區金融文化活動,增強浦東金融文化氛圍;負責籌備各類金融學術專題活動,增強浦東金融學術研究氛圍。
負責人:張涌(兼)
㈦ 上海浦東所有信託公司
上海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證券部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818號眾城大廈內1層
上海建設銀行江蘇省信託投資容公司上海證券業務部
地址:上海市浦東嶗山東路320號
安徽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上海證券業務部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大道651弄16號
㈧ 浦東新區金融服務局的介紹
研究分析國家金融政策和國內外金融形勢,監測評估新區金融運行情況,提出改善金融環境、加強政府服務、促進金融發展的意見建議,會同新區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㈨ 上海陸家嘴入駐企業的優惠政策
浦東新區關於加快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區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了18項任務和措施。為抓好任務和措施的落實,明確責任部門、工作內容、時間節點和工作小組,現作出以下工作部署和任務分工:
1、完成陸家嘴金融城規劃布局方案。此項工作由發改委牽頭,金融辦、陸家嘴功能區、陸家嘴集團配合。按照尊重歷史樓宇配置、尊重現實功能需求的原則,完善陸家嘴金融城規劃方案:在發揮小陸家嘴地區(1.7平方公里)的核心功能的基礎上,加快上海船廠地區(0.7平方公里)、嶗山地區(0.7平方公里)和新上海商業城—竹園商貿區(1.2平方公里)的規劃編制與完善,拓展陸家嘴金融城發展空間。7月,就金融城規劃備選方案徵求市規土局和市金融辦等部門的意見;8月,根據市有關部門意見,對規劃備選方案作進一步完善;9月,將完善後的規劃備選方案提交新區規委會審議,確定最終規劃方案,報市有關部門批准。(工作小組:衛明、陳滸、王德宏、徐而進)
2、完善張江金融信息後台基地規劃方案。此項工作由發改委牽頭,張江集團、張江功能區、金融辦配合。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完善張江銀行卡產業園三期0.5平方公里的規劃,在曹路等地區研究銀行卡產業園後續發展規劃,為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的發展預留空間。7月,完成三期0.5平方公里規劃,形成詳細的報告,徵求各有關部門意見;8月,根據各部門意見修改完善方案;9月,方案上區規委會審議通過;年內,研究在曹路等地區規劃銀行卡產業園後續發展空間。(工作小組:衛明、金明華、過志英)
3、完善陸家嘴金融城及其延伸區域配套環境。此項工作由經委牽頭,發改委、建交委、金融辦、陸家嘴功能區、陸家嘴集團、陸家嘴街道配合。編制適合金融從業人員需求特點的商業配套方案,對存量商業設施,進行改造和完善,對新增商業設施,堅持規劃和配套同步,持續改善陸家嘴重點樓宇的商業配套,增加必備的商業業態。7月,編制上海船廠和嶗山地塊商業配套方案,研究世紀大道沿線商業配套方案和黃浦江東岸景觀設計方案;8月,將上海船廠、嶗山地塊、世紀大道沿線、黃浦江東岸沿線等地區的商業配套方案提交區府常務會議審議。年內,推進國金中心招商工作,對以高雅文化休閑娛樂為主的公益項目,給予財政扶持。(工作小組:陳中茂、衛明、王國棟、陳滸、王德宏、徐而進、吳安橋)
4、優化張江金融後台基地商業配套環境。此項工作由經委牽頭,發改委、建交委、金融辦、張江功能區、張江集團配合。加快張江銀行卡產業園的商業、交通和生活配套環境建設,建立公共交通短駁系統,完善多層次商業配套體系。7月,研究張江交通短駁系統方案,研究出台補貼政策,形成方案上報區府常務會議;8月,編制在銀行卡產業園的二期和三期中分別形成約15萬和10萬的生活性配套設施的方案,完成地塊清理工作。(工作小組:陳中茂、衛明、王國棟、過志英、金明華)
5、制定出台新區促進商業配套機構集聚和發展的政策。此項工作由經委牽頭,財政局、金融辦配合。制定出台促進商業配套機構集聚和發展的政策,加快引進急需的商業業態。7月,在分析調研現有商業配套機構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急需引進的目標商業配套機構;8月,在調研新區現有商業配套機構的基礎上,完成「促進商業配套機構集聚和發展的財政扶持政策」的起草工作,徵求各部門意見後,10月底前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工作小組:陳中茂、徐欣、過志英)
6、創新陸家嘴金融城動拆遷機制,爭取市有關部門下放陸家嘴金融城動拆遷審批許可權。此項工作由建交委牽頭,發改委、陸家嘴集團配合。研究制定動拆遷政策,按照分批分期、滾動開發的原則,推進金融城擴容拆遷工作,爭取市房管部門的支持。9月,在調研基礎上,設計陸家嘴金融城成套公房動拆遷政策;10月,就金融城成套公房動拆遷政策向市有關部門徵求意見;年底,制定出台動拆遷政策實施辦法。(工作小組:陶建設、吳強、徐而進)
7、加快重點地塊動拆遷工作,推動進入土地轉讓程序。此項工作由陸家嘴集團牽頭,發改委、建交委、陸家嘴功能區配合。加快sn1地塊、浦東大道141號地塊等重點地塊動拆遷,推動進入土地轉讓程序。年內,完成sn1地塊的動拆遷工作,基本完成浦東大道141號地塊動遷,進入土地儲備;完成盛大金磐地塊的回購和規劃變更程序。(工作小組:楊小明、盧梅艷、陶建設、顧曉鳴)
8、加快金融城重點項目開工建設。此項工作由陸家嘴集團牽頭,發改委、建交委、陸家嘴功能區配合。做好服務,提高效率,加快推進重大交通設施和重點金融項目,確保待建工程盡快開工、在建工程按既定時間節點順利推進。年內,加快小陸家嘴二層步行連廊建設、花園石橋路地下空間開發和北濱江改造;確保上海中心、國金中心等重點項目建設按既定時間節點推進;確保與上海金融交易廣場(巴士地塊)、新華08(cfc大廈)等重點金融項目按既定時間節點開工建設。(工作小組:楊小明、衛明、顧曉鳴、陶建設)
9、積極推動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s)在浦東率先試點。此項工作由金融辦負責方案,國資委負責資產,金橋集團、張江集團、外高橋集團、陸家嘴集團配合。加強對參與試點的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的統籌協調,進一步梳理和遴選合適物業資產池,做好方案的細化完善工作,盡快上報國家金融監管部門。7月,和中介機構簽訂合作協議,中介機構開展現場工作,針對監管部門的要求准備公募方案和信託方案兩種方案;8月,試點方案報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在月底前將方案報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國家有關管理辦法出台後,率先在浦東發行reits產品。(工作小組:施海寧、賈繼鋒、過志英、蔡嶸、陳恩華、林賢培、章關明、郭林)
10、配合設立非上市公眾公司股份轉讓市場。此項工作由張江集團牽頭,金融辦配合。配合市金融辦等有關部門,爭取在張江功能區建立非上市公眾公司股份轉讓市場。6月,做好otc市場擬用辦公場所的場地清空;8月,做好裝修設計、招標等各項准備工作;10月,完成對長三角代表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調研,了解企業對otc市場掛牌的需求;年內,積極關注市金融辦的各項工作進展的動態,配合做好otc市場的籌備工作。(工作小組:劉小龍、過志英)
11、爭取建立全國性信託登記服務體系。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上海信託登記中心配合。爭取銀監會的支持和指導,配合做好國家信託登記立法工作,加快啟動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與上海信託登記中心的進一步合作,爭取合資公司盡快落地。8月,與主管部門溝通,了解《信託登記管理辦法》的提交情況和審議程序,促進該辦法早日進入國務院會議審議議程;年內,爭取中債登和浦東共同成立合資的全國性信託登記公司,雙方成立籌備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擬訂《籌備工作方案》;做好全國性信託登記機構辦公場地裝修工作和二期信息系統建設,爭取全國性信託登記機構在浦東落地。(工作小組:過志英、夏鋒)
12、推動消費金融公司在浦東率先試點。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經委配合。深化與商業銀行、商業機構的合作,爭取銀監會的支持和指導,推動消費金融公司在浦東率先試點,切實擴大浦東消費需求。7月,在選定主要合作金融機構的基礎上,選擇商業企業,組建專門的籌備小組,研究相關的配套扶持政策;8月,配套扶持政策報區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推出消費金融試點業務,研究成立合資公司的具體方案;9月,總結試點經驗,修改完善試點方案,全面做好成立消費金融公司的准備;年內,密切關注銀監會政策動態,政策出台的同時上報浦東消費金融公司試點方案,爭取在全國率先成立消費金融公司。(工作小組:過志英、陳中茂)
13、參與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試點。此項工作由經委牽頭,金融辦、陸家嘴功能區、外高橋功能區、金橋功能區、張江功能區配合。配合金融監管部門和市金融辦等有關部門,積極爭取浦東更多的企業和銀行參與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試點。8月,召集新區貿易企業、業務總部或采購中心,邀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市金融辦等相關負責人進行政策宣講;9月,召開專題會議,了解新區商業銀行對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的需求和准備工作開展情況;10月,將商業銀行和企業的需求反饋給監管部門,爭取更多的銀行和企業參與試點。(工作小組:徐葉青、陳滸、顧曉鳴、簡大年、顧軍、趙金龍)
14、推動重要金融機構在浦東落戶。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陸家嘴功能區、張江功能區、陸家嘴集團、張江集團配合。深刻把握我國金融業綜合經營趨勢,結合sn1、浦東大道141號等重點地塊動拆遷及盛大金磐二期地塊回購,推進重要金融機構在浦東落戶。8月,與知名證券公司簽訂落戶協議,年內爭取大樓奠基;年內,新區與重點金融機構簽署協議,力爭一批重點金融機構在浦東陸續落地,地塊完成動拆遷的,力爭大樓建設盡快開工,地塊未完成動拆遷的,力爭達成用地或建樓意向。(工作小組:施海寧、王德宏、趙金龍、徐而進、殷宏)
15、鼓勵發展船舶融資。此項工作由經委牽頭,金融辦、外高橋功能區、洋山保稅港區配合。鼓勵浦東融資租賃企業開拓業務領域,加快發展船舶融資業務;與大型船舶製造企業的合作,研究設立專業的船舶融資租賃公司。年內,與知名融資租賃企業合作,鼓勵開展在建船舶抵押融資、資產證券化、單船公司項目融資等新型船舶融資業務;在鼓勵現有金融租賃企業和融資租賃企業發展壯大的基礎上,啟動與中國船舶等大型船舶製造企業的合作,簽訂《合作框架協議》,研究提出在浦東設立專業融資租賃公司的試點方案,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時機成熟時,將試點方案上報監管部門。(工作小組:陳中茂、陳滸、簡大年、薛翔)
16、支持發展航運保險。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經委、陸家嘴功能區、外高橋功能區、洋山保稅港區配合。8月,在保監會指導下,新區政府與平安保險、太保集團等知名保險公司合作,鼓勵開發試航保險、船價保險、運費保險和船隊保險等多種航運保險產品;年內,研究在外高橋保稅區或洋山保稅港區試行設立航運保險再保險市場方案,借鑒國際成熟再保險機構管理機制,吸引國內外保險機構入駐;在總結開展航運保險業務經驗的基礎上,與大型航運企業簽訂《合作框架協議》,研究提出在浦東設立專業航運保險公司或航運再保險公司的試點方案,提交區府常務會議審議;時機成熟時,將試點方案上報監管部門。(工作小組:陳滸、徐葉青、顧曉鳴、簡大年、吳蓉)
17、建立浦東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公司。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財政局、經委、科委配合。促進金融支持科技企業發展,加快設立信用再擔保機構,發展擔保市場,深化中小企業信用增級服務工作。9月,全面分析新區擔保資源,提出組建浦東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公司的方案,徵求各有關部門意見後,進一步修改完善;10月,方案報區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11月,信用再擔保公司正式開業。(工作小組:施海寧、徐欣、徐葉青、李勇軍)
18、探索投貸聯動機制。此項工作由科委牽頭,金融辦、張江集團配合。促進金融與科技聯動,支持銀行創新信貸審核和業績考核機制,探索知識產權質押、倉單質押等各種新型融資模式,推進投貸聯動機制在浦東先行先試。8月,在備案基礎上,建立股權投資企業與商業銀行的信息共享平台,新區和上海銀監局合作,研究支持銀行向張江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的配套政策,報銀監會批准後予以發布;9月,在上海銀監局指導下,選擇一家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給予配套政策,創新信貸審核機制和業績考核機制,試點設立科技支行;10月,簽訂科技支行和浦東科技金融服務公司合作備忘錄。(工作小組:李勇軍、過志英、林賢培)
19、促進銀行綜合授信轉化為實際貸款。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經委、科委、台辦、張江集團、外高橋集團、浦發集團配合。建立政府、企業和銀行間的信息交流平台,加強對綜合授信貸款額的統計分析和適時監控,確保綜合授信按既定時間節點轉化為實際貸款。年內,制定貸款發放時間節點表,每月對實際貸款數進行統計分析,對未按時間節點完成的責任部門和集團公司進行督辦;建立企業與銀行信息交流平台,確保重大項目、重點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授信按既定時間節點和額度轉化為貸款;結合南匯並入浦東實際,對放款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根據需求情況決定是否舉行追加授信簽約。(工作小組:過志英、李宇宏、蔡龍海、程渡江、林賢培、陳曉青、呂軍)
20、促進金融支持國資國企改革。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國資委,陸家嘴集團配合。以陸家嘴金融發展公司為載體,理順管理體制,制定長期發展戰略,促進公司做大做強,使公司成為浦東推動國資國企改革的重要抓手。9月,按照市場化、國際化的原則,選定專業的管理團隊,提升陸家嘴金融發展公司的業務能力和水平,按照完善國資布局、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要求,制定陸家嘴金融發展公司的發展戰略;10月,結合浦東機構改革,借鑒上海市金融國資管理經驗,明確陸家嘴金融發展公司的管理體制;年底,根據陸家嘴金融發展公司的戰略定位,進一步整合現有國資金融資源,增強陸家嘴金融發展公司的長期發展能力。(工作小組:施海寧、陸方舟、楊小明)
21、促進中國銀行業研修學院落戶張江。此項工作由張江集團牽頭,金融辦配合。加強與中國銀監會的溝通,促進中國銀行業研修學院項目落戶張江銀行卡產業園。8月,幫助學院通過在建項目轉讓方式取得張江金融信息服務產業基地的地塊,完成立項工作,並在用地面積、支持立項和基礎設施配套等方面給予幫助;年內,配合推進學院的籌備建設工作,爭取學院盡快開業。(工作小組:殷宏、金明華、過志英)
22、加快浦東國際金融研究交流中心項目落地。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編辦、社發局配合。積極推進與美國西門集團等國際機構的戰略合作,促進浦東國際金融研究交流中心項目盡快落地。9月,新區政府作為主發起人,與美國西門公司合作,發起成立浦東國際金融研究交流中心,同時組建中心理事會;11月,選聘中心主任及研究部主任,落實中心辦公場地、內部裝修及設施配備;明年2月,培訓正式開業。(工作小組:陳滸、金莎、張錦華)
23、推進金融社區文化建設。此項工作由陸家嘴街道牽頭,陸家嘴功能區,金融辦、社發局配合。兼顧百姓認同感,大力營造社區金融文化氛圍,推進金融講座進社區等活動,在陸家嘴街道率先試點,今後逐步向陸家嘴地區和全區推行。8月,支持金融機構同業公會編制金融知識手冊,普及金融知識;10月,支持浦東司法機關舉辦提高居民風險防範意識金融法制類講座等工作;年內,和金融行業協會、大型金融機構合作,舉辦各種類型的金融社區文化活動。(工作小組:吳安橋、宋占義、陳滸、張錦華)
24、舉辦陸家嘴金融文化節。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文廣局、社發局、陸家嘴功能區、陸家嘴街道配合。研究文化節主題、確定合作方,舉辦陸家嘴金融文化節,將提升陸家嘴金融城國際影響力和百姓認同感有機結合。9月,研究文化節主題、規格和合作方等內容,提出具體方案;10月,將活動方案報區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邀請海內外專家學者參會;11月中旬,正式舉辦陸家嘴金融文化節。(工作小組:陳滸、胡建平、張錦華、宋占義、吳安橋)
25、理順銀行、保險和交易所稅收戶管和結算體制。此項工作由財政局牽頭,稅務局、金融辦配合。爭取市財政局和市金融辦等部門的支持,創新稅收分成辦法,形成理順稅收征管和結算體制的具體操作方案。7月,摸清銀行、保險、交易所的稅收貢獻情況,理順銀行、保險和交易所稅收戶管和結算體制的方案;8月,就稅收事權下放的操作方案向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和市金融辦徵求意見,爭取支持;9月,根據市有關部門意見,修改完善方案,向市政府上報理順稅收戶管和結算體制方案的請示。(工作小組:黃建中、蔣震平、施海寧)
26、出台《上海市浦東新區設立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試行辦法》。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經委、工商局配合。加強與著名外資股權投資企業的戰略合作,支持境外投資者在浦東設立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9月,在全國知名財經媒體宣傳政策,邀請外資股權投資機構召開政策宣講會,舉辦浦東與知名股權投資企業(包括黑石集團、安佰深集團、貝恩資本等30家左右國際國內知名機構)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簽署儀式;年內,結合內資股權投資政策,做好政府服務,抓好政策落實,吸引重點股權投資企業落戶。(工作小組:陳滸、孫永強、徐敏)
27、制定出台《浦東新區關於促進融資租賃企業發展的意見》。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財政局、法制辦配合。做好政策宣傳,擴大政策知曉度,促進浦東融資租賃企業集聚,促進融資租賃企業支持中小企業和先進製造業發展。7月,在完成《意見》起草工作的基礎上,向新區各委辦局和融資租賃公司徵求意見,根據各方面意見進一步完善政策,送區政府法制辦審核後,提交區府常務會議審核通過;通過媒體、融資租賃協會等途徑,對《意見》進行宣傳,吸引融資租賃企業落戶。(工作小組:過志英、李明、蔣薇薇)
28、制定出台《浦東新區關於促進航運金融發展的意見》。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財政局、經委、陸家嘴功能區、外高橋功能區、洋山保稅港區配合。加強與科研機構合作,借鑒國際航運金融發展經驗,深入研究浦東航運金融發展舉措,研究促進航運金融發展的財政扶持政策。9月,與上海海事大學等機構合作,專題研究構建航運發展的金融支持機制,在課題研究的基礎上,針對航運金融發展的薄弱環節,立足新區的定位,研究提出《浦東新區關於促進航運金融發展的意見》;10月,分別召開航運金融服務企業和需求企業座談會以及經委、財政局、金融辦和外高橋專題會,對《意見》初稿進行討論和完善;11月,將修訂和完善後的《意見》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工作小組:陳滸、徐欣、徐葉青、顧曉鳴、簡大年、吳蓉)
29、研究在外高橋保稅區和洋山保稅港區開展期貨保稅交割的方案。此項工作由經委牽頭,金融辦、外高橋功能區、洋山保稅港區配合。爭取海關總署、外匯管理局、稅務總局等部門的支持,借鑒發達期貨市場在交割方面的運作經驗,深入研究我國期貨市場的建設路徑,提出保稅交割的政策建議。年內,在市金融辦的指導下,和上海期貨交易所加強合作,選擇一家或幾家實際參與期貨交易的大型貿易公司,針對期貨完稅交割向保稅交割過渡過程中突出存在的貨權轉移、清關核銷憑證、結算價格、計價貨幣、外匯資金等關鍵問題,提出具體的政策和路徑建議,形成具體方案,邀請業界專家對方案進行討論,對方案作進一步修改完善後,選擇適當時機將方案上報金融監管部門。(工作小組:陳中茂、陳滸、簡大年、吳蓉)
30、研究設立高新技術產業化投資基金方案。此項工作由科委、發改委牽頭,財政局、金融辦、國資委、張江集團配合。年內,在市發改委和市科委等部門的指導下,結合浦東優勢產業發展的現狀和高科技產業化發展的需要,廣泛利用專業管理機構的經驗和浦東科技投資公司的運作經驗,設立新能源產業化投資基金、高新技術產業化並購投資基金和張江產業化投資基金;同時積極研究設立綜合性、大規模產業投資基金方案,邀請主管部門的領導和業界專家對方案進行評審,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報主管部門審批。(工作小組:李勇軍、王勇、徐欣、過志英、蔡嶸、殷宏)
31、研究設立航運產業投資基金方案。此項工作由經委、發改委牽頭,金融辦、陸家嘴功能區、外高橋功能區、洋山保稅港區配合。年內,在市發改委、市建設交通局等部門的指導下,圍繞浦東航運業發展的薄弱環節和未來發展方向,研究提出設立航運產業投資基金的方案,做好與國家發改委的溝通,爭取支持。(工作小組:徐葉青、王勇、陳滸、顧曉鳴、簡大年、吳蓉)
32、研究參與設立現代服務業產業投資基金的方案。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發改委牽頭,經委、陸家嘴功能區、張江功能區、外高橋功能區配合。年內,在市發改委、市經信委的指導下,圍繞浦東現代服務業未來的發展方向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聯合上海國際集團、國開行、國泰君安、通聯支付等知名企業,研究提出設立現代服務業產業投資基金的方案,加快基金管理公司在浦東落地,促進基金投資浦東的網路支付、金融後台、商業連鎖、傳媒資訊等現代服務業。(工作小組:陳滸、王勇、陳中茂、王德宏、趙金龍、簡大年)
33、研究金融支持新區農村合作醫療體系的方案。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社發局、勞保局、財政局配合。年內,引入健康保險公司,提高農民保障水平,提出推進金融支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制建設方案,探索由新區政府和保險公司共同建立保障基金。(工作小組:陳滸、範金成、王德寶、吳惠平)
34、研究金融支持新區養老保障體系建設的方案。此項工作由金融辦牽頭,勞保局、財政局配合。加大扶持力度,鼓勵浦東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增厚養老保障,研究推進浦東養老保障體系建設方案。年內,研究推進新區養老保障體系建設方案,選定合作的保險公司,研究合作推進養老金市場發展和創新,探索適合浦東新區的養老保障發展的方向,引導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工作小組:陳滸、王德寶、吳惠平)
35、配合研究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產品試點方案。此項工作由稅務局牽頭,勞保局、金融辦配合。年內,和知名養老保險公司合作,配合市金融辦等部門,爭取上海保監局、上海稅務局的指導和支持,成立專門課題組,專題研究個稅遞延型養老產品方案,邀請監管部門和業界專家評審,進一步修改和完善,為開展試點做好准備。(工作小組:吳恩、王德寶、陳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