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掛靠」是什麼意思
掛靠:「企業掛靠經營」,就建築業而言,是指一個施工企業允許他人在一定期間內使用自己企業名義對外承接工程的行為。
❷ 回答一下汽車為什麼掛靠,掛靠有什麼好處
掛靠經營現象是指,「掛靠者」(個體運輸業戶、自然人)依附於「被掛靠者」(另外一個經濟實體、企業法人),對外以「被掛靠者」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為了交通營運過程中的方便,將車輛登記為某個具有運輸經營權資質的單位名下,以單位的名義進行運營,並由掛靠者向被掛靠單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
在現實操作上,掛靠經營有實質和形式兩種情況:
實質掛靠經營是指,「掛靠者」自行出資購置運輸工具,以「被掛靠者」的名義從事運輸服務活動,並向「被掛靠者」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被掛靠者」一般為「掛靠者」提供諸如:代辦代繳各種稅費,協調進站發車,協助處理與外市縣有關營運事宜,代辦經營線路審驗、車輛審驗、駕駛員年審、車輛報停等手續,協助結算票款,協助處理行車安全事故並辦理車輛保險,協助處理行車中的治安案件等服務與管理。這種掛靠經營是運輸行業典型的掛靠經營方式。在實質掛靠經營中,較規范的道路運輸企業對掛靠車輛採取統一調度、統一管理、統一結算的公司化經營管理。
形式掛靠經營是指,「掛靠者」以「被掛靠者」的名義從事運輸服務活動,「掛靠者」向「被掛靠者」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被掛靠者」不為「掛靠者」提供任何服務和管理。這種掛靠經營,在道路貨物運輸行業比較普遍。
掛靠經營的特點是:
(1)「掛靠者」的四證統一,即:「掛靠者」購買車輛的行駛證及使用的道路運輸證、駕駛證、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四證)上的車主、業戶、單位、服務單位都統一為「被掛靠者」的名稱;存在名義車主和實際車主。
(2)「掛靠者」向「被掛靠者」交納管理費;名義車主不參與經營,不獲取收益。
(3)掛靠雙方簽定有關運輸經營的合同或內部協議。
❸ 汽車掛靠和公司掛牌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
掛靠主要指的是一些個體的大貨車,他們貨源少,信息少,業務不穩定,要掛在物流公司,大家抱團作戰,信息共享,統一調配,可以降低空駛率。公司掛牌,指的是公司取得所有手續以後,正式開辦業務,一般這時在門口掛上牌子,客戶,朋友會給你祝賀,送來花籃等等,有一個儀式,這叫做掛牌。
2、風險不同
汽車要掛靠物流公司,要簽定掛靠合同,汽車的牌照要用公司的名字,行駛證和車輛登記證也要用公司的名字,車輛登記證要放在公司保管。掛靠的風險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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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定義
在現實操作上,掛靠經營有實質和形式兩種情況:
實質掛靠經營是指,「掛靠者」自行出資購置運輸工具,以「被掛靠者」的名義從事運輸服務活動,並向「被掛靠者」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被掛靠者」一般為「掛靠者」提供諸如:代辦代繳各種稅費,協調進站發車,協助處理與外市縣有關營運事宜,代辦經營線路審驗、車輛審驗、駕駛員年審、車輛報停等手續,協助結算票款,協助處理行車安全事故並辦理車輛保險,協助處理行車中的治安案件等服務與管理。
這種掛靠經營是運輸行業典型的掛靠經營方式。在實質掛靠經營中,較規范的道路運輸企業對掛靠車輛採取統一調度、統一管理、統一結算的公司化經營管理。形式掛靠經營是指,「掛靠者」以「被掛靠者」的名義從事運輸服務活動,「掛靠者」向「被掛靠者」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被掛靠者」不為「掛靠者」提供任何服務和管理。這種掛靠經營,在道路貨物運輸行業比較普遍。
經營特點
1、「掛靠者」的四證統一,即:「掛靠者」購買車輛的行駛證及使用的道路運輸證、駕駛證、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四證)上的車主、業戶、單位、服務單位都統一為「被掛靠者」的名稱;存在名義車主和實際車主。
2、「掛靠者」向「被掛靠者」交納管理費;名義車主不參與經營,不獲取收益。
3、掛靠雙方簽定有關運輸經營的合同或內部協議。
❹ 網上看二手車的時候,看到介紹說車是掛靠的,掛靠是什麼意思
掛靠通常是指一些個人營運車輛,由於沒有運輸公司,只有每年交一點管理費,有掛靠的運輸公司進行管理,掛靠是由於一項規定而產生的名詞,以前的個人營運車輛由於沒有統一的管理,導致運輸市場混亂,交管部門為了規范市場,規定只要運輸公司的車輛可以運營,個人車輛禁止運營,於是一些個人車主就將自己的車掛靠在運輸公司的名下
❺ 掛靠是什麼意思
「證書掛靠」是指個人將自己的證書注冊至某單位名下的行為。
「證書掛靠」證書掛靠是不合法的,所簽的協議不受法律保護,若掛靠人為企業員工,則企業名正言順地運用證書;若不是,掛靠人一般都會要求企業支付一定的費用。
有很多行業是不需要資質的,但也有很多行業比如建築,若沒有取得資質證書,就算擁有再多的注冊資金,也不能承接施工。企業需要承接更大的工程,就需要升級企業資質,就催生了證書掛靠這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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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危害:
現實中,「掛證」現象在會計、建築、環評、水利等領域都存在。一些職業受到青睞,折射著相關行業蓬勃發展的態勢。但也應看到,掛證人頭多、在崗人數少,不僅違背執業規范和誠信原則,也影響工作效率與質量。
特別是在醫葯、消防、監理等與生命健康、公共安全關系緊密的行業,如果因為「掛證」而造成隱患,後果不堪設想。據報道,一些行業掛靠費與風險高低成正比。
❻ 買車掛靠是什麼意思
買車掛靠:為了交通營運過程中的方便,將車輛登記為某個具有運輸經營權資質的單位名下,以單位的名義進行運營,並由掛靠者向被掛靠單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
在現實操作上,掛靠經營有實質和形式兩種情況:
實質掛靠經營是指,「掛靠者」自行出資購置運輸工具,以「被掛靠者」的名義從事運輸服務活動,並向「被掛靠者」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被掛靠者」一般為「掛靠者」提供諸如:代辦代繳各種稅費,協調進站發車,協助處理與外市縣有關營運事宜,代辦經營線路審驗、車輛審驗、駕駛員年審、車輛報停等手續,協助結算票款,協助處理行車安全事故並辦理車輛保險,協助處理行車中的治安案件等服務與管理。這種掛靠經營是運輸行業典型的掛靠經營方式。在實質掛靠經營中,較規范的道路運輸企業對掛靠車輛採取統一調度、統一管理、統一結算的公司化經營管理。
形式掛靠經營是指,「掛靠者」以「被掛靠者」的名義從事運輸服務活動,「掛靠者」向「被掛靠者」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被掛靠者」不為「掛靠者」提供任何服務和管理。這種掛靠經營,在道路貨物運輸行業比較普遍。
❼ 汽車掛靠是怎麼回事
背景:貨車每年都有幾次二維維護和年審,很多司機一年都頭都在外面忙活,沒有時間回到當地二維或者年審,或者忙忘記年審二維的時間了,還有在二維和年審中出現各種小問題,自己難以解決,這種情況下出現了一批貨運公司,具有營運資格,為以上客戶排憂解難,絕大部分都在車輛上牌所在地為客戶提供一系列方面的服務(上牌、二維、年審、轉戶、交相關費用等等)。提前是要掛靠在其公司名下(既發票要開其公司的名稱),貨運公司會跟你簽協議,大體內容是,車輛所有權屬於買主(因為發票開的是掛靠公司的名字),公司只起到服務作用,保險每年在掛靠公司買(或者是掛靠公司指定的保險公司指定的保險購買點),這種方式得到各地運管部門的提倡!原因:市面上的散戶,集中到很多貨運公司的名下,這樣便於運管部門管理,同樣以前的散戶,也不能不交保險就上路了,或者保險過期,或者二維年審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做了,因為有貨運公司監督你,到期會給司機打電話通知,同樣,交通事故掛靠公司擁有連帶責任,如果每年出現幾次重大交通事故,運管處會通知貨運公司整頓(各個地方運管處管理不一樣,或送或嚴)。掛靠和託管的區別:託管就是發票不以託管公司的名稱開,沒有連帶責任,剩下服務內容一樣,但是和自己沒有連帶責任,有可能管理不到位。但是自己比較有主動權,因為發票名稱是自己的名字。
優點:節省時間,方便快捷
缺點:貨運公司層次不齊,沒有一個規范的行業法規,服務質量也良莠不齊,主要靠貨運公司自律,費用也不等,也有可能出現霸王條款,甚至有些地方運管處也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禁止上個人貨運牌照,必須掛靠公司或者出台不成文的規定,像辦個人營運證需交保證金等).
補充:就是擔保公司指定掛靠公司啊,上面不是說了么?掛靠公司良莠不齊,所以擔保公司給你指定掛靠公司!給你打個比方:我現在要買車,但是出不起全款,找人借錢,結果找到你了,現在你說,可以借錢給我,但是我必須掛靠在你朋友的公司名下(掛靠公司),懂了么?原因:你每月都要還款,萬一你跑了找你太麻煩了(打個比方),但是你是掛在擔保公司的名下(他們關系熟,有協議),只要你不還錢,擔保公司就可以通過掛靠公司,不讓你轉戶,只要掛靠公司不蓋章(因為發票是掛靠公司的名字)!現在如果有很多人來借錢,如果每個借錢的人都有點信用問題,那就麻煩了,所以統統安排到指定的掛靠公司,管理方便啊,這樣就有可能出現問題了,那就是霸王條款等。自己注意事先把該說的都說了,免得以後出問題哦。你這種情況擔保公司會幫你安排好的,到時候上牌辦營運證也會有掛靠公司來人的(要蓋公章啊),每年收多少掛靠費,二維,年審怎麼搞,還有掛靠合同,掛靠公司會在合同中體現,也會口頭跟你陳述的(正規的掛靠公司),利弊就是和上面一樣,本質還是我上面說的。
❽ 掛靠什麼意思
[編輯本段]企業和和個人 企業和個人(以下簡稱掛靠方),掛靠有資質的企業(以下簡稱被掛靠方),承接經營業務,被掛靠方提供資質、技術、管理等方面的服務,掛靠方向掛靠企業上交管理費的行為,是掛靠行為。掛靠經營行為實質是承包承租經營行為。若掛靠方以被掛靠方名義對外經營,由被掛靠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掛靠方的經營收支全部納入被掛靠方的財務會計核算;掛靠方和被掛靠方的利益分配以被掛靠方的利潤為依據;掛靠方與被掛靠方的結算屬於內部承包經營行為。 「掛靠」,即所謂「企業掛靠經營」,就建築業而言,是指允許一個施工企業允許他人在一定期間內使用自己企業名義對外承接工程的行為。允許他人使用自己名義的企業為被掛靠企業,相應的使用被掛靠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或自然人為掛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時並沒有直接將該行為定義為「掛靠」,而是表述為「借用」,即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從事施工,「掛靠」與「借用」實際上系同一概念。 但在有些行業[編輯本段]法律不允許掛靠行為 比如建築業,此類行為容易造成工程質量低劣,安全有重大隱患,造成嚴重虧損,如果一旦發生糾紛,被掛靠企業則成為被告,掛靠企業逍遙法外。所以在建築行業中歷來被我國的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法律法規所禁止。 建築業的「掛靠」的幾個特點其一掛靠人沒有從事建築活動的主體資格,或者雖有從事建築活動的資格,但不具備與建設項目的要求相適應的資質等級。例如現實中大量存在的包工頭或者掌握了一定社會關系資源的企業,他們要麼完全沒有施工資質,或者僅有專業分包資質或勞務分包資質,或者僅有低級別的總承包施工資質,根本無法參與只有高等級資質施工企業才能入圍的工程投標。其二被掛靠的施工企業具有與建設項目的要求相適應的資質等級證書,但往往缺乏承攬該工程項目的能力,或者即使具備施工能力但由於大量工程招投標的暗箱操作導致其自行投標並中標的機會幾乎為零,因此施工企業需要和有實力並且有關系的掛靠人進行「合作」。其三被掛靠企業在投標過程中所需繳納的投標保證金,以及中標後需要繳納的履約保證金或銀行履約保函所需資金,均由掛靠人負責籌措並以被掛靠企業名義繳納。其四掛靠人需向被掛靠的施工企業交納一定數額的「管理費」,並需承擔被掛靠企業派駐施工現場的幾個管理人員的工資。一旦被掛靠的施工企業與掛靠人達成所謂合作協議,則被掛靠企業以自己名義對外訂立總承包施工合同以及辦理有關手續,但被掛靠企業基本不對實際施工活動實施管理,或者所謂「管理」也僅僅停留在形式上,往往象徵性地派幾個管理人員,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一定都約定被掛靠企業不承擔工程的工期、質量及安全責任,且由掛靠人自負盈虧。
❾ 掛靠的概念是什麼
「掛靠車輛」是近些年才出現在道路運輸行業的新詞彙,它沒有嚴格和法定的定義。具體講:
掛靠車輛屬於個人或其它非運輸單位已購車輛,由於本人或單位沒有運輸資質,不能經營運輸,所以將車輛戶頭過入到專業運輸單位後進行經營,實際受益人仍是原車輛所有人,專業運輸公司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費用(有的也代收養路費、運管費、附加費、稅金等,然後代交給各部門),一般不對這些車輛進行嚴格的管理。
也有些車輛過入(掛靠)到專業運輸公司的目的是為了打運輸公司的名氣,以取信於貨物拖運方的信任。
按照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交通部有關文件規定,掛靠車輛是不允許的(但法規中沒有具體規定,現有的規定也不細,沒法操作)。06年8月,交通部在雲南麗江召開了《關於掛靠車輛有關法律問題的研討會》,會上也沒有說出個所以然,但也說明了,如果發現專業運輸單位有掛靠行為,這些車輛在向運輸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時,不予辦理。
掛靠車輛(簽訂掛靠合同)發生了交通事故,處理起來正好與交通部的《條例》相反,法院反而讓接受掛靠單位負很小一部分責任(以收取的掛靠費為限),而簽訂承包經營合同的車輛(實際也是掛靠)如果出現事故,接受掛靠單位要負連帶責任(其實大部分是個人沒有錢,運輸公司全承擔)。
如你還有不明白的,可以給我發信息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