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互聯網金融本質是互聯網還是金融
互聯網金融本質是互聯網還是金融的問題,在不同的角度會有不同的答案,所以要搞清楚它們的關系就必須跳出這個圈子,從其他角度來考慮事情的本質,下面做一組分析判斷:
1、金融行業
傳統金融包含了銀行、保險、證券、信託、期貨、資管等等機構,這些機構在涉及互聯網金融時的考慮是把互聯網當作工具,努力把金融換個玩法而已。所以這里的機構本質上的特徵並不會發生變化,而是因為金融本身才產生了使用互聯網作為工具,成為了所謂的金融行業轉型互聯網金融的時髦說法罷了。
2、互聯網行業
以互聯網起家的公司在其家大業大後,難免會有涉及金融的想法,例如阿里巴巴把資產證券化,但是阿里不是為了證券化而證券化,而是為了阿里小貸提供資金來源而已,而阿里小貸最終的目的是給商家貸款,讓商家獲得資本投資而增加商家收益,它們想干金融么?恐怕未必。
綜上所述,要判定互聯網金融本質是互聯網還是金融,就必須要看互聯網金融玩家自家的屬性,也就是公司的性質。在定義行業玩家屬性後再看其參與目的,這樣才能真正的看清企業的互聯網金融本質到底是互聯網還是金融了。
㈡ 互聯網金融的核心是什麼
互聯網金融的核心還是以金融為本質,以互聯網為途徑:投資人<—>信息渠道<—>銷售渠道<—>金融產品<—>融資渠道<—>融資人目前比較多的模式有:三方銷售模式:東財、好買、數米等。三方支付模式:支付寶、財付通等。余額寶模式:余額寶,理財通等。P2P模式:陸金所、用心貸等。眾籌模式:追夢網,天使匯等。
㈢ 互聯網金融是什麼意思什麼是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ITFIN)就是互聯網技術和金融功能的有機結合,依託大數據和雲計算在開放的互聯網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業態及其服務體系,包括基於網路平台的金融市場體系、金融服務體系、金融組織體系、金融產品體系以及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等,並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異於傳統金融的金融模式。
我國的互聯網金融可以分為六大模式:第三方支付、P2P網貸、大數據金融、眾籌、信息化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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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什麼
互聯網金融是基於互聯網思維和互聯網技術開展的金融活動,是互聯網和金融的跨界與融合,既是一個過程,也是一種結果。不能簡單等同小微金融,更不能等同P2P,要從更廣闊的視野來看互聯網金融,特別是從創新支持和證券市場來研究推動。它不是互聯網顛覆金融業,而是互聯網出來之後,拓展了金融的空間,使金融的業態發生了改變。
互聯網金融有兩種演進路徑,卻是「殊途同歸」的。一種是從金融機構出發,吸收互聯網技術更好地提供金融服務;另一種是互聯網企業向金融機構靠攏,藉助互聯網技術提供創新的金融模式。也就是說,廣義的互聯網金融既包括了互聯網企業「淘金」,也包括了金融機構「觸網」。現在,二者正同步進行中。
同時應從四大觀念來審視互聯網金融:第一,要從「大歷史觀」看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不是今天突然冒出來的,互聯網技術一經出現就與金融創新結合在一起。如證券交易所很早的時候就通過互聯網進行交易;中國的上交所、深交所很早就用上了互聯網技術;中國銀聯也是互聯網金融早期的成功範本。
第二,互聯網金融在互聯網1.0時代有,今天2.0時代有,將來3.0時代還會有。因此,應從「大網路觀」來看,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生態環境下才成為大家關注的熱點,所以互聯網金融充分發揮了網路的跨界、顛覆,其淵源與整合,風險與低價會改變我們的金融生態。
第三,從「大金融觀」看互聯網金融。從我們的「銀政保信基」可以看出跟互聯網接軌的方式,同時我們的民間金融從民間借貸到私募股權基金再到信用管理調查等,一系列金融創新都可以和互聯網結合起來,形成與互聯網結合的金融產品、模式等。
第四,要從「大文化觀」來看。互聯網金融不僅是將互聯網技術運用到金融領域,最重要還是以互聯網思維、互聯網精神來改造金融體系的運行方式,現在我們談的大多是互聯網技術、產品等,這遠遠不夠。我相信,在互聯網3.0時代,對金融業的改造會更加徹底。
互聯網金融的火爆,是否可從側面反映出銀行服務的不足?
專業人士認為:傳統金融行業的互聯網服務沒有滿足廣大老百姓的需要,80%的老百姓把錢存在銀行里,卻只讓20%的人享受到金融服務,剩下80%的人根本享受不到。因此,為廣大的普通人提供金融服務成為金融改革要解決的最大問題,而互聯網金融能快速使用戶群聚集,並通過支付環節,為老百姓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務。
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是一個技術創新驅動的東西,技術是基礎。風險管理技術、信息技術、法律技術(即專業的法律顧問和法律工作人員)是成就互聯網金融的三大技術。所以我們應該充分利用互聯網新技術,創新模式,這個創新的基礎是現有的法律框架、職權范圍和技術條件。
㈤ 互聯網金融是什麼 互聯網金融概述
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互聯網金融ITFIN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後(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
發展模式:眾籌、P2P網貸、第三方支付、數字貨幣、大數據金融、信息化金融機構、金融門戶。
整體格局
當前互聯網+金融格局,由傳統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組成。傳統金融機構主要為傳統金融業務的互聯網創新以及電商化創新、APP軟體等;非金融機構則主要是指利用互聯網技術進行金融運作的電商企業、(P2P)模式的網路借貸平台,眾籌模式的網路投資平台,挖財類(模式)的手機理財APP(理財寶類),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中國現狀
中國金融業的改革是全球矚目的大事,尤其是利率市場化、匯率市場化和金融管制的放鬆。而全球主要經濟體每一次重要的體制變革,往往伴隨著重大的金融創新。中國的金融改革,正值互聯網金融潮流興起,在傳統金融部門和互聯網金融的推動下,中國的金融效率、交易結構,甚至整體金融架構都將發生深刻變革。
隨著信息通訊技術和互聯網的發展,互聯網金融信息對金融市場的影響已經越來越不容忽視。某一個新事件的發生或者是網路上對某支股票的熱議都在很大程度上左右著金融實踐者們的行為,同時進一步影響著股市變化的趨勢。另一方面,在金融市場中,傳統的金融市場的影響因素同樣發揮著巨大的作用。
據《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前瞻》分析,在中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主要是監管套利造成的。一方面,互聯網金融公司沒有資本的要求,也不需要接受央行的監管,這是本質原因;從技術角度來說,互聯網金融雖然具有自身優勢,但是要考慮合規和風險管理(風控)的問題。
從政府不斷出台的金融、財稅改革政策中不難看出,惠及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已然成為主旋律,佔中國企業總數98%以上的中小微企業之於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可見一斑。而從互聯網金融這種輕應用、碎片化、及時性理財的屬性來看,相比傳統金融機構和渠道而言,則更易受到中小微企業的青睞,也更符合其發展模式和剛性需求。
當前,在POS創富理財領域,以往不被重視的大量中小微企業的需求,正被擁有大量數據信息和數據分析處理能力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深度聚焦著。隨著移動支付產品推出,這種更便攜、更智慧、更具針對性的支付體驗必將廣泛惠及中小微商戶。業內專家認為,支付創新企業將金融支付徹底帶入「基層」,也預示著中小微企業將成為互聯網金融發展中最大的贏家,這對於中國經濟可持續健康穩定發展也將有著重要且深遠的意義。
㈥ 互聯網金融到底是個啥誰能說清楚,懸賞!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不僅僅在於金融業務所採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於金融參與者深諳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髓,通過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等工具,使得傳統金融業務具備透明度更強、參與度更高、協作性更好、中間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徵。[1]理論上任何涉及到了廣義金融的互聯網應用,都應該是互聯網金融,包括但是不限於為第三方支付、在線理財產品的銷售、信用評價審核、金融中介、金融電子商務等模式。
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後(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已經歷了網上銀行、第三方支付、個人貸款、企業融資等多階段,並且越來越在融通資金、資金供需雙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傳統金融業務的核心。
㈦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什麼互聯網金融有哪幾種模式
互聯網金融是指以依託於支付、雲計算、社交網路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聯網工具,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一種新興金融。
㈧ 互聯網金融是什麼
那麼現在大家探討的互聯網金融到底是什麼呢?事實上,目前業內存在的各種互聯網金融的探討,其實也一直處於概念模糊之中,各種模式,千差萬別,很難用一個統一的定義來進行界定。所以有必要進行一定程度的梳理,否則大量的討論都建立在基礎定義不同的基礎之上,很難有實質性的意義。
總體而言,目前市場上,習慣把所有涉及到金融業務的互聯網化經營模式,都定義成「互聯網金融」,當然業內還有一種傾向,其實是更直接、簡單的理解,就是只有互聯網企業,介入了金融領域,才是互聯網金融。
而金融企業使用互聯網手段,則不是互聯網金融,而習慣性界定為「金融互聯網」。這種劃分,單純的其實就主體劃分,習慣性將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對立起來,這種對立的後果是引發了業內大量的口水,實質的意義卻非常有限,因為人為排斥了兩者融合的可能性。
暫且撇開定義,我們就現象來看,目前最普遍定義為互聯網金融的模式,大概區分其實是四個模式。
第一個模式是線上P2P模式,(當然P2P背後也開始了很大的分化,拍拍貸模式,人人貸等模式,陸金所、有利網模式等,至於宜信模式,我個人認為是屬於P2P模式,但是更多是線下運作的概念,跟互聯網關系不大,所以暫不為定義互聯網金融。)還有一系列眾籌網站(這個模式目前處於起步階段,國外發展有一定的成績,國內暫時沒看到太多的實質性業務網站,點名時間是個代表,但是帶有一定的公益特徵,還有待觀望)。
第二個模式是以阿里、京東為代表的電商介入金融領域,所形成的各自互聯網金融模式,阿里最具代表性,衍生的金融模式也較多。
第三個模式其實是涉及到銀行支付結算體系的第三方支付,市場上存在了以支付寶、財付通為代表的200多家支付企業。
第四個模式則是大量的互聯網企業介入的金融服務領域,他們更多還是以服務金融機構為主要運營模式,本身不介入金融領域,例如東方財富網等基金代銷網站,還有如融360、好貸網的金融信息服務模式的網站。
如果還有一塊互聯網金融模式的話,那就是比特幣的出現,很多人把比特幣跟Q幣等同,我認為兩者是截然不同的。Q幣背後是等值人民幣作為信用基礎的,所以Q幣的誕生過程是不創造信用的,社會總體貨幣體系是均衡的。無論你怎麼玩Q幣,都不會給社會貨幣總量產生沖擊。
而比特幣不是,比特幣其實理論上是創造了一種貨幣體系,他存在的信用基礎是人們基礎於對恆定貨幣總量的預期,這種貨幣體系,創造了信用,理論上可以理解為發行了新的貨幣,規模如果足夠大,對社會會產生各種沖擊。
我自己對金融的理解,金融背後第一屬性絕對是政治屬性,也就意味著社會不可能產生脫離政治屬性的金融體系,比特幣的悖論就出現了,如果自娛自樂,那跟金融本質是無關的,一旦影響社會貨幣體系,必須納入監管。去中心化的比特幣,也就只是政治體系裡發行多元化貨幣的一種,所謂的顛覆也就無從談起。
目前市場上,最熱門討論最多的互聯網金融模式是P2P模式和阿里模式,P2P的發展從07年開始,到09年之後發展非常迅速,引起的關注也越來越多,由於進入門檻較低,監管空白,使得這個模式從一開始就處於了充分競爭的格局,為了保持各自的競爭優勢,P2P開始了出現各種分化,分化的背後使得大量的P2P模式。
總體而言,已經脫離了其最早誕生時候的初衷,現在的P2P的本質其實已經是批了互聯網外衣的金融機構了,只是這樣的金融機構沒有牌照準入,也沒有監管涉及,通過這一次金融改革的方向後,未來肯定不僅會發展得很好,而且也會有相應政策來維護這個新新的市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