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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與國際貿易

發布時間:2020-11-25 11:50:45

Ⅰ 知識產權對國際貿易的影響及原因

建議你再去看看這本<知識產權與世界貿易>

作者:葉京生,董巧新 著
出版社:立信會計出版社
ISBN:7542909665

內容提要:
本書以知識產權與世界貿易為研究對象,分析了知識產權保護與世界貿易的關系,指出原有知識產權國際保護體系存在的不足,揭示了關貿總協定和世界貿易組織在知識產權國際制度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並詳細介紹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基本內容及其對各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影響,對一些有待進一步解決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問題也作了探討,充分展示了知識產權國際制度在日趨復雜的國際貿易關系中任重道遠的使命。此外,本書還對世界貿易中常見的某些知識產權問題尤其是知識產權平行進口和灰色市場問題作了介紹和分析,並列舉了大量實際案例。

目錄:
第一章 知識產權及其對世界貿易的作用與影響
第一節 知識產權概述
第二節 知識產權對經濟增長的作用
第三節 知識產權對世界貿易的影響及原因分析
第二章 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制度的發展
第一節 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第二節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及其主要國際公約
第三節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知識產權國際協調的新發展
第四節 原有知識產權國際公約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第三章 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烏拉圭回合知識產權談判
第一節 烏拉圭回合知識產權談判概述
第二節 美國對烏拉圭回合知識產權談判的影響
第三節 烏拉圭回合知識產權談判經過
第四章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基本內容
第一節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主要條款
第二節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包括的其他公約條款
第三節 世界貿易組織知識產權爭端的防止與解決
第五章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主要特點和重要意義
第一節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主要特點
第二節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重要意義
第六章 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執行知識產權協議的承諾與努力
第一節 世界貿易組織對成員方執行情況的檢查
第二節 成員方的承諾與努力
第七章 與貿易有關的若干知識產權問題研究
第一節 地理標志的國際保護
第二節 對未披露的信息的保護
第三節 知識產權的邊境保護
第四節 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
第五節 契約性許可中的限制競爭問題
第八章 國際貿易中的知識產權平行進口與灰色市場銷售
第一節 專利商品的平行進口
第二節 商標平行進口與灰色市場銷售
第三節 美國商標平行進口的典型案例
第四節 版權平行進口
第九章 我國的知識產權制度
第一節 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與發展
第二節 我國的專利制度
第三節 我國的商標制度
第四節 我國的著作權制度
第五節 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制度
第六節 我國保護知識產權的其他法律法規
第七節 我國知識產權的民事訴訟程序及救濟
第八節 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刑事程序
第九節 我國知識產權邊境保護措施
附錄一 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
附錄二 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
附錄三 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
附錄四 世界版權公約
附錄五 保護表演者、錄音製品製作者和廣播組織的國際公約

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對中國對外貿易影響及對策

中國經濟崛起, 中國積極發展與世界各國的貿易關系, 「中國製造」已越來越得到國際社會高度關注。同時, 中國於2 00 1年正式成為WTO成員, 全面履行加入WTO時的承諾, 將承擔在知識產權領域中的權利與義務, 全面執行TR IPS協議, 保護國際貿易的發展和知識產權不受侵犯。為實現GATT和WTO致力於各國削減關稅及取消歧視待遇和其他貿易障礙, 逐步實現貿易自由化而努力。但GATT和WT0的工作側重於各國削減關稅的談判及貫徹一般性取消數量限制原則, 對國際貿易中大量存在的非關稅壁壘並沒有完全限制。當前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及權利濫用等問題不但成為國際貿易自由化的一大障礙, 也成為中國發展對外貿易的一大制約因素。

一、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加強限制了中國對外貿

易的拓展2004年是中國對外貿易的又一個快速增長年, 在2002年增長2118%、2003年增長3711%的基礎上, 2004年中國對外貿易增長了3517%。進出口總額首次超過10000億美元, 達到11548億美元, 在世界貿易中的排名從2003 年的第四位上升到第三位。年度進出口增量在2002 年超過1000 億美元、2003年超過2000億美元的基礎上, 超過了300O億美元。 [1]

以上數據反映了中國對外貿易快速發展的態勢, 但同時中國企業在海內外市場遭遇知識產權糾紛的消息此起彼伏, 知識產權已成為中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過程中無法迴避的焦點。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 知識產權與國際貿易的聯系日益密切。因此, 各國在大力鼓勵發展知識和技術密集型產業的同時, 十分關注出口商品和技術的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 在一些企業看來已成為不可觸摸的禁區, 而在一般民眾眼裡, 則成為一種壟斷, 一種現代文明下的「弱肉強食」。但是, 不管怎樣, 國內企業因知識產權問題而蒙受經濟、名譽雙重損失現象已經屢見不鮮, 重視「知識產權」的警鍾已在我們耳邊敲響。

當中國加快融入全球經濟的時候, 知識產權危機卻給我們亮起了紅燈。2005 年1 月, 中國步入WTO後保護期不久, 國際巨頭英特爾起訴中國某企業生產的語音卡侵犯其專利, 間隔不久日本三洋開始了與深圳比亞迪關於電池專利的糾紛。在2 月, 美國電子娛樂協會( ESA) 向美國商務代表提交了一份來自國際知識產權保護聯盟( International IntelllectualProperly A lliance簡稱IIPA) 的報告指出: 中國與馬來西亞、俄羅斯一道成為全球游戲軟體盜版最為嚴重的三個國家。中國已成為世界最大的偽正版製造地, 消費國和輸出國。當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以及中國產品在全球市場上扮演重要角色的時候, 知識產權危機給這一全球化進程蒙上了一層陰影。來自美國、歐盟、日本、韓國等專利大國的知識產權壓力已經對中國構築了一道高高的門檻。通過知識產權來打壓中國企業和中國產品, 使中國企業進入一種國際化的怪圈循環: 生產———跨國公司專利限制———巨額專利許可費以及侵權費的支付———再生產。

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加強影響中國企業全球化過程, 是因為中國企業缺乏自主擁有的知識產權而必須支付的巨額專利費用, 或者因為知識產權訴訟所產生的巨額費用大大增加了企業的各種成本, 使中國產品的國際市場競爭力顯著降低, 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和跨國生產也受到影響。在微觀層面, 知識產權壁壘通過企業付出巨額專利使用費以及侵權費用, 降低其產品市場競爭力, 減少市場份額並壓縮了利潤空間, 這就是知識產權的短期效應; 而從長期來看, 由於企業利潤降低而減少的資本積累將導致企業對技術研發投入的不足, 無法從根本上改善企業的技術結構和產品結構, 這在以技術為核心競爭力的時代將使企業不可避免地走上絕境。在宏觀層面, 整個相關產業將會因為知識產權壁壘而在短期內減少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數量。在以市場為命脈的營銷時代, 該產業將無法抵制因為市場縮小而導致的產業萎縮, 如果這種局面持續較長時間, 產業將最終在競爭中消亡。這對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狀況、國際經濟主權以及未來中國科技的世界地位問題都產生重大影響。毫無疑問, 在全球經濟進入產業結構重構的時代, 缺乏知識產權的中國企業將無力改變自己處在產業鏈末端和價值鏈下游的不利局面, 在全球化中受制於別人。

二、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加強對中國對外貿易影響分析

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或法人對其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等領域的發明、成果和作品依法享有的專有權、也就是人們對白己通過腦力活動創造出來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權力。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所指的知識產權包括: 版權及相關權利、商標權、地理標志權、工業品外觀設計權、專利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未披露信息專有權。 [2]在知識產權可以獨立成為交易的客體時, 國際貿易中其他的交易行為都與知識產權有關。

它不僅自身可以作為貿易的客體, 即所謂的知識產權貿易, 而且還深刻地影響著國際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貨物貿易的載體———商品, 以及服務貿易的載體———無形資產都與知識產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3]

在知識產權保護對國際貿易影響上, 人們普遍認為: 一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程度越高, 國際貿易的發展水平越高。他們認為: 20 世紀80 年代以來, 國際貿易中技術、知識、資本所佔比重逐年上升, 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商品轉讓額也不斷上升, 平均每5年翻一番, GATT研究報告中亦稱世界貿易中有2% (即近800億美元) 屬於假冒和仿製貿易。嚴重的侵權行為影響了國際貿易的正常運行, 各國的貿易利益與知識產權保護息息相關。 [4]我們認為, 知識產權及與知識產權相關商品或服務貿易增長對國際貿易產生了重大影響, 但這與知識產權保護是否有必然聯系還有待於研究。

知識產權保護業已成為當前社會的熱門話題, 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似乎已成為人們的共識。然而, 制定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目的不是保護知識產權本身, 而是激勵創新, 維護社會公平, 進而推動社會經濟全面進步。恰恰是在達到上述目的方面, 片面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可能步入誤區, 反而不利於實現知識產權制度的初衷。

(一) 過高的知識產權保護妨礙經濟增長和技

術創新知識產權制度通常被其贊成者譽之為推動經濟增長和技術創新的進步動力。然而, 創新的根本動力來自競爭, 而知識產權保護本質上是一種壟斷, 壟斷能夠向創新提供獎勵, 但同樣能夠激勵昔日的創新者依靠壟斷獲取高額收益, 從而削弱技術創新的動力。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越大, 昔日創新者的壟斷收益越高, 進一步創新的動機趨向削弱。在金融創新層出不窮的現代金融市場上, 一種創新金融工具一旦問世, 其他金融機構就會立刻模仿跟進, 但金融創新的節奏並未因此而放慢。軟體、計算機和半導體行業是當前技術創新最集中的行業, 但這幾個行業在昔日專利保護相當薄弱的時候技術創新速度並不慢, 目前使用的決定性的技術創新很多都是那時開發的。然而, 上世紀80年代美國聯邦法院裁決加強保護軟體專利權後, 軟體開發反而缺乏創意了, 因為獲得了壟斷權的軟體企業只需要開發升級換代產品就可以獲取豐厚利潤。消費者得到的不再是全新的軟體, 而只是某個軟體的第幾個版本而已。不少研究結果表明, 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並未改變創新的數量, 只是改變了創新的方向。

(二) 嚴厲的知識產權保護會激勵企業的道德

風險知識產權運用得當可以打擊競爭對手, 保護企業在市場競爭的地位。但是, 在當今國際知識產權保護日益加劇的環境中, 發達國家的企業為了遏制競爭對手, 企業有著強烈的動機利用嚴厲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給競爭對手設置障礙, 自己不從事創新, 也不允許競爭對手從事創新而贏得競爭優勢。有些市場主體的做法更是純屬訛詐, 如層出不窮的商標搶注事件, 甚至西門子這樣世界馳名的大公司也未能免俗, 其搶注海信商標的行為令意欲開拓歐洲市場的海信公司, 幾乎被拒之德國市場門外而根本沒有機會參與競爭。對於中國大多數企業而言, 我們的企業的競爭力還很弱, 加之發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影響, 使得我們只能在國有技術上緩慢地更新和創造, 或違規竊取他國的知識產權而獲得發展。

(三) 過分嚴厲的知識產權保護還會惡化創新

的條件過分嚴厲的知識產權保護迫使創新者不是把主要精力用於創新, 而是用於避免踏上「侵權」的地雷。美國專利項目設置越來越細, 過去人們為每份新軟體設置專利, 現在卻幾乎為每一條編碼設置專利。這樣做表面上有利於保護發明者利益, 實際上極大地阻礙了整體技術的創新。因為這樣一來, 無論誰想在軟體領域有所建樹, 他都要考慮所做出的軟體中使用的編碼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專利權。現在, 我國發展過程中在資金, 尤其是在技術方面本應該得到發達國家更多的支持和幫助, 才能更快地縮小與發達國家差距。過分嚴厲的知識產權保護, 一方面提高了我國引進技術的實際成本, 另一方面還增加了企業在自主知識創新過程中的心裡負擔, 總是擔心「侵權」而畏縮不前, 阻礙了我國企業技術進步和創新的進程。

(四) 發達國家可利用知識產權保護來攫取發展中國家的利益

發達國家擁有知識優勢, 他們就會利用知識產權的特性, 結合國際貿易保護———知識產權壁壘具有隱蔽性、歧視性和報復性 [5]特點掠奪發展中國家。

知識產權與技術標準的結合, 大大提高了標準的技術難度, 使被動接受標準的發展中國家要支付高額的使用費才能達到相關標准。這種技術標准在知識產權的掩護下顯得合理合法, 使企業極少去考慮這種技術標準的制定與實施是否具有合理性。譬如, 美國就可以利用知識產權報復性特徵來保護自己, 打擊對手。報復性主要指一些國家利用本國國內貿易法中的有關規定, 以其他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不充分影響正常貿易為由對其他國家進行報復。其中以美國的超級301條款和337條款最具代表性。美國國內貿易法中的超級301條款規定, 美國將對認為對美實施不公平貿易做法的國家進行報復, 其中不公平貿易做法包括美國認為對知識產權保護不充分的做法。報復措施包括對進口商品提高關稅或採取進口限制, 對有關國家服務征稅或進行限制, 直至終止兩國簽訂的貿易條約。337條款是美國1930 年關稅法中的第337條, 目前是1994年修訂的1988 年綜合貿易法案中的第1337節, 此條款又稱不公平貿易做法條款, 主要對外國廠商輸入美國的侵犯美國知識產權的產品進行管制。如果337條款調查成立, 出口商的產品將可能被永久排除在美國市場之外。

(五) 實施知識產權保護存在利益轉移問題

知識產權的主要持有人是現代產業, 而現代產業的特點之一是大多數企業銷售市場跨越多個行政區域, 由此導致知識產權制度實施過程中的受益者與成本承擔者並不完全重疊。受益者是企業, 銷售地政府則需要為此付出較高的執行成本, 而受益企業因此而增加的稅收未必都由支付執行成本的銷售地政府獲得, 從而產生了利益轉移問題。在國內各地區之間, 上述問題可以部分地通過某種轉移支付機制解決, 但在國際之間並不存在這種機制。而眾所周知的是, 在我國主張嚴格保護知識產權最有力、從中受益最多的是那些西方跨國公司, 這些跨國公司同時享受了高於內資企業的稅收待遇, 其偷漏稅現象也相當嚴重。假如沒有其他配套措施, 強化令他們受益的知識產權保護, 在一定程度上, 等於是造成有利於跨國公司母國的利益轉移。

三、中國直面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加強的應對

之策知識產權壁壘形式復雜多樣, 在國際貿易中的活動領域逐漸擴大, 涉及的商品逐步增多, 對有關國家進出口貿易影響也逐步加深。我國是發展中國家, 需要引進發達國家先進的知識產權技術, 也需要鼓勵出口貿易促進經濟發展。因此我國在發展貿易的同時, 必然會遭遇多種形式的知識產權壁壘。針對不同的知識產權壁壘, 我國應採取不同的對策。

(一) 樹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企業是我國市

場經濟的主體, 也是利用知識產權的主戰場。20世紀90年代以來, 外國公司針對我國提出的5年計劃大量申請專利, 在我國很多產業的未來發展領域設置了專利陷阱, 封殺了我國企業自主開發技術, 控制了這些產業的發展。對此, 我國企業及政府應充分認識到企業及民族工業受到的危機與挑戰, 真正樹立起知識產權意識。既重視外國人的知識產權, 又要加強自主知識產權技術的開發, 實施專利權部署戰略。我國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是我國融入世界經濟迫切需要, 知識產權戰略是指運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為充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獲得與保持競爭優勢並遏制競爭對手, 謀求最佳經濟效益而進行的整體性籌劃和採取的一系列的策略與手段。 [6]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是指企業為獲取與保持市場競爭優勢, 運用知識產權保護謀取最佳經濟效益的策略和手段。就我國企業而言, 許多企業由於忽視技術在產品開發、市場開拓方面的運用, 許多產品技術含量低、原材料消耗大、效益低。這種狀況只有通過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科技進步運行機制、加強企業的知識產權策略性運用, 才能從根本上改變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的缺陷, 才能實實在在地提高企業的經濟績效, 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二) 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我國企業面臨

的知識產權壁壘困境, 從根本上說是中國企業缺乏技術創新, 缺乏核心競爭力的結果。因此, 企業應重視自身的技術創新, 認識到在世界市場全球化的條件下知識產權的重要性, 加大對技術研發的投入, 形成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積極推動企業間, 企業與科研機構、高校之間的合作, 以聯合開發、聯合投入、聯合保護等形式來實現對知識產權的共享。企業應加大科研經費投入, 國家也應選擇戰略性產業支持企業進行技術開發。

(三) 積極應對國際知識產權侵權之訴。我國企業, 特別是外貿企業要轉變觀念, 改變以往消極對待知識產權糾紛的態度, 積極應對國際知識產權侵權之訴。有不少中國企業, 自身並沒有侵權行為, 但由於害怕訴訟會影響企業的發展, 常常放棄應訴的機會, 白白失去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 而有過侵權行為的企業, 也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消極應訴而支付超過正常水平的侵權費用; 同時, 我國企業界還應注重商會的建立和完善, 形成一個組織有效、協調一致、參與廣泛的企業聯盟, 這樣將有利於增強尋求包括政府在內的各方面支持的力量。

(四) 深入了解研究國際規則及主要國家知識

產權法的立法及實踐。我國是WTO成員, 企業在進行對外貿易時應注意WTO, TR IPS對知識產權的規定, 同時對主要貿易國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實踐也應有所了解, 掌握其主要法律規定、立法趨勢及法院的判例, 才能更大限度地避免撞入知識產權壁壘。如對知識產權權利窮竭原則, 要把握當前主要貿易國所採取的原則。如果對象國採用地域性原則, 企業在進行外貿活動時, 應特別注意知識產權問題。

引進專利技術的企業, 在簽訂合同時應對專利產品平行進口問題作出明確而細致的規定, 合同中應明確許可的性質, 如是獨占許可, 應在合同中規定, 將來如有第二方擅自進口專利產品, 應由技術供方負責與侵權第三方進行交涉, 同時應注意在合同規定的地域內生產、銷售合同產品, 如需向區域外存在平行專利的第三國出口, 應經過進口國專利權人的同意, 才能將產品出口到該國。從事進口業務的外貿經營者, 應注意進口的貨物是否侵犯本國專利權人的權利。如進口產品在國內存在有效的專利權,應在取得本國專利權人的許可後, 方可從事該產品的進口。對某些外國企業運用事實標准中包含的知識產權設置壁壘, 壟斷市場的行為, 國內企業可聯合起來進行抵制, 或將其訴諸法院解決, 必要時可申請國家啟動貿易壁壘調查機制對外國技術壁壘進行調查。對一些國家運用國內法案以知識產權為借口對外國產品進行打擊報復行為, 可採取反報復措施, 或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解決。

此外, 我國應加強對TR IPS規則的研究, 取消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出口檢查制度。TR IPS協議規定對出口貨物可以進行知識產權檢查, 而對進口貨物進行知識產權檢查是TR IPS規定的最低標准。我國是發展中國家, 科技整體水平落後, 在知識產權國際保護中處於不利地位。我國只需達到TR IPS協議規定的最低標准, 做到既遵循該標准, 又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國家利益。為此我國應將主要精力限定在進口審查上, 出口檢查可以取消, 這樣既符合我國經濟發展水平, 又符合TR IPS協議規定的最低標准, 有利於提高海關行政效率, 防止外國不法商

人藉此阻止我國產品出口。

(五) 加快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管理。目前, 企業間甚至國家間的競爭實際上是人才的競爭, 誰佔有的人才多, 誰就能在競爭中獲得優勢。隨著中國與世界經濟全面接軌, 中國企業將會越來越多遭遇國際企業的競爭, 特別是在知識產權壁壘對中國對外貿易限制會更加嚴重情況下, 中國企業如果還不加強對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的重視, 那麼中國企業將會因為失掉「知識產權人才」而失掉企業未來發展所需的市場。

總之, 面對國際知識產權保護日益加強, 我們只有將推進知識產權戰略、積極申請專利、發展自主知識產權等措施, 才能讓我國企業免受切膚之痛,並讓知識產權這把雙刃劍為中國自身所用。為此, 我們必須加強教育與宣傳, 提高全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制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 以增強我國科技、經濟競爭能力, 更好地參與並在國際競爭中勝出。

同時我們要認清發達國家倡導的所謂「貿易自由化」, 透徹地認識發達國家通過非關稅壁壘中更加隱蔽, 更具有報復性和更為霸道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手段來保護他們的國家利益。這樣, 我們才能制定相應對策措施, 運用適當政策手段同他們作合理斗爭, 以達到維護我們自身的國家利益的目的。

Ⅱ 國際貿易中關於知識產權糾紛

有些公司已經獲得知識產權,比如在某一個產品下擁有自己的專利,首先你要看你的專利是在哪兒生效、哪兒申請?如果只是一個中國的專利,這個專利從法律來講只是受到中國范圍的保護。你這個專利上所依附的技術,在境外會不會得到保護,要取決於境外的法律是不是能夠得到認可。所以,要做的第一件事,對於中國企業的國際化道路第一步、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可能就是遇到知識產權的問題。因為對於跨國的大企業來講,已經把知識產權的這種訴訟,已經是作為整個國際市場戰略非常重要、非常基礎的一部分,它們可以說是在中國這個本土以價格的方式打你打不過的時候,它對你出國的企業,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制裁。因為他們手中握有的專利可能更多,他們對運用專利戰略、運用專利訴訟的辦法可能更加嫻熟。所以,對於我們中國企業來講,必須要充分對這個東西有一個心裡上的准備,還有一個時間上的准備。時間上的准備無非是出國之前,我們有一個所謂的防禦性的戰略。第一能夠給的建議是目標產品在目標市場上的專利侵權性分析。如果我知道我這個產品在目標市場的競爭對手可能有同樣的技術,我首先要根據目標國家的專利法,對你的競爭對手相同或者是相似產品的專利技術做一下分析,看你的產品是不是會落入它的專利權利保護的范圍之內。如果是,就要做相應的應對,或者你要做一些比較規避性的設計,這是最主要的。但是在做這個事情的同時,很多公司容易犯的一個錯誤就是老是用自己的工程師來做這種判斷,因為現在資訊比較發達,各個企業的工程師第一專利是他寫的。第二,他可以在網上收取一些資料做分析,但是這只是技術分析。技術分析絕不能代替法律的分析,尤其是中國的一個工程師利用你可能對中國專利法和你自己知道的技術數據進行分析的結論,在國外目標市場可能是不適用的。我自己所經歷類似的情況就是工程師一分析,工程師說我們這個產品沒有問題,工程師判斷的結果可能是兩種,一種是沒事,這可能誤導企業。你說沒事,要出去看看是不是真的有事。說有事也可能誤導這個企業,主要是你不分析你的產品在目標市場的國家到底有沒有侵權。

所以,在企業把自己的產品推向某一個目標市場的時候,一定要請在那個目標市場的專業法律人才對你這個產品,比照當地的專利法或者是當地你競爭對手的專利技術來進行分析,這樣才能幫助你企業做一個正確的分析。

Ⅲ 國際貿易中的知識產權問題

  1. 依據各國的專利法。(生產、製造、銷售、許諾銷售、進口、平行進口、使用等行為構成侵權)

  2. 依據各國的專利法(專利許可使用費)

  3. 增強創新,走創新發展的道路,發展自己的專利技術,以及規避專利的技術。

Ⅳ 國際技術貿易和知識產權產權的關系

(1)知識產權 是國際技術貿易的重要客體。在國際技術貿易中,知識產權許可、轉讓和含有知識產權的產品佔有很大的比例。但是,並非所有的知識產權都是技術貿易的客體,技術貿易的客體是技術類的知識產權。(2)知識產權 是國際技術貿易的重要保護手段。在國際技術貿易中,技術受方有效地保護知識產權,能夠減少技術供方轉讓技術的顧慮,提高其轉讓技術的積極性。(3)國際技術貿易 是知識產權價值的重要體現形式。知識產權價值必須通過權利人自己使用或通過貿易讓他人使用,才能實現知識產權的價值,達到保護知識產權的根本目的。(4)以知識產權 為客體的技術貿易合同要受知識產權相關法律的制約。技術貿易合同的標的為知識產權法保護的對象,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規定不得超出知識產權授予的權利范圍、法定時間和地域性規定。超出部分將不受法律保護。

Ⅳ 世界貿易組織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知識產權等領域的國際規則主要包括哪些內

知識產權是關於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的專有權利。隨著科技的發展,為了更好保護產權人的利益,知識產權制度應運而生並不斷完善。發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工業產權。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服務標志、廠商名稱、原產地名稱,以及植物新品種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

Ⅵ 國際貿易下知識產權糾紛發生的原因

我國國際貿易的發展,知識產權在經濟社會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近年來,國內際貿易保護主容義重新抬頭,知識產權等貿易壁壘層出不窮,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數量不斷增加,涉外知識產權問題已成為直接影響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在國際競爭中,企業要加強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水平,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政府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協調作用,共同積極應對,從而提高我國企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Ⅶ 知識產權國際貿易興起的原因有哪些

一、知識產權國際貿易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發展起來的一種特殊形式的國際貿易,是一國的法人或自然人通過貿易方式,按照一定的交易條件,將知識產權轉讓給不同國家的法人或自然人的活動。
知識產權是指法律賦予知識產權所有人對其創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知識產權是一種財產權,知識產權所有人可以通過對其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的許可或轉讓而獲得收益。目前,知識產權已成為國際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專利轉讓,專利和商標的許可使用權、版權的許可等,已在各國之間的貿易中佔有一定的比例;含有知識產權的產品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比重越來越大,例如新的葯品和其他高科技產品,電影、音樂、書籍、計算機軟體,知名品牌商品,植物新品種等等。據美國最新統計,電影、音像、計算機、傳媒等「版權產業」其出口額占所有行業的第一位,1996年產值達4250億美元,佔美國國民生產總值的6.7%,版權業的產品出口和對外轉讓版權收入超過430億美元,僱傭員工550萬人。近年來美國的外貿逆差逐年上升,1999年達到2676億美元,但在知識產權領域卻年年出現順差,盈餘250億美元。同年美國知識產權出口額達到370億美元,超過了飛機和通訊設備的出口。隨著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這個趨勢變得更加明顯。知識產權貿易的發展,使各個國家都認識到一個國家經濟的振興和發展,不單單取決於該國所擁有的自然資源和金融資本的多少,而更大程度上取決於該國對知識成果的應用和保護程度。各國都利用知識產權制度,保護自己的技術優勢、品牌優勢並力圖阻止外來更強大的技術優勢的沖擊。對最發達的國家來說,出口產品的絕大部分依賴於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因此,知識產權的保護也成為國際貿易中不可迴避的問題。

二、當代國際知識產權貿易的形式與發展
1、許可證貿易
許可證貿易是知識產權貿易中使用最廣泛和最普遍的一種形式。許可證是指擁有知識產權的一方,對該產權行使某種法律權利。許可證貿易是以知識產權以及相應產品的製造和銷售權為內容,通過簽定許可證協議而進行的技術貿易。目前專利、專有技術貿易大都通過許可證貿易來進行,現在計算機軟體貿易也越來越多地採取許可證形式,甚至出現了不針對特定用戶的「啟封式許可證」。盡管許可證貿易比普通商品貿易產生的時間晚,但其發展速度十分迅速,對技術知識的傳播起了重大作用,也有利於加速科技進步,趕上世界先進技術水平。
2、特許經營
特許經營是一種商業服務和技術體系的許可,是指已經取得成功經驗的商業企業(特許方)將其商標、商號名稱、服務標志、專利、專有技術、服務標志以及經營管理的方法或經驗許可另一家商業企業(被特許方)使用。被特許方使用特許方的商業名稱經營業務,遵循特許方制定的方針和程序,特許方則從被特許方處收取特許費。特許經營形式適合於商業、服務業和工業,
對於特許經營許可方來說,特許可以為打入市場提供機會,除了直接收取特許費外,還可以通過提供技術服務收取服務費,並阻止可能的競爭。對被特許方來說,可以解決技術能力不足、資金匱乏、缺乏品牌優勢等問題,減少投資風險。因此二戰後始於美國的特許經營,近二、三十年流行於美洲、歐洲和亞洲。目前美國零售總額的60%由特許經營完成,特許經營為美國安置了超過11%的就業人口,麥當勞通過特許經營在117個國家建立了2.5萬個連鎖店。
3、合作方式
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不同企業共同出資組建成一個新的企業。
由於各方可以以知識產權進行出資,這種出資實際上是把出資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轉讓給了新成立的企業,因此這種方式也成為國際知識產權貿易的一種形式。如果出資方不以知識產權為出資形式,那麼該出資方可以通過簽署知識產權許可合同,規定出資方是技術的供方,新企業是技術的受方,這樣出資方既可獲得股權也可得到知識產權許可費用。這種方式對於知識產權的供、受雙方都是有利的。受方可藉此引進外國較先進的生產技術、管理技術和銷售技術,培養自己的技術隊伍,還可利用國外資金;供方則可以利用受方的勞動力和資源,擴大海外市場,通過收取知識產權使用費回收設備與技術研製的費用,因此這種方式受到了很多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歡迎。
4、計算機交鑰匙合同
交鑰匙合同是指供方為建成整個工廠,向受方提供全部設備、技術、經營管理方法,包括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設備的提供與安裝,受方人員的培訓、試車,直到能開工生產後,才把工廠交給受方。目前在知識產權貿易方面,更多體現在計算機應用領域。所謂計算機交鑰匙合同就是整個計算機系統的買賣與軟體的轉讓。一般不包括供方承建廠房,主要內容是:供方向受方出售硬體,提供軟體許可證,提供對硬體、軟體的維修服務並延續到開機後一段較長時間,計算機的安裝與測試、軟體的測試。
5、知識產權服務
技術服務是技術提供方受另一方委託,通過簽訂技術服務合同,為委託方提供技術勞務,完成某項服務任務,並由委託方支付一定技術服務費。一般來說,技術服務提供的技術是知識產權與專有技術之外的一般技術。但目前隨著技術貿易的發展,尤其是軟體貿易的發展,知識產權服務貿易也不斷出現(這里的知識產權服務不是指專業知識產權機構或企業提供的服務,而是指一般商業企業)。如在軟體貿易中,軟體銷售商或開發商在提供軟體使用許可的同時,提供軟體的技術服務,包括安裝、培訓、運行支持和維護等內容。在軟體貿易的初級階段,這種伴隨著知識產權使用許可而提供的服務,一般是包含在軟體價格之內的。隨著計算機應用的普及,用戶對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尤其是一些大型應用軟體,需要軟體廠商花費長時間對用戶的需求進行調研、定製開發、組織實施、進行維護和支持,因此這種服務也就成為軟體貿易不可缺少的部分,並成為單獨收費的商品。現在一些大型軟體公司服務的收入已經佔到公司收入的2/3,超過了軟體本身的收入。
除了上述幾種知識產權貿易形式外,隨著國際經濟交往及各種第三產業的發展,還會出現新的國際知識產權貿易形式,如美國的一些銀行開辦的「存取技術」業務,知識產權所有人可以將知識產權存入銀行,銀行像貸款一樣把它貸給需要的企業,收取利息。在中國加入WTO後,這些貿易形式必然會不斷進入中國,而我們的企業也應該了解和運用這些貿易形式,獲取最大利益。

Ⅷ 求一個國際貿易中關於知識產權糾紛的案例

2004年是中國對外貿易的又一個快速增長年, 在2002年增長2118%、2003年增長3711%的基礎上, 2004年中國對外貿易增長了3517%。進出口總額首次超過10000億美元, 達到11548億美元, 在世界貿易中的排名從2003 年的第四位上升到第三位。年度進出口增量在2002 年超過1000 億美元、2003年超過2000億美元的基礎上, 超過了300O億美元。

知識產權保護業已成為當前社會的熱門話題, 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似乎已成為人們的共識。然而, 制定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目的不是保護知識產權本身, 而是激勵創新, 維護社會公平, 進而推動社會經濟全面進步。恰恰是在達到上述目的方面, 片面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可能步入誤區, 反而不利於實現知識產權制度的初衷。

以上數據反映了中國對外貿易快速發展的態勢, 但同時中國企業在海內外市場遭遇知識產權糾紛的消息此起彼伏, 知識產權已成為中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過程中無法迴避的焦點。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 知識產權與國際貿易的聯系日益密切。因此, 各國在大力鼓勵發展知識和技術密集型產業的同時, 十分關注出口商品和技術的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 在一些企業看來已成為不可觸摸的禁區, 而在一般民眾眼裡, 則成為一種壟斷, 一種現代文明下的「弱肉強食」。但是, 不管怎樣, 國內企業因知識產權問題而蒙受經濟、名譽雙重損失現象已經屢見不鮮, 重視「知識產權」的警鍾已在我們耳邊敲響。

當中國加快融入全球經濟的時候, 知識產權危機卻給我們亮起了紅燈。2005 年1 月, 中國步入WTO後保護期不久, 國際巨頭英特爾起訴中國某企業生產的語音卡侵犯其專利, 間隔不久日本三洋開始了與深圳比亞迪關於電池專利的糾紛。在2 月, 美國電子娛樂協會( ESA) 向美國商務代表提交了一份來自國際知識產權保護聯盟( International IntelllectualProperly A lliance簡稱IIPA) 的報告指出: 中國與馬來西亞、俄羅斯一道成為全球游戲軟體盜版最為嚴重的三個國家。中國已成為世界最大的偽正版製造地, 消費國和輸出國。當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以及中國產品在全球市場上扮演重要角色的時候, 知識產權危機給這一全球化進程蒙上了一層陰影。來自美國、歐盟、日本、韓國等專利大國的知識產權壓力已經對中國構築了一道高高的門檻。通過知識產權來打壓中國企業和中國產品, 使中國企業進入一種國際化的怪圈循環: 生產———跨國公司專利限制———巨額專利許可費以及侵權費的支付———再生產。

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加強影響中國企業全球化過程, 是因為中國企業缺乏自主擁有的知識產權而必須支付的巨額專利費用, 或者因為知識產權訴訟所產生的巨額費用大大增加了企業的各種成本, 使中國產品的國際市場競爭力顯著降低, 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和跨國生產也受到影響。在微觀層面, 知識產權壁壘通過企業付出巨額專利使用費以及侵權費用, 降低其產品市場競爭力, 減少市場份額並壓縮了利潤空間, 這就是知識產權的短期效應; 而從長期來看, 由於企業利潤降低而減少的資本積累將導致企業對技術研發投入的不足, 無法從根本上改善企業的技術結構和產品結構, 這在以技術為核心競爭力的時代將使企業不可避免地走上絕境。在宏觀層面, 整個相關產業將會因為知識產權壁壘而在短期內減少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數量。在以市場為命脈的營銷時代, 該產業將無法抵制因為市場縮小而導致的產業萎縮, 如果這種局面持續較長時間, 產業將最終在競爭中消亡。這對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狀況、國際經濟主權以及未來中國科技的世界地位問題都產生重大影響。毫無疑問, 在全球經濟進入產業結構重構的時代, 缺乏知識產權的中國企業將無力改變自己處在產業鏈末端和價值鏈下游的不利局面, 在全球化中受制於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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