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貿易公司一般是做什麼的
貿易公司的價值和商業模式,說白了就是幫助海外的客戶找到中國的供應商,或者說幫助中國的供應商找到海外的客戶,從中實現業務往來。
外貿公司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能自營生產的,也就是真正的進出口企業,是高帽一體的企業,也就是說自己生產,自己銷售到國外。想找工作的一定要先看好這個,工貿一體的企業,一般實力都很雄厚,待遇穩定,運轉正產,是你做外貿的長久之計;
以上所有崗位,不一定每一個公司都完整地保留,會根據自己公司的需要來設置,新人建議從最基礎的崗位做起,包括對公司,對產品的了解,對基本貿易流程的了解等,為未來的發展打好基礎。
⑵ 商貿公司的經營范圍有多大
經營范圍
1、各種進出口商品的品質、衛生、安全質量檢驗(包括感官的、物理的、機械的、化學的、生物的和微生物檢驗)。
2、各種進出口商品的數量鑒定(包括衡器計重、水尺計重、容量計重),以及整批貨物和包裝內貨物的數量鑒定(包括件數、長度、面積、體積等)。
3、各種進出口商品的包裝、標記鑒定。
4、各種進出口貨物的貨載衡量。
5、進口貨物承運船舶的艙口檢視、監視卸載、載損鑒定和進口商品的殘損鑒定。
6、出口貨物承運船艙、車廂和集裝箱的有關清潔、衛生、密固、冷藏效能等適載條件檢驗,以及積載鑒定和監視裝載。
7、進出口商品的承運船舶,宣布共同海損後的海損鑒定(積貨鑒定)。
8、為有關國家對進口商品實行全面監管制度提供裝船前檢驗服務。
9、其他檢驗鑒定業務,如財產鑒定評估,價格比較,審核簽發價值證明書,抽取或簽封貨物樣品,出口成套設備從設計審查到監造,出口商品從原料檢驗到成品驗收乃至裝船前檢驗。
10、進口商品在生產國或裝運地檢驗或代辦委託國外檢驗機構進行裝運前檢驗。
11、各國安全認證代理申請服務。
12、各國安全認證技術咨詢服務。
13、國外認證機構委託的工廠跟蹤檢驗服務。
14、產品預驗及客戶委託的其它安全測試服務。
15、承接EMC測試,出具CB測試證書與測試報告。
16、ISO9000、QS9000及ISO14000質量體系認證咨詢服務。
凡國外的貿易單位、製造廠商、運輸、保險部門以及公證檢驗機構等,都可直接向商檢公司委託辦理有關進出口商品的各項鑒定工作。
商檢公司也可接受有關方面的委託,派員到國外辦理檢驗、鑒定;還可辦理與商品檢驗有關的咨詢業務和技術服務,如出口商品的催交,進口機電儀商品的調試、維修等等。
(2)貿易公司可以經營什麼擴展閱讀:
經營范圍變更
我國《公司法》第12條明確規定: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公司的經營范圍,是指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領域,具體表現為公司具有什麼樣的生產項目、經營種類、服務事項等。公司需要有一定的經營范圍,以便開展經營活動。同時,確定公司的經營范圍,還涉及以下因素:
一、方便投資者了解公司資金的投入方向,也就是資金投入的項目以及該項目已經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風險。
二、為公司開展經營活動確定大體的范圍,有利於公司經營活動的專業化發展。
三、有利於公司董事、監事、經理以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認清公司發展的前景以及努力的方向。
四、有利於建立和維護一定的管理秩序、經營秩序,防止市場競爭的無序狀態。
⑶ 貿易公司經營范圍包括什麼急!
貿易公司經營范圍要求 1、內資貿易公司經營范圍 貿易公司經營范圍已放寬很多,除了可以經營貿易相關的業務外,還可以從事會務禮儀、企業管理咨詢等咨詢服務類業務,也可以經營工藝禮品、電子產品等產品銷售。 如果貿易有限公司從事進出口業務,則外貿部分的經營范圍只寫一句話就可以了,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2、外資貿易公司經營范圍 內貿經營范圍分批發和零售,批發在上海市外經委審批即可,對於零售則要求非常嚴格,需北京商務部審批。
⑷ 貿易公司,是一個什麼樣的經營模式
貿易公司的經營方式一般是:尋找穩定合作的供應商,然後利用供應商提供的商品去找客戶做銷售工作。
⑸ 貿易有限公司經營范圍有什麼限制嗎
一般就是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然後再加上行業范圍。經營范圍隨時可以添加,去除的。
唯一的限制就是需要行政審批的,許可證件的產品收到限制。
⑹ 商貿公司的經營范圍是什麼呢
商貿有限公司的主要業務是商業,店鋪,商業的團體,貿易就是物流,商品的周轉,總的來說就是以店鋪為中心的有關貨物銷售與周轉的有限責任公司。
1)各種進出口商品的品質、衛生、安全質量檢驗(包括感官的、物理的、機械的、化學的、生物的和微生物檢驗)
(2)各種進出口商品的數量鑒定(包括衡器計重、水尺計重、容量計重),以及整批貨物和包裝內貨物的數量鑒定(包括件數、長度、面積、體積等)。
(3)各種進出口商品的包裝、標記鑒定。
(4)各種進出口貨物的貨載衡量。
(5)進口貨物承運船舶的艙口檢視、監視卸載、載損鑒定和進口商品的殘損鑒定。
(6)出口貨物承運船艙、車廂和集裝箱的有關清潔、衛生、密固、冷藏效能等適載條件檢驗,以及積載鑒定和監視裝載。
(7)進出口商品的承運船舶,宣布共同海損後的海損鑒定(積貨鑒定)。
(8)為有關國家對進口商品實行全面監管制度提供裝船前檢驗服務。
(9)其他檢驗鑒定業務,如財產鑒定評估,價格比較,審核簽發價值證明書,抽取或簽封貨物樣品,出口成套設備從設計審查到監造,出口商品從原料檢驗到成品驗收乃至裝船前檢驗。
(10)進口商品在生產國或裝運地檢驗或代辦委託國外檢驗機構進行裝運前檢驗。
(11)各國安全認證代理申請服務。
(12)各國安全認證技術咨詢服務。
(13)國外認證機構委託的工廠跟蹤檢驗服務。
(14)產品預驗及客戶委託的其它安全測試服務。
(15)承接EMC測試,出具CB測試證書與測試報告。
(16)ISO9000、QS9000及ISO14000質量體系認證咨詢服務。
凡國外的貿易單位、製造廠商、運輸、保險部門以及公證檢驗機構等,都可直接向商檢公司委託辦理有關進出口商品的各項鑒定工作。商檢公司也可接受有關方面的委託,派員到國外辦理檢驗、鑒定;還可辦理與商品檢驗有關的咨詢業務和技術服務,如出口商品的催交,進口機電儀商品的調試、維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