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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國際貿易是涉外經濟活動那麼調節

發布時間:2021-01-23 09:39:33

國際貿易能否給參與國帶來利益

國際貿易對參與貿易的國家乃至世界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調節各國市場的供求關系調節各國市場的供求關系,互通有無始終是國際貿易的重要功能。世界各國由於受生產水平、科學技術和生產要素分布狀況等因素的影響,生產能力和市場供求狀況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差異。各國國內既存在產品供不應求的狀況,又存在著各種形式的產品過剩狀況。而通過國際貿易不僅可以增加國內短缺產品的市場供給量,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而且還為各國國內市場的過剩產品提供了新的出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市場供求的矛盾,從而調節了各國的市場供求關系。2、促進生產要素的充分利用在當今世界上,勞動力、資本、土地、技術等生產要素在各個國家的分布往往是不平衡的,有的國家勞動力富餘而資本短缺,有的國家資本豐裕而土地不足,有的國家土地廣闊而耕作技術落後。如果沒有國際貿易,這些國家國內生產規模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都會受到其短缺的生產要素的制約,一部分生產要素將閑置或浪費,生產潛力得不到發揮。通過國際貿易,這些國家就可以採取國際勞務貿易、資本轉移、土地租賃、技術貿易等方式,將國內富餘的生產要素與其他國家交換國內短缺的生產要素,從而使短缺生產要素的制約得以緩解或消除,富餘生產要素得以充分利用,擴大生產規模,加速經濟發展。3、發揮比較優勢,提高生產效率各國參與國際貿易的重要基礎是比較利益和比較優勢利用比較利益和比較優勢進行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可以擴大優勢商品生產,縮小劣勢商品生產,並出口優勢產品從國外換回本國居於劣勢的商品,從而可在社會生產力不變的前提下提高生產要素的效能,提高生產效率,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4、提高生產技術水平,優化國內產業結構在當今世界,各國普遍通過國際貿易引進先進的科學技術和設備,以提高國內的生產力水平,加快經濟發展。同時,通過國際貿易,使國內的產業結構逐步協調和完善,促使整個國民經濟協調發展。5、增加財政收入,提高國民福利水平國際貿易的發展,可為一國政府開辟財政收入的來源政府可從對過往關境的貨物徵收關稅、對進出口貨物徵收國內稅、為過境貨物提供各種服務等方面獲得大量財政收入。在美國聯邦政府成立初期,關稅收入曾占聯邦財政收入的90%。至今,關稅和涉外稅收仍然是一些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國際貿易還可以提高國民的福利水平。它可以通過進口國內短缺而又是國內迫切需要的商品,或者進口比國內商品價格更低廉、質量更好、式樣更新穎、特色更突出的商品,來使國內消費者獲得更多的福利。此外,國際貿易的擴大,特別是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的增長,將為國內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間接增進國民福利。6、加強各國經濟聯系,促進經濟發展在現代,世界各國廣泛開展國際貿易活動,這不僅把生產力發展水平較高的發達國家互相聯系起來,而且也把生產力發展水平較低的廣大發展中國家捲入國際經濟生活之中。國際市場的競爭活動,也促使世界總體的生產力發展進一步加快。這不僅促進了發達國家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也促進了不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發展。

② 國際貿易對經濟發展有什麼作用

國際貿易對經濟發展的作用:

一、國際貿易對國民的作用:

1、增加國民福利。

2、滿足國民不同的需求偏好。

3、國際貿易提高國民生活水平。

4、國際貿易影響國民的文化和價值觀。

5、提供就業崗位。

二、國際貿易對企業的作用:

1、強化品質管理,提高企業效益。

2、在產品品質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3、有利於國際間的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

4、有利於企業自我改進能力的提高。

5、有效地避免產品責任。

三、國際貿易對單一國家的作用:

1、調節各國市場的供求關系。

2、延續社會再生產。

3、促進生產要素的充分利用。

4、發揮比較優勢,提高生產效率。

5、提高生產技術水平,優化國內產業結構。

6、增加財政收入。

7、加強各國經濟聯系,促進經濟發展 。

五、國際貿易對世界的作用:

1、國際貿易是世界各國參與國際分工,實現社會再生產順利進行的重要手段。

2、國際貿易是世界各國間進行科學技術交流的重要途徑。

3、國際貿易是世界各國進行政治、外交斗爭的重要工具。

4、國際貿易是世界各國對外經濟關系的核心。

5、國際貿易是國際經濟中「傳遞」的重要渠道。

(2)由於國際貿易是涉外經濟活動那麼調節擴展閱讀:

一、國際貿易的特點:

1、國際貨物貿易要涉及不同國家或地區在政策措施、法律體系方面可能存在的差異和沖突,以及語言文化、社會習俗等方面帶來的差異,所涉及的問題遠比國內貿易復雜。

2、國際貨物貿易的交易數量和金額一般較大,運輸距離較遠,履行時間較長,因此交易雙方承擔的風險遠比國內貿易要大。

3、國際貨物貿易容易受到交易雙方所在國家的政治、經濟變動、雙邊關系及國際局勢變化等條件的影響。

4、國際貨物貿易除了交易雙方外,還需涉及到運輸、保險、銀行、商檢、海關等部門的協作、配合,過程較國內貿易要復雜得多。

二、國際貿易的發質感趨勢:

1、國際貿易步入新一輪高速增長期,貿易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愈加明顯。

2、以發達國家為中心的貿易格局保持不變,中國成為國際貿易增長的新生力量。

3、多邊貿易體制面臨新的挑戰,全球范圍的區域經濟合作勢頭高漲。

4、國際貿易結構走向高級化,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發展方興未艾。

5、貿易投資一體化趨勢明顯,跨國公司對全球貿易的主導作用日益增強。

6、貿易自由化和保護主義的斗爭愈演愈烈,各種貿易壁壘花樣迭出。

③ 國際經濟與貿易問題求解

國際分工的形成與發展要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影響和制約的主要因素如下:

(一)社會生產力是國際分工形成和發展的決定性因素

1.國際分工是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結果。生產力的增長是社會分工的前提條件,一切分工,其中包括國際分工,都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結果。它突出地表現在科學技術的重要作用上。

2.各國的生產力水平決定了其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歷史上,英國最早完成產業革命,生產力得到巨大發展,使其成為「世界工廠」,英國在國際分工中便居於主導地位。繼英國之後,歐美資本主義國家產業革命相繼完成,生產力迅速發展.它們便與英國一道成為國際分工的中心與支配力量。

3.生產力的發展對國際分工的形式、廣度和深度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隨著生產的發展,各種經濟類型的國家都加入到國際分工行列,國際分工已把各國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形成了世界性的分工。隨著各國生產力的發展,各國參加國際分工的形式從「垂直型」向「水平型」過渡,出現了多類型、多層次的分工形式。

4.生產力的發展決定了國際分工的產品內容。隨著生產力

的發展,國際貿易中的工業製成品、高精尖產品不斷增多;中間產品、技術貿易、勞務貿易也大量出現在國際分工中。

總體上講全球經濟一體化對國際貿易是有利的,會加快經濟、貿易的發展,但一項事物總有它的兩面性,如應對不好會對某些地區、國家的經濟造成很大的沖擊,甚至面臨經濟崩潰的危險。

跨國公司的發展,促進了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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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世界經濟的增長;使發達國家的產品能夠通過對外直接投資的方式在東道國生產並銷售,從而繞過了貿易壁壘,提高了其產品的競爭力;跨國公司對外直接投資和私人信貸,補充了發展中國家進口資金的短缺;跨國公司的資本流入,加速了發展中國家對外貿易商品結構的變化;跨國公司控制了許多重要的製成品和原料貿易;跨國公司控制了國際技術貿易;在世界科技開發和技術貿易領域,跨國公司,特別是來自美國、日本、德國、英國等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目前,跨國公司掌握了世界上80%左右的專利權,基本上壟斷了國際技術貿易;在發達國家,大約有90%的生產技術和75%的技術貿易被這些國家最大的500家跨國公司所控制。許多專家學者認為:跨國公司是當代新技術的主要源泉.

關稅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國家籌集財政資金是海關的基本職能。關稅海關在進出口環節徵收,比其他稅收更為方便、直接。

關稅在財政支出中占據重要地位,每一位公民都受惠於此,比如國家將徵收的關稅用於教育、醫療、國防、科研、國家重點工程以及公務員漲工資等諸多方面。

關稅的再分配作用,一方面通過徵收關稅將進出口商品中的一部分價值收歸國有,在通過財政支出重新分配給國家各部門、單位和個人;另一方面,通過關稅的徵收與減免,人為地調節不同產業、不同企業的利益分配,影響其生產和經營活動,從而調節生產要素的流向、生產結構的變化和經濟的發展。

關稅的再分配職能,使其具有了調節經濟和保護本國幼稚工業的作用,關稅調節經濟的作用就是通常所說的經濟杠桿作用和宏觀調控作用。比如,可以利用關稅措施調節某種商品市場供求狀況,保持該商品市場供求的平衡;還可以調節進出口商品的結構;調節分配和消費等作用。關稅的保護作用就是通過徵收關稅,提高進口商品的銷售價格,從而削弱其在進口國市場與本國產品的競爭能力,達到保護本國幼稚工業的目的。顯然,關稅的保護作用,對發展中國家來說,在一定的歷史階段具有重要的作用

④ 壟斷為什麼導致國際貿易

世界貿易組織的建立和其成員國相互大幅度減讓關稅雖然標志者世界貿易朝著自由化的方向邁進一大步,但我們還遠不能說,世界貿易就已經實現了自由化。這是因為在國際貿易中,除了政府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繼續存在外,尤其還存在著私人經濟主體間限制競爭的行為,例如訂立價格卡特爾,分割銷售市場,或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私人間的限制競爭一般是由反壟斷法調整的,現在世界上許多國家都頒布了反壟斷法,實行保護競爭和反對壟斷的經濟政策。反壟斷法的特點是,它適用於所有的對國內市場起著限制競爭效果的行為,而不管這種行為發生在國內還是國外。例如德國《反對限制競爭法》第130條第2款規定,「本法適用於在本法適用范圍內發生的所有限制競爭行為,即使限制競爭行為系本法適用范圍以外的原因所致,亦同。」這說明,反壟斷法不僅是各國保護競爭,維護競爭性市場結構的有力武器,而且還與國際經濟貿易有著密切的聯系。今天,我國正在制定反壟斷法,而且,我國企業在對外經濟貿易活動中,有時不可避免地也會涉及到外國的反壟斷法。因此,我們很有必要研究反壟斷法與對外經濟和貿易的關系。本文主要結合聯邦德國反壟斷的立法和實踐,論述反壟斷法在國際經濟貿易中的積極作用。此外還將探討反壟斷法在域外適用中存在的問題。

一、反壟斷法在國際經濟貿易中的作用

反壟斷法與對外經濟貿易發生聯系,這首先是因為跨國公司的活動引起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隨著國際經濟關系的發展,商品、資本、技術和勞務的跨國流動就成為國際上普遍的現象,跨國公司隨之也成為國際經濟活動中十分活躍的經濟組織。由於跨國公司在財力上可以得到母公司的幫助,在生產技術和產品銷售方面與國際市場有著廣泛和深厚的聯系,所以,與一般的企業相比,跨國公司在東道國的市場競爭中常常占據優勢地位。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OECD〕在1977年關於跨國公司的一個報告中指出,加拿大的前一百名最大的企業中,七十五個企業的資本與國外有聯系。這種情況在歐洲也普遍存在,例如,聯邦德國所接受直接投資中,一半是流到了注冊資本超過一億馬克的大企業中。 跨國公司對東道國的經濟和競爭可以起到積極的作用,這特別是在東道國的市場結構處於壟斷的或寡頭壟斷的狀況下,外國企業技術先進和價格低廉的產品無疑會給死氣沉沉的市場注入新的競爭活力。例如,美國的輪胎,洗滌劑以及家用電器企業在歐洲的投資就打破了這些市場在當時的壟斷局面,推動了市場的競爭。 然而,跨國公司的活動也可能給東道國的經濟和競爭帶來不利的影響。因為,跨國公司極易利用其經濟優勢在東道國的市場上取得壟斷地位,成為限制競爭的勢力,進而會影響到東道國的經濟和技術的發展。為了扼制跨國公司的壟斷勢力,保護本國競爭性的市場結構,市場經濟國家一般將反壟斷法無例外地也適用於在本國活動的外國企業和跨國公司, 甚至還適用於它們在國外產生的但對國內有影響的限制競爭行為。具體說來,這種管制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限制跨國公司的外部擴張

外部擴張也稱企業合並,它是指企業以購買另一企業的股份或財產的方式,擴大生產規模,增大市場佔有率,提高競爭力。企業合並常常是市場競爭的結果。在競爭中,一部分企業破產倒閉,退出競爭;另一部分企業則可通過合並其他企業,擴大銷售市場,取得更大的利潤。企業合並雖然是市場競爭和優勝劣汰的結果, 但是過度的合並則會引起經濟集中,集中則會導致市場的壟斷。因此,控制企業合並是反壟斷法的主要內容。德國反對限制競爭法第36條第1款規定,凡可預見因合並產生或加強市場支配地位時,聯邦卡特爾局得禁止合並;除非參與合並的企業能夠證明,合並將改善競爭的條件,且這一改善競爭的好處大於因市場支配地位產生的壞處。這個條款也適用於有跨國公司參與的企業合並。

跨國公司在國外直接投資時,一般不是自己創建新企業,而是通過購買當地企業或者通過與當地企業的聯合來進入東道國的市場。這種方式的好處是:(1)可獲得當地企業已取得的市場份額;(2)得到熟悉當地市場的經營管理人員;(3)易於同當地政府建立聯系,從而取得可能的補貼或者其他優惠待遇。此外,從競爭的角度看,這種方式一般也不會受到東道國反壟斷法的干預,因為它們一般也不會提高東道國市場的集中度。然而,如果跨國公司在進入市場時或在進入市場後,以某種方式破壞了東道國競爭性的市場結構,即由此產生或加強市場支配地位時,那就會受到反壟斷法的干預。依照德國法,這將適用反對限制競爭法上述第36條第1款的規定。此外,根據該法第130條第2款,這個條款不僅適用於德國境內發生的可引起限制競爭後果的企業合並,而且還適用於德國境外發生的但對德國市場能夠產生限制競爭影響的企業合並。概括地說,這樣的合並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外國企業在德國境內取得德國企業的財產,或者與德國企業一起建立合營企業。在這種情況下, 外國企業將直接進入德國市場,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所以自然對德國的市場競爭會產生影響。在GKN/Sachs一案中,德國聯邦法院制止了一家英國康采恩准備在德國購買一家生產汽車離合器的公司股份的打算。法院的理由是,這家德國公司在國內已經取得了市場支配地位,如果它再取得與其產品相關的市場上活動的英國公司的股份,就會加強其市場支配地位,從而會更加惡化德國的競爭性市場結構。法院指出,這里不需要證明,取得外國股份的企業是否會利用外國的財力資源。決定性的因素是,合並後德國企業現有的競爭者是否還能進行價格競爭,以及其潛在的競爭者是否還能進入市場。

第二,德國企業在國外取得外國企業的財產或股份,或者與外國企業一起建立合營企業。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外國企業在與德國企業合並之前,其產品或者技術就已經通過德國進口商或者現在的聯合夥伴進入了德國市場,從而事實上在德國已經從事經營活動,那麼這個合並對德國市場的競爭就會發生影響。1973年,聯邦德國卡特爾局就曾以效果原則禁止AEG無線電通訊股份公司在義大利購買A. Zanussi S.p.A.公司的25.01%的股份。理由是,義大利Zanussi康采恩已經有產品進入德國的市場,它除了向AEG無線電通訊股份公司供貨外,還向德國其他的企業供貨,因此,如果它和AEG合並,就將使AEG的競爭者處於不利的競爭地位。

第三,單純外國企業的合並。從理論上講,即使與德國完全沒有聯系的外國企業,如果它們的合並以某種方式惡化了德國市場的競爭條件,聯邦卡特爾局依照反對限制競爭法第130條第2款的規定,也可以禁止這個合並。然而, 這樣的案子是很難出現的,因為即使有這種合並存在,參與合並的外國企業也不會向德國的卡特爾局進行報告。在實踐中,外國企業的合並可影響德國國內市場的情況一般是外國企業在德國境內有子公司。這里最有名的案例是1985年的Morris/Rothmans一案。 1982年,美國的Philip Morris煙草公司從一家南非煙草公司手中購買了英國Rothmans煙草公司50%的股份,從德國反對限制競爭法的角度,這兩個公司就實行了合並。 當時,在德國的煙草市場上,Philip Morris公司的全資子公司Philip Morris有限責任公司的市場份額是14.3%,Rothmans公司的子公司Brinkman股份公司的份額是16.9%。在Morris公司和Rothmans公司合並之前,德國的煙草市場是由5家公司把持著,它們共同的市場份額達到99%。就是說,除了美國和英國兩家公司的子公司外,還有另外的三家公司, 它們的市場份額分別為30.15%,27.3%和10%。聯邦卡特爾局認為,Morris公司購買了Rothmans公司的股份後,它們在德國煙草市場上的子公司就會合並為一個競爭實體, 從而使該市場由5家企業控制的局面改變為由4家企業控制,這勢必更削弱了市場競爭的強度,提高了進入市場的障礙,從而對該合並發出禁令。雖然Morris公司和Rothmans公司對這個決定不服,先後上訴柏林高級州法院和聯邦法院,但該案的結果是,Morris公司不得不將其從Rothmans公司購買的股份降低為24.9%,從而使這個股份購買依德國法不屬於企業合並之列。1987年,聯邦德國認可這個合並對德國市場不會產生顯著影響而取消了禁令。

2、禁止跨國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聯邦德國反對限制競爭法禁止取得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根據第19條第2款,取得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是指它們作為一定商品或者服務的供應者或者需求者(1)在市場上沒有競爭者,或者沒有實質性的競爭;(2)或者與其競爭者相比具有突出的市場地位,在這里特別要考慮企業的市場份額,財力,進入采購或銷售市場的渠道,與其他企業聯合的情況,其他企業進入市場時在法律和事實上存在的障礙,德國境內外的企業事實上或者潛在的競爭,企業的供求轉向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能力以及企業的交易對手選擇其他企業作為交易對手的可能性。企業一旦被認定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就得承擔特殊的責任,即不得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濫用在這里首先是以剝削和妨礙的形式表現的。例如在價格方面表現為對銷售對手或者對消費者的高價盤剝,或者以暫時的低價傾銷來妨礙其競爭對手。其他妨礙性的策略還有控制原材料或半成品市場、壟斷運輸、壟斷銷售渠道等等。

一般來說,外國企業或者跨國公司在東道國不容易取得市場的支配地位,因為東道國政府可以通過其經濟或競爭政策來防止這樣的事實發生。而且,一旦有這樣的事實發生,東道國政府一般也會通過推動國內企業的聯合來抗衡跨國公司事實上或潛在的競爭優勢。例如,歐洲在60年代末就曾以合並浪潮作為迎接美國跨國企業插足歐洲的挑戰。如同控制企業合並一樣,德國反對限制競爭法關於市場支配地位企業的規定也適用於在德國取得了市場支配地位的外國跨國公司。而且,根據第130條第2款的效果原則,它還適用於在德國取得了市場支配地位的外國企業,如果它們的濫用行為對國內市場已經或者將要產生限制競爭的影響。

對跨國公司濫用監督的典型案例是聯邦卡特爾局1974年關於對Texaco、BP、Shell、Esso、VEBA (ARAL) 等大的石油公司汽油價格的審查案。 審查的背景是1973年10月到1974年春的世界石油危機。這次危機一方面導致汽油價格大幅度上漲,另一方面使汽油的市場供應非常緊張,以致在德國甚至多次禁止人們星期天開車出遊。然而這次危機並不單單因為石油輸出國的政策,在相當的程度上還歸因於國際石油康采恩的壟斷價格政策。這個期間,在德國經營石油產品的跨國公司的汽油價格每升上漲了14分尼,據說這是與外國姐妹公司的原油和石油加工產品的價格上漲幅度相一致的。但同時人們又獲悉,這些石油公司的母公司1973年第四季度的利潤是上一年同期的3倍。此外,還有消息透露說,當時一桶汽油的成本最高是120馬克,但這些公司加油站的汽油價格卻上漲到每桶160馬克。在這種情況下,聯邦卡特爾局便決定對上述跨國公司進行立案審查,看它們是否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情況。 聯邦卡特爾局首先認為,Texaco、Esso、Shell、ARAl 和 BP這五個大的石油康采恩已經共同構成反對限制競爭法第22條意義上占市場支配地位的寡頭壟斷集團。因為它們共同在德國石油產品市場上約達到75%的份額,相對於其他小石油公司具於突出的市場地位。卡特爾局還認為,這幾個公司事實上也不存在實質性的競爭,因為:第一,它們在過去幾個月的價格政策是相同的;第二,1974年年初他們都過大幅度地提高了發動機燃料的價格;第三,德國大多數石油產品銷售商掛靠著這五個大公司。在認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方面,卡特爾局提出的事實構成是:第一,這些公司的母公司1974年第1季度的利潤與成本嚴重不符;第二,BP公司的供貨商一直沒有提高其產品的價格,因此BP公司說其成本上漲是沒有理由的;第三,與其他石油產品價格上漲的趨勢相比,汽油的漲價完全是因為市場支配地位而引起的,為此卡特爾局還駁回了這些公司以不同產品混合核算作為汽油大幅度漲價的理由。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利益,聯邦卡特爾局向這些企業發出禁止濫用的命令,要求它們將其產品價格降低到合理的水平。這個案子雖然最後不了了之,這一方面是因為柏林高級州法院與聯邦卡特爾局對此案有不同的看法, 另一方面是因為石油危機經歷的時間不長,石油產品市場很快又恢復了以前競爭的狀況,但是,聯邦卡特爾局對這些大跨國公司在價格方面嚴格的監督和管制,畢竟使它們的濫用行為有所收斂,不敢為所欲為,隨意漲價。這個例子也說明,反壟斷法中關於對市場支配地位的濫用監督尤其適用於大的跨國公司,對它們的市場行為可起到規范和約束的作用。

3、禁止影響國內市場的國際卡特爾

國際卡特爾與跨國公司關系不大。因為大多數國際卡特爾是由單純的國內出口企業組成的, 它們在國外一般沒有子公司。為了保證和推動產品在國外的銷售,這些企業就相互訂立協議,商定產品價格,或者分割在進口國的銷售市場。跨國公司參加國際卡特爾的情況也是有的,為了擴大銷售自己的產品,它們有時就與生產同類產品的其他國家的企業在銷售方面達成某些協議。

德國反對限制競爭法第6次修訂前的第6條第1款規定,單純的即不影響國內市場的出口卡特爾不受反對限制競爭法的管轄。對國內市場有影響的出口卡特爾,若該影響對保證出口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是必要的,則也可以得到豁免。聯邦法院在1973年關於輸油管道一案的判決中對「國內影響」的解釋是,「從反對限制競爭法保護自由競爭的一般目的出發,對國內的影響必須得以損害國內自由競爭的方式出現。如果非卡特爾的第三方企業在國內生產或者銷售的自由受到損害,或者將要受到損害,那就是對國內產生了影響。」 由於德國對出口卡特爾持寬容的態度,大多數出口卡特爾可獲得批准。例如,1978年向聯邦卡特爾局提出申請的111個出口卡特爾中,104個得到了批准。 1986年,聯邦德國共有321個合法的卡特爾,其中出口卡特爾有53個。 德國政府在關於「反對限制競爭法」的草案報告中指出,「許多國家對出口卡特爾沒有限制性的規定,若德國限制出口卡特爾,那就是不公平地妨礙德國產品的出口」。 可見德國在當時豁免出口卡特爾主要是出於兩個考慮,第一是推動出口和實現外匯平衡,第二是國家間「武器平等」的原則。德國出口卡特爾可以享受的豁免待遇通過反對限制競爭法1998年的第6次修訂已經被取消了。這一方面是出於德國法與歐共體法相互協調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適應當前世界貿易自由化和經濟全球化的需要。

然而,當有外國企業參與的國際卡特爾影響到德國國內市場的時候,聯邦卡特爾局採取的則是一種毫不留情的態度。這可以通過1970/1972年的焦油染料一案得到說明。1967年8月,德國、英國、瑞士等歐洲主要染料生產商在瑞士的巴賽爾開會,交換生產經驗和信息。瑞士的G公司向與會者通告說,其產品價格將從1967年10月16日起上漲8%。其他的企業也接著表態說,他們對染料生產的成本和收益狀況也感到很憂慮,因此也在考慮漲價問題。在後來的幾周內,這些公司先後發出公告,將其焦油染料價格從67年10月16日起漲價8%。這些企業在德國焦油染料市場上的份額共同佔到80%。由於它們從相同的時間起並以相同的幅度漲價,聯邦卡特爾局便認定它們之間存在著秘密價格協議,因此向它們徵收罰款。在當時,德國反對限制競爭法第1條意義上的卡特爾同一般民法上的合同一樣,僅是指締約人在相互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協議。因為該案中不能確定當事人之間的要約和承諾,聯邦法院便認為不能認定這些企業間存在著合同關系,即卡特爾不能成立。後來,該案提交歐洲法院,歐洲法院依歐共體條約第85條第一款對這些企業徵收了數目很大的罰款。法院指出,這些企業分散在歐洲五國,各有著不同的成本和價格構成,因此,如果彼此不存在合作關系,焦油染料便不可能同時在這些國家都漲價。最後,該案以聯邦德國卡特爾局的勝訴而結束。

二、反壟斷法域外適用中的沖突

從上述一系列的案例可以看出,在國際經濟貿易領域,反壟斷法對保護競爭,維護國內競爭性的市場結構以及保護消費者利益方面,可以發揮很大的作用。對這些具有涉外因素的反壟斷案件,特別是對美國Morris煙草公司和英國Rothmans煙草公司的合並案,德國聯邦卡特爾局是依據「效果原則」行使管轄權的。「效果原則」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1945年的Aluminum一案的判決中所確立的原則。根據這個原則,任何發生在美國境外而與美國反托拉斯法的精神相抵觸的行為,不管行為者的國籍如何,只要該行為對美國的市場競爭發生影響,美國法院對之就有管轄權。 長期以來,美國以「效果原則」為依據,主張對其境外發生的某些反壟斷案件有管轄權,這雖然被許多國家視為大國霸權主義,遭到了批判,但另一方面,這種做法又為其他許多國家的反壟斷法所效仿。例如,波蘭1990年2月24日頒布的反壟斷法第1條指出,「該法是規范與由經濟主體和他們的行會所為的並在波蘭共和國領土上產生影響的壟斷行為作斗爭的基本原則和程序……」。聯邦德國反壟斷法權威梅斯特梅克教授對此指出說:「正是堅持市場開放、防止跨國限制競爭的反限制競爭法規才會出現域外適用的效力,這種效力不取決於立法者對之期望或者不期望,規定或者不規定。因此,也談不到放棄卡特爾法的域外適用。放棄域外適用,國家就不能對企業的行為制定一個有效的規則。」

反壟斷法的域外適用或者不適用是一國立法主權的事情。然而,反壟斷法的域外執行因為要與外國發生關系,在法律上卻存在著很大的問題,例如,反壟斷執行機構在國外對案件進行調查時,在向國外當事人送達文件時,或其判決或者裁決在國外請求執行時,會遇到許許多多程序上的障礙。這是因為根據國際法上的禁止干預的原則,一個國家不得隨意在另一個國家的領土上進行主權行為。

此外,反壟斷案件適用效果的原則還常常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國家間法律和利益上的沖突:第一,以出口卡特爾為例,在一國被視為是限制了競爭從而是嚴格禁止的行為,有時在行為地國則是被允許的,甚至從該國的經濟政策出發是被鼓勵的,這就使受害國的判決不可能得到行為地國的協助,從而使之期望落空。現在世界上許多各國從「武器平等 」的原則出發,在反壟斷法中對出口卡特爾作了豁免規定,即只要這種卡特爾不是嚴重地影響國內的競爭,出口商在對外貿易中就可以採取聯合行動,規定對進口國的壟斷價格或者分割其國內市場。這種做法當然會引起各國反壟斷法的嚴重沖突和利益的對抗。第二,有時一個限制競爭行為同時會影響到多個國家的市場,根據效果的原則,這多個國家對該行為就都有管轄權。但如果它們的國內法各不相同,法律沖突就不可避免。第三,有些純粹的國內卡特爾不僅會限制國內市場的競爭,而且還會限制外國的競爭者,例如,日本國內企業間通行的垂直限制競爭就會妨礙美國或其他國家的企業進入日本市場,那麼,美國法院是否可以這種限制競爭損害了美國企業的利益為由,而對它們行使管轄權呢?第四,如果依效果的原則對第三個問題的答復是肯定的,那麼美國就勢必可以在全世界暢行無阻地出口其反壟斷政策和反壟斷法,反過來其他國家則不能根據自己的法律來保護本國的利益,這無疑是一國對另一國主權的干預和利益上的嚴重損害。1955年美國訴瑞士鍾表製造商信息中心一案中,瑞士政府就美國法院干預瑞士鍾表製造商出口卡特爾的做法向美國政府提出抗議,認為這是損害了瑞士的經濟利益,侵犯了瑞士的主權。 有些國家如英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還針對美國的效果原則制定了抵制性的法規,禁止本國人向外國法院或當局提供有關反壟斷案件的資料或提供其他的幫助,不承認和不執行外國法院對本國公司所作的此類判決。

1967年,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OECD〕提出了「成員國間就影響國際貿易的限制性商業行為進行合作的推薦意見」,這在很大程度上推進了西方貿易國家間在反壟斷領域的合作。例如,在這個推薦意見的基礎上,美國在1977年、1982年和1984年分別與聯邦德國、澳大利亞和加拿大訂立了關於限制性商業行為的雙邊合作協定。1991年9月,美國與歐洲共同體訂立的反壟斷政策合作協定是這方面迄今最引人注目的合作。它除了類似其他的合作協議將相互通告信息和協商作為合作和避免沖突的重要措施外,還在以下方面進行超過一般意義上的合作:第一,對雙方都有管轄權的案件,必要情況下可聯合審理;第二,一方可要求另一方制裁損害了本國出口商同時也違反對方競爭法和損害對方國家消費者利益的限制競爭行為;第三,一方在適用法律時,採取的手段和措施須考慮另一國的利益。 在另一方面,由於國際經濟關系發展的需要,一些國家也逐步改變了過去對其他國家反壟斷法域外適用一味抵制的態度,制定了這方面相互援助的法規,從法律上提供在一定情況下與其他國家進行合作的可能性。例如,澳大利亞在1992年頒布了商業管制相互援助法。根據這個法規,澳大利亞當局可以為刑事訴訟的目的向外國當局提供信息或者與外國當局交換情報,在決定是否與外國當局合作時,需要考慮的主要因素是國家的利益、國際禮讓和所提供信息的使用目的。

然而,迄今為止在反壟斷領域的國際合作只是以雙邊條約或者有關國家的自願為前提條件的,合作的范圍極為有限,這就與達成世界范圍內的合作和協調的目標還相差很遠。另一方面,因各國的競爭政策和反壟斷立法的目標各不相同,反壟斷法也有著很大的差異,因此,這些合作除了在一定范圍內相互交換信息或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調解外,並不能避免各國在這個領域的法律沖突。正是出於這種考慮,近年來一些反壟斷學者極力主張制定一部對參與世界貿易的大多數國家均有約束力的國際反壟斷法典。1993年7月,以聯邦德國和美國反壟斷法專家為首組成的國際反壟斷法典工作小組向關貿總協定總幹事長提交了一個國際反壟斷法典草案,期望它能夠通過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的一個多邊貿易協定。 這個草案共有21條。在實體法上對橫向和垂直限制競爭、控制經濟集中和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作了規定。草案第2條第2款(a)項規定了最低標準的原則。即締約國雖然在立法上有一定的自主權,但不得放棄在競爭法上被視為本質的內容。按照這個原則,締約國除了執行最低標准外,還可執行更嚴格的競爭政策。然而,執行寬松競爭政策的國家,則必須受這個最低標準的約束。這就保證締約國對國際競爭能給予相同的和最低標準的保護。第2條第2款(b)項規定了國民待遇的原則。即締約國對單純國內的限制競爭行為所適用的所有規則和原則均立即且無條件地適用於所有的跨國案件。這個原則的結果是,締約國就同一類型的限制競爭行為,不得對外國競爭者採取較國內企業更為嚴厲的制裁。同時,國內企業的某些行為若被視為有利於競爭,外國競爭者的相同行為就不得被視為限制競爭。這個原則可以有效避免締約國反壟斷法域外適用中所產生的法律沖突。

建立國際反壟斷法並非是今日才提出的主張,早在1947年和1948年間在哈瓦那召開的聯合國貿易和就業會議上通過的世界貿易組織憲章〔或稱哈瓦那憲章〕第5章就對管制限制性商業慣例作出規定。它指出,「締約國必須採取適當的措施,並與本組織合作,管制國際貿易中限制競爭的商業慣例,如分割市場或增強壟斷勢力,而不管它們是由私人企業還是由國營企業所為。」1980年12月,聯合國還通過了「一套管制限制性商業慣例的多邊協議的公平原則和規則」,要求各國按照這個原則和規則來制定和適用自己的法律,在法律適用中與其他國家合作,並要求跨國企業重視它們所處國家的競爭法。此外,這個「原則和規則」還提出管制限制性商業慣例的原則,如禁止國際卡特爾,禁止妨礙進入市場,禁止謀求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對限制競爭的一個普遍的例外規定是要有利於發展中國家的利益。

⑤ 國際貿易的經濟作用

1、調節各國市場的供求關系
調節各國市場的供求關系,互通有無始終是國際貿易的重要功能。世界各國由於受生產水平、科學技術和生產要素分布狀況等因素的影響,生產能力和市場供求狀況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差異。各國國內既存在產品供不應求的狀況,又存在著各種形式的產品過剩狀況。而通過國際貿易不僅可以增加國內短缺產品的市場供給量,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而且還為各國國內市場的過剩產品提供了新的出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市場供求的矛盾,從而調節了各國的市場供求關系。
2、促進生產要素的充分利用
在當今世界上,勞動力、資本、土地、技術等生產要素在各個國家的分布往往是不平衡的,有的國家勞動力富餘而資本短缺,有的國家資本豐裕而土地不足,有的國家土地廣闊而耕作技術落後。如果沒有國際貿易,這些國家國內生產規模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都會受到其短缺的生產要素的制約,一部分生產要素將閑置或浪費,生產潛力得不到發揮。通過國際貿易,這些國家就可以採取國際勞務貿易、資本轉移、土地租賃、技術貿易等方式,將國內富餘的生產要素與其他國家交換國內短缺的生產要素,從而使短缺生產要素的制約得以緩解或消除,富餘生產要素得以充分利用,擴大生產規模,加速經濟發展。
3、發揮比較優勢,提高生產效率各國參與國際貿易的重要基礎是比較利益和比較優勢
利用比較利益和比較優勢進行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可以擴大優勢商品生產,縮小劣勢商品生產,並出口優勢產品從國外換回本國居於劣勢的商品,從而可在社會生產力不變的前提下提高生產要素的效能,提高生產效率,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
4、提高生產技術水平,優化國內產業結構
在當今世界,各國普遍通過國際貿易引進先進的科學技術和設備,以提高國內的生產力水平,加快經濟發展。同時,通過國際貿易,使國內的產業結構逐步協調和完善,促使整個國民經濟協調發展。
5、增加財政收入,提高國民福利水平國際貿易的發展,可為一國政府開辟財政收入的來源
政府可從對過往關境的貨物徵收關稅、對進出口貨物徵收國內稅、為過境貨物提供各種服務等方面獲得大量財政收入。在美國聯邦政府成立初期,關稅收入曾占聯邦財政收入的90%。至今,關稅和涉外稅收仍然是一些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國際貿易還可以提高國民的福利水平。它可以通過進口國內短缺而又是國內迫切需要的商品,或者進口比國內商品價格更低廉、質量更好、式樣更新穎、特色更突出的商品,來使國內消費者獲得更多的福利。此外,國際貿易的擴大,特別是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的增長,將為國內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間接增進國民福利。
6、加強各國經濟聯系,促進經濟發展
在現代,世界各國廣泛開展國際貿易活動,這不僅把生產力發展水平較高的發達國家互相聯系起來,而且也把生產力發展水平較低的廣大發展中國家捲入國際經濟生活之中。國際市場的競爭活動,也促使世界總體的生產力發展進一步加快。這不僅促進了發達國家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也促進了不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發展

⑥ 國際經濟與貿易人才應該具備那些素質,麻煩具體一些,最好500字左右的,謝謝了

進行國際貿易素質教育,必須明確其素質結構,而確定國際貿易素質結構必須首先確立國際貿易專業的教育的目標。國際貿易素質教育的目標可概括為:培養既能滿足當前社會需要,又具有發展潛能的復合型國際貿易人才。具體來說,國際貿易人才應具備以下素質結構:
一、思想政治素質
國際貿易既是一項經濟活動,也是涉外活動的一部分。國際貿易從業人員,在對外交往的過程中,不僅要考慮經濟利益,而且要注意配合外交活動,認真貫徹我國的對外方針政策,堅持經濟利益與社會效益兼顧,出口創匯和利潤效益並重,堅持效益優先、兼顧公平原則,在履約中,注意重合同、守信用,注意保持良好的形象。
二、專業素質
1、專業理論知識
要通曉我國的外貿政策和理論、國際市場、外貿規則與慣例、進出口交易程序與合同條款、國際承包和勞務合作等。另外,由於國際貿易的交易雙方處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各國的政治制度、法律體系不同,文化背景互有差異,價值觀念也有所不同,因此要求國際貿易從業人員還要熟悉國際貿易法則,通曉國際經濟金融、政治法律、社會文化等情況。
2、專業技能
對外貿企業來說,國際貿易是與形形色色的外國人打交道,交易情況千差萬別,需要從業人員有豐富的經驗,很多國際貿易專業的學生,掌握了理論知識但缺乏實踐技能,而國際貿易專業的畢業生,絕大多數都要充實到外貿崗位上去,從事具體的進出口業務或者與之相關聯的其他工作,例如,報檢員、報關員、報驗員等。很多外貿企業,特別是新獲得進出口權的企業,希望在短期內能擴大本身的國際業務,所以在招聘時都首選技能型人才。這些企業在錄用人才的時候往往採用業務考核的方法,或者要求撰寫英文函電,或者要求說明信用證上存在的問題等等,而真正能通過這些業務挑戰的畢業生非常之少。事實證明,僅有文憑是不夠的,技能型人才日漸走俏。重實踐的從業資格證書的作用顯得越來越重要。這些從業資格證書包括:外銷員證、報關員證、國際商務師資格證、國際貨運代理員證等等。
3、外語交際能力
這一方面的能力是指利用外語這一語言工具,能夠及時有效地與外商進行溝通,包括書面交流(函電)和口頭表達(口語、談判)。不能只注重文憑(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關鍵是學以致用。要做到說能張口就來,寫能規范得體。
三、職業素質
1、敬業精神
從事國際貿易就意味著沒有固定的作息時間。筆者曾采訪過一家貿易公司的業務員,他們從事的是對美貿易,為了配合美國的作息時間,業務人員經常要晚上加班,因為晚上我方休息的時候正是美方工作的時候,有些事情緊急不能等到第二天處理,業務人員就必須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甚至節假日的時候也不能休息。可以這么說,沒有高度的敬業精神是做不好國際貿易的。
2、責任心
一筆業務,從交易磋商開始,到簽訂合同直至合同履行完畢,這是一個比較長的過程。有時合同履行完了還不是業務的結束,可能過一段時間之後還要面臨索賠和理賠的問題,這就要求業務人員要有認真負責的態度,切實做好每一環節的工作,如果粗心大意,可能就會造成嚴重後果。譬如發貨後制單結匯,如果單據制錯了,可能就會少收匯或收不回外匯,給企業造成的損失是不可估量的。
3、個人修養
國際貿易是涉外活動,業務人員是企業對外的一個窗口,代表著企業形象,業務人員要加強自身的修養,克服自己的不良習慣,注意使自己的言談舉止符合國際禮儀。
4、創新能力
國際市場商戰不止,競爭激烈,要想在激烈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必須具有不斷創新的能力。要保持頭腦清醒、思維敏銳、反應迅速。要時時注意外貿工作的苗頭、動態、情況、問題,及時捕捉國際貿易信息、捕捉良好商機。要敢於創造新思維、探索新路子、開創新局面,從而在商場上出奇制勝。
四、社會協作素質
社會協作素質是指與群體內的部門和其它人員以及與社會的協調合作能力。在國際貿易中,交易雙方相距遙遠,在開展交易過程中包括許多中間環節,涉及面很廣,需要與很多部門打交道,因此,業務人員要有很強的溝通能力和協作能力,要善於同各色各樣的人打交道,善於優化人際關系,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優質、高效地從事外貿工作。
五、身心素質
國際貿易工作需要經常進行戶外工作,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市場,心理壓力較大。所以,國際貿易應用型人才要保持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具有理智、沉著、坦誠、熱情、樂觀向上、富有朝氣、堅毅執著的品質;具有勇於和善於克服困難的意志品質;具有樂觀、健康的情緒;具有開闊的思路和競爭意識,勇於承受壓力,接受新生事物,能夠面對失敗;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和健康的體魄;具有良好的心理調節能力和自我鍛煉能力。

⑦ 國際貿易實務》習題及案例集及答案

第一章:國際貿易術語
一、單項選擇題
1、在進出口貿易實踐中,對當事人行為無強制性約束的規范是(C )。
A、國內法 B、國際法 C、國際貿易慣例 D、國際條約
2、與進出口貿易關系最大,也是最重要的一項國際條約是( B)。
A、《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B、《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C、《跟單信用證統一通則》 D、《托收統一規則
3、按照《2000年通則》的解釋,採用CIF條件成交時,貨物裝船時從吊鉤脫落掉入海里造成的損失由( A )。
A.賣方負擔 B.買方負擔 C. 承運人負擔 D.買賣雙方共同負擔
4、按照《2000年通則》的解釋,CIF與CFR的主要區別在於( B )。
A. 辦理租船訂艙的責任方不同 B.辦理貨運保險的責任方不同
C. 風險劃分的界限不同 D.辦理出口手續的責任方不同
5、在實際業務中,FOB條件下,買方常委託賣方代為租船、訂艙,其費用由買方負擔。如到期訂不到艙,租不到船,( A )。
A.賣方不承擔責任,其風險由買方承擔 B.賣方承擔責任,其風險也由賣方承擔
C.買賣雙方共同承擔責任、風險 D.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合同停止履行
6、以下關於國際貿易術語「CIF」的內容提法正確的是( A )。
A 賣方除承擔成本加運費的義務外,還要負責辦理運輸保險並支付保險費。
B 賣方在投保時應投保一切險。
C 賣方必須將貨物實際交付給買方,才算完成了交貨義務。
D 貨物的風險在貨物實際交付時由賣方轉移給賣方
7、根據《INCOTERMS2000》的解釋, 進口方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的貿易術語是(B)。
A. FAS B. EXW C. FCA D. DDP
8、CIF Ex Ship』s Hold 屬於(B )。
A、內陸交貨類 B、裝運港船上交貨類 C、目的港交貨類 D、目的地交貨類
9、根據《INCOTERMS2000》的解釋, 出口方負責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的貿易術語是(D )。
A. FAS B. EXW C. FCA D. DDP
10、負責制定《2000通則》的組織是(B )。
A、國際法協會 B、國際商會 C、經合組織 D、WTO
11、我方出口大宗商品,按CIF新加坡成交,合同規定採用程租船運輸,我方不願承擔卸貨費用,則我方應選擇的貿易術語的變形是( C )。
A、CIF Liner Terms Singapore B、CIF Landed Singapore
C、CIF Ex Ship』s Hold Singapore D、CIF Ex Tackle Singapore
12、以FOBST成交,則買賣雙方風險的劃分界限是(B )。
A、貨交承運人 B、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
C、貨物在目的港卸貨後 D、裝運港碼頭
13、《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主要是為了解釋( B )術語的。
A、FOB B、CIF C、CFR D、FAS
14、CIF Ex Ship』s Hold 與DES相比,買方承擔的風險( C )。
A、兩者相同 B、後者大 C、前者大 D、買方不承擔任何風險
15、根據《2000通則》的規定,CFR術語僅適用於水上運輸,若賣方先將貨物交到貨運站或使用集裝箱運輸時,應採用(A )為宜。P76
A、FCA B、CPT C、CIP D、DAF
二、多項選擇題
1、貿易術語在國際貿易中的主要作用是(ABCD )。
A.簡化交易手續 B.明確交易雙方責任
C. 縮短磋商時間 D.節省費用開支
2、根據《2000年通則》的解釋,FOB條件和CFR條件下賣方均應負擔(ACD )。
A.提交商業發票及海運提單 B.租船訂艙並支付運費
C. 貨物於裝運港越過船舷以前的一切風險 D.辦理出口通關手續
3、按照《2000年通則》的解釋,FOB、CFR與CIF的共同之處表現在(ABD )。
A.均適合水上運輸方式 B.風險轉移均為裝運港船舷
C.買賣雙方責任劃分基本相同 ? D.交貨地點均為裝運港
4、FOB與FCA相比較,其主要區別有( ABCD )。
A、適用的運輸方式不同 B、風險劃分界限不同
C、交貨地點不同 D、提交的單據種類不同
5、CIF術語與DES術語的區別是( ABCD )。
A、適用的運輸方式不同 B、CIF為憑單交貨,DES為憑實物交貨
C、不但風險劃分地點不同,而且費用劃分界限也不同。
D、CIF合同屬於裝運合同,DES合同屬於到達合同。
6、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有( ABC )。
A、《2000通則》 B、《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
C、《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 D、《漢堡規則》
7、我某進口公司按FOB條件進口一批貨物,採用程租船運輸,如我進口方不願承擔裝船費用,應採用( BCD )。A、FOB Under Tackle B、FOB Stowed C、FOB Trimmed D、FOBST
8、國際貿易術語具有兩重性,分別是( BD )。
A、表示付款條件 B、表示交貨條件
C、表示運輸條件 D、表示成交價格的構成因素
9、F組術語的共同點是(BCD )。
A、風險劃分和費用劃分相分離 B、賣方都需要提交符合合同的貨物
C、買方都需要自費辦理保險 D、銷售合同都是「裝運合同」
10、根據《2000通則》的規定,( BC )是風險和費用劃分點相分離的貿易術語。
A、FOB B、CIF C、CPT D、DDP
三、判斷題
由於國際貿易是涉外經濟活動,那麼調節它們法律關系的,主要應是國際貿易慣例。( √ )
2、《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是進行國際貨物貿易關系最大,亦是最重要的一項國際公約 。(√ )
3、FOB價格條件按各國慣例的解釋都是由賣方負責申請領取出口許可證和支付出口稅。 ( √ )
4、如果買方想採用鐵路運輸,願意辦理出口清關手續並承擔其中的費用,買方可以採用FCA貿易術語。(× )
5、買方採用FOB條件進口散裝小麥,貨物用程租船運輸,若買方不願承擔裝船費用,可用FOB Stowed×××××××××變形。( √ )
6、採用FOB貿易術語的各種變形是為了解決買賣雙方在卸貨費用上的負擔問題(×
7、FCA、CPT、CIP三種貿易術語中,就賣方承擔的風險而言,FCA最小,CPT其次,CIP最大。(√ )
8、我方按FOB舊金山從美國購進一批小麥,賣方理所當然應將貨物裝到舊金山港口的船上。(√ )
9、按CIF Landed Singapore 成交,貨物在新加坡港的卸貨費和進口報關費應由賣方負擔。(× )
10、貿易術語因其表示商品的價格構成,所以可以稱為「價格術語」。 (√ )
11、EXW術語是買方承擔責任、費用和風險最小的術語。 (× )
12、在所有的貿易術語下,出口報關的責任、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 )
13、根據《2000通則》的規定,以C組術語成交簽訂的合同都屬於裝運合同。(× )
14、按一般慣例,凡是FOB後面未加「理艙」或「平艙」字樣,則由買方負擔理艙或平艙費用。(√ )
15、CFR Ex Ship』s Hold NEW YORK 是指賣方必須將貨物運到紐約,在艙底交接。(√ )
四、名詞解釋
1、國際貿易術語 貿易術語具有兩重性:一方面它是用來確定交貨條件,即說明買賣雙方在交接貨物時各自承擔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另一方面又用來表示該商品的價格構成因素
2、Symbolic Delivery:P71
3、FOBST: 國際貿易FOB術語的一種變形,即"FOB stowed and trimmed" (包括理艙、平艙費用的裝運港船上交貨價格)。採用這種變形是為解決FOB術語項下裝船費用的負擔問題。如買賣雙方採用FOBST術語,則由賣方承擔除須使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外,還須負擔理艙和平艙的費用。
4、國際貿易慣例: 指在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漸自發形成的,某一地區、某一行業中普遍接受和經常遵守的任意性行為規范。
5、FCA, CPT, CIP & FOB, CFR, CIF: 相同:風險、責任、費用劃分的基本原則相同.
都是「憑單交貨」,即賣方只要取得貨運單據交給買方,就履行了交貨義務,可收取貨款。
不同:適用的運輸方式不同:CIP組適用於各種方式及其組合;CIF組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
交貨和風險的轉移地點不同
交貨時間不同:CIF組下取得正式提單日即是交貨日;CIP組下貨交承運人後取得單據的簽字日即是交貨日
投保的險別不同:CIF組僅為海洋運輸險
運輸單據不同:CIF組下是clean on board B/L;CIP組依不同運輸方式而定。
6. 比較FOB、CFR、CIF三種貿易術語有哪些相同點和區別?
相同:交貨都在出口國的裝運港 風險劃分都以裝運港船舷為界 憑合格單據證明已完成交貨(象徵性交貨)
不同:承擔的責任不同 支付費用不同
7. 比較CIF術語與DES術語有哪些區別
性質不同:DES是實質性交貨
風險劃分不同:DES於目的港船上買方有效控制貨物時劃分風險
費用不同:DES下賣方承擔的費用包括了正常運費和可能的不正常費用(轉船、繞航、特殊附加險)-DES才是真正的到岸價!
付款方式不同:CIF術語成交常採用信用證方式;DES採用貨到付款方式
8.比較CIF與CIP的異同點
基本原則相同:價格構成的原則相同 同屬裝運合同 風險在裝運地轉移
風險劃分點和責任劃分點分離
不同:運輸方式不同 不同運輸方式下,交貨地點、風險、費用、責任劃分不同
一、各組貿易術語總結
(一)E組術語(啟運術語,Departure)
(二)F組術語(主運費未付術語,Main Carriage Unpaid)
(三)C組術語(主運費已付術語,Main Carriage Paid)
註:C組術語的風險劃分界限和費用劃分界限相分離
註:以F組和C組術語成交的合同都屬於裝運合同。
(四)D組術語(到達術語,Arrival)
以D組術語成交的合同屬於到達合同。
D組術語中,除DEQ下賣方負責卸貨外,其餘的術語下賣方均不負責卸貨.

第二章:合同的品質、數量和包裝
一、單項選擇題
1、在國際貿易中,造型上有特殊要求或具有色香味方面特徵的商品適合於(A P121 )
A、憑樣品買賣 B、憑規格買賣 C、憑等級買賣 D、憑產地名稱買賣
2、若合同規定有品質公差條款,則在公差范圍內,買方(A )
A、不得拒收貨物 B、可以拒收貨物 C、可以要求調整價格
D、可以拒收貨物也可以要求調整價格
3、大路貨品質標準是指( D )
A、適於商銷 B、上好可銷品質 C、質量劣等 D、良好平均品質
4、目前我國出口的某些工藝品、服裝、輕工業品等常用來表示品質的方法是(A )
A、憑樣品買賣 B、憑規格買賣 C、憑等級買賣 D、憑產地名稱買賣
5、憑樣品買賣時,如果合同中無其他規定,那麼賣方所交貨物(B )
A、可以與樣品大致相同 B、必須與樣品大完全一致
C、允許有合理公差 D、允許在包裝規格上有一定幅度的差異
6、國際貿易中,大宗農副產品、礦產品以及一部分工業製成品習慣的計量方法(C )。
A、按面積計算 B、按長度計算 C、按重量計算 D、按容積計算
7、在國際貿易中,木材、天然氣和化學氣體習慣的計量單位(C )。
A、按重量計算 B、按面積計算 C、按體積計算 D、按容積計算

8、在國際貿易中,一些貴重金屬如黃金、白銀的習慣的計量單位( B )。
A、克拉 B、盎司 C、長噸 D、司馬擔
9、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規定,合同中使用「大約」、「近似」等約量字眼,可解釋為交貨數量的增減幅度為(B P129 )。
A、不超過5% B、不超過10% C、不超過15% D、由賣方自行決定
10、凡貨樣難以達到完全一致的,不宜採用(B )
A、憑說明買賣 B、憑樣品買賣 C、憑等級買賣 D、憑規格買賣
11、某公司與外商簽訂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中規定的出口數量為500噸。在溢短裝條款中規定,允許賣方交貨的數量可增減5%,但未對多交部分如何作價給予規定。賣方依合同規定多交了20噸,根據《公約》的規定,此20噸應按( B)作價。
A、到岸價 B、合同價 C、離岸價 D、議定價
13、我國現行的法定計量單位是( B )。
A、公制 B、國際單位制 C、英制 D、美製
二、多項選擇題
1、賣方根據買方來樣復制樣品,寄送買方並經其確認的樣品,被稱為(BCD )。
A、復樣 B、回樣 C、原樣 D、確認樣 E、對等樣品
2、憑商品或牌號買賣,一般只適用於(AB )
A、一些品質穩定的工業製成品 B、經過科學加工的初級產品
C、機器、電器和儀表等技術密集產品 D、造型上有特殊要求的商品
3、包裝標志按其用途,可分為( ABC )。
A.運輸標志 B.指示性標志 C.警告性標志 D.識別標志 E.條形碼標志
4、某公司向國外某客商出口50噸小麥,合同規定賣方交貨的數量可溢短裝5%,賣方實際交貨時多交了2噸,買方可就賣方多交的2噸貨物作出(AC )的決定。
A、收取52噸貨物 B、拒收52噸貨物
C、收取多交貨物的1噸 D、拒收多交的2噸貨物
5、表示品質方法的分類是( BC )
A、憑樣品表示商品的品質 B、憑實物表示商品的品質
C、憑說明表示商品的品質 D、憑商標表示商品的品質
6、一賣方同意以每噸300美元的價格向買方出售1200噸一級大米,合同和信用證金額都為36萬美元。但賣方實際交付貨物時,大米的價格已發生了波動。因價格波動,一級大米的價格是350美元/噸,而三級大米的價格為300美元/噸,則(BD )
A、賣方可交三級大米 B、賣方應按合同規定交貨
C、因價格波動賣方可按比例少交一些貨物
D、無論進貨多少,只要賣方的交貨符合合同和信用證的規定,賣方就能收回36萬美元的貨款
7、我國實施ISO9000系列標准,努力按國際標准化組織出口商品生產的原因是(ABD )
A、ISO9000系列是進入國際市場的通行證
B、ISO9000系列標準是參與國際競爭,發展對外貿易的要求
C、ISO9000系列標準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適應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D、ISO9000系列標準是全面提高企業素質,強化質量管理的手段
8、在國際貿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有(ABCD )
A、公制 B、國際單位制 C、英制 D、美製
9、在國際貿易中,溢短裝條款包括的內容有( ABC )
A、溢短裝的百分比 B、溢短裝的選擇權
C、溢短裝部分的作價 D、買方必須收取溢短裝的貨物
10、在國際貿易中,關於包裝由誰供應的通常做法是(ABC )
A、由賣方提供包裝,包裝連同商品一起交付買方
B、由賣方提供包裝,但交貨後,賣方將原包裝收回
C、由買方提供包裝或包裝材料 D、由廠家免費提供包裝
三、判斷題
在出口貿易中,表達品質的方法多種多樣,為了明確責任,最好採用既憑樣品又憑規格買賣的方法。(√ )
在出口憑樣品成交業務中,為了爭取國外客戶,便於達成交易,出口企業應盡量選擇質量最好的樣品請對方確認並簽訂合同。 (× )
3、在約定的品質機動幅度或品質公差范圍內的品質差異,除非另有規定,一般不另行增減價格。 (√ )
4、某外商來電要我方提供大豆,按含油量18%、含水量14%,不完善粒7%,雜質1%的規格訂立合同。對此,在一般條件下,我方可以接受。 (× )
5、中國A公司向《公約》締約國B公司出口大米,合同規定數量為50000公噸,允許賣方可溢短裝10%。A公司在裝船時共裝了58000公噸,遭到賣方拒收。按公約的規定,買方有權這樣做。 (√ )
6、運輸包裝上的標志就是指運輸標志,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嘜頭。(√ )
7、對於警告性標志,各國一般都有統一規定。但我國出口危險品貨物除印刷我國的危險品標志外,還應標明國際上規定的危險品標志。 (√ )
8、進出口商品包裝上的包裝標志,都要在運輸單據上表明。( √ )
9、雙方簽訂的貿易合同中,規定成交貨物為不需包裝的散裝貨,而賣方在交貨時採用麻袋包裝,但凈重與合同規定完全相符,且不要求另外加收,麻袋包裝費。貨到後,買方索賠,該索賠不合理。 ( √ )
10、包裝費用一般包括在貨價之內,不另計收。 (√ )

⑧ 做國際貿易應該具備的素質

對一個業務員來說還是對一個國際貿易公司來說啊?

例如,對一個出口貿易回的業務員答來說,首先他本身要具備從事國際貿易所需要的素質,我認為最重要的有以下幾點:
1、英語水平,特別是書面的和口頭的商務英語的水平,要能很好地以這兩種方式跟客戶很好地溝通;
2、外貿業務知識,從與客戶的業務談判、接單、安排生產到安排出貨、聯系貨代、聯系相關外貿代理公司、聯系銀行、安排結匯,以及這期間若出現什麼問題,如何跟客戶、工廠及有關各方聯系解決,等等;
3、以上兩種技能畢竟是可以在工作實踐中慢慢學習的,還不是最重要的。做一個優秀的外貿業務員最重要的素質是認真嚴謹負責的工作態度。國際貿易是那種稍有疏忽就「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行業,容不得半點馬虎。

另外,就是要「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知己」是:
一、要對公司情況、工廠情況、產品情況等要有相當的了解;
二、對公司業務操作流程、工廠業務操作流程、產品生產流程等要有相當的了解。

「知彼」是:
一、對客戶的定貨價位、定貨特點、對貨物的具體要求,習慣的貿易方式、付款方式、運輸方式等都要有相當的了解;
二、對客戶本人的脾氣、愛好、習慣等要有相當的了解。
希望採納

⑨ 對外貿易有哪些調節手段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應遵循價值規律的作用,主要運用經濟手段調控對外貿易。經濟手段是指國家通過調節宏觀經濟變數,對微觀經濟主體行為施加影響,並使之符合宏觀經濟發展目標的間接調控方式。
經濟手段的特點是遵從物質利益原則,遵循經濟規律,間接影響企業利益,引導企業行為,不具有行政命令的強制性。我國運用的經濟調控手段主要有匯率、稅收、信貸等經濟杠桿。國家運用這些經濟杠桿,通過市場機制,影響各調控對象的利益,以實現調控外貿活動和外貿經濟關系的目的。
一、匯率與匯率制度
匯率變動直接作用於一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匯率調控是一國實現進出口總量平衡和優化進出口商品結構的重要經濟杠桿。
1994年1月1日我國對匯率制度進行了重大改革:進行匯率並軌,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取消外匯留成、上繳和額度管理制度;建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變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取消對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國家主要運用經濟、法律手段實現對外匯和國際收支的宏觀調控。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國的匯率制度,從1996年起我國又採取了一些新的改革措施:1996年4月1日起,取消了若干對經常項目中的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外商投資企業銀行結匯售匯制;1996年11月27日我國政府宣布,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八條規定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下的可兌換。
1994年以來我國進行的匯率制度改革,無論從深度、廣度,還是從影響來看,都比以往的改革更為徹底和全面。
首先,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使我國的匯率形成機制發生了重大變化,匯率杠桿調節作用明顯加大。
其次,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為各類外貿企業提供了相對平等競爭的環境,有利於我國出口貿易的發展。
第三,取消國際收支經常性交易方面的外匯限制,實行貨幣的自由兌換,為企業提供了寬松的用匯條件,有利於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接軌。
第四,建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使我國外匯市場進一步完善,國家運用經濟手段調控進出口貿易的能力進一步加強。
總之,我國匯率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讓市場信號調節進出口企業行為,使市場機制在對外貿易宏觀調控中發揮基礎的作用,使匯率成為調節進出口活動強有力的經濟杠桿。
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二、對外貿易稅收和稅收制度
(一)對外貿易稅收
對外貿易稅收按貿易流向可分為進口稅和出口稅,包括進口關稅、進口商品稅、出口關稅、出口商品稅。其中進口關稅和出口關稅僅對進出口的商品課征,體現對貿易商品和非貿易商品在稅收上的差別待遇;進口商品稅和出口商品稅又稱國內商品稅,是對國內外商品同時課征的稅,目的是平衡國內外商品的稅負。
在當今國際貿易中,世界各國都積極鼓勵出口貿易,絕大多數國家都不征出口關稅。我國同樣對出口貿易採取鼓勵政策。因此,我國的對外貿易稅收主要是通過徵收進口關稅和國內稅實行和完成的,而對出口稅收則更主要地表現為出口關稅的減免和出口退稅。對外貿易稅收和國內稅收一樣,也是一種再分配形式,具有強制性、無償性的特點。
由於對外貿易稅收的涉外性,因此具有國內其他稅種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對外貿易稅收可以保護一國在對外貿易交往中的利益。主權國家通過對外貿易稅收可以獲取關稅優惠對等待遇,同時也可以把其作為反對貿易歧視的武器。
其次,國家可以根據國民經濟發展需要,運用對外貿易稅收調節進出口商品結構、品種和數量。特別是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對外貿易稅收往往是貫徹本國有關進出口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的重要工具,是國家對進出口活動進行控制與干預的主要政策手段。
第三,對外貿易稅收可以增加一國的財政收入,為國家積累必要的建設資金。
(二)關稅與關稅政策
1.關稅政策
關稅是指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設置的海關根據國家制定的關稅稅法、稅則對進出口貨物徵收的一種稅。關稅手段被世界貿易組織視為透明度最高的對外貿易調節工具,因而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使用。
1992年以後,我國開始實行適度開放與適度保護相結合的關稅政策。為了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並盡快恢復我國在關貿總協定締約國的地位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我國重新調整了關稅政策,逐步揚棄消極的保護政策,實行以產業與技術傾斜為中心的適度開放與適度保護的關稅政策,按照關貿總協定對發展中國家的要求,逐漸、較大幅度降低關稅總體水平,結合國內產業政策,調整關稅結構,建立一個世界貿易組織框架允許下的調節和管理進出口貿易的新體制,推動貿易自由化進程。
2.關稅稅則和稅率
關稅稅則是國家通過立法程序公布實施,並按商品類別排列的商品分類目錄及稅率表,是海關徵收進出口關稅的依據。我國的《海關進出口稅則》是《進出口關稅條例》的組成部分。現行的《海關進出口稅則》是於1992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它是以國際上廣泛採用的《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為基礎編制的,共分為21類、97章。
我國進口稅則分設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和普通稅率4個欄目。最惠國稅率適用原產於與我國共同適用最惠國待遇條款的世貿組織成員的進口貨物;或原產於與我國簽訂有相互給予最惠國待遇條款的雙邊貿易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
協定稅率適用原產於與我國參加的含有關稅優惠條款的區域性貿易協定的有關締約方的進口貨物。特惠稅率適用原產於與我國簽訂有特殊優惠關稅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普通稅率適用原產於上述國家或地區以外的國家和地區的進口貨物。
我國絕大多數稅目的稅率使用從價稅,只對少數稅目實行從量稅、復合稅和滑動稅。
關稅稅率是對課征對象徵稅時計算稅額的比率。關稅政策是通過關稅稅率具體體現和貫徹實施的,關稅的經濟杠桿作用也是通過不同的關稅稅率和關稅結構來實現的。自1986年4月開始,我國對進口關稅稅率進行了多次調整,1991年開始多次大幅下調,到2002年我國進口關稅的平均稅率已降至12%,達到了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根據《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附件8「貨物貿易減讓表」的規定,我國關稅平均水平到2005年下降到10%。
3.關稅減免
中國的關稅減免分為三種:(1)法定減免,指《海關法》和《進出口關稅條例》規定給予的關稅減免;(2)特定減免,指依照國家規定對特定地區、特定企業或特定用途的進出口貨物所實行的關稅減免;(3)臨時減免,指法定減免、特定減免規定范圍以外的臨時減免關稅。
(三)進口貨物國內稅征稅制度
根據我國現行進口貨物國內稅征稅制度,進口商品稅是指對進口貨物徵收增值稅和消費稅。其主要作用是調節國內外產品稅收負擔的差異,為國內外產品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
1.征稅原則
1994年我國進行了稅制改革,根據新稅制的規定,我國對進口產品實行與國內產品同等征稅的原則,即在增值稅和消費稅上按相同的稅目和稅率征稅。
2.征稅范圍和納稅人
根據我國《增值稅條例》的規定,除境內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業務外,進口貨物也屬於增值稅徵收的范圍。凡在中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根據《消費稅條例》的規定,我國納入消費品征稅范圍的進口商品共11種,具體包括:煙、酒及酒精、化妝品、護膚護發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及焰火、汽油、柴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生產、委託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3.稅目稅率
進口產品適用的稅目和稅率,是確定該項產品是否征稅、徵收何種稅、徵收多少稅的重要標准。根據進口產品與國內產品同等納稅的原則,一般來說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進口產品適用的稅目稅率,都按照對國內徵收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稅目稅率執行。
根據《增值稅條例》規定,增值稅設基本稅率、低稅率和零稅率三檔。基本稅率: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7%。低稅率: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糧食等19種貨物,稅率為13%。零稅率:納稅人報關出口貨物,稅率為零。
根據《消費稅條例》規定,消費稅的稅率有兩種,一是比例稅率,即實行從價定率征稅;二是定額稅率,即實行從量定額征稅。《消費稅條例》對消費稅共設置十檔比例稅率,最高稅率為45%,最低稅率為3%。
(四)出口退稅制度
出口退稅是指將出口貨物在國內生產和流通領域過程中繳納的間接稅退還給出口企業,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
1.實行出口退稅的意義
首先,出口退稅是依據出口商品零稅率原則所採取的一項鼓勵出口貿易的措施。一方面,通過出口退稅,把生產和流通環節已徵收的稅款退還給出口企業,企業可以價格優勢參與國際競爭,佔領國際市場;另一方面,由於一國商品出口到另一國,進口國除了要徵收進口關稅,還要對進口品徵收增值稅與消費稅,如果不實行出口退稅,則構成雙重征稅。通過出口退稅,實現出口零稅率,就可以很好地解決重復征稅的問題。
其次,出口退稅是對出口貨物的一種非歧視性賦稅政策,是維護國內外產品公平競爭的有效手段。在國際貿易中,由於各國的稅制不同而使貨物的含稅成本差距很大,這樣就無法進行公平競爭。要消除這種不利影響,就必須使出口貨物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而出口退稅是使出口貨物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的有效手段。
2.出口退稅原則
我國對出口商品實行「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徹底退稅」的原則。這不僅是財政平衡的需要,而且是政策機制的需要。因為,如果徵得多退得少或者沒有徹底退稅,出口退稅制度就不能充分發揮鼓勵出口的作用;如果徵得少退得多,出口退稅制度會變成新的出口補貼渠道,而失去它原有的意義。
3.出口退稅范圍
(1)出口退稅的產品范圍。我國出口的產品,凡屬於已征或應征增值稅、消費稅的產品,除國家明確規定不予退稅外,均予以退還已征稅款或免徵應征稅款。這里所說的「出口產品」一般應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必須是已征稅產品,必須是報關離境的出口產品,必須是財務上作出口銷售的產品。
(2)出口退稅的企業范圍。出口產品退稅原則上應將所退稅款全部退還給主要承擔出口經濟責任的出口企業。它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經營出口業務的企業;二是在代理進出口業務活動中,代理出口的企業;三是特定出口企業(指外輪公司、對外修理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公司等);四是外商投資企業。
4.出口退稅稅種和稅率
我國《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規定,我國出口產品應退稅種為增值稅和消費稅。
根據《增值稅條例》規定,計算出口產品應退增值稅稅款的稅率,應按17%和l3%的稅率執行;計算出口貨物應退消費稅稅款的稅率或單位稅額,依《消費稅條例》所附《消費稅稅目、稅率(稅額)表》執行。這是我國出口退稅的法定稅率,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根據國家財政平衡情況和發展出口貿易的需要,我國曾多次調整出口退稅率。
三、進出口信貸制度
進出口信貸,是指一國政府通過銀行向進出口商提供貸款,以鼓勵出口、確保進口的重要措施。在國際貿易中,機器、成套設備、船舶、飛機及其他一些商品的交易,金額巨大,從訂貨到交付所需時間長,對進口商來說,一時難以籌措巨額貨款;對出口商而言,墊支巨額款項雖可促成交易,但不利於資金周轉。因此便需要銀行貸款來資助它們進行進出口業務。尤其是近年來全球貿易自由化的發展,使得許多國家放棄過去財政補貼的方式,轉而採用金融手段來支持和促進本國產品,特別是資本貨物的出口。
(一)進出口信貸任務
我國進出口信貸的基本任務是:按照國家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遵循改革、開放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批準的信貸計劃發放貸款,支持對外貿易的發展;同時發揮信貸的監督和服務作用,監督企業合理地使用信貸資金,協助外貿企業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
(二)進出口信貸政策
進出口信貸政策是有效地發揮進出口信貸對進出口貿易的促進作用的指南與保證。我國進出口信貸政策的基本內容是:積極支持有信譽的國有進出口企業發展有效益、有市場的進出口業務;支持國有大中型企業、企業集團的發展;支持外貿企業推行代理制;嚴禁對盲目競爭、沒有效益、挪用銀行資金的企業貸款;支持國家重點建設企業技術進步;支持機電產品、成套設備出口;支持高利稅、高創匯、高銷售額的外商投資企業;支持效益好、產業結構合理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
(三)進出口信貸機構
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銀行是我國提供進出口信貸的主渠道。另外,我國一些國有商業銀行、區域性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也可以對進出口企業發放一定數量的外匯貸款及人民幣貸款。
我國於1994年5月成立了中國進出口銀行,是專門辦理進出口信貸業務的政策性銀行。其主要任務是:執行國家生產政策和產業政策,為擴大我國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它實行自主保本經營和企業化管理,不以盈利為目的,不與商業銀行進行業務競爭,資本金主要由財政撥款,另外的資金來源是向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其業務范圍包括:為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進出口提供出口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為中國銀行的成套機電產品出口信貸辦理貼息、出口信用擔保及進出口保險和保理業務;進行進出口信貸項目評估審查業務。近年來,還按照國際流行做法,開始有選擇地試辦出口買方信貸業務,以及中國政府對外國政府貸款、混合貸款的轉貸業務等。在信貸項目的選擇上,該銀行注意突出重點,充分體現政策性,並通過優化貸款結構,以提高政策性資金的使用效益;特別是在出口信貸方面,重點支持了高技術、高附加值的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出口,有力地促進了出口商品結構優化和產業結構的升級;另外,還把信貸的重點放在支持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大力扶持產業聯動效應大的行業,以及中西部地區機電產品的出口上。
中國銀行是中國政府授權經營外匯業務,辦理進出口信貸的國有商業性銀行,具有國家指定的外匯專業銀行的性質和地位,並作為我國對外籌資的主渠道,在國內外開展各項銀行業務,支持我國對外貿易和社會經濟的發展。

⑩ 處理國際經濟糾紛要具備哪些能力

進行國際貿易素質教育,必須明確其素質結構,而確定國際貿易素質結構必須首先確立國際貿易專業的教育的目標。國際貿易素質教育的目標可概括為:培養既能滿足當前社會需要,又具有發展潛能的復合型國際貿易人才。具體來說,國際貿易人才應具備以下素質結構:一、思想政治素質國際貿易既是一項經濟活動,也是涉外活動的一部分。國際貿易從業人員,在對外交往的過程中,不僅要考慮經濟利益,而且要注意配合外交活動,認真貫徹我國的對外方針政策,堅持經濟利益與社會效益兼顧,出口創匯和利潤效益並重,堅持效益優先、兼顧公平原則,在履約中,注意重合同、守信用,注意保持良好的形象。二、專業素質1、專業理論知識要通曉我國的外貿政策和理論、國際市場、外貿規則與慣例、進出口交易程序與合同條款、國際承包和勞務合作等。另外,由於國際貿易的交易雙方處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各國的政治制度、法律體系不同,文化背景互有差異,價值觀念也有所不同,因此要求國際貿易從業人員還要熟悉國際貿易法則,通曉國際經濟金融、政治法律、社會文化等情況。2、專業技能對外貿企業來說,國際貿易是與形形色色的外國人打交道,交易情況千差萬別,需要從業人員有豐富的經驗,很多國際貿易專業的學生,掌握了理論知識但缺乏實踐技能,而國際貿易專業的畢業生,絕大多數都要充實到外貿崗位上去,從事具體的進出口業務或者與之相關聯的其他工作,例如,報檢員、報關員、報驗員等。很多外貿企業,特別是新獲得進出口權的企業,希望在短期內能擴大本身的國際業務,所以在招聘時都首選技能型人才。這些企業在錄用人才的時候往往採用業務考核的方法,或者要求撰寫英文函電,或者要求說明信用證上存在的問題等等,而真正能通過這些業務挑戰的畢業生非常之少。事實證明,僅有文憑是不夠的,技能型人才日漸走俏。重實踐的從業資格證書的作用顯得越來越重要。這些從業資格證書包括:外銷員證、報關員證、國際商務師資格證、國際貨運代理員證等等。3、外語交際能力這一方面的能力是指利用外語這一語言工具,能夠及時有效地與外商進行溝通,包括書面交流(函電)和口頭表達(口語、談判)。不能只注重文憑(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關鍵是學以致用。要做到說能張口就來,寫能規范得體。三、職業素質1、敬業精神從事國際貿易就意味著沒有固定的作息時間。筆者曾采訪過一家貿易公司的業務員,他們從事的是對美貿易,為了配合美國的作息時間,業務人員經常要晚上加班,因為晚上我方休息的時候正是美方工作的時候,有些事情緊急不能等到第二天處理,業務人員就必須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甚至節假日的時候也不能休息。可以這么說,沒有高度的敬業精神是做不好國際貿易的。2、責任心一筆業務,從交易磋商開始,到簽訂合同直至合同履行完畢,這是一個比較長的過程。有時合同履行完了還不是業務的結束,可能過一段時間之後還要面臨索賠和理賠的問題,這就要求業務人員要有認真負責的態度,切實做好每一環節的工作,如果粗心大意,可能就會造成嚴重後果。譬如發貨後制單結匯,如果單據制錯了,可能就會少收匯或收不回外匯,給企業造成的損失是不可估量的。3、個人修養國際貿易是涉外活動,業務人員是企業對外的一個窗口,代表著企業形象,業務人員要加強自身的修養,克服自己的不良習慣,注意使自己的言談舉止符合國際禮儀。4、創新能力國際市場商戰不止,競爭激烈,要想在激烈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必須具有不斷創新的能力。要保持頭腦清醒、思維敏銳、反應迅速。要時時注意外貿工作的苗頭、動態、情況、問題,及時捕捉國際貿易信息、捕捉良好商機。要敢於創造新思維、探索新路子、開創新局面,從而在商場上出奇制勝。四、社會協作素質社會協作素質是指與群體內的部門和其它人員以及與社會的協調合作能力。在國際貿易中,交易雙方相距遙遠,在開展交易過程中包括許多中間環節,涉及面很廣,需要與很多部門打交道,因此,業務人員要有很強的溝通能力和協作能力,要善於同各色各樣的人打交道,善於優化人際關系,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優質、高效地從事外貿工作。五、身心素質國際貿易工作需要經常進行戶外工作,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市場,心理壓力較大。所以,國際貿易應用型人才要保持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具有理智、沉著、坦誠、熱情、樂觀向上、富有朝氣、堅毅執著的品質;具有勇於和善於克服困難的意志品質;具有樂觀、健康的情緒;具有開闊的思路和競爭意識,勇於承受壓力,接受新生事物,能夠面對失敗;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和健康的體魄;具有良好的心理調節能力和自我鍛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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