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際貿易主要付款方式有哪些
電匯(T/T)。T/T分為前T/T和後T/T,都是商業信用,過程簡單,沒有其他費用!T/T就像國內的銀行匯款一樣,手機上輸入賬號和金額,點擊轉賬就完成了!只不過國內手機轉賬是即時到賬,國際貿易中基本上全球三天到帳!
B. 關於國際貿易的幾種結算方式
1 匯付風險
C. 國際結算的三種支付方式分別在什麼情況下使用
國際結算的三抄種支付方式是:匯付、托收、信用證。
匯付是進口人通過銀行將貨款付給出口人,屬於順匯法,商業信用。
匯款有:信匯(M/T)、電匯(T/T)、票匯(D/D)三種辦法。其中電匯(T/T)是最常用的辦法。
匯付:
信匯是進口人將貨款交給進口地銀行,由銀行開具匯款委託書,通過信函寄交所在地銀行,委託其向出口人付款的一種方式。
托收 :
托收是出口人裝出貨物後,開具匯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
通過它在進口地分行或代理行向進口人收取貨款。屬於逆匯法,商業信用。其
下又分付款交單(D/P)和承兌交單(D/A)。
信用證:
信用證是銀行應進口人的要求,開給出口人的一種保證承擔付款責任的憑證。屬於逆匯法,銀行信用。這是一種最常見的國際貿易支付方式。根據效力,分為可撤銷和不可撤銷兩種;根據時間,分為即期和遠期兩種。此外,還有一些特別的信用證,如保兌信用證、可轉讓信用證、循環信用證、預支信用證等新品種。
D. 國際結算方式的比較
匯款、信用證、托收、保函和保理等,都是國際貿易的結算方式的主要方式。那麼,究竟選擇何種國際結算品種對於成交最有利呢?這主要取決於國際經貿活動的內容、融資需求,風險保障程度以及銀行服務范圍等因素。在這里僅就各種結算方式一些操作上的問題進行分析,供客戶根據自身的要求量體裁衣。 一、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匯款結算方式 匯款是一種古老的結算方式,今天在外貿活動中仍得到廣泛的運用。"匯款結算"又根據其性質,分為"前T/T"(PAYMENTINADVANCE)和"後T/T"(DEFFERREDPAYMENT)兩種。 所謂"前T/T",即"預付貨款",就是賣方在發貨前就已經收到了貨款,然後,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發給買方的一種結算方法。"後T/T"又稱"貨到付款",就是在簽署合同後,賣方先發貨,買方收到貨物後,再付款的結算方式。 顯而易見,"預付貨款"是一種對於出口商較為有利的結算品種。因為出口商在發貨前就已經收到了貨款,實際上等於得到了進口方的無息貸款,其出口的風險程度已經得到了控制。換言之,出口商已經接受了進口方的"購貨擔保",從而掌握了出口的主動權。 也可以說,"預付貨款"是一種對進口商較為不利的結算品種,因為(1)貨未到手就付了款,等於向對方提供了無息貸款,造成了利息損失;(2)進口商實際承擔了貿易中的風險,即,出口商可能在收款後,不按時、按量、按質地發貨,使自己處於被動地位。 而"後T/T",即"貨到付款",則剛好相反,是一種有利於進口商,而不利於出口商的結算方式。所以,"匯款"的交易方式實際上完全處在買、賣雙方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因而,被稱為"商業信用". 當前,在進、出口貿易中,還有一種沿用"國內貿易"的結算辦法(在浙江省的義烏、柯橋等地使用得最為廣泛),即,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以後,由買方先付50%~60%的訂金。工廠先開工生產,等到貨物出運後,再以交付提單為憑據(即,象徵性"交貨"),支付餘下的40%~50%的貨款。 一般而言,這種貿易結算辦法,所付"訂金"數額的多寡,要視買、賣雙方的信任程度而定,有相當的伸縮餘地。如果雙方是"老客戶",對方所付訂金也可在30%~40%之間。不少出口商甚至允許進口商在收貨、驗貨之後,再支付餘下的貨款。 一般而言,"分批發貨、分批收匯",可以降低結匯風險程度。在實務中,是一個可以考慮"規避風險"的結匯模式。 二、銀行不承擔責任的托收結算方式 國際貿易中"托收結算"方式程序較為簡便,這個"簡便"是相對於信用證結算方式而言,但是其中的風險也是不言而喻的。 "跟單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的具體做法,是由出口商開立跟單匯票,連同一整套貨運單據交給出口地銀行,委託銀行通過其在國外的代理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托收又可以根據其性質,分為"D/P即期"和"D/A遠期"兩種。"D/P即期"就是出口國的托收行收到單據,審核無誤後,寄給進口國的代收行,由代收行通知進口商前來付款贖單。因此,"D/P即期"手續較簡單,風險相對也較校"D/A遠期"的具體做法是,托收行將單據寄到對方銀行,進口商前來銀行取單。但是,這次進口商並不需要付款,只是向代收行簽署一個"托收承兌書",保證到期付款,就可以把代表貨物的單據取走。 因而,"D/A遠期"的風險也是可想而知的。此時,如果進口商取單後不來付款,或者拖延付款,或者少付款,甚至不付款,對此,出口商毫無辦法。因為托收結算方式,進口商是否付款,完全是依據進口商的信譽來完成付款行為的。 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商業信用",從理論上來說,銀行對此並不承擔責任。 國際貿易中"托收結算方式"的優點是顯而易見的,手續迅捷、簡單。在跟單托收中,出口商以控制"貨權"的單據來控制貨物。托收銀行以交付代表"貨物"的單據來代表"交貨".而銀行的"交單",又以進口商的"付款"或"承兌"為先決條件。 但是,"托收結算方式"對於出口商來說,就較為不利了。因為賣方能否按時收回貨款,完全取決於進口商的信用。假如進口商因商情變化,到時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兌",買方就有可能遲收貨款、收不到貨款的危險。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托收銀行和代收銀行,對此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所謂"商業信用"的風險性也就在這里。特別是當採用"空運交貨"方式時,"托收結算方式"更應謹慎從事。 但是,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選擇做"D/P即期"比選擇做"D/A遠期"較為安全。因為"D/P即期",一般銀行一定要等買方付了款之後,才交出代表貨物的"單據",賣方是不會落得"財貨兩空"的境地。從理論上來說,只要買方未付款,貨運單據仍在銀行,那麼,貨權仍歸賣方,賣方仍可將貨物轉賣給他人或者運回。 相對來說,"D/A遠期"風險就比較大,因為,進口商有可能不來承兌,或者簽署了承兌書,取走了單據、提了貨之後,到期日不來付款,或者少付款,銀行和賣方是無可奈何的。 由此可見,在外貿結匯中,如果使用"匯款"或"托收"結算方式時,同時選擇"續做出口信用保險",不失為一個規避風險的最佳選擇。 三、以銀行信用做擔保的信用證結算方式 正因為"匯款"和"托收"結算方式存在著諸多弊病,為了解決買、賣雙方的互不信任問題,"信用證"結算方式也就應運而生了。"信用證結算"是當前國際貿易中,使用得最為廣泛的一種結匯方式。它的主要特點是,把原來由進口商履行的"憑單付款"責任,轉由銀行來承擔。即,通常所說的"以銀行信用取代商業信用".因為,銀行信用更加可靠、更加穩健,而且,銀行的資金也更加雄厚,使得買賣雙方都增加了安全感,從而大大地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因為有了開證行所作的"付款承諾",進、出口雙方在與他們相關的銀行打交道時,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得到銀行的資金融通。 如,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證後,可以做"打包貸款";交單、議付時,可以做"押匯"等。此一資金融通,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商人資金周轉的困難,有利於他們的外貿拓展。 有的進口國存在著"外匯管制",該國的一切進出口業務,都要報請當局批准。但是,如果他們開得出信用證,也就意味著該項貿易已經通過外匯管理部門的批准了。 但是,任何一種結算方式都不可能完美無缺,"信用證結算"也不例外,其主要弱點有: (1)由於信用證結算方式是一種純粹的"單據買賣"行為,只要"單證相符",開證銀行就一定要付款,進口商也一定要"付款贖單".因而,進口商有可能得到與信用證規定完全相符的單據,可是並不一定能得到與單據條款完全相符的貨物; (2)信用證業務中,有可能存在欺詐。無良商人利用信用證的上述特點,進行不法活動。如,提供無貨單據、假冒單據等; (3)出口商在履行信用證條款時,由於種種原因,造成"單證不符",導致開證行的拒付; (4)開證行和進口商可能無理拒付或無力支付; (5)開證行在開立信用證時,通常向進口商收取一定數目的押金,由於信用證結算的周期較長,該資金被銀行佔用; (6)信用證的手續過繁、費用過高; (7)開證行可能在信用證中列出一些"軟條款",使信用證失去了其"保證付款"的功能等等。雖然信用證結算有以上不足之處,但是,由於信用證結算方式,"銀行承擔了第一性的付款責任",實際上,已經成為現代國際結算影響最大、應用最廣的結匯方式。
E. 國際貿易支付結算方式比較分析都比什麼啊
一、匯付(remittance)
匯付是款人按照約定的條件和時間通過銀行或其他途徑將貨款匯付給收款人的支付方式。匯付方式有三種,即信匯、電匯、票匯。
二、托收(colletion)
托收方式是出口商開出匯票連同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進口地代收銀行向進口商收款的方式。
(1)托收的種類。
付款交單(D/P),付款交單又可分即期付款交單(D/P sight)和遠期付款交單(D/P after sight);承稅交單(D/A)。
(2)托收的當事人和一般程序。
托收的當事人有:委託人、托收銀行、代收銀行、付款人。
托收的一般程序:填寫托收書、交銀行托收、代收銀行向進口商收款、進口商付款、代收銀行將貨款轉托收行、托收銀行將貨款轉給出口商。
(3)使用托收支付方式要注意的問題。
托收支付方式是建立在商業信用的基礎上,一旦進口商拒付,出口商就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因此,使用托收方式要注意:進口商的經營作風、信用, 嚴格控制使用。
三、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簡稱L/C)
(1)信用證的含義
信用證(L/C)是銀行應進口商的要求開給出口商的一種保證付款的憑證。信用證支付方式屬於銀行信用。
(2)信用證的特點。
信用證以合同為基礎,信用證是銀行信用,一經開出不受合同約束,信用證嚴格按單證辦事,要求「嚴格相符」原則。
(3)信用證當事人。
開證申請人、開證行、受益人、通知行、議付行、付款行。
(4)信用證支付程序。
進口商申請開證,開證行開立信用證,通知行轉交信用證,出口商審查信用證,出口商發貨,議付行墊付貨款,開證行付款,進口商付款。
(5)信用證的主要內容。
信用證無統一格式,主要內容包括:開證申請人、開證行、通知行、受益人、議付行;信用證的種類,不可撤銷、即期或遠期、保兌、可轉讓不可轉讓等;信用證條款,匯票種類、匯票付款人;信用證的要求,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包裝、價格等;貨幣要求,貨幣名稱、金額;運輸要求,裝運期、有效期、裝運港、目的港、運輸方式、可否分批、可否轉船等;支付單據要求,匯票、發票、提單、保險單等;保險條款;特殊要求等。
(6)信用證的種類。
不可撤消信用證、跟單信用證、保兌信用證、有無追索權信用證、即期信用證或遠期信用證、可轉讓信用證、循環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對背信用證、備用信用證等。
(7)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
這點要特別注意,好多單證不符導致無法收款的案例。
目前來講,國際貿易電匯的操作比較多,通常是T/T30%定金,出貨前結清餘款,這樣貿易雙方都有保障,也有一部分客人在做信用證,但是因為信用證會有軟條款的風險,所以很多國內企業並不接受信用證付款。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相對風險很大,因為貨物已經到港,如果客人拖延付款,會產生巨額倉儲費,而且會出現串通提貨的危險。
支付結算最重要的一點,資金安全,就是怎麼樣保證風險最低,什麼銀行出票,什麼銀行收票等,支付與兌現的信譽,其次,資金有時間價值,所以,支付的時間也是需要討論的,第三,手續費等支付過程產生的費用,一般風險越低,支付費用越高,第四,流動性,比如你收到90天不可撤銷的L/C,沒到期之前又要花錢,那你收的這張票轉簽的可能性越高,流動性越好,對你越有利,如國內承兌匯票轉簽就麻煩很多,有些公司收承兌匯票並不能自己兌現,第五,交貨情況,付款情況與交貨情況一般關聯性比較強,第六,綜合買賣雙方取雙贏的付款方式,對買家跟賣家都有保障
F. 國際貿易中常用的三種支付方式是
國際貿易中常用的三種支付方式:即匯款、托收、信用證。 匯款是進口人通過銀行將貨款付給出口人,屬於順匯法,商業信用。匯款有信匯、電匯和票匯三種辦法。其中電匯(T/T)是最常用的辦法。 托收是出口人裝出貨物後,開具匯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它在進口地分行或代理行向進口人收取貨款。屬於逆匯法,商業信用。其下又分付款交單(D/P)和承兌交單(D/A)。 信用證是銀行應進口人的要求,開給出口人的一種保證承擔付款責任的憑證。屬於逆匯法,銀行信用。這是一種最常見的國際貿易支付方式。根據效力,分為可撤銷和不可撤銷兩種;根據時間,分為即期和遠期兩種。此外,還有一些特別的信用證,如保兌信用證、可轉讓信用證、循環信用證、預支信用證等新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