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業企業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版:
(一)從權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其中,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1)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1.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3中葯材的種植,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5牲畜、家禽的飼養;6林產品的採集7灌溉、農產品的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8遠洋捕撈。
2. 為什麼農業公司不交企業所得稅但也要報稅呢
因為有的農業企業有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徵收。報稅總額減除免稅額,所以要報稅。
農業公司的種養殖收入是免徵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但是員工的工資薪金是要扣繳個人所得稅,還有就是免稅企業也要履行申報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如下:
第二十五條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農業貿易公司所得稅擴展閱讀:
(1)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才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採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准,可以延期申報。經核准延期辦理所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並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3. 農業企業從事哪些經營項目,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按照《企業抄所得稅法襲》第二十七條規定,農業企業從 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經營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1. 農業企業從事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 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中葯材的種植,林木的培育 和種植,牲畜、家禽的飼養,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林產品的 採集,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遠洋捕撈項目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農產品初加工范圍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財稅〔2008〕149號)規定,自2008年1月1日開始執行,包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等三大類,列舉糧食初加工等30多項農產品初加工類別,涉及若干個產品200多道工藝流程。
2. 農業企業從事花丼、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海水養殖、內陸養殖項目的所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4. 農業企業是不是不用交增值稅和所得稅
農業企業不是不用交增值稅和所得稅,而是經營稅法規定免稅的產品可以免交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免稅規定
一、流轉稅
種植業和養殖業不需要繳納流轉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第三十五條 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的范圍,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項所稱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
二、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規定,對重點龍頭企業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這里的「重點龍頭企業」有一定的限制,不是所有的都企業都能免稅,需要相關批文。
三、其他稅收
個人所得稅——鄉鎮企業的職工和農民取得的青苗補償費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專營種植業、養殖業並已徵收了農業稅、牧業稅的,
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
印花稅——全免
城鎮土地使用稅——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適當減免
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同上條。
(4)農業貿易公司所得稅擴展閱讀: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1079號)規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降低了小規模納稅人標准(以下稱新標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
稅務總局正在制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管理的具體辦法,在該辦法頒布之前,為保證新標準的順利執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工作暫按以下原則辦理:
1、現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的有關規定仍繼續執行。
2、2008年應稅銷售額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現行規定為其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3、2009年應稅銷售額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4、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按照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二、為方便企業填報,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下列方式填報:
(1)一般納稅人企業,在實際操作中也可以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計算該指標,計算公式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免抵退貨物應退稅額)。同時注意,計算該指標時應包括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對應項目。
(2)執行簡易徵收辦法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填報該指標。
(3)符合財稅部門規定的對某些產品實行稅額減征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在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報該指標時還應扣除「應納稅額減征額」。
(4)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本期實際應納稅額」填報。
5. 農業商貿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率是多少
商貿企業所涉及的主要稅收有增值稅跟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的適用稅率為17%,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還涉及城市維護建設稅跟教育費附加,稅率分別為5%和3%。
6. 農業企業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要交,只要是以盈利為抄目的的企業都要交的。
7. 農業公司怎麼交稅
農業企業是經營稅法規定免稅的產品可以免交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免稅規定
一、流轉稅
種植業和養殖業不需要繳納流轉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第三十五條 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的范圍,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項所稱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
二、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規定,對重點龍頭企業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這里的「重點龍頭企業」有一定的限制,不是所有的都企業都能免稅,需要相關批文。
三、其他稅收
個人所得稅——鄉鎮企業的職工和農民取得的青苗補償費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專營種植業、養殖業並已徵收了農業稅、牧業稅的,
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
印花稅——全免
城鎮土地使用稅——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適當減免
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同上條。
國家為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必須創新補貼方式,改革農業支持政策機制,建立健全既符合我國基本國情農情、又適應國際規則的國家農業支持保護體系。
1、要堅持市場定價原則,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
在保護農民利益的前提下,穩妥推動最低收購價、臨時收儲等政策逐步向農產品目標價格制度轉變,減少價格支持政策對市場的扭曲影響,切實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建立形成農產品生產的消費導向、市場引領機制。
在總結大豆、棉花目標價格補貼試點經驗基礎上,適時啟動重要農產品目標價格補貼改革。探索建立符合我國農業經營特徵的套期保值、價格保險等市場風險管理工具,有效管控農產品市場波動風險。
2、要改革完善現有補貼措施,建立政策補貼與重要農產品生產掛鉤機制,促進提高政策效能與補貼效率。
要根據農業經營體系變化的新形勢,完善現行補貼措施,建立「誰種補誰」以及「多種多補、不種不補」機制,使政府補貼與農產品種植面積或產量掛鉤,促進農民多種糧、種好糧。
3、創新補貼方式,探索實施新型補貼措施。
要以增強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為導向,以補貼重點產品、重要地區和關鍵環節為核心,以突出解決農業現代化建設中的重點矛盾和關鍵問題為方向,創新補貼方式、探索實施新型直接補貼措施。
實施政策性農業災害強制性保險,鼓勵農戶全面參保,由政府對保費給予補貼,切實建立農業生產自然風險管控體系。
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用於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固定資產投資的信貸予以支持,給予投資補助和利息補貼;對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農業生產方式給予補貼支持。
4、加大綠箱政策支持力度,全面提升農業綜合服務支持水平。
首先,探索實施新型綠箱政策措施,建立以種糧收入為保險標的物,通過農業保險方式保障農民種糧基本收益、促進糧食生產發展的「目標收益保險補貼支持制度」。
其次,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大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治等力度,建設旱澇保收高標准農田,全面提升耕地質量和土地產出水平。加快完善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繼續加大對產糧大縣的獎勵力度,調動主產區生產積極性。
然後,促進現代農業技術創新、應用與推廣。重點支持優質良種培育、新型肥料農葯、生產作業機械化等關鍵環節,推動農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走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單產的內涵式發展道路。
加快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進程,推進農機深松整地作業,進一步發揮農機在科技興農中的載體作用。
再者,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農村金融機構、農產品加工企業、合作經濟組織、專業技術協會、專業服務公司、農民經紀人等,為農產品產前產中產後提供綜合服務,如生產信貸、農資供應、農機作業、農技指導、市場信息、農產品銷售等。
最後,要健全農業資源保護和生態修復機制。
8. 從事農牧業銷售的企業怎樣計算企業所得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版
(一權)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1、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葯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採集;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遠洋捕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