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貿易公司申請出口退稅時,申報金額和增值稅票面金額是不是不能太接近,否則有偷逃稅款的嫌疑正常差價是多
沒關系的,出口合同金額跟你的采購金額是要有一些差距,但這個差距是由你控制的,少了只能說你利潤少
⑵ 進出口公司的利潤是從哪裡來(是靠賺差價 , 或者出口退稅嗎)
主要收入是代理費 退稅 差價
⑶ 買別人單位的加油卡知道對方開增值稅票了。買後我有賣了賺個差價犯法嗎
絕對不贊成這么做,風險太高,不值得!抽時間看看下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前款行為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第二百零六條 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偽造並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量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嚴重破壞經濟秩序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第二百零七條 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零八條 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又虛開或者出售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零九條 偽造、擅自製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製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偽造、擅自製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製造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售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
【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7號
【發文日期】1995.10.30
為了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發票進行偷稅、騙稅等犯罪活動,保障國家稅收,特作如下決定:
一、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有前款行為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分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之一的。
二、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偽造並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量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嚴重破壞經濟秩序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分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三、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四、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又虛開或者出售的,分別依照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處罰。
五、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決定第一條的規定處罰。
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行為之一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446次會議討論通過)
為正確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依法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發票犯罪,現就適用《決定》的若干具體問題解釋如下:
一、根據《決定》第一條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接受應稅勞務而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2)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或接受了應稅勞務但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3)進行了實際經營活動,但讓他人為自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虛開稅款數額1萬元以上的或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000元以上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虛開稅款數額10萬元以上的,屬於「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1)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萬元以上的;(2)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虛開稅款數額50萬元以上的,屬於「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1)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30萬元以上的;(2)虛開的稅款數額接近巨大並有其他嚴重情節的;(3)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利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實際抵扣稅款或者騙取出口退稅100萬元以上的,屬於「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造成國家稅款損失50萬元以上並且在偵查終結前仍無法追回的,屬於「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利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為「情節特別嚴重」的基本內容。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分子與騙取稅款犯罪分子均應當對虛開的稅款數額和實際騙取的國家稅款數額承擔刑事責任。
利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或者騙取出口退稅的,應當依照《決定》第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以其他手段騙取國家稅款的,仍應依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偷稅、抗稅犯罪的補充規定》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
【文號】國稅發〔1997〕134號
【發文日期】1997.08.08
最近,一些地區國家稅務局詢問,對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如何處理。經研究,現明確如下:
一、受票方利用他人虛開的專用發票,向稅務機關申報抵扣稅款進行偷稅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追繳稅款,處以偷稅數額五倍以下的罰款;進項稅金大於銷項稅金的,還應當調減其留抵的進項稅額。利用虛開的專用發票進行騙取出口退稅的,應當依法追繳稅款,處以騙稅數額五倍以下的罰款。
二、在貨物交易中,購貨方從銷售方取得第三方開具的專用發票,或者從銷貨地以外的地區取得專用發票,向稅務機關申報抵扣稅款或者申請出口退稅的,應當按偷稅、騙取出口退稅處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追繳稅款,處以偷稅、騙稅數額五倍以下的罰款。
三、納稅人以上述第一條、第二條所列的方式取得專用發票未申報抵扣稅款,或者未申請出口退稅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按所取得專用發票的份數,分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是虛開的專用發票,或者讓他人為自己提供虛開的專用發票的,應當從重處罰。
四、利用虛開的專用發票進行偷稅、騙稅,構成犯罪的,稅務機關依法進行追繳稅款等行政處理,並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的補充通知
【文號】國稅發〔2000〕182號
【發文日期】2000.11.06
為了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134號,以下簡稱134號文件),嚴厲打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活動,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現對有關問題進一步明確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論購貨方(受票方)與銷售方是否進行了實際的交易,增值稅專用發票所註明的數量、金額與實際交易是否相符,購貨方向稅務機關申請抵扣進項稅款或者出口退稅的,對其均應按偷稅或者騙取出口退稅處理。
一、購貨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註明的銷售方名稱、印章與其進行實際交易的銷售方不符的,即134號文件第二條規定的「購貨方從銷售方取得第三方開具的專用發票」的情況。
二、購貨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為銷售方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以外地區的,即134號文件第二條規定的「從銷貨地以外的地區取得專用發票」的情況。
三、其他有證據表明購貨方明知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系銷售方以非法手段獲得的,即134號文件第一條規定的「受票方利用他人虛開的專用發票,向稅務機關申報抵扣稅款進行偷稅」的情況。
⑷ 外貿公司賺的是差價還是退稅
那要看是什麼行業,價格比較透明的就賺點退稅,價格不透明的就差價退稅一起賺
⑸ 關於利潤差價開發票退稅的問題
退稅利潤是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的。您只需要向代理公司提供利潤金額同等的內正規發票(容一般為咨詢費、運費等發票,不能提供餐飲娛樂發票,後者是要求代理公司交消費稅的),代理公司將以現金的形式把利潤返給您。所以,關鍵在於您要找一家公司開咨詢費或運費發票,並支付6.5%左右的開票手續費(公司開票是要繳稅的)。
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滿意,如果不滿意,分也別浪費,送給我做吧, 我欠你個人情.仍了怪可惜的,加我擺渡好友,交個朋友。~
⑹ 急!代理出口退稅賺取稅點差價,增值稅發票怎麼開
按稅法規定屬於借權掛靠出口,按規定屬於違反稅法規定不予辦理出口退稅。實際操作應視為公司自己經營行為,按正常出口退稅操作即可,對方開具發票按正常購進處理提進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