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考海關可以嗎具體是哪些職位可以報
我也是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的,今年畢業了,
首先我要說,進海關工作是要參加國家公務員統一考試的,不是學這個專業就一定能進海關工作,公務員考試很難,而且考海關的人更多,這就意味著競爭非常激烈.
其次,我今年報考公務員的經驗來看,這個專業在公務員考試時招考的人數很少,雖說這個專業的課程和海關工作相關度很高,但人家不要你這個專業也是沒用的.
最後我想提一下,如果你真的想進海關工作,有一個專科學科叫海關專業,那裡畢業的就是專門進海關工作的,雖然也是要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但分數線很底,招的人也多,別看是專科,可不是一般人能進的啊.
特別提示一下,如果家裡沒有特別厲害的人際關系網,除非你考公務員的成績特別高,報的地點在祖國非熱點地區,進海關的幾率很小哦!!
Ⅱ 海關在國際貿易中有什麼重要的地位
海關在國際貿易中有著關鍵性的作用。
世界各國之間關稅同盟、自由貿易協定的締結使關稅收人的重要性下降,海關管理的重點逐漸向反恐、知識產權保護和維護貿易安全與便利等非傳統職能轉變,海關在經濟安全體系中發揮著更加重要的作用。
中國海關的基本職能是:監管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查緝走私;編制海關統計;辦理其他海關業務。
(2)海關和國際貿易擴展閱讀:
海關1995年全國海關關長會議主題報告中提出要建立中國的海關風險管理制度。海關1997年風險管理被納人找國海關戰略規劃,開始關注美國、荷蘭、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海關經驗。1998年起全國海關在業務管理實踐中引人風險竹理的理念、海關方法和手段。
2003年,海關總署在制定新的海關現代化發展戰略中.海關把風險管理正式確立為第二步發展戰略的中心環海關統領海關齊項業務改革,海關發揮其在戰略實施中的核心引導作用.海關真正實現海關管理現代化。
海關作用與職能。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發展,海關如何促進貿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加強海關管理,海關維護貿易安全成為世界海關共同關注的問題。
20世紀90年代初,關國、荷蘭、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海關率先引人風險竹理。1994年我國海關開始有組織地研究學習西方發達國家海關的風險管理經驗。
維護國家主權和經濟利益,保護和促進本國工農業生產的發展,調節國民經濟和對外貿易,籌集國家財政收入。
Ⅲ 國際貿易與國內貿易有哪些主要區別
兩者實質的區別就是看貨物是否需要跨越我國的關境。
需要跨越關境的,納入海關統計的就是國際貿易;不需要跨越關境的,不納入海關統計的就是國內貿易。最簡單的例子: 國內的A將貨物賣給了國外的B,B又將貨物賣給了國內的C。A直接向C交付貨物後從B處收到貨款,C收到貨物後向B支付貨款。盡管雙方都是通過國際結算方式進行的交易,但由於貨物沒有跨越關境,沒有辦理報關等手續,其貿易行為不納入海關統計,那麼就屬於國內貿易。反之,如果是A將貨物運到了國外的B處,而B又將貨物運回國內給C,那麼,由於貨物一出一進都跨越了關境,都需要辦理海關手續,其貿易行為納入海關統計,因此,盡管貨物的產地和最終用戶都是在國內,但也屬於國際貿易。
國際貿易亦稱「世界貿易」,泛指國際間的商品和勞務(或貨物、知識和服務)的交換。它由各國(地區)的對外貿易構成,是世界各國對外貿易的總和。國際貿易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就已發生,並隨生產的發展而逐漸擴大。到資本主義社會,其規模空前擴大,具有世界性。國內貿易就可以顧名思義了。
銷售貨物需要在海關進行申報的都是國際貿易,首先確定的是銷售給境外客戶,不一定會運到境外,因為出口貿易有直接出口與間接出口之分,直接出貨到境外稱之為直接出口,出貨到境外公司的境內客戶或者是境內工廠稱為間接出口,這里是一定要報關的(轉廠),或者可以這么理解,我們國家很多地區都設置了「保稅區」,貨物進出保稅區都需要在海關進行申報的,視同境外企業;而銷售貨物不需要在海關進行申報的,就是國內貿易,國內貿易其實不好做,原因一般都是收款問題,除非全做現結,或者款到發貨!
兩者貿易有8大性質不同 1、適用法律不同 2、報價術語不同 3、物流不同 4、單證不同 5、支付手續不同 6、支付貨幣不同 7、質量檢驗標准不同 8、質量檢驗機構不同
據我知道和了解就這么多,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呢!
銷售貨物需要在海關進行申報的都是國際貿易,首先確定的是銷售給境外客戶,不一定會運到境外,因為出口貿易有直接出口與間接出口之分,直接出貨到境外稱之為直接出口,出貨到境外公司的境內客戶或者是境內工廠稱為間接出口,這里是一定要報關的(轉廠),或者可以這么理解,我們國家很多地區都設置了「保稅區」,貨物進出保稅區都需要在海關進行申報的,視同境外企業.而銷售貨物不需要在海關進行申報的,就是國內貿易,國內貿易其實不好做,原因一般都是收款問題,除非全做現結,或者款到發貨!
Ⅳ 為什麼說海關守護我國國際貿易的大門
說海關守護我國貿易,就是說海關保障了我國和國際的貿易正常交流。
Ⅳ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與報關企業的區別
1、報關方式不同: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可以自理報關,也可以委託報關企業代理報關。自理報關時,只能為本企業報關。不能代理其他企業報關。
報關企業分直接代理報關和間接代理報關,經營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國際運輸工具代理等業務時採用間接代理報關。
2、地域范圍和備案管理:
有進出口經營權並在經所在地海關備案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可以在全國各個口岸報關。
報關企業應當經所在地直屬海關或者其授權的隸屬海關辦理注冊登記許可後,方能辦理報關業務。(221號海關總署令)
3、備案有效期
除海關另有規定外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長期有效,但每年6月30號之前向海關提交《報關單位注冊信息年度報告》,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交的,證書效力自動中止。
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期限為2年。被許可人需要延續注冊登記許可有效期的,應當辦 理注冊登記許可延續手續。
(5)海關和國際貿易擴展閱讀:
發貨人在國際貿易術語中被稱為Shipper,我國的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主要有貿易型、生產型、倉儲型的企業等。這些企業一般都有進出口經營權,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經海關注冊記,取得報關資格後,只能為本企業的進出口貨物辦理報關納稅等事宜。我們稱這些報關單位為自理報關企業。
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撤銷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注冊登記許可決定的直屬海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注冊登記許可:
1、海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准予注冊登記許可決定的。
2、超越法定職權作出准予注冊登記許可決定的。
3、違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冊登記許可決定的。
4、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准予注冊登記許可的。
5、依法可以撤銷注冊登記許可的其他情形。
(二)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登記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
(三)依照前兩款的規定撤銷注冊登記許可,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予撤銷。
Ⅵ 海關 和 進出口檢驗檢疫局 之間是什麼關系
是並列的口岸執法單位。互不隸屬。
2000年前後曾有合並海關和檢驗檢疫局的提案,並且進入操作階段,當時國家檢驗檢疫局的一把手已經兼任海關總署副署長。但最後由於各種原因,合並事項不了了之。
Ⅶ 進出口企業登記證和海關登記證是一個證件嗎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證書,需要到當地商務局(有個地方叫外經委版)去咨詢,一般都是在屬權地網站去填寫資料後拿資料去商務局現場提交資料,之後領取證書。備案登記實行屬地化管理,請選擇相應備案登記機關後實施備案登記操作。
海關報關登記證書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兩者不是一回事,一個主管部門是商務部(對外貿易經營者資質管理部門),一個是海關,主管貨物進出口的部門,要報關必須要做海關登記。
進出口企業開展進出口業務的資格,申請進出口權辦理需要經過一個比較復雜的審批辦理過程,擬申請進出口的企業必須同時得到市商務局、市/分區海關、檢驗檢疫局、外匯管理局、電子口岸等相關部門的批准,並拿到上述部門審批各類證書後,才表示公司擁有了自營進出口的權利。
只有擁有進出口權的企業,才可依法自主地從事進出口業務。上海辦理進出口權比較復雜,流程繁多,對審批企業資料要求嚴格。
Ⅷ 海關是干什麼的
海關的作用職能:
1、對進出口貨物、旅客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出境運輸工具,實施監督管理,有的稱作通關管理,有的稱作保障貨物、物品合法進出境。
2、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許多國家海關除徵收關稅外,還在進出口環節代征國內稅費,例如增值稅、消費稅和石油稅等。有些國家海關,還徵收反傾銷稅、反補貼稅和進口商品罰金等。
3、查緝走私。各國海關部對逃避監管、商業瞞騙偷逃關稅行為進行查緝,尤其對走私禁止和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特別是毒品,每一個國家海關都加大查緝力度。其他部分或個別國家海關具有的特殊職能:如編制對外商品貿易統計、保稅管理、沿海巡邏警戒、管理航行一級保護版權和專利權等。
(8)海關和國際貿易擴展閱讀
起源
中國海關歷史悠久,早在西周和春秋戰國時期,古籍中已有關於「關和關市之徵」的記載。
秦漢時期進入統一的封建社會,對外貿易發展,西漢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在合浦等地設關。宋、元、明時期,先後在廣州、泉州等地設立市舶司。清政府宣布開放海禁後,於康熙二十三至二十四年(1684-1685),首次以「海關」命名,先後設置粵(廣州)、閩(福州)、浙(寧波)、江(上海)四海關。1840年鴉片戰爭後,中國逐漸喪失關稅自主權、海關行政管理權和稅款收支保管權,海關變成半殖民地性質的海關,長期被英、美、法、日等帝國主義國家控制把持,成為西方列強掠奪中國人的一個重要工具。
直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人民政府接管海關,宣告受帝國主義控制的半殖民地海關歷史結束,標志著社會主義性質海關的誕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原海關機構和業務進行徹底變革,經歷曲折的發展過程,逐步完善海關建制。
參考資料
中國海關_網路
Ⅸ 海關監管對國際貿易有何作用
海關,是國家的進出關境監督管理機關。一國在沿海、邊境或內陸口岸設立的執行進出口監督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它根據國家法令,對進出國境的貨物、郵遞物品、旅客行李、貨幣、金銀、證券和運輸工具等實行監管檢查、徵收關稅、編制海關統計並查禁走私等任務。
海關監管通過一系列管理制度與管理程序,依法對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和相關人員的進出境活動所實施的一種行政管理。海關監管是一項國家職能,其目的和作用在於保證一切進出境活動符合國家政策和法律的規范,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
(9)海關和國際貿易擴展閱讀:
海關監管的四個環節:
(一)進出口申報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受委託的報關企業,依照《海關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進口貨物為進境之日起十四天內,出口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 後裝貨的二十四小時前),進出境貨物的口岸或關境,採用電子資料報關單和紙質報關單形式,
(二)配合查驗
海關為確定進出境貨物收發貨人向海關申報的內容是否與進出口貨物的真實相符,或者為確定商品的海關編碼、價格、原產地等,依法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實際核查。
(三)繳納稅費
貨物經過申報、查驗環節後,海關核對電腦計算的稅費,開具稅款繳款書和收費票據,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在規定時間內,向指定銀行辦理稅費交付手續或通過網路進行電子支付。
(四)放行(提取或裝運貨物)
海關接受進出口貨物的申報,審核申報資料及相關單證,並且貨物通過上述申報、查驗、征稅環節後,對一般貿易進出口貨物結束海關進出境現場監管,允許進出口貨物離開海關監管現場的工作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