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例分析12019年9月1日上午9點,山東甲公司通過電子郵件向韓國乙公司發出要約,出售400噸大豆
這么多的大度,真好呀,如果我有一個大陸加工廠,特別是榨油廠,那我就可以撿大錢了,不知道對不對
『貳』 國際貿易貨物與案例題
可以用國際商法中的那個履行不安抗辯權。要求對方擔供承諾,再發貨。但案例中內提到信用證為支付方容式,那麼開證銀行是第一付款人。《UCP600》第七條V.b.開證行自開立信用證之時起即不可撤銷地承擔付款責任。只要甲公司按信用證規定交貨,提供單單一致、單證一致的全套單證就可安全結匯。
『叄』 甲與乙簽訂合同,委託其與某貿易公司進行一電子產品交易。
1、甲、乙之間抄是委託合同關系。甲、貿易公司之間是買賣合同關系。
2、乙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與貿易公司進行交易(此情形下,貿易公司可選擇其合同相對方為甲或者乙),也可以以甲的名義與貿易公司進行交易。
乙作為甲的受託方,受託期間其對外民事行為後果由甲承擔。
3、乙超出委託許可權與貿易公司發生交易行為,如果甲對乙的行為追認,則乙的行為由甲承擔;如果甲沒有追認,則乙的行為後果由乙自行承擔。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肆』 2.甲貿易公司與乙紡織品公司簽訂了布料定做合同,甲公司與丙服裝有限公司簽訂了服裝加工合同。甲公司與
①違約責任。
②善意第三人,且並未從中獲利,不需要承擔責任。
『伍』 甲貿易公司從乙貿易公司購進貨物,然後再賣給乙公司母公司
沒有,很多公司都是一個法人注冊好幾家公司,這樣轉手的。有的公司有出口權,有的只能生產。
『陸』 甲貿易公司從乙貿易公司購進貨物,然後賣給其關聯企業,問稅務上有無風險
如果業務真實,就沒有稅務風險;如果沒有真實業務,那就是虛開發票,肯定會有風險的。
『柒』 甲公司委託乙外貿公司出口一批貨物,乙公司以自己的名義與英國丙公司簽訂了買賣合同
應該不能、應為這批貨物是以乙公司的名義乙丙公司簽訂的買賣合同。。所以該貨物短缺而發生糾紛責任應乙公司付一部分責任、、若乙公司感到不公也可想甲公司進行索賠、、、、個人意見、、、給個最佳吧、、
『捌』 甲貿易公司董事長李某,使公司經營陷入困難。在後公司董事會於2000年7月5日免去其董事長職務。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變更法人代表,應根據公司的章程並及時到工商部門進行變專更登記,否則,屬即使登報也是違反法律程序的。目前,對於李收取人家的定金,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其涉及詐騙,要求追回其造成的損失。
至於與乙公司的銷售合同,只能由甲公司承擔,因為對方到工商查詢,完全可以認為其具備這方面的資格簽署的合同。要麼違約支付違約金,要麼繼續履行合同。
以上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