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際貿易實務案例》案例分析
6,從中國運輸貨物的國家達10天以上,那麼90天見票後付款交單(D / P在90天以後的視線),這樣的規定不使感 - 因為D / P付款交單單,也就是說,付款人必須支付可以得到的文件。 D / P長期(如30天或45天等),一般在海洋運輸,該文件的貨物到達之前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人,但早在占壓資金,D / P遠期付款交單條件等貨物到港後,影響支付給銀行。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由於運輸時間10天左右,但文件也幾乎在同一時間到達,甚至比銀行在貨物到達後,D/P90天的付款條款不適用,並能可謂是多餘的,毫無意義的。
因此,賣方接受並不排除 - 後10天貨到香港,買方肯定需要的文件傳送,D / P付款的原則,無論是轉發的天數,為了帶走文件時,一定要 - 這是主要的區別D / P和D / A
7,賣方應負責的損失 - 因為合同條款是FOB賣方將貨物裝後,風險轉移給購貨方,並在合同規定的裝運貨物的合同檢驗機構檢驗,符合質量的條件下。貨物在航行中,由於海浪過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導致質量受到影響。因此,賣方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8,我發現這樣做合理的線 - 因為信用證是獨立的處理開證行以外的合同文件提交的受益者,表面一致的資信證明文件支付,沒有實際的商品。所以,我注意到拒絕發卡銀行,該行是有道理的。
(1)開證銀行的差異符合UCP600的規定。
(2)該業務的一個錯誤是誤解信用證的,的信貸不明白的只是數量和裝運的字母是不允許分批和允許轉船條款和改變的意義後的信用證後,作為開證行指出:允許分批裝運總量為500噸。一個公司,因為它錯誤500噸400噸和100噸的船舶,因此,不符合的。記錄在轉運的話,提交的提單,這也是違反信用證的規定,開證行拒絕支付。
正確操作:8月31日500噸的貨物一次性的船直接安裝到目的港,如何交單的談判。
2. 國際貿易實務案例分析
COST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復加運費(…指制定目的港)是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負擔貨物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並負責租船或訂艙,支付抵達目的港的正常運費。
《通則》規定,買方應給予賣方關於船名、裝船地點和所要求的交貨時間的充分的通知。為了保證賣方備貨和買方派船接貨互相銜接,這一到船通知是必不可少的。如有需要,可在合同中對買方應在船到港多少時間前通知賣方作出規定。
由於我方沒有及時通知,造成買家沒有買保險.所以我方應全部賠償!我方應反思,我方可以提前通知避開非工作日!!!!
新手回答,如有錯誤,請多包涵!!!!
3. 國際貿易實務案例分析~
1)可以索賠
2)收不到貨款。
理由如下:根據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的規內定,「商業容發票中所表示的貨物規格名稱,必須與信用證規格相符。」可見,發票上對商品名稱和規格的規定非常重要。在本案例中,我公司所交貨物品級雖較原來的高,而且價格不變,但在該項貨物市場價格下跌的情況下,買方往往會借口與信用證規定不符而拒絕贖單付款。而銀行也只會在單單相符,單證相符的情況下付款。
通過分析此案例,學生對跟單信用證有了清晰的理解和認識,知道了如何在國際貿易業務的貨款結算中正確地使用信用證,也知道了合同條款的執行是相當嚴格和重要的。
4. 國際貿易實務案例分析
1)可以索賠
2)收不到貨款。
理由如下:根據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的規定,「商業發票中所表示的貨物規格名稱,必須與信用證規格相符。」可見,發票上對商品名稱和規格的規定非常重要。在本案例中,我公司所交貨物品級雖較原來的高,而且價格不變,但在該項貨物市場價格下跌的情況下,買方往往會借口與信用證規定不符而拒絕贖單付款。而銀行也只會在單單相符,單證相符的情況下付款。
通過分析此案例,學生對跟單信用證有了清晰的理解和認識,知道了如何在國際貿易業務的貨款結算中正確地使用信用證,也知道了合同條款的執行是相當嚴格和重要的。
5. 國際貿易實務案例分析
1.信用證上規定的單據必須如實提交。雖然裝船通知和供應商證明是同樣的作用,但回是名稱不同答,格式不同,開證行也可以此作為單證不符,可以拒付或者扣除單證不符費用。這個要跟買家好好商量,其實處理結果全由買家決定的!
2.受益方有一定的過失
3.可以試試在信用證有效期內重新發一份供應商證明條款,但其實這件事主要就是買方已經打算不接受該貨物,而且也出現了對他有力的狀況,所以無論怎樣出口商也必須做出讓步,降價應該是唯一的處理方法了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6. 國際貿易實務案例分析!
我簡單回答第一題吧,進口商向保險公司索賠不合理。罷工險規定,保險公司對罷工者、被迫停工工人、參加工潮、暴動和民眾戰爭的人員採取行動所致承保貨物的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但對這些行為間接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而上述案例導致羊肉變質的直接原因是冷凍機設備停機,與工人罷工沒有直接的關系,所以不屬於罷工險的范疇,保險公司不予賠償。並且,像這種情況應當包括在海洋運輸冷藏貨物保險這個類別中。
7. 國際貿易實務案例分析
貨物損失由我方承擔。1. CFR貿易術語的風險點是到達目的港,而目前顯然風險由我方控制。2. 由於我司業務員沒有向客戶發出通知導致未能及時辦理投保。 基於以上2點,所以我方承擔責任!
8. 國際貿易實務案例分析:發盤、接受
(1)當天下午發現失誤且對方未接受,那麼,發盤人應該立即發電撤銷原發盤並更正發盤即可。
(2)第二天上午9點發現失誤且對方未接受,處理方式同(1)即可。
(3)第二天上午9點發現失誤且對方已接受,那麼,可以致電對方解釋之前的發盤錯誤,並將正確的發盤告知對方,並請求對方的諒解。如果對方接受解釋,並接受更改後的價格,那麼這是最佳結果。但是,如果對方不接受解釋,並堅持按照原報價執行合同,那麼,報盤方沒有任何更好的方法,只能接受慘痛的結局,好好總結經驗,加強內部管理,對外報盤實行嚴格的責任審核程序,避免之後犯同樣的錯誤。
9. 國際貿易實務案例分析(急需)
1.如果是全套有效單據,應該含有出口國官方檢驗機構的《品質檢驗證書》,不能向內賣方索賠。
2.保險公容司的承保責任一般情況是倉至倉。貨物一旦進入目的港收貨人倉庫保險人的承保責任就宣告終結,就算沒有到達目的港收貨人倉庫,保險公司也有時間限制,一般情況是貨物自到達目的港(香港)卸離海輪滿60天終止,從題目中的時間上來看,已經超過60天。所以也不能向保險公司索賠。
此案例的後果是:買方自行承擔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