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成立天然氣貿易公司
石油類的是按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屬於安全監督管理局負責發證
如果是天然氣的話是按照燃氣經營許可證,屬於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證
各地的准入門檻可能不太一樣,哪個地區的你在當地(屬於地級市)的行政審批中心網站上收一下,應該會有的。
⑵ 銷售液化天然氣公司需要哪些資質文件
如果你只是做中間貿易商,是不需要任何資質的;
如果要做運貿一體商,你就得辦理危險品運輸資質;
如果你直接進行做終端客戶,進行天然氣運營、銷售,就需要辦理燃氣經營許可證等資質,可以找建設局等管理部門辦理。
⑶ 燃氣貿易公司注冊的前置條件
各省燃氣貿易公司注冊政策有些差別,以山東、遼寧等省為例,燃氣貿易公司注冊回的前置條件答:燃氣專項規劃和依據燃氣專項規劃劃定的經營區域
詳細《山東省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將燃氣專項規劃和依據燃氣專項規劃劃定的經營區域,作為企業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就從制度上把燃氣經營企業的經營行為,鎖定在一定的區域和范圍以內,防止和避免燃氣企業經營范圍相互交叉、相互扯皮、爭搶地盤等惡性、無序競爭現象的發生,從源頭上杜絕燃氣安全隱患。經營區域劃分要講究科學合理,要有一定規模效益,不準劃得過小、過碎。一個區域內只能由一家企業經營,不得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經營企業,企業之間的經營區域、管網不得相互交叉;已經形成交叉的,必須限期整改,不整改的,任何企業都不得辦理經營許可;已經辦理了經營許可的,要立即取消和收回。原來各地已審批的燃氣經營企業,凡規模過小、發展較慢、經營不善、有安全隱患、屢次發生安全事故的,能合並的合並,不能合並的,一律撤銷。除了以天然氣作為生產原料可以實行直供外,其他一律不得設立直接對用戶直供的直供燃氣企業,天然氣一律進入城市燃氣管網,實行統一調配、統一供氣。
⑷ 我經營的公司屬於燃氣貿易公司經營范圍寫的是 壓縮天然氣和液化天然氣 (只限作為工業生產原料) 但是
城鎮燃氣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只做燃料的話,修改經營范圍或再成立個公司,依照燃氣管理辦法,找住建部門辦理就好了。如果保留現有經營范圍就需要危化品經營許可證,這就歸安監部門管理了
⑸ 天然氣商貿公司成立條件
中國能源類的,國家壟斷的吧。就是政策要放寬,國企老闆不會放過你們吧。
而什麼頁岩氣之類的都是啃爹貨。開采成本很高的。你確定在對行業不了的情況下,進入?
如果只是儲運,要不你還是注冊公司的機構去問問。那個准。
http://..com/question/295151342.html這個是網上的回答,它裡面有個前提,地方燃氣公司同意。你花得起那個錢,打通關系么?
⑹ 哪些類型的貿易公司能接觸到石油石化,給石油石化天然氣公司提供儀器儀表
不知道你想問的是不是:類似於中石油和中石化這樣的單位會從儀器儀表公司采購什麼儀表設備?
如果是的話,他們單位采購的東西就很多了;專業一點的有:煙氣分析儀,汽車尾氣分析儀,油品檢測儀,信號屏蔽器,溫濕度檢測儀等等;這些是我們作為儀器儀表公司曾經給中石油單位供過貨的!
希望能幫到你!
⑺ 辦理銷售天然氣商貿公司都需要什麼手續是否需要天然氣銷售資質
燃氣供應企業,必須經資質審查合格並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方可從事經營活動。資質審查辦法按《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燃氣供應企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燃氣的氣質和壓力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保證安全穩定供氣,不得無故停止供氣;
(二)禁止向無《城市燃氣企業資質證書》的單位提供經營性氣源;
(三)不得強制用戶到指定的地點購買指定的燃氣器具;
(四)禁止使用超過檢驗期限和檢驗不合格的鋼瓶;
(五)禁止用槽車直接向鋼瓶充裝液化石油氣;
(六)其他應當遵守的規定。
第十九條燃氣供應企業和燃氣用具安裝、維修單位的職工應當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7)注冊天然氣貿易公司擴展閱讀:
燃氣用戶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使用規劃,正確使用燃氣;
(二)禁止盜用或者轉供燃氣;
(三)禁止對液化石油氣鋼瓶加熱;
(四)禁止倒灌瓶裝氣和傾倒殘液。殘液由燃氣供應企業負責傾倒;
(五)禁止擅自改換鋼瓶檢驗標記;
(六)禁止自行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器具和燃氣設施等;
(七)以管道燃氣為燃料的熱水器、空調等設備,必須報經燃氣供應企業同意,由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安裝。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
⑻ 成立一個天燃氣貿易公司,需要哪些條件
你還是另選其他的行業比較好,目前此類能源行業基本都是由國家經營的。此外這種高危商品也不適合資本太少的公司經營,一旦出了事故,小公司恐怕無力承擔巨額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