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基本的貿易術語有哪些
1、FOB: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並及時通知買方。
本條中風險轉移規則已經《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修改,裝運港貨物裝運上船後,風險轉移給買方。(由於2000年解釋通則規定之越過船舷風險轉移,是否越過船舷不便於舉證,故而修改。)
2、C&F: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的條件租船訂艙並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將貨物裝上船並及時通知買家。
3、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保險費、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條件租船訂艙並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並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
4、FCA:即「Free Carrier"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是「貨交承運人」。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交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處置,及時通知買方。
5、CPT: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並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後,在約定的時間和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處理,並及時通知買方。
6、CIP: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並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負責辦理保險手續並支付保險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後,在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照管,以履行其交貨義務。
7、EXW:即 「EX Works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工廠交貨(指定的地點)」。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其所在處所(工廠、工場、倉庫等)將貨物置於買方處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貨義務。
8、FAS:即"Free Alongside Ship"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裝運港將貨物放置碼頭或駁船上靠近船邊,即完成交貨。eliv
9、DAT:即「Delivered At Terminal (insert named terminal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其中文含義」運輸終端交貨「。使用該術語賣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運輸終端,並將貨物從抵達的載貨運輸工具上卸下,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10、DAP:即"Delivered At Place"(insert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目的地交貨(插入指定目的港)。
使用該術語,賣方必須簽訂運輸合同,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內的約定的點所發生的運費;在指定的目的地將符合合同約定的貨物放在已抵達的運輸工具上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❷ 國際貿易術語2010中DAP條款下,如果交貨地為目的港,賣方如何交貨需要負擔哪些目的港費用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貨, 交貨的方式為 買賣雙方定訂。貨品在指定的目的地抵達後,無需卸貨無瑕疵即完成交易條件。無論包括船舶,飛行航運,目的地包括港口空港等。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除進口費用外)。DAP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多式轉運聯運方式及海空運等皆適用。
❸ 國際貨物貿易術語有哪些它們的意思都是什麼
Incoterms2010中將貿易術語劃分為適用於各種運輸的CIP,CPT,DAP,DAT,DDP,EXW,FCA和只適用於海運和內水運輸的CFR,CIF,FAS,FOB,並將術語的適用范圍擴大到國內貿易中,賦予電子單據與書面單據同樣的效力,增加對出口國安檢的義務分配,要求雙方明確交貨位置,將承運人定義為締約承運人,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國際貨物貿易的實踐要求,並進一步與《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及《鹿特丹規則》銜接。本規則將貿易術語分為11種,每一術語訂明買賣雙方應盡的義務,以供商人自由採用。
《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刪去了《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4個術語: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邊境交貨、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貨、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碼頭交貨、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稅交貨,新增了2個術語: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貨、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貨。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個術語,DAT取代了DEQ,且擴展至適用於一切運輸方式。
《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共有11種貿易術語,按照所適用的運輸方式劃分為兩大類:
第一組: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的術語七種: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 工廠交貨
FCA(free carrier) 貨交承運人
CPT(carriage paid to) 運費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運費/保險費付至目的地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貨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貨
DDP(delivered ty paid) 完稅後交貨
第二組:適用於水上運輸方式的術語四種: 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 裝運港船邊交貨
FOB(free on board) 裝運港船上交貨
CFR(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運費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險費加運費
❹ 2010貿易術語中DAT與DAP的區別
兩者唯一區別在於DAT賣方需卸貨, DAP賣方不卸貨。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貨,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貨後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
DAP即目的地交貨,是指賣方已經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買方指定的目的地後,將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不用卸載)交由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
(4)國際貿易術語dap擴展閱讀
國際商會重新編寫的《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10,2010通則),是國際商會根據國際貨物貿易的發展,對2000通則的修訂,2010年9月27日公布,於2011年1月1日開始全球實施,2010通則較2000通則更准確標明各方承擔貨物運輸風險和費用的責任條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貨物買賣雙方支付各種收費時的角色,有助於避免現時經常出現的碼頭處理費(THC)糾紛。
此外,新通則亦增加大量指導性貿易解釋和圖示,以及電子交易程序的適用方式。
雖然2010通則於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並非2000通則就自動作廢。
因為國際貿易慣例本身不是法律,對國際貿易當事人不產生必然的強制性約束力。國際貿易慣例在適用的時間效力上並不存在「新法取代舊法」的說法,即2010通則實施之後並非2000通則就自動廢止,當事人在訂立貿易合同時仍然可以選擇適用2000通則甚至1990通則。
❺ 國際貿易術語EXW,FCA,FAS,FOB,CFR,CIF,CPT,CIP,DAF,DES,DEQ,DDU,DDP分別是何意義
成本,就是出廠前價格,這個術語是用來劃分關於運輸和保險的費用,還有一些主要的責任承擔方。一隻貨櫃到工廠提貨時,所裝貨物的價值就是成本,不同術語就包括了賣方除了成本外,應承擔的保險或者運費費用
❻ 我們剛學習了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但是講到CIP和DAP的區別時,很模糊,都是在買方規定地方交貨。
DAP: 賣方承當進口清關費用而CIP則有買家負責
❼ 國際貿易術語:DAT的風險轉移點是
在目的地指定的終端將貨交與買方時風險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❽ DAP條款包含什麼費用
賣方支付的費用包括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內的約定地點所發生的運費;在指定目的地運輸工具上交貨之前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在指定目的地將符合合同約定的貨物放在已抵達的運輸工具上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賣方必須必須簽訂運輸合同,向買方發出所需通知,以便買方採取收取貨物通常所需的措施;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辦理貨物出口和交貨前從他國過境運輸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提供商業發票或相等的電子信息。
買方承擔的費用包括在指定目的地運輸工具上交貨之後的一切風險和費用。承擔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按合同約定收取貨物,接受交貨憑證,支付價款。
DAP對賣方沒有不利的地方。
(8)國際貿易術語dap擴展閱讀:
DAP(delivered at place) 是一個國際貿易術語,即所在地交貨,是指賣方已經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買方指定的目的地後,將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不用卸載)交由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該術語出自INCOTERMS 2010。
要注意由於賣方承擔在特定交貨地點交貨前的風險,買賣雙方應盡可能清楚地訂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貨地址,最好能具體到指定目的地內特定的點。如果沒有約定特定的交貨點或該交貨點不能確定,賣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選擇最適合其目的的交貨點。
賣方對買方沒有訂立保險合同的義務,但由於整個運輸過程的風險要由賣方承擔,賣方通常會通過投保規避貨物運輸風險。
如果買賣雙方希望由賣方辦理進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以及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包括支付所有進口關稅,則應該使用DDP術語。
參考資料:網路——D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