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避免版權貿易中的爭端
避免權貿易爭端的對策
1。政府要加強規范版權貿易
1.1建立並監督指導版權集體管理機構、代理機構、合同糾紛仲裁機構
為切實保障版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為版權所有者權利和使用作品提供方便,有必要建立版權集體管理機構,代理機構和合同糾紛仲裁機構,據悉目前國家版權局已建立全國第一家版權代理公司—中華版權代理總公司。
1.2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
建立和完善適合我國版權貿易的立法和配套法規,要借鑒相關國家的立法經驗,建立起以知識產權專門立法為核心,《世界版權公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等貿易環節的法律法規為補充,進一步改進與完善國內版權貿易法及對外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配套的法律、政策和市場環境,增強配套法律的可操作性。
2 企業參與國際版權貿易交易
2.1在進行國際版權貿易中我國要加強版權保護意識和自主創新意識
企業是我國市場經濟的主體, 也是利用知識產權的主戰場。我國企業應充分認識到企業版權的保護。由於我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因此我國企在重視外國人的知識產權, 又要加強自主知識產權技術的開發, 實施專利權部署戰略。我國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是我國融入世界經濟迫切需要, 知識產權戰略是指運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為充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獲得與保持競爭優勢並遏制競爭對手, 謀求最佳經濟效益而進行的整體性籌劃和採取的一系列的策略與手段。
2.2 進行版權貿易時要熟悉WTO規則、國際版權公約、TRIPS等規則
我國是WTO成員, 企業在進行對外貿易時應注意WTO, TRIPS對知識產權的規定, 同時
主要貿易國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實踐也應有所了解, 掌握其主要法律規定、立法趨勢及法院的判例, 才能更大限度地避免撞入知識產權壁壘。如對知識產權權利窮竭原則, 要把握當前主要貿易國所採取的原則。如果對象國採用地域性原則, 企業在進行外貿活動時, 應特別注意知識產權問題。引進專利技術的企業, 在簽訂合同時應對專利產品平行進口問題作出明確而細致的規定, 合同中應明確許可的性質, 如是獨占許可, 應在合同中規定, 將來如有第二方擅自進口專利產品, 應由技術供方負責與侵權第三方進行交涉, 同時應注意在合同規定的地域內生產、銷售合同產品, 如需向區域外存在平行專利的第三國出口, 應經過進口國專利權人的同意, 才能將產品出口到該國。從事進口業務的外貿經營者, 應注意進口的貨物是否侵犯本國專利權人的權利。如進口產品在國內存在有效的專利權,應在取得本國專利權人的許可後, 方可從事該產品的進口。
2.3增強我國版權貿易專業人員的培養
由於版權貿易的復雜性、跨行業等特點,對從業人員素質的要求也比較高。從事版權貿易工作,須具備全方位的知識體系,除應掌握法律、語言等工具性知識外;還應當熟悉市場,具備敏銳的判斷能力以便及時准確地把握市場動向;此外,還應兼具大型宣傳的策劃組織能力,以及一定的文化修養與良好溝通能力。
❷ 版權貿易公司稅收包含哪些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分基本稅率17%和低稅率13%(稅目不同、稅率就專不同)。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屬率為6%(工業加工、修理修配)和4%(商業)。
企業所得稅(2002年1月1日起注冊的企業所得稅在國稅繳納),基本稅率是33%,對年應納2.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以下的,按18%的稅率徵收。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至10萬(含10萬)的企業,按27%的稅率徵收
❸ 軟體著作權登記對企業有什麼好處
軟體著作權登記對企業有什麼好處?軟體作為作品,其實從完成之刻起就獲得了著作權。但是軟體的價值高,創新度高,國家為了保護好軟體著作權,減少抄襲等軟體著作權糾紛,設立了登記制度。軟體著作權登記對企業有什麼好處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指的是軟體著作權人的協商不一致的時候,任何的著作權人都可以在不損害其他的著作權人的利益的前提之下去申請登記,但是應該註明其他的著作權人。我國計算機軟著登記是從1991年開始實行,到了2002年開始使用改進的新法計算機軟著登記。計算機軟著的登記是非常重要的,計算機軟著登記將會為著作權人帶來很多的好處。按照制度登記的軟體能受到重點保護。除此之外軟體著作權登記還有以下作用:1、可以更好的宣傳自己的軟體產品,可以清晰的展示此軟體的著作權歸屬。2、在進行軟體版權貿易時,將使您的軟體價值倍增。3、在發生軟體著作權爭議時,如果不經登記,著作權人很難舉證說明完成的時間以及著作權人。4、合法在我國境內經營或者銷售該軟體產品,並可以出版發行。5、可以進行軟體銷售的退稅,減輕企業負擔。6、在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可以作為自主研發擁有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軟體著作權是企業的無形資產之一,它與商標權、專利權一起構成企業的知識產權,是企業投資、入股、融資等的有效無形資產;對於軟體開發者來說,辦理軟體著作權登記雖然不是國家強制的政策,但是軟體辦理了登記,是百利而無一害的。申請登記辦理軟體著作權登記的企業,是可以享受到國家的各種優惠政策,包括了投融資、稅收以及出口政策等,具體可以參見國務院的18號文件;再者就是軟著登記是企業辦理雙軟認定(軟體產品登記、軟體企業認定)的必要前提。之後還是需要對無形資產的軟著來作為技術的出資入股,而且作價的比例是可以突破公司法的20%的限制達到35%的。甚至是有的地方的政府規定可以100%的軟體技術作為出資入股。說到企業的無形資產,軟著的申請就是一項無形資產;無形資產的主要表現形式是知識的根本價值以及科學技術的價值。申請科技成果的就算是企業破產後,也能夠變為有形的收益:軟體著作權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不會隨企業的破產而消失。企業在破產之後的無形資產的生命力和價值還是存在的,而且還可以在轉讓和拍賣中獲取有形資金。
❹ 中國唱片上海公司的版權貿易合作
近年來,中國唱片上海公司與國際五大唱片公司及日本的AVEX唱片公司、JVC唱片公司、PONY CANYONINC唱片公司等數十家海外唱片公司、電視製作公司進行了廣泛的版權貿易合作,引進出版了一大批世界歌壇巨星的唱片及優秀的錄像製品,其中有邁克爾·傑克遜、惠特尼·休斯頓、披頭四、埃爾頓·約翰、瑪當娜、胡里奧、肯尼·羅吉斯、菲爾·柯林斯等,同時還引進出版了一大批華語歌壇著名藝人的唱片,其中有鄧麗君、王菲、張宇、蕭亞軒、那英、齊豫、杜德偉、劉若英、許茹芸等。除此之外,公司還引進出版了日本的安室奈美惠、濱崎步、倉木麻衣、宇多田光、河村隆一、Kiroro等日語歌曲專輯;韓國SES組合的韓語歌曲專輯;……。公司還引進出版了日本動畫片《櫻桃小丸子》、《中華小當家》等一大批優秀錄像製品。
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中國唱片上海公司憑藉著自身雄厚實力在海內外已穩固建立了近千個銷售網點,公司的宣傳推廣機構已和海內外800多家新聞媒體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
中國唱片上海公司於1991年和日本MTC(MEMORY-TECH)、三菱商事、日本第一興商共同投資組建上海聯合光碟有限公司,該光碟生產企業由中唱上海公司控股。上海聯合光碟有限公司目前擁有年產6000萬張激光碟片(CD、DVD)、12000個母盤的生產能力,並以取得ISO9002資格認證。上海聯合光碟有限公司在中國大陸是Micsoft、IBM等世界著名品牌的指定生產廠商。
在二十一世紀,面對新的機遇和挑戰,中國唱片上海公司將繼續致力於中國音像事業的發展,並積極吸收海外唱片業成功經驗,在節目的製作上下功夫,積極拓展海內外市場。與此同時,公司還將努力推動光碟工業、文化娛樂業、影視製作、不動產經營、音像物流等其它新領域的發展,逐步形成一個以文化產業為主的具有強大經濟實力的綜合型公司。
中國唱片上海公司熱忱歡迎海內外同仁的廣泛合作,共同推進音像出版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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