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際貿易實務名詞解釋
1、貿易術來語
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自產生的、用來表明商品的價格構成,說明貨物交接過程中有關的風險、責任、費用劃分問題的專門術語。
2、良好平均品質
一定時期內某地出口貨物的平均品質水平,一般指中等貨而言。(指農產品的每個生產年度的中等貨、指某一季度或者某一裝船月份在裝運地發運的同一種商品的「平均品質」)。
3、象徵性交貨
賣方只要按期在約定的地點完成裝運,並向買方提交合同規定的、包括貨物權憑證在內的有關單證,就算完成了交過義務,而無須保證到貨。賣方憑單交貨、買方憑單付款。
4、中性包裝
即不標明生產國別、地名、廠商名稱,也不標明商標或者品牌的包裝。(無牌中性包裝、定牌中性包裝)。
5、OCP條款
陸上運輸通常可到達的地點。OCP地區是以落基山脈為界,其以東地區均定為內陸地區范圍。從遠東地區向美國OCP地區出口貨物,如按OCP條款達成交易,出口上可以享受較低的OCP海運優惠費率,進口商在內陸運輸中也可以享受OCP優惠費率。
⑵ 提單的含義和作用是什麼什麼是國際貿易實務
提單:是指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經由承運人接收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海商法》第71條)
簡稱B/L,在對外貿易中,運輸部門承運貨物時簽發給發貨人的一種憑證。收貨人憑提單向貨運目的地的運輸部門提貨,提單須經承運人或船方簽字後始能生效。是海運貨物向海關報關的有效單證之一。
提單的三大作用:
1、貨物收據。
對於將貨物交給承運人運輸的托運人,提單具有貨物收據的功能。承運人不僅對於已裝船貨物負有簽發提單的義務,而且根據托運人的要求,即使貨物尚未裝船,只要貨物已在承運人掌管之下,承運人也有簽發一種被稱為「收貨待運提單」的義務。所以,提單一經承運人簽發,即表明承運人已將貨物裝上船舶或已確認接管。提單作為貨物收據,不僅證明收到貨物的種類、數量、標志、外表狀況,而且還證明收到貨物的時間,即貨物裝船的時間。本來,簽發提單時,只要能證明已收到貨物和貨物的狀況即可,並不一定要求已將貨物裝船。但是,將貨物裝船象徵賣方將貨物交付給買方,於是裝船時間也就意味著賣方的交貨時間。而按時交貨是履行合同的必要條件,因此,用提單來證明貨物的裝船時間是非常重要的。
2、物權憑證。
對於合法取得提單的持有人,提單具有物權憑證的功能。提單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在目的港以提單相交換來提取貨物,而承運人只要出於善意,憑提單發貨,即使持有人不是真正貨主,承運人也無責任。而且,除非在提單中指明,提單可以不經承運人的同意而轉讓給第三者,提單的轉移就意味著物權的轉移,連續背書可以連續轉讓。提單的合法受讓人或提單持有人就是提單上所記載貨物的合法持有人。提單所代表的物權可以隨提單的轉移而轉移,提單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也隨著提單的轉移而轉移。即使貨物在運輸過程中遭受損壞或滅失,也因貨物的風險已隨提單的轉移而由賣方轉移給買方,只能由買方向承運人提出賠償要求。
3、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成立的證明文件。
提單上印就的條款規定了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而且提單也是法律承認的處理有關貨物運輸的依據,因而常被人們認為提單本身就是運輸合同。但是按照嚴格的法律概念,提單並不具備經濟合同應具有的基本條件:它不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產物,約束承托雙方的提單條款是承運人單方擬定的;它履行在前,而簽發在後,早在簽發提單之前,承運人就開始接受託運人托運貨物和將貨物裝船的有關貨物運輸的各項工作。所以,與其說提單本身就是運輸合同,還不如說提單只是運輸合同的證明更為合理。如果在提單簽發之前,承托雙方之間已存在運輸合同,則不論提單條款如何規定,雙方都應按原先簽訂的合同約定行事;但如果事先沒有任何約定,托運人接受提單時又未提出任何異議,這時提單就被視為合同本身。雖然由於海洋運輸的特點,決定了托運人並沒在提單上簽字,但因提單畢竟不同於一般合同,所以不論提單持有人是否在提單上簽字,提單條款對他們都具有約束力。
⑶ 國際貿易實務問題
這個好像沒有辦法抄比較的,國際多式聯運是以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運輸方式,一集裝箱為運輸單位的國際貨物運輸方式,而提單是一種單證,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和托運人
之間的合同證明。
因此,國際多式聯運經營人的責任於一般提單沒有可比性。
⑷ 國際貿易實務 清潔提單
提單若注「包裝鬆散」,則該提單為不清潔提單。
「包裝鬆散」就是包裝狀況不良,存在缺陷。
⑸ 國際貿易實務: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提單是指既不填寫收貨人,又不要背書的提單。
空白背書是背書的方式之一,不填寫被背書人。
⑹ 國際上普遍使用的海運提單是什麼提單這是一道國際貿易實務題.
海運提單及其作用
海洋運輸提單 (Marine/Ocean Bill of Lading)或港至港運輸提單(port to port B/L),簡稱海運提單。海運提單是證明海上運輸合同的貨物由承運人接管或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憑以交貨的單據。
海運提單的作用:
1.貨物收據。
提單是承運人前發給托運人的收據,確認承運人已收到提單所列貨物並已裝船,或者承運人已接管了貨物,已代裝船。
2.運輸契約證明。
是托運人與承運人的運輸契約證明。
承運人之所以為托運人承運有關貨物,是因為承運人和托運人之間存在一定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權利義務關系以提單作為運輸契約的憑證。
3.貨權憑證。
提單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誰持有提單,誰就有權要求承運人交付貨物,並且享有佔有和處理貨物的權利,提單代表了其所載明的貨物。
⑺ 國際貿易實務(報關)是什麼意思
國際貿易實務定義:
國際貿易實務(經濟學名詞),國際貿易實務是經濟學的主幹課程之一。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與發展,中國的涉外經濟與貿易活動更加活躍,只有掌握了國際貿易的實務知識,才能在進出口業務活動中,正確貫徹中國對外貿易的方針政策和經營意圖,確保最佳經濟效益,並且能按國際規范辦事,使我們的基本做法能為國際社會普遍接受。在中國加入"WTO"後,隨著中國外貿經營權的進一步開放,中國對外貿人才的需求量是很大的,學好國際貿易理論和實務課程是當務之急。
發展趨勢:
當前國際貿易的發展趨勢和特點可以歸納為六個方面:1、國際貿易步入新一輪高速增長期,貿易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愈加明顯;2、以發達國家為中心的貿易格局保持不變,中國成為國際貿易增長的新生力量;3、多邊貿易體制面臨新的挑戰,全球范圍的區域經濟合作勢頭高漲;4、國際貿易結構走向高級化,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發展方興未艾;5、貿易投資一體化趨勢明顯,跨國公司對全球貿易的主導作用日益增強;6、貿易自由化和保護主義的斗爭愈演愈烈,各種貿易壁壘花樣迭出。深入分析和把握當前國際貿易的發展趨勢和特點,對於我們科學決策,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和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把握好經濟全球化帶來的各種機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應用范圍:
鑒於Incoterms不時修訂,所以,如果合同當事方意圖在銷售合同中訂入Incoterms時,清楚地指明所引用的Incoterms版本是很重要的。人們很容易忽略這一點,例如當在標准合同或訂貨單中引用了早期版本時,未能引用最新版本,可能會對當事方的意圖是在合同中引用新版本還是早期版本引起糾紛。希望使用Incoterms 2000的商人,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該合同受Incoterms 2000的約束。
報關定義:
報關是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進出境運輸工具負責人、進出境物品所有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向海關辦理貨物、物品或運輸工具進出境手續及相關海關事務的過程,包括向海關申報、交驗單據證件,並接受海關的監管和檢查等。報關是履行海關進出境手續的必要環節之一。
報關對象:
報關涉及的對象可分為進出境的運輸工具和貨物、物品兩大類。由於性質不同,其報關程序各異。運輸工具如船舶、飛機等通常應由船長、機長簽署到達、離境報關單,交驗載貨清單、空運、海運單等單證向海關申報,作為海關對裝卸貨物和上下旅客實施監管的依據。而貨物和物品則應由其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貨物的貿易性質或物品的類別,填寫報關單,並隨附有關的法定單證及商業和運輸單證報關。如屬於保稅貨物,應按「保稅貨物」方式進行申報,海關對應辦事項及監管辦法與其他貿易方式的貨物有所區別。
報關所需單證:
1.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需要由海關核銷的貨物,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稅貨物等,應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三份;貨物出口後需國內退稅的,應另填一份退稅專用報關單。
2.貨物發票。要求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對貨物出口委託國外銷售,結算方式是待貨物銷售後按實銷金額
進口報關流程圖
向出口單位結匯的,出口報關時可准予免交。
3.陸運單、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後,在正本貨運單上簽章放行退還報關單,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
4.貨物裝箱單。其份數同發票。但是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
5.出口收匯核銷單。一切出口貨物報關時,應交驗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匯"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並將核銷編號填在每張出口報關單的右上角處。
6.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交驗貿易合同、貨物產地證書等。
7.其它有關單證。包括:
1)經海關批准准予減稅、免稅的貨物,應交海關簽章的減免稅證明,北京地區的外資企業需另交驗海關核發的進口設備清單;
2)已向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進出口的貨物,應交驗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
報關流程:
進口
一、客戶提供到貨通知書、正本提單或電放保函及換單費、THC費等給我司,由我司代客戶到所屬船公司換取進口提貨單。
二、准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
1.必備單證:貨物裝箱單、發票、合同一式一份、報關、報檢委託書各一份。
2.從歐盟、美國、韓國、日本進口貨物,如是木製包裝箱的需提供熱處理證書或植物檢疫證書,如是非木製的提供無木製包包裝。
3.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進口許可證、機電證、重要工業品證書)
4.有減免稅手冊的提供減免稅證明手冊。
三、進口申報後如海關審價需要,客戶需提供相關價格證明。如信用證、保單、原廠發票、招標書等海關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關列印稅單後,客戶需在7個工作日繳納稅費。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納金。
五、報關查驗放行後,客戶需及時到我司繳納報關、報檢代墊代辦費。
貨物到港後十四日內必需向海關申報。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報金(按貨物價值萬分之五)超過三個月,海關將作無主貨物進行變賣。
出口
一、出口報關企業應具備在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局注冊備案,有進出口經營權和報檢資格。
二、出口報關所需單證:
1.客戶就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後,裝貨的24小時之前,備齊海關所需單證向海關申報。
2.必備單證:清單、發票、合同、報關委託書、船公司裝貨單等單證件各一份。
3.按海關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通關單、出口許可證等)
4.有出口手冊需提供手冊報關。
⑻ 國際貿易實務題
問題1:開立信用證(及修改)----委託裝運---裝運前驗貨--索要商檢證書---運輸和保險---審單和付款---進口報關納稅---進口商品檢驗--提貨離岸---入庫
問題2:申請領取出口許可證(外經貿機構批准)---申請原產地證書(貿促會批准)--接受法定檢驗或委託鑒定,取得檢驗報告或鑒定證書(商檢提供)--催證、審證、改證----製作各類單據(如匯票、發票等)---辦理托運手續---投保--出口報關納稅--裝運---換取提單----繕制單據,提交銀行--審單復單--結匯--退稅---合同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