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在美國開公司
在美國注冊公司步驟:
一、確定公司形式
在美國設立公司,可設立代表處、辦事處、分公司、子公司和合資公司等多種形式等,只要符合美國法律要求並提交相關文件即可注冊。美國沒有全國統一的聯邦公司法,各州對設立公司流程制定規定。
二、注冊公司程序
在美國申請注冊公司手續各州不同,一般包括:准備公司章程,包括公司名稱、公司經營期限、認可股數和類別;簽署和認證公司章程;將公司章程連同所需費用提交擬注冊州;收到州務卿頒發的公司執照等6道程序。
在注冊公司的不同階段,需要與各州不同政府部門打交道,一般至少涉及州務卿辦公室、州稅收和財政署、州勞動署等部門。
1、預留公司名稱(為可選項)、提交公司章程
在美注冊公司可選擇任何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名稱,包括集團、公司、大學、學院、研究院、協會、商店、工廠等,但該名稱應未被其它公司注冊。經登記注冊後,公司即成為政府批準的、合法登記的美國公司。
企業在注冊公司前,可向紐約州州務卿辦公室公司處申請預留公司名稱(為可選項),提交預留公司名稱申請。申請費20美元,預留公司名稱為60天,其後可延期2次共60天,每次延期費用也為20美元。
企業成立者必須向紐約州州務卿辦公室公司處遞交公司章程,相關表格可在州務卿官方網站下載,也可在當地法律材料商店購買。
申請處理時間約兩周,需繳納費用275美元,其中200美元為申請費用,75美元為加急服務費。如額外繳納150美元可在兩小時內完成審批,75美元可在當天完成,25美元則在24小時內完成。
企業成立獲批後,將由州務卿發放資格證書。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擬注冊企業所在行業不同,往往還需要申請符合美國聯邦、地方州政府規定的許可。
例如:環境保護、建築施工、農產品加工檢驗檢疫等。由於各州、各行業要求迥異,難以一一列舉,建議洽詢州和當地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或咨詢專業律師意見。
2、申請僱主識別號碼
為便於稅收征繳和識別僱主,企業帳戶的擁有者需申請僱主識別號碼。此申請免費。申請人可登陸美國國內收入局獲取SS-4表格,也可電話申請並從IRS網站下載表格填寫。
根據反饋方式不同,處理SS-4表格所需時間也不一樣。互聯網在線或電話申請(1-800-829-4933)可獲得即時辦理;傳真需要4個工作日;而郵寄則需4周時間辦理。
3、注冊州銷售稅
凡銷售「有形個人財產(貨物)及其他特定產品和特定服務」的公司,必須在紐約州開業經營之前至少20天,登陸紐約州稅務和財政廳選擇在線注冊銷售稅,或遞交DTF-17表格。此手續免需付費。
4、向州勞動廳進行僱主登記
企業設立者必須向紐約州勞動廳提交NYS-100表格,勞動廳將審核該公司是否符合紐約州失業保險法規定。如合規,州勞動廳將按季度向該公司發送預扣所得稅、申報工資等材料。
公司僱主可登錄紐約州勞動廳網站在線注冊,或填寫並郵寄NYS-100表格。在進行勞動廳僱主登記之前,該公司必須完成第二個步驟,即,在美聯邦稅務局獲取聯邦僱主識別號碼。此項登記免費。
5、安排職工賠償保險
作為僱主,公司設立者必須在法定私人保險公司等為職工購買雇員賠償保險以及傷殘保險。該公司的聯邦僱主識別號(EIN)是勞工賠償委員會溝通的主要依據。在為雇員辦理賠償或傷殘保險時,該公司必須將EIN號碼遞交給承保單位。此項手續免費。
6、公告並提交公告證明
新建的有限責任公司(LLC)必須在成立後120天內發布兩次公告宣布公司成立事宜。為此,新公司應向紐約州州務卿辦公室公司處提交兩份公告書面陳述和一份公告證明書。
有限責任公司發布公告證明書費用為50美元,公告費用各縣(市、郡)不同,一般在350美元至1500美元之間不等。
在美國經營公司應考慮:
1、風險管理
按照美國法律,總公司對分公司的經營和債務承擔責任,對子公司則不承擔連帶責任。美國的商業運作和使用法律都比較復雜,和亞洲有許多差別。
初次在美建立海外企業,宜認真考慮這種形式。合資公司或夥伴公司,是美國一種常見的企業形式。合資公司可以是子公司,也可以是分公司。
2、經營范圍的選擇
美國法律歡迎外資,一般不會限定只准經營哪些,不會這樣具體規定;而是除法律禁止或限制的外,都可以經營。
這些禁止和限制涉及航空、銀行、廣播電視、軍火工業、沿海和內河航運、礦產資源和能源開采、發電和公用事業、農業用地等。作為一般民用產品生產和銷售,不需要專門審批經營范圍。
國內貿易和對外貿易都是企業自己的選擇,因此無須報批。美國對經營范圍沒有具體限制,但有州域限制。必須再向得州政府注冊該廠。
Ⅱ 在美國如何成立貿易公司
我是一個中國公民,從沒來過美國,但我想委託律師或會計師在加州注冊一個貿易公司,從美國進貨,運到中國銷售。公司為LLC形式,股東和管理人員就是我本人一個人。不知道是否可以。聽說在美國注冊公司,必須在美國已
Ⅲ 外貿要去哪裡搜索國外公司
不知道你要出口什麼產品或者出口到哪個國家。
1. B2B網站當然比較好,常見的有阿內里巴巴容、MADE IN CHINA,全球資源等。
2. 行業性網站,如MFG是專門做零配件和紡織品的國外采購平台,上面你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哪個國家的買家下了什麼樣的訂單
3.也可以考慮一些國外的展會,如果你實力雄厚的話,如果德國法蘭克福,美國高點等都有很大規模的行業采購會。
你能具體說下你出口的商品和出口的國家嗎?或許能給你寫更實際的答案。
Ⅳ 美國有哪些服裝外貿公司
福寶寶,你可以到google上搜一下,記得要用英文搜,還有如果不會翻譯可以用google的翻譯軟體。 笨笨的傢伙,該學會使用搜索引擎了。。。(*^__^*) 嘻嘻……I wish you happy!
Ⅳ 在美國有貿易公司,入境被懷疑打工遭遣返怎麼辦
所以說適合去美國打工的人必須有一定的條件:
賺錢慾望強烈,想通過自己幾年的努力賺筆大錢的人。
國內沒有過多牽掛,因為不能經常回國。
國內地位不高,國外打工如果又好面子,又不累是不可能的。國內嬌生慣養的不適合出國。
喜歡美國高品質生活,那邊買車很便宜,全世界最好的商店、名牌應有盡有,人群素質高。
去美國打工擔心的問題解答
身份問題:去美國打工者七成左右都是非法滯留的,就是所謂的黑戶(打黑工的)。他們有「坐船」去美國的,有辦簽證後滯留的。他們都是沒有身份的,因為辦個綠卡不但要金錢還要時間。如果只想幾年內賺錢回國,沒必要弄身份;如果想以後就生活在這,可以通過一些律師事務所辦綠卡。沒有身份打工的代價就是您回國後再不能去美國了,當然賺大錢的除外。
工作問題:去一個陌生的國度找工作似乎很難,其實不然,那邊有一些華人專門靠介紹工作賺錢,一二百美金就可以找到一份工作。如果自己在美國生活熟悉後,靠自己就完全可以找到符合要求的工作。當然如果挑肥揀瘦的很難找工作,畢竟不是去養爺的。
遣返問題:美國政府因為對廉價勞動力的需求較大,所以對黑戶也是睜隻眼閉隻眼。自然移民局也不會管那些延期滯留的黑戶。所以打工者在那邊還是很自由的,上街溜達,去各地旅遊完全沒有問題。當然不可以犯法,那樣被抓住不但要受刑,還會被遣返。
Ⅵ 注冊美國公司在哪個州注冊比較好求大家建議。
您好,開辟美國市場,選擇注冊地成為投資人士共同的困擾,當前眾多投資人士,都期望於在美國成立公司,建議可以注冊美國特拉華州。
注冊美國特拉華州公司優勢如下:
第一:非美國居民也可以在特拉華州注冊成立公司,這就滿足了海外投資人士
第二:注冊手續簡單,不需要像國內經過政府繁雜的核查程序,縮短了公司注冊所需要的時間,能快速的成立一家美國公司
第三:一個人就能成立一家美國公司,一個人可以同時擔任公司股東和董事
第四:美國特拉華州公司沒有最低的注冊資本的規定,並且注冊資本不需要實際到位,不需要驗資
第五:董事的姓名和地址不需在公開紀錄中列出,公司所有者的身份不需要向特拉華政府透露,公司所有權轉移不需要向特拉華政府申報。
第六:特拉華州沒有州銷售稅,假如公司沒有在特拉華州內營運,它不會被徵收州所得稅。不住在特拉華州的股東,也不須繳納特拉華州的個人所得稅。
第七:主要商業活動和地方可以位於特拉華州外,股東可以透過會議說明某段時間不須要開會,公司的文件和紀錄可以放在特拉華州外。
第八:美國特拉華州的法律系統有助於公司避免訴訟,特拉華州僅有法官,卻沒有陪審團,這個法律給該州帶來很大的益處。
第九:美國特拉華州外匯管制寬松,資金可以自由的進出存取,並且能在世界各地開立公司銀行賬戶
第十:美國特拉華州公司成立一年之後,公司依然存在,有助於公司高層管理人士申請商務簽證,並且最終還能達到移民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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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成立美國公司有哪幾種方法
1、美國商業實體的形式
美國境外投資者可以選擇多種公司形式在美國經商。主要形式有:公司、不是美國公司的美國子公司、非美國公司在美國的分支機構、有限責任公司(LLC)、合夥、無限責任合夥的公司、有限合夥的企業、有限責任合夥的企業。合資企業是由兩個或多個非關聯企業共同投資設立的商業企業。合資企業可以採用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合夥的形式。個人單獨投資或夫妻投資可採用另一種模式,即"個體企業"。
2、選擇企業形式時須考慮的主要問題
選擇企業形式時須考慮的最重要的因素如下:有限責任(即投資者對新的美國實體的債務、稅收及其他責任所應承擔的個人責任應被限制在何種程度上,以使得債權人只能向美國實體的資產求償)、管理和控制、資本和信貸要求、稅收方面的考慮、組織和運作的難易、所有權的可轉讓性和存在的連續性。
3、公司
A. 公司是外國投資者在美國設立商業實體所採用的最普通的形式。公司有以下兩種模式:
在美國設立新公司(或收購現存的美國公司)。如果這家新的美國公司的所有者為另外一家非美國公司,則該美國公司就被稱為非美國公司的美國子公司。
在美國設立非美國公司的分支機構。在這種情況下仍是該非美國公司在美國進行商業活動。從公司法的角度來看,並未形成任何新的法律實體。但從美國稅法的角度來看,該分支機構是一個獨立的納稅人。
B. 性質。一家美國公司是根據美國五十個州中某一州的法律所設立的一個法律實體,亦 是獨立於其所有者、控制者、管理者及運作者的一種法律上的存在形式。公司以公司 的名義簽訂合同、收購、持有並轉讓財產;公司是一個獨立的納稅人;公司對其債務 和其他責任負責;並可以公司名義提起訴訟或被訴。公司向出繳資金或其它資產(即 資本或所有者投資資金)的投資者發行股票,然後公司再將這筆資本金用於開展業 務。股東有權分享公司所派發的紅利,並有權在公司被清算時,收回公司在還清所有 債務後所有剩餘的公司資產。
C. 有限責任。大多數商業實體採用公司形式的主要原因是為了限制公司所有者對公司債 務、稅務和其它責任 所應承擔的個人責任。通常來講,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不承擔個 人責任,因此他們所承擔的責任通常以其為獲得公司股票而向公司投資的資本金金額 為限。例外:盡管並不常見,但在某些情況下,公司所有者須對公司債務負責,這就 叫做"揭開公司的面紗"。該例外有可能在如下情況發生,例如:公司所有者未能遵 守公司的設立形式或未能維持公司的獨立存在;或在相當於欺詐或對債權人不當交易 的情況下,公司的資本金(所有者的錢)遠遠少於負債資金(借來的錢),又稱"資本 薄弱"。 同時,一些特殊法律也規定某些個人對特定的公司債務承擔個人責任,例 如,在某些情況下,公司管理人員有義務從員工工資中代扣聯邦所得稅,如果該管理 人員未能按要求代扣並代繳給稅務機構的話,他須對美國的稅務機構承擔責任。
D. 其他主要特徵。公司的管理權集中在董事會。董事會由股東選舉產生,負責制定公司的政策。公司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命,負責公司的日常運作。
公司的所有權表現形式為股票。除非股東另行協議規定,股票通常可以自由轉讓。但股票通過廣告形式向公眾發售、或發行、轉讓的方式須受聯邦及州證券法律的管轄。
除非公司憲章性文件另有規定,公司可持續性且永久性存在。公司股東的變更不會影響公司的狀況。公司股東的資不抵債、無行為能力或死亡不會導致公司的解散。
E. 公司的設立在美國,公司(或其它私有的法律實體)必須依照五十個州中某一州的法律設立。每州都有其各自的法律。盡管各州在細節上有不同規定(這些細節上的規定有時是非常重要的)。但這些法律的總體結構實質上卻是相類似的。外國公司在美國設立公司最青睞的三個州是加利福尼亞州、特拉華州和紐約州。原因就在於法院有許多解釋法律的判決使得這三個州的法案和指導性比較靈活。就加利福尼亞州和紐約州而言,另一個原因還在於其作為美國商業中心的重要性。各州的公司法皆包羅萬象,涉及有關公司內部運作的所有方面,例如,股東的法定最低人數、董事的許可權、管理人員的人數和任命、以及資本金最低限額。不過,公司法在措辭上往往使用一般性的和允許性的用語,以使公司的運作盡量少地受到政府的干涉。與其它國家相比,在美國設立新公司的程序具有省時、省錢和相對而言非正式的特點。公司組建過程往往在2至5天內就可完成。下文介紹在加利福尼亞州、特拉華州和紐約州公司的程序。
F. 公司注冊證書。注冊公司應向有關州政府,通常為某一州的州務卿辦公室,備案公司注冊
證書(在一些州,該文件亦被稱為"公司成立條款",有時也被非正式稱為"公司規章")。通常由投資者的美國律師在與投資者磋商後負責起草公司注冊證書。該律師同時也擔任"公司發起人"之一,這個角色既是正式的、也是臨時的,目的是為了方便向州務卿辦公室備案公司證書。除其它條款外,公司注冊證書通常必 須包括下列內容:
G. 公司名稱。所選擇的公司名稱不得與其它已注冊的公司或已預先注冊的商標名稱相似。建議由美國律師經電腦查詢公司名稱注冊記錄來確認所選擇的名稱的可使用性,以避免將來出現麻煩。公司名稱對於公司的形象和讓公眾了解公司營業范圍都十分重要。投資人選擇自然的、非描述性或與眾不同的名稱,以便獲得商標或服務標識。 各州對公司名稱也有一些其它的規定。公司名稱中必須包括"公司"、或"有限公司"或其縮寫。同時,許多州也規定,除非經有關州主管機構的批准,公司名稱中不得包括"銀行"、"金融"或"保險"等一些字樣。
目的。以前,對公司設立的目的必須詳細說明。但現在,加利福尼亞州和紐約州也如同大多數其它州一樣,允許概括的描述公司的目的,例如根據公司法,"公司可從事任何合法的活動或業務",某些行為和活動需要獲得特別批準的除外。
H. 資本金。公司注冊證書中必須列明核定股本數量及其說明。每個公司應至少具備一個種類的具有表決權的"普通股",即股票的最基本類型。公司也可有"優先股"。與普通股相比,在派發紅利時或在公司清算時,優先股具有特定的優先權。普通股和優先股也可以分為不同的種類,不同種類中還分為不同組。每一種類或每一組股票都有其特定的表決權和特徵。這些都應在注冊證書中詳加規定。 最簡單亦典型的初始資本金是只有一種"普通股"。加利福尼亞州、特拉華州和紐約州都沒有最低資本金限制。因此,投資者可僅出繳名義資本來設立公司,例如1000美元,該資本金應存入公司的初始銀行帳戶。後續資金可根據需要而追加。公司注冊證書一開始就應靈活擬定,即便追加資本金也無需修改注冊證書。每種股票必須或具有規定的"票面價值"(即名義基準價)、或聲明無票面價值。購買該種股票應至少支付規定的票面價值。現在的通行做法是規定票面價值,如1美元。投資者支付的超過該票面價值的金額在財務報表中稱作"溢價金"。例如,公司注冊證書規定公司經授權可發行不超過100股普通股、每股1美元。實際上公司會按照公司(由董事會代表)和股東協商同意的金額,向首批股東發行不超過100股的股票,前提是所支付金額至少不會低於票面價值。
指定送達文件的注冊代理人或地址。加利福尼亞州和特拉華州要求公司有州內的注冊辦公地址以便送達文件,同時還要求指定一名位於該辦公地址的代理人。特拉華州規定代理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在州合法營業的任何實體。但加利福尼亞州規定代理人只能為個人或在加利福尼亞州注冊的公司或有限責任制合夥人。紐約州並未要求指定在州內注冊的辦公地址及代理人,但紐約州公司的注冊證書必須指明一個州內或州外地址,一旦權利人向州務卿送達文件,州務卿可將該文件(如訴訟文件)送達至該紐約州公司。另外,公司也可以指定紐約的注冊代理人接收送達文件。
如在紐約注冊,注冊證書還應註明公司辦公室所在的郡縣。
其它規定也可根據需要寫入注冊證書中,例如,董事因違反其職責而造成公司或股東的某些損害時,限制其對公司或股東承擔個人責任的條款。
一經向州秘書辦公室備案注冊證書、交納注冊費,並經該州秘書辦公室接受後,公司就正式成為了一個法人實體。
I.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規定公司內部運作基本程序的公司內部文件。通過公司章程是州法
律的要求,公司章程也應符合州公司法的各種規定。公司章程大體上包括如下內容:董事會的設立和職能、管理人員及其職責、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例會及特別會議的程序、確定會計年度、股票轉讓程序、及公司管理的其它基本事項。一般來講,公司章程由公司發起人經與首批投資者磋商後通過。公司章程可由股東大會或經授權的董事會修訂。
J. 董事會。公司發起人經與首批投資者協商後便可任命首屆董事會。董事最少為三人,但特拉華州和紐約州,不論股東人數,公司可以只有一名董事。在加利福尼亞州,如果只有一名股東,公司可以只有一名董事;如果只有兩名股東,公司可以只有兩名董事;否則董事最少應為三人。 董事必須為個人,但並無董事必須為美國公民或永久居留者的要求。董事會可在美國境內或境外舉行。並不要求股東、雇員或勞工代表參加。股東有權自行任命董事會成員,及按照適用的州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有因或無因的免除董事的職務。董事的任期通常至下一屆股東大會時結束,屆時股東選舉(或再選舉)下屆董事會。美國並非普遍接受允許董事通過授權代表或其它董事在董事會上進行表決的情況。但董事可以通過所有與會董事通話的電話會議的形式參加董事會,也可以通過簽署一致通過的書面決議的形式來採取公司行動。
K. 董事組織大會。一經任命首屆董事會,董事們應召開組織大會。這個大會的活動包括:
任命行政管理人員。通常管理人員指總裁、一個或多個副總裁、財務主管和書記員。許多國家通常使用的主管董事或管理董事在美國並不常見。行政管理人員無美國公民或永久居留者的要求。董事會有免除或替換行政管理人員的自由裁量權。通常行政管理人員在董事會年會上被任命或重新任命。
L. 接收首批股東的股票認購。董事會有權發行股票。在董事會的會議上,通常會收到並接收首批股東的股票認購書,並授權簽發股票及股票證明,作為股東已出繳認購資金的證據。出繳形式可以是現金、財產或服務、或董事會認為適當的其它形式,但前提是其價值必須至少相當於股票的票面價值。加利福尼亞州、特拉華州和紐約州無股東的最低人數要求。一名股東即可。股東可以是個人或其它公司。通常股東主是美國人或美國公司或外國人或外國公司(但在少數特定領域,如航空、通訊、電力供應、運輸、特定采礦、銀行及保險業等,某些法律限制外國投資者的參與)。
授權開立銀行帳號。經董事會(通常為董事會組織大會)決議通過,公司開立最初銀行帳戶,並指定經授權使用該帳戶進行商業運作的人員。一般情況下,選定的銀行會有一些特定的決議表格需要董事會通過,但如需要可對該表格做出修改。
記錄、檔案及帳簿。
M. 公司會議記錄。用正式的書面形式來記錄所有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所通過的決議對證明公司
在法律上的獨立存在是至關重要的。該會議記錄通常由公司書記員或法律顧問保管。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應按時舉行,即按照州法律的規定至少每年召開一次。
N. 股票登記簿。所有股票的發行、收回及轉讓都應記錄在股票登記簿上。股票轉讓通常由表明所持股票數額的股票證明來證明。
O. 公司印章。盡管公司法未作規定,但習慣上公司仍經常使用印章。與公司交易的第三方,如銀行等,也經常要求公司使用印章。公司的法律顧問通常會負責保管上述記錄及印章。
聯邦稅號。新公司必須採取的首要步驟之一是從美國聯邦稅務局獲得一個聯邦稅務識別號(也稱為僱主號碼)。負責組建公司的律師將負責填寫一份表格,並應知道如何以最快捷的方法來獲得該稅號。
P. 帳簿和其它記錄。美國公司通常可自行決定保留日常運作的各種文件和記錄,如會計帳簿、發票、收據等。但在實踐中,公司應保留正式的會計帳簿、正常的發票和收據及商業記錄,以備聯邦、州及地方稅務機構進行審計。公司應聘用一名會計師來協助處理上述事務和納稅申報,也可視公司業務量大小聘用外部的獨立注冊會計師事務所。
Q. 開設銀行帳戶。公司可以為了不同的目的、今後的資金需要和國際貿易的需要,而探索建立多種適當的銀行關系,包括開立支票帳戶。公司一旦組建後,就應該開立銀行支票帳戶,以便存入首批股東支付的股票認購金額,並收支其它資金。公司須向銀行提交董事會(如有限責任公司或合夥,則為其它有權機構)授權開立該帳戶和其簽署人的決議副本、按照銀行提供的格式製作的有權簽署人簽名的卡片、公司聯邦稅務識別號碼、及其他銀行要求的有關股東(或成員或合夥人)的情況,以便銀行用於確認公司的所有權、其所有者及其相關業務。實際上,由於美國聯邦法律要求銀行必須"了解其客戶",銀行對於公司應提供的資料的要求已越來越嚴格。
R. 稅務申報。除申報聯邦所得稅外,公司也必須在公司設立地所在州提交年度稅務報表。如適用的話,也需申報地方所得稅。不論收多少,公司每年須支付一個最低數額的州稅費和特許費,但每州所規定的額度不等。 另外,如果任何美國公司在稅收年度的任一時期,由至少一個外國股東直接或間接地(通過表決或實際價值的形式)擁有25%或以上的所有權,且有按下述規定應上報的交易的話,該公司就應在申報美國聯邦所得稅的同時,在5472表上填寫年度報告。該報告包括了上報公司及其直接或間接擁有25%以上的公司股份的外國股東的情況,同時也記錄了公司同其直接或間接擁有50%或以上的股份而與該股東和上報公司有關人員的交易。應上報的交易通常包括存貨、其他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的銷售和購買;租金和特許使用費;收支的傭金和利息;及借貸資金。
S. 在其他州營業的資格。公司在某一州(如加州、特拉華州和紐約州)設立,就只能在該州從事商業活動。如果公司希望在美國的其他州從事商業活動,必須以"外國公司"的身份向這些州提出申請。"外國"在這里指的是在另一個法律管轄范圍(包括在美國的另一個州或其他國家)設立公司。為了使公司能根據某一州的公司法具備從事商業活動的資格,或為了使公司能根據該州的規定申報稅收,法律顧問應對什麼 情況會被視為"從事商業活動"提供法律意見。公司法和稅法對"從事商業活動"的標准不同。根據公司與該州的交往程度,不同標准所產生的結果也會不同。 申請在其他州從事商業活動須支付申請費,並須指定一個該州居民為接收送達法律文件的代理人,公司還應向該州申報稅收。如公司未能按要求獲得在另一州從事商業活動的資格,公司將不得在該州行使其合同和其他權利,也有可能受到懲罰。
T. "股票由少數人控制"的公司。"股票由少數人控制"的公司為僅有少數股東的一種常見的公司形式。一些州的公司法對"股票由少數人控制"的公司有專門的章節作出規定,通常會允許該公司在管理結構上享受很大的靈活性。例如,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不設董事會,而由股東直接管理公司。在有關"股票由少數人控制"的公司的章節中還有其他的一些規定,如解決股東之間爭議或僵局的方法等。
U. 非美國公司的美國分支機構。設立分支機構後,非美國公司實際上便具備了在該州從事商業活動的資格。通常情況下,設立分支機構的該非美國可以與按該州法律所設立的子公司一樣,在相同的條件下從事相同的活動。從非美國公司的責任方面來看,非美國公司要對其美國分支機構的行為和業務產生的索賠,訴訟和直接義務承擔法律責任。相比較而言,如果非美國公司在美國設立子公司的話,非美國公司在大多數情況下就毋須對其美國子公司的行為和業務承擔責任。正因如此,大多數外國投資者都傾向於選擇美國子公司、而非美國分支機構的形式在美國從事商業活動。在選擇是以子公司的形式還是以分支機構的形式在美國從事商業活動時,稅收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考慮因素。
4.、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是根據美國五十個州中某一州的法律而設立的非法人商業實體。通常必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所有者,稱為"成員";但在一些州,如加利福尼亞州、特拉華州和紐約州,也允許一人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成員可以是個人或實體,美國人或外國人皆可。有限責任公司成員人數並無上限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是美國各州法律規定的一種比較新的公司模式,在很短時間內就成為了一種大受歡迎的所有權形式。
5、合夥
A.合夥由兩個或多個人通過合同、即合夥協議的方式而設立。合夥人可以為個人或任何類型的實體,美國的或外國的皆可。合夥根據美國某一州的法律設立。各州法律都十分相似,只是在細節上有所不同。在起草合夥協議時既要注意到協商同意的問題,也要考慮到聯邦和州稅收的規定。盡管口頭合夥協議只要包括所在州法律要求的各方面,就可具有法律效力。筆者仍建議合夥人簽署一份書面合夥議,尤其應由美國律師起草,並附上相關的合夥法和稅法建議。
B. 合夥協議至少應包括如下內容:對合夥的出資(各合夥人應以何種財產向合夥出資?出資金額多少?何時可要求合夥人追加資金?);出繳資產的估價、利潤和虧損如何在合夥人之間分配、何時及以何種方式合夥人可以退出合夥、合夥人是否及何時應就向合夥提供的服務或資金獲得報酬以及如何處理所有權的變更。通常來講,合夥具有存在期限。除非合夥協議另行規定,如任何合夥人死亡或從合夥中退出,合夥即終止。這與公司的無限期存在形成鮮明對比。而且,根據大多數州的法律的規定,無論合夥協議如何規定,合夥人或合夥本身的破產都會導致合夥的解散。 合夥可分為三種:無限責任合夥、有限合夥和有限責任合夥。
C. 無限責任合夥。無限責任合夥是由兩個或多個無限責任 合夥人為獲得商業利益而組成的聯合。
6、合資企業
合資企業通常是合夥的一種特殊形式、即具有特定項目或目的、經營期限有限的合夥。每個合夥人和"合資人"可根據其實力和技術,以及對利潤分享和風險分擔的期望來出繳資金、產品及專業技術。合資企業這種模式的主要優點在於沒有手續上的約束,以及方便合資人分擔財務風險並從合資企業(該合資企業具有合資任一方單獨所不具備的實力)中獲利的靈活性。合資人之間的合資協議通常應規定合資人財產或服務的出資、合資的目的及期限、管理模式、利潤分享和損失分擔的方式、所有權的可轉讓性或限制及終止和爭議解決方法等。作為一種臨時合夥,合資企業受到合夥法律的管轄,合資人承擔無限責任,且適用合夥稅法。盡管任何個人或實體都可成為合資人,合資企業通常由兩個或多個公司設立。一般來講,並無合資人必須為美國籍的特別規定。將合資企業法人化也是可行的。如法人化,合資企業應受有關的州法律的管轄,並具備公司的有限責任和稅收方面的特徵。
7、個體企業
個體企業是由單獨的個人(或夫妻)設立立並擁有的一種非正式實體。所有者對企業的債務和其他責任承擔個人責任。同其他商業形式一樣,個體企業也要求從當地獲得營業許可和執照。所有者通常會擔任管理職務。所有權可以轉讓,如所有者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個體企業則終止。外國人也較容易設立個體企業。然而,由於個體企業主的所有人資產有用於清償企業債務和其他責任的可能性,如果業務活動達到了一定的程度或存在任何特別的責任風險的話,設立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會更為明智。
8、稅務
美國稅務在對待"公司"和"合夥"上有著本質的區別。公司是一個獨立的納稅實體,就其應納稅收入交稅。當公司向股東派發紅利或進行其它分配時,該股東也必須就其紅利收入納稅。這就是的公司"雙重納稅"。相反,合夥本身並非納稅人。合夥的納稅義務"轉移"給了合夥人,使其成為合夥中的唯一納稅人。享有"合夥"納稅待遇的公司必須申報聯邦稅和州稅,但該申請只是為了提供信息而已。在該申報中,合夥要申報每個合夥人的收入或損失、稅額抵免等。合夥人在其個人所得稅申報中也要申報該等項目。因此,如果外國公司是一傢具有"合夥"稅收待遇的美國公司的合夥人,該外國公司應受美國稅法的管轄,在美國報稅。
Ⅷ 東莞厚街有家美資外貿企業叫美國陸智貿易公司,誰能告訴我具體的地址
海潮酒店前面150M,右手邊。
Ⅸ 注冊美國公司選哪個州比較好
如果公司抄不準備在美國設立辦事處,可以考慮在特拉華或內華達州的注冊。如果公司計劃在紐約設立一個辦公室或者僱傭員工,你可以在紐約成立公司或者在特拉華或內華達州成立公司,在紐約注冊做生意。
此外,你也應該知道各個州注冊設立公司是如何報稅的,以及這個州對外國公司的稅收規定。該州是否對這家公司徵收所得稅嗎?有沒有最低稅或特許權稅?這是非常有用的,以評估該公司的第一年的計收入情況,然後根據公司納稅金額,然後評估是很有用的。
在美國的許多外國公司,最常見的選擇是注冊有限公司,原因是,這樣的公司更可能加入新的投資者,和未來很可能使公司上市。公司繳納的公司稅,也要向股東分紅,應按個人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二級稅被稱為雙重征稅。如果公司沒有分紅,股東不需要提交個人報稅表。
另一種常見的類型是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允許每個人都可以報告該公司的凈收入的個人所得稅退稅表。這類公司只繳納稅款,公司不需要納稅,而是要支付國家維護成本。
Ⅹ 王永慶台朔在美國有幾個貿易公司
王永慶與王永在 兄弟建立的台塑集團是台灣最大的民營製造業集團,旗下有30多家分公司與海外公司,在台灣石化界及整個企業界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王永慶更是世界「塑膠大王」。王永慶不僅在台灣已經建立了龐大的家族事業及正在台灣投資3000億元台幣興建跨世紀的「六輕」工程,還在美國投資數10億美元,建立了龐大的石化工業基礎。王氏家族人員眾多,兒子、女兒、兒媳與女婿計數十人,位居家族事業要津。王家盡管未有人在政壇任職,但政商關系良好,對台灣經濟與政治都有不可忽視的影響力,是台灣新興大家族的典型代表。
6月5日,台塑集團在股東大會結束後宣布了自企業成立以來最重大的一次人事變動。擔任台塑集團董事長達半個世紀之久的王永慶卸任,職位由原台塑總經理李志村接任,王永慶弟弟王永在的長子王文淵升任總裁,副總裁一職則由王永慶的女兒王瑞華擔任。
今後,台塑集團將進入由職業經理人和王家第二代聯手管理的「同治時代」。但王永慶和王永在兄弟仍是台塑集團的精神領袖。
從米店小老闆到塑膠大王
1917年1月18日,台北縣新店的一個貧苦農家喜添新丁,這就是後來被尊為「經營之神」的王永慶。
當時,祖籍在福建省安溪縣的王家過著十分艱難的生活,幾代人都以種茶為生,只能勉強糊口。王永慶的父親王長庚整日照看茶園,微薄的收入勉強支撐著一個家庭的正常開銷。9歲那年,王長庚不幸患病只得卧床休養,王永慶開始用自己瘦小的肩膀幫助母親分擔生活的重擔。
15歲那年,王永慶小學畢業,先到茶園做雜工,後到台灣南部嘉義縣的一家小米店當了一年學徒。第二年,王永慶作出人生中第一個重要決定,開米店自己當老闆,啟動資金則是父親向別人借來的200塊錢。
問題隨之而來,王永慶的小店開張後沒有多少生意,原因是隔壁的日本米店具有競爭優勢,而城裡的其他米店又拴住了老顧客。不過,16歲的王永慶展現了超強的營銷能力,不僅挨家挨戶上門推銷自己的大米,而且還免費給居民掏陳米、洗米缸,照現在的話說,王永慶向嘉義縣老百姓提供的是針對性極強的個性化服務,在維系客戶關繫上逐漸佔了上風。此外,當時大米加工技術比較落後,出售的大米摻雜著米糠、沙粒和小石頭,買賣雙方都是見怪不怪。王永慶在每次賣米前都把米中雜物揀干凈,買主得到了實惠,一來二往便成了回頭客。有篇文章說,起初王永慶的米店一天賣米不到12斗,後來一天能賣100多斗。
幾年下來,米店生意越來越火,王永慶籌辦了一家碾米廠,同時完成了個人資本的原始積累。從那個時候起,王永慶的命運發生了變化。
抗日戰爭勝利後,台灣經濟開始發展,建築業勢頭最好。王永慶敏銳地發現了這一點,便抓住時機經營木材生意,結果獲利頗豐。這個普通農民的兒子,居然成了當地一個小有名氣的商人。這時,經營木材業的商家越來越多,競爭也越來越激烈。王永慶看到這一點,便毅然決定退出木材行業。
上世紀50年代初,台灣「工業局」推出一系列工業發展計劃,其中包括利用美國援助興建石化工業基本原料聚氯乙烯。時年38歲的王永慶大膽接手了當時這一無人看好的項目,成立了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後,在塑膠領域大獲成功的王永慶先後成立了南亞塑膠工廠、台灣化學纖維工業公司等一大批企業。
目前,台塑集團經營范圍十分廣泛,包括煉油、石化原料、塑料加工、纖維、紡織、電子材料、半導體、汽車、發電、機械、運輸、生物科技、教育與醫療事業等。尤其是在石化工業領域,建立起從原油進口、運輸、冶煉、裂解、加工製造到成品油零售等一體化的完整產業鏈,這在台灣是獨一無二的企業集團。台塑集團下轄9個公司、員工總數超過7萬,資產總額達1.5萬億新台幣。
根據台灣《天下雜志》近年對島內2000家大企業實力狀況的調查,台塑集團已經躍居台灣各企業集團的龍頭老大。王永慶也以54億美元的身價登上《福布斯》全球頂級富人榜。
2002年,盡管王永慶宣布退休,不再過問集團的具體經營事務,但仍是集團與主要企業的董事長,是台塑集團幕後的舵手與精神領袖。
經營之神崇尚樸素人生觀
幾十年來,全球化工行業一直把王永慶尊為「經營之神」,其經營之道更是備受推崇,很多台灣企業家都將王永慶的管理經驗當作最為實用的教科書。
有位叫郭泰的作家,研究王永慶其人其事20多年,搜集了近40年來王永慶的演講稿和報紙、雜志、電視等相關報導,寫出了一本書,名為《王永慶給年輕人的八堂課》。這本書歸納出王永慶做人做事的根本態度和起碼原則。有書評這樣寫到,「王永慶給年輕人的八堂課,道理雖然淺顯易懂,卻是他數十年從不斷挫敗中累積出來的寶貴心得,可謂句句珠璣,發人深省」。
第一堂課:刨根問底,也就是面對問題一定要追究到水落石出,否則絕不罷休。
第二堂課:務本精神,凡事只求根本,不問結果;事事追求點點滴滴的合理化。
第三堂課:瘦鵝理論,這是王永慶時常提及的人生奮斗理念,說的是學習瘦鵝忍飢挨餓,用刻苦耐勞的精神面對困境,並以堅毅態度等待機會到來。
第四堂課:基層做起,必須腳踏實地、按部就班、從基層做起,還必須在選定目標後咬住不放,全力以赴。
第五堂課:實力主義,學歷不等於實力,只有從實實在在的經驗才能培養出令人信服的實力。實務經驗愈豐富,成功機會就愈大。
第六堂課:切身感,企業的管理制度若能讓員工產生切身感,他們的潛能才可發揮到十成。王永慶經常對員工說:「雖是一分錢的東西,也要撿起來加以利用,這不是小氣,而是一種精神,是一種警覺,一種良好的習慣。」
第七堂課:價廉物美,只有建立在價廉物美的基礎上,企業才能夠蓬勃發展,在這一點上,王永慶堅持供應價廉物美的原料給下遊客戶。
第八堂課:客戶至上,買賣雙方唇齒相依,懂得維護客戶的利益,才能取得自己的最大利益。
還有文章指出,王永慶從多年的經營管理實踐中,總結出了一套實用理論,其中最為精闢的是「壓力管理」和「獎勵管理」兩件法寶。
所謂壓力管理,就是在人為壓力逼迫下的管理之道。具體地說,就是人為地造成企業整體及所有從業人員存在緊迫感。「一勤天下無難事」,王永慶始終對此深信不已,他認為承受適度的壓力,甚至主動迎接挑戰,更能充分體現出一個人的旺盛生命力,因此無論對人還是對己,王永慶都提倡嚴格要求。
據說,台塑集團的主管人員最怕「午餐匯報」。王永慶每天中午都在公司里吃一盒便飯,用餐後便在會議室里召見各單位主管,先聽他們的報告,然後提出很多犀利而又細微的問題。主管人員為應付這個「午餐匯報」,每周工作時間不少於70小時,他們必須對自己所管轄部門的大事小事十分清楚,對出現的問題做過真正的分析研究,才能順利「過堂」。王永慶本人每周工作100小時以上。由於堅持事無巨細的工作方針,再加上習慣於刨根問底,龐大的台塑集團完全在王永慶的掌握之中,他對企業運作過程的每一個細節都能了如指掌。
當然,獎懲分明是台塑集團的一貫作法,王永慶對員工的要求雖然苛刻,但對部屬的獎勵也極為慷慨。據報道,台塑的激勵方式有兩類:一類是物質的,即金錢獎勵;另一類是精神的。有關台塑的金錢獎勵以年終獎金與改善獎金最為有名。王永慶私下發給管理人員的獎金稱為「另一包」,即公開獎金之外的獎金。對於一般職員,則採取「創造利潤,員工分享」的做法。台塑員工都知道自己的努力會得到相應的報酬,因此都拚命地工作,王永慶的「獎勵管理」制度造成了「1+l=3」的效果。
王永慶曾在總結成功經驗時表示,他認為最有效同時也最有意義的做法,是選擇「永遠追求更大貢獻」作為企業的目標。他說:「我不但與別人競爭,對自己也是嚴之又嚴。」
龍兄虎弟紅花綠葉一個不少
王永在比哥哥王永慶小五歲,原任台塑集團副董事長,是陪伴王永慶時間最長的事業搭檔。媒體在評價兩個人幾十年的合作經歷時,經常使用的詞語是「珠聯璧合」與「相得益彰」。一家雜志的文章說,王永慶、王永在兄弟一靜一動,從年輕時代開始,王永慶負責規劃事業發展方向,弟弟王永在負責落實和執行。
在台塑老員工眼中,哥哥王永慶扮演著「抬頭看」的角色,思索規劃著台塑集團下一步發展方向,而弟弟王永在就是「低頭做」,一步步推動著台塑走向更高的階段,王永慶建立制度,王永在落實細節。而兩人的默契及信任更難能可貴,王永慶做了決策,王永在百分之百服從,而王永在執行過程擁有絕對的自主權,哥哥王永慶充分授權。有記者曾問王永在兩個人有沒有吵過架,王永在則委婉地說:「他講他的,我轉頭走掉就是了。」
在生活上,身為億萬富翁的王永慶,同樣對自己和家人嚴格要求,一貫奉行「勤勞朴實」,事事講究「合理化」。據說,王永慶的吃飯原則是「簡便」,最愛吃的是家常鹵肉飯;穿的原則是「整潔」,一雙運動鞋總要穿上好幾年。弟弟王永在則是隨遇而安,對任何事情都泰然處之,進退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