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的對外貿易有哪些法律法規要求
中國的對外貿易法律法規要求:現行外貿法包括總則、外貿經營者、貨物進出口和技術進出口、國際服務貿易、對外貿易秩序、對外貿易調查、對外貿易救濟、對外貿易促進、法律責任和附則幾部分。
B. 外貿公司的性質
一九九六年九月三十日,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布了《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試點暫行辦法》,但門檻極高,並沒有什麼實際意義。從今年3月起,外資進入中國外貿流通領域的門檻大幅降低。由原外經貿部頒布,已於今年3月開始實施的《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合資外貿公司」),不但在全國范圍內全面開放中外合資外貿公司,有關准入限制也從半空落到實地,除取消試點區域和數量限制外,還對中西部地區給予了政策上的傾斜,外資進入進出口流通領域的限制從此被打破。
新《辦法》第四條規定了設立合資外貿公司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外方投資者申請前三年年平均對華貿易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合資外貿公司注冊地在中西部地區的,外方投資者申請前三年年平均對華貿易額在2000萬美元以上。
(二)中方投資者應具有外貿經營權;申請前三年年平均進出口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合資外貿公司注冊地在中西部地區的,中方投資者申請前三年年平均進出口額在2000萬美元以上。
(三)合資外貿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不得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注冊地在中西部地區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2、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
3、有與其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專業人員以及其它必備的物質條件。
與1996年頒布的《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試點暫行辦法》相比較,新《辦法》大大降低了外資進入中國進出口領域的門檻,其中注冊資本從不得低於1億元人民幣降至5000萬元人民幣,注冊地在中西部地區的更降至3000萬元人民幣。合資外貿公司的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在合資外貿公司的注冊資本中,外方投資者所佔比例應在25%以上。
設立合資外貿公司,首先應向外經貿部提出申請,外經貿部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自收到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內進行批復並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設立合資外貿公司的申請獲得批准後,申請人應自批准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並依法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在此次實施的新《辦法》里規定,外方投資者及中方投資者可用貨幣資金、實物以及無形資產(包括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等出資;又規定,2003年12月11日前,對中方在合資外貿公司注冊資本中所佔比例低於51%的申請暫不受理。預示著今年底將可能允許外資控股外貿公司。中外合資外貿公司門檻大幅度降低,將加速傳統的外貿行業「變臉」,目前,國有外貿公司正在進行以理順產權為主要目標的改革,外資進入有可能成為國有外貿公司體制改革的催化劑。
C. 開一個進出口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1、企業應具備企 業法人資格,外貿 流通企業成立時間一年以 上,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d 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商年檢並通過年檢。
2、注冊資本(金)外貿流通企業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生產企業不低於200萬人民幣(生產企業可視情況放寬條件)。
3、已辦理稅務登記,依法納稅,按國家規定辦理稅務年檢並通過年檢。
4、該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在3年內未曾擔任過被撤銷對外貿易經營許可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3)涉外貿易公司規定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商務部令2004年第14號),自2004年7月1日起,凡從事貨物進出口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機構辦理備案登記。
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對外貿易經營者未辦理備案登記的,海關不予辦理進出口的報關驗放手續。
國家對申辦進出口企業要求大大降低,只要申辦企業依法辦理有效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銀行開戶即可。無論是小規模企業,一般納稅人,私營企業,工商個體戶,新成立公司都可以辦理。無注冊資金,年銷售額限制。即使辦理了進出口權如果最近三五年沒有從事外貿貿易也不會被取消資格。
D. 國家對軍需品對外貿易的規定有哪些。何種資質的企業可以有軍需品進出口權
國內具備武器裝備進出口資質的目前有:保利,北方,中航技,基本就是這三家壟斷中國的武器裝備進出口行業。
E. 如果自己成立一個進口貿易公司,還需要清關公司嗎
你要是公司專門成立一個部門做這個,倒是不需要清關公司,但是你一個貿易公司一個月能有多少的量呢?要找個人專門做資料,還要找個人在海關待著報關,後續查驗各種事,都要有人處理,劃算嗎?
F. 在國內做對外貿易需要什麼條件
以前個人做外貿大多採取掛靠的形式,每年要繳一定的費用。近期,新修訂的外貿法公布個人做外貿7月起開禁,大大降低了個人做外貿的進入門檻。
目前外貿行業競爭情況怎樣?個人進入的空間有多大?個人做外貿需要注意一些什麼問題呢?
其實個人做外貿一直都存在,之前個人大多採取掛靠外貿企業的形式,無論是合同、報關,還是對外匯管理部門和銀行,都必須以被掛靠單位的名義。每年還要交一定管理費或按照營業額的一定比例交費給被掛靠企業,大約是1%。不少跳出來做的以前都是外貿企業的業務員,做的多是輕工業及小家電產品如打火機、電飯鍋等,經營得還不錯。但是要掛靠的個人一般都要有行業經驗,辦各種手續要經被掛靠企業同意,我們看中的業務如果被掛靠企業不同意,就只好作罷,確實有人為此失去機會。如果不想受掛靠的限制,就必須是兩人以上成立公司,注冊資金至少要500萬元,要做一年的內貿以後才能申請進出口權。所以我們都希望新的外貿法可以降低這些門檻。
傳統做外貿的企業沒有自己的產品,只相當於中介,而一些可以生產出口產品的企業有能力自己做外銷,不需要經過他們。
當行業處於上升趨勢,但利潤率卻下降不少。一些小外貿公司為了搶市場和客源,就有可能什麼都做,拚命壓低價格,另外還要面對外國貿易公司的競爭,他們更加成熟,很多企業選擇和他們合作。有人說做這個行業就像吃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我覺得個人可以做外貿對於民營企業來說絕對是好事,利潤率不是問題。以前只有一些大型國有企業擁有的商品生產配額也會逐漸放開,民營企業可以憑借靈活和價格優勢來取得成功。但是注冊資金仍是一個門檻.雖然說個人可以做外貿了,還要看有沒有注冊資本的限制,外貿公司的注冊資本現在也挺高的,如果放寬個人做外貿而注冊資本不有所調整的話,個人做外貿其實也很困難。
慶幸的是注冊資金門檻是逐步下降的,最多時候要好幾百萬,目前對於個人還沒有明確規定,但是相信會低一些。但是大有大做,小有小做,有很多民營企業可以藉助銀行對民企貸款的一些特別的扶持。
外貿還要涉及到調匯的問題,一不小心就很可能賺了錢也等於虧了本。有幾年匯市美元跌得很厲害,但不少從事外貿的人多半手裡持有的都是美金,不少人因此虧了不少。從事外貿需要一定資金額,小本投資者未必有那麼多資金,做外貿一般不是自由資金,不少需要向銀行申請信用額度,採用抵押貸款的形式,有一些就因為生意失敗而導致賠償,抵押也要有錢有物,因此沒有幾十萬元很難進入這個行業。
但外貿關鍵是要有價格優勢的產品。走差異化的道路,同質的要低價,同價的要高質。民營企業一定要抓住一些價格優勢產品進行銷售,但要有的放矢,一定要注意不熟不做。作為個人出現 就要熟悉行業,外貿行業對於個人素質要求比較高,要懂外語、要會處理基本的外貿單證,還要懂得國家稅收政策。這些是必備素質,要了解當地相關法律制度。曾有企業去國外做生意,原以為當地勞工價格便宜,後來才知道還有別的要求,比如員工攝入食物熱量要有相應保證等,細節也不能忽視。
我自己就認為想開外貿公司首先要找好項目,要跟國內生產廠家有良好關系,保證貨源。然後要研究商品在國外市場情況,有條件最好實地考察,當地的風土人情、習俗都是要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