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貿易公司掛名法人
你讓他做法人吧,法人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說,如企業有任何事,要企業的法人出面辦理,如企業被吊銷,企業的法人將被鎖入黑名單,以後不可以再注冊企業並任職。
並且:企業中沒有合理避稅一說,只有是否繳稅或偷稅。
Ⅱ 成立貿易公司一個人可以嗎
成立貿易公司一個人可以,在《公司法》中叫一人公司,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公司法》
第五十七條 一人公司的概念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 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十八條 一人公司的注冊資本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十九條 一人公司的登記注意事項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註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2)貿易公司法人要幾個擴展閱讀:
2014年2月18日國務院印發了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
注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需准備的資料:
1、股東身份證
2、法人簡歷一份
3、公司聯系方式
4、住所證明(房產證復印件)
5、租房協議、發票
6、經營范圍
Ⅲ 兩個人合開公司....注冊資金需要多少貿易型公司。 法人應具備什麼條件
那是有影響的 資金到是沒什麼要求 10萬 50萬 100萬 都無所謂的
Ⅳ 開貿易公司條件
第一,去銀行注冊個網上銀行就能輕松弄定轉賬。
第二,招個會計,大概2000左右每月,轉賬的事交給會計就好了。
第三,懶一點沒事,但會計那邊要經常關注,否則出了亂子也不知道。
注冊貿易\商貿公司一.公司查名所需材料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股東身份證復印件或者法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②注冊資本金額及各股東投資比例;
③公司名稱字型大小五個以上;
④公司主要經營范圍;
二.流程:
查名→驗資→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含刻章)→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辦理稅務登記證。
三.時間:
①查名:三個工作日;
②驗資:三個工作日;
③營業執照:五個工作日;
④組織機構代碼證:一個工作日;
⑤稅務登記:三個工作日
[代理注冊貿易公司完成所得證照]
所得證照清單:
1.營業執照正副本;
2.電子營業執照U盤;
3.私營企業協會證書;
4.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
5.代碼IC卡;
6.稅務證(國、地)正、副本;
7.公司章、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各一枚;
[代理注冊貿易公司收費標准]
各項收費列表:
名稱查詢費-----------------------80元
營業執照費-----------------------10元
工商注冊費-----------------------400元
工商信息卡-----------------------280元
公告費---------------------------320元
刻章費---------------------------150元
代碼費---------------------------228元
稅務登記證(國 地)---------------20元
註:以上為工商稅務登記注冊政府規費,費用實報實銷。代理費待雙方具體商定。
[首次購買發票及相關事項]
1.小規模納稅人:
需要材料:公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原件;法人1寸相片2張;委託他人購買須帶法人簽字的委託書及法人、委託人身份證原件。一般情況法人應到場。
2.一般納稅人(增票):
需要材料:法人、財務必須親自到場;法人身份證原件;財務會計上崗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和財務1寸相片各2張;公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帳戶章;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已建立的帳本、帳冊、經營地房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租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開立銀行基本帳戶]
帶齊材料:營業執照、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法人身份證、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營業執照、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法人身份證---此四份材料須另外各復印一份並加蓋公章、法人章。
Ⅳ 貿易公司的法人都要承擔什麼責任
1、虛假出資。
行政責任:《公司法》第200條規定,對於虛假出資的公司發起人,股東,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並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以上10%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刑事責任:依《刑法》第159條的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2%以上10%以下罰金。
2、《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因此,有限責任公司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不會追訴家庭財產。
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相應權利,而同時根據不同情況也可能會承擔不同責任,比如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
做為任何一個企業的法人代表,其在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管理的同時,最重要的是,必須對該企業的所有合法經營行為和非法經營行為負責,為該企業的所有債權和債務負責。由此可見,做為一位企業的法人代表的責任是非常重大的,並不是一個好光環。對此,好心的給一個建議,這也是生意場上最忌諱的:如果這個企業不是你自己的企業,或者不是你真正有股份的企業,建議你及你的朋友不要趟渾水。尤其是對自己不了解的企業。如果一定要你朋友做法人代表,那麼建議你朋友也必須是這個企業的總經理。因為僅僅是法人代表是毫無意義的,不但要背負所有責任,在實際經營中又沒有實權,沒有實權就很難控制和阻止其他人在日常經營中的任何行為,一旦出現違法的事情,黑鍋只得你及朋友背。
法人承擔了民事責任後,是否還要追究法人代表的責任,這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一般說來,法律要求法人必須在主管機關批准登記或有關條例規定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法人代表代表法人在此范圍內簽訂的合同或者其他民事行為,其後果由法人負責。即使是法人代表在法人的權利范圍或者范圍內作出了錯誤的行為,也應由法人負責。如果法人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員的行為超出法人的權利范圍或業務范圍,無論其行為對錯,法人都概不負責。但是還須看到,法人代表在實際活動中的一些錯誤行為,包括侵權行為,甚至是違法犯罪行為,是代表法人履行職務時發生的,有的甚至是經法人組織同意或默許的。在此情況下,法人和法人代表都要承擔必要的責任。
對於法人代表是否承擔責任問題,《民法通則》第49條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還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超過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責任的;(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根據上述規定,超越企業經營范圍與他人簽訂供銷合同,在法人承擔責任的同時,也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49條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
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與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區別的,代表人的行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為,只是對被代理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就是企業、事業單位等本身的行為。
企業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種類多樣。
譬如,在代表該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名即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後果;如果企業破產並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等等,以上只是列舉,不完全。 不願繼續擔任公司法人代表及股東,可以視為具有退出公司經營的意思表示。方法有二:
方法一,通常的,根據公司法第72條的規定轉讓股權。
《公司法》第72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根據上述規定,股東可以在股東會上提出向他人轉讓股權,如其他股東不同意,則要求其股東樓主持有的股權。
如其他股東不願受讓股東持有的股權,也無股東以外的人願意受讓某的股權,則使用第二種辦法。
方法二:依據公司法第181條第二款及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會提出解散公司。
如其他股東反對解散公司,但又不願意受讓某股東持有的股權,某股東可根據公司法第183條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之訴。
《公司法》第183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般而言,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人合及資合的特徵,當人合出現破裂,法院會判定公司已不具有存續的價值(理論上稱為「公司僵局」)。某股東持股50%,請求解散公司對證明「公司僵局」具有重要意義。這時,如果其他股東希望維持公司的存在,則會提出和解方案,包括受讓某股東持有的股權;反之,公司會被法院判令解散並進行清算,某股東自然可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責任和義務
1、責任和義務
1、企業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種類多樣。
譬如,在代表該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名即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後果;如果企業破產並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等等,以上只是列舉,不完全。
2、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應由法人自己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當然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
3、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
2、發生矛盾糾紛時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為法人代表後,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而承擔的責任由自己承擔,法人代錶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五條規定了六種情況:
(1)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早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這些非法行為仍然由法人來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責任,法律並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等處罰,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Ⅵ 注冊貿易公司要幾個身份證除了法人代表自己的身份證外,還需要別人的身份證嗎老闆拿了我的身份證去了
如果是獨資的,只要法人的身份證就可以
如果是合資的,需要法人的身份證和所有股東的身份證。
Ⅶ 注冊一個國際貿易公司需要多少資金法人代表可以幾個人嗎
公司法規定: 1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金10萬,一次到位 2人及2人以上最低3萬,可專以一屬次到位,也可以先到位20%,剩餘2年內到位 法人就一個人,股東不限制,可以沒有,可以一個人,也可以2個或2個以上。 上海漕涇經濟園區,政府直招
Ⅷ 注冊商貿公司是不是必須要有一個法人代表呢
LZ:您好!
注冊國內的公司
必須有一個人是法人代表
不管是一個公司
還是兩人公司
Ⅸ 成立貿易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暫行辦法》第四條,設立合資外貿公司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外方投資者申請前三年年平均對華貿易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合資外貿公司注冊地在中西部地區的,外方投資者申請前三年年平均對華貿易額在2000萬美元以上。
(二)中方投資者應具有外貿經營權;申請前三年年平均進出口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合資外貿公司注冊地在中西部地區的,中方投資者申請前三年年平均進出口額在2000萬美元以上。
(三)合資外貿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不得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注冊地在中西部地區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2、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
3、有與其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專業人員以及其它必備的物質條件。
(9)貿易公司法人要幾個擴展閱讀:
第五條申請設立合資外貿公司,中方投資者須將下列文件通過當地外經貿主管部門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以下簡稱:外經貿部):
(一)項目建議書、中外各方簽署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同、章程;
(二)中外各方的注冊登記證明文件(復印件),資信證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證明文件;
(三)擬設立合資外貿公司的進出口商品目錄;
(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中外各方近三年的年度會計報表;
(五)外經貿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外經貿部對各地上報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自收到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內進行批復並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第六條設立合資外貿公司的申請獲得批准後,申請人應自批准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並依法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第七條外方投資者及中方投資者可用貨幣資金、實物以及無形資產(包括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等出資。合資外貿公司的合資各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按期繳清其認繳的出資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