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際貿易支付方式的選擇與風險防範是什麼
在國際貿易結算領域,除了匯款、托收、信用證作為主要結算方式以外,國際保理和銀行保函也越來越多地運用到國際貿易和國際承包工程結算中,特別是銀行保函以其信用程度高,運用范圍廣泛,針對性強等特點而越來越多地被引入金融、貿易、勞務和經濟活動中,並發揮著重要的保證作用,使國際結算手段更靈活,資金劃撥更快捷,安全更有保障。 因為信用證具有開證銀行承擔著第一性付款責任、信用證獨立於所依附的合同之外、業務處理是有關單據而不是貨物等特點,仍然牢牢占據著國際貿易結算的主導地位,只要賣方提交了與信用證規定一致的單據,便得到開證銀行的付款保證,從而避免因其它商務糾紛而導致買方的拒付。但採取信用證結算方式對於買方來說仍然存在一定的風險。 首先是即使賣方提交了與信用證一致的單據,也不能排除賣方在發貨的數量與質量上與合同的要求不一致,數量短少和以次充好的現象時有發生。 其次是賣方因各種原因延遲交貨,迫使買方對信用證的裝期和效期進行延展,貽誤買方對商品最佳的銷售檔期,使合同雙方發生糾紛,導致買方對信用證項下單據非實質性不符點的無理挑剔而要求降價或拒付;開證銀行只能根據賣方所提交信用證規定的單據與信用證要求是否一致來決定,而不能以賣方違約的客觀事實為由拒付。在這種情況下,買方為保證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害,可以根據合同條款,要求賣方開立銀行履約保函保證按期發貨並保證貨物數量、質量與合同要求一致,如果賣方違約,擔保銀行保證賠付。並要求該保函作為信用證項下單據之一與其它單據一並提交。一旦買方利益受到損害,可以憑履約保函向銀行提出索賠,達到補償其利益受損的目的。雖然買方可以要求賣方提交國家商檢局或國際商檢機構SGS出具商品檢驗證書作為信用證下單據之一來證明商品的數量與質量,但是該檢驗證書無法保證在出現實際到貨與證書不一致時買方能夠得到賠償,而銀行履約保函的出現則可以消除買方此種後顧之憂。 由於國際貿易項下商務合同內容不同,條款各異,所涉及商品的質量標准和技術規范各不一致,特別是在有加工貿易背景合同項下,買方對商品有特殊要求等原因,商檢證書無法保證能夠滿足買方對各類不同商品的特殊要求,而買方則需要得到賣方對這種特殊要求的保證,銀行保函就是最好的保證文件。在此種情況下,買方可根據合同具體要求,專門設計保函條款,要求賣方對買方所不放心的由賣方履行的合同責任作出履約保證,如果賣方違約,銀行保函可起到保護買方利益不受損害的目的。在一些發展中國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被認為是不可缺少的保證文件。例如,在阿爾及利亞,只有買方收到履約保函並接受其條款,賣方才可開出信用證。在其它亞非國家也有規定必須提交履約保函後,雙方才可簽訂正式合同,可見履約保函在國際貿易和工程中的份量之重。特別是在大型成套設備進出口合同項下,除了設備作為商品與貨幣的交換之外,還涉及設備的安裝調試、質量保證、售後維護和人員培訓等諸多有償服務,因此,只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不能保證買方的利益,需要採取信用證與銀行保函相結合的結算方式才能滿足買方的需要。具體操作可參考以下程序: 1.合同簽訂後,由賣方向買方出具預付款銀行保函,作為交貨保證,否則退還預付款項。保函中需加列賣方收到預付款後XX天內,買方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可接受的跟單信用證,否則,買方無權索回預付款項條款。這樣可以避免買方只付10%至15%的預付款而不開信用證,賣方則必須全額發貨的風險。該條款可以使賣方的權益得到保證。 2.買方收到預付款保函後,向賣方支付預付款項並及時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可接受的跟單信用證,金額為合同金額的80%,並要求賣方提供保證按時發貨和保證設備安裝調試正常的銀行履約保函作為信用證下單據之一,這樣就可以制約賣方必須按時交貨和設備的安裝調試,同時也保障預付款項的安全。如果賣方違約,買方可根據預付款保函索回預付款項,還可憑履約保函要求擔保銀行進行賠償,以保障買方的利益。 3.賣方收到預付款和信用證後,按時發貨、安裝調試設備、簽署驗收合格證書並提交信用證要求全部單據交銀行議付,拿到信用證項下貨款。 4.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可以說合同已大部分完成,賣方也拿到大部分貨款,但是作為設備質量保證期的尾款(一般為合同金額5%至10%)買方仍未支付,賣方為減少資金占壓,可以用銀行質量保函方式作為設備質量保證期的保證,要求買方先行支付尾款,如果設備運轉不正常或賣方不履行維護更換責任,買方仍可以憑此保函索回尾款作為賠償。 由於不同的銀行保函的不同保證作用,比較公正客觀地保護了買賣雙方的利益,實踐也證明由於銀行信用介入國際經濟和貿易往來中,保證了合同的順利執行
❷ 國際貿易支付方式有哪些
國際間因商品交換而發生的、以貨款為主要內容的債權債務的清算方式。不同的支付方式包含著不同的支付時間 、支付地點和支付方法。 訂貨付現和裝船前付現 前者是指買方須於合同簽訂或訂貨時,或其後指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方式,一般是通過銀行,將全部貨款匯付給賣方。後者是指買方應在貨物裝船前若干天,付清全部貨款,作為賣方裝船的條件。這種支付方式對賣方最為有利,但買方卻要因此承擔較大的風險,並積壓資金,因此使用范圍較窄,大都限於專為買方加工的特種商品或是買方急於求購的暢銷商品的交易。 交貨付款 作為一種原則,指買方只有在賣方按指定地點交貨時才承擔付款責任。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交貨和買方付款互為條件。這種原則普遍適用於以實物交貨為特徵的各種買賣合同。例如,工廠交貨合同、目的港船上交貨合同 ,等等。作為一種支付方式,常見的「交貨付款」條件是交貨付現,指買方在賣方交貨時即付現金。如合同中沒有其他規定,交貨付現一般是買方在接受貨物後,通過銀行將貨款匯交賣方。 交單付款 作為一種原則,指買方在賣方按合同規定交付合格的裝運單據,即承擔付款責任。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交單和買方付款互為條件。賣方只有在買方付款或承諾付款的條件下,才交出代表貨物所有權的物權憑證(提單)和其他貨運單據;買方只有賣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單據時,才予付款或承諾付款。貨物所有權一般是在買方付款、取得單據時轉移。作為一種支付方式,常見的交單付款條件是交單付現,即由買方在賣方交單時即通過銀行匯付現金。 記賬 記賬又稱專戶記賬。賣方將貨物裝運出口後,即將貨運單據徑寄買方,貨款則借記買方帳戶,然後按約定的期限,定期進行結算。結算時既可規定由買方將帳款通過銀行匯交賣方,也可規定由賣方開具匯票向買方收款。實質上記賬是一種賒銷交易。賣方要在交貨若干時日後才能收回貨款,所承擔的風險較大,一般也難於向銀行取得資金融通 。所以這種方式多半是應用於出口商與其分支機構或有特殊關系的客戶之間的貿易。 托收 指債權人將金融單據或隨附有關貨運單據委託第三者收取款項或取得債務人對匯票的承兌的行為。在國際貿易上,托收一般是指出口人將金融單據等委託銀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的行為(見托收)。 信用證 一種由銀行作出的有條件的付款承諾。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大量使用的商業跟單信用證,是銀行應進口人的請求和指示,開給受益人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在受益人遵守信用證所有條件下,憑指定單據,支付一定金額的書面憑證(見信用證)。
❸ 國際貿易中得支付方式有哪幾種,是怎麼操作的
一、匯付(remittance)
國際貿易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種,即匯付、托收、信用證。匯付是款人按照約定的條件和時間通過銀行或其他途徑將貨款匯付給收款人的支付方式。匯付方式有三種,即信匯、電匯、票匯。
二、托收(colletion)
托收方式是出口商開出匯票連同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進口地代收銀行向進口商收款的方式。
(1)托收的種類。
付款交單(D/P),付款交單又可分即期付款交單(D/P sight)和遠期付款交單(D/P after sight);承稅交單(D/A)。
(2)托收的當事人和一般程序。
托收的當事人有:委託人、托收銀行、代收銀行、付款人。
托收的一般程序:填寫托收書、交銀行托收、代收銀行向進口商收款、進口商付款、代收銀行將貨款轉托收行、托收銀行將貨款轉給出口商。
(3)托收的特點。
(4)托收的國際慣例。
(5)使用托收支付方式要注意的問題。
托收支付方式是建立在商業信用的基礎上,一旦進口商拒付,出口商就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因此,使用托收方式要注意:進口商的經營作風、信用, 嚴格控制使用。
三、托收保付代理(factoring)方式
托收保付代理業務是代理債務的業務。出口商採用托收保付就是把公司的貿易「債權」出售給金融機構,此種業務稱「轉移出口融資風險」業務。承擔此項業務的公司,國際上稱托收保付代理公司。
四、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簡稱L/C)
(1)信用證的含義
信用證(L/C)是銀行應進口商的要求開給出口商的一種保證付款的憑證。信用證支付方式屬於銀行信用。
(2)信用證的特點。
信用證以合同為基礎,信用證是銀行信用,一經開出不受合同約束,信用證嚴格按單證辦事,要求「嚴格相符」原則。
(3)信用證當事人。
開證申請人、開證行、受益人、通知行、議付行、付款行。
(4)信用證支付程序。
進口商申請開證,開證行開立信用證,通知行轉交信用證,出口商審查信用證,出口商發貨,議付行墊付貨款,開證行付款,進口商付款。
(5)信用證的主要內容。
信用證無統一格式,主要內容包括:開證申請人、開證行、通知行、受益人、議付行;信用證的種類,不可撤銷、即期或遠期、保兌、可轉讓不可轉讓等;信用證條款,匯票種類、匯票付款人;信用證的要求,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包裝、價格等;貨幣要求,貨幣名稱、金額;運輸要求,裝運期、有效期、裝運港、目的港、運輸方式、可否分批、可否轉船等;支付單據要求,匯票、發票、提單、保險單等;保險條款;特殊要求等。
(6)信用證的種類。
不可撤消信用證、跟單信用證、保兌信用證、有無追索權信用證、即期信用證或遠期信用證、可轉讓信用證、循環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對背信用證、備用信用證等。
(7)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
五、銀行保證函
(1)進出口貿易銀行保證函。
(2)貨款銀行保證函。
❹ 國際貿易主要付款方式有哪些
電匯(T/T)。T/T分為前T/T和後T/T,都是商業信用,過程簡單,沒有其他費用!T/T就像國內的銀行匯款一樣,手機上輸入賬號和金額,點擊轉賬就完成了!只不過國內手機轉賬是即時到賬,國際貿易中基本上全球三天到帳!
❺ 在進行國際貿易活動中,如何選擇適當的支付方式
正規大公司一復般都使用制信用證,買家賣家都放心,中行針對信用證有很多優惠產品,貼現,保匯率的措施。一般適用於大宗商品進出口。
第一次交易可以採用少量產品的預付30-40%(電匯),其餘憑提單付款或貨抵目的港多少日內付清。
比較熟悉的買家和賣家,就看商量了,怎麼付的都有,可以用一些優惠促進買家及時付款。
❻ 國際貿易支付方式有哪些
電匯(T/T)。T/T分為前T/T和後T/T,都是商業信用,過程簡單,沒有其他費用!版T/T就像國內的銀行匯款一樣,權手機上輸入賬號和金額,點擊轉賬就完成了!只不過國內手機轉賬是即時到賬,國際貿易中基本上全球三天到帳!
❼ 國際貿易支付方式的選擇與風險防範
在國際貿易結算領域,除了匯款、托收、信用證作為主要結算方式以外,國際保理和銀行保函也越來越多地運用到國際貿易和國際承包工程結算中,特別是銀行保函以其信用程度高,運用范圍廣泛,針對性強等特點而越來越多地被引入金融、貿易、勞務和經濟活動中,並發揮著重要的保證作用,使國際結算手段更靈活,資金劃撥更快捷,安全更有保障。
因為信用證具有開證銀行承擔著第一性付款責任、信用證獨立於所依附的合同之外、業務處理是有關單據而不是貨物等特點,仍然牢牢占據著國際貿易結算的主導地位,只要賣方提交了與信用證規定一致的單據,便得到開證銀行的付款保證,從而避免因其它商務糾紛而導致買方的拒付。但採取信用證結算方式對於買方來說仍然存在一定的風險。
首先是即使賣方提交了與信用證一致的單據,也不能排除賣方在發貨的數量與質量上與合同的要求不一致,數量短少和以次充好的現象時有發生。
其次是賣方因各種原因延遲交貨,迫使買方對信用證的裝期和效期進行延展,貽誤買方對商品最佳的銷售檔期,使合同雙方發生糾紛,導致買方對信用證項下單據非實質性不符點的無理挑剔而要求降價或拒付;開證銀行只能根據賣方所提交信用證規定的單據與信用證要求是否一致來決定,而不能以賣方違約的客觀事實為由拒付。在這種情況下,買方為保證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害,可以根據合同條款,要求賣方開立銀行履約保函保證按期發貨並保證貨物數量、質量與合同要求一致,如果賣方違約,擔保銀行保證賠付。並要求該保函作為信用證項下單據之一與其它單據一並提交。一旦買方利益受到損害,可以憑履約保函向銀行提出索賠,達到補償其利益受損的目的。雖然買方可以要求賣方提交國家商檢局或國際商檢機構SGS出具商品檢驗證書作為信用證下單據之一來證明商品的數量與質量,但是該檢驗證書無法保證在出現實際到貨與證書不一致時買方能夠得到賠償,而銀行履約保函的出現則可以消除買方此種後顧之憂。
由於國際貿易項下商務合同內容不同,條款各異,所涉及商品的質量標准和技術規范各不一致,特別是在有加工貿易背景合同項下,買方對商品有特殊要求等原因,商檢證書無法保證能夠滿足買方對各類不同商品的特殊要求,而買方則需要得到賣方對這種特殊要求的保證,銀行保函就是最好的保證文件。在此種情況下,買方可根據合同具體要求,專門設計保函條款,要求賣方對買方所不放心的由賣方履行的合同責任作出履約保證,如果賣方違約,銀行保函可起到保護買方利益不受損害的目的。在一些發展中國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被認為是不可缺少的保證文件。例如,在阿爾及利亞,只有買方收到履約保函並接受其條款,賣方才可開出信用證。在其它亞非國家也有規定必須提交履約保函後,雙方才可簽訂正式合同,可見履約保函在國際貿易和工程中的份量之重。特別是在大型成套設備進出口合同項下,除了設備作為商品與貨幣的交換之外,還涉及設備的安裝調試、質量保證、售後維護和人員培訓等諸多有償服務,因此,只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不能保證買方的利益,需要採取信用證與銀行保函相結合的結算方式才能滿足買方的需要。具體操作可參考以下程序:
1.合同簽訂後,由賣方向買方出具預付款銀行保函,作為交貨保證,否則退還預付款項。保函中需加列「賣方收到預付款後XX天內,買方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可接受的跟單信用證,否則,買方無權索回預付款項」條款。這樣可以避免買方只付10%至15%的預付款而不開信用證,賣方則必須全額發貨的風險。該條款可以使賣方的權益得到保證。
2.買方收到預付款保函後,向賣方支付預付款項並及時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可接受的跟單信用證,金額為合同金額的80%,並要求賣方提供保證按時發貨和保證設備安裝調試正常的銀行履約保函作為信用證下單據之一,這樣就可以制約賣方必須按時交貨和設備的安裝調試,同時也保障預付款項的安全。如果賣方違約,買方可根據預付款保函索回預付款項,還可憑履約保函要求擔保銀行進行賠償,以保障買方的利益。
3.賣方收到預付款和信用證後,按時發貨、安裝調試設備、簽署驗收合格證書並提交信用證要求全部單據交銀行議付,拿到信用證項下貨款。
4.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可以說合同已大部分完成,賣方也拿到大部分貨款,但是作為設備質量保證期的尾款(一般為合同金額5%至10%)買方仍未支付,賣方為減少資金占壓,可以用銀行質量保函方式作為設備質量保證期的保證,要求買方先行支付尾款,如果設備運轉不正常或賣方不履行維護更換責任,買方仍可以憑此保函索回尾款作為賠償。
以上操作程序是採取信用證(買方銀行付款保證)加上預付款保函(賣方銀行退還預付款的保證)、履約保函(賣方銀行對按時發貨和安裝調試設備的保證)、質量保函(賣方銀行對設備售後服務保證)等多種結算方式相結合的辦法組成的。由於不同的銀行保函的不同保證作用,比較公正客觀地保護了買賣雙方的利益,實踐也證明由於銀行信用介入國際經濟和貿易往來中,保證了合同的順利執行。
資料來源: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選擇及風險防範
《全球化工商會》chem.bosslink.com ( 日期:2007-05-21 10:03)
❽ 國際貿易支付方式有哪幾種啊
國際貿易的支付方式主要有匯付、銀行托收和銀行信用證三種方式,其中使用最多的是銀行信用證方式。國際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是繼信用證、托收、匯付等支付方式後出現的一種新型國際貿易支付方式。
❾ 國際貿易中常用的三種支付方式是
國際貿易中常用的三種支付方式:即匯款、托收、信用證。 匯款是進口人通過銀行將貨款付給出口人,屬於順匯法,商業信用。匯款有信匯、電匯和票匯三種辦法。其中電匯(T/T)是最常用的辦法。 托收是出口人裝出貨物後,開具匯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它在進口地分行或代理行向進口人收取貨款。屬於逆匯法,商業信用。其下又分付款交單(D/P)和承兌交單(D/A)。 信用證是銀行應進口人的要求,開給出口人的一種保證承擔付款責任的憑證。屬於逆匯法,銀行信用。這是一種最常見的國際貿易支付方式。根據效力,分為可撤銷和不可撤銷兩種;根據時間,分為即期和遠期兩種。此外,還有一些特別的信用證,如保兌信用證、可轉讓信用證、循環信用證、預支信用證等新品種。
❿ 國際貿易支付方式有哪些各自的優勢和劣勢
1)TT
TT就是電匯,基本沒什麼風險,例如T/T30/70 ,做貨之前打30%定金,70%付款發貨。0 風險
2) 信用證
a)即期信用證 : 也沒什麼風險,只要開證行信譽可以,就沒什麼問題。
b)30天信用證 :手續費,可能會因為匯率波動手電筒損失,問題也不大。
c)90天信用證 : 時間有點久了,收匯時間有點長,等錢的過程比較糾結,匯率損失時一方面,
萬一想押匯還得付錢。
d)120天信用證: 太久了,你內心足夠強大,價格夠好願意做,不管你願不願意,反正我是不願
意。要知道120的信用證,賬期30天,客人萬一再給你拖一下,半年才收到錢
,這些錢你干什麼不行,壓在客人那不合算,除非利潤很高,那你可以試下。
3)DP :付款買單,感覺和即期信用證有點像,只是銀行只是傳個話,並不負責任(信用證銀行是負責任的,當然你給的服務費也多。)
4)DA :承諾買單,只要你客人給銀行一個承諾,銀行就會把單子給他,風險么,當然是有的,熟客都要考慮下,更不要說生客了,不管你做不做,反正我是不做,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