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稅務登記狀態正常,但稅控機狀態是走逃戶,這種情況是如何造成的該如何處理,恢復正常
要先轉入作非正常戶,三月後再注銷就可以辦了。
非正常戶,是指已辦理稅版務登記的納權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納稅,在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後,逾期不改正的,並經稅務機關派員實地檢查,查無下落並且無法強制其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
非正常戶不但影響稅收征管,而且破壞市場經濟運行秩序,其危害主要表現在逃避納稅義務、不按規定驗銷發票、虛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方面。在國家大力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背景下,稅務機關尤其要加強清理非正常戶的力度。
B. 公司走逃,稅務有影響嗎
坦白的講,現在稅務機關征管水平是很低下的,你繳納完領用的發票,不版要欠稅,讓後申請停業。權至於黑名單什麼的,你想多了,我也一直想在這個方面弄點創新出來,就是建立稅務黑名單制度,但是~~~困難多多。
所以你放心吧,希望你的新公司有好的發展,真心的~~~
C. 請問稅務局為什麼還要查貿易公司員工和客戶的聊天記錄這樣合法嗎
一般是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
可能是有客戶舉報你們的員工在與客戶的聊天中涉及稅務方面的違規言論,且稅務局懷疑你們發生了稅務違規的行為(違規開票或收票)。因此要求查看你們公司員工的聊天記錄加以佐證。
D. 稅務走逃戶在合法存續經營期間,開給買方的發票,被稅務機關在1年半
合法!(但並不一定合理)
文件支撐: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走逃(失聯)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認定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有效防範稅收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有關規定,現將走逃(失聯)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認定處理的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走逃(失聯)企業的判定
走逃(失聯)企業,是指不履行稅收義務並脫離稅務機關監管的企業。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有關規定,稅務機關通過實地調查、電話查詢、涉稅事項辦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對企業和企業相關人員查無下落的,或雖然可以聯繫到企業代理記賬、報稅人員等,但其並不知情也不能聯繫到企業實際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該企業為走逃(失聯)企業。
二、走逃(失聯)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
(一)走逃(失聯)企業存續經營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對應屬期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列入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以下簡稱「異常憑證」)范圍。
1.商貿企業購進、銷售貨物名稱嚴重背離的;生產企業無實際生產加工能力且無委託加工,或生產能耗與銷售情況嚴重不符,或購進貨物並不能直接生產其銷售的貨物且無委託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蹤不納稅申報,或雖然申報但通過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相關欄次,規避稅務機關審核比對,進行虛假申報的。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異常憑證,尚未申報抵扣或申報出口退稅的,暫不允許抵扣或辦理退稅;已經申報抵扣的,一律先作進項稅額轉出;已經辦理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可按照異常憑證所涉及的退稅額對該企業其他已審核通過的應退稅款暫緩辦理出口退稅,無其他應退稅款或應退稅款小於涉及退稅額的,可由出口企業提供差額部分的擔保。
經核實,符合現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或出口退稅相關規定的,企業可繼續申報抵扣,或解除擔保並繼續辦理出口退稅。
(三)異常憑證由開具方主管稅務機關推送至接受方所在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具體操作規程另行明確。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12月1日
E. 我公司收到增值稅票後已驗證,貨款也已經轉賬,國稅局說對方是走逃戶,怎麼解決
沒有專家
如果事實如你所說,業務真實,稅務要求是無依據的
走逃應該找走逃戶,處理購貨方依法經營的單位沒有天理
這就是社會,沒辦法。如果金額不大隻能認了。
F. 我公司為什麼會被稅務局列為「走逃戶」,應該怎麼處理
國稅總局2016第76號公告:走逃(失聯)企業,是指不履行稅收義務並脫離稅務機關監管的企業。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有關規定,稅務機關通過實地調查、電話查詢、涉稅事項辦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對企業和企業相關人員查無下落的,或雖然可以聯繫到企業代理記賬、報稅人員等,但其並不知情也不能聯繫到企業實際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該企業為走逃(失聯)企業。
(一)走逃(失聯)企業存續經營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對應屬期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列入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以下簡稱「異常憑證」)范圍。
1、商貿企業購進、銷售貨物名稱嚴重背離的;生產企業無實際生產加工能力且無委託加工,或生產能耗與銷售情況嚴重不符,或購進貨物並不能直接生產其銷售的貨物且無委託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蹤不納稅申報,或雖然申報但通過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相關欄次,規避稅務機關審核比對,進行虛假申報的。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異常憑證,尚未申報抵扣或申報出口退稅的,暫不允許抵扣或辦理退稅;已經申報抵扣的,一律先作進項稅額轉出;
已經辦理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可按照異常憑證所涉及的退稅額對該企業其他已審核通過的應退稅款暫緩辦理出口退稅,無其他應退稅款或應退稅款小於涉及退稅額的,可由出口企業提供差額部分的擔保。
經核實,符合現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或出口退稅相關規定的,企業可繼續申報抵扣,或解除擔保並繼續辦理出口退稅。
(三)異常憑證由開具方主管稅務機關推送至接受方所在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具體操作規程另行明確。
(6)稅務查貿易公司走逃戶擴展閱讀:
一、通過對非正常戶情況的清理與分析,發現其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故意走逃企業。這類企業主要是「走逃戶」,企業以故意走逃方式,逃避法律責任和稅務機關的監管,利用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不完善,躲避納稅義務。
2、被動性非正常戶。包括外地法人企業在本區設立的分公司。這類企業由於對稅法的不了解,特別是對國地稅業務劃分的不清楚,造成非正常。
3、信息傳遞與征管措施不到位導致的非正常戶。包括正常注銷、變更、停業的納稅人,由於管理環節增多,稅務機關不能如期辦理變更、注銷稅務登記形成的非正常戶。
二、非正常戶的存在,對稅收征管秩序的危害日益嚴重。主要表現在:
1、降低納稅申報率,直接影響申報質量。納稅申報率是征管質量考核中一項重要指標,大量非正常戶的存在,直接影響到這一指標的完成。
2、非正常戶採用零稅負、低稅負的手法經營一段時間後,不辦理注銷手續,逃避納稅義務,造成正常企業與非正常企業之間的不公平競爭,市場經濟運行秩序遭到破壞。
G. 一個月沒交稅稅務局讓寫成走逃戶嚴重嗎
不應該是因為一個月沒交稅而被列為走逃戶,應該有其他原因。
國稅總局2016第76號公告,走逃(失聯)企業,是指不履行稅收義務並脫離稅務機關監管的企業。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有關規定,稅務機關通過實地調查、電話查詢、涉稅事項辦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對企業和企業相關人員查無下落的,或雖然可以聯繫到企業代理記賬、報稅人員等,但其並不知情也不能聯繫到企業實際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該企業為走逃(失聯)企業。
二、走逃(失聯)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
(一)走逃(失聯)企業存續經營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對應屬期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列入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以下簡稱「異常憑證」)范圍。
1.商貿企業購進、銷售貨物名稱嚴重背離的;生產企業無實際生產加工能力且無委託加工,或生產能耗與銷售情況嚴重不符,或購進貨物並不能直接生產其銷售的貨物且無委託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蹤不納稅申報,或雖然申報但通過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相關欄次,規避稅務機關審核比對,進行虛假申報的。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異常憑證,尚未申報抵扣或申報出口退稅的,暫不允許抵扣或辦理退稅;已經申報抵扣的,一律先作進項稅額轉出;已經辦理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可按照異常憑證所涉及的退稅額對該企業其他已審核通過的應退稅款暫緩辦理出口退稅,無其他應退稅款或應退稅款小於涉及退稅額的,可由出口企業提供差額部分的擔保。經核實,符合現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或出口退稅相關規定的,企業可繼續申報抵扣,或解除擔保並繼續辦理出口退稅。
(三)異常憑證由開具方主管稅務機關推送至接受方所在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具體操作規程另行明確。
H. 稅務走逃戶怎麼交罰款
先轉入作非正常戶,三月後再注銷就可以辦了。
非正常戶,是指已辦理稅務登內記的納稅人未按照容規定的期限申報納稅,在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後,逾期不改正的,並經稅務機關派員實地檢查,查無下落並且無法強制其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
非正常戶不但影響稅收征管,而且破壞市場經濟運行秩序,其危害主要表現在逃避納稅義務、不按規定驗銷發票、虛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方面。在國家大力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背景下,稅務機關尤其要加強清理非正常戶的力度。
I. 走逃企業可以恢復嗎,未按時申報稅務,被認定為非正常戶,稅務專管員說是走逃企業,怎麼恢復為正常啊
一、可以恢復登記,填寫《重新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稅務機關解除非正常戶,接受稅務機關對以前走逃行為的處罰,清繳以前的欠稅,發票等事項。
二、對已經稅務機關批准注銷的納稅人由於恢復生產經營,或非正常注銷的納稅人又重新納入管理,或跨區遷移納稅人遷入時需對其進行重新稅務登記。
三、納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
1、對於已經稅務機關批准注銷的納稅人,應於其恢復生產經營之日起30日內申請重新辦理稅務登記;
2、對於非正常注銷的納稅人應於重新納入管理之日申請重新辦理稅務登記;
3、對於已注銷的遷移納稅人,應當在原稅務登記機關注銷稅務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重新稅務登記。
四、主管稅務機關在管戶巡查過程中,要將非正常戶作為重點巡查對象,對清理巡查出來的非正常戶,要視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對存在偷稅或虛開發票行為的,按照《稅收徵收管理法》等規定從嚴處理;對未發現偷稅或虛開發票行為的,則對其未按期申報行為從重處罰。
(9)稅務查貿易公司走逃戶擴展閱讀:
(1)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30日內審核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2)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3)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稅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並將其全部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
(4)納稅人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件不得轉借、塗改、損毀、買賣或者偽造。
J. 公司被國稅認定為非正常戶
首先所謂非正常戶:是指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納稅,在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後,逾期不改正的,並經稅務機關派員實地檢查,查無下落並且無法強制其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所以說三個月都是零申報就直接劃入非正常戶為錯誤說法。
處理方法:再次去國稅局查看營業牌照稅務登記信息是否被劃歸為非正常戶,確定為非正常戶後,依據規定流程繳納處理公司的違章處理、流失發票繳銷、欠稅清繳後,在綜合征管軟體中是可以進行非正常戶解除處理的。
如果不處理違章信息,對沒有欠稅且沒有未繳銷發票的納稅人,認定為非正常戶超過兩年的,稅務機關可以注銷其稅務登記證件。
並且在這件事中,國稅局做法就欠妥,按照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納稅,主管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稅源管理部門派員實地核查查無下落,並且無法強制其履行納稅義務的,經綜合業務部門批准後認定為非正常戶。長期未申報納稅並且沒有相關提示,可以向上級部門反映,不過首先解除非正常戶才是正事。
拓展回答:
非正常戶管理三個方面:
認定
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納稅,主管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稅源管理部門派員實地核查查無下落,並且無法強制其履行納稅義務的,經綜合業務部門批准後認定為非正常戶。主管稅務機關暫停其稅務登記證件、發票領購簿和發票 的使用。
注銷
對沒有欠稅且沒有未繳銷發票的納稅人,認定為非正常戶超過兩年的,稅務機關可以注銷其稅務登記證件。
解除
認定為非正常戶的納稅人前來履行納稅義務或被稅務機關追查到案的,主管稅務機關對其進行違章處理、流失發票繳銷、欠稅清繳後,在綜合征管軟體中進行非正常戶解除處理。
非正常戶的巡查
主管稅務機關在管戶巡查過程中,要將非正常戶作為重點巡查對象,對清理巡查出來的非正常戶,要視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對存在偷稅或虛開發票行為的,按照《稅收徵收管理法》等規定從嚴處理;對未發現偷稅或虛開發票行為的,則對其未按期申報行為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