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5 中美對外貿易摩擦人民幣貶值 中國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美國與中國進行宏觀經濟和結構方面的協商」最可行。 原因是: 1、中國實行出口限制的話,將使中國出口量減少,形成出口逆差,不利於中國國民經濟的增長。 2、中國對美國眾多行業進行大規模投資的話,象目前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使美國眾多行業大片急劇下滑,美元貶值、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會為美國行業損失買單。 3、讓人民幣升值,如果中國出口的產品不漲價的話,相同數量的美元會買到更多的東西,相當於中國出口產品的變相降價,對中國外貿企業造成不利。 4、所以,只有雙方為了各自的利益,只有進行談判協商,才能最大限度滿足各自需要和利益。
㈡ 求近年來,中國對外貿易上,與外國發生沖突的爭端事件。
2009年4月20日 應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申請,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中國輸美輪胎發起特保調查。
6月18日 ITC 6位委員以4:2的投票結果認定,中國輪胎產品進口造成或威脅造成美國內產業的市場擾亂。
6月29日 ITC建議對中國輸美乘用車與輕型卡車輪胎連續3年分別加征55%、45%和35%的特別關稅。
7月17日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代表美國政府,在北京與中國政府就ITC提出的救濟措施建議進行磋商。
8月3日 中國橡膠工業協會組成產業代表團,赴美進行溝通,進一步宣傳中方立場。
8月中旬 中國商務部副部長鍾山率團赴美,就輪胎特保案與美國有關部門進行交涉。
9月3日 輪胎特保案建議被呈交至奧巴馬。
9月12日 奧巴馬宣布對中國進口輪胎實施限制關稅。即在4%的原有關稅基礎上,在今後三年分別加征35%、30%和25%的附加關稅。 這一特保措施將於9月26日正式生效。
9月14日 中國正式就此啟動了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提出磋商要求是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的第一步。磋商期一般為60天,如果通過磋商仍無法解決爭端,則中方有權採取第二步行動,即要求世貿組織成立專家組就美方措施展開調查並進行裁決。
商務部啟動對美部分汽車、肉雞產品的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審查程序,專家分析認為,這是美國政府違反世貿組織原則對中國輪胎採取特保措施後,中國被迫採取的反制措施。
自金融危機以來,新貿易保護主義風頭日盛,由於訂單數的減少、就業的下降,貿易保護已經成為一個趨勢了。
貿易保護的結果將是一場「雙輸」。對中國來說,特保案涉及20餘家輪胎企業,大約10萬人可能受到影響。對美國來說,受影響的從業人員將近10 萬人。
其更大的危害性在於多米諾骨牌效應,其他WTO成員仿效美國遏制和限制中國產品出口的糟糕跟風潮不僅限於輪胎行業,如德國太陽能企業日前開始對華太陽能電池板進行反傾銷調查。這一系列事件使中國出口環境惡化。
特保案也給中國輪胎業敲響警鍾,因為特保案涉案輪胎主要是一些低端產品。輪胎業要想挺直腰板,關鍵還應整合資源,研發一些高端產品,加強自身在國際市場中的競爭地位。
從政治常識角度分析:
1、國家利益決定國際關系的變化。貿易爭端反映國家間利益的沖突。美國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實施貿易保護措施,中國積極採取反擊措施,都是在維護國家利益。
2、國際競爭的實質是以經濟和科技實力為基礎的綜合國力的較量。頻繁的貿易磨擦表明國際競爭激烈化。
3、國際組織的作用。充分利用世貿組織的貿易爭端解決機制解決貿易摩擦,協調兩國經濟關系。
4、國家的對外職能。中國政府及有關機構積極斡旋,創造有利於我國發展的國際環境,充分體現了國家的對外職能。
5、和平和發展是當今時代的兩大主題。加強經濟合作不僅有利於各國共同發展,也有利於國際新秩序的建立。美國的貿易保護措施對世界經濟的復甦無益。
從哲學角度分析:
1.聯系是普遍的和客觀的。輪胎「特保」殃及國內企業生產和銷售及10萬工人的生活,並可能引起其他WTO成員的多米諾骨牌效應,仿效美國遏制和限制中國產品出口,造成災難性後果。我國政府和企業充分認識到聯系的普遍性和客觀性,積極研究應對,力爭圓滿解決問題。
2.內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根據,外因是條件,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本案件的發生既有國際的原因,金融危機下新貿易保護成為趨勢和背景,而國內輪胎企業的低端低價產品成為經濟紛爭的焦點,也是一個重要原因。國內企業練好內功,調整產品結構,研發一些高端產品,會加強自身在國際市場中的競爭地位。
3.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我們要全面地看問題。輪胎「特保案」會對中國相關行業造成很大的沖擊,但同時也是一次警示,一次整合提升的機會。
從經濟常識的角度
1、 對外交往要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則。美國違反世界貿易原則,單方面決定向中國輸美部分輪胎徵收懲罰性關稅,違反了這一原則。
2、應對經濟全球化,進一步提高我國的對外開放水平。
3、我國政府要做好宏觀調控,維護公平貿易的秩序,要有經濟安全的防範意識,積極應對別國的反傾銷,學會利用世貿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維護自己的權益。
4、我國的企業應該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依靠科技,增加產品附加值,打造知名品牌,增強產品競爭力。
㈢ 國際貿易爭端產生的原因
主要是由於經濟全球化之後,國際貿易的形式多樣化,商品結構復雜化,區域集團化趨勢加強,跨國公司迅速發展,市場競爭激烈化,所以各國家為了獲得利益,提高競爭力就會採取各種方法,比如在國際貿易中出現不等價的交換,發達國家利用壟斷地位,控制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一方面降低發展中國家產的初級產品的世界市場價格,另一方面提高發達國家生產的工業製品的世界市場價格,擴大初級產品價格與工業製品價格的剪刀差,以此從廣大發展中國家身上獲得利潤 謝謝採納
㈣ 求一些國際貿易爭端與後續解決方案的案例
網頁鏈接,請查看別人的案例
㈤ 國際貿易爭端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㈥ 解決國際貿易爭議的幾種主要方法的比較
在國際貿易中解決爭議的主要方法
㈦ 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
隨著國際社會經濟貿易的不斷發展,國際經貿領域的貿易戰也日見頻繁。在解決國際經濟貿易糾紛方面,世界貿易組織自成立以來就發揮著重要作用。
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機構是總理事會,該機構負責處理圍繞烏拉圭回合最後文件所包括的任何協定或協議而產生的爭端。根據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承諾,在發生貿易爭端時,當事各方不應採取單邊行動對抗,而是通過爭端解決機制尋求救濟並遵守其規則及其所做出的裁決。
爭端解決的程序是:
(1)磋商:根據《爭端解決規則和程序諒解》規定,爭端當事方應當首先採取磋商方式解決貿易糾紛。磋商要通知爭端解決機構。磋商是秘密進行的,是給予爭端各方能夠自行解決問題的一個機會。
(2)成立專家小組:如果有關成員在10天內對磋商置之不理或在60天後未獲解決,受損害的一方可要求爭端解決機構成立專家小組。專家小組一般由3人組成,依當事人的請求,對爭端案件進行審查,聽取雙方陳述,調查分析事實,提出調查結果,幫助爭端解決機構作出建議或裁決。專家組成立後一般應在6個月內向爭端各方提交終期報告,在緊急情況下,終期報告的時間將縮短為3個月。
(3)通過專家組報告:爭端解決機構在接到專家組報告後20-60天內研究通過,除非當事方決定上訴,或經協商一致反對通過這一報告。
(4)上訴機構審議:專家小組的終期報告公布後,爭端各方均有上訴的機會。上訴由爭端解決機構設立的常設上訴機構受理。上訴機構可以維持、修正、撤消專家小組的裁決結論,並向爭端解決機構提交審議報告。
(5)爭端解決機構裁決:爭端解決機構應在上訴機構的報告向世貿組織成員散發後的30天內通過該報告,一經採納,則爭端各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6)執行和監督:爭端解決機構監督裁決和建議的執行情況。如果違背義務的一方未能履行建議並拒絕提供補償時,受侵害的一方可以要求爭端解決機構授權採取報復措施,中止協議項下的減讓或其它義務
㈧ 國際貿易爭端與摩擦有什麼區別
通俗的說,國際貿易爭端與摩擦的區別在是否採取具體地措施——
前者為進口國聲稱出口國出口到本國的某種或某些商品對本國生產的同類商品產生影響,揚言要採取措施來限制甚至禁止該出口國的這些商品的進口——只是停留在彼此之間的爭議層面。
後者則在前者的基礎上採取實質性的措施,比如徵收高額關稅(包括反傾銷稅)、限制進口數量(包括配額制或許可證制)等。
㈨ 按我國法律規定,國際貿易爭端是否可以進行司法訴訟
是可以進行司法訴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