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四大漁業國是哪些國家
這要看怎麼統計了,比如出口,進口、捕撈量和養殖產量或者人均消費,不同的統計內容結果不一樣:
聯合國糧農組織(FAO) 2005年發布的世界水產品貿易報告顯示,2001年至2003年,魚類產品最大的進口國是日本,其次是美國,西班牙居第三位。2003年日本魚類產品進口額接近124億美元,美國接近117億美元。
2002年中國超過泰國,成為世界最大的魚類產品出口國,並一直保持。2002年出口額近45億美元,2003年中國出口額為52.4億美元,到2007年達97.4億美元。我國漁業出口約佔世界水產品貿易總額的10%。在國際漁業貿易中,較大的出口國有中國、泰國、美國、挪威、加拿大等。
通常我國的漁業捕撈量和養殖產量都居世界前列(第1),但是FAO在做漁業統計時通常將我國單列。
參考資料:
http://women.shi.sohu.com/question/41769312.html
http://www.chinairr.org/view/V09/200907/22-24688.html
B. 中國漁政是干什麼的
中國漁政,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漁業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政局」,位於北京市農展館南里11號農業部。
職責:
(一)研究提出漁業發展戰略、規劃計劃、技術進步措施和重大政策建議;起草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漁業行業管理,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
(三)研究擬定漁業科研、技術推廣規劃和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研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
(四)研究擬定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的政策措施及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管理。
(五)代表國家行使漁政、漁港和漁船檢驗監督管理權,負責漁船、船員、漁業許可和漁業電信的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重大的涉外漁業事件。
(六)研究提出漁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劃和措施並指導實施。
(七)研究提出水產品加工業發展、水產市場體系建設和促進漁業國際貿易的政策建議。 (八)負責漁業標准化和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九)負責水生動植物防疫工作;負責水產養殖中的獸葯使用、獸葯殘留檢測和監督管理,參與起草有關法律法規。
(十)參與組織制定並監督執行國際漁業公約和多邊、雙邊漁業協定,組織開展國際漁業交流與合作;負責遠洋漁業規劃、項目審核和協調管理。
(十一)負責提出漁業行業投資計劃建議,組織項目初選,根據授權審批初步設計和概算,組織項目實施,負責項目的日常監督檢查及竣工驗收等工作。
(十二)指導漁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歸口管理漁業防災減災工作,研究提出漁業救災資金分配建議。
(十三)負責漁業統計和信息發布。
(十四)負責有關單位的業務歸口管理工作,指導有關社團組織的業務工作。
(十五)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C. 國家對水產品出口有什麼政策支持
水產業是我國最早進行市場化改革的領域。改革開放初期,中國從基本國情出發,確立了「以養為主」的發展方針,改革經營管理體制,調整產業結構,加大基礎建設投入,加強資源養護,依靠科技進步,走出了一條具有本國特色的水產業發展道路。過去十年,中國水產品總產量增長了9倍;人均佔有量增長了7.2倍,是世界平均水平的兩倍。實現了「以捕為主」向「以養為主」的歷史性轉變,養殖產量占水產品總產量的比重提高到近70%,養殖區域從中東部延伸到西部各個省份。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水產業發展的一個重大特徵和成果是外向型水產業迅速發展,國際化程度顯著提高,有效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能力不斷增強。遠洋漁業起步並邁入了世界前列,外向型水產業迅速發展,水產品出口已達到100億美元,年均出口額增速高於同期農產品近5個百分點。中國水產品出口已經躍居世界首位,約佔世界水產品貿易總額的10%。過去十年,中國水產品進口量年均增長17%。特別是中國加入WTO後,水產品出口貿易進入了更快的發展階段,形成了以國內自產水產品出口為主、來進料加工相結合的水產品國際貿易格局,進一步帶動了水產品生產的發展和結構優化,提升了國際競爭力。
D. 國際貿易有哪些公約(至少也15個)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
· 倫敦保險協會貨物保險條款
· 統一提單的若干法律規則的國際公約(海牙規則)
· 海關稅則商品分類目錄公約
· 關於集成電路的知識產權條約
· 國際水道測量組織公約(附英文)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政府關於植物檢
· 中國政府和朝鮮政府關於植物檢疫和防治農作物病蟲害的協定
· 關於貨物實行國際轉運或過境運輸的海關公約(I·T·I公約)
· 海關商品估價公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通商航海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通商航海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通商航海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通商航海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越南民主共和國通商航海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通航海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加拿大政府海運協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韓民國政府海運協定
· 中國政府和摩洛哥王國政府經濟和貿易協定
· 中國政府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國政府經濟、貿易協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白俄羅斯共和國引渡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其頓共和國政府經濟貿易協定
· 北太平洋海洋科學組織公約
· 中國和象牙海岸共和國建立外交關系的聯合公報
· 中國農業部長和荷蘭王國農漁大臣會談諒解備忘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海運協定
· 1978年聯合國海上貨物運輸公約(漢堡規則)
· 1978年聯合國海上貨物運輸公約
· 聯合國海上貨物運輸公約
· 油輪油污責任暫行補充協定 油輪所有人自願承擔油污責任協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芬蘭共和國政府海運協定
· 中國船舶檢驗局和挪威船級社船舶技術檢驗合作協議
· 中國船舶檢驗局和德意志勞埃德船級社船舶技術檢驗合作協議
· 中國船舶檢驗局和勞埃德船級社關於船舶技術檢驗合作的協議
· 1966年國際船舶載重線公約1975年修正案
· 國際海事衛星組織(INMARSAT)業務協定
· 國際海事衛星組織(INMARSAT)公約
· 海員帶薪年假公約(1976年修正本)(附英文)
· 商船最低標准公約(附英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國漁業協定
· 附編:中國漁業協會和日本漁業協議會漁業安全作業議定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墨西哥合眾國政府貿易協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瑞典王國政府海運協定
· 中國和義大利關於成立經濟貿易混合委員會的換文
· 聯合國班輪公會行動守則公約
· 關於簡化和協調海關業務制度的國際公約
· 1974年班輪公會行動守則公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希臘王國政府海運協定
· 中國船舶檢驗局和羅馬尼亞船舶登記局簽訂合作協議
· 防止傾倒廢物及其他物質污染海洋的公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義大利共和國政府海運協定
· 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
· 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公約
· 中國政府和朝鮮政府關於海難救助合作協定
· 1969年國際干預公海油污事故公約
· 船員在船上起居艙室公約(補充條款)
· 防止海員工傷事故公約
· 中國漁業協會代表團、日中漁業協議會代表團會談公報
· 修訂關於統一海上救助某些規則的公約的議定書
1967年建造中船舶權利登記公約
· 日中漁業協議會代表團致中國漁業協會代表團的備忘錄
· 中國漁業協會代表團致日中漁業協議會代表團的備忘錄
· 日中漁業協議會代表團致中國漁業協會代表團的信
· 便利國際海上運輸公約
· 國際貨物買賣時效期限公約(1974)
· 海員帶薪休假公約(1949年修正本)
· 船員在船上起居艙室公約(1949年修正本)
· 建立海關合作理事會的公約
· 說說《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
· 關於貨物憑A·T·A報關單證冊暫時進口的海關公約(A·T·A公約)
· 1991年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國際商會多式聯運單證規則
· 修改統一提單的若干法律規則的國際公約的議定書(維斯比規則)
· 國際公約:國際商事訴訟
· 國際公約:票據法
E. 中國水產品遭國際反傾銷案原因分析
[摘 要] 隨著中國加入WTO,中國市場開放程度進一步擴大,我國一些產業遭到了反傾銷訴訟。本文通過對中美水產反傾銷第一案的回顧,分析了中國遭到反傾銷的原因,提出了一些入世後我國應對反傾銷的策略,以更好的應對反傾銷訴訟,維護本國企業的利益。[關鍵詞] WTO;反傾銷;非市場經濟國;應訴;一、反傾銷,中美水產第一案的背景介紹 2003年12月31日,美國南方蝦業聯盟,正式致函國際貿易委員會,要求對亞洲和拉美幾個國家的冷凍蝦和罐裝蝦徵收25.76%到63.68%的反傾銷關稅,稱「由於外國蝦養殖業者不公平的貿易競爭,美國捕蝦者和蝦加工者已不能維持基本的生產,正處於全行業虧損的境地。」2004年7月6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原產於中國和越南的冷凍或罐裝暖水蝦做出反傾銷初裁:除中國的湛江國聯水產品有限公司外,中國傾銷幅度為7.67%~112.81%。 2004年11月30日,美商務部發布公告,對原產於中國和越南的冷凍和罐裝暖水蝦做出反傾銷終裁:除鮮蝦、冷水蝦和干蝦以外的各類暖水蝦,包括捕撈、養殖,去頭、去尾或去皮的暖水蝦均在被調查之列。涉案中國企業傾銷幅度為27.89%-112.81%。2005年1月26日,美商務部發布公告,修改此前做出反傾銷終裁結果並發布反傾銷征稅令,沒有將罐裝暖水蝦包含在征稅范圍之內。 案例至此已經全部明朗。在被調查的6個國家中,印度與泰國很可能將被取消立案。巴西與厄瓜多的大多數企業仍然可以向美國出口冷凍對蝦。越南有4家企業可以向美國出口對蝦。中國有1家企業可以向美國出口對蝦。美國對中國與越南基本關閉了對蝦市場的大門。中國是這次反傾銷受到傷害最嚴重的國家。二、中國遭到反傾銷的原因一 關於「非市場經濟國家」標准認定的問題 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中第15條規定,中國以「非市場經濟國家」身份加入WTO,加入世貿組織後15年內,外國對中國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仍可沿用「非市場經濟國家」標准。所以,歐美國家一直將中國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在本案例中我國32家未獲得單獨稅率的企業的原因是,美認為,這些企業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市場化的企業,而是有很多政府背景的企業,雖然這些企業更多的是民營企業。或者是,沒有按照國際貿易的游戲規則辦事的企業。二 國際反傾銷事件的起因一般講,並不是政府行為,而是企業行為。 正是由於我國被認定是非市場化的國家,所以,我國企業受到的傷害最大,該事件被披上了政治色彩。市場化的企業是確立起現代公司制度的企業,就是民營化的企業,是完全靠市場生存,而不是靠政府生存的企業。企業在所有的商業行為中,應該刻意營造商人的光環,而不是政府的光環。行業要有自己的組織,企業要有自己的組織,但是這種組織不是政府的組織或政府的某一個部門控制的組織,而是市場化的,自己說了算的組織。比如:美國南方蝦業聯盟那樣的組織。三 中國企業的自身行為和素質 一方面,我國企業不積極應訴,實施反傾銷調查並不意味著傾銷成立,而拒絕應訴無疑等於默認傾銷的事實。面對反傾銷調查,我國企業因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對反傾銷危害的認識不足,懷疑外國法律的公正性等不願應訴。另一方面,出口秩序混亂引發低價競銷,一些企業為了增加出口, 競相壓價, 爭搶定單, 甚至不惜「自相殘殺」。但沒有注意避免惡性的低價競銷, 沒有維護良好的出口秩序,導致我國出口商品價格大幅下跌,很容易成為外國提起反傾銷指控的借口。四單一產品、單一市場、單一客戶的公司都是經營性風險極高的公司。 這樣的公司,一旦市場發生變化,企業隨時都會面臨絕境。這次對蝦事件中,南方有一家公司因為僅僅有對蝦一個產品,而且生產線只能生產出口產品,市場也只有美國一個市場,結果在2004年6月,不得不全面停產。2003年9月新建流水線剛剛投產,損失慘重。三、我國應對反傾銷的對策一 政府應採取的措施⒈ 積極爭取「市場經濟國家」地位 我國政府應加強對外宣傳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促使其他WTO成員承認中國的市場地位,以爭取在反傾銷訴訟中的主動權,避免發達國家施壓。中國已成為WTO的正式成員,在今後的多邊談判中,要充分行使成員方的權利,制定公正合理的反傾銷程序,防止一些發達國家借反傾銷規則而實行貿易保護。⒉ 組建行業進出口商會, 建立有效的反傾銷預警機制 由於國際市場行情受政治、經濟、自然方面的因素影響很大, 因此組建行業進出口商會, 建立一個反傾銷的預警機制是很有必要的。通過這個預警機制不但可以協調各生產廠家適時調整出口商品的價格和數量,還能對由於國際市場價格變化有可能被提起反傾銷訴訟的商品價格和數量進行追蹤調整,防患於未然。⒊ 建立專門的解決國際貿易爭端的政府機構及培養專業人才 由於反傾銷的牽涉廣泛,對一國的經濟和發展有很深的影響,因此,為協調和解決有關的國際貿易爭端, 應建立一個由國際貿易專家、國際法專家和律師組成的專門的政府機構, 其職責是代表我國政府對外國政府違反WTO有關協定的行為進行申訴和抗爭, 以及執行WTO有關機構已執行的裁決。同時加入WTO後,要從戰略高度出發,培養一批熟悉國際貿易規則和國際商務活動的專業人才,為反傾銷應訴的勝利提供有力的人力資源支持。二 企業應採取的措施⒈ 積極應訴, 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 積極應訴是出口企業對待反傾銷的基本態度, 也是爭取主動的前提。有一些企業對反傾銷調查不理不睬, 結果招致高額反傾銷稅。近年來, 有些企業積極參加訴訟,組織有力抗辯, 獲得有利的裁決結果。同時《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中國企業擁有了訴訟進口國外產品傾銷的權利和法律依據,不能在國際反傾銷案例中一味充當被告,應積極利用《條例》規定,反對外國產品傾銷,保護我國民族工業。⒉ 制定靈活價格策略,合理定價 著重研究產品能夠進入國際市場,佔領國際市場,卻又不致引起傾銷指控的具體的、多元的應變價格體系。由於反傾銷主要是針對產品的低價而言,中國企業應努力走出低質低價、通過壓低價格增強競爭力的誤區,自覺抵制低價出口行為,減少國外反傾銷的誘因,防止授人以柄。⒊ 改進產品策略,開發適銷對路的產品 要變「以廉取勝」為「以質取勝」,增加產品的品種花色,提高產品的質量,提供良好的售前、售後服務,建立品牌,加大產品的附加值, 增強產品的吸引力,從而提高產品售價,依靠非價格競爭力開拓國際市場。⒋ 制定多元渠道策略,變市場集中化為市場多元化 要實施全球化的經營戰略,沒有銷售渠道的保證是不行的。在鞏固現有歐美市場的同時,應積極開拓新興的海外市場,以降低市場過於集中所帶來的風險,以多渠道策略來避免經銷商反控制而陷入反傾銷的陷阱。四、結論 雖然,近幾年來中國企業的發展遭遇到了瓶頸,但總體上,加入WTO後我國企業會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只要我們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我國政府和企業在WTO 框架內採取必要的措施積極的應訴等,就可以成功地應對反傾銷,形成良好、健康的市場交易環境。參考文獻:【1】朴永目.WTO規則與對策.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2002年【2】周啟良.國外對華反傾銷特點發展、趨勢及中國企業的應對策略.華北電力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二期這個更好!
F. 05-08年中國水產品進出口貿易的數據
2008年我國水產品進出口貿易在困境中穩步發展,全年進出口總量684.8萬噸,總額160.2億美元,同比分別增長4.9%和10.7%。其中出口量296.5萬噸,同比下降3.2%;出口額106.1億美元,同比增長8.9%,增幅較上年提高4.8個百分點。
進出口價格。「量減額增」成為2008年水產品出口的最大特點,出口價格普遍上揚。全年綜合平均價格(簡單算術平均,下同)3580.3美元/噸,比上年同期漲12.6%。各類出口產品價格全部上漲,漲幅在9.2%-42%之間,其中活魚漲幅最大;幾大養殖出口品種除斑點叉尾鮰價格小幅下跌3.7%外,其餘全部上漲,羅非魚價格漲幅最高,達43.4%,其次為貝類漲16.6%、對蝦漲15.9%、鰻魚漲10.8%、大黃魚漲2.3%、淡水小龍蝦漲1.1%。進口水產品綜合平均價格1391.3美元/噸,比上年漲2.1%。其中魚粉價格1036.2美元/噸,同比下降9.2%;來進料加工原料進口價格1643美元/噸,同比漲4.1%;供國內食用的進口水產品價格1502.1美元/噸,同比漲14.9%。
G. 第三囯轉口的水產品進入中國合法嗎
轉口貿易並不是一種主流的貿易方式,但是轉口貿易不觸犯任何法律。轉口貿易是一種常見的國際貿易方式,在越來越嚴峻的國際貿易壁壘環境下,轉口貿易是一種很常用的規避高額反傾銷稅的貿易方式。轉口貿易又稱中轉貿易(intermediarytrade)或再輸出貿易(Re-Export Trade),是指國際貿易中進出口貨物的買賣,不是在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直接進行,而是通過第三國轉手進行的貿易。這種貿易對中轉國來說就是轉口貿易。交易的貨物可以由出口國運往第三國,在第三國不經過加工(改換包裝、分類、挑選、整理等不作為加工論)再銷往消費國;也可以不通過第三國而直接由生產國運往消費國,但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並不發生交易關系,而是由中轉國分別同生產國和消費國發生交易。
H. 中國漁政,是不是就不用改名了
中國漁政,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漁業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政局」,位於北京市農展館南里11號農業部。
中國漁政職責
(一)研究提出漁業發展戰略、規劃計劃、技術進步措施和重大政策建議;起草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漁業行業管理,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
(三)研究擬定漁業科研、技術推廣規劃和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研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
(四)研究擬定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的政策措施及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管理。
(五)代表國家行使漁政、漁港和漁船檢驗監督管理權,負責漁船、船員、漁業許可和漁業電信的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重大的涉外漁業事件。
(六)研究提出漁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劃和措施並指導實施。
(七)研究提出水產品加工業發展、水產市場體系建設和促進漁業國際貿易的政策建議。 (八)負責漁業標准化和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九)負責水生動植物防疫工作;負責水產養殖中的獸葯使用、獸葯殘留檢測和監督管理,參與起草有關法律法規。
(十)參與組織制定並監督執行國際漁業公約和多邊、雙邊漁業協定,組織開展國際漁業交流與合作;負責遠洋漁業規劃、項目審核和協調管理。
(十一)負責提出漁業行業投資計劃建議,組織項目初選,根據授權審批初步設計和概算,組織項目實施,負責項目的日常監督檢查及竣工驗收等工作。
(十二)指導漁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歸口管理漁業防災減災工作,研究提出漁業救災資金分配建議。
(十三)負責漁業統計和信息發布。
(十四)負責有關單位的業務歸口管理工作,指導有關社團組織的業務工作。
(十五)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