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貿易術語的術語分類
出口地交貨
出口地交貨的貿易術語有:工廠交貨(EXW)、貨交承運人(FCA)、裝運港船邊交貨(FAS)、裝運港船上交貨(FOB)、成本加運費(CFR)、成本加保險費和運費(CIF),運費付至……(CPT)、運費和保險費付至……(CIP)。國際商會根據貿易術語開頭字母的不同,將以上8個貿易術語分為E組、F組與C組。以上貿易術語賣方交貨地點都在出口地,所以按這8種貿易術語簽訂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稱為裝運合同
進口地交貨
進口地交貨的貿易術語有:DAP(目的地交貨)、DAT(運輸終端交貨)、完稅後交貨(DDP)。在進口地交貨的貿易術語,國際商會將上述3種貿易術語稱為D組。
十三種貿易術語(貿易條件)
《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00)列出十三種共四組貿易術語,其要點如下:
E組,F組,C組,D組 E—D組術語賣方義務逐漸加重。 E組
工廠交貨EXW
本術語英文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廠交貨(……指定地點)」。它指賣方負有在其所在地即車間、工廠、倉庫等把備妥的貨物交付給買方的責任,但通常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准備的車輛上或辦理貨物結關。買方承擔自賣方的所在地將貨物運至預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費用和風險。採用EXW條件成交時,賣方的風險、責任、費用都是最小的。
F組:主要運費未付
貨交承運人FCA
本術語英文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 )」,即「貨物交承運人(……指定地點)」。它指賣方應負責將其移交的貨物,辦理出關後,在指定的地點交付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照管。根據商業慣例,當賣方被要求與承運人通過簽訂合同進行協作時,在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可以照此辦理。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採用這一交貨條件時,買方要自費訂立從指定地點啟運的運輸契約,並及時通知賣方。《2000通則》規定,若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是賣方所在地,賣方負責把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承運人的運輸工具即可,若交貨地是其它地點,賣方在自己的運輸工具上完成交貨,無需卸貨。
船邊交貨FAS
本術語英文為「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碼頭或駁船上把貨物交至船邊,從這時起買方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全部費用和風險,另外賣方須辦理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與《90通則》不同的是,《2000通則》規定,辦理貨物出口報關的風險、責任、費用改由買方承擔。
船上交貨FOB
本術語英文為「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它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日期或期間內在指定裝運港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船上,並承擔貨物安全交至船甲板上之前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貨過船舷後買方須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風險、滅失或損壞,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FOB】術語變形
(1)FOBLiner Terms (FOB班輪條件):裝船費用按照班輪條件辦理,賣方只負責將貨物交到碼頭港口,裝卸及平艙理艙費均由支付運費的一方----買方負擔。(賣方不必承擔裝貨費用)
(2)FOB Under Tackle (FOB吊鉤下交貨):賣方承擔的費用截止到買方指定船隻的吊鉤所及之處,有關裝船的各項費用一概由買方負擔。(賣方不必承擔裝貨費用)
(3)FOB Stowed 或FOBS(FOB包括理艙/船上交貨並理艙):賣方負責將貨物裝上船,並支付包括理艙費在內的裝船費用。多用於雜貨船。(賣方必須承擔裝貨費用和理艙費用)
(4)FOB Trimmed 或FOBT (FOB包括平艙/船上交貨並平艙):賣方負責將貨物裝上船,並支付包括平艙費在內的裝船費用,多用於散裝船。若買方租用自動平艙船是,賣方應退回平艙費用。(賣方必須承擔裝貨費用和平艙費用)
(5)FOB Stowed and Trimmed 或FOBST(FOB包括平艙和理艙):賣方必須承擔裝貨、平艙和理艙費用。 C組
成本加運費CFR
本術語英文為「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它指賣方必須支付把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開支和運費,但從貨物交至船上甲板後,貨物的風險、滅失或損壞以及發生事故後造成的額外開支,在貨物越過指定港的船舷後,就由賣方轉向買方負擔.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CFR】術語變形
(1)CFR Liner Terms(CFR班輪條件)即卸貨費按照班輪的辦法處理,即買方不予承擔。
(2)CFR Landed (CFR卸到岸上) 指由賣方將貨物卸到目的港岸上位置的卸貨費,包括從輪船到碼頭轉運時可能發生的駁船費和碼頭捐稅。
(3)CFR ex tackle (CFR吊鉤下交貨) 賣方承擔貨物從艙底吊至船邊卸離吊鉤為止的費用。
(4)CFR ex ship's hold (CFR艙底交接) 買方負責將貨物從目的港船艙艙底吊卸到碼頭的費用。
成本保險運費CIF
本術語英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它指賣方除負有與「成本加運費」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海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CIF】術語變形
(1)CIF Liner Terms(CIF班輪條件):賣方必須承擔卸貨費用;
(2)CIF Landed(CIF卸至岸上):賣方必須承擔卸貨費用包括駁運費;
(3)CIF Under Ex Tackle(CIF吊鉤下交接):賣方必須承擔卸貨費用;
(4)CIF Ex Ship's Hold(CIF艙底交接):賣方不必承擔卸貨費用。【注】CIF以及CFR的區別:
CIF術語要由賣方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並向買方轉讓保險單;CFR術語則由買方自行辦理投保並支付保險費,保險也容易引起爭議問題。因為按照CIF術語,賣方雖然負責投保並支付保險費,但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起,風險就由賣方轉移到買方承擔,賣方對運輸中的貨物已經不再擁有可保權益,賣方實際上是為了買方的利益而投保。因此投保什麼險別如何確定保險金額,應事先在合同中約定,否則容易在貨物遭受損失時而得不到應有的賠償而引起糾紛。
運費付至CPT
本術語英文為「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本術語系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關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貨物交至承運人後發生事件所產生的任何額外費用,自貨物已交付給承運人照管之時起,從賣方轉由買方承擔。另外,賣方須辦理貨物出口的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注】CPT以及CFR的區別:
(1)CPT是賣方負責安排把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輸,並付運費,但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者損壞的風險以及貨物交給第一承運人後發生的任何額外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但在CFR術語下,賣方完成交貨時在約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時,不是將貨物交給第一承運人。
(2)CPT術語可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而CFR術語僅適用於海洋和內河運輸。
運費保險費付至CIP
本術語英文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運費及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指賣方除負有與「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 D組
邊境交貨DAF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at Frontier (…named place )」,即「邊境交貨(……指定地點)」。它指賣方承擔如下義務,將備妥的貨物運至邊境上的指定地點,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毗鄰國家海關關境前交貨,本術語主要適用於通過鐵路或公路運輸的貨物,也可用於其他運輸方式。
目的港船上交貨DES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目的港船上交貨(……指定目的港)」。它系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把備妥的貨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辦理貨物進口結關手續的情況下,交給買方,故賣方須承擔包括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費用與風險。本術語適用於水上運輸方式及最後一程為水上運輸的多式聯運方式。
目的港碼頭交貨(DEQ)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碼頭交貨(……指定目的港)」。賣方義務如下:支付運費,在規定時間內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承擔卸貨的責任和費用,並在目的港碼頭將貨物置於買方處置之下,承擔在目的港碼頭將貨物置於買方處置下之前的風險和費用。辦理貨物進口報關的責任、費用、風險由買方承擔。本術語適用於水上運輸和多式聯運。
未完稅交貨(DDU)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的地點交付,而且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不包括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另外須承擔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和風險。買方須承擔因未能及時辦理貨物進口結關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和風險。本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完稅後交貨(DDP)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完稅後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是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地點交付,而且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辦理進口結關。本術語可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英文及縮寫 中文全稱 交貨地點 風險劃分 出口報關 進口報關 適用運輸方式 標價註明 ex works
EXW 工廠交貨 賣方處所 買方接管貨物後 買方 買方 各種運輸方式 指定地點 free carrier
FCA 貨交承運人 合同規定的出口國內地、港口 承運人接管貨物後 賣方 買方 同上 同上 free alongside ship
FAS 船邊交貨 裝運港船邊 貨交船邊後 賣方 買方 海運,內河運輸 裝運港名稱 free on board
FOB 船上交貨 裝運港船上 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 賣方 買方 同上 同上 cost & freight
CFR 成本加運費 同上 同上 賣方 買方 同上 目的港名稱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CIF 成本加保險加運費 同上 同上 賣方 買方 同上 同上 carriage paid to
CPT 運費付至 合同規定的出口國內地港口 承運人接管貨物後 賣方 買方 各種運輸方式 目的地名稱 carriage & insurance paid to
CIP 運費,保險費付至 同上 同上 賣方 買方 同上 同上 delivered at frontier
DAF 邊境交貨 兩國邊境指定地 買方接管貨物後 賣方 買方 多用於陸運方式 邊境指定地點 delivered ex ship
DES 目的港船上交貨 目的港船上 買方在船上收貨後 賣方 買方 海運,內河運輸及目的港船上交貨的多式聯運 目的港名稱 delivered ex quay
DEQ 目的港碼頭交貨 目的港碼頭 買方在目的港收貨後 賣方 買方 同上 同上 delivered ty unpaid
DDU 未完稅交貨 進口國指定地 買方在指定地收貨後 賣方 買方 任何運輸方式 目的地名稱 delivered ty paid
DDP 完稅後交貨 同上 同上 賣方 賣方 同上 同上
⑵ 求國際貿易基本知識和術語
一、國外費用主要有:
1.國外運費(自裝運港至目的港的海上運輸費用);2.國外保險費(海上貨物運輸保險);3.如果有中間商,還包括支付給中間商的傭金。
計算公式如下:
FOB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凈利潤
CFR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國外運費+凈利潤
CIF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國外運費+國外保險費+凈利潤
FCA、CPT和CIP三種貿易術語的價格構成適用范圍廣。在價格構成中,通常包括3方面內容:進貨成本、費用和凈利潤。
二、國內費用有:
1.加工整理費用;
2.包裝費用;
3.保管費用(包括倉租、火險等);
4.國內運輸費用(倉至碼頭);
5.拼箱費(如果貨物構不成一整集裝箱);
6.證件費用(包括商檢費、公證費、領事簽證費、產地證費、許可證費、報關單費等);
7.銀行費用(貼現利息、手續費等);
8.預計損耗(耗損、短損、漏損、破損、變質等);9.郵電費(電報、電傳、郵件等費用)。
三、國外費用主要有:
1.外運費(自出口國內陸啟運地至國外目的地的運輸費用);2.國外保險費;3.如果有中間商,還包括支付給中間商的傭金。
計算公式如下:
FCA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凈利潤
CPT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國外運費+凈利潤
CIP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國外運費+國外保險費+凈利潤
1、FOB: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並及時通知買方。
本條中風險轉移規則已經《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修改,裝運港貨物裝運上船後,風險轉移給買方。(由於2000年解釋通則規定之越過船舷風險轉移,是否越過船舷不便於舉證,故而修改。)
2、C&F: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的條件租船訂艙並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將貨物裝上船並及時通知買家。
3、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保險費、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條件租船訂艙並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並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
4、FCA:即「Free Carrier"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是「貨交承運人」。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交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處置,及時通知買方。
5、CPT: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並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後,在約定的時間和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處理,並及時通知買方。
6、CIP: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並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負責辦理保險手續並支付保險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後,在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照管,以履行其交貨義務。
7、EXW:即 「EX Works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工廠交貨(指定的地點)」。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其所在處所(工廠、工場、倉庫等)將貨物置於買方處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貨義務。
8、FAS:即"Free Alongside Ship"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裝運港將貨物放置碼頭或駁船上靠近船邊,即完成交貨。eliv
9、DAT:即「Delivered At Terminal (insert named terminal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其中文含義」運輸終端交貨「。使用該術語賣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運輸終端,並將貨物從抵達的載貨運輸工具上卸下,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10、DAP:即"Delivered At Place"(insert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目的地交貨(插入指定目的港)。
使用該術語,賣方必須簽訂運輸合同,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內的約定的點所發生的運費;在指定的目的地將符合合同約定的貨物放在已抵達的運輸工具上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⑶ 國際物流中常見的貿易術語有哪些
《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共列出十三種貿易術語,其要點如下:
(一)工廠交貨( EXW)
本術語英文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廠交貨(......指定地點)"。
它指賣方負有在其所在地即車間、工廠、倉庫等把備妥的貨物交付給買方的責任,但通常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准備的車輛上或辦理貨物結關。買方承擔自賣方的所在地將貨物運至預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二)貨交承運人(FCA)
本術語英文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貨物交承運人(......指定地點)」。
它指賣方應負責將其移交的貨物,辦理出關後,在指定的地點交付給買方指定的承運入照管。根據商業慣例,當賣方被要求與承運人通過簽訂合同進行協作時,在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可以照此辦理。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
(三)船邊交貨(FAS)
本術語英文為「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
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碼頭或駁船上把貨物交至船邊,從這時起買方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全部費用和風險,另外買方須辦理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四)船上交貨(FOB)
本術語英文為「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把貨物送過船舷後交付,貨過船舷後買方須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風險、滅失或損壞,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五)成本加運費(CFR或c&F)
本術語英文為「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它指賣方必須支付把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開支和運費,但從貨物交至船上甲板後,貨物的風險、滅失或損壞以及發生事故後造成的額外開支,在貨物越過指定港的船舷後,就由賣方轉向買方負擔.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六)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IF)
本術語英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它指賣方除負有與「成本加運費」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海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七)運費付至(CPT)
本術語英文為「Carriage Paid to):t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本術語系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關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貨物交至承運人後發生事件所產生的任何額外費用,自貨物已交付給承運人照管之時起,從賣方轉由買方承擔。另外,賣方須辦理貨物出口的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
(八)運費及保險費付至(CIP)
本術語英文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運費及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它指賣方除負有與「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
(九)邊境交貨(DAF)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即「邊境交貨(......指定地點)」。
它指賣方承擔如下義務,將備妥的貨物運至邊境上的指定地點,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毗鄰國家海關關境前交貨,本術語主要適用於通過鐵路或公路運輸的貨物,也可用於其他運輸方式。
(十)目的港船上交貨(DES)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目的港船上交貨(......指定目的港)」。
它系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把備妥的貨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辦理貨物進口結關手續的情況下,交給買方,故賣方須承擔包括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費用與風險。本術語只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十一)目的港碼頭交貨(DEQ)
本術語的英文為 :「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碼頭交貨(關稅已付)(......指定目的港)」。
本術語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將其備好的貨物,在指定目的港的碼頭,辦理進口結關後,交付給買方,而且賣方須承擔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關銳、捐稅和其他交貨中出現的費用。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十二)未完稅交貨(DDU)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
它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的地點交付,而且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不包括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另外須承擔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和風險。買方須承擔因未能及時辦理貨物進口結關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和風險。本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十三)完稅後交貨(DDP)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destination)」,即「完稅後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是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地點交付,而且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辦理進口結關。本術語可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⑷ 跪求~~國際貿易常用術語!!!
貿易術語,又稱價格術語、價格條件。它是國際貿易中構成單價條款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對外報價和簽訂合同時,涉及到價格問題,它都是不可缺少內容。它又分為
出口國貿易術語
進口國貿易術語
出口國交貨的貿易術語三組
E 組:E.W.X.,工廠交貨。
F 組 F.C.A.,貨交承運人;F.A.S.,裝運港船邊交貨;F.O.B.,裝運港船上交貨。
C 組 C.F.R.,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P.T.,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C.I.P.,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的目的地)。
在進口國交貨的貿易術語有五種:
D.A.F.,邊境交貨;
D.E.S.,目的港船上交貨;
D.E.Q.,目的港碼頭交貨;
D.D.V.,未完稅交貨;
D.D.P.,完稅後交貨。
國際貿易中最經常使用的兩種交貨方式的貿易術語 F.O.B. 和 C.I.F.:
一、裝運港船上交貨價(FOB)
英文是:Free on Board.
裝運港船上交貨價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價格術語之一。賣方承擔的基本義務是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派的船隻,並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船時越過船舷,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買方要負責租船訂艙,支付運費,並將船期、船名及時通知賣方。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後的其他責任、費用也都由買方負擔,包括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以及辦理貨物入境的手續和費用。如果買方指定了船隻,而未能及時將船名、裝貨泊位及裝船日期通知賣方,或者買方指派的船隻未能按時到達,或未能承載貨物,或者在規定期限終了前截止裝貨,買方要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損失。前提是貨物已清楚地分開或被固定為供應本合同之用。
在F.O.B.條件下,賣方要自負風險和費用領取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並負責辦理出口手續。賣方還要自費提供證明他已按規定完成交貨義務的證件。在買方要求下,並由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可給予一切協助,取得提單或其他運輸單。按F.O.B.價格成交,如果採用班輪運輸,裝船費用包括在班輪運費之中,與裝船有關的各項費用自然由負責辦理運輸事項的買方承擔。而如果採用程租船運輸,按照航運慣例,通常在租船合同中規定船方不負擔裝船費用。在這種情況下,買賣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裝船、理艙、平艙費用的負擔問題。為了避免買賣雙方在裝船等費用的負擔問題上發生爭議,我們往往在F.O.B.之後加列各種附加條件,這就產生了F.O.B.的變形。它們是以下幾種形式。
F.O.B.Liner teame(班輪條件),念義是裝船的有關費用按照班輪的做法辦理。也就是,賣方不負擔這些費用,而由船方實際上是買方負擔
F.O.B.Under Tackle(吊鉤下交貨),其定義是賣方僅負責把貨物交到買方指派船隻的吊鉤所及之處,以後的裝船費用概由買方負擔。
F.O.B.Stowed(理艙費在內)這一條件是指賣方要負責把貨物交到進入船艙並負擔包括理艙費在內的裝費用。
F.O.B.Trimmed(平艙費在內)這是指賣方要負責把貨物裝入船艙,並為保持船身的平穩,對裝入船艙
的散裝貨物進行填平補齊,上述各項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與〖美國對外貿易定義〗有關辦理出口手續付費及對F.O.B.的分類有很大不同。所以在實際操作中需加註意。
二、運費、保險費在內價(CIF)
C.I.F. 也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價格術語。採用這一貿易術語時,賣方的基本義務是負責按通常條件租船訂艙、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並在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裝船後及時通知買方。賣方負責辦理從裝運港到目的地的海運貨物保險,支付保險費。在業務上,有人稱C.I.F.為"到岸價",其實,按 C.I.F.條件成交時,賣主仍是在裝運港完成交貨,賣方承擔的風險也是在裝運港時,貨物越過船航以前的風險。越過船舷以後的風險由買方承擔。貨物裝船後自裝運港到目的港的運費、保險費以外的費用也要由買方負擔。除此之外,買方還要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辦理進口手續並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賣方需要提供的單據主要有:商業發票或與之相應的電子數據;必要時提供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規定相符的證件:通常的運輸單據,使買方得以在目的地受領貨物,或者通過轉讓單據出售在途貨物;賣方要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保險單據,使買方可以憑該單據直接向保險人索賠。另外,賣方要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並負責辦理出口手續。
C.I.F.價格條件採用"象徵性交貨"方式(Symtolie Delivery)。所謂"象徵性交貨"是指賣方按合同規定在裝運港口將貨物裝船並提交全套合格單據,就算完成了交貨義務,而無需保證到貨。反之,如果賣方提交的單據不合要求,即使合格的貨物安全運達,也不算完條件成交,賣方所要提交的單據名稱、內容及份數都應與約定相符,否則,買方有權拒收單據、拒付貨款。
⑸ 常用的物流 貿易術語有哪些
F組貿易術
FOB 船上交貨 (……指定裝運港) "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是當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賣方即完成交貨。這意味著買方必須從該點起承當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FOB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
FAS 船邊交貨 (……指定裝運港) "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是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到船邊,即完成交貨。買方必須承擔自那時起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FCA 貨交承運人 (……指定地點) "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是指賣方只要將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並辦理了出口清關手續,即完成交貨。需56g要說明的是,交貨地點的選擇對於在該地點裝貨和卸貨的義務會產生影響。若賣方在其所在地交貨,則賣方應負責裝貨,若賣方在任何其他地點交貨,賣方不負責卸貨。
C組貿易術語
CIP 運費和保險費付至 (……指定目的地) "運費和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向其指定的承運人交貨,但賣方還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亦即買方承擔賣方交貨之後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但是,按照CIP術語,賣方還必須辦理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風險的保險。
CPT 運費付至 (……指定目的地) "運費付至(……指定地點)"是指賣方向其指定的承運人交貨,但賣方還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亦即買方承擔交貨之後一切風險和其他費用。
CIF 成本、保險費加運費 (……指定目的港) "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是指在裝運港當貨物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交貨。
CFR 成本加運費 (……指定目的港) "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是指在裝運港貨物越過船舷賣方即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和費用。但交貨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於各種事件造成的任何額外費用,即由賣方轉移到買方。
E組貿易術語
EXW 工廠交貨 (……指定地點) "工廠交貨(……指定地點)"是指當賣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點(如工場、工廠或倉庫)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賣方不辦理出口清關手續或將貨物裝上任何運輸工具。
D組貿易術語
DEQ 目的港碼頭交貨 (……指定目的港) "目的港碼頭交貨"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港碼頭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不辦理進口清關手續,即完成交貨。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並卸至碼頭的一切風險和費用。
DES 目的港船上交貨 (……指定目的港) "目的港船上交貨(……指定目的港)"是指在指定的目的港,貨物在船上交給買方處置,但不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賣方即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卸貨前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如果當事各方希望賣方負擔卸貨的風險和費用,則應使用DEQ術語。
DDP 完稅後交貨 (……指定目的港) "完稅後交貨(……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與買方,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應交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DDU 未完稅交貨 (……指定目的港) "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不辦理進口手續,也不從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將貨物卸下,即完成交貨。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不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國進口應交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買方必須承擔此項"稅費"和因其未能及時輸貨物進口清關手續而引起的費用和風險。
DAF 邊境交貨 (……指定地點) "邊境交貨(……指定地點)"是指當賣方在邊境的指定的地點和具體交貨點,在毗鄰國家海關邊界前,將仍處於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給買方處置,辦妥貨物出口清關手續但尚未辦理進口清關手續時,即完成交貨。"邊境"一詞可用於任何邊境,包括出口國邊境。因而,用指定地點和具體交貨點准確界定所指邊境,這是極為重要的。
⑹ 國際貿易中FOB、CFR、CIF買賣雙方最常用的術語分別是
對於這三種術語賣方承擔的風險都是一樣的,但是就我國而言出口一般慣用CIF、CFR,進口慣用FOB.
⑺ 國際貿易術語的十三種術語
《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共列出十三種貿易術語,其要點如下:
(一)工廠交貨( EXW)
本術語英文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廠交貨(......指定地點)。
它指賣方負有在其所在地即車間、工廠、倉庫等把備妥的貨物交付給買方的責任,但通常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准備的車輛上或辦理貨物結關。買方承擔自賣方的所在地將貨物運至預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二)貨交承運人(FCA)
本術語英文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貨物交承運人(......指定地點)」
它指賣方應負責將其移交的貨物,辦理出關後,在指定的地點交付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照管。根據商業慣例,當賣方被要求與承運人通過簽訂合同進行協作時,在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可以照此辦理。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
(三)船邊交貨(FAS)
本術語英文為「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
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碼頭或駁船上把貨物交至船邊,從這時起買方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全部費用和風險,另外買方須辦理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四)船上交貨(FOB)
本術語英文為「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把貨物送過船舷後交付,貨過船舷後買方須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風險、滅失或損壞,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五)成本加運費(CFR或c&F)
本術語英文為「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它指賣方必須支付把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開支和運費,但從貨物交至船上甲板後,貨物的風險、滅失或損壞以及發生事故後造成的額外開支,在貨物越過指定港的船舷後,就由賣方轉向買方負擔.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六)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IF)
本術語英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它指賣方除負有與「成本加運費」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海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七)運費付至(CPT)
本術語英文為「Carriage Paid to):t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本術語系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關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貨物交至承運人後發生事件所產生的任何額外費用,自貨物已交付給承運人照管之時起,從賣方轉由買方承擔。另外,賣方須辦理貨物出口的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
(八)運費及保險費付至(CIP)
本術語英文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運費及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它指賣方除負有與「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
(九)邊境交貨(DAF)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即「邊境交貨(......指定地點)」。
它指賣方承擔如下義務,將備妥的貨物運至邊境上的指定地點,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毗鄰國家海關關境前交貨,本術語主要適用於通過鐵路或公路運輸的貨物,也可用於其他運輸方式。
(十)目的港船上交貨(DES)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目的港船上交貨(......指定目的港)」。
它系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把備妥的貨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辦理貨物進口結關手續的情況下,交給買方,故賣方須承擔包括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費用與風險。本術語只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十一)目的港碼頭交貨(DEQ)
本術語的英文為 :「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碼頭交貨(關稅已付)(......指定目的港)」。
本術語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將其備好的貨物,在指定目的港的碼頭,辦理進口結關後,交付給買方,而且賣方須承擔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關銳、捐稅和其他交貨中出現的費用。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十二)未完稅交貨(DDU)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
它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的地點交付,而且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不包括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另外須承擔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和風險。買方須承擔因未能及時辦理貨物進口結關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和風險。本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十三)完稅後交貨(DDP)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destination)」,即「完稅後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是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地點交付,而且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辦理進口結關。本術語可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⑻ 對外貿易常用的貿易術語有幾種分別是,,,
FOB: 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並及時通知買方。
本條中風險轉移規則已經《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修改,裝運港貨物裝運上船後,風險轉移給買方。(由於2000年解釋通則規定之越過船舷風險轉移,是否越過船舷不便於舉證,故而修改。)
C&F: 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的條件租船訂艙並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將貨物裝上船並及時通知買家。
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保險費、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條件租船訂艙並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並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
FCA: 即「Free Carrier"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是「貨交承運人」。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交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處置,及時通知買方。
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並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後,在約定的時間和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處理,並及時通知買方。
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並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負責辦理保險手續並支付保險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後,在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照管,以履行其交貨義務。
EXW: 即 「EX Works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工廠交貨(指定的地點)」。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其所在處所(工廠、工場、倉庫等)將貨物置於買方處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貨義務。
FAS: 即"Free Alongside Ship"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裝運港將貨物放置碼頭或駁船上靠近船邊,即完成交貨。eliv
DAT: 即「Delivered At Terminal (insert named terminal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其中文含義」運輸終端交貨「。使用該術語賣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運輸終端,並將貨物從抵達的載貨運輸工具上卸下,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DAP: 即"Delivered At Place"(insert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目的地交貨(插入指定目的港)。使用該術語,賣方必須簽訂運輸合同,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內的約定的點所發生的運費;在指定的目的地將符合合同約定的貨物放在已抵達的運輸工具上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⑼ 外貿術語中關於貨物運輸的術語有哪些
按國際商會對FOB的解釋: 賣方的基本義務: (1)辦理出口結關手續,並負擔將貨物運到裝運港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與風險。 (2)在約定的裝運期和裝運港,按港口慣常辦法,把貨物裝到買方指定的船上,並向買方發出已裝船的通知。 (3)向買方提交約定的各項單據或相應的電子信息(EDI)。 買方的基本義務: (1)按時租妥船舶開住約定的裝運港接運貨物,支付運費,將船名和到港裝貨日期通知賣方。 (2)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時起的各種費用以及貨物滅失或損壞 的一切風險。 (3)按合同規定受領單據或相應的電子信息並支付貸款。 FOB術語的變形 (1)FOB班輪條件(FOB Liner Terms)指裝貨費按班輪辦法處理,即賣方不負擔裝貨費,但隊並不是指FOB成交的貨物一定要用班輪裝運,至於裝貨費由誰承擔,取決於買方租船時採用的租船條件。 (2)FOB吊鉤下交貨(FOB Under Tackle)賣方僅將貨物交到買方指定船舶的吊鉤所及之處,以後的裝貨費用,賣方不予負擔。 (3)FOB理艙(FOB Stowed)為了使船上裝載的貨物放置妥善和分布合理,貨物裝船後需要進行墊隔和整理,即為理艙,賣方需承擔理艙費。 (4)FOB 平艙(FOB Trimmed) 貨物裝船後,為了保持船舶承受的壓力均衡和航行安全,對成堆裝入船艙的散貨,需要進行調動和平整,即為平艙,賣方需承擔此項費用。CFR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譯為成本加運費,指賣方必須負擔貨物運至約定目的港所需的成本和運費,此處的成本相當於FOB價。 賣方的基本義務: (1)提供合同規定的貨物,負責租船訂艙和支付運費,按時在裝運港裝船,並於裝船後向買方發出已裝船的充分通知。 (2)辦理出口結關手續,並承擔貨物在裝運港到達船舷為止的一切風險和在裝運港將貨物交至船上的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供有關單證或相應的電子信息。 買方的基本義務: (1)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起的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於貨物裝船後發生事件所引起的額外費用。 (2)在合同規定的目的港受領貨物,並辦理進口結關手續和繳納進口稅。 (3)受領賣方提供的各項單證或相應的電子信息,並按合同規定付款。 CFR術語的變形 (1)CFR班輪條件(CFR Liner Terms) 指卸貨費按班輪辦法處理,買方不負擔卸貨費。 (2)CFR卸到岸上(CFR Landed) 指由賣方負擔卸貨費;其中包括駁運費在內。 (3)CFR吊鉤下交貨(CFR Ex Tackle) 指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船艙吊起卸到船舶吊鉤所及之處(碼頭或駁船上)的費用。在船舶不能靠岸的情況下,租用駁船的費用和貨物從駁船卸到岸上的費用,由買方負擔。 (4)CFR艙底交貨(CFR Ex Ship"s Hold) 指貨物運到目的港後,由買方自行啟艙,並負擔貨物從艙底卸到碼頭的費用。CIF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譯為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按此術語成交,貨價因素中包括從裝運港至約定目的港的通常運費和約定的保險費,故賣方除具有與C&F術語 的相同的義務外,還應為買方辦理貨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按CIF術語 成交,雖然由賣方安排貨物運輸和辦理貨運保險,但賣方並不承擔保證把 貨送到約定目的港的義務,因為CIF是屬於裝運港交貨的術語,而不是目的港交貨的術語,CIF不是"到岸價"。CIF術語也有變形,如:CIF班輪條件、CIF卸到岸上、CIF船舶吊鉤下交貨,買方不負擔卸貨費;CIF艙底 交貨,則賣方不負擔卸貨費。以上各種變形只是為了明確卸貨費由誰負 擔,並不影響交貨地點和風險轉移的界限。FCA (Free Carrier...named place) 譯為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指賣方在指定地點將貨物交給買方指 定的承運人。即當賣方將貨物交給承運人照管,並辦理了出口結關手續,就算履行了其交貨義務。若買方末指定確切地點,則賣方可在規定的地 區或范圍內選擇交貨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照管。 賣方的基本義務: (1)辦理出口結關手續,在指定地點按約定日期將貨物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並給予買方貨物已交付的充分通知。 (2)承擔貨物交給承運人以前的一切風險與費用。 (3)向買方提供約定的單證或相應的電子信息。 買方的基本義務: (1)自負費用訂立自指定地點承運貨物的合同,並將承運人名稱及時通知賣方。 (2)從賣方交付貨物時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3)按合同規定收領交貨憑證或相應的電子信息,並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CPT (Carriage Paid To... name pIace of destination) 譯為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按此術語成交,貨價構成因素中包括從裝運地運至約定目的地的通常運費,故賣方要自負費用訂立將貨物運注 目的地的運輸合同,並應在約定時間內將貨物交給承運人,即算完成了交貨義務。 賣方的基本義務: (1)辦理出口結關手續,負責訂立運輸合同,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約定地點,並給予買方關於貨物已交付的充分通知。 (2)承擔貨物交給承運人以前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與損壞的一切風險,以及裝貨費和從裝運地至目的地的通常運費。 (3)向買方提供約定的單證或相應的電子信息。 買方的基本義務: (1)從賣方交付貨物時起,承擔貨物滅失和損壞的一切風險。 (2)支付除通常運費之外的有關貨物在運輸途中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卸貨費。 (3)在目的地從承運人那裡收領貨物,並按合同規定受領單據或相應的電子信息並支付貸款。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譯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按此術語成交,賣方除負有與 CPT術語相同的義務外,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 賣方的基本義務: (1)辦理出口結關手續,自費訂立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按期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以運至指定目的地,並向買方發出貨物已交付的充分通知。 (2)承擔貨物交付承運人以前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與損壞的一切風險。 (3)向買方提交約定的單證或相應的電子信息。 買方的基本義務: (1)從賣方交付貨物時起,承擔貨物滅失和損壞的一切風險。 (2)支付除通常運費之外的有關貨物在運輸途中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和卸貨費。 (3)在目的地從承運人那裡收領貨物,並按合同規定受領單據或相應的電子信息並支付貨款。EXW,FAS (Ex Works,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 EXW譯為工廠交貨。指賣方在其所在地(如:工場、工廠或倉庫等) 將備妥的貨物交付買方,以履行其交貨義務,買方負責辦理出口結關手續 並承擔自賣方的所在地將貨物運至預期目的地的全部風險與費用。 FAS譯為裝運港船邊交貨。指賣方把貨物送到指定的裝運港碼頭船 邊,即船舶吊鉤所及之處以履行其交貨義務。買賣雙方風險與費用的劃 分,以船邊為界。貨物交至船邊前的一切費用與風險(其中可能包括駁運 費用和駁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風險損失)概由賣方負擔。FAS術語要求買方辦理出口結關手續。DAF,DES (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 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DAF譯為邊境交貨。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備妥貨物後,將其運至邊境上的指定地點,在毗鄰國家海關關境之前,履行其交貨義務,買賣雙方的費用和風險劃分,以邊境交貨地點為界,賣方承擔貨交 買方處置以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買方則承擔交貨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DES譯為目的港船上交貨。賣方應將其出售的貨物運至約定的目的港,並在船上交貨。買賣雙方責任、費用和風險的劃分,以目的港船上辦理交接手續為界。賣方承擔在目的港船上將貨交由買方處置以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買方則承擔船上貨物交由其處置時起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其中包括負責卸貨和辦理貨物進口結關手續。DEQ,DDU,DDP (Dlivered Ex Quay,Delivered Duty Unpaid,DeliVeredDuty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DEQ譯為目的港碼頭交貨。賣方在約定目的港辦理進口結關手續和支付關稅、捐稅和其他有關費用,將船上貨物卸到碼頭並交付買方,履行其交貨義務,賣方承擔因交貨而產生的一切責任、費用和風險,買方則 承擔賣方在目的港碼頭交貨後的一切責任、費用和風險。 DDU譯為末完稅交貨。賣方必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及風險(不含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承擔的費用和風險)。 DDP譯為完稅後交貨。賣方負責把貨物運至進口國指定的目的地並交付買方支配,以履行其交貨義務。在貨物交由買方處置以前的所有責任、費用和風險,包括關稅、捐稅、有關交貨的其他費用,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滅失和損壞的風險,以及辦理貨物出口和進口手續的費用和風險,概由賣方承擔。租船運輸 (Charter Transport) 租船運輸又稱不定期船運輸,指包租整船或部分艙位進行運輸。租船系指根據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船東將船舶出租給租船人使用,以完成特定的貨物運輸任務,租船人按合同規定的運價支付運費。租船方式可分為: (1)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又稱期租船,是指按一定期限租賃船舶的方式,即由船東將船舶出租給租船人在規定期限內使用,在此期限內由租船人自行調度和經營管理,船東負責船舶的維修和機械的正常運轉,租金按租期每月(30天)每載重噸(Deadweight Ton,DWT)計算。 (2)定程租船(Voyage/Trip Charter): 又稱程租船,是按航程租賃船舶的方式,有單程、來回程、連續單程、 連續來回程航次(Consecutive Single/Round Voyage Charter)。其特點是無固定航線、固定裝卸港口和固定航行船期,程租船合同需規定裝卸率和滯期速遣費條款,運價受租船市場供需情況的影響較大。租船合同 (Charter Party) 它是租船人和船東就租用整船或部分艙位的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所達成的協議。以程租船合同為例,其內容除船東和租船人名稱外,通常對船名、船旗、承運貨物名稱和數量、裝卸港口、受載日期、運費和裝卸率、 滯期、速遣費等作出規定。 (1)運費(Freight):是船方提供運輸服務的報酬。可採用運費率,即按貨物單位重量或體積若干金額計費;也可按整船定一個總值(Lumpsum Freight)即所謂 "包干運費"。 (2)裝卸費用:租船合同對於裝卸費負擔的劃分有以下四種: ①船方負責裝卸費(Gross/Berth Terms),又可稱為班輪條件(Liner Terms),費用劃分一般以船邊為界。 ②船方不負擔裝卸費(FIO,Free In and Out)。 ③船方管裝不管卸(FO)。 ④船方管卸不管裝(FI)。滯期/速遣費 (Demurrage/Despatch) 在使用程租船運輸業務中,貨物在裝卸港口的裝卸時間的長短直接 關繫到船舶的使用周期和船方的利益,因此規定一個許可的裝卸時間 (Lay Days/Times),作為租船合同的重要條款,一船採用"每連續24小時 晴天工作日,節假日除外"條款。如果租船入未能按時完成裝卸作業,則許可裝卸時間截止後到實際裝卸完畢的時間,稱為船舶滯期,應由租船人 向船東支付一定的罰金,稱為滯期費。與此相反,如果租船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前完成了裝卸,縮短了船舶的使用周期,船東應給租船人一定金額的獎勵,稱為速遣費。在實際業務中,速遣費通常為滯期費的一半。 租船人應在其貨物買賣合同中規定裝卸時間及滯期/速遣條款以確保能與日後訂立的租船合同相銜接。班輪運輸 (Liner Transport) 又稱定期船運輸。指船舶按照預定的航行時間表,在固定的航線和港口往返航行,從事客貨運輸業務並按事先公布的費率收取運費。為方便貨主安排貨物,及時辦理訂艙手續,班輪公司都備有船期表(Sailing Schele),有的還在報刊上公布。貨物由班輪公司負責配載和裝卸,運費內已含裝卸費,班輪公司和托運人雙方不計滯期/速遣費。班輪的基本運費計算標准主要有: (1)重量噸(Weight Ton,W/T),按貨物的毛重計。 (2)尺碼噸(Measurement Ton,M/T),按貨物體積計。 (3)按貨物的價格計收。以貨物FOB價的一定百分比收取,用A.V.表示。 (4)按收費高者計。從上述三種計收運費辦法中,選擇價格高者。 (5)按件數計收。 (6)由船、貨雙方議定(運價表中注有"OPEN")。除上述基本運費外,還有諸如超重、超長、直航、轉船、港口擁擠、選港等附加費用。鐵路運單、航空運單、郵包收據 (Railway Bill,Airway Bill,Parcel Post Receipt) 鐵路運單和副本是國際聯運中鐵路與貨主之間的運輸契約。當發貨人向始發站提交全部貨物,並付清應由發貨人支付的一切費用,始發站在運單及其副本上加蓋註明日期的印章證明貨物已被接受承運,契約生效。鐵路運單隨同貨物自給發站送至終到站,在終到站由收貨人付清應由收貨人負擔的費用後,連同貨物由終到站鐵路交給收貨人。運單副本由始發站鐵路簽發給發貨人作為貨物已經交運的憑證和憑此向銀行辦理結算的主要單據。由於收貨人向鐵路提取貨物時,無需提交運單,因此鐵路運單並非物權憑證,也不能通過背書進行轉讓和作為抵押品向銀行融資。 航空運單是承運人收取貨物後簽發的貨物收據,貨抵目的地後,承運人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收貨人憑此及身份證明提取貨物,因此航空運單也非物權憑證,但它是發貨人業已交運貨物的正式憑證,發貨人可憑此向收貨人結算貨款。 郵包收據是寄件人與收件郵局之間訂立的運輸契約證明,寄件人只要向郵局辦理一次托運手續,一次付清郵資並取得郵包收據。俟郵件運抵目的地,收件人即可憑當地郵局的到件通知和身份證明提取郵件。郵包收據不具有物權憑證,也不能背書轉讓。海運提單 (Bill of Lading,B/L) 簡稱提單,是由船長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簽發的,證明已收到特定貨物,允諾將貨物運至特定目的地,並交付給收貨人的憑證,是收貨人在目的港據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取貨物的憑證。 其性質及作用概括為: (1)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的貨物收據。 (2)是貨物所有權憑證,可進行轉讓和作為抵押品向銀行融資。 (3)是托運人和船公司所訂運輸契約的證明。 提單可分為以下幾類: (1)根據貨物是否已裝船,分為已裝船提單及備運提單。 (2)根據提單有無批註條款,分為清潔提單或不清潔提單。清潔提單 (C1ean B/L)指貨物在裝船時"表面狀態良好",船公司在提單上示未加任何有關貨物受損或包裝不良等批註。 (3)根據提單是否可以流通,分為記名提單及指標提單。記名提單指提單上收貨人欄內填明特定的收貨人名稱,只能由該特定收貨人提貨,不能背書轉讓給第三方,因此不能流通。指示提單指提單抬頭(收貨人欄)僅填寫"憑指示":To Order或To Order of...,即"空白抬頭"。其背書分為 "空白背書"和"記名背書",前者指僅由背書人在提單背面簽字,而不註明被背書人名稱;後者除簽字外,還列明被背書人名稱,必要時還可由被背書人再背書後進行轉讓。 (4)根據運輸方式,分為直達提單、轉船提單和聯運提單。 (5)根據提單內容繁簡,分為全式提單和略式提單。 (6)根據船舶經營性質,分為班輪提單和租船提單。多式聯運提單 (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s) 它是為適應廣泛開展集裝箱運輸的需要而產生的: (1)不限於在由海運與其他運輸方式所組成的聯合運輸時使用,也可用於不包括海運的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 (2)由多式聯運經營人或經他授權的人簽發,多式聯運經營人也可以是完全不掌握運輸工具的,全程運輸均安排各分運人負擔。 (3)多式聯運單據的簽發人要對全程運輸負責,無論貨物在任何地方發生屬於承運人責任范圍的滅失和損壞,都要對托運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