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債的發行需要保薦代表人嗎
企業債的發行不需要保薦代表人。2015年1月中國證監會發布《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發行公司債券,發行人應當依照《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相關規定對以下事項作出決議:
(一)發行債券的數量;
(二)發行方式;
(三)債券期限;
(四)募集資金的用途;
(五)決議的有效期;
(六)其他按照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需要明確的事項。發行公司債券,如果對增信機制、償債保障措施作出安排的,也應當在決議事項中載明。
第十六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證券法》、《公司法》的相關規定,經中國證監會核准。
所以沒有必須要保薦代表人的明確要求.
企業債券,是由中國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發行的債券;重點企業債券,是由電力、冶金、有色金屬、石油、化工等部門國家重點企業向企業、事業單位發行的債券;附息票企業債券,是附有息票,期限為5年左右的中期債券;利隨本清的存單式企業債券,是平價發行,期限為1~5年,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