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貿企業稅務問題
國稅包括:4%的增值稅、25%(2008年1月1日後兩稅合一就是25%)的企業所得稅
地稅包括: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
公司成立後要依法做帳報稅,每個月報的稅有: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是每個季度申報的,年底匯總,根據利潤來交的
增值稅是以商品生產流通和提供勞務所產生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的一種流轉稅。其征稅對象為:在中國境內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理修修配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小規模企業中商業企業增值稅稅率為4%,工業企業為6%,一般納稅人企業增值稅稅率為17%。
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一般的要求是:商業企業年銷售額達到180萬,工業企業年銷售額達到100萬)一般納稅人企業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抵扣進項,而小規模則不能抵扣進項
2. 國際貿易與稅收的關系,在線等!!!~~~
稅收是影響市場供求關系的重要因素,在無稅收的環境里,企業的收益就等於消費者所支付的價格。
但如果政府課稅,那麼如果企業提高價格就降低需求,如果企業維持價格就降低了供給,兩種方式都減少了產量。因此稅收對經濟的關系,最直接的就是降低產量,並且在買方市場表現為供給下降,在賣方市場表現為價格上升。
如果政府降低稅率,那麼效果相反,會增加產量,提高供給或降低價格。
這些規律對國際貿易也適用。國家經常通過增加關稅來抵制外國產品的產量,以保護本國企業。
3. 關於國際貿易稅的問題,求答案。
一、出口貨物退增值稅的計算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退增值稅的計算應依據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所註明的計稅金額和出口貨物退稅率計算。
基本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稅額=外貿收購不含增值稅購進金額×退稅率
或 =出口貨物數量×加權平均單價×退稅率
(一)對於一票出口對應一票進貨和多票出口對應一票進貨方式,退稅計算公式為:
應退稅額=出口貨物數量×進貨單價×退稅率
(二)對於一票出口對應多票進貨方式,同一關聯號下一票出口對應多票進貨的計算公式為(按相同商品碼計算):
應退稅額=出口數量×加權平均單價×按進貨計算的平均退稅率
加權平均單價=∑每筆進貨計稅金額/∑每筆進貨數量
按進貨計算的平均退稅率=∑每筆應退稅額/∑每筆進貨計稅金額
(三)對於多票出口對應多票進貨方式,同一關聯號下多票出口對應多票進貨的計算公式為(按相同商品碼計算):
應退稅額=出口有效數量合計數×加權平均單價×按進貨計算的平均退稅率
出口有效數量合計數=∑關聯號內各筆有效出口數量(≤∑關聯號內進貨數量)
加權平均單價=∑關聯號內各筆進貨計稅金額/∑各筆進貨數量
按進貨計算的平均退稅率=∑每筆應退稅額/∑每筆進貨計稅金額
(四)在關聯號內進行加權平均計算每筆出口的實際退數額,出口及進貨均不結余。
二、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出口貨物退增值稅的計算
(一)凡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持普通發票特准退稅的抽紗、工藝品等12類出口貨物,同樣實行銷售出口貨物的收入免稅並退還出口貨物進項稅額的辦法,由於小規模納稅人使用的是普通發票,其銷售額和應納稅額沒有單獨計價,但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的增值稅也是價外計征的,這樣,必須將合並定價的銷售額先換算成不含稅價格,然後據
以計算出口貨物退稅,其計算公式為:
應退稅額={[普通發票所列(含增值稅)銷售金額]/(1+徵收率)}×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出口貨物退稅率
(二)凡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由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出口貨物,按以下公式計算退稅:
應退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金額×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出口貨物退稅率
三、委託加工出口貨物退增值稅的計算
外貿企業委託生產企業加工收回後報關出口的貨物,按購進國內原輔材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進項金額,依原輔材料的退稅率計算原輔材料應退稅額。支付的加工費,憑受託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稅票註明的金額,依出口貨物退稅率,計算加工費的應退稅額。
四、出口貨物退消費稅的計算
(一)外貿企業收購應稅消費品出口,除退還其已納的增值稅外,還應退還其已納的消費稅。消費稅的退稅辦法分別依據該消費稅的征稅辦法確定,即退還該消費品在生產環節實際繳納的消費稅。計算公式分別為:
實行從價定率徵收辦法:
應退稅款=購進出口貨物的進貨金額×消費稅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徵收辦法:
應退稅款=出口數量×單位稅額
實行復合計稅方法:
應退稅額=出口數量×定額稅率+出口銷售額×比例稅率
註:消費稅雙重征稅是稅收政策新變化。以往的消費稅征稅是按照從價定率或從量定額的方法計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2001]84號文對於酒類產品消費稅規定採用復合計稅方法。外貿企業在申報退稅資料時,須提供定額和定率消費稅稅收專用繳款書。
(二)外貿企業採用委託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出口,其應退消費稅按上述公式計算確定。
4. 國際貿易的稅務發票如何處理
可憐兮兮~~首先說國際貿易中的發票種類
在國際貿易中,不同的用途使用不同的發票,不同的發票名稱表示不同的發票種類,繕制時應嚴格按信用證的規定。常見的發票種類及繕制方法如下:
(1) 商業發票:若L/C規定為INVOICE(發票)、COMMERCIAL INVOICE(商業發票)、SHIPPING INVOICE(裝運發票)、TRADE INVOICE(貿易發票),一律可按商業發票掌握,一般只需將發票名稱印為「INVOICE」字樣。
(2) 詳細發票:若L/C規定「DETAILED INVOICE」,則如果發票內印有「INVOICE」字樣,前面須加「DETAILED」,發票內容應將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價格條件、總值等詳細列出。
(3) 證實發票:證實發票是證明所載內容真實、正確的一種發票,證實的內容視進口商的要求而定,如:發票內容真實無誤、貨物的真實產地、商品品質與合同相符、價格正確等等。如果L/C規定「CERTIFIED INVOICE」,發票名稱應照打,同時劃去 發票下通常印就的「E. &. O. E.」字樣,通常在發票內註明「WE HEREBY CERTIFY THAT THE CONTENTS OF INVOICE HEREIN ARE TRUE & CORRECT」。
有些國家對證實發票規定有一定的格式,作為貨物進口清關課以較低關稅或免稅證明。有些地區的進口商憑證實發票代替海關發票辦理清關或取得關稅優惠。有些進口商憑證實發票證明傭金未包括在貨價內,藉以索取價外報酬。
如果L/C規定「VISAED INVOIE」(簽證發票),並指定簽證人,則需由簽證人在發票上蓋章簽字作簽證,並加註證明文句,若證中未指定簽證人,則以出口國商會作為簽證人,其餘與證實發票同。
(4) 收妥發票,或稱錢貨兩訖發票:若L/C規定需「RECEIPT INVOICE」,則照打名稱,並在發票結文簽字處加註貨款已收訖條款:VALUE/PAYMENT RECEIVED UNDER CREDIT NO.××× ISSUED BY ××× BANK。這種發票在即期付款信用證下多採用,其目的是以商業發票代替貨款收據,而不需再開立匯票。因匯票在有些國家需貼印花稅票,一些進口商為免除印花稅負擔,也要求提供這種發票。
(5) 廠商發票:廠商發票是出口貨物的製造廠商出具的以本國貨幣表示出廠價格的銷貨憑證。其目的是供進口國海關估價、核稅及檢查是否有削價傾銷行為,徵收反傾銷稅時使用。若L/C要求「MANUFACTURERS INVOICE 」,發票名稱應照打,且繕制時應注意:(a)出票日期應早於商業發票日期。(b)價格為以出口國幣製表示的國內市場價。填制方法與海關發票同,但應注意出廠價不能高於發票貨價,應適當打個折扣(一般按FOB價打九折或八五折),以免被進口國海關視為壓價傾銷而徵收反傾銷稅導致巨大損失。(c)發票內應加註證明製造商的語句「WE HEREBY CERTIFY THAT WE ARE ACTUAL MANUFACTURER OF THE GOODS INVOICED」。(d)抬頭人打出口商,但出單人為製造廠商,應由廠方負責人在發票上簽字蓋章。(e)貨物出廠時,一般無出口裝運標記,因此除非信用證有明確規定,廠商發票不必繕制嘜頭。
(6) 形式發票,或稱預開發票:主要用於供買方接受報價時作參考,或簽約後向本國貿易管理當局或外匯管理當局申請進口許可證或批匯時使用。它是賣方應買方要求,在成交前開立的非正式參考性發票。其中的價格僅為估計價,不能作為結算單據,且對交易雙方無最終約束力。正式交易還需另開正式發票。
若L/C規定需「PROFORMA INVOICE」,制單時名稱照打,且發票內註明「供商人申請許可證」或「本交易以賣方最終確認為有效」等字樣。一旦買方接受形式發票,即為一張肯定合約,雙方依形式發票內容辦理各項業務。
(7) 樣品發票(SAMPLE INVOICE ),又稱小發票:是賣方向買方寄樣時出具的清單,供進口報關時使用。
(8) 領事發票(CONSULAR INVOICE):領事發票是出口方根據進口國駐出口國領事館制定的固定格式填寫並經領事館簽章的發票。部分拉丁美洲國家規定必須憑領事發票進口,或用以確定貨物的原產地,憑以明確差別待遇關稅;或憑以核定發票售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傾銷問題。領事發票屬官方單證,格式一般相對固定,但有些國家僅要求賣方出具的商業發票上須由該國領事簽訂,這種發票稱為領事簽證發票(CONSULAR LEGALIZED INVOICE)。領事發票中應註明的內容視L/C上發票認證條款而定,一般須註明「裝運貨物系××(出口國)製造/出產」。
(9) 寄售發票(CONSIGNMENT INVOICE):是貨物寄售時賣方開給買方作為定價依據的發票。
(10) 海關發票(CUSTOMS INVOICE):海關發票是進口國海關當局規定的進口報關必須提供的特定格式的發票,主要是作為估價完稅、確定原產地、徵收差別待遇關稅或徵收反傾銷稅的依據。因此,又稱為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RIGIN (估價和原產地聯合證明書,簡稱C. C. V. O.)。
海關發票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專門固定格式,使用時要注意不能混用。有些國家允許以海關發票替代商業發票。在繕制時應注意:如成交條件為CIF,應分別列明FOB、F、I三塊價格,且其和應與CIF貨值相等;簽字人和證明人均須以個人身份出現,二者不能為同一人,個人簽字須手簽方有效。
當信用證僅要求海關發票,但未規定該海關發票的填具內容時,即使受益人提交的該項發票上有許多欄目被漏填或填寫不全或誤填,只要與其他單據不相抵觸,開證行都沒有理由拒付。
由於海關發票不利於自由貿易的發展,目前在國際貿易中的使用有減少趨勢。
5. 中國對外貿易稅收分類
對外貿易稅收按貿易流向可分為進口關稅、進口商品稅、出口關稅、出口商品稅。
我國的對外貿易稅收主要是通過徵收進口關稅和國內稅實行和完成的,而對出口稅收則更主要地表現為出口關稅的減免和出口退稅。對外貿易稅收和國內稅收一樣,具有強制性、無償性的特點。
6. 注冊一個國際貿易公司在稅務部門需要交哪些稅
你屬於商業或加工業,主要稅種為增值稅,按稅務核定的辦法徵收:
1、主稅:按收入交3%的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為17%.(交國稅)
2、附加稅費(交地稅)
(1)城建稅按繳納的增值稅的7%(縣鎮為5%、鄉為1%)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1%繳納;
3、按分配的紅利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交地稅)
4、按利潤的25%繳納企業所得稅。(交國稅)
5、另外,還有房產稅(原值7折的1.2%或租金12%)、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有車交車船稅等。(交地稅)
7. 國際貿易以及稅務問題求助
公司都是「法人組織」抄,不管其股東間存在什麼關系或是同一個股東。都應該按照市場的交易規則辦。
1、必須簽訂買賣合同。
2、合同用什麼文字,可以用兩種或一種。採用什麼貨幣結算等,是合同約定的事,都可以。
3、對發貨的公司來說,有原料的采購、生產等成本,有銷售,對收貨的單位來說,有采購(通過合同簽訂)成本,有銷售收入,沒有問題。如果想減少稅費,可以考慮減少流通環節,直接由國內公司對外銷售。
8. 進出口的稅務問題
如果你的主要的產品沒有退稅。
而你的退稅的產品不夠主要的話。
我個人的意見,還是辦理小規模的好一些。
因為,無論是出於監管方面,
還是你們公司所僱用專業人員的角度來說,成本相對較低。
9. 國際貿易的稅務發票如何處理
可憐兮兮~~
首先說國際貿易中的發票種類
在國際貿易中,不同的用途使用不同的發票,不同的發票名稱表示不同的發票種類,繕制時應嚴格按信用證的規定。常見的發票種類及繕制方法如下:
(1) 商業發票:若L/C規定為INVOICE(發票)、COMMERCIAL INVOICE(商業發票)、SHIPPING INVOICE(裝運發票)、TRADE INVOICE(貿易發票),一律可按商業發票掌握,一般只需將發票名稱印為「INVOICE」字樣。
(2) 詳細發票:若L/C規定「DETAILED INVOICE」,則如果發票內印有「INVOICE」字樣,前面須加「DETAILED」,發票內容應將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價格條件、總值等詳細列出。
(3) 證實發票:證實發票是證明所載內容真實、正確的一種發票,證實的內容視進口商的要求而定,如:發票內容真實無誤、貨物的真實產地、商品品質與合同相符、價格正確等等。如果L/C規定「CERTIFIED INVOICE」,發票名稱應照打,同時劃去 發票下通常印就的「E. &. O. E.」字樣,通常在發票內註明「WE HEREBY CERTIFY THAT THE CONTENTS OF INVOICE HEREIN ARE TRUE & CORRECT」。
有些國家對證實發票規定有一定的格式,作為貨物進口清關課以較低關稅或免稅證明。有些地區的進口商憑證實發票代替海關發票辦理清關或取得關稅優惠。有些進口商憑證實發票證明傭金未包括在貨價內,藉以索取價外報酬。
如果L/C規定「VISAED INVOIE」(簽證發票),並指定簽證人,則需由簽證人在發票上蓋章簽字作簽證,並加註證明文句,若證中未指定簽證人,則以出口國商會作為簽證人,其餘與證實發票同。
(4) 收妥發票,或稱錢貨兩訖發票:若L/C規定需「RECEIPT INVOICE」,則照打名稱,並在發票結文簽字處加註貨款已收訖條款:VALUE/PAYMENT RECEIVED UNDER CREDIT NO.××× ISSUED BY ××× BANK。這種發票在即期付款信用證下多採用,其目的是以商業發票代替貨款收據,而不需再開立匯票。因匯票在有些國家需貼印花稅票,一些進口商為免除印花稅負擔,也要求提供這種發票。
(5) 廠商發票:廠商發票是出口貨物的製造廠商出具的以本國貨幣表示出廠價格的銷貨憑證。其目的是供進口國海關估價、核稅及檢查是否有削價傾銷行為,徵收反傾銷稅時使用。若L/C要求「MANUFACTURERS INVOICE 」,發票名稱應照打,且繕制時應注意:(a)出票日期應早於商業發票日期。(b)價格為以出口國幣製表示的國內市場價。填制方法與海關發票同,但應注意出廠價不能高於發票貨價,應適當打個折扣(一般按FOB價打九折或八五折),以免被進口國海關視為壓價傾銷而徵收反傾銷稅導致巨大損失。(c)發票內應加註證明製造商的語句「WE HEREBY CERTIFY THAT WE ARE ACTUAL MANUFACTURER OF THE GOODS INVOICED」。(d)抬頭人打出口商,但出單人為製造廠商,應由廠方負責人在發票上簽字蓋章。(e)貨物出廠時,一般無出口裝運標記,因此除非信用證有明確規定,廠商發票不必繕制嘜頭。
(6) 形式發票,或稱預開發票:主要用於供買方接受報價時作參考,或簽約後向本國貿易管理當局或外匯管理當局申請進口許可證或批匯時使用。它是賣方應買方要求,在成交前開立的非正式參考性發票。其中的價格僅為估計價,不能作為結算單據,且對交易雙方無最終約束力。正式交易還需另開正式發票。
若L/C規定需「PROFORMA INVOICE」,制單時名稱照打,且發票內註明「供商人申請許可證」或「本交易以賣方最終確認為有效」等字樣。一旦買方接受形式發票,即為一張肯定合約,雙方依形式發票內容辦理各項業務。
(7) 樣品發票(SAMPLE INVOICE ),又稱小發票:是賣方向買方寄樣時出具的清單,供進口報關時使用。
(8) 領事發票(CONSULAR INVOICE):領事發票是出口方根據進口國駐出口國領事館制定的固定格式填寫並經領事館簽章的發票。部分拉丁美洲國家規定必須憑領事發票進口,或用以確定貨物的原產地,憑以明確差別待遇關稅;或憑以核定發票售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傾銷問題。領事發票屬官方單證,格式一般相對固定,但有些國家僅要求賣方出具的商業發票上須由該國領事簽訂,這種發票稱為領事簽證發票(CONSULAR LEGALIZED INVOICE)。領事發票中應註明的內容視L/C上發票認證條款而定,一般須註明「裝運貨物系××(出口國)製造/出產」。
(9) 寄售發票(CONSIGNMENT INVOICE):是貨物寄售時賣方開給買方作為定價依據的發票。
(10) 海關發票(CUSTOMS INVOICE):海關發票是進口國海關當局規定的進口報關必須提供的特定格式的發票,主要是作為估價完稅、確定原產地、徵收差別待遇關稅或徵收反傾銷稅的依據。因此,又稱為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RIGIN (估價和原產地聯合證明書,簡稱C. C. V. O.)。
海關發票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專門固定格式,使用時要注意不能混用。有些國家允許以海關發票替代商業發票。在繕制時應注意:如成交條件為CIF,應分別列明FOB、F、I三塊價格,且其和應與CIF貨值相等;簽字人和證明人均須以個人身份出現,二者不能為同一人,個人簽字須手簽方有效。
當信用證僅要求海關發票,但未規定該海關發票的填具內容時,即使受益人提交的該項發票上有許多欄目被漏填或填寫不全或誤填,只要與其他單據不相抵觸,開證行都沒有理由拒付。
由於海關發票不利於自由貿易的發展,目前在國際貿易中的使用有減少趨勢。
然後國際貿易中的增值稅計算方法CIF+關稅稅金)*17% 有的商品還要加上消費稅
(CIF+關稅稅金+消費稅)*17%
如何賣給對方發票,這個還用問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