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際貿易的交易方式
國際貿易交易方式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單純銷售方式,如逐筆售定、包銷、代理、招標投標、拍賣等;另一類是銷售和生產融資結合起來的方式,如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對等貿易、租賃貿易等。
一、包銷和代理方式
( 一 ) 包銷 (Exclusive Sale) 方式
1 .包銷的含義
包銷是指出口企業與國外包銷商達書面協議,把某一種商品或某一些商品在約定地區和一定期限內的獨家經營權力給予包銷商。在這種方式下,雙方當事人通過協議建立起一種較為穩固的購銷關系,有利於擴大出口。
2 .包銷協議的主要內容
(1) 協議名稱、簽約日期與地點。
(2) 包銷協議雙方的關系。應明確規定包銷商與出口企業之間的關系是買賣關系,包銷商不是賣方的代表或代理人,無權以賣方的名義簽訂合同。
(3) 包銷權及其對等條件。賣方授予包銷商包銷權後,賣方在約定期限、地區內,不得自己直接銷售或通過第三者間接銷售約定商品,也不得將約定商品在同一區域內另選買主或代理商。作為對等條件,同時規定包銷商在約定期限和地區內不得銷售或代理銷售與約定商品相同、類似或有競爭性的其他來源的商品。
(4) 包銷商品、地區和期限。在包銷協議中,應將包銷商品的種類、名稱、規格等作明確、具體的規定,以免日後發生爭執。
(5) 最低購買額。它是包銷商在一定時期內必須向賣方購買的數額,是賣方將包銷權授予包銷商的一個前提條件。
( 二 ) 代理 (Agency) 方式 1.代理的含義與性質
所謂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委託人的授權,代表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為,而由委託人直接負責由此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代理同包銷的性質不同,包銷商同出口商之間的關系是買賣關系,在包銷方式下,由包銷商自籌資金、自擔風險和自負盈虧;而銷售代理商同出由商之間的關系,不是買賣關系,故代理不墊資金、不擔風險和不負盈虧,他只獲取傭金。
2 .代理協議的主要內容
(l) 協議及雙方當事人名稱。 ( 2 )指定的代理商品和代理地區。 ( 3 )授予代理的權利。若是普通代理協議,委託人應在協議中規定:保留委託人在代理人的代理地區,在代理人不參與的情況下,直接同買主進行談判和成交的權利。若是獨家代理協議,一般有兩種規定方法:一是委託人向代理人提供絕對代理權,使其成為該地區唯一的獨家代理人,而貨主不能保留在該地區同買主進行交易的權利;二是委託人也可保留對買主直接供貨的權利,但通常規定委託人對代理人計付傭金。 (4) 代理傭金。它是指委託人給予代理商為推銷商品而支付的酬金。在代理協議中應明確規定傭金率、傭金的計算基礎和支付方法等,
二、對等貿易
( 一 ) 對等貿易的含義
對等貿易 (Counter Trade) 也稱對銷貿易或反向貿易,一般認為這是一種以貨物或勞務 ( 包括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等無形財產 ) 作為償付貸款手段的一種貿易方式。它把進口和出口結合起來,組成相互聯系的整體交易,交易雙方都有進有出。並求得各自的收支基本平衡。 ( 二 ) 對等貿易的形式 對等貿易有多種形式,但基本形式有三種,即:易貨貿易( Barter Trade )、互購 (Counter Purchase) 和補償貿易 (Compensation On Trade) 。 1 .易貨貿易:傳統的易貨貿易,一般是買賣雙方各以等值的貨物進行交換,不涉及貨幣的支付,也沒有第三者介入,易貨雙方簽訂一份包括相互交換抵償貨物的合同,把有關事項加以確定 ; 在國際貿易中,使用較多的是通過對開信用證的方式進行易貨,即由交易雙方先訂易貨合同,規定各自的出口商品均按約定價格以信用證方式付款。先開立的信用證以收到、認可對方開出的等值或基等值的信用證為生效條件。另外,國家間簽訂的換貨清算協定實際上也是擴大了的易貸方式。根據協定規定,任何一方的進口或出口,由雙方政府的指定銀行將貨值記帳,在一定時期內互相抵沖結算,其差額毛有的規定結轉下一年度,有的規定以現匯支付超過約定擺動額部分的差額。
2 .互購 :互購又稱「平行貿易」或「回購」,它是指交易雙方互相購買對方的產品。互購貿易涉及使用兩個既獨立而又相互聯系的合同;交易雙方先簽訂一個合同,約定由行進口國 ( 往往是發展中國家 ) 用現匯購買對方的貨物 ( 如機器、設備等 ) ,並由先出口國 ( 通常是發達國家 ) 在此合同中承諾在一定時期內買回頭貨;之後,雙方還需簽訂一個合同,具體約定由先出口國用所得貨款的一部分或全部從先進口國購買商定的回頭貨。互購不是單純的以貨換貨,而是現匯交易,而且不要求等值交換。
3 .補償貿易:補償貿易,是指在信貸基礎上進口設備,然後以回銷產品或勞務所得價款,分期償還進口設備的公款及利息。
補償貿易中,按照用來償付的標的的不同,大體上可分為三類:
(1) 直接產品補償。即雙方在協議中約定,由設備供應方向設備進口方承諾購買一定數量或金額的由該設備直接生產出來的產品。這是補償貿易最基本的做法。
(2) 其他產品辦償。當所交易的設備本身不生產產品或設備所生產的直接產品非對方所需或在國際市場上不好銷時,可由雙方協商,用回購其他產品來代替。
(3) 勞務補償。雙方根據協議,通常由外商代我方購進所需的技術、設備,貨款由外商墊付,我方按外商要求加工生產後,從應收的工繳費中分期扣還給外商。
( 三 ) 對等貿易的國家管理。
對等貿易在全世界被廣泛採用並得到迅速發展是在二次大戰以後,這是因為戰後貿易保護主義盛行,某些國家國際收支惡化,進口苦於無外匯,出口又少渠道,所以不得不求助於進口與出口相結合的對等貿易。
2. 國際貿易的貿易方式
最主要的是一般貿易和三來一補貿易。其他的參見下面的代碼表
貿易代碼
代碼
簡稱
全稱
110
一般貿易
一般貿易
130
易貨貿易
易貨貿易
139
旅遊購物商品
用於旅遊者五萬美元以下的出口小批量訂貨
200
料件放棄
主動放棄交由海關處理的來料或進料加工料件
214
來料加工
來料加工裝配貿易進口料件及加工出口貨物
243
加工專用油
加工專用油
245
來料料件內銷
來料加工料件轉內銷
255
來料深加工
來料深加工結轉貨物
258
來料余料結轉
來料加工余料結轉
265
來料料件復出
來料加工復運出境的原進口料件
300
來料料件退換
來料加工料件退換
320
不作價設備
加工貿易外商提供的不作價進口設備
345
來料成品減免
來料加工成品憑征免稅證明轉減免稅
400
成品放棄
主動放棄交由海關處理的來料及進料加工成品
420
加工貿易設備
加工貿易項下外商提供的進口設備
444
保區進料成品
按成品征稅的保稅區進料加工成品轉內銷貨物
445
保區來料成品
按成品征稅的保稅區來料加工成品轉內銷貨物
446
加工設備內銷
加工貿易免稅進口設備轉內銷
456
加工設備結轉
加工貿易免稅進口設備結轉
466
加工設備退運
加工貿易免稅進口設備退運出境
500
減免設備結轉
用於監管年限內減免稅設備的結轉
513
補償貿易
補償貿易
544
保區進料料件
按料件征稅的保稅區進料加工成品轉內銷貨物
545
保區來料料件
按料件征稅的保稅區來料加工成品轉內銷貨物
615
進料對口
進料加工(對口合同)
642
進料以產頂進
進料加工成品以產頂進
644
進料料件內銷
進料加工料件轉內銷
654
進料深加工
進料深加工結轉貨物
657
進料余料結轉
進料加工余料結轉
664
進料料件復出
進料加工復運出境的原進口料件
700
進料料件退換
進料加工料件退換
715
進料非對口
進料加工(非對口合同)
744
進料成品減免
進料加工成品憑征免稅證明轉減免稅
815
低值輔料
低值輔料
844
進料邊角料內銷
進料加工項下邊角料轉內銷
845
來料邊角料內銷
來料加工項下邊角料內銷
864
進料邊角料復出
進料加工項下邊角料復出口
865
來料邊角料復出
來料加工項下邊角料復出口
1110
對台貿易
對台直接貿易
1139
國輪油物料
中國籍運輸工具境內添加的保稅油料、物料
1200
保稅間貨物
保稅區間及保稅倉庫間貨物的轉關
1215
保稅工廠
保稅工廠
1233
保稅倉庫貨物
保稅倉庫進出境貨物
1234
保稅區倉儲轉口
保稅區進出境倉儲轉口貨物
1300
修理物品
進出境修理物品
1427
出料加工
出料加工
1500
租賃不滿一年
租期不滿一年的租賃貿易貨物
1523
租賃貿易
租期在一年及以上的租賃貿易貨物
1616
寄售代銷
寄售、代銷貿易
1741
免稅品
免稅品
1831
外匯商品
免稅外匯商品
2025
合資合作設備
合資合作企業作為投資進口設備物品
2215
三資進料加工
三資企業為履行出口合同進口料件和出口成品
2225
外資設備物品
外資企業作為投資進口的設備物品
2439
常駐機構公用
外國常駐機構進口辦公用品
2600
暫時進出貨物
暫時進出口貨物
2700
展覽品
進出境展覽品
2939
陳列樣品
駐華商業機構不復運出口的進口陳列樣品
3010
貨樣廣告品A
有經營權單位進出口的貨樣廣告品
3039
貨樣廣告品B
無經營權單位進出口的貨樣廣告品
3100
無代價抵償
無代價抵償貨物
3339
其他進口免費
其他進口免費提供貨物
3410
承包工程進口
對外承包工程進口物資
3422
對外承包出口
對外承包工程出口物資
3511
援助物資
國家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物資
3611
無償軍援
無償軍援
3612
捐贈物資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捐贈物資
3910
有權軍事裝備
直接軍事裝備 (有經營權 )
3939
無權軍事裝備
直接軍事裝備 (無經營權 )
4019
邊境小額
邊境小額貿易(邊民互市貿易除外)
4039
對台小額
對台小額貿易
4200
駐外機構運回
我駐外機構運回舊公用物品
4239
駐外機構購進
我駐外機構境外購買運回國的公務用品
4400
來料成品退換
來料加工成品退換
4500
直接退運
直接退運
4539
進口溢誤卸
進口溢卸、誤卸貨物
4561
退運貨物
因質量不符、延誤交貨等原因退運進出境貨物
4600
進料成品退換
進料成品退換
5000
料件進出區
用於區內外非實際進出境貨物
5015
區內加工貨物
加工區內企業從境外進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
5033
區內倉儲貨物
加工區內倉儲企業從境外進口的貨物
5100
成品進出區
用於區內外非實際進出境貨物
5200
區內邊角調出
用於區內外非實際進出境貨物
5300
設備進出區
用於區內外非實際進出境貨物
5335
境外設備進區
加工區內企業從境外進口的設備物資
5361
區內設備退運
加工區內設備退運境外
9639
海關處理貨物
海關變賣處理的超期未報貨物,走私違規貨物
9700
後續補稅
無原始報關單的後續補稅
9739
其他貿易
其他貿易
9800
租賃征稅
租賃期一年及以上的租賃貿易貨物的租金
9839
留贈轉賣物品
外交機構轉售境內或國際活動留贈放棄特批貨
9900
其他
其他
3. 國際貿易的交易方式有哪些
外貿出口主要的付款分為三種,信用證L/C(Letter of Credit),電匯 T/T(Telegraphic Transfer),付款交單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其中L/C用的最多,T/T其次,D/P較少。 我們先來介紹信用證L/C(Letter of Credit)。 信用證是目前國際貿易付款方式最常用的一種付款方式,每個做外貿的人早晚都將會接觸到它。對不少人來說,一提起信用證,就會聯想到密密麻麻充滿術語的令人望而生畏的天書。其實信用證可以說是一份由銀行擔保付款的S/C。只要你照著這份合同的事項一一遵照著去做,提供相應的單據給銀行就必須把錢付給你。所以應該說信用證從理論上來說是非常保險的付款方式。信用證一旦開具,他就是真金白銀。也正因為如此,一份可*的信用證甚至可以作為擔保物,拿到銀行去貸款,為賣方資金周轉提供便利,也就是「信用證打包貸款」。但是在實際操作中,信用證有的時候也不是那麼保險。原因是信用證中可能會存在很難然你做到的軟條款,造成人為的不符點。 第二種常見交貨方式為電匯 T/T(Telegraphic Transfer)。 這種方式操作非常簡單,可以分為前T/T,和後T/T, 前T/T就是,合同簽訂後,先付一部分訂金,一般都是30%,生產完畢,通知付款,付清餘款,然後發貨,交付全套單證。不過前T/T比較少見一點,在歐美國家出現的比較多。因為歐美國家的客戶處在信譽很好的環境,他自己也就非常信任別人。 最為多見的是後T/T, 收到訂金,安排生產,出貨,客戶收到單證拷貝件後,付餘款;賣家收到餘款後,寄送全套單證。 T/T與L/C比較,就是操作非常簡單,靈活性比較大,比如交期吃緊,更改包裝,等等,只要客戶同意,沒有什麼關系。如果是信用證,就相當麻煩,必須的修改信用證,否則造成不符點(discrepancy),客戶就可以拒付。T/T的另外一個特點是成本比L/C要低。銀行扣費比較少,一般都是幾十美金。而信用證有時會多達幾百美金。所以有的工廠做T/T報價比L/C要低一點。不過一般而言,信用證如果單證做得好,比T/T要可*,收款有銀行擔保,憑著信用證,就可以去銀行打包貸款,資金壓力很小。但是銀行信用不好,或者外匯管制很嚴格的國家,信用證風險很大,如印度。 T/T和L/C各有優缺點,T/T和L/C如果結合起來做,那就相當保險,30%T/T, The balancee L/C. 另外還有幾種用的比較少的付款方式: D/P 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是跟單托收方式下的一種交付單據的辦法,指出口方的交單是以進口方的付款為條件,即進口方付款後才能向代收銀行領取單據。 分為即期交單(D/P at Sight)指出口方開具即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口方提示,進口方見票後即須付款,貨款付清時,進口方取得貨運單據。 遠期交單(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開具遠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口方提示,經進口方承兌後,於匯票到期日或匯票到期日以前,進口方付款贖單。 D/A 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是在跟單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銀行)向進口方以承兌為條件交付單據的一種辦法。 所謂「承兌」就是匯票付款人(進口方)在代收銀行提示遠期匯票時,對匯票的認可行為。承兌的手續是付款人在匯票上簽署,批註「承兌」字樣及日期,並將匯票退交持有人。不論匯票經過幾度轉讓,付款人於匯票到期日都應憑票付款。 以上除即期交單(D/P at Sight)還可以做,其他的都風險較大(相對L/C 而言),但也存在客戶因市場價格等問題而不付款贖單,如果要做,只能做信譽較好、長期交往的老客戶。 D/P付款(即:付款交單)、D/A付款(即:承兌交單)等付款方式採用得較少。主要由於這兩種付款方式屬於商業信用,即出口公司能否收到貨款,完全取決於進口商的信用。進口商能否按時、按質、按量收到貨物也取決於出口商的信用。對於信用好的進口商,一般不會出現不付貨款的現象,遇到信用差的進口商,常常發生拖欠或拒付貨款現象。因此,這兩種付款方式多用於信譽比較好的進出口商。 D/P分險很大,但是如果和T/T結合起來,也不失為一種非常好的交貨方式。因為有些國家,有些公司喜歡用D/P.那麼打個比方30%T/T in advance, 40% after shipment, the balance D/P.
4. 貿易方式是什麼
應該是國際貿易的方式吧,但國內也可以啊,貿易方式,1加工方式:來料加工,來件裝配,進料加工,一般貿易,等,國際上有運輸方式:海運,空運,陸運,交貨方式:門到門,場站到場站,船上交貨,FOB CIF 等,還有付款方式:信用證,電匯,現金,含稅不含稅。還有索賠,這些一般都得體現在合同上,國內也好,國外也好。 比如國內的工廠接國內客戶的訂單,客戶提供原料,輔料,成品客戶驗收銷售,工廠只賺加工費,那貿易方式不就是: 來料加工,國際上這種方式也可以。希望能幫到你。
5. 國際貿易的內容特點和方式
國際貿易是指不同國家(和/或地區)之間的商品和勞務的交換活動。國際貿易是商品和勞務版的國際權轉移。國際貿易也叫世界貿易。 國際貿易由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兩部分組成,故有時也稱為進出口貿易。
主要特點:
1.國際貨物貿易要涉及不同國家或地區在政策措施、法律體系方面可能存在的差異和沖突,以及語言文化、社會習俗等方面帶來的差異,所涉及的問題遠比國內貿易復雜。
2.國際貨物貿易的交易數量和金額一般較大,運輸距離較遠,履行時間較長,因此交易雙方承擔的風險遠比國內貿易要大。
3.國際貨物貿易容易受到交易雙方所在國家的政治、經濟變動、雙邊關系及國際局勢變化等條件的影響。
4.國際貨物貿易除了交易雙方外,還需涉及到運輸、保險、銀行、商檢、海關等部門的協作、配合,過程較國內貿易要復雜的多。
貿易方式:
1. 一般貿易方式有:經銷、代理、寄售、拍賣、招標與投標。
2. 對銷貿易方式有:易貨貿易、回購貿易、補償貿易、互購貿易。
3. 加工貿易方式有:來料加工、來件加工、來件裝配、進料加工。
6. 國際貿易有那些交易方式
FOB(Free on Board) 裝運港船上交貨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運費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險費加運費
FCA (Free Carrier) 貨交承運人
CPT(Carriage Paid To) 運費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運費,保險費付至目的地
7. 國際貿易的交易方式(INCOTERM)有哪些
2000通則中(INCOTERM)的貿易術語
一、六種主要貿易術語
FOB(Free on Board) 裝運港船上交貨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運費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險費加運費
FCA (Free Carrier) 貨交承運人
CPT(Carriage Paid To) 運費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運費,保險費付至目的地
二、其他七種貿易術語
EXW( Ex Works) 工廠交貨
FAS(Free Alongside Ship) 裝運港船邊交貨
DAF(Delivered At Frontier) 邊境交貨
DES(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貨
DEQ(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碼頭交貨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稅交貨
DDP(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稅後交貨
8. 國際貿易中主要貿易方式有哪些
一、包銷
出口企業為了在別國推銷自己的產品,不一定通過自己辦銷售店的辦法,可以和國外的某家企業達成包銷或獨家經銷(exclusive sale)協議,把某一種或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地區的獨家經營權利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對方,即包銷商。
至於具體的買賣合同需要另行簽訂,但要受包銷協議條款的約束。如果出口企業通過協議只是把某一種或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地區的經營權在一定期限內給予一家企業,並無排他性,則這家出口企業還可以把該經營權給予其他企業,這些企業就是一般經銷商。
二、代理
出口企業也可以通過和國外企業達成代理協議,委託代理商在市場上招攬生意,或從事其他委託的事務。委託商對由此產生的權利與義務負責,代理商只收取約定的傭金。根據代理商職權范圍大小,可分為獨家代理和一般代理。
獨家代理(sole agency)是指代理商在約定的地區和時期內擁有獨家經營權,即委託商不得將該商品直接或間接地銷售給代理區內的其他買主。而一般代理(agency)不享有這種獨家經營權。
三、寄售
寄售(consignment)是指這樣一種銷售方式,出口企業和國外的代銷商訂立寄售協議,把貨物運交代銷商,代銷商出售貨物後,扣除協議規定的銷售費及傭金後把錢交付給寄售商。
四、招標
招標(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標單位需要采購商品或興辦某工程時,說明有關條件,邀請有興趣的企業在指定期限內按照一定程序報價,即投標。然後由招標人開標與評標,選擇最滿意的投標人進行交易。這種方式在國際貿易中經常採用。
五、拍賣
拍賣(auction)是拍賣行接受貨主的委託,按照一定的規則和程序在拍賣場以公開叫價的方法,把貨物賣給出價最高的買主的一種交易方式。不易標准化鮮活產品或藝術品、古董等的國際貿易是通過拍賣來完成的。
9. 國際貿易主要付款方式有哪些
電匯(T/T)。T/T分為前T/T和後T/T,都是商業信用,過程簡單,沒有其他費用!T/T就像國內的銀行匯款一樣,手機上輸入賬號和金額,點擊轉賬就完成了!只不過國內手機轉賬是即時到賬,國際貿易中基本上全球三天到帳!
10. 國際貿易方式的分類
一般貿易
一般貿易是指我國境內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單邊進口或單邊出口的貨物。貨款援助的進出口貨物,外商投資企業進口供加工內銷產品的料件,外商投資企業用國產材料加工成品出口或 自行收購產品出口,賓館飯店進口的餐飲食品,供應外籍船舶或飛機的國產燃料、物料及零配件,境外勞務合作項目中以對方實物產品抵償我勞務人員工資所進口的貨物(如鋼材、木材、化肥、海產品),我境內企業在境外投資以實物投資部分帶出的設備、物資等,均按一般貿易統計。
補償貿易
補償貿易是指由境外廠商提供或者利用境外出口信貨進口生產技術或設備,由我方進行生產,以返銷其產品方式分期償還對方技術、設備價款或貨款本息的交易形式。如經批准,也可以使用該企業(包括企業聯合體)生產的其他產品返銷對方,進行間接補償。
來料加工裝配貿易
來料加工裝配貿易是指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輔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料,必要時提供設備,由我方按對方的要求進行加工裝配,成品交對方銷售,我方收取工繳費,對方提供的作價設備價款,我方用工繳費償還的交易形式。
進料加工貿易
進料加工貿易是指我方用外匯購買進口的原料、材料、輔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後再外銷出口的交易形式。進料加工裝配貿也可採取對口合同的交易形式,即買賣雙方分別簽訂進口和出口對口合同。料件進口時我方先付料件款,加工成品出口時再向對方收取成品款。寄售、代銷貿易
寄售代銷貿易是指寄售人把貨物運交事先約定的代銷人,由代銷人按照事先約定或根據寄售代銷的協議規定的條件,在當地市場代為銷售,所得貨款扣除代銷人的傭金和其他費用後,按照協議規定方式將餘款付給寄售人的交易形式。寄售人與代銷人之間不是買賣關系,而是委託關系,代銷人對貨物沒有所有權。
邊境小額貿易
邊境小額貿易是指我國沿陸地邊境線經國家批准對外開放的邊境縣(旗)、邊境城市轄區(內以下簡稱邊境地區)經批准有邊境小額貿易經營權的企業,通過國家指定的陸地口岸,與毗鄰國家邊境地區的企業或其他貿易機構之間進行的貿易活動,包括易貨貿,易現匯貿易等各類貿易形式。
加工貿易進口設備
加工貿易進口設備是指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貿易項下對方作價或不作價提供進口的機械設備,包括以工繳費(或差價)償還的設備和加工貿易項下外商投資企業進口不扣減投資額度的設備。
加工貿易項下外商投資企業進口的設備凡是扣減投資額的,按「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統計。是否扣減投資額度,以企業主管 海關 減免稅審批部門審定的結果為准。
對外承包工程出口貨物
對外承包工程出口貨物是指經外經貿部批准有對外承包工程經營權的公司為承包國外建設工程項目和開展勞務合作等對外合作項目而出口的設備、物資,但不包括邊境地區經外經貿部批准有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經營權的企業與我國批鄰國家開展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項下出口的工程設備、物資。
租賃貿易
租賃貿易是指承辦租賃業務的企業與外商簽訂國際租賃貿易合同,租賃期為一年及以上的租賃進出口貨物。
進口的設備、物品
外商投資企業作為投資進口的設備、物品是指外商投資企業以投資總額內的資金龍(包括中方投資)所進口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其他物料指建廠〈場〉以及安裝、加固機器所需材料),以及根據國家規定進口本企業自用合理數量的交通工具、生產用車輛和辦公用品(設備)。
出料加工貿易
出料加工貿易是指將我境內原輔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交由境外廠商按我方要求進行加工或裝配,成品復運進口,我方支付工繳費的交易形式,不包括「帶料加工出口「。
「帶料加工出口「指我方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將我境內的原輔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運至境外加工或裝配,成品在境外銷售帶料加工出口項下運出境的貨物,應按實際易方式統計,如:機械設備、原材料等出口按「 一般貿易「統計;來、進料加工成品出口按「來、進料加工貿易「統計;租賃出口按「租賃貿易「統計。
易貨貿易
易貨貿易是指不通過貨幣媒介而直接用出口貨物交換進口貨物的貿易。
保稅倉庫進出境貨物
保稅倉庫進出境貨物是指從境外直接存入保稅倉庫的貨物和從出口監管倉庫運出境的貨物,不包括保稅區的倉 、轉口貨物。 出口監管倉庫貨物及其統計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海關 對出口監管倉庫的暫行管理辦法》(1992年3月18日 海關 總署令第22號發布)和《海關總署關於修訂對出口監管倉庫所存貨物 出口退稅 管理規定的通知》(署監[1995]440號文)的規定,出口監管倉庫指存放已按規定領取了出口貨物許可證或批件,已對外賣斷結匯並向海關辦完全部出口海關手續的貨物的專用倉庫。存放在該倉庫內的貨物為「出口監管倉庫貨物「。
保稅區倉儲轉口貨物
保稅區倉儲轉口貨物是指從境外存入保稅區的倉儲、轉口貨物和從保稅區運出境的倉儲、轉口貨物,不包括從境外存入非保稅區和從非保稅區運出境的倉儲、轉口貨物。
加工貿易
加工貿易主要包括來料加工﹑來件裝配﹑進料加工﹑出料加工和補償貿易。它與通常所說的「三來一補」(即來料加工﹑來件裝配﹑來樣加工和中小型補償貿易)區別在於:來樣加工屬於一般出口貿易,不在加工貿易的范圍內。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統稱為加工裝配。在「三來一補」中去掉來樣加工,加上進料加工和出料加工,就是加工貿易的主要內容了。
境外貿易加工
境外貿易加工是指國內企業以現有的技術﹑設備投資為主,提供原材料﹑零配件或產品設計技術,在國外設廠﹑加工裝配﹑成品就地銷售的國際經貿合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