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割占和佔領有什麼的區別
割占是A國政府強迫B政府將一部分領土以有效條約的形式讓給自己。不管內是否正義,有了容這個程序,A國對多出來的這塊原屬B國的領土行使主權就是合法的。 如日本對台殖民50年。就是因為馬關條約把台灣割讓給了日本。
佔領是A國政府未經任何法律程序,強行在B國領土的全部或部分非法駐軍、推行己方政策,行駛所謂主權。如日本非法吞並琉球。
相關的其他類此名詞還有:吞並、侵略、占據、駐軍、駐扎、控制、租借等
㈡ 占與卜有何區別
占為觀察,卜為預測.
用各種超塵世的方法來獲得塵世間事物的信息或預卜凶吉禍福的迷信活動。「占」意為觀察,「卜」是以火灼龜殼,認為就其出現的裂紋形狀,可以預測吉凶福禍。它通過研究觀察各種徵兆所得到的不完全的依據來判斷未知事物或預測將來。在許多社會里,占卜僅僅是操作者在將行某事時,由於沒有把握而藉助某些器具或現象尋求信息或解答,由此滿足心理需求的行為。占卜流行於全世界各個時代的文化中,而且方法多種多樣。早期的占卜和宗教密切相關,其發展受到宇宙觀和民族心理的影響。常見的占卜方式有詢問性占卜(如中國民間的求簽)、雞卜、鳥卜、鳥占、水占、星占、紙牌占卜等。
《易經.系辭》雲:「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卜筮之道,起源甚早!《周禮》春官太卜掌三禮,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連山、歸 藏早已亡佚,今僅有《周易》存焉。《周易》之始作於伏羲,當時僅有其象,尚未有文字。周文王開展為六十四卦, 又屬之以辭,是為《彖辭》。周公賦予爻象,各作《爻辭》。最後孔子作《十翼》。此經於是燦然大備,史稱「易經四聖」,而《易經》也成為後世陰陽五行哲學之圭臬!其中占卜一道,當然也是祖紹《周易》,萬變不離其中。不過更嚴格來說,卜筮之道起源早甚於《周易》,只是中國占卜之法,皆不能出《易經》之其右耳!
㈢ 股份有限公司,一個人佔55% 和佔51%的區別
股份有限公司,對控制權來說兩者一樣,都是老大,不過股份份額,跟權利,義務,分紅之類的掛鉤,所以55%比51%多了權利義務!如果公司賺錢了也會多分百分之四的紅利!
㈣ 占 和 是 的區別(數學題中的)
數學應用題中的「是」、「占」、「比」意義是一樣的。
㈤ 十多人的有外貿有內貿,前者後者份額各佔三成和七成,一直在招銷售員怎麼招不到
現在銷售業務員確實不好招,主要原因,一個是銷售員的壓力一般都比較大,開單比較困難,另一個是企業靠訂單生存,能夠給予銷售人員的時間也有限~
㈥ 請問:各項公款佔用和貪污是一個意思嗎
你好
兩者明顯不是同一個意思,佔用屬於中性詞,不是法律詞語
㈦ 我(公司法人佔60%股份)和另一個朋友(股東佔40%股份)合夥注冊了一個上海某貿易公司,但後來因為
公司法規定,解散公司需要代表公司表決權2/3以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這條是強制性規定,不允許有例外。所以,只有你同意解散公司是不可以的。
你如果想退出公司可以採取以下措施:(1),可以將股權轉讓給你的朋友。可是聽你說的情況,似乎你的朋友也很難接受你的股權。(2),可以找到股東之外的人,把股權轉讓給她。但是,聽你的描述,這條也很難行得通。
那麼,只剩下強行讓公司收購你的股權或者強行解散公司兩種形式了。
強行要求公司收購你的股權需要滿足的條件:1,公司連續5年不分利潤,而公司連續5年都在盈利。反對的股東。2,公司合並、分立、轉移主要財產的。3,經營期限到期,不同意延期的股東。
強行解散公司需要滿足的條件有1,公司連續2年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召開了無法達成任何有效協議。2,董事會長期沖突,無法通過股東會解決的。3,公司經營遇到了其他嚴重的困難。
你可以對號入座,如都不符合。還是老實經營下去吧。當公司資不抵債的時候,公司經過法院強制解散。
㈧ 佔用和徵用各是什麼意思
佔用,是指占據並使用。
詞義:徵召任用;引用;國家依法將個人或集體所有的土地或其他生產資料收歸國有使用。
㈨ 去年和朋友合開了一家貿易有限公司, 他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每人佔有50%。現在我想退出,怎麼退
我估計你們的公司注冊資本應該至少30萬元。如果你要退出,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應當辦理減少注冊資本和變更股東兩項變更登記。先說減少注冊資本。如果你退出,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後至少有十萬元的注冊資本,這樣,你的朋友可以變更成個人獨資的有限公司(法律規定至少十萬)。再說股東變更。你的股權可以轉讓給你的朋友或者轉讓給其他人,轉讓後你可以直接得到現金,但是,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公司減少注冊表資本的手續或者程序比較復雜(詳見公司法178條),但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的手續或者程序相對簡單一些,但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總之,還是把賬算清為好,朋友還可以繼續做。
㈩ 跟朋友合夥開了貿易公司,當時我是出資佔30%,他佔70%。這家公司從零開始一直都是我在管理,現在分家怎麼
首先你這個朋友真不靠譜!
其次,不行就分家,你懂經營管理,有客戶資源渠道,大不了重頭開始,重新注冊一家公司~
至於財產分配,這個還是協商解決,畢竟對方作為大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