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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環節

發布時間:2020-11-25 06:34:57

㈠ 進出口環節具體包括哪些

報價、訂貨、付款方式、備貨、包裝、通關手續、裝船、運輸保險、提單、結匯。
一、報價
國際貿易中一般是由產品的詢價、報價作為貿易的開始。其中,對於出口產品的報價主要包括:產品的質量等級、產品的規格型號、產品是否有特殊包裝要求、所購產品量的多少、交貨期的要求、產品的運輸方式、產品的材質等內容。
比較常用的報價有: FOB"船上交貨"、CNF"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等形式。
二、訂貨(簽約)
貿易雙方就報價達成意向後,買方企業正式訂貨並就一些相關事項與賣方企業進行協商,雙方協商認可後,需要簽訂《購貨合同》。在簽訂《購貨合同》過程中,主要對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包裝、產地、裝運期、付款條件、結算方式、索賠、仲裁等內容進行商談,並將商談後達成的協議寫入《購貨合同》。這標志著出口業務的正式開始。通常情況下,簽訂購貨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蓋本公司公章生效,雙方各保存一份。
三、付款方式
比較常用的國際付款方式有三種,即信用證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1、信用證付款方式
信用證分為光票信用證和跟單信用證兩類。跟單信用證是指附有指定單據的信用證,不附任何單據的信用證稱光票信用證。簡單地說,信用證是保證出口商收回貨款的保證文件。請注意,出口貨物的裝運期限應在信用證的有效期限內進行,信用證交單期限必須不遲於信用證的有效日期內提交。
國際貿易中以信用證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證的開證日期應當明確、清楚、完整。中國的幾家國有商業銀行,如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都能夠對外開立信用證(這幾家主要銀行的開證手續費都是開證金額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匯現金方式結算,由您的客戶將款項匯至貴公司指定的外匯銀行賬號內,可以要求貨到後一定期限內匯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買賣雙方直接交貨付款。
四、備貨
備貨在整個貿易流程中,起到舉足輕重的重要地位,須按照合同逐一落實。備貨的主要核對內容如下:
1、貨物品質、規格,應按合同的要求核實。
2、貨物數量:保證滿足合同或信用證對數量的要求。
3、備貨時間:應根據信用證規定,結合船期安排,以利於船貨銜接。
五、包裝
您可以根據貨物的不同,來選擇包裝形式(如:紙箱、木箱、編織袋等)。不同的包裝形式其包裝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裝標准:根據貿易出口通用的標准進行包裝。
2、特殊出口包裝標准:根據客戶的特殊要求進行出口貨物包裝。
3、貨物的包裝和嘜頭(運輸標志):應進行認真檢查核實,使之符合信用證的規定。
六、通關手續
通關手續極為煩瑣又極其重要,如不能順利通關則無法完成交易。
1、屬法定檢驗的出口商品須辦出口商品檢驗證書。
目前我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主要有四個環節:
○接受報驗:報驗是指對外貿易關系人向商檢機構報請檢驗。
○抽樣: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及時派員赴貨物堆存地點進行現場檢驗、鑒定。
○檢驗: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認真研究申報的檢驗項目,確定檢驗內容。並仔細審核合同(信用證)對品質、規格、包裝的規定,弄清檢驗的依據,確定檢驗標准、方法。(檢驗方法有抽樣檢驗,儀器分析檢驗;物理檢驗;感官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簽發證書: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種類表〗內的出口商品,經商檢機構檢驗合格後,簽發放行單(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單)。
2、須由專業持有報關證人員,持箱單、發票、報關委託書、出口結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檢驗證書等文本去海關辦理通關手續。
○箱單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裝箱明細。
○發票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證明。
○報關委託書是沒有報關能力的單位或個人委託報關代理行來報關的證明書。
○出口核銷單由出口單位到外匯局申領,指有出口能力的單位取得出口退稅的一種單據。
○商檢證書是經過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或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而得到的,是各種進出口商品檢驗證書、鑒定證書和其他證明書的統稱。是對外貿易有關各方履行契約義務、處理索賠爭、議和仲裁、訴訟舉證,具有法律依據的有效證件,同時也是海關驗放、徵收關稅和優惠減免關稅的必要證明.
七、裝船
在貨物裝船過程中,您可以根據貨物的多少來決定裝船方式,並根據《購貨合同》所定的險種來進行投保。可選擇:
1、整裝集裝箱
集裝箱(又稱貨櫃)的種類:
(1)按規格尺寸分:目前,國際上通常使用的干貨櫃(DRY CONTAINER)有:
外尺寸為2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寸,簡稱20尺貨櫃;
4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寸,簡稱40尺貨櫃; 及近年較多使用的40英尺X8英尺X9英尺6寸,簡稱40尺高櫃。
20尺櫃:內容積為5.69米X2.13米X2.18米,配貨毛重一般為17.5噸,體積為24-26立方米.
40尺櫃:內容積為11.8米X2.13米X2.18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2噸,體積為54立方米.
40尺高櫃:內容積為11.8米X2.13米X2.72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2噸,體積為68立方米.
45尺高櫃:內容積為:13.58米X2.34米X2.71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9噸,體積為86立方米.
20尺開頂櫃:內容積為5.89米X2.32米X2.31米,配貨毛重20噸,體積31.5立方米.
40尺開頂櫃:內容積為12.01米X2.33米X2.15米,配貨毛重30.4噸,體積65立方米.
20尺平底貨櫃:內容積5.85米X2.23米X2.15米,配貨毛重23噸,體積28立方米.
40尺平底貨櫃:內容積12.05米X2.12米X1.96米,配貨毛重36噸,體積50立方米.
(2)按制箱材料分:有鋁合金集裝箱,鋼板集裝箱,纖維板集裝箱,玻璃鋼集裝箱.
(3)按用途分:有干集裝箱;冷凍集裝箱(REEFER CONTAINER);掛衣集裝箱(DRESS HANGER CONTAINER);開頂集裝箱(OPEN TOP CONTAINER);框架集裝箱(FLAT RACK CONTAINER);罐式集裝箱(TANK CONTAINER).
2、拼裝集裝箱
拼裝集裝箱,一般按出口貨物的體積貨重量計算運費。
八、運輸保險
通常雙方在簽定《購貨合同》中已事先約定運輸保險的相關事項。常見的保險有海洋貨物運輸保險、陸空郵貨運輸保險等。其中,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所承保的險別,分為基本險別和附加險別兩類:
(1) 基本險別有平安險(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水漬險(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險(All Risk-A.R.)三種。平安險的責任范圍包括:由於海上自然災害引起的貨物全損;貨物在裝卸和轉船過程中的整體滅失;由於共同海損引起的犧牲、分擔和救助費用;由於運輸船隻觸礁、擱淺、沉沒、碰撞、水災、爆炸引起的貨物全損和部分損失。水漬險是海洋運輸保險的基本險之一。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其責任范圍除了承擔平安險所列各項風險外,還承擔惡劣氣候、雷電、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的風險。一切險的承報保責任范圍相當於水漬險和一般附加險的總和。
(2) 附加險別。附加險別有一般附加險和特別附加險兩種類型。一般附加險有偷竊提貨不著險、淡水雨淋險、抽竊短量險、滲漏險、破損破碎險、鉤損險、混雜沾污險、包裝破裂險、霉變險、受潮受熱險、串味險等。特別附加險有戰爭險、罷工險等。
九、提單
提單是出口商辦理完出口通關手續、海關放行後,由外運公司簽出、供進口商提貨、結匯所用單據。
所簽提單根據信用證所提要求份數簽發,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辦理退稅等業務,一份寄給進口商用來辦理提貨等手續。
進行海運貨物時,進口商必須持正本提單、箱單、發票來提取貨物。(須由出口商將正本提單、箱單、發票寄給進口商。)
若是空運貨物,則可直接用提單、箱單、發票的傳真件來提取貨物。
十、結匯
出口貨物裝出之後,進出口公司即應按照信用證的規定,正確繕制(箱單、發票、提單、出口產地證明、出口結匯)等單據。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有效期內,遞交銀行辦理議付結匯手續。

㈡ 進出口貨物的通關環節有哪些

進出口貨物通關,分為五個基本環節,即:申報--查驗--征稅--放行--結關。具體如下:
(一)申報
申報是指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在進出口貨物時,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或者電子數據交換(EDI)方式向海關申報其進出口貨物的情況,並隨附有關貨運和商業單證,申請海關審查放行,並對所申報內容的真實准確性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
進出口企業向海關申報時必須提供發票、裝箱單、提運單、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進出口批文、減免稅證明及加工貿易備案手冊等單證。其中,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十四日內向海關申報,逾期申報的,由海關按規定徵收滯報金。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除海關特許的外,應當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後、裝貨的二十四小時之前,向海關申報。
(二)查驗
查驗是指海關在接受申報後,依法為確定進出境貨物的性質、原產地、貨物狀況、數量和價值是否與貨物申報單上已填報的內容相符,對貨物進行實際檢查的行政執法行為。海關查驗進出口貨物時,報關員必須在場,並按照海關的要求負責搬移貨物、開拆和重封貨物的包裝等。
(三)征稅
征稅是指海關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對進出口貨物徵收關稅及進口環節的稅費。
(四)放行
放行是指海關接受申報,並審核報關單據、查驗貨物、依法徵收稅款後,對進出口貨物作出結束海關現場監管決定的工作程序。
(五)結關
結關是指對經口岸放行後仍需繼續實施後續管理的貨物,海關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核查,對需要補證、補稅的貨物作出處理直至完全結束海關監管的工作程序。
辦理時限:
在單證齊全有效、符合有關管理規定情況下,免稅貨物在1個工作日內、征稅貨物在2個工作日內辦結貨物通關手續;出口證明聯報關單在貨物離境後3-10個工作日內簽發。易出口平台(已更名為「全速易出口」)提供通關各方面的訊息和服務,有需要可以找易出口網

㈢ 請詳細闡述進出口申報環節中的步驟和注意事項

1.時間上要在海關截申報日期之前完成2.要提供正確的件數毛重體積和貨物申報要素

㈣ 進出口貿易業務的基本流程包括哪些環節

報價、訂貨、付款方式、備貨、包裝、通關手續、裝船、運輸保險、提單、結匯。一、報價在國際貿易中一般是由產品的詢價、報價作為貿易的開始。其中,對於出口產品的報價主要包括:產品的質量等級、產品的規格型號、產品是否有特殊包裝要求、所購產品量的多少、交貨期的要求、產品的運輸方式、產品的材質等內容。比較常用的報價有:FOB"船上交貨"、CNF"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等形式。二、訂貨(簽約)貿易雙方就報價達成意向後,買方企業正式訂貨並就一些相關事項與賣方企業進行協商,雙方協商認可後,需要簽訂《購貨合同》。在簽訂《購貨合同》過程。

㈤ 國際貿易的主要環節有哪些

接單,生產,發貨,運輸,收匯,退稅,核銷

㈥ 你認為在國際貿易的哪些環節會用到貿易術語

凡是涉及國際貿易的各個環節都會用到貿易術語——因為國際貿易術語是用來劃分買賣雙方權利義務、費用和風險的——而買賣雙方權利義務、費用和風險貫穿於整個國際貿易的過程中。比如:從買賣雙方從開始接洽詢盤/報盤開始,就要涉及貿易術語,以便來劃分各自的權利義務、費用和風險;接受/成交、簽訂合同則是確認是否的權利義務、費用和風險;執行合同更是根據貿易術語劃分的責任義務、費用的承擔和風險的轉移來操作,直至整個貿易過程結束。

㈦ 國際貿易分為幾個環節

你是不是問:貿易流程?啊

貿易流程
1.客戶詢盤。
2.報價磋商。
3.簽立訂單。 國際貿易流程圖
4.下達生產通知。
5. 驗貨。
6.制備基本文件:製作出口合同,出口商業發票,裝箱單等文件。
7.辦理商檢。 (以下是船務流程)
8. 租船訂倉:
9. 安排拖櫃,將貨物運送到貨代倉庫。
10.委託報關:
11. 獲得運輸文件:
12. 准備其他文件:商業發票、FORMA原產地證書或一般原產地證、裝運通知、裝箱單。 13.交單:
13.1.採用L/C收匯的,應在規定的交單時間內,備齊全部單證,並嚴格審單,確保沒有錯誤,才交銀行議付。
13.2.採用T/T收匯的,在取得提單後馬上傳真提單給客人付款,確認收到餘款後再將提單正本及其他文件寄給客人。
13.3.如果T/T收匯的,要求收全款才能做櫃的,要等收款後再安排拖櫃。拿到提單後可立即寄正本提單給客人。
14.業務登記:每單出口業務在完成後要及時做登記,包括電腦登記及書面登記,便於以後查詢,統計等

信息來源:網路

㈧ 國際貿易所涉及的環節由最初開始到結束的

當前,貿易摩擦頻繁發生,成為困擾世界經濟的主要問題之一。由於對貿易摩擦解決方式的異議,各國學者從不同各自的角度對貿易摩擦的成因進行了探討,以為貿易摩擦的解決提供合理的依據。但是,迄今為止,關於貿易摩擦的討論大多直接談貿易摩擦的成因及結果,而沒有對貿易摩擦本身進行明確的界定,這使得一些討論將貿易摩擦與一國對外貿易的巨額逆差或國內市場的嚴重受損混為一談。而關於原因的探討也大多集中於貿易摩擦問題的某個側面,不能揭示貿易摩擦生成的各個側面之間的相互關系。為此,本文將在對貿易摩擦內涵做出界定的基礎上,系統分析貿易摩擦生成的各種影響因素及其相互關系。



貿易摩擦問題雖然起源較早,相關研究亦極其紛雜,但關於貿易摩擦的基本概念和本質特徵的明確描述卻很難找到。在大多數文獻中,經濟摩擦和貿易摩擦之間的界限並不清晰,二者內容上是混同的,在使用上也是或相互替代,或前者包含後者。因此,我們將首先從貿易摩擦的概念入手來展開對貿易摩擦的理論分析。
盡管每一個研究都沒有提及「貿易摩擦」的概念,但幾乎每一個討論貿易摩擦問題的研究都約定俗成地把「摩擦」這一詞彙概念問題視為這樣一種簡單的、不言而諭的事物——一種低強度、小范圍、不具備根本性破壞作用的矛盾及其具體反映。所不同的是,有的研究使用不加解釋的「經濟摩擦」概念,有的研究則使用不加解釋的「貿易摩擦」概念。
在WTO文件中,使用爭端解決諒解(DSV)來約定關於爭端「Dispute」的解決諒解機制。所謂爭端,是指雙方中的一方(通常是出口方)在另一方(通常是進口方)採取一定關稅、非關稅壁壘的措施來阻止其產品出口時提出反對意見並要求對方予以糾正,終止其壁壘措施甚至予以補償的行為及其過程。也就是說,即便存在進口國對出口國的產品出口的制裁措施,但如果出口國沒有異議地予以接受,則完全可以看成是對不合理的國際貿易機制的糾正,因而不能稱之為爭端。「爭端」這個詞雖然出自權威性的文件,但其使用僅限於WTO所受理的貿易摩擦案件,並不能代表全部。因此,我們仍以「貿易摩擦」為本文研究對象的基本表達方式。
一些學者在研究中對「經濟摩擦」、「國際經濟摩擦」做出了明確的定義。胡方在對日美經濟摩擦的研究中提出,一般說來,經濟摩擦是指經濟體系中相互聯系的各種經濟主體之間,為了謀求經濟利益,獲得某種滿意的結果而針對某種經濟問題產生的矛盾和糾紛。 而關於國際經濟摩擦,他的定義則是:一般說來,國際經濟摩擦是一種涉及兩個國家的相互發生經濟聯系的經濟主體之間針對某種經濟問題,為了各自的經濟利益和獲得某種滿意的結果而產生的矛盾和糾紛。 上述概念基本的概括了經濟摩擦及國際經濟摩擦的內涵。但是,也應該看到,經濟摩擦與國際經濟摩擦都不能准確地表述貿易摩擦的基本內涵。
我們認為,貿易摩擦是指存在國際經濟交流關系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國家,由於相互間的國際貿易的不平衡導致一方經濟乃至社會利益受到嚴重損害而引發的爭端。
在此,貿易摩擦與經濟摩擦、國際經濟摩擦有如下不同:
第一,涵蓋范圍不同。如前所述,經濟摩擦涵蓋同一經濟體系的所有經濟沖突,其中既有國內不同經濟主體的,也有國際間不同經濟主體的經濟沖突。 而國際經濟摩擦在摩擦領域上則涵蓋貿易、投資、政府間合作等多個經濟領域;相比之下,貿易摩擦則只側重於因國際貿易問題引起的爭端。盡管現今的國際經濟摩擦大多是由貿易問題引起的,但就其本質特徵來講,國際經濟摩擦畢竟是包含著貿易摩擦的。
第二,爭端解決機制不同。屬於同一行政主權管轄范圍內的不同經濟主體之間的經濟沖突,其爭端的解決可由該行政主權行使機構來完成。國際經濟摩擦則有的有解決機制,有的沒有解決機制。其中,貿易摩擦是有解決機制的,從GATT到WTO,都有相應的文件對此做出詳盡規定。
雖然貿易摩擦就是由國際貿易問題引起國際經濟沖突,但是,貿易摩擦的本質特徵並不在於其是一種沖突,而在於其是進出口雙方為最大限度地擴大保護自己的經濟利益而引發的沖突。
首先,貿易摩擦的發生是以進口國的國際貿易利益因進出口失衡而下降至低於不參加國際貿易所獲利益的水平為前提的。這種進出口貿易的失衡,主要體現為整體上貿易收支的巨額逆差和個別產業領域的嚴重損害。
其次,即便出口國的產品並沒有危及進口國的產業發展、破壞其市場秩序或降低其社會福利、增加失業人口,進口國也會出於抑制對方發展,保障進口國長期利益的角度出發,也會千方百計地對出口國施以制裁,挑起貿易爭端。
最後,貿易摩擦的解決,無論是否經過WTO等國際組織的協調還是當事兩國(雙方各國)的協商,最終總是以各自利益的相互制約及相對平衡為基準的。
由此可見,無論是貿易摩擦的發生還是貿易摩擦的解決,都是由貿易雙方國家利益的相互關系決定的。因此,可以說,貿易摩擦在本質上,就是國際貿易中國家利益的沖突。



貿易摩擦產生的原因是多重的。正因如此,關於貿易摩擦成因的理論分析也是莫衷一是的。
由於貿易摩擦是進口國、出口國兩者之間關於進口國所採取限制進口政策的爭端,所以,貿易摩擦的成因就應該包括兩個方面:其一,進口國貿易收支的巨額逆差或個別產業領域的嚴重損害的形成原因;其二,出口國對進口國的限制政策提出異議的理由。而迄今為止關於貿易摩擦生成原因的理論分析,基本上都是針對前者而來的,對後者則很少予以關注,只有戰略性貿易理論從進口國的角度解釋了這個問題。在此,我們將對貿易摩擦的成因加以梳理,並提出一個相對系統的體系。
貿易摩擦生成的最直接原因,在於進口國參加國際貿易所獲得的收益小於其退出國際貿易的收益水平。換言之,當進口國因參加國際貿易而受到比自給自足狀態更多的損害時,該國就會選擇退出或阻止國際貿易。對此,帕那格里亞(A.Panagariya)、三邊信夫等都有論述。其中,帕那格里亞提出了外部效果條件下國際經濟摩擦問題的經濟模型,三邊信夫提出了規模經濟條件下的國際經濟摩擦的經濟模型,二者的模型都首先分析了外部效果和規模經濟條件下的國內自給自足的經濟均衡,然後探討對外經濟聯系條件下的均衡,比較兩種經濟均衡的收益水平,並以這種比較結果作為該國有可能與相互貿易的國家發生經濟摩擦的依據。
在此,一個值得我們探討的問題是,古典國際貿易理論所提倡的國際分工的好處應該是由參與國際貿易的雙方來分享的,而在此的情形則恰恰相反。這一事實說明,傳統國際貿易理論的兩雙模型有嚴重的局限性。傳統模型是以兩個國家市場互換為前提的;但在現實中一國的對外貿易不可能只針對另一國,因而,一個國家很可能對多個貿易夥伴都出現貿易逆差,而只對少數幾個貿易夥伴有順差,但最終就有可能形成巨額逆差。反之,雖然一國對某一貿易夥伴國有嚴重的甚至長期的逆差,但仍然不能排除其通過對其他貿易夥伴國的巨額順差來實現國際收支均衡、市場互換的可能性。因此,以傳統理論為基礎的國際經濟扭曲理論、貿易和產業調整理論在此都顯得蒼白無力。
巨額逆差的形成雖然在一個側面上可以說是更多地享受了國際分工所帶來的廉價商品的好處——這也是其之所以出現巨額逆差的原因之一,但學者和政府官員們往往看到其弊害的一面,並認為弊大於利。以馬克盧普和哈羅德等人為代表的對外貿易乘數理論認為,出口與國內投資一樣,對就業和國民收入有倍增作用;進口則與國內儲蓄一樣,對就業和國民收入有倍減效應。而更進一步地說,在工資剛性的前提下,進口的擴大對國內市場、產業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的影響都是可以預見的。對此,新凱恩斯主義的隱含合同理論和普雷維什的中心—外圍理論都有論述。隱含合同理論是新凱恩斯主義分析工資剛性或工資粘性原因的理論。隱含合同,指的是風險中立的企業和風險厭惡的勞動者之間為了穩定工資收入而達成的一種非正式的協議。在達成隱含合同之後,勞動者獲得的工資就不等於勞動的邊際產品,它實際上等於勞動的邊際產品和一個隨經濟狀態不斷變動的、依據其協議而給予勞動者的保險金額之和,這個保險金額是隱含合同中規定的金額,是依合同而定的,不會單純地隨著勞動市場的狀態而進行調整。因而,即使勞動市場出現變化,但由於合同沒變,工資也不會有較大的調整,會出現工資調整剛性或粘性的問題,並由此導致失業等問題。中心—外圍理論則指出,由於中心的發達國家工會組織的強大,迫使工資呈現剛性,工業品價格維持在較高水平,形成了外圍發展中國家貿易條件惡化的原因之一。這些理論側面說明了阻止自由貿易政策出台的原因。當一國大量進口至巨額逆差,意味著其在整個世界市場並未首相相對均衡的互換,國內市場被更多地搶占,國內相關產業收益水平下降,而工資剛性使得企業收益只能惡化,迫使政府部門在企業和工會的壓力下阻止相關的產品進口,保障國內市場份額。
巨額逆差在一定程度上也包含著產業領域受到嚴重損害的情形,因而就巨額逆差進行探討以尋找其成因與對策的研究也較多。
從貨幣角度出發來探討這一問題的理論在美日學者中都有反映。日本學者提出的有關國際經濟摩擦的貨幣理論認為,在考慮貨幣層次的因素之後,實物層次的比較優勢原理將規定各國在相互貿易中阻礙進口過多或出口過量的各種貨幣因素,如物價水平、與勞動生產率相關的貨幣工資和匯率等變動因素的變動范圍,但不一定保證各國貿易收支必然趨於平衡。由於一國存在著無數可參與貿易的商品,各種商品的比較優勢和比較劣勢的程度各不相同,同時還存在著既可以作為出口商品也可以作為進口商品的邊際產業產品。依據比較優勢理論,在一定條件下,比較優勢的產品、邊際產業的產品以及比較劣勢的產品便可以排列成一個序列。與此相對應地,各種貨幣因素的變動范圍也同時確定。這時,若與貨幣因素相關的某種條件發生變化,貨幣因素的變動范圍也就會相應地發生變化,而貨幣因素變動范圍的變化就會影響上述的產品序列,從而導致一些邊際產業產品的位置發生相應的變化。由此,該國的貿易收支就會發生相應變化,形成順差、平衡和逆差等態勢。例如,在一國物價上漲率低於他國的場合,若其他條件不變,則該國的國際競爭力便會增強,出口產品的范圍將擴大,進口產品的范圍將縮小,從而該國與他國之間便會出現貿易收支不平衡,該國將出現貿易順差,他國將出現貿易逆差。和物價上漲率的變化相同的還有匯率下跌(或上升)以及貨幣工資率的上升(或下跌)等的變化,這些因素的變化所帶來的效果是相同的,都將影響一國比較優勢的產品序列的變化。如果這種變化過於巨大,導致相關國家出現巨額的貿易不平衡,那麼就有可能引起國際經濟摩擦問題。
20世紀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有關美國對外(特別是對日)貿易收支和經常收支不平衡問題的討論在美國興起。克魯格曼(Krugman,P.R.)的維持可能性理論預見到,在美國日益增多的對外貿易和經常收支不平衡中,美元高估是不可能維持下去的,需要執行美元貶值的政策,以減少對外貿易和經常收支的不平衡。在隨後的1985年9月,美國通過廣場協議與其他主要國家進行了國際經濟政策協調使美元貶值。
與此同時,從財政角度的談論也在展開。其主要代表是美國的布蘭查德(Blanchard,O.J.)對經常收支和財政赤字關系的分析,弗蘭克等人(Frenkel,J.A.and A.Razin)對稅制改革和貿易收支關系的研究。布蘭查德通過生存期間不確定性世代模型進行分析,得出了美國對外經常收支不平衡的主要原因在於財政收支不平衡的結論。弗蘭克等人則利用兩國間統一的資本市場模型進行分析,其結論是在一定的條件下,所得稅乃至消費稅的改革將增加或減少一國的對外貿易不平衡。
那麼,具體到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初期的日美經常收支不平衡問題,到底是由什麼決定的呢?M?費爾德斯坦(Feldstein M)和 R?麥克隆(Mokinon R)等人為此展開了爭論。費爾德斯坦認為:「貿易不均衡惡化的最大的原因是1980年到1985年春出現的70%的美元升值,這種前所未聞的美元升值使美國製品的價格和外國製品的價格急劇上升,並使美國的純出口量減少和增加了將近50%的商品進口。影響美國貿易赤字的因素還有許多,這些特殊因素(債務危機、中國的農業政策、原油價格等)全部綜合起來,也沒有急劇的美元升值重要。」麥克隆則認為:「這種年率1500~2000億美元的貿易赤字,只不過反映了緣於財政赤字的美國經濟的儲蓄投資缺口,這兩種赤字的金額相似決不是偶然的。」
日本學者小宮隆太郎的研究在支持財政角度同時,進一步將其擴大到對整個宏觀經濟的分析。小宮提出,在開放經濟條件下的國民經濟核算的基本公式為:
(民間儲蓄-民間投資)+(租稅-政府支出)=經常收支
民間過量儲蓄-財政赤字=經常收支黑字
因而,可從說,一國經常收支出現黑字或赤字的原因就在於民間部門和政府部門的儲蓄和投資、收入和付出的不平衡上。由於國際經濟摩擦問題基礎之一就是經常收支不平衡,因而可以運用上述方程式來明確國際經濟摩擦問題的基本原因。即,日本國內存在過量的儲蓄,而美國國內存在大量的赤字,因而在日美兩國之間必然形成大量的經常收支黑字,結果必然會引起兩國間的經濟摩擦。因此,國際經濟摩擦問題的解釋最終可以歸結為各國的國內因素,解決國際經濟摩擦問題必須由各國從其國內因素入手進行。那種認為通過兩國政府之間的經濟協商就能解決其經濟摩擦問題的想法和做法(如單方面地實施出口自主限制等)既是不理解經濟運行的結果,也是一種十分愚蠢的行為。 除小宮外,植田和男、竹中平藏、小川一夫、須田美矢子等人也持相似觀點。
從國際收支入手進行分析的,還有國際收支發展階段學說。該學說認為:當一國經濟處於不成熟的發展階段時,大量輸入資本,資本收支為黑字,同時進行旺盛的國內投資,從國外大量進口,故經常收支為赤字。從國際收支結構來看,其資本收支黑字將等於經常收支赤字。隨著該國經濟的逐漸成熟,國內投資機會減少,收入增加,出口產業走向興旺,對外貿易趨向盈餘,由此便會形成較高儲蓄,將使該國成為資本輸出國,並且在一定時期後成為債權國。這時,在國際收支結構上,資本收支赤字將等於經濟收支黑字。因此,當一國處於成熟階段而與該國進行國際貿易往來的國家則處於不同的發展階段時,就有可能引起經濟摩擦。
盡管在理論上巨額逆差可以包含產業領域受到嚴重損害的情形,但在現實中僅就單個產業領域的大量進口而引發的貿易摩擦也不鮮見。因此,關於貿易摩擦的供給因素的探討也較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關於產業技術的作用的研究。
20世紀60年代初,波斯納(M.A.Posner)提出了技術差距論,又稱創新與模仿理論。該理論把技術差距視為國際貿易產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一國的技術優勢將使其得以出口技術領先產品,直到進口國逐步模仿其創新技術、形成足以滿足其自身需要的生產能力。在隨後的20世紀60年代中期,弗農(Vornon)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產品生命周期理論,並得到了威爾斯(L.T.Wells)、赫希哲(Hirsch)等人的驗證。這一理論拋棄了傳統的前提,提出了新的假設:第一,國與國之間的信息傳遞受到限制;第二,生產函數可變,而且當生產達到一定水平後會產生規模經濟;第三,產品在生命周期的各階段所表現的要素密集特點各不相同;第四,不同收入水平國家的需求和消費結構是有差異的。在此前提下,由於技術的創新和擴散,製成品的生命周期將包括五個階段:新生期、成長期、成熟期、銷售下降期、讓與期。在上述不同的產品生命周期階段,各國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是不同而且變化著的。隨著技術的創新和擴散,在國際市場上扮演國際者的國家將由創新國的發達國家轉向模仿的其他發達國家,再到發展中國家。這種通過技術傳遞所形成的比較優勢的轉移,隨後被日本經濟學家赤松要概括為「雁行模式」,用來解釋亞洲的同類情況。邁耶(G.M.Meier)進一步將其發展為「爬梯」理論,即隨著經濟發展,一國的比較優勢就會像爬梯子一樣,從出口資源密集型產品,逐步向出口非熟練勞動密集型產品、熟練勞動密集型產品、資本密集型產品、知識密集型產品爬升。
上述關於進口國巨額逆差及個別產業領域受到嚴重損害的成因的探討,有的可以說是一種相對客觀的解釋,有的則有為自身辯解的味道。但是,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則從進口國角度出發說明了其實施限制進口政策的真正目的。
戰略性貿易理論的主要代表人物有伯蘭德和斯彭斯(J.A. Brander and B.J.Spencer)、克魯格曼(P.Krugman)等人。 這一理論認為,工業品的國際市場競爭是不完全的,工業品的生產存在規模經濟,因此一國政府可以通過貿易保護和補貼、信貸優惠、國內稅收優惠等政策保護和扶持那些風險大、需要獲取規模經濟並能產生外部經濟的重要產業和高科技產業,以培育不過這些產業的國際比較優勢,在增強本國的國際競爭力和增長後勁。而在此,由於各國政策介入能夠改變各國參與國際貿易的收益,帶來國際貿易收益的重新分配,因而就會引起相關國家之間的貿易摩擦。這一理論,從側面說明了許多來自美日歐等發達國家實施限制進口措施時的根本目的,從戰略上扶植自己的競爭優勢產業,壓抑對方正在快速增長的產業,延緩自己產業的衰退進程和出口國產業的成長速度,最終實現自己保持國際競爭優勢的戰略目的。



綜上所述,貿易摩擦的成因已非傳統的國際貿易理論所能解釋,大多的討論集中於巨額逆差和個別產業市場受到嚴重損害的形成機制。而事實上,正如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所解釋的那樣,貿易摩擦在本質上是國家利益沖突的反映,是為了保障國家長期的戰略意義而採取的政策行為。因此,那些指望進口國合理判斷進口商品的市場損害,正確對待巨額逆差而從自身著眼來調整本國經濟均衡的想法都是不現實的。作為出口國,一方面要注意建立貿易摩擦的預警制度;另一方面,也要關注自己的戰略利益是否也處於國際競爭的威脅之中。
希望採納

㈨ 國際貿易磋商的環節有哪些

主要環節:
交易磋商可以是口頭的(面談或電話),也可以是書面的(傳真、電傳或信函)。交易磋商的過程可分成詢盤、發盤、還盤和接受四個環節,其中發盤和接受是必不可少的,是達成交易所必須的法律步驟。
詢盤
詢盤(Inquiry)是交易的一方向對方探詢交易條件,表示交易願望的一種行為。詢盤多由買方作出,也可由賣方作出、內容可詳可略。如買方詢盤:「有興趣東北大豆,請發盤」,或者「有興趣東北大豆,11月裝運,請報價」。詢盤對交易雙方無約束力。
發盤
發盤(Offer)也叫發價,指交易的一方(發盤人)向另一方(受盤人)提出各項交易條件,並願意按這些條件達成交易的一種表示。
發盤在法律上稱為要約,在發盤的有效期內,一經受盤人無條件接受,合同即告成立,發盤人承擔按發盤條件履行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發盤多由賣方提出(SellingOffer)。也可由買方提出(BuyingOffer),也稱遞盤(Bid)。
實務中常見由買方詢盤後,賣方發盤,但也可以不經過詢盤,一方逕直發盤。
還盤
受盤人不同意發盤中的交易條件而提出修改或變更的意見,稱為還盤(CounterOffer)。在法律上叫反要約。
還盤實際上是受盤人以發盤人的地位發出的一個新盤。原發盤人成為新盤的受盤人。
還盤又是受盤人對發盤的拒絕,發盤因對方還盤而失效,原發盤人不再受其約束。
還盤可以在雙方之間反復進行,還盤的內容通常僅陳述需變更或增添的條件,對雙方同意的交易條件毋需重復。
接受
受盤人在發盤的有效期內,無條件地同意發盤中提出的各項交易條件,願意按這些條件和對方達成交易的一種表示。
接受(Acceptance)在法律上稱為」承諾」,接受一經送達發盤人,合同即告成立。雙方均應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並擁有相應的權利。
如交易條件簡單,接受中無需復述全部條件。如雙方多次互相還盤,條件變化較大,還盤中僅涉及需變更的交易條件,則在接受時宜復述全部條件,以免疏漏和誤解。

㈩ 國際貿易簽合同前有哪些環節流程

如果你是貿易公司的話,就要確認工廠一系列,從產品價格,到生產日期等細節
如果你是工廠,就是確認一下價格,工廠和客戶都能接受就可以簽定了。簽訂後你給他你的信息,需要開立信用證還是打預付款等這個事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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