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的保障措施
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的精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逐步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体系,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政策,加快文化产业振兴立法进程,深化体制改革,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公共服务,全面创造有利于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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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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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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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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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产业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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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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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为什么要将文化产业发展为支柱性产业如果你打算将来投身文化产业领域会从哪方面做准备
送给汕职的同学们。
化艺术产品的升温,也撬动了资本的流向,吸引了不少投资者的目光,文化产权交易所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遍地开花,“权益拆分”的全新艺术品交易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文化艺术产品市场,然而由于机制的不成熟、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监管主体不明等因素的存在,使得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前景显得不那么明朗了。
日前召开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在政策助力下,中国文化艺术市场迎来了规范发展的大好时机。
文交所遍地开花 艺术品市场滋生泡沫
专家称,要实现市场规范须健全法制,加强监管,并建立退出机制
近年来,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大力扶持下,跃升为战略性支柱产业的文化产业,引来了众多资金追捧与炒作,艺术品投资浪潮正以前所未有的态势迎面扑来。然而,从遍地开花到疯狂爆炒,现实中乱象丛生文交所的发展令人堪忧。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艺术品市场秩序混乱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法制建设滞后,政策管理缺位。只有健全法制,加强监管,营造环境,并建立退出机制,才会出现不断壮大的中国艺术品市场。
文交所“遍地开花”
我国的文化产业和艺术品投资市场前景广阔。2008年,我国艺术品拍卖市场总额不足200亿元,而到了2010年我国艺术品拍卖总成交金额已超过了500亿元,占全球艺术品拍卖额的33%。有专家预测,今年中国艺术品市场会持续向好,中国艺术品市场总规模将达到3600亿元人民币,而全年艺术品拍卖市场成交额会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左右的规模,中国已经成为全球艺术品市场重要组成部分。
伴随着艺术品市场交易的快速增长,全国各地文化产权交易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急切地想在这个市场中分食一杯羹。
文交所快速扩张得益于2010年3月文化部等九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明确指出,鼓励国内文化企业积极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尝试文化产权交易,促进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指导意见》下发后,由于资本大量涌入文化产业领域进行投资,各地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便应运而生。
2009年6月,上海市政府批准设立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
2009年9月,天津市金融办批准设立了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
2009年11月,深圳市政府批准由深圳广电集团、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深圳报业集团和文博会公司等联合发起设立了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交所在经营模式上分为整体权益交易平台和份额权益交易平台。
2010年5月,成都市政府批准由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等股东联合发起设立了成都文化产权交易所。
进入2011年,文交所更是迎来了一波井喷式的发展。2011年4月,河南省金融办批准由两个自然人出资5000万元成立了郑州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设计与天津文交所基本相同,不同之处是引入了做市商制度,采取投资者预约登记的方式,委托银行代为发售。6月,湖南省文化厅批准由湖南省文化艺术基金会、湖南高登艺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5000万元,组建了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7月,广东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成立。江苏、陕西、大连、厦门等地也纷纷筹备成立文交所。
统计显示,截至7月31日,全国各地开业及筹备中的文交所总数已达36家,其中已挂牌开业的文交所达21家。进入8月后,汉唐艺术品交易所、福建海峡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江西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等又相继开业或成立。目前国内各地还有很多文交所正在筹备当中。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家银行向深圳文交所提供了总额达到500亿元的授信;广东省南方文交所也获得银行授信共630亿元;工商、农业、中信、招商四大银行为山东文交所授信额度总计180亿元等等。
爆炒滋生艺术品市场泡沫
在艺术品市场繁荣发展的同时,市场投资出现过热现象,尤其是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火爆和疯狂炒作令人堪忧。
10月10日,香港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首只艺术品份额“春华秋实”(“春华秋实”漆工艺品组合为上海当代漆画艺术家毕国勤的经典作品之一,共包括5件磨漆类立体漆艺品)上市,五个交易日皆以涨停价报收。10月21日,郑州文交所第二批份额产品《蓝田泥塑》和《中国名人》开盘涨停。
而天津文交所尤其受到了人们的关注。
为控制价格暴涨局面,天津文交所屡次修改规则。2011年初开户门槛是5万元,但3月份起门槛直接提高到50万元。7月1日天津文交所“二次开张”,但在进入门槛、申购政策、调整价格涨幅和增加特殊处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新的规定。投资门槛提高至100万元;在申购方式上,由过去的定价申购改为竞价、定额申购。此外,日涨跌幅限制上也做了较大修改。此前的15%的日涨跌幅大幅调整至5%,还增加了特殊处理制度——艺术品份额在20个交易日内,累计出现6次涨停或跌停就将被特殊处理。特殊处理后,日涨跌幅由5%进一步下调至1%;交易模式也由“T+0”变为“T+1”。天津文交所“朝令夕改”导致交易品种在暴涨、暴跌和交投死寂之间跌宕起伏,饱受舆论质疑。
10月1日前夕,由天津文交所策划者屠春岸一手操办的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迎来首个份额产品“黄永玉01”,当天该份额收盘价为2.15元,相比1元的挂牌价上涨115%,再现“暴涨”的态势。
而10月17日天津文交所新发的两件天价苏绣《富春山居图》与《世纪和平-百鸽图》。这两件作品上市当天即遭遇重挫而破发,跌幅高达惊人的10.43%和8.7%,让诸多投资者措手不及。随后,天津文交所在网上发布了关于“苏绣《富春山居图》与《世纪和平-百鸽图》”艺术品的交易风险提示。一边在艺术品份额交易领域内独领风骚的天津文交所,另一边却也同时面临着诉讼的尴尬境地。
据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主任武绍智表示,受七八位投资者委托将以文交所单方频繁、随意变更交易规则,以及格式合同中的交易风险没有提示到位为由,准备对天津文交所正式提起诉讼。这些投资者来自山东、上海、安徽和澳大利亚,其投资金额多的上百万元,少的也有四五十万元,但亏损都超过八成。
另据报道,由于许多文交所仓促上马,有的只是一个空壳,连网站都照搬“前辈”设计,正式开放业务非常少。此外,各地文交所的交易规则都由自己制定,当中有些条文甚至有欺诈的嫌疑。
针对文化艺术品的暴涨、暴跌和天津文交所的乱象丛生,近日有消息称,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下发了一个文件,全面暂停了各地准备上马的文交所的审批工作。一盘“凉水”袭来,“高热”中的文交所又将何去何从?
文交所何去何从?
作为中国金融市场的一项创新,艺术品交易所在争议和质疑中遍地生根,伴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张和市场爆炒,风险也在不断累积。文交所是否应该存在?如何监管?未来将如何发展,成为当前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实际上,艺术品份额化与证券市场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艺术品份额类证券化交易隐藏着很大的风险,如信用风险、交易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比证券更加难以防范。
相对于股票发行而言,艺术品份额发售机制缺乏必要的信用保障体系。艺术品份额发售和交易中,与艺术品份额发行、上市相关的事项均由文交所负责,交易所不但决定艺术品份额能否发行和上市,甚至还决定份额发行上市工作由发行商完成。这种做法不仅有悖于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有损于市场的公信力,也难以抑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更有可能将艺术品发售演变成为利益输送的渠道,而沦为滋生腐败、洗钱犯罪的温床。
其次,艺术品份额发售的定价机制存在缺陷。艺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艺术品之间的价格缺乏可比性,其价格通常由买卖双方依据个人的评估与判断共同决定。艺术品份额的定价过程中,既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体系,也没有一个公认的、权威的鉴定与评估机构,难以对艺术品的价值做出公允的估值。
此外,艺术品份额的投资回报缺乏稳定的基础。相对于股票而言,艺术品自身并不产生现金流,相反每年必须支付一定的养护、保险费用。艺术品展览虽然可以获取一些收入,但成批展出的收入很难在每个艺术品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另外,艺术品实物无法按照份额交割,投资者不可能实现从持有份额中分享对艺术品的欣赏、收藏。因此,艺术品份额化的投资回报更多地只能寄希望于交易价格的不断升高,低买高卖,获取价差就成为投资者获利的主要模式,价格起伏越大、交易越频繁,越便于短期获利。这种机制下,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可能将份额价格推高数倍,导致价格失真,狂热之后出现暴跌,在市场中产生连锁反应,最终使投资者损失惨重,成为受害者。 文交所上市的艺术品份额,总份额相对较小,且采用“T+0”交易模式,容易被人为操纵,出现市场的剧烈波动,甚至被非法资金炒作,从事短线交易、操纵市场和洗钱等不法活动,聚集市场风险。
目前,我国艺术品交易场所的设立和交易管理等处于无法可依的混乱状态,各地情况五花八门。除少数地方由省、市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授权相关部门监管外,有的则由地方政府金融办审批设立并负责监管,有的则由文化主管部门审批设立并负责监管。另外,监管依据不足也是监管缺失的另一表现。虽然文交所也实行自律监管,但并不能替代行政监管。此外,艺术品份额的发售审核、定价、交易、监督以及与此相关的评估、保管等均由文交所负责完成,各环节之间缺乏必要的制约和监督,不利于防范道德风险,甚至为合谋、操纵市场留下空间。
“中国艺术品市场秩序混乱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法制建设滞后,政策管理缺位。”中国艺术品市场研究院副院长西沐认为,在全国范围内,文交所的发展已经破题,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如何发展的问题。具体说就是要正视问题,规范市场,加强监管,营造环境。
他认为,通过梳理并加强地方中国艺术品市场法规工作,对中国艺术品市场条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如对条例的适用范围、技术交易行为的规范、技术交易的禁止行为、违法行政责任等基本问题明确规定,是立法工作重要的突破口。他建议,我国应尽快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艺术品市场法》,使其成为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艺术促进法》基础上的第一部国家对中国艺术品市场实施管理的基本法,这将有利于推动中国艺术品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此外,资本的流动性决定了只有建立机制化、制度化的艺术品资本退出机制市场,才会出现不断壮大的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退出机制的建设关乎中国艺术品市场能不能进一步做大、做强的信心,更是扩大需求的一个重要的标示。如一个规模化的艺术品市场无法建立起一个系统而又高效的退出机制,这不仅仅是一个障碍问题,还是中国艺术品市场所面临的最大的风险。而中国艺术品资本退出机制的建立,首先需要的是创新。
『叁』 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如何编制
对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几点建议
(一)制定国家级文化产业专项规划
在当前的国际竞争的背景下,文化软实力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文化产业的广阔前景要求我们站在人均GDP3000美元、即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高度上,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国际国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态势的基础上编制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加之,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中国保持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平稳增长的任务非常艰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对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增长、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内外统筹,实施文化“走出去”具有重大作用。新的时代起点上,国家级文化产业专项规划对于文化产业来说尤为重要。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独立的指导整个文化产业发展的全国性的文化产业规划。虽然文化产业规划被包含于文化发展规划中只要措施得力,也一样可以促进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但文化发展规划往往面面俱到,考虑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平衡问题,不可能详细具体地针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开出“药单”,而专项规划则可以弥补上述之不足。更何况新的时代背景和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已经开始呼唤国家级文化产业专项规划的出台。可资借鉴的是,韩国政府1999-2001年就先后制订了《文化产业发展5年计划》、《文化产业前景21》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等,这些规划有力地促进了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韩国也从昔日一文化产业小国一跃而成为世界文化产业强国。当然,国情不同不能盲目照搬,但文化产业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战略性产业,同时文化产业又是分属几个部门管理的由若干个行业组成的产业群,它的发展需要较高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尤其是在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进展缓慢的情况下,打破行政和行业壁垒,从文化产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整合文化产业资源,更是少不了权威的、站在全国高度的文化产业规划的指导,因此,很有必要制定国家级的文化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帮助文化产业摆脱计划经济思维的束缚,正常乃至超常发展文化产业。
(二)站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树立新的编制思路
一方面,如前所述,我国文化产业自身已经站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面临新的发展形势,迫切需要文化产业规划编制与时俱进,真正担当起指导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重任;另一方面,我国规划编制工作的新发展已经向“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编制提出更高的要求。下面几点需要引起重视。
首先,要全面、准确认识文化产业发展的国际国内环境,加强与“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结果和2020年确定的发展目标的衔接。考虑到2020年是我国提出“三步走”战略目标的关键年份,十七大明确2020年人均GDP比2000年翻两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然相应要求经济社会各项指标保持一定的增速,“十二五”规划期是2011-2015年,距离2020年只有5年,所以必须要着眼于2020年国家一系列战略目标的确定和要求。 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规划的编制也必须服从这一要求。“十一五”文化产业规划已经为“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的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在“十一五”文化产业规划的基础上完全可以站得更高,走得更远。
其次,规划编制要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内外统筹。文化产业自身发展和我国规划编制的新特点都要求“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编制必须高瞻远瞩,立足国内,放眼世界,将文化产业放到世界文化产业格局中去考量。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科学评估国际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和我国整体、各省市文化产业的国际地位,从国际和自身文化产业发展双重要求出发确定文化产业发展目标,制定既有一定前瞻性又切实可行的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策略,内外统筹,加快“走出去”步伐,扩大我国文化的覆盖面和国际影响力。为此,除国家要制定国家级文化产业专项规划外,各省市也要根据自身发展实际,确立文化产业规划的合理地位。文化产业发展状况良好、业已或正在成为当地支柱产业以及文化产业发展潜力较大的省市可以考虑制定文化产业专项规划。
规划编制还要同时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思路。2008年10月12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对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战略举措做出重大部署,此举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也是“三步走”战略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文件提出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业。”这无疑已经明确了涉农文化产业的发展机会。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比重较大。然而长期以来,农村市场却未能得到有效的开发,农民的消费潜力还未发挥出来。因此,“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编制中,要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思路,给予涉农文化产业一定程度的重视,在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的同时,因地制宜促进涉农文化产业发展,从而不断缩小城乡文化产业差距,城乡协同发展,这也是实现科学发展观和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观目标提出的要求。
(三)夯实规划编制研究基础
创建全国统一的科学合理的文化产业指标评价体系,准确量化文化产业本身发展水平,预测文化产业发展潜力。采用单项指标评价法、综合评价法和偏离-份额分析法等分析文化产业的竞争力,科学测度文化产业效益、产业关联、产业资源、产业结构、产业环境等,为规划编制打下科学基础。有了指标评价体系,政府部门具备正确决策的基础,规划编制的目标才能量化,为规划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编制规划前,提前发布文化产业重点研究课题,鼓励经济学和文化界的学者进行相关研究。专家学者在研究中要注意运用产业理论分析文化产业的基本面和竞争力,认真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以及纳入规划重大项目的论证等前期工作,及时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协调。
文化产业规划编制的研究基础还包括充分汲取政府部门领导、企业代表、经济团体、外来投资者、文化产业研究人员等不同的利益群体的意见。可采用政府座谈会、圆桌会议、入企(入户)访问、社会问卷调查、产业发展协调会议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规划过程的每一环节都重视顾问、参谋、思想库、咨询团、智囊团的作用,集思广益,使规划更加符合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
(四)加强对规划编制的管理
健全文化产业规划编制协调机制。设立文化产业规划协调机构仅仅是科学的协调机制的一个环节,在建立机构的基础上,要加强协作对话交流机制、重要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协调沟通长效机制等。协调机构要充分承担起协调沟通等职责,建立统一的信息库,实现资源共享,对需要共同协商解决的有关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其他各方反馈信息,有效履行编制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同时,文化产业规划协调机构不是一个为编制文化产业规划而设的临时组织,而应是一个常设机构,以便动态地追踪文化产业规划的编制、实施过程,做好组织、评估、修订文化产业规划的工作。
组织、确定编制团队的工作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避免受到人际关系不良影响,详加审查编制团队资质,同时要注意选调高质量的评审人员,防范出现“以低评高”的现象。完善编制工作评价体系,提高规制的约束力,根据规划实施状况反思编制工作漏洞,制定奖惩标准,把规划编制、实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在集中控制的基础上,可分别对规划的编制、评估、决策与实施建立几个相对独立的二级控制机构,分别完成编制目标、评估目标、决策目标和实施追踪目标。
归根结底,对文化产业规划编制的最高管理方式就是用法律法规来管理规划编制,让文化产业的规划编制做到有法可依,同时提高文化产业规划的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因而需要制定相关规划法,提高文化产业规划的法律地位和约束力,规范规划的编制、实施、评估、修订,保证规划实施和编制效果的最终实现。这对于改进规划编制方法、规范编制程序、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保障规划的实施效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五)科学整合编制队伍资源
对于编制队伍问题,解决的根本之道即在于编制人员自身要提高素质,加强政治、文化、经济学素养,努力成为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复合型人才,打造高水平的团队,然而,这类人才和团队的培育不是短期之内能够完成的。因此,在国家级文化产业规划编制的组织形式上,可以考虑由各相关政府部门、国家级重点大学、社科院、业界合作,组建文化产业编制团队,由学界专家组在听取相关部门领导、行业协会负责人、重点文化企业负责人、中介机构专业人士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科学的调查研究程序具体编制。学界专家应注意选择国家布局在全国各大区域的重点综合大学的高水平研究人员。国家级重点综合大学学科结构较为完备,文化产业所需的各相关学科、专业门类如新闻传播、历史、旅游、艺术、产业经济、市场营销、公共管理、区域经济、会展经济、企业文化、国际贸易、建筑规划、房地产、软件设计、公共卫生等都较为齐全,水平较高,有利于整合学科资源。当然,所选学界专家最好有较长的文化产业从业经历。业界专家则要重点考虑其行业成就与影响、公正性、学理性等因素。
地方文化产业规划的编制主体则主要应由既熟悉地方情况又有宽广国际视野的国家级研究型重点综合大学的文化产业研究机构担纲,各级行政部门的编制工作应由了解上一级全局的文化产业专业人员承担。例如浙江省文化产业规划应以浙江大学文化产业研究机构为编制主体,联合北京、上海等地甚至海外有实力的大学及浙江省属机构的学者进行编制。规划队伍结构中,应注意当地规划人员与外地规划专家相结合,既充分发挥当地规划编制人员熟悉地方细节情况等长处,又广泛吸收外地专家学者参与规划,以站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角度、以旁观者的身份审视当地文化产业发展的问题,提出更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解决方案。
总之,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是一项工程浩大的动态过程,承担着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发展的重任,涉及到各方面的切身利益,需要根据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的新形势,厘清、优化编制思路,精心组织、协调,各方精诚团结,编制出高水平的科学的“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以更好地促进中国文化产业的进一步振兴和腾飞。
『肆』 如果你打算将来投身文化产业领域,会从哪几方面做准备
近年来,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大力扶持下,跃升为战略性支柱产业的文化产业,引来了众多资金追捧与炒作,艺术品投资浪潮正以前所未有的态势迎面扑来。然而,从遍地开花到疯狂爆炒,现实中乱象丛生文交所的发展令人堪忧。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艺术品市场秩序混乱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法制建设滞后,政策管理缺位。只有健全法制,加强监管,营造环境,并建立退出机制,才会出现不断壮大的中国艺术品市场。
文交所“遍地开花”
我国的文化产业和艺术品投资市场前景广阔。2008年,我国艺术品拍卖市场总额不足200亿元,而到了2010年我国艺术品拍卖总成交金额已超过了500亿元,占全球艺术品拍卖额的33%。有专家预测,今年中国艺术品市场会持续向好,中国艺术品市场总规模将达到3600亿元人民币,而全年艺术品拍卖市场成交额会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左右的规模,中国已经成为全球艺术品市场重要组成部分。
伴随着艺术品市场交易的快速增长,全国各地文化产权交易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急切地想在这个市场中分食一杯羹。
文交所快速扩张得益于2010年3月文化部等九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明确指出,鼓励国内文化企业积极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尝试文化产权交易,促进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指导意见》下发后,由于资本大量涌入文化产业领域进行投资,各地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便应运而生。
2009年6月,上海市政府批准设立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
2009年9月,天津市金融办批准设立了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
2009年11月,深圳市政府批准由深圳广电集团、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深圳报业集团和文博会公司等联合发起设立了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交所在经营模式上分为整体权益交易平台和份额权益交易平台。
2010年5月,成都市政府批准由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等股东联合发起设立了成都文化产权交易所。
进入2011年,文交所更是迎来了一波井喷式的发展。2011年4月,河南省金融办批准由两个自然人出资5000万元成立了郑州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设计与天津文交所基本相同,不同之处是引入了做市商制度,采取投资者预约登记的方式,委托银行代为发售。6月,湖南省文化厅批准由湖南省文化艺术基金会、湖南高登艺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5000万元,组建了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7月,广东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成立。江苏、陕西、大连、厦门等地也纷纷筹备成立文交所。
统计显示,截至7月31日,全国各地开业及筹备中的文交所总数已达36家,其中已挂牌开业的文交所达21家。进入8月后,汉唐艺术品交易所、福建海峡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江西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等又相继开业或成立。目前国内各地还有很多文交所正在筹备当中。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家银行向深圳文交所提供了总额达到500亿元的授信;广东省南方文交所也获得银行授信共630亿元;工商、农业、中信、招商四大银行为山东文交所授信额度总计180亿元等等。
爆炒滋生艺术品市场泡沫
在艺术品市场繁荣发展的同时,市场投资出现过热现象,尤其是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火爆和疯狂炒作令人堪忧。
10月10日,香港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首只艺术品份额“春华秋实”(“春华秋实”漆工艺品组合为上海当代漆画艺术家毕国勤的经典作品之一,共包括5件磨漆类立体漆艺品)上市,五个交易日皆以涨停价报收。10月21日,郑州文交所第二批份额产品《蓝田泥塑》和《中国名人》开盘涨停。
而天津文交所尤其受到了人们的关注。
为控制价格暴涨局面,天津文交所屡次修改规则。2011年初开户门槛是5万元,但3月份起门槛直接提高到50万元。7月1日天津文交所“二次开张”,但在进入门槛、申购政策、调整价格涨幅和增加特殊处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新的规定。投资门槛提高至100万元;在申购方式上,由过去的定价申购改为竞价、定额申购。此外,日涨跌幅限制上也做了较大修改。此前的15%的日涨跌幅大幅调整至5%,还增加了特殊处理制度——艺术品份额在20个交易日内,累计出现6次涨停或跌停就将被特殊处理。特殊处理后,日涨跌幅由5%进一步下调至1%;交易模式也由“T+0”变为“T+1”。天津文交所“朝令夕改”导致交易品种在暴涨、暴跌和交投死寂之间跌宕起伏,饱受舆论质疑。
10月1日前夕,由天津文交所策划者屠春岸一手操办的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迎来首个份额产品“黄永玉01”,当天该份额收盘价为2.15元,相比1元的挂牌价上涨115%,再现“暴涨”的态势。
而10月17日天津文交所新发的两件天价苏绣《富春山居图》与《世纪和平-百鸽图》。这两件作品上市当天即遭遇重挫而破发,跌幅高达惊人的10.43%和8.7%,让诸多投资者措手不及。随后,天津文交所在网上发布了关于“苏绣《富春山居图》与《世纪和平-百鸽图》”艺术品的交易风险提示。一边在艺术品份额交易领域内独领风骚的天津文交所,另一边却也同时面临着诉讼的尴尬境地。
据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主任武绍智表示,受七八位投资者委托将以文交所单方频繁、随意变更交易规则,以及格式合同中的交易风险没有提示到位为由,准备对天津文交所正式提起诉讼。这些投资者来自山东、上海、安徽和澳大利亚,其投资金额多的上百万元,少的也有四五十万元,但亏损都超过八成。
另据报道,由于许多文交所仓促上马,有的只是一个空壳,连网站都照搬“前辈”设计,正式开放业务非常少。此外,各地文交所的交易规则都由自己制定,当中有些条文甚至有欺诈的嫌疑。
针对文化艺术品的暴涨、暴跌和天津文交所的乱象丛生,近日有消息称,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下发了一个文件,全面暂停了各地准备上马的文交所的审批工作。一盘“凉水”袭来,“高热”中的文交所又将何去何从?
文交所何去何从?
作为中国金融市场的一项创新,艺术品交易所在争议和质疑中遍地生根,伴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张和市场爆炒,风险也在不断累积。文交所是否应该存在?如何监管?未来将如何发展,成为当前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实际上,艺术品份额化与证券市场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艺术品份额类证券化交易隐藏着很大的风险,如信用风险、交易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比证券更加难以防范。
相对于股票发行而言,艺术品份额发售机制缺乏必要的信用保障体系。艺术品份额发售和交易中,与艺术品份额发行、上市相关的事项均由文交所负责,交易所不但决定艺术品份额能否发行和上市,甚至还决定份额发行上市工作由发行商完成。这种做法不仅有悖于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有损于市场的公信力,也难以抑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更有可能将艺术品发售演变成为利益输送的渠道,而沦为滋生腐败、洗钱犯罪的温床。
其次,艺术品份额发售的定价机制存在缺陷。艺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艺术品之间的价格缺乏可比性,其价格通常由买卖双方依据个人的评估与判断共同决定。艺术品份额的定价过程中,既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体系,也没有一个公认的、权威的鉴定与评估机构,难以对艺术品的价值做出公允的估值。
此外,艺术品份额的投资回报缺乏稳定的基础。相对于股票而言,艺术品自身并不产生现金流,相反每年必须支付一定的养护、保险费用。艺术品展览虽然可以获取一些收入,但成批展出的收入很难在每个艺术品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另外,艺术品实物无法按照份额交割,投资者不可能实现从持有份额中分享对艺术品的欣赏、收藏。因此,艺术品份额化的投资回报更多地只能寄希望于交易价格的不断升高,低买高卖,获取价差就成为投资者获利的主要模式,价格起伏越大、交易越频繁,越便于短期获利。这种机制下,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可能将份额价格推高数倍,导致价格失真,狂热之后出现暴跌,在市场中产生连锁反应,最终使投资者损失惨重,成为受害者。 文交所上市的艺术品份额,总份额相对较小,且采用“T+0”交易模式,容易被人为操纵,出现市场的剧烈波动,甚至被非法资金炒作,从事短线交易、操纵市场和洗钱等不法活动,聚集市场风险。
目前,我国艺术品交易场所的设立和交易管理等处于无法可依的混乱状态,各地情况五花八门。除少数地方由省、市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授权相关部门监管外,有的则由地方政府金融办审批设立并负责监管,有的则由文化主管部门审批设立并负责监管。另外,监管依据不足也是监管缺失的另一表现。虽然文交所也实行自律监管,但并不能替代行政监管。此外,艺术品份额的发售审核、定价、交易、监督以及与此相关的评估、保管等均由文交所负责完成,各环节之间缺乏必要的制约和监督,不利于防范道德风险,甚至为合谋、操纵市场留下空间。
“中国艺术品市场秩序混乱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法制建设滞后,政策管理缺位。”中国艺术品市场研究院副院长西沐认为,在全国范围内,文交所的发展已经破题,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如何发展的问题。具体说就是要正视问题,规范市场,加强监管,营造环境。
他认为,通过梳理并加强地方中国艺术品市场法规工作,对中国艺术品市场条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如对条例的适用范围、技术交易行为的规范、技术交易的禁止行为、违法行政责任等基本问题明确规定,是立法工作重要的突破口。他建议,我国应尽快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艺术品市场法》,使其成为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艺术促进法》基础上的第一部国家对中国艺术品市场实施管理的基本法,这将有利于推动中国艺术品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此外,资本的流动性决定了只有建立机制化、制度化的艺术品资本退出机制市场,才会出现不断壮大的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退出机制的建设关乎中国艺术品市场能不能进一步做大、做强的信心,更是扩大需求的一个重要的标示。如一个规模化的艺术品市场无法建立起一个系统而又高效的退出机制,这不仅仅是一个障碍问题,还是中国艺术品市场所面临的最大的风险。而中国艺术品资本退出机制的建立,首先需要的是创新。
『伍』 如何进行文化产业项目的经营管理
文化产业项目运作可以大体分为论证、规划、过程控制和收尾四个阶段~
1.项目策划阶段,进行一定的调研和可行性研究.
2.项目规划阶段,如组建项目团队,完成进度、资源和质量规划,就如何保证实施策划的内容进行规划,更多的倾向于管理与运作。
3.项目实施控制阶段,按照项目规划,一步步把项目策划的内容变为现实。
4.项目收尾阶段,即项目按计划实施完了直至所有善后千作的完成。
这有个示意流程图,不太清晰,可以下载下来放大看看,参考一下~
『陆』 文化创意产业园的最新发展趋势和最新规划思路是什么
文化产业园区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发展规划中要着重研究三个结合。一是文化产业与传统产业的结合。二是文化产业与消费能力的结合。三是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的结合。
『柒』 为什么要将文化产业发展为支柱产业如果你打算将来投身文化产业领域,会从哪几个方面做准备
文化产业发展为对我国经济建设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打算将来投身文化产业领域,从民间手工编织,民间艺术,民间宗教,总之就是民间开始。
『捌』 中共中央哪个规划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驻部纪检组、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
《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已经文化部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玖』 如何制定完善的中国文化产业法
对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几点建议
(一)制定国家级文化产业专项规划
在当前的国际竞争的背景下,文化软实力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文化产业的广阔前景要求我们站在人均GDP3000美元、即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高度上,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国际国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态势的基础上编制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加之,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中国保持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平稳增长的任务非常艰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对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增长、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内外统筹,实施文化“走出去”具有重大作用。新的时代起点上,国家级文化产业专项规划对于文化产业来说尤为重要。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独立的指导整个文化产业发展的全国性的文化产业规划。虽然文化产业规划被包含于文化发展规划中只要措施得力,也一样可以促进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但文化发展规划往往面面俱到,考虑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平衡问题,不可能详细具体地针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开出“药单”,而专项规划则可以弥补上述之不足。更何况新的时代背景和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已经开始呼唤国家级文化产业专项规划的出台。可资借鉴的是,韩国政府1999-2001年就先后制订了《文化产业发展5年计划》、《文化产业前景21》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等,这些规划有力地促进了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韩国也从昔日一文化产业小国一跃而成为世界文化产业强国。当然,国情不同不能盲目照搬,但文化产业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战略性产业,同时文化产业又是分属几个部门管理的由若干个行业组成的产业群,它的发展需要较高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尤其是在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进展缓慢的情况下,打破行政和行业壁垒,从文化产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整合文化产业资源,更是少不了权威的、站在全国高度的文化产业规划的指导,因此,很有必要制定国家级的文化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帮助文化产业摆脱计划经济思维的束缚,正常乃至超常发展文化产业。
(二)站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树立新的编制思路
一方面,如前所述,我国文化产业自身已经站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面临新的发展形势,迫切需要文化产业规划编制与时俱进,真正担当起指导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重任;另一方面,我国规划编制工作的新发展已经向“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编制提出更高的要求。下面几点需要引起重视。
首先,要全面、准确认识文化产业发展的国际国内环境,加强与“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结果和2020年确定的发展目标的衔接。考虑到2020年是我国提出“三步走”战略目标的关键年份,十七大明确2020年人均GDP比2000年翻两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然相应要求经济社会各项指标保持一定的增速,“十二五”规划期是2011-2015年,距离2020年只有5年,所以必须要着眼于2020年国家一系列战略目标的确定和要求。 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规划的编制也必须服从这一要求。“十一五”文化产业规划已经为“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的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在“十一五”文化产业规划的基础上完全可以站得更高,走得更远。
其次,规划编制要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内外统筹。文化产业自身发展和我国规划编制的新特点都要求“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编制必须高瞻远瞩,立足国内,放眼世界,将文化产业放到世界文化产业格局中去考量。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科学评估国际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和我国整体、各省市文化产业的国际地位,从国际和自身文化产业发展双重要求出发确定文化产业发展目标,制定既有一定前瞻性又切实可行的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策略,内外统筹,加快“走出去”步伐,扩大我国文化的覆盖面和国际影响力。为此,除国家要制定国家级文化产业专项规划外,各省市也要根据自身发展实际,确立文化产业规划的合理地位。文化产业发展状况良好、业已或正在成为当地支柱产业以及文化产业发展潜力较大的省市可以考虑制定文化产业专项规划。
规划编制还要同时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思路。2008年10月12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对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战略举措做出重大部署,此举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也是“三步走”战略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文件提出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业。”这无疑已经明确了涉农文化产业的发展机会。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比重较大。然而长期以来,农村市场却未能得到有效的开发,农民的消费潜力还未发挥出来。因此,“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编制中,要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思路,给予涉农文化产业一定程度的重视,在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的同时,因地制宜促进涉农文化产业发展,从而不断缩小城乡文化产业差距,城乡协同发展,这也是实现科学发展观和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观目标提出的要求。
(三)夯实规划编制研究基础
创建全国统一的科学合理的文化产业指标评价体系,准确量化文化产业本身发展水平,预测文化产业发展潜力。采用单项指标评价法、综合评价法和偏离-份额分析法等分析文化产业的竞争力,科学测度文化产业效益、产业关联、产业资源、产业结构、产业环境等,为规划编制打下科学基础。有了指标评价体系,政府部门具备正确决策的基础,规划编制的目标才能量化,为规划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编制规划前,提前发布文化产业重点研究课题,鼓励经济学和文化界的学者进行相关研究。专家学者在研究中要注意运用产业理论分析文化产业的基本面和竞争力,认真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以及纳入规划重大项目的论证等前期工作,及时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协调。
文化产业规划编制的研究基础还包括充分汲取政府部门领导、企业代表、经济团体、外来投资者、文化产业研究人员等不同的利益群体的意见。可采用政府座谈会、圆桌会议、入企(入户)访问、社会问卷调查、产业发展协调会议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规划过程的每一环节都重视顾问、参谋、思想库、咨询团、智囊团的作用,集思广益,使规划更加符合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
(四)加强对规划编制的管理
健全文化产业规划编制协调机制。设立文化产业规划协调机构仅仅是科学的协调机制的一个环节,在建立机构的基础上,要加强协作对话交流机制、重要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协调沟通长效机制等。协调机构要充分承担起协调沟通等职责,建立统一的信息库,实现资源共享,对需要共同协商解决的有关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其他各方反馈信息,有效履行编制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同时,文化产业规划协调机构不是一个为编制文化产业规划而设的临时组织,而应是一个常设机构,以便动态地追踪文化产业规划的编制、实施过程,做好组织、评估、修订文化产业规划的工作。
组织、确定编制团队的工作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避免受到人际关系不良影响,详加审查编制团队资质,同时要注意选调高质量的评审人员,防范出现“以低评高”的现象。完善编制工作评价体系,提高规制的约束力,根据规划实施状况反思编制工作漏洞,制定奖惩标准,把规划编制、实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在集中控制的基础上,可分别对规划的编制、评估、决策与实施建立几个相对独立的二级控制机构,分别完成编制目标、评估目标、决策目标和实施追踪目标。
归根结底,对文化产业规划编制的最高管理方式就是用法律法规来管理规划编制,让文化产业的规划编制做到有法可依,同时提高文化产业规划的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因而需要制定相关规划法,提高文化产业规划的法律地位和约束力,规范规划的编制、实施、评估、修订,保证规划实施和编制效果的最终实现。这对于改进规划编制方法、规范编制程序、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保障规划的实施效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五)科学整合编制队伍资源
对于编制队伍问题,解决的根本之道即在于编制人员自身要提高素质,加强政治、文化、经济学素养,努力成为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复合型人才,打造高水平的团队,然而,这类人才和团队的培育不是短期之内能够完成的。因此,在国家级文化产业规划编制的组织形式上,可以考虑由各相关政府部门、国家级重点大学、社科院、业界合作,组建文化产业编制团队,由学界专家组在听取相关部门领导、行业协会负责人、重点文化企业负责人、中介机构专业人士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科学的调查研究程序具体编制。学界专家应注意选择国家布局在全国各大区域的重点综合大学的高水平研究人员。国家级重点综合大学学科结构较为完备,文化产业所需的各相关学科、专业门类如新闻传播、历史、旅游、艺术、产业经济、市场营销、公共管理、区域经济、会展经济、企业文化、国际贸易、建筑规划、房地产、软件设计、公共卫生等都较为齐全,水平较高,有利于整合学科资源。当然,所选学界专家最好有较长的文化产业从业经历。业界专家则要重点考虑其行业成就与影响、公正性、学理性等因素。
地方文化产业规划的编制主体则主要应由既熟悉地方情况又有宽广国际视野的国家级研究型重点综合大学的文化产业研究机构担纲,各级行政部门的编制工作应由了解上一级全局的文化产业专业人员承担。例如浙江省文化产业规划应以浙江大学文化产业研究机构为编制主体,联合北京、上海等地甚至海外有实力的大学及浙江省属机构的学者进行编制。规划队伍结构中,应注意当地规划人员与外地规划专家相结合,既充分发挥当地规划编制人员熟悉地方细节情况等长处,又广泛吸收外地专家学者参与规划,以站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角度、以旁观者的身份审视当地文化产业发展的问题,提出更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解决方案。
总之,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是一项工程浩大的动态过程,承担着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发展的重任,涉及到各方面的切身利益,需要根据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的新形势,厘清、优化编制思路,精心组织、协调,各方精诚团结,编制出高水平的科学的“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以更好地促进中国文化产业的进一步振兴和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