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贫困村退出的程序是什么
(1)确定任务。每年11月底前,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将下一年度贫困村退出任务下达到有关乡镇和贫困村,并在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标注。
(2)退出申请。每年11月底前,根据拟退出贫困村“两委”提出的申请,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在贫困村所在乡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3)审核公告。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拟退出贫困村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核查。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村,由市级政府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村所在县公告。
(4)备案销号。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贫困村退出结果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县级扶贫部门负责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对退出贫困村进行销号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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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七有一低于”具体指标解读:
一低于:贫困发生率低于3%:17号文件中原表述为“贫困村发生率低于(等于)国家对贫困村脱贫要求的贫困发生率”,且文件中的《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将贫困发生率定为5%以下。根据中央16号文件精神,现已明确贫困村要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必须降至3%以下。
七有
1、有硬化路:指有水泥路或沥青路通行政村村委会或村小学所在地,通到行政村村口,路基宽4.5米(含)以上,路面宽3.5米(含)以上。
2.有水喝:通过打井、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且行政村内有水喝的农户比例达到95%(含)以上。
3、有稳固住房:指行政村内95%以上农户有稳固住房,房屋标准与贫困人口“有稳固住房”指标要求一致。
4、有电用:指行政村内95%以上农户接通生活用电,认定达标,不要求生产用电。
5、有服务设施:指行政村村委所在地有办公场所、有宣传栏、行政村内有卫生室,村内无卫生室但群众在距离住所5公里可解决就医的也可视为有卫生室(距离是5公里,还是3公里,或者10公里,各地情况不一样,明天讨论时大家可以提意见);行政村内有篮球场或文化室(农家书屋)或戏台等。
6、有电视看:指所有自然屯通过无线发射信号、卫星接收设备、有线信号等方式,能收听收看中央或广西的广播电视节目,群众能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新闻信息。
7、有医疗保险:指行政村内95%以上的农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B. 贫困发生率多少才算整村脱贫
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将“贫困村贫困发生内率低于3%”作为整村脱贫的基容本指标,结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深入推进新一轮贫困村整村扶贫工作的意见》(渝府办发[2015]81号)文件明确的贫困村实现“八有”、贫困户解决“八难”的整村脱贫建设标准和相关检查验收办法,落实资金项目,细化建设任务,确保贫困村减贫增收、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确保贫困群众真正受益。
C. 多家企业和商会与142个贫困村“结对子”什么情况
为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市积极动员和组织全市各类企业积极参与“百企联百村 共建美丽新农村”扶贫行动,多家企业和商会与142个贫困村“结对子”,确保年底前实现全面脱贫的目标。
就业扶贫要积极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提供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重点解决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确保想就业有岗位、能就业保收入,实现贫困户靠工资脱贫。
捐赠扶贫采取直接捐赠、设立扶贫公益基金等形式开展扶贫;以援建村庄道桥、饮水工程、卫生设施、文化场所等为基础,配合推进异地搬迁、危房改造,帮助贫困村改善面貌;以高校学生、重病患者、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为重点,对贫困户开展捐资助学、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公益扶贫活动。
D. 贫困村脱贫的“十一有一低于”是什么
1、有特色产业。
2、有住房保障。
3、有基本医疗保障。
4、有义务教育保障。
5、有安全饮水。
6、有路通村屯。
7、有电用。
8、有基本公共服务。
9、有电视看。
10、有村集体经济收入。
11、有好的“两委”班子。
“一低于”是指贫困发生率低于3%。
(4)公司发展产业助理贫困村脱贫扩展阅读:
按照县级制定脱贫计划、入户认定、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公告等程序对贫困户认定脱贫销号。
1、制定实施年度脱贫计划。每年年初,县级根据全区整体脱贫计划,采取倒逼方式制定年度脱贫计划,明确年度脱贫对象。对列入年度脱贫的贫困户进行重点扶持。
2、入户认定。在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工作队,队员由县、乡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组成,每组两人以上。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户脱贫标准,每年年底对年度计划脱贫户进行入户认定。
达到脱贫标准的,验收工作队员填写《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户主和验收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双方签名确认。完成入户认定后,工作队员将《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交村民委员会。
3、村评议公示。召开村民大会对年度脱贫户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年度脱贫初步名单,在自然村(屯)、村民小组等村民活动较集中地方进行第一次公示。
公示期内,村民有异议的,通过村委会或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员进行调查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中填写村委会审议意见。初步名单和《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报乡镇人民政府。
4、乡镇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报送的初步名单,对照《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逐项内容进行审核,并填写乡(镇)审核意见。脱贫名单在各行政村村民活动较集中地方进行第二次公示。
公示期内,村民如有异议可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员进行调查复核。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提交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5、县级审定。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户脱贫销号标准,对各乡镇报送的《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进行审定。脱贫户名单报自治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6、公告。经审批确定为脱贫户的,在行政村公告。县级扶贫部门组织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认定的脱贫户名单更新扶贫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贫困户脱贫档案。
E. 如何促进贫困村脱贫
如何促进贫困村脱贫
一、以加强组织建设为重点,着力增强领导科学发展能力版
二、以经济社会权发展为重点,着力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四、以维护稳定为重点,着力推进平安和谐建设
五、以国家精准扶贫为重点,着力推进贫困村全面发展
F. 贫困村的退出标准是什么
贫困发生率低于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上;有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有安全饮水;电力入户率达到100%;有标准化村卫生室。
贫困村相关法律
(一)制定实施年度脱贫计划。每年年初,县级根据全区整体脱贫计划,采取倒逼方式制定年度脱贫计划,明确年度脱贫对象。对列入年度脱贫的贫困户进行重点扶持。
(二)入户认定。在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工作队,队员由县、乡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组成,每组两人以上。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户脱贫标准,每年年底对年度计划脱贫户进行入户认定。
达到脱贫标准的,验收工作队员填写《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户主和验收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双方签名确认。完成入户认定后,工作队员将《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交村民委员会。
(三)村评议公示。召开村民大会对年度脱贫户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年度脱贫初步名单,在自然村(屯)、村民小组等村民活动较集中地方进行第一次公示。
公示期内,村民有异议的,通过村委会或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员进行调查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中填写村委会审议意见。初步名单和《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乡镇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报送的初步名单,对照《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逐项内容进行审核,并填写乡(镇)审核意见。
脱贫名单在各行政村村民活动较集中地方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内,村民如有异议可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员进行调查复核。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提交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县级审定。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户脱贫销号标准,对各乡镇报送的《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进行审定。脱贫户名单报自治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六)公告。经审批确定为脱贫户的,在行政村公告。县级扶贫部门组织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认定的脱贫户名单更新扶贫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贫困户脱贫档案。
G. 我帮扶的贫困村仍有未退出的贫困户,下一步采取那些措施退出
下一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的措施,来让贫困户脱贫:
(一)民生兜底脱贫路径。主要是对接上级政策,创新保障方式,提标扩面,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包括五保供养、低保保障、特困人口救助、临时救助5项帮扶措施。
(二)医疗保健脱贫路径。主要采取大病救助全覆盖、慢病医护有保障、心理障碍有介入、精神疾病能救治、突发性大病可兜底等5项帮扶措施。
(三)教育救助脱贫路径。主要落实学龄前托幼帮扶、义务教育生活补助、高中助学补贴、职业教育助学金补贴、大学教育扶持等5项帮扶措施。
(四)残疾扶持脱贫路径。对无劳动能力、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有部分劳动力的残疾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给予创业资金支持等形式;对事实残疾但还没有办理残疾证的简化程序,限期办理等4项帮扶措施。
(五)产业增收脱贫路径,主要通过政策扶持、信贷支持、物资扶持、技能培训、土地流转、产业引导等6项帮扶措施,综合施策,实现脱贫。
(六)权益保障脱贫路径。主要针对贫困家庭耕地少、林地未确权以及新农合、新农保和户籍证未办理到位的,通过耕地保障、林权保障、基本权益保障等3项帮扶措施,全面保障贫困家庭的基本权益。
(七)养老托管脱贫路径,区别独居家庭、失独断代家庭、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不同情况,采取养老、托幼、社会关爱等3项措施。
(八)增强内生动力脱贫路径,对贫困家庭主要劳动力不愿务农又无正当职业、对生活缺乏信心以及适龄未婚青年或离异的,落实扶志与扶智结合、亲情关爱、婚姻介绍3项措施。
(九)易地扶贫搬迁脱贫路径,主要针对偏远山区、居住在土坯房、土窑洞以及危房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配套产业,促进就业,等3项措施实现脱贫。
(十)社会帮扶脱贫路径,主要采取培训就业、社会捐助、定向扶持等3项措施,实现增收脱贫。
(十一)公共服务提升脱贫路径。主要是针对贫困区域的村组道路、安全饮水、卫生室以及其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配套提升,逐步实现全域新型城镇化。
H. 关于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结对联系扶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三届二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县委十三届十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快我县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根据《中共丹棱县委关于集中力量扶贫攻坚决战“2216”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丹委发〔2015〕9号)文件要求,现将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结对联系扶贫攻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向全县71个村(含新桥社区)各选派1个扶贫工作组,向21个贫困村各选派1名县级领导、1名第一书记、2名以上驻村干部,把全县所有村和2130户贫困户纳入结对联系扶贫攻坚工作范围,确保结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全脱贫。
二、结对原则
对全县2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第一书记进行调整,重新选派1名第一书记。实行党员干部“一帮一”“一帮多”,每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联系帮扶1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全县2130户贫困户都有党员干部结对联系。
三、主要任务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扶贫开发攻坚决策部署,集中力量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形成攻坚合力,确保2016年底,率先在全省、全市实现联系贫困村脱贫“摘帽”,联系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准确掌握贫困状况。9月10日前,各扶贫工作组和联系干部要完成进村入户走访调研,全面摸清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找准制约贫困村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制约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主要原因,明晰发展优势和脱贫突破口。建立健全帮扶工作台账,实行台账制管理,脱贫一个,销号一个。
(二)深入宣讲扶贫攻坚政策。深入联系贫困村、贫困户中宣讲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把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讲清讲透,做到家喻户晓。9月底前,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的党员领导干部、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深入扶贫联系点,开展1次以上宣讲,统一党员干部、群众思想,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转变观念,振奋精神,激发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
(三)落实精准扶持措施。针对不同致贫原因,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因地制宜制定帮扶规划,落实帮扶措施。积极协调争取项目资金,合理整合配置各类资源,着力帮助贫困村解决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项目推进、公共服务等具体问题,加快贫困村发展步伐。通过扶持生产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灾后重建帮扶一批,推动贫困群众按期脱贫、精准脱贫。
(四)指导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贫困村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每个村培养2—3名后备干部。以建强产业链党组织为重点,增强党组织推进产业扶贫能力。以实施“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程”为重点,增强党组织活力,每个村每年在致富带头人中培养发展1名以上党员。指导做好基层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促进大学生村干部发挥作用、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基层基础保障等工作,督促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
(五)推动扶贫攻坚与当地经济发展有机结合。指导贫困村把扶贫攻坚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农村深化改革等结合起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互联网+”与发展特色产业深度融合,提升整村经济发展水平,带动贫困村群众脱贫增收。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启动对接。各乡镇、村要按照《联系指导贫困村扶贫攻坚结对关系一览表》(附件4),主动与市、县单位(部门)进行衔接,根据各村贫困户数和联系干部数,明确对接到人、到户并登记造册。对个别村联系干部不足的,由各乡镇调剂镇、村干部联系,确保贫困户一户不漏,并于8月25日前将《联系指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关系表》(附件3)报县扶贫移民局,分送联系领导及联系单位(部门)、工作组长、村第一书记。有市级部门联系的省、市级贫困村所在乡镇要主动与市级部门联系,在确定联系户时要突出重点户,可与县级单位(部门)联系户重合。各联系单位(部门)要主动与乡镇对接,商讨确定结对联系贫困户事宜,在确定联系户时,联系单位(部门)的领导干部、党员要担负更多更重的责任。
扶贫工作组长、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联系干部于8月底前,深入联系贫困村、联系户对接,启动帮扶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联系指导贫困村扶贫攻坚工作的责任和要求,要把联系指导贫困村扶贫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精心组织实施。派驻的工作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联系干部要服从所在乡镇党委统一安排。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县级单位(部门)要召开干部职工会,专题学习扶贫攻坚相关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要指导基层党组织结合开展“三会一课”,开好支部和党小组学习会,把精神传达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县委宣传部要做好联系指导扶贫攻坚工作的宣传报道,重点宣传重要意义、措施办法、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对扶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基层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要及时挖掘提炼和总结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扶贫移民局负责县级领导及县级单位(部门)联系指导贫困村扶贫攻坚工作的统筹协调,并具体负责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考核(考核办法见附件1)。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组织人员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单位(部门)联系指导贫困村扶贫攻坚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附件: 1. 县扶贫攻坚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doc
2. 县扶贫攻坚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主要考核指标.doc
3. 联系指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关系表.doc
4. 联系指导贫困村扶贫攻坚结对关系一览表.doc
中共 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