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幼稚产业理论对中国经济发展意义
产业理论幼稚粗放型发展经济。阻碍经济发展。
Ⅱ 2018中国现在有哪些产业享有幼稚产业保护政策
中国目前有哪些幼稚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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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展业
中国软件产业
中国数控机床产业尚属幼稚
中国内资民族直销业还是幼稚产业
中国的幼稚产业--汽车
金融市场
幼稚产业保护期结束2007中国金融市场大变局
Ⅲ 通过学习比较成本论和李斯特保护贸易论,怎样认识中国的对外开放
一.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概述
(一)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内容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A.汉密尔顿提出的,一种对某些特定的产业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措施的理论,是国际贸易中贸易保护主义的基本理论。其基本内容是:某个国家的一个新兴产业,当其还处于最适度规模的初创时期时,可能经不起外国的竞争。如果通过对该产业采取适当的保护政策,提高其竞争能力,将来可以具有比较优势,能够出口并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就应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政策。主要运用关税保护之类手段来实现。
(二)幼稚产业的界定
认识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必须对幼稚产业有一个清晰的界定。这里指的幼稚产业必须具备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该产业是该国尚未发展成熟的新兴产业。它暂时还没有能力同国外较发达的同类产业竞争。且该产业具有发展潜力。
第二,该产业具有较大的产业关联度。即该产业和国内很多相关产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对这些产业的发展有正的外部效应。这一特征为幼稚产业的保护提供了必要性。
第三,该产业在现阶段缺乏推动其发展的资金实力。
在此还需要特别说明,对幼稚产业的保护是指通过一系列政策制定使其免于国外同类产业的激烈竞争,同时为其发展提供各种优惠条件,为其营造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
二.中国幼稚产业保护现状
根据幼稚产业理论的界定,在我国幼稚产业一般表现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如汽车、计算机、通讯设备等。因为资金和技术的缺乏,以及以往恶劣的外部环境等原因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总体经济环境恶劣,物资缺乏,国内生产企业一方面不能满足正常的物资需求,同时也因为供给不足而滋生走私现象严重,对国内生产企业冲击严重。因而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政府对国内幼稚生产企业采取了扶植政策。
截止到2008年,改革开放进程已进行了30年,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进入新世纪,我国已经成为出口大国、制造大国、“世界工厂”。中国国内幼稚产业也逐渐形成自身的竞争力,在世界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
1978年,中国国内还不具有生产计算机的能力,只能依赖进口。到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的人力资源开始吸引国外计算机生产企业在华设厂,同时本土也开始出现生产企业,开始形成产业规模。进入21世纪,经过20年的发展,国内电脑生产业已占世界近一半的份额。2008年,我国规模以上计算机行业实现销售收入17134亿元,同比增长7.3%,规模继续在世界保持前列,计算机产量占全球比重超过四成,成为制造大国。同时2008年全行业共出口台式计算机768.2万台,也是重要的出口大国。
同样对于身为幼稚产业的国内通讯业和汽车制造业来说,经过30年的发展,同样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1978年以前,属于中国通信业发展的探索阶段,产业的发展正处在萌芽期。邮政则是主要的传递信息方式,而电话的普及率则较低,电讯事业发展缓慢。20世纪末,中国的电讯事业发展飞速,城镇电话普及率达到90%以上,新科技产品手机也开始进入普通家庭用户。进入21世纪,中国电讯事业进入迅速膨胀期。现今,我国电信网络和用户规模位居世界第一位,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位居世界前列,成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
中国的汽车产业作为国内幼稚产业典型代表,在改革开放30年期间的发展历程,具有代表性。改革开放以来,汽车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1980-1990年,汽车产量增长1.3倍;1990-2000年,汽车产量增长3倍。预计2000-2010年汽车产量将增长4倍以上,2010年中国汽车总产量将超过1000万辆。汽车工业发展在近两个十年呈明显加快的趋势。2002年中国正式加入WTO以后,中国汽车产业不但没有受到进口汽车的严重冲击,反而出现爆发性增长。
通过以上对汽车、计算机、通讯设备等行业的分析,可以发现;三十年来,国内幼稚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对于一些制造行业,例如电子制造业等更是走在世界的前列,成为世界市场的主要产品供给者。这些幼稚行业之所以能取得骄人的成就,与政府所采用的的扶植政策密不可分,因而对于改革开放期间扶植政策的分析,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
三.对于改革开放期间幼稚产业保护措施的分析
根据政府实行的幼稚产业保护措施,可以将改革开放进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1978年开放开始到1992年我国大规模削减关税为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可以从1992年到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止,最后,第三阶段指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到现今。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实力成为位居世界第三经济大国,综合国力大符度上升。因此对“中国模式”的分析不仅是对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总结,而且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
(一)第一阶段的幼稚产业保护措施分析
第一阶段时期中国由于没有加入关贸总协定,无需承担削减关税的义务。且关税具有直接保护的作用,因而成为政府的首选。即通过高额的关税来阻止外国工业品进入国内市场,继而减少对国内企业的冲击,从而起到保护作用。
1992年以前,我国国内通讯、汽车、电子制造等行业处于起步阶段,实力弱小,无力同国外竞争,政府被迫实行了保护扶植政策。关税具有显著的阻碍作用,因而成为主要手段。我国关税水平一直居高不下,高关税提高了进口商品在我国市场的价格,限制了进口商品的数量,从而对我国国内企业的产品,尤其是国内的幼稚产业进行了较好的保护,并且抑制了国内的高消费倾向和通货膨胀等倾向。
但是因为关税对于贸易具有极强的阻碍作用,也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首先,高关税为国内产业提供了保护伞,使其丧失了前进动力,丧失进行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的意愿,违背了保护的初衷;另一方面,因为关税率过高不但不利于我国与世界的接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助长走私活动,不利于我国关税制度的推行以及社会的安定。
(二) 第二阶段的幼稚产业保护措施分析
第二阶段时期,我国的幼稚产业扶植政策的特点是仍以关税为主,但是新的扶植手段补贴和配额制度开始发挥更大的作用。
与保护关税相比,进口配额有着独特的优势,它显得更为简洁和有效。当某项商品的国内需求激增,价格迅速升高时,保护关税的保护作用就会相应的减弱,而此时进口配额却会有比较好的作用。因而我国在保护汽车、纺织、农业、资源等行业时,将进口配额的发放行作为保护关税的辅助手段来对待。中国的进口配额政策自从改革开放开始实行,为幼稚产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九十年代初,国内的汽车、纺织、农业、资源等产业因为竞争力弱,急需政策保护。但同时因为关税税率的敏感性,随意提高关税水平容易招致其他国家的贸易报复,因而配额制在对我国幼稚产业的发展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在保护国内幼稚产业的同时,尤为其迎接市场开放后激烈的国际竞争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使其能够借此壮大自己的实力,提高整体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再者,因为配额的限制,外国商品进入国内市场同直接在国内建厂或联合建厂相比,较低的生产成本吸引了个大跨国公司纷纷来华投资,客观上为国内产业技术上跟新换代、吸引资金上提供了便利。
我国的补贴政策则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补贴规则来指定的,以我国的农业补贴为例。1995年生效的WTO《农业协定》,是我国农业补贴立法的根本依据,也是规范有关WTO农业补贴行为的法律准则。根据WTO《农业协定》的规定,WTO规则框架下的农业补贴,主要包括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两部分。
(三) 第三阶段的幼稚产业保护措施分析
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开始像自由贸易转变,关税,补贴,配额等政策被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取消。我国在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将幼稚产业平稳的从保护政策时期过渡到自由贸易政策时期,避免出现重大的经济波动。使资源自由流通,实行自由贸易。
该阶段的各项保护措施是为国内产业提供暂时的缓冲期,避免经济的硬着陆,因此无论是关税、配额、还是补贴,现阶段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逐年减少,保护效用逐渐减弱,直至消失。关税方面中国通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承诺,关税的算术平均水平已从1992年的43.2%,降低到2005年的10.4%。而对于配额方面来说,我国则在2005年取消了所有进口配额。而直到现今,我国已基本取消了所有的保护政策和开放了所有承诺开放的市场,并且国内产业并没有受到太明显的冲击,仍以汽车行业为例。
来自于汽车行业的报告显示,2005年一季度的进口车市并没有给中国汽车工业带来明显的冲击。而在2006年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也显示并没有预想的“惨状”,相反今年1月份中国本土汽车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8.7%,首次超越了日系汽车、欧系汽车、美系汽车和韩系汽车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因而可以看出我国所保护的幼稚产业在进口配额政策的扶持下,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力,达到了预想的目标。
四. 新时期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展望
中国从1978年开始实行改革开放至今,经历了三十年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30年间,中国经济实现了世界少有的年均9.8%的增长速度。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跃居世界第4位,仅次于美国、日本和德国。与此同时,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份额也有明显上升。随着经济实力飞速发展,使得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家综合实力不断上升,形成了一种“中国模式”的经济发展模式,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所借鉴和采用。
“中国模式”得以成功,与政府实行的国内产业扶植政策密不可分。但同时因为扶植政策也具有一定的弊端。如:走私活动泛滥,冲击了市场秩序;保护措施形成了国内垄断导致资源错误配置,资金大量浪费,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严重不合理;国内企业没有竞争压力,缺乏改进技术,改善管理的积极性,客观上阻碍了幼稚产业的成长,违背了保护政策的初衷。
因而在新时期,针对我国现有国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寻求保护我国幼稚产业的新思路。
(一) 完善贸易立法,以强化保护和扶持幼稚产业的政策规范性和严肃性
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法律保护在贸易保护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世界上的贸易大国纷纷制定有利于本国的贸易法,许多发展中国家亦紧随其后,在“入世”后,面对降低关税,减少进口配额,放松外汇管制的形势下,为保证本国国内幼稚产业不受大的冲击,于是纷纷加强贸易立法,利用法律手段保护民族工业,使贸易体制的变化不致于对国内产业冲击过大。如此既符合世贸组织对缔约国提出的贸易管制公开化的要求,又能起到保护国内产业的作用。因此我国在减弱与世贸组织明显冲突的保护措施的同时,应采取合乎国际惯例的法律手段加强对国内幼稚产业的保护,维护本国利益。
(二) 利用政府采购制度,扶持幼稚产业发展
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对国内幼稚产业的扶持手段是多种多样,其中最常采用的是“政府购买”的办法。按照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政府采购不能优待本国企业而歧视外国企业,而实际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不同程度地运用政府采购手段支持本国产业尤其是幼稚产业的发展。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计算机工业的发展明显受到政府采购的有利支持。这一时期,日本政府要求政府各部门及教育系统优先采用国产机。到1982年,其官方市场相当于国内计算机市场总体的 18%,国内4家主要的计算机生产企业对官方市场的依赖程度达到30%左右。可以看出政府采购对日本计算机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扶持作用。
(三)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加大幼稚产业市场竞争强度,适当引入战略合作伙伴
为了使幼稚产业尽快成长壮大起来,对于政府来说,更重要的是为促进幼稚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实践表明,公平的市场机制会促进竞争,而某一行业国内市场竞争越激烈,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就越小,外国竞争者进入的成本就越高。因为较多生产者的存在,激烈地竞争会促使各个企业致力于市场开发活动,提高产品质量以及自身的管理水平,从而提高整体竞争实力。同时,适当引入战略合作伙伴,优化生产要素组合,积极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以快速缩短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是一条加快国内幼稚产业发展步伐的有效途径。当国内幼稚产业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能力时,应撤销对其原有保护政策,引导其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四)利用本土优势建立强大的销售网络,加强品牌的创建与推广
企业是幼稚产业的微观载体,所以企业的大力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及技术含量,树立民族品牌才是根本。本国的幼稚产业具有非常大的地理竞争优势。具体而言,建立强大的销售网络来构筑品牌忠诚度是企业自主采取阻止外部竞争者进入的最好对策。因此建立完善的销售网络不仅有利于创建自有品牌,还能有效地阻止国外商品进入本国市场,就是对那些已进入国内市场的国外产品来说,由于缺少销售网络的支撑和顾客的忠诚,往往其在竞争中也处于不利地位。
五. 结论
改革开放的30年,是我国经济蓬勃发展的30年,是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由弱变强的30年,经济的快速增长使经济总量呈现加速扩张态势。改革开放30年,之所以能取得趋势瞩目的成就,与国家实行的幼稚产业扶植政策密不可分。
开放之初,国内产业因为旧体制的影响,国内企业没有竞争压力,缺乏改进技术,改善管理的积极性,客观上阻碍了产业的成长,还使消费者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因而在开放之初为了保护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基础产业,政府迫不得已实行扶植政策。随着开放进程的深入,和国外经济交流的加深,客观要求我国实行动态的保护政策,因而关税、配额、政府采购、反倾销等灵活性较强的措施被选中,成为我国扶植政策的首选。在这些措施的带动下,中国的幼稚产业飞速发展,迅速壮大自身的实力,做大做强,达到了保护政策的初衷。
在经济全球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处理好经济开放与幼稚产业保护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开放式保护幼稚产业,不是排斥竞争,而是引入竞争的动态保护。这种保护应是短暂的、高效的,旨在促使产业自身产生出一种自行不断壮大的能力,在短期内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而在产业形成自身的竞争力之后,应当果断的放弃过度的扶植保护,以免国内产业形成“惰性”,违背扶植政策的初衷。
Ⅳ 请问中国哪些是幼稚产业啊
农产品的深加工;影视动漫;软件,芯片;金融业;高等教育;
Ⅳ 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发展的 机遇与挑战有哪些
加入WTO三年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尤其是部分经济开放地区集聚成群的中小企业显示出超强的生命力,在市场竞争中逐步发展起来。在WTO后过渡期,国内关税最终减让、市场领域完全开放,进出口贸易总额持续攀升,贸易摩擦不断加大。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中小企业集群的健康发展,我们迫切需要审时度势,研究并制定适宜对策,迎接新的挑战,抓住、用好新的发展机遇。
WTO后过渡期概述
一、WTO前后过渡期的划分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为尽可能地减少成员方由于市场开放而产生的消极影响,部分成员方允许保留一定的时间来调整国内法规。WTO关于过渡期的安排,主要是对发展中国家成员方采用有时间限制的优惠,从而保证世贸组织更大的参与性。
我国在加入WTO 的谈判中,也争取了一个过渡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的规定,我国加入WTO之后关税减让、非关税措施的减少和消除以及服务贸易领域开放拥有3~5年的过渡时间(即2001年12月11日至2006年12月11日)。而根据整个过渡期所具有的关税减让和市场开放的时间特征,又可将过渡期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过渡期是指我国加入WTO以后,开始履行关税减让的义务、灵活开放服务贸易、一定程度地保护和补贴服务业的一段时间,时间从2001年底到2004年;后过渡期是指我国加入WTO以后,在主要领域所做的开放承诺接近终点的最后一段时间,时间从2004年底到2006年底。
二、后过渡期与前过渡期相比的主要特征
按照我国政府加入WTO的承诺,后过渡期我国市场的开放力度和范围将明显超过前三年。与前过渡期相比,后过渡期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关税税率减让幅度降低
截止2004年底,我国的平均关税水平由1992年的42.7%降到10.4%,关税降低的幅度已经很大。按照承诺,我国2005年的平均关税水平将进一步降至10.1%,2008 年将降至10%。因此,WTO后过渡期我国关税减让的幅度将大大降低。
(二)市场透明度增强
在后过渡期,国内市场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整体市场环境不断优化,主要表现在:我国政府兑现加入WTO时的承诺,不断清理、废除和制订相关外经外贸法律法规;我国政府行政效率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不断增强。
(三)国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在后过渡期,我国的商业、通讯、建筑、分销、教育、环境、金融、旅游和运输共9个大部门、约90多个分部门将进一步扩大开放程度,外商投资领域将大幅增加。随着非关税保护措施逐渐趋弱,特别是幼稚产业的保护力度下降,国外厂商对我国市场的争夺将愈加激烈,冲击力度明显加大。
(四)应对境外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增大
在后过渡期,其他WTO 成员与我国的贸易摩擦将有增无减,来自国外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简称“两反一保”)将成为国内出口产品在后过渡期承受的主要风险,再加上一些国家频繁使用质量、技术、卫生、环保标准等非关税壁垒,给境外贸易环境带来更多的不利因素和可变性。
WTO后过渡期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机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部分地区的中小企业集群取得长足发展,不仅在国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在国际市场上也取得骄人业绩,带有“Made in China”标识的产品走进全球市场。步入WTO后过渡期以后,随着我国经济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的每一个企业或行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将深受影响。中小企业集群过去已经从区域经济开放中获得较大收益,此时又将面临怎样的发展机遇?这一充满活力的经济组织形式能否适应环境变化,把握机遇,获得新的生机?下面,我们将结合中小企业集群的自身特点,探讨WTO后过渡期中小企业集群可以把握的主要发展机遇。
一、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
在加入WTO之前,我国一直被排斥在多边贸易体制之外,主要是依靠双边的磋商和协议来协调对外的经贸关系,这一不利条件严重地影响着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先期走出国门的中小企业集群尽管具有很强的比较优势,但由于时常遭受国外贸易政策上的歧视性待遇,无法进行公平贸易交往,因此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即使在国内,由于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对当地市场进行保护,分别出台种种歧视性政策,导致中小企业集群在跨地区开拓市场时也可能困难重重,额外增加了交易成本,削弱了竞争力。自从加入WTO以后,这种局面大有改善。经过前过渡期国内外政府对贸易政策的调整,我国中小企业集群所处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开放,这将更加有利于中小企业集群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
(一)中小企业集群的成本优势
WTO后过渡期,在多边、稳定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下,我国的企业及消费者可以与其他WTO成员国的企业及消费者开展更为广泛的经济贸易交往,共同享受多边贸易体制和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好处。但是实践中我们清楚地认识到,这种好处并非自动就可享有的,而是只属于那些具有开放特征和国际比较优势的企业。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企业往往是一些耳熟能详的全球性大企业。但对中国来说,当前我们还非常缺乏这样的全球性大企业,真正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反而是那些扎根于国土上的中小企业集群。这是因为,如果在全球范围相比较,我国中小企业集群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它充分地发挥了本土最大的资源优势——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较低的劳动力价格,因此具有非常显著的低成本竞争优势。据有关专家估计,我国的劳动力价格只有发达国家市场劳动力价格的二十分之一,大陆的劳动力价格只有台湾香港劳动力价格的十分之一,只有不少东南亚国家的三分之一。同时,中小企业集群的形成源于经济开放,从地区分布来看,我国中小企业集群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尤其是浙江和广东两省,它不但适应了集群内部不同厂商之间的激烈竞争,还适应了集群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非常善于把握外部机遇。中小企业集群是在开放、竞争的环境中发展起来的,在此意义上,中小企业集群正是市场开放的受益者,更加开放的市场意味着更多的机会和更高的收益。
(二)国际贸易环境的改善
在WTO后过渡期,随着对WTO政策的逐渐熟悉和适应,我国政府和企业可以按照WTO框架下的基本原则,谋求国际贸易环境的改善。
第一,关于市场经济地位。在我国尚未加入WTO时,国外一旦针对我国企业提出反倾销,就自动地按非市场经济对待,涉案企业一律采取替代国价格来计算反倾销税,企业损失非常惨重,往往不得不退出国外市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中,尽管没有完全解决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但相对以前还是有很大不同,我国企业有机会通过争取,赢得市场经济地位。根据议定书第十五条,如受调查的生产者能够明确证明,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产业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没拿政府补贴,没有恶性竞争,没做假账,那么就可采用我国国内的价格或成本。这其实给遭受反倾销调查的国内企业提供了一条生路。目前已经有不少成功案例。在WTO后过渡期,随着对相关规则的熟悉,我国中小企业集群一方面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避免不必要的贸易争端;另一方面可以据理力争,打破国外贸易壁垒,开拓国际市场。
第二,多边贸易体制提供了一个出口的安全渠道。中小企业集群在融入国际经济的过程中,迫切需要在全球化的风险中寻求可控制性,在全球化的复杂性中寻求可预见性。在WTO框架下,每一成员国贸易体制及多边贸易体制的透明度较强,更加稳定,更具有可预见性及安全性,这有利于中小企业集群降低经营风险,维护自己的贸易利益。
第三,WTO框架下的基本原则旨在实现公平贸易,主要体现在具备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这个体制要求成员国之间的竞争更加法制化和规范化,从而确保了竞争的公平性。这是中小企业集群极其重要的外部环境,有利于中小企业集群实现出口利益和挖掘市场潜力。
(三)国内市场环境的改善
WTO后过渡期中小企业集群的外部环境大有改善,这不仅体现在国际市场环境,还体现在国内的市场环境。加入WTO以后,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加强国内市场的一体化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中,我国政府承诺在中国的全部关税领土统一实施贸易制度,包括边境贸易地区、民族自治地区、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在关税、国内税和法规方面已建立特殊制度的地区;承诺以统一、公正和合理的方式适用和实施中央及地方政府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外汇管制的所有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承诺地方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措施应符合在《WTO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中所承担的义务。我国政府的有关承诺有利于减少地方保护主义,降低各区域之间的贸易壁垒。
二、不断扩大的市场规模
200多年前,西方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指出,劳动分工起因于交换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总要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在所有其他因素等同的情况下,企业规模越大,它的劳动力和机器数量与专业化程度就越高。换言之,分工的升级以及技术的进步都依赖于市场范围(交换能力)的不断扩大。在进入工业时代以后,每一项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以及由此而带动的经济进步,都是以充分的市场规模为前提的。一个社会如果缺乏足够高水平的分工和足够大的相关市场,不仅新技术不能发明,即使发明了,在商业上也不可能被大范围地推广。我国中小企业集群经过多年的发展,其内部分工已经达到较高的程度,这主要得益于国内市场具备较大规模。WTO后过渡期随着中小企业集群更深地融入国际经济体系,面向巨大的国际市场,将有利于促进其分工的进一步升级,获得更高经济效益。
(一)中小企业集群与规模经济
加入WTO以后,尽管“中国制造”引起全球关注,但是我国制造业至今尚无一家大型企业进入世界一流工业企业行列。我国暂时缺乏具有国际影响的大企业,看似无法享有扩大企业规模和劳动分工所带来规模经济效益;但是,我国中小企业集群的产生与发展,则恰好弥补了这一缺陷。以打火机的生产为例,温州的企业家把打火机的100 多个零部件,分散到1000 多家企业生产,形成了打火机生产集群,这个集群即可充分享有规模经济效益,又避免了单一企业规模过于扩大时,由于内部组织成本提高可能会产生的规模不经济。在我国的传统制造业中,诸如打火机生产这样的中小企业集群之所以具有很强竞争力,主要是因为:首先,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集群内部可以购买并更有效地利用昂贵的专用技术设备,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其次,在整个中小企业集群的产出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集群内部自发地将生产过程分得很细,以充分享受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的优势。第三,我国丰富而且低廉的劳动力资源稳固地支持了产业规模的扩大。
(二)后过渡期交换能力的提高
经济全球化首先是从发达国家开始的,此后发展中国家也逐渐地越来越依赖于全球市场。在WTO的统一框架下,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在WTO后过渡期,我国中小企业集群面临进一步扩大集群规模的契机,这主要归功于市场范围的空前扩大和交换能力的飞速提高。
其一,运输与交通业的突飞猛进。在全球经济发展史上,铁路和航空时代的到来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事件,被称为交通运输业的革命。在当今世界,时间和空间对厂商的影响已经越来越小,高度发达的铁路网,星罗棋布的公路网,以及航空和船运业的快速发展,大大地增进了商务往来,加快了商品流通的速度。这是全球厂商的交换能力得以提高的重要物质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中,我国政府承诺2005年底将允许外商设立独资速递、公路货运和货代企业,2006年底将允许设立独资铁路货运企业。随着WTO后过渡期外商的进入,联系我国与全球经济的运输服务业将会更加发达,国内外商品供需之间的交换能力将会更加强大。
其二,金融业的发展。根据我国政府在加入WTO时的承诺,我国已经于2004年底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2006年底还将允许外资银行提供全面的银行服务。这对我国政府和国内金融业来说,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挑战;但对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来说,则是一个非常大的机遇。金融业的发展不但可以缓解中小企业集群的融资问题,更重要的是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国际贸易中资金流动的畅通,进而加快了货物流通的速度。
其三,现代信息技术的巨大作用。电视、电话、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以及管理信息系统的进步,极大地增强了厂商收集、综合、整理、监督和传播信息的能力,进而又引起了商业交流方式的巨大变革。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厂商与厂商之间、厂商与用户之间的时空距离被极大程度地拉近了。尤其是现代传媒业的发展以及全球互联网的出现,使企业的新产品信息在极短时间内就会到达用户,用户的需求与意见也会很便利地反馈给位于地球另一端的厂商。在一篇关于企业集群化的文章中,国家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讲了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一位台商参加美国某展销会,有位客户看了展示产品后,觉得其产品在某些方面不配套,提出如作若干改进后,就会大量订货。遇到此种情况时,展商一般会先要求客户提供详细的产品生产标准和合同定金,再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将新产品交付。而这位台湾展商则不同,在了解了客商对产品的要求之后,马上就通过电话和因特网将产品的具体要求进行分解,并通知企业集群中各个协作企业去创新和生产,而后进行集成。展销会还没有结束,台湾展商已经将企业集群生产的新样品展示给客商,从而拿到了这笔大订单。
三、对厂商信任的需求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社会资本”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受到西方学术界的普遍关注。社会资本的核心是人与人之间的一般信任,即社会成员对彼此诚实、合作行为的预期。很多研究发现,市场环境越复杂,人们对信任的需求就越高。相应地,此时如果企业的信任度越高,就越容易实现交易,赢得更大市场份额。因此,我国中小企业集群基于人际关系的信任文化是其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全球经济中的重要竞争优势。
(一)产生信任需求的原因分析
其一,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换风险。人类社会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单就商品交换关系来说,随着社会分工的升级,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由起始的面对面直接交换变成更多地依靠间接交换,现代社会因此也被称为“匿名社会”。这里面隐藏着大量交换风险。WTO后过渡期,经济交换能力的提高将促进国际分工的进一步细化,某件产品可能是由不同国家的生产者共同制造,在到达最终消费者之前,中间可能还有许多层经销商,这将导致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更加疏远,交换风险也会进一步加大。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厂商在机会主义动机驱使下,难免会出现坑蒙拐骗、制假贩假的行为。处于交换关系中劣势一方的消费者随着其消费理性的提高,越来越倾向于选择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或者说信任度较高的厂商所制造的产品。
其二,产业供应链上相邻厂商之间的不完备契约。商品交换中为了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往往会借助签订商业合同(契约)。这实际上是建立基于制度的信任——通过建立交换双方之间的契约关系,从而降低交换风险,满足人们对“放心”(或称特殊信任)的需求。在订约成本(包括谈判成本和执行成本)为零的情况下,这种基于契约关系的商品交换十分有效。但现实世界中订约成本可能非常高,其原因主要有:商品交换过程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买卖双方事先均无法预知;买卖双方由于事前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行为(adverse selection);买卖双方由于事后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行为(moral hazard)等等。
研究发现,现实中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程度越高,就越需要超越基于制度(契约关系)的信任,也即需要学者们所说的基于信誉的“一般信任”,或者称为“社会资本”,它对社会的繁荣以及经济组织的竞争力和规模有重大影响。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缺乏这种“社会资本”,不得不靠制订十分完备的契约来进行商业活动,必然会使商品交易成本急剧增加,社会分工受到阻碍,并将在长期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中小企业集群基于信誉的信任
中小企业集群内部人与人之间彼此了解,因此其交易不仅有法律上的约束,而且还有人文关系的约定。这种双重约定,使基本的交易只要口头承诺,一个电话就可以解决。这也是华人做生意比西方人的高明之处。前文关于台湾厂商的例子就充分说明了这种集群优势。在与外部进行商务活动时,中小企业集群内部的某个具体企业尽管无法享受大型企业所具有的品牌信任度,但对中小企业集群整体来说,可能就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中小企业集群基于内部的非契约信任文化,得以建立集群品牌或区域性品牌信任度。学者们依据经济学理论,分析了中小企业集群中的信任产生机制。
其一,根据博弈论理论,通过重复博弈建立起来的信任是企业集群发展的价值资源。经济交往中,信誉发生作用需要具备四个条件:重复交易、双方有耐心、可及时观察信息和有效惩罚。中小企业集群内部完全具备这些条件。连续性多次交易是集群中企业之间关系的基本特征之一。处于一个相对狭小的地理位置上的企业通过连续性多次交易,企业之间非常熟悉和了解。出于对长期利益及担心遭受惩罚的考虑,他们在交易时往往会放弃机会主义行为而进行充分的合作。在大多数情况下,私人信任是在具体交易中建立的,每个人都会根据他人与自己的关系进行信任度分类,并在连续性多次交易中进行动态管理。经历长期重复博弈,中小企业集群逐步形成基于信誉的信任文化。
其二,根据共生理论,信任是中小企业集群的内生媒介之一。在企业群落内,共生单元之间通过信任媒介形成分工与协作关系。相对于市场媒介而言,信任媒介相对稳定,而且具有自我加强的趋势。信任降低了共生单元搜索交易对象的时间和随机性,减少了能量、信息和物质传输过程的损耗和失真。共生单元在信任媒介支撑下共同进化。
其三,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信任是关系资本的关键要素。关系资本是制度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对于集群中的企业而言,合作伙伴的信任是企业独特的关系资本。企业集群内部的由信任产生的关系资本不仅可以提高企业集群对外竞争优势,而且还能够产生独特的关系资本收益,如促进隐性知识的传播、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提高解决企业之间冲突的能力等,从而提高企业集群的经济绩效。企业集群的经济绩效反过来又进一步强化了集群内部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任水平,进而又开始新一轮的“信任→关系资本收益→企业集群绩效”的正反馈循环。
四、融资环境、技术进步及管理升级
上述三点我们主要结合我国中小企业集群的比较成本优势、规模经济及信任文化,探讨其在WTO后过渡期的主要发展机遇。这些由外部环境变化所带来的机遇与中小企业集群及其内部企业自身的优势相结合,意味着企业新的更大的发展空间。下面我们着重从另一个侧面——中小企业集群在融资、技术及管理等劣势上的改善——来探讨其在WTO后过渡期的发展机遇。
(一)融资环境的改善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企业普遍感到贷款难,融资环境不好。中小企业缺少必要的金融支持,因而丧失了许多市场机会,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较为常见的解释是,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贷款需求急、金额小、需求频繁、不确定性高,从而降低了银行的贷款意愿。但是,也有学者指出,上述原因并非我国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困难的根本原因,因为这样的问题在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都存在,但却没有成为阻碍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中小企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对于中国来说,根本的问题还在于,国有商业银行垄断了金融资源,民营中小银行成长缓慢,经营范围受到严重制约。在这样的金融背景下,绝大多数民营性质的中小企业与国有性质的金融机构的交易,存在着过高的交易成本。正是由于这种交易成本的存在和不断上升的趋势,导致了我国中小企业越来越难以得到本来在正常交易条件下可以得到的贷款或融资。
我国加入WTO后,尤其是进入后过渡期后,这种面貌有可能得以改善。这是因为:其一,进入WTO后过渡期以后,随着外资银行参与我国金融服务领域的竞争,中小企业集群增加了从外资银行融资这一途径。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将取得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同等的“国民待遇”,在此“倒逼”下,我国的民营中小银行终于有机会享受国有商业银行同样的“国民待遇”,企业集群地区的民营中小银行得以发展,从而可以为中小企业集群提供更多贷款。其三,国有商业银行在外资银行和民营中小银行的竞争压力下,不得不提高工作效率,扩大业务范围。由于相对大量国有企业来说,中小企业集群具有更高的盈利能力和商业信用,国有商业银行如果出于组织利益考虑新业务,而不是像以往那样更多地受到机构代理人的私人利益影响,自然会增加对中小企业集群的贷款额度。其四,随着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及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中小企业集群的融资障碍将会减弱。
(二)技术进步
近几年中国制造业的进步引起全球关注,甚至有人提出美国制造业面临着所谓的“中国威胁”。对此,美国的中国问题专家乔治·吉尔波曾撰文指出,所谓的“中国威胁”被过分夸大了,中国制造业目前还面临着严峻困难,中国大陆在技术上仍是个落伍者。我国商务部在2004年发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报告也证明了这一点。该报告显示,在出口产品中,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的产品比重很低。目前,技术落后问题也是我国中小企业集群的主要劣势。从产业类型来看,我国中小企业集群以传统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高技术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较少。中小企业集群内企业的自主开发能力和工艺水平较低,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商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因而也较低。
WTO后过渡期,随着多边关税壁垒的下降,许多国家可能会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来限制我国产品的出口。尽管如此,根据我国与其他WTO成员的多边协议,我国与发达国家的技术经济合作的大趋势不可阻挡,必将在广度和深度上继续向前推进。根据我国商务部的报告,目前欧盟已经是中国累计最大的技术引进来源地。截至2004年10月底,中国从欧盟累计引进技术18530项,合同金额800亿美元。2004年1-10月,中国从欧盟引进技术1728项,合同金额46亿美元。分别占技术引进总数的25.4%和41%。
我国宏观技术环境的改善,非常有利于推进我国中小企业集群的技术进步。第一,随着我国中小企业集群可以更多地与国外开展技术交流和贸易往来,我们可以鉴别吸收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生产工艺。第二,我国中小企业集群可以根据WTO规则,利用国外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承诺,以较低的成本进口国际先进的加工设备,取得新的更好的原材料。第三,我国中小企业集群可以利用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国际产业向我国转移的有利时机,立足国情和比较优势,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升级。在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加快发展当前较为薄弱的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第四,国外厂商的竞争压力有利于促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增强自主开发能力,培育核心竞争力。
(三)管理升级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集群的整体管理水平还较低,主要表现在:企业管理粗放,营销环节薄弱,缺乏管理创新;集群内部缺乏有效组织协调,行业协会的发展不健全,存在内部恶性竞争;经营者及企业员工的素质有待提高,缺乏高级管理人才;缺乏品牌意识和品牌管理经验;缺乏跨国管理经验,开拓国际市场时经验不足,力不从心等等。
在WTO后过渡期,随着更多的外商投资于中国,以及企业间管理与技术人才流动的更加频繁,我国中小企业集群可以拥有更多的机会来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技能,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实现管理升级。第一,西方先进的管理理念将促进集群内中小企业转变管理思想,重视管理技术和管理体系建设,推行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第二,可以借鉴国外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建立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提高企业经营者及企业员工的素质。第三,可以借鉴国外品牌管理经验,打造集群品牌,提高品牌竞争力。第四,可以借鉴国外营销管理经验,提高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能力。第五,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必将加快我国互联网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这将有利于中小企业集群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管理效率。
Ⅵ 中国幼稚产业有哪些
幼稚产业一般是指处于成长阶段、尚未成熟,但具有潜在优势的产业。影响力较大的判断某种产业是否处于幼稚产业阶段的标准是M-B-K标准,即穆勒-巴斯塔布尔-坎普标准。我学习的时候,对这一标准的介绍有一堆,我觉得其实就几句话:某一产业规模较小、其生产成本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不光要看将来是否具有成本优势,还要确保保护成本小于预期收益(的贴现值);能够产生显著的正外部效应。
按照这一标准,我国其实有很多比国外竞争力差的产业,比如会展、汽车等等,但不能都算是幼稚产业。符合条件的最显著的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
当然,每一个类别里都有很多内容,有一些经过发展,目前也取得一定成绩,比如高端装备制造里,我国就已研制出特高压成套设备。但总体上,还是处于幼稚产业阶段。
至于国家的保护措施,就涉及补贴、财税支持、进出口优惠等各个方面,这在国务院发布的“推进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中都有说明。
政策支持参考:http://ke..com/view/4542503.htm
Ⅶ 通过学习比较成本论和李斯特保护贸易论,怎样认识中国的对外开放
一.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概述
(一)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内容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A.汉密尔顿提出的,一种对某些特定的产业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措施的理论,是国际贸易中贸易保护主义的基本理论。其基本内容是:某个国家的一个新兴产业,当其还处于最适度规模的初创时期时,可能经不起外国的竞争。如果通过对该产业采取适当的保护政策,提高其竞争能力,将来可以具有比较优势,能够出口并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就应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政策。主要运用关税保护之类手段来实现。
(二)幼稚产业的界定
认识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必须对幼稚产业有一个清晰的界定。这里指的幼稚产业必须具备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该产业是该国尚未发展成熟的新兴产业。它暂时还没有能力同国外较发达的同类产业竞争。且该产业具有发展潜力。
第二,该产业具有较大的产业关联度。即该产业和国内很多相关产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对这些产业的发展有正的外部效应。这一特征为幼稚产业的保护提供了必要性。
第三,该产业在现阶段缺乏推动其发展的资金实力。
在此还需要特别说明,对幼稚产业的保护是指通过一系列政策制定使其免于国外同类产业的激烈竞争,同时为其发展提供各种优惠条件,为其营造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
二.中国幼稚产业保护现状
根据幼稚产业理论的界定,在我国幼稚产业一般表现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如汽车、计算机、通讯设备等。因为资金和技术的缺乏,以及以往恶劣的外部环境等原因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总体经济环境恶劣,物资缺乏,国内生产企业一方面不能满足正常的物资需求,同时也因为供给不足而滋生走私现象严重,对国内生产企业冲击严重。因而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政府对国内幼稚生产企业采取了扶植政策。
截止到2008年,改革开放进程已进行了30年,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进入新世纪,我国已经成为出口大国、制造大国、“世界工厂”。中国国内幼稚产业也逐渐形成自身的竞争力,在世界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
1978年,中国国内还不具有生产计算机的能力,只能依赖进口。到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的人力资源开始吸引国外计算机生产企业在华设厂,同时本土也开始出现生产企业,开始形成产业规模。进入21世纪,经过20年的发展,国内电脑生产业已占世界近一半的份额。2008年,我国规模以上计算机行业实现销售收入17134亿元,同比增长7.3%,规模继续在世界保持前列,计算机产量占全球比重超过四成,成为制造大国。同时2008年全行业共出口台式计算机768.2万台,也是重要的出口大国。
同样对于身为幼稚产业的国内通讯业和汽车制造业来说,经过30年的发展,同样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1978年以前,属于中国通信业发展的探索阶段,产业的发展正处在萌芽期。邮政则是主要的传递信息方式,而电话的普及率则较低,电讯事业发展缓慢。20世纪末,中国的电讯事业发展飞速,城镇电话普及率达到90%以上,新科技产品手机也开始进入普通家庭用户。进入21世纪,中国电讯事业进入迅速膨胀期。现今,我国电信网络和用户规模位居世界第一位,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位居世界前列,成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
中国的汽车产业作为国内幼稚产业典型代表,在改革开放30年期间的发展历程,具有代表性。改革开放以来,汽车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1980-1990年,汽车产量增长1.3倍;1990-2000年,汽车产量增长3倍。预计2000-2010年汽车产量将增长4倍以上,2010年中国汽车总产量将超过1000万辆。汽车工业发展在近两个十年呈明显加快的趋势。2002年中国正式加入WTO以后,中国汽车产业不但没有受到进口汽车的严重冲击,反而出现爆发性增长。
通过以上对汽车、计算机、通讯设备等行业的分析,可以发现;三十年来,国内幼稚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对于一些制造行业,例如电子制造业等更是走在世界的前列,成为世界市场的主要产品供给者。这些幼稚行业之所以能取得骄人的成就,与政府所采用的的扶植政策密不可分,因而对于改革开放期间扶植政策的分析,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
三.对于改革开放期间幼稚产业保护措施的分析
根据政府实行的幼稚产业保护措施,可以将改革开放进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1978年开放开始到1992年我国大规模削减关税为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可以从1992年到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止,最后,第三阶段指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到现今。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实力成为位居世界第三经济大国,综合国力大符度上升。因此对“中国模式”的分析不仅是对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总结,而且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
(一)第一阶段的幼稚产业保护措施分析
第一阶段时期中国由于没有加入关贸总协定,无需承担削减关税的义务。且关税具有直接保护的作用,因而成为政府的首选。即通过高额的关税来阻止外国工业品进入国内市场,继而减少对国内企业的冲击,从而起到保护作用。
1992年以前,我国国内通讯、汽车、电子制造等行业处于起步阶段,实力弱小,无力同国外竞争,政府被迫实行了保护扶植政策。关税具有显著的阻碍作用,因而成为主要手段。我国关税水平一直居高不下,高关税提高了进口商品在我国市场的价格,限制了进口商品的数量,从而对我国国内企业的产品,尤其是国内的幼稚产业进行了较好的保护,并且抑制了国内的高消费倾向和通货膨胀等倾向。
但是因为关税对于贸易具有极强的阻碍作用,也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首先,高关税为国内产业提供了保护伞,使其丧失了前进动力,丧失进行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的意愿,违背了保护的初衷;另一方面,因为关税率过高不但不利于我国与世界的接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助长走私活动,不利于我国关税制度的推行以及社会的安定。
(二) 第二阶段的幼稚产业保护措施分析
第二阶段时期,我国的幼稚产业扶植政策的特点是仍以关税为主,但是新的扶植手段补贴和配额制度开始发挥更大的作用。
与保护关税相比,进口配额有着独特的优势,它显得更为简洁和有效。当某项商品的国内需求激增,价格迅速升高时,保护关税的保护作用就会相应的减弱,而此时进口配额却会有比较好的作用。因而我国在保护汽车、纺织、农业、资源等行业时,将进口配额的发放行作为保护关税的辅助手段来对待。中国的进口配额政策自从改革开放开始实行,为幼稚产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九十年代初,国内的汽车、纺织、农业、资源等产业因为竞争力弱,急需政策保护。但同时因为关税税率的敏感性,随意提高关税水平容易招致其他国家的贸易报复,因而配额制在对我国幼稚产业的发展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在保护国内幼稚产业的同时,尤为其迎接市场开放后激烈的国际竞争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使其能够借此壮大自己的实力,提高整体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再者,因为配额的限制,外国商品进入国内市场同直接在国内建厂或联合建厂相比,较低的生产成本吸引了个大跨国公司纷纷来华投资,客观上为国内产业技术上跟新换代、吸引资金上提供了便利。
我国的补贴政策则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补贴规则来指定的,以我国的农业补贴为例。1995年生效的WTO《农业协定》,是我国农业补贴立法的根本依据,也是规范有关WTO农业补贴行为的法律准则。根据WTO《农业协定》的规定,WTO规则框架下的农业补贴,主要包括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两部分。
(三) 第三阶段的幼稚产业保护措施分析
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开始像自由贸易转变,关税,补贴,配额等政策被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取消。我国在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将幼稚产业平稳的从保护政策时期过渡到自由贸易政策时期,避免出现重大的经济波动。使资源自由流通,实行自由贸易。
该阶段的各项保护措施是为国内产业提供暂时的缓冲期,避免经济的硬着陆,因此无论是关税、配额、还是补贴,现阶段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逐年减少,保护效用逐渐减弱,直至消失。关税方面中国通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承诺,关税的算术平均水平已从1992年的43.2%,降低到2005年的10.4%。而对于配额方面来说,我国则在2005年取消了所有进口配额。而直到现今,我国已基本取消了所有的保护政策和开放了所有承诺开放的市场,并且国内产业并没有受到太明显的冲击,仍以汽车行业为例。
来自于汽车行业的报告显示,2005年一季度的进口车市并没有给中国汽车工业带来明显的冲击。而在2006年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也显示并没有预想的“惨状”,相反今年1月份中国本土汽车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8.7%,首次超越了日系汽车、欧系汽车、美系汽车和韩系汽车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因而可以看出我国所保护的幼稚产业在进口配额政策的扶持下,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力,达到了预想的目标。
四. 新时期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展望
中国从1978年开始实行改革开放至今,经历了三十年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30年间,中国经济实现了世界少有的年均9.8%的增长速度。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跃居世界第4位,仅次于美国、日本和德国。与此同时,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份额也有明显上升。随着经济实力飞速发展,使得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家综合实力不断上升,形成了一种“中国模式”的经济发展模式,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所借鉴和采用。
“中国模式”得以成功,与政府实行的国内产业扶植政策密不可分。但同时因为扶植政策也具有一定的弊端。如:走私活动泛滥,冲击了市场秩序;保护措施形成了国内垄断导致资源错误配置,资金大量浪费,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严重不合理;国内企业没有竞争压力,缺乏改进技术,改善管理的积极性,客观上阻碍了幼稚产业的成长,违背了保护政策的初衷。
因而在新时期,针对我国现有国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寻求保护我国幼稚产业的新思路。
(一) 完善贸易立法,以强化保护和扶持幼稚产业的政策规范性和严肃性
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法律保护在贸易保护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世界上的贸易大国纷纷制定有利于本国的贸易法,许多发展中国家亦紧随其后,在“入世”后,面对降低关税,减少进口配额,放松外汇管制的形势下,为保证本国国内幼稚产业不受大的冲击,于是纷纷加强贸易立法,利用法律手段保护民族工业,使贸易体制的变化不致于对国内产业冲击过大。如此既符合世贸组织对缔约国提出的贸易管制公开化的要求,又能起到保护国内产业的作用。因此我国在减弱与世贸组织明显冲突的保护措施的同时,应采取合乎国际惯例的法律手段加强对国内幼稚产业的保护,维护本国利益。
(二) 利用政府采购制度,扶持幼稚产业发展
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对国内幼稚产业的扶持手段是多种多样,其中最常采用的是“政府购买”的办法。按照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政府采购不能优待本国企业而歧视外国企业,而实际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不同程度地运用政府采购手段支持本国产业尤其是幼稚产业的发展。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计算机工业的发展明显受到政府采购的有利支持。这一时期,日本政府要求政府各部门及教育系统优先采用国产机。到1982年,其官方市场相当于国内计算机市场总体的 18%,国内4家主要的计算机生产企业对官方市场的依赖程度达到30%左右。可以看出政府采购对日本计算机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扶持作用。
(三)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加大幼稚产业市场竞争强度,适当引入战略合作伙伴
为了使幼稚产业尽快成长壮大起来,对于政府来说,更重要的是为促进幼稚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实践表明,公平的市场机制会促进竞争,而某一行业国内市场竞争越激烈,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就越小,外国竞争者进入的成本就越高。因为较多生产者的存在,激烈地竞争会促使各个企业致力于市场开发活动,提高产品质量以及自身的管理水平,从而提高整体竞争实力。同时,适当引入战略合作伙伴,优化生产要素组合,积极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以快速缩短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是一条加快国内幼稚产业发展步伐的有效途径。当国内幼稚产业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能力时,应撤销对其原有保护政策,引导其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四)利用本土优势建立强大的销售网络,加强品牌的创建与推广
企业是幼稚产业的微观载体,所以企业的大力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及技术含量,树立民族品牌才是根本。本国的幼稚产业具有非常大的地理竞争优势。具体而言,建立强大的销售网络来构筑品牌忠诚度是企业自主采取阻止外部竞争者进入的最好对策。因此建立完善的销售网络不仅有利于创建自有品牌,还能有效地阻止国外商品进入本国市场,就是对那些已进入国内市场的国外产品来说,由于缺少销售网络的支撑和顾客的忠诚,往往其在竞争中也处于不利地位。
五. 结论
改革开放的30年,是我国经济蓬勃发展的30年,是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由弱变强的30年,经济的快速增长使经济总量呈现加速扩张态势。改革开放30年,之所以能取得趋势瞩目的成就,与国家实行的幼稚产业扶植政策密不可分。
开放之初,国内产业因为旧体制的影响,国内企业没有竞争压力,缺乏改进技术,改善管理的积极性,客观上阻碍了产业的成长,还使消费者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因而在开放之初为了保护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基础产业,政府迫不得已实行扶植政策。随着开放进程的深入,和国外经济交流的加深,客观要求我国实行动态的保护政策,因而关税、配额、政府采购、反倾销等灵活性较强的措施被选中,成为我国扶植政策的首选。在这些措施的带动下,中国的幼稚产业飞速发展,迅速壮大自身的实力,做大做强,达到了保护政策的初衷。
在经济全球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处理好经济开放与幼稚产业保护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开放式保护幼稚产业,不是排斥竞争,而是引入竞争的动态保护。这种保护应是短暂的、高效的,旨在促使产业自身产生出一种自行不断壮大的能力,在短期内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而在产业形成自身的竞争力之后,应当果断的放弃过度的扶植保护,以免国内产业形成“惰性”,违背扶植政策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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