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关于环境保护的论文1000字左右
生态环境是我们生存的必需品,我们应当加以保护,如果我们稍微不注意,将会酿成无法收拾的后果.下面这件事便应证了这一点.1992年11月19日,山西省忻州市一位农民张某在忻州地区环境站宿舍工地干活,捡到一个亮晶晶的小东西,便放在上衣口袋里,几小时后,他便出现了恶心、呕吐等症状.十几天后,他便不明不白地死去.在他生病期间照顾他的父亲和弟弟也得了同样的“病”而相继去世,妻子也病得不轻.后来经过医务工作者的调查,才找到了真正的病因,那个亮晶晶的小东西是废弃的钴60,其放射程度高达10居里,足以“照死人”.经过调查,这个废弃的放射源―钴60是属于忻州地区科委的.1973年,当时的忻州县地区行署科技局即现在的忻州地区科委,为了培育良种,就在上海医疗器械厂的帮助下筹建了钴60的辐照装置.后来,这几个钴源的克镭当量弱化,钴源装置不再需要.1981年,忻州科委迁往新址,原址由地区划归忻州地区环境监测站.但是钴60辐照室和两间附属操作室仍归科委占用.同学们,如果不是科委的粗心大意,不是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那些无辜的人会死吗?如果这还不足以使人信服,下面这些数据一定能让你目瞪口呆.有资料表明:目前全球人口正以每年9000多万人的幅度增长,世界人口到2000年已达到60亿,到本世纪中期,将达100亿.全球已有30%的土地因人类的活动遭致退化,每年流失土壤约240亿吨.全世界中的病菌和污染物每年造成2500万人死亡.全球每年向大气中排放的二氧化碳约有230亿吨,比上个世纪初增加了25%.与此同时,空气中的颗粒物质、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污染物也大量增加.全世界森林面积以每年约1700万公顷的速度消失,平均每天有140种生物消亡等. 同学们,所有这一切都在向人类发出警示:人类在破坏地球环境的同时,也在毁灭着自己。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尊重地球就是尊重生命,拯救地球就是拯救未来。保护生态环境吧,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
② 写论文《环境保护与工业发展的关系问题研究》。
我们倡导:转抄变观念和思路,加强引导,树立绿色低碳发展观。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政府部门要从政策层面上支持和引导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引导、支持社会树立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的理念。以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实践和探索为起点,寻求适合国情的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为遏止气候变化不断恶化的势头,积极采取自主行动,从多种环节入手,节能减排降耗,减轻环境灾害,切实履行量化减排义务
我们希望:加强科技创新,提倡低碳生活,建设生态环境。世界各国、全球企业应负担起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应对资源环境压力。以已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为榜样,寻求经济发展新模式,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加大节能减排和低碳技术的研发,加快节能环保和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发展低碳能源技术,推行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绿色GDP核算等研究,建立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和低碳社会生活消费模式
③ 关于环保的论文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卓吉华
重庆农村环境问题同全国一样令人堪忧,传统
粗放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
最大约束。特别是农药、化肥、农膜的不合理使
用,禽兽和水产养殖污染,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
水以及乡镇企业污染,不仅直接威胁着人们的生存
环境和身体健康,而且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
展。所有这些问题,都务必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和
解决。
一、重庆农村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较为严重。据调查,
全市畜禽养殖规模换算成生猪当量约3570万头,其
中,猪年出栏近2000万头,家禽年出栏2.38亿只。
年产畜禽粪尿总量近7500万吨,进入水体的COD
(化学需氧量)、NH3~N(氨氮)和TP(总磷)分别为
22.4万吨、2.48万吨和1.35万吨,其中畜禽粪尿产
生的COD(化学需氧量)污染负荷与全市工业和生
活废水的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相当。2005年
长江、嘉陵江和乌江所有34个监测项目中,只有粪
大肠菌群、石油类和总磷3项超标,其中粪大肠菌
群超标率为90.9%,石油类和总磷仅在个别断面出
现超标。目前,畜禽养殖污染在梁滩河、花溪河等
已大大超过流域内城镇生活废水的污染负荷,成为
这些流域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肥水网箱、网拦养
鱼造成水质下降,并在局部地区超过水环境容量,
导致水库富营养化问题日趋严重,成为农村环境质
量下降的又一重要影响因素。
(二)农药、化肥污染比较突出。大量农药、
化肥不合理施用,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废旧农膜
等农业废物污染,造成农村农业面源污染加重。
2004年全市化肥施用量63.3万吨,化肥的增加率远
高于粮食的增产率;农药施用量2837吨(其中杀虫
类和杀菌剂占94.2%),农用薄膜使用量2.53万吨。
其中,氮肥施用量为220公斤/公顷,高于全国平均
水平,每年约2700吨废旧农膜残留于耕地中。此
外,土壤受重金属污染的影响范围也已由过去的城
郊区域扩展到农村地区。
(三)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程度低。全市农村
饮用水安全人口1082.11万人,仅占农村饮水总人
口的44.65%。水质超标和水质污染导致饮水不安
全人口高达599.11万人、337万人,其中32.08万人
饮用高氟水,27.1万人饮用苦咸水,饮用铁锰及硬
度超标人口168.39万人,饮用硫酸盐超标人口32.12
万人。水源保证率不达标人口220,63万人,用水
量不达标人口249.83万人,用水方便程度低人口
271.63万人,无供水设施人口806.56万人。饮用水
不安全,使群众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甲型肝炎
发病率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些村成为肝病、结
石、皮肤病的高发地区。
(四)农村环境卫生差,垃圾、生活污水污染
突出。居住环境没有实行人畜分离,没有统一的垃
圾堆放点和处理场所,也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垃
圾、污水处理设施跟不上农村居民的集聚发展,环
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
展。现有小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项目单位投资
和运行费用高,无法维持正常运行,特别是三峡库
区区县多为国家级贫困县,建设污水处理厂,“建
不起、更用不起”的矛盾十分突出。
(五)乡镇企业环境污染较为普遍。乡镇企业
集中程度低,技术落后,大多数缺乏环保处理设
施,规模效益差,给农村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
染。根据对三峡库区和渝西地区18个小城镇调查,
其企业类型主要是煤矿、水泥、机砖、铸造、皮
革、农副产品加工等资源利用型,环境污染和生态
破坏十分严重。
(六)生态系统功能衰退,水土流失严重。森
林资源总量不足,资源分布不均,林种和林龄结构
不合理,退耕还林政策中经济林比例较低,林地生
态系统脆弱,稳定性差。全市水土流失面积3.56万
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43.3%,年土壤侵蚀总量为
1.34亿吨,进入江河的泥沙总量达1.0亿吨。水土流
失加速了土地退化和“石漠化”。仅渝东南地区石
漠化面积3125平方公里,占渝东南地区幅员面积的
8.02%,加重了旱灾的发生率。
(七)生物多样性受到较大威胁。农村人口增
加,人地矛盾突出,加大了对资源的掠夺和环境的破
坏;使用农药以及大量污染物排放,不少物种的栖息
地发生剧烈改变,使生态脆弱区域的物种受到威胁,
不少资源逐渐处于濒危状态甚至消失绝迹。而环境
的改变,又为外来入侵种的生存和扩展提供了空间。
(八)矿产资源开发、交通工程建设加剧农村
生态破坏。一方面,地表失稳、地表水资源失衡、
水质污染,水土流失与泥石流,以及土地资源的理
化结构和生产力造成的严重破坏等。另一方面,公
路建设环保措施不到位,造成局部区域植被破坏、
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
二、重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由于基础条件差,
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发展水平低,粗放型经济发展
模式加大了农村环境压力;全市农业人口多,人均
收入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
的48%,自我发展能力弱;全市平均垦殖率31%,
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3.9%的一倍多,不利的自然环
境条件加大了重庆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难度。
二是农村环境保护缺乏充足资金投入和政策支
持。长期以来,农村环境保护社会整体投入不足,
大多数乡镇没有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生活污
水直接排入河沟,生活垃圾直接露天堆放,特别是
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缺乏投资渠道,政策
上缺乏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加上农村环境保护是
公益性强、回报率低的领域,对社会资金缺乏吸引
力,而库区多为国家级贫困县,无力投入大量资金
用于农村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三是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难度大。农村环境问
题种类繁多、产生量大、分布面广,治理困难。农
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处于空白,许多农村地
区成为污染治理的盲区和死角。如养殖污染、面源
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立法处于空白,现行法律法
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给农村环境问题的解
决造成了一定的困难。现有的管理体制很难对农村
环境实施有效管理,绝大多数乡镇没有环保管理机
构和队伍。
四是对农村环境问题重视和社会关注度不够。
由于没有适当的法律、相应政策和机制帮助农民减
轻农村环境污染,现有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制
度很难延伸到农村、农业和农村居民。农业产业发
展只注重数量的扩张,不考虑环境容量,忽视产业
结构不合理以及过量增长也必然带来环境问题。加
上农村环保宣传教育不够,广大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群众的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不强,
对污染的防范能力明显较弱。
三、对策与建议
重庆农村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广大农民
群众的身体健康,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也对库区水环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如果这些问题
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必将影响到库区移民的稳定和
三峡工程的安全运行,影响新农村建设和在西部地
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一)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开
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要重
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农村生态安全和环保教
育,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社会发展规划及
年度计划,牢固树立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农
村生产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就是发展农村生产力
的思想。要把环境与健康意识紧密联系在一起,帮
助农村居民了解农村环境存在的问题、发展趋势及
其危害,唤起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
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城乡发展统筹,加大对三峡库区产
业发展指导。帮助破解环境与发展的矛盾,以环境
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在加快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解
决库区产业空虚化的同时,积极引导库区农民发展
生态经济,切实保障库区水环境安全。鼓励库区发
展传统中草药材、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项目,帮助
发展库区环湖自行车赛、登山等一批体育与休闲产
业,推动库区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工业
项目。调整现有产业发展政策,如退耕还林中适当
增加经济林比例。
(三)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建立农村环
保新机制。国家已实施的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农村沼气建设、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设施等项目为
重庆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建
议进一步加大项目和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农村小
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重点开展一批农村环保工
程建设,搞好农村人畜饮水工程,保护饮用水源,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按照城市反哺农村思
路,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环保投入机制、引
导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向环境保护。建议将三峡
库区列为全国面源污染防治试点地区,以及国家
“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的重点地区,重点
解决三峡库区农村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小城镇
生活污染问题。
(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立健全
农村环境管理体系。构建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
预警系统,建立和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加强对土
壤、水环境、农产品安全等监控,开展减轻面源污
染的科学研究和完善有关技术支撑。整合部门资
源,建立由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建
设、市政、卫生等部门分工合作的协调机制。基于
重庆在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中的战略地位和库区农
村环保基础条件较差实际情况,建议加强库区农村
环保能力建设,健全农村环境管理体系。
(五)加强对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的全面指导。
小城镇生活污染整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
重要内容,也是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的必然要求。
建议根据小城镇污染的实际情况,全面加强对农村
环保政策和技术上的指导,研究污染防治对策;并
尽快制定出台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的标准,推荐一
批符合小城镇实际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技
术,确保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是:建得
起、运行费用低、便于管理、处理效果好的先进而
又实用环境保护工程。
(六)加快农村环保法规和政策建设,建立长
江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制定畜禽和水产养殖污
染控制,面源污染防治,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标
准和管理规章,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
例》的立法进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
新的环保政策与相关要求,包括制定有机肥生产、
使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激励政策。鉴
于三峡库区对于三峡工程的长期安全运行、长江中
下游防洪与生态安全、南北水资源的跨区域调配具
有特殊重要的战略意义,而且面临移民安置和维护
社会稳定的巨大压力和困难,建议国家按照“谁利
用谁补偿、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建立长江流域生
态环境补偿机制,设立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基金。
④ 高分求大学毕业论文<环保与经济发展>7000字左右
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或者提示!谢谢!!
试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环境问题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如何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两者“双赢”,已成为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重要问题。本文结合常山县_镇实际,就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_镇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现状
位于“中国胡柚之乡”的常山县城北郊的_镇,是衢州市四大强镇之一,这里蕴藏着丰富的矿藏资源,现已探明的石灰石储量为10亿吨,石煤储量3亿吨,无论在储量上还是品位上均居全省首位。依托资源优势,建材、轻钙等资源消耗型企业发展迅猛,目前全镇有工业企业96余家,其中水泥企业3家,轻钙企业10家,石灰立窑12家,石灰生产加工企业20家等,到2005年,全镇工业生产总产值已经达到14.5亿元,工业利税达到3800万元。但是,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尤其是原有土法烧制的土窑,石灰加工棚、一批石灰石石煤破碎点磨粉点,吃进矿石,也“吐”出了大量的烟尘,加上水泥、轻钙企业、石煤开采企业的环保投入和管理不到位,使_镇成为全省有名的污染重灾区,老百姓深受环境污染之害,环境污染纠纷频繁发生,极大的阻碍了_镇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可持续发展。当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主要有以下几种:
1、区域生态环境意识淡薄。一方面,当地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较为淡薄,_镇几十年的污染现状使得当地老百姓对环境污染都习以为常,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直接损害时才会去寻求赔偿和保护;另一方面,绝大部分当地企业主缺少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愿意在环境保护设备方面增加投入和加强管理,甚至经常性闲置环保设备并偷偷排污,往往牺牲和破坏环境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还有当地基层不少镇村干部的环境保护意识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不够协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区域生态破坏现象比较严重;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太大且产生二次污染;资源破坏和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大气环境、水环境的污染比较严重,环境质量低劣。但区域经济总量不强,持续发展能力差,2002年单位面积gdp产出仅为0.029亿元/平方公里,属于极低的水平。
3、经济增长方式仍旧属于粗放型增长。_镇的经济增长主要靠传统的产品和传统的生产方式来增长,属于粗放式增长。表现为:产品质量比较差,技术水平比较低,产品附加值低下;石灰石资源比较丰富,但开采、加工技术比较落后,环境污染严重并存在严重的隐患;企业规模比较小,竞争力不强。
4、资源型工业经济带来严重的环境压力。随着石灰石开发强度不断加大,水泥、轻质碳酸钙、石灰等产业不断扩大,特别经济强镇战略不断推进,资源型工业发展带来了巨大机会,同时,资源型工业经济结构对环境带来巨大的环境压力,水泥的粉尘、噪声污染,碳酸钙的尘、污水的污染,石灰的二氧化硫、固废污染,石灰石、石煤等资源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等。
5、政府有关部门管理不力和执法不力。作为一个工业企业众多、污染严重、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衢州市经济重镇,没有相应的环保管理机构,缺少相应的专职环保人员,镇政府多年的环保工作更多的是协调处理群众环境污染、纠纷和协助环保局开展收缴排污费等工作;县环保部门的监察执法力量也较为薄弱,缺少有专业知识的环保工作人员和工作车辆,难以应付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现状,同时,执法和管理力度不够,对环境污染行为较为宽容,造成企业存在“违法成本较低、守法成本较高”的不良思想,缺少较好的措施以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二、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对策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快速发展期,处在环境污染、资源消耗的高峰期,环境状况距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我县确定了“工业立县、特色发展”两大战略,作为经济强镇,如何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切实保护好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是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笔者以为,只有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通过经济发展来解决环境问题,通过解决环境问题来促进发展,走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之路,才能实现科学发展。
1、强化环境意识,树立生态理念。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价值理念,实现以环境换取经济增长向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转变。绿水青山意味着优美的人居环境、清洁的水源和清新的空气,可以大大减少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大大减轻因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所需付出的巨大代价,大大缓解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与科学发展的高度一致性,正确处理环境与建设的关系,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理念。“环境保护,教育为本”,要大力普及环保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环境意识,把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理念同中华民族关爱自然、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结合起来,通过多种途径,普及科学知识,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国情、珍爱环境、保护生态、节约资源、造福后代的共识,大力倡导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以及生态环境、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建设,摒弃盲目追求过度消费,倡导正确的生活方式。
2、把环境保护作为决策的重要环节,从源头落实环保基本国策。环保从源头抓起,最重要的是各级政府、各级管理部门、各级领导要依法承担起改善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的责任,牢牢树立科学发展观念,转变把环境因素置于决策之外的决策模式,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同时,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用绿色gdp核算体系代替传统的gdp核算体系,把环境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教育干部树立长远的、可持续的政绩观,改变以牺牲长远利益换来短期效益的政绩观。要树立结构决定功效的宏观调控理念,着力在调整经济结构上下功夫。当前,要根据我镇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区域定位,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科学区域开发新格局。要着力合理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尽快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发展的“腾笼换鸟”、“凤凰涅盘”。
⑤ 毕业论文题目是环境保护与工业发展的关系问题研究,该怎么写呢
随着社会的来发展,时代的进步,源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工业化。但是,我们却没有注意到,因为一些化工厂和其它工业的影响,原本很好的环境却遭到了破坏。这两者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可以多调查一些影响严重的地区作为参考和举例说明,再谈一谈应怎样注意这些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对其进行深刻的剖析。切记:良好的开头·精彩的内容·精辟的总结是制胜的法宝。我认为举例说明和深刻剖析加上自己的看法是最好的内容写作方法。注意资料的收集,还有,自己的剖析一定要深刻深刻再深刻!
⑥ 求环境保护与工业发展的关系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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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环境保护论文5000字的
论文关键词:公民环境权利;环境保护;法律确认
论文摘要:公民环境权利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同时也是环境保护的目的和手段。公民环境权利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理论关注,而且不少国家的法律做出积极回应。倚重行政环境权力而轻视公民环境权利是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体制的基本特点,这很不利于我国的环境保护。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应当确立公民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地位,并且具体确认公民的环境权利。法律确认公民环境权利应当两条进路并行: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结合和与传统私权利融合。
公民的环境权利(或称为公民环境权)是指公民拥有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通常包括环境使用权、知情权、参与权和请求权。它区别于: (1)公民、集体或国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权;(2)国家在环境保护过程中拥有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权力;(3)私法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所有权、人身权和相邻权;(4)传统人权理论中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在当今国际社会,公民的环境权利作为一项新兴的基本人权而受到广泛关注。本文试图说明,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体制存在倚重行政环境权力而轻视公民环境权利的弊端;为实现我国环境的有效保护,我国法律应当具体确认公民的环境权利;法律确认进路应两路并行: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结合和与传统私权利融合。
1环境保护中公民环境权利问题的提出
立法出于技术考虑,并不必然在法律规则中既对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做出规定又对所要保护的权利内容进行宣称。如我国《民法通则》(文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均为简称)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该规则就并未对国家、集体和公民享有财产权及其内容进行表述。一般地,这样简洁的表述在司法实践中并不会产生理解上的困难,因为这样的表述不言自明或者是在另外的法律条文中对所要保护的权利及其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这些法律规则的背后,存在着一张清晰的权利谱系。然而在权利规定比较模糊的时候,法律规则实现对权利的保护则无疑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正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我国从1978年首次在宪法中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以来,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形成了包括宪法、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资源法、环境保护专项法、环境保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环境标准、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以及刑法、民法相关规定在内的庞大灼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并从“国家保护环境”出发,衍生出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一系列行政权力和义务。在我国实行的是各级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的环境管理体制。环境保护方式呈现出了以政府管制为主的特征。在政府管制的模式下,政府对于环境保护享有广泛的权力,宏观上包括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制定环境保护的规划、目标和计划,制定环境保护的标准并监督执行,进行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等。微观领域包括环境行政许可权,环境行政处罚权等等。政府通过行使环境权力,对环境违法主体科以相应义务,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此外,国家公权力还通过刑事手段介人环境保护,我国97刑法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罪”的规定就是重要的体现。
在政府控制的模式下,相对于国家的环境权力而言,我国公民环境权利的规定则显得薄弱并且模糊不清。政府权力介人环保领域,并没有明确以保护环境权利为目的。如《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业化建设的发展”(第1条)。这里的“保护环境”和“保护环境权利”虽然密切相关但是并不相同,前者从实用主义出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而后者以价值目标为导向,事实上是环境保护的基础,也是目的和手段。我国从宪法到具体的行政法规,没有专门对环境实体权利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有学者认为我国对于公民环境实体权利的规定是“隐形规定”。对于程序性权利,除了受到环境侵害的诉权以外,我国《环境保护法》还规定有检举控告权,《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知情权和建议权④,但都并不完善。此外,尽管有一些权利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并在实践中发挥着保护环境的作用,如所有权、人身权及相邻权等的正面规定,但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环境权利,因为其主旨并不是保护环境法益。传统民事权利制度对于环境保护力不从心,尽管现代民法理论中的财产权、人格权及侵权理论都在发展,但它们离环境保护的要求相去甚远。如北京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在施工中因产生大量噪声、震动和粉尘,严重影响了周边四户村民的正常生活,四户村民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但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不属民事审判范围”为由,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的诉讼请求。
2公民环境权利对于环境保护的意义
环境权利为人类一直自然地享有,并不随着法律的改变而改变,因此也可称为一项自然权利或基本人权,其正当性是不证自明的。随着工业革命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人类开发利用环境的财产权与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产生冲突,才引起了现代意义上公民环境权利的关注和讨论。即便是在这种冲突中,公民环境权利的正当性也是不容质疑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这种冲突中各种权利的位阶关系和如何协调冲突。美国当代著名学者彼得·S}温茨( PeterS. Wenz) 教授在《环境正义论》一书中写到,“倘若发生冲突,财产权至少在某些时候应该做出让步”,“人权如此重要,不能为了更小的目标而妥协。例如,人们不应该为了他能够拥有更廉价的电力而遭受癌症的痛苦”。
就公民环境权利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来说,公民环境权利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同时也是目的和手段。政府权力对环境保护的广泛介人,有着深刻的合理性,环境外部的不经济性⑤和为避免环境的公地悲剧⑥都需要政府权力的介人才能予以克服。在宪政国家,环境保护的行政权力固然来源于宪法的授权,但最终来源于民众的授权。可以说,权力都是直接或间接源于公民权利。英国早期启蒙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在论及国家的起源时认为,人类是为了避免“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的自然状态才“把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付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能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的意见转化为一个意志的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个个人或集体就是主权者,即霍布斯所说的“利维坦”。继后的英国政治思想家约翰·洛克 (John Locke) 同样认为,“开始组织并实际组成政治社会的,不过是一些能够服从大多数而进行结合并组成这种社会的自由人的同意。这样,而且只有这样,才会或才能创立世界上任何合法的政府”。这些思想后来为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所采纳,《独立宣言》宣称“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统治者的同意而产生的”。时至今日,各国宪法基本都确立了“主权在民”,这是各国政府及公权力存在的合法性依据。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利是权力的来源和基础,权力为保护权利而存在。环境保护的行政权力,同样地来源于公民所具有的环境权利,公民环境权利是环境权力存在的正当性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环境权利为政府参与环境保护提供合法性的基础,环境保护应以保护公民环境权利为目的。
公民环境权利不仅为政府参与环境保护提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合法性基础。近年来,我国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年均29%的速度递增,人民群众改善环境的迫切性与环境治理长期性的矛盾突出,环境问题已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焦点”问题。这种非制度化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属于公众参与的非常态,由于非常态的公众参与表现为组织的非程序性,动机的多层次性,性质的复杂性,行为的非理性以及后果的消极性,对国家的稳定和社会发展有诸多的消极影响。公民有了法律上确认的环境权利,就可以依据环境保护的权利实施相关行为,可以要求义务主体为或不为一定的环境行为,在受到侵害时可以获得法律上的救济,同时也明确了公众环境保护行为正当性的边界。因此,公民环境权利的确立对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民环境权利不仅是主体参与环境保护的合法性基础,而且在实际运行中起着对公权力的制约作用。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政府在提供大多数 (包括清洁环境在内的)共用品和服务方面是低效的,表现为浪费、冗员和低生产率,在行政权力介人市场的时候,可能还存在权力寻租的问题。政府低效的原因在于,政府是有自身利益的社会主体。在公共选择中,实际上并不存在“根据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的过程,而只存在各种特殊利益之间的“缔约”过程,社会上并不存在所谓的政府所追求的公共利益。从公共选择理论上讲,权力需要制约。从政治文明的发展来看,权力的制约问题可分为三个阶段,即以权力制约权利阶段、以权力制约权力阶段和以权利制约权力阶段。以权利制约权力,是指公民用自己的法律权利制约政府权力,以防止政府权力的变异和滥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环境保护是利益冲突比较集中的领域,政府可能会为了地方经济发展而不顾环境保护,也可能会为利益集团的利益而牺牲环境利益,加上政府行为的低效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以权利制约权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3域外公民环境权利考察
公民环境权利主要是由各类国际会议和文献倡导的。1970年国际社会科学评议会在东京发表的《东京宣言》提出,“我们请求:把每个人享有其健康和福利等要素不受侵害的环境的权利和当代传给后代的遗产应是一种有富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在法律体系中确定下来”。1972年6月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该宣言表达了这样一种信念:人类有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1973年在维也纳欧洲环境部长会议上制定的《欧洲自然资源人权草案》中,环境权被认为是新的人权并将其作为《世界人权宣言》的补充。1986年作为地区性人权文件的《人类与人民权利非洲宪章》第24条规定,所有人民应该享有能够适合他们发展的一般的令人满意的环境权利。1987年2月国际环境法专家组拟订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原则建议》指出:全人类对能满足其健康和福利的环境拥有基本的权利。1989年《哥斯达黎加促进和平与可持续发展的人类责任宣言》在序言中写到:认识到国际社会确认人类有在保障尊严和福利的环境中生活的基本权利。1991年《关于国际环境法的海牙建议》确立了这样一个原则:国家应该承认对于确保健康、安全和可持续生存与精神福利的个体与集体的基本环境人权。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宣称,人类享有以与自然相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活的权利。1995年国际自然保护同盟起草的《环境与发展国际公约草案》第十二条规定:缔约方努力逐渐全部实现任何人对环境的权利以及为了其健康、福利和尊严的足够的发展水平。
在全球化的对环境权的呼吁中,部分国家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了公民的环境权利。如1980年《智利共和国宪法》第3章第19条规定:“所有的人都有权生活在一个无污染的环境中”。1980年《秘鲁政治宪法》第2章第123条规定:“公民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生活在一个有利于健康、生态平衡、生命繁衍的环境的权利”。1987年《菲律宾宪法》规定:
“国家保障和促进人民根据自然规律及和谐的要求,享有平衡的健康的环境的权利”。1993年《俄罗斯联邦宪法》第42条规定:“每个人都有享受良好的环境和获得关于环境状况的信息的权利,都有要求因生态破坏导致其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失而要求赔偿的权利”。1993年《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第12条规定:“共和国公民有享受有益于生活和健康的环境的权利”。据统计,全球有四十多个国家即全球五分之一的国家通过的宪法或法律中都规定了环境权。其中,20世纪70年代以后通过的宪法和宪法修正案都没有忽视这一权利。
除了宪法的规定外,部分国家还在环境保护的法律或法规中确立了公民环境权。如1979年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国会认为,每个人都应当享受健康的环境,同时每个人也有责任参与对环境的改善和保护”。1998年《法国环境法典》规定:“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每位公民均有权拥有一个有益于健康的良好环境,并且由他们确保城市和乡村地区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发展”。2002年《俄罗斯联邦环境保护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享受良好环境的权利,有保护环境免受经济活动和其他活动、自然的和生产性的紧急状态引起的不良影响的权利,有获得可靠的环境状况信息和得到环境损害赔偿的权利”。
综观国外公民环境权利的文献,我们可以发现:(1)非官方领域对于公民权利的呼吁或宣称对于公民环境权利在法律上的确立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这既反映了现代工业社会环境问题的严峻态势,也反映出了公众对于环境保护所蕴含着的巨大热情和力量。(2)公民环境权利是一项基本权利,这一过去自然就获得和享有的利益在受到侵害过后,开始寻求法律的保护,在传统的人权内容不能涵盖环境权利内容的情况下,不少国家直接将公民的环境权利明确写人了宪法当中,丰富了基本权利的内容。公民环境权利也主要是被规范在宪法当中,是作为一项基础性权利而存在的。(3)环境权的表述上各个界定并不相同,反映出了内涵的丰富性,但其权利主体上并不包括国家,权利内容并不包括主体对环境的开发和利用。因为国家对于环境保护具有的是权力和职责,与环境权利相去甚远,而对环境的开发和利用属于传统财产权规定的范围,环境权利是与环境保护的需要相联系的。
4我国公民环境权利的法律确认进路
环境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权利在现实地受到威胁和侵害的时候,需要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我国面临的环境保护的形势是严峻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许多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开始显现,土壤污染面积扩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剧,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存在隐患。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多年来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与制度层面公民环境权利的缺失有关,公民环境权利是环境保护的基础、目的和手段。在相对单一的环境行政管制方式下,公民的环境权利诉求未能充分实现,环境保护组织不发达,司法权力保护环境的成效不明显 (环境公益诉讼难以得到支持)。因此,我国确立公民环境权利,既是正本清源明确环境保护的真谛,也是环境保护的现实需求。
公民环境权利的确认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达到有效调动社会力量以及司法权力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切实实现公民环境权利的有效保护,我们认为,在宪法确认以公民享有良好环境为内容的公民环境权后,可沿着两条进路对公民环境权利进行细化。一是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相结合,在以权力保护环境的立法中注人公民环境权利的内容。这些权利主要包括:(1)环境知情权。即公民对环境状况、国家的环境管理状况以及自身的环境状况等有关信息获得的权利。(2)环境参与权。即公民拥有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预测和决策过程,组成环保的团体,实施公益性环境保护行为等权利。(3)环境行政请求权。即公民的环境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环境行政部门请求保护的权利。对公民环境权利进行细化的另一进路是与传统私权相融合,将公民环境权利在私法上进行规定。这一类公民环境权利主要包括: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清洁产品权、环境审美权、环境文化权、户外休闲权、避免噪声污染权等。
法律确认公民环境权利的两条进路并不意味着公民环境权的性质具有公私两重属性。公民的环境权利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相结合,即便是在保护公共环境利益的情况下,也并不意味着公民的环境权利具有公权力的性质。在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框架内,公权力不能放弃,也不能通过协议而变更,而私权则可由作为权利主体的个人自行处分。公民环境权是法律确认并授予公民对自身的环境利益进行判断和做出处分的权利,因此本质上属于私权。同时由于环境具有的公共物品属性,公民的环境权又区别于传统个体意义上的私权,具有公益性,因此公民环境权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私权—公益性的私权。正是公民环境权的这一特有属性,使得传统的私法救济和单纯依赖公权力的介人都不能实现有效的保护。法律既需要承认其公益性,也需要承认其私权性质,这正是我们主张法律通过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相结合和与传统私权利相融合这两条进路来确认公民环境权利的根据所在。
法律确认公民环境权利的两条进路对于环境保护分别具有内在的推动机理。第一,公民环境权利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结合的进路,能够通过公民环境权利与环境行政权力的互动实现环境保护。首先,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环境行政请求权制约了政府环境权力的行使,能够有效地防治个别政府官员在行使环境权力过程中的寻租和暗箱操作,使得政府在环境保护过程中不能背离公民的环境利益。其次,这些权利还能引起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公民的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环境行政请求权在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从而通过司法权实现对环境行政权力的制约。再次,要实现对环境更为有效的保护,权力对权利的制约是必须的。公民环境权利是法律授予公民对自身的环境利益进行判断并做出处分的权利,但由于环境公共物品的属性,公民个人可能会为了个人的利益而滥用权利,从而牺牲公共的环境利益。此时,政府环境权力就能够对公民环境权利进行干预或制约。如此,公民环境权利与政府环境权力的双向制约与互动,推动着环境保护在法制轨道上良性推进,从而实现对于环境的有力保护。第二,公民环境权利与传统私权相融合的进路,能够通过充分发挥公民的主动性实现环境保护。虽然传统私法的财产权、人身权以及相邻权的规定对于环境保护的作用仍不能忽视(特别是在对这些权利的侵害发生现实的损害时,对这些权利的救济能简洁地起到环境保护的作用),但是,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环境审美权等公民环境权利的明确赋予,是直接针对公民的环境利益而做出的。相对于传统私权而言,这不但大大丰富了公民私权的内容,而且大大提高了环境保护的标准,可以有效弥补传统私法对于环境保护的不足。公民在私法上有了明确的环境权利,就能更加关注自身的环境利益和对于环境利益的自觉维护。公民环境权利作为一种私权的发达,进而能促进民间环保组织的繁荣,使社会力量能有序地参与到环境保护过程之中,从而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此外,对于那些破坏环境利益的行为,公民或环保组织能有效地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就先,更为充分地调动司法力量进行遏制,这不但能实现对公民环境权利的维护,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能实现对整个社会的环境保护。
⑧ 求一篇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论文!
生态建设是全球关注的焦点问题,是区域发展的热点问题。
1、生态市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基础上作出的科学论断。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前提是全面发展,中心是协调发展,根本是可持续发展。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不仅要为今天的发展尽力,更要对明天的发展负责;就是要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为今后的发展提供可以永续利用的资源与环境。建设生态市,正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尤其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生态经济学原理和循环经济理论提出来的。我们要通过生态市的建设,实现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谋求经济社会最大限度的发展,以最小的社会、经济成本保护资源和环境,既创建一流的生态环境和生活质量,又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从而使经济发展走上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保护型、循环经济型之路,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在整体上的全面发展,在空间上的协调发展,在时间上的持续发展。
2、生态市建设是提升区域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当前,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已逐渐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尺度。生态环境越好,对生产要素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就越强。从这个意义讲,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我市目前的产业结构以机电、化工、轻纺、建筑四大产业为主,其中机电和化工是我们的支柱产业。近年来,随着化工业的蓬勃发展,部分区域的环境恶化趋势日益加剧,环境容量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日益明显。如果我们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随着经济总量增长,甚至高于经济总量增长,那么,离累积性环境问题的爆发将为期不远,到那时我们不仅将失去发展空间,甚至会影响生存的空间。
生态市建设的适时提出,为我们解决这个难题提供了途径。坚持通过污染治理消除污染严重的劣势,发掘生态经济发展较快的“潜在优势“,保持杭州湾新区的区位与集聚优势。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对我市有限的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进行重新整合和配置,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从而紧紧抓住21世纪头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由龙山时代和曹娥江时代直接迈向杭州湾时代,呼应大绍兴,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不断增强上虞区域竞争力,进而在国内外两个市场有所突破,赢得先机。
3、生态市建设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
层次,广大人民群众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的追求。开始注重城市的人居环境,普遍关心环境卫生、生态质量等问题,而且迫切要求这些方面尽快得到更大的改善。经过这几年对城市污染源的综合整治,我们上虞的生态环境与前几年相比应该说有了一定的改善,但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的距离。我们各级党委、政府,我们这些党员干部,怎么去为人民服务?怎么去实践“三个代表”?贯彻“三个代表”,必须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建设生态市,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宜人的居住环境,是一件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是一项为民尽责、民为谋利、为民兴业的民心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为人民群众创造优美、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住青山绿水,碧海蓝天,真正实践“三个代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总之,生态市建设是大势所趋,时代所期,人心所向。各级、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建设生态市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建设生态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生态市建设作为事关上虞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项战略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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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展生态工业
优化工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生态优先,发展第一,强化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双赢”意识。应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拓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引进、培育、发展产业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劳动密集型、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项目和企业,重点扶持机电、节能环保产业,改造提升轻纺等传统产业,适度发展化工业和新型建材业,积极培育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高新技术产业,限制压缩重污染和高耗低效产业,形成以机电、化工、轻纺、节能环保四大支柱产业为主导,其它产业协调发展的工业格局。
合理空间布局,推进产业集聚。以企业规模化、产业集聚化、经济特色化、污染治理集中化、资源利用集约化为目标,加快实施“北工中城南闲”的市域发展战略。按照城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市区——中心镇——一般镇三级城镇发展布局和高效、集约化的城市产业发展要求,按照梯度集聚、合理规划的原则和环境资源禀赋特点,优化全市工业空间和产业布局。建立工业发展严控区,做大做强杭州湾上虞新区,做优做高上虞经济开发区,做活做特乡镇(街道)工业集聚区。重点扶持杭州湾上虞新区、上虞经济开发区和丰惠劳保用品、崧厦伞业等一批重点开发区和特色工业集聚区,整合、压缩不规范的乡镇工业集聚区。采取政策措施,推动企业向工业集聚区集聚,形成以城区为中心,上三高速、329和104国道等重要交通干线为发展轴,以杭州湾上虞新区和经济开发区为集聚发展区,以丰惠、小越、崧厦、章镇、上浦为发展点,符合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和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市域集聚态产业空间布局。积极引导废水、废气排放量较大的项目和企业向杭州湾上虞新区集聚,严格控制化工、印染等废水、废气污染较严重的建设项目在杭州湾上虞新区外落户建设,严格控制造纸、食品脱水加工等废水排放量较大的建设项目在污水集中收集输送管网之外的区域选址建设,分散在城区内和虞中、虞南地区对环境污染影响较大的工业企业限期转产或搬迁。
推行清洁生产,建设生态园区。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审计,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鼓励选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生产工艺、设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工业生态链,实现工业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准投产。组织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区域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生态化改造
2、发展生态农业
建设特色优势生态农业。调整粮经结构、种养结构、品种结构,逐步提高经济作物、水产养殖、林特产品和畜禽产品在农业中的比重,重点发展蔬菜、水产、花卉、茶果、畜牧五大产业,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形成稳定的生态农业经济体系。根据各地农业发展的区域条件和比较优势,按照“开拓市场、优化结构、提高品位、增加效益”的要求,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区域布局,推动名特优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区。在城郊和虞中平原水网地区构筑城郊型优高农业区,建设优质蔬菜产区、花木种植区、名优特色水果种植区、高档水产养殖区;在虞南丘陵山地构筑生态型农林特产区,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区、生态农业特色产业区,建设“后花园”、“休闲区”。积极开发休闲观光农业。
推行绿色生产经营。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农民发展绿色农业,推行绿色生产营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面实施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申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组织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着力提高绿色有机农产品比重。通过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生态示范基地建设,带动千家万户发展生态农业。突出发展茶叶、干果、水果、蔬菜、竹笋等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绿色有机名特优农产品。
强化农产品质量管理。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大力引进推广优质高效的农产品新品种。积极推广病虫害无害化防治技术、动植物品种优化技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科学用肥,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各类有害药物。实施农业生产过程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化,突出安全卫生指标,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检测体系。
3、发展生态旅游
全面整合自然景观和文化资源,紧紧围绕“打造虞南旅游休闲基地,建设长三角都市后花园”的总体发展目标,着力构筑曹娥江滨水观览游憩带、春晖白马湖文化生态休闲区、洪山湖祝家庄古典风情休闲度假区、陈溪一覆卮山健身运动休闲区、四明一凤鸣山养生游览度假区、东山文化观光区“一带五区”的生态旅游框架,努力成为杭、甬旅游集散城市的副中心及浙东黄金旅游线上的旅游节点。切实加强旅游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维护景区资源和当地生态系统,打造优美舒适的生态旅游环境。提高旅游区的文化品位,挖掘、包装具有上虞特色的“东山文化”、“曹娥文化”、“虞舜文化”、“英台文化”、“春晖白马文化”、“青瓷文化”和“名士文化”,打响生态旅游品牌,做大、做精生态旅游产业。
第三、加强生态建设。
这是建设生态市的重点,也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突出抓好三点: 一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发挥城区自然生态资源优势,“森林进城”,建设以山体为绿被,以河流水系、交通绿地为脉络,街道、小区、单位绿地为补充的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城区绿地生态体系。充分利用滨江优势,实施曹娥江“一江两岸”绿化景观带建设,营造特色鲜明的城市中心景观区,展现生态型城市的魅力。利用杭甬运河、百松河、西横河三河贯穿城区的自然条件,精心打造城区碧水绿林人文景观带。加强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在人民路、三环路、四环路、南北中心大道、百松公路、百丰公路、329国道、104国道等重要交通干线两侧建设纵横交错的绿色生态走廊。加强百官半山、丰山、曹娥凤凰山、峰山等自然山体的景观建设和森林、植被保护,建设城区生态休闲绿地,建设市民广场、青春广场,合理布置街道绿化,增强城市“绿肺”功能。二是加强农村生态建设。整治村落环境。结合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每年100个行政村的进度,开展“百村整治”示范活动。按照布局合理、设计科学的要求,全面规划农村居民点的建设,拆旧建新,改造“空心村”,植树绿化,整治环境卫生,改善村容村貌,达到道路硬化、四旁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布局优化、住宅美化、服务强化等八化要求,以良好的居住环境、完备的基础设施、优质的社区服务实现农村城镇化。同时选择生态优势突出、经济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大力开展生态村建设工作,建设绿色生态家园。三是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完善城镇排水系统。新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对现有合流制管道采用截流式合流制,并在道路改造、旧城改造中逐步建成分流制。近期重点加快建制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步伐,完善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尽快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截污范围内建制镇的生活污水纳管统一处理工作,保证至2007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60%以上。非城市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按照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予以实施,并尽可能考虑与工业集聚区合建集中污水处理厂。章镇、丰惠、汤浦等具有一定工业基础的较大乡镇可分别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其余南部各乡镇由于人口不多,且较为分散,应采取地埋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净化池或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至2007年,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外的建制镇必须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加快建设和完善城镇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建设相应的环卫基地和环卫设施,积极推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近期加快改造、扩建位于城东驿亭镇的城市垃圾填埋场,以满足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需要,其它各乡镇近期必须完成现有垃圾填埋场规范化改造,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中期结合杭州湾上虞新区热电厂建设,建设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集中处置市区和道墟、崧厦、小越、驿亭、谢塘、盖北、沥海等乡镇及杭州湾上虞新区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一般可燃固体废弃物;并逐步关闭这些乡镇的小型垃圾填埋场,做好覆土、绿化和防渗等工作;同时在这些乡镇建设密闭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提高垃圾收运效率。在小型垃圾焚烧设施技术经济条件可行的情况下,在虞南的丰惠、章镇建设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其它乡镇因较为分散,仍以建设小型无害化垃圾填埋场自行填埋处置为主,或建设垃圾堆肥厂进行综合处理。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生态市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生态市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多、涵盖面广,同时也是一个长期建设和渐进发展的过程,任务重、时间长、要求高。各级各部门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坚持不懈地把生态市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创建机制
生态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市上下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协调行动。建立以党政一把手为首,由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市长、有关部门及重大工程项目的负责人组成的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实施,协调解决生态市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重大问题,确定各阶段的重点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和处理生态市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并对各项生态建设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办公室要保证人员编制到位和资金保障到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加强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职能科室或办公室。同时要加强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之间的配合、联系和协调,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和交流制度,形成分工合作、相互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推动机制。
建立生态市建设首长负责制,把生态市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将生态市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生态市建设工作中取得成绩的予以相应的奖励,对严重影响生态市建设或发生生态环境破坏事故的单位和主要领导给予必要的处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把生态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将生态市建设的年度目标、任务纳入对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年度考核内容,并将生态市建设的年度目标、任务逐项分解,下达到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状。并建立生态市建设评估机制和行政效能监察机制,按照生态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与考核评价制度,对全市及各乡镇、各部门生态市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评估,科学地分析和评价生态市建设的成效和阶段性成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生态市建设的职责要求,把生态市建设内容结合到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中。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抓紧制订工作计划,切实抓好落实。使建设任务落实到基层,实现任务到人,措施到位,确保生态市建设工作卓成有效。
2、抓好项目,落实政策,保障创建成效
建设生态市,关键要抓项目。没有一定数量、质量的项目,建设生态市就是空中楼阁。抓住了项目,也就是抓住了生态市建设的“牛鼻子”。我们在招商引资活动中,要利用生态品牌引项目、争项目、建项目。重点是抓好生态项目的开发、筛选、包装、申报和实施工作,以生态项目推动生态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要选择对生态市建设、上虞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力强、社会效益好、近期可以启动的项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拓宽思路,多思考、多挖掘。凡是可以利用生态条件,可以挂上生态市建设的项目都可以充分挖掘出来。环保、发计、经贸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综合和筛选。 建设生态市,必须要有相关配套的政策保障。切实加大创建生态市的政策扶持力度,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要优先保证用地、用水、用电,并提供相应的税收优惠和政策倾斜。到2012年,市政府计划安排295.15亿元的资金用于生态市建设,各乡镇(街道)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也要筹措相应的资金用于生态市重点建设项目。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和对社会资金的导向作用,坚持以改革的思路,运用企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机制,鼓励、支持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市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年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占同期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以及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拨出300万元资金,专项奖励、补助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发展生态经济、开展清洁生产、创建生态镇(街道)村等项目和在生态市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制定鼓励退耕还林优惠政策,加大退耕还林工作力度。建立自然资源与环境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对资源受益者征收资源开发补偿费和生态环境补偿费。
3、强化宣传,全民参与,营造创建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拓宽思想,创新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生态市建设的舆论宣传,进行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教育和科普宣传教育,使生态市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单位和市民明确自己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加强消费引导,大力推行绿化消费和可持续消费,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风尚。把生态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培育和弘扬。通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教育,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生态文明观和文明发展观教育,促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的转变。牢固树立环境就是资源,环境就是财富,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的观念,使人民群众像关注经济增长数字那样关注环境质量的改善,像关心社会稳定那样关心环境安全。在全市上下形成不重视生态的政府是不清醒的政府、不重视生态的干部是不称职的干部、不重视生态的企业是没有希望的企业、不重视生态的公民是不具备现代文明意识和公民这样一种共识。
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畅通交流渠道。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法律和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及群众的舆论监督力度,表扬先进典型,揭露违法行为,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环保问题公众听证会制度,不定期地公布环境状况和环保工作的信息,扩大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如重点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信息等,为公众关注环保、参与环境监督和咨询提供必要条件。把开展生态市建设切实转化为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实现生态市建设的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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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价值在水资源保护规划中的作用 〔摘要〕:开展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是实施水资源有效管理的技术保障。水资源保护规划的核心间题是对流域的水体进行合理的功能再分配,提出相应的水质保护目标,也既水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是实行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标志的流域水环境管理的依据。当今,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未来发展的基本模式,已成为水资源保护规划的总体规划目标。但是,如何在现行的水资源保护规划成果中,通过具体定量化的指标,将流域经济与环境协调持续发展作为规划的基本原则,确定合理可行的水体功能保护标准,是水资源保护工作能否适应21世纪新形势的关键所在。 1水环境价值研究现状分析 1.1环境价值研究现状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问题引起了国内外专家包括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们的关注,并展开了一系列的环境经济学研究,从经济学角度对我国的环境污染损失量、生态资源价值量进行定量化评估、分析,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与其它较为成熟的学科相比,迄今为止,环境经济核算仍然处于探讨和实验研究阶段中。由于环境价值计量研究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十分复杂,受多种条件限制,现有环境价值的计量研究,在基础资料的选择、计量方法的采用、计量内容和计量参数的选取、计量结果的表达方式等方面,不能做到规范化和程序化,各类环境价值计量成果缺乏可比性和可靠性判断分析。现有环境价值计量研究尚未真正建立起环境价值量与环境状态变量的定量化计算关系式,导致已有的环境价值量研究成果缺乏可更新性和拓展性,降低了环境价值计量成果的实际应用与推广价值。 1.2水环境价值研究状况评述 水环境价值属于环境价值十分重要的构成部分,成为当今世界研究的热点课题。尤其是我国水污染间题十分严重,开展水环境价值核算研究将为各类水环境规划、水污染治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但由于受以下儿个方面因素影响,水环境价值核算研究进展缓慢。 1)受环境价值整个学科发展进程的影响,水环境价值核算研究尚处于探索研究之中。 2)尽管我国水污染问题十分突出,但是以往通常仅将水环境价值作为环境价值核算的一部分进行核算研究,很少单独立题对水环境价值展开系统研究,因此,研究成果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3)以往水环境价值核算研究时,通常重点考虑水环境的耗用性价值研究,即重点研究水环境资源直接为人类社会使用所创造的价值,如水环境对工业、农业和人类健康的影响等,轻视了对水环境非耗用价值的研究,如水环境对旅游业、房地产业等非直接使用行业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类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在满足于物质享受的同时,精神消费将快速增长。有预言,21世纪旅游业将成为社会经济发展最重要的产业之一。水资源作为一种最重要的景观资源,水环境质量状况将直接影响旅游事业的发展。因此,深人开展水环境非耗用性价值研究十分迫切。 2环境价值反映经济发展水环境状况的协调程度 水环境作为一个流动的动态复合系统,水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水污染问题是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的典型表现。如何给定不同水域的水功能保护标准,进行合理的功能分配与区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多学科研究成果的综合集成过程。为了科学地进行水功能区划,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衡量标准,为此,有两个关键性技术问题需要探讨。 2.1定量划分依据 对流域的不同水域赋予不同的功能标准并予以保护,本身就是一个定量问题,因此划分的依据必须进行理由充分的定量分析,在此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判定标准。 2.2建立多元统一的定量基础 影响水功能区划的因素跨学科、跨领域,以价值观作为评价基础是最为适宜的途径,只有在价值观的尺度下,才能使规划成果真正体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有机结合。经济发与环境变化都是一个时间积累的过程,经济发展带来环境价值的改变。水环境价值量能较好地用经济指标来定量判别水环境质量状况,与水有关的环境价值量的改变主要表现形式为:①水环境价值量减少。由于水环境受到污染,破坏水体应有的服务功能而带来经济损失量(水污染损失量);②水环境价值量增加。通过水污染治理或一系列水资源保护措施(环保投入),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而带来的经济增量(水环境保护效益)。 水环境价值量的变化主要是由于人类活动影响造成的,而社会经济活动是通过各种投人来推动进行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表达了社会经济成就,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则可表达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环境保护价值观,实质上是对经济价值增长趋势与环境价值的改变趋势(一般是环境价值的减少)的一种判定与权衡。水环境价值量较好地反映了经济发展(人类开发利用)与水环境状况的协调发展程度。深人研究GDP与环境价值变化量之间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取值范围,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3水环境价值与经济发展平衡关系确定准则 我国地域跨度大,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因而明显,不同地区,由于所呈现的环境问题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不同地区间环境保护的重点、保护程度也应有所区别但是,各区域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所需遵循的总原则应该是一致的,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3.1符合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原则 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世界各地的不断展开,人们已越来越意识到传统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存在明显的理论缺陷,在生产成本核算中,没有考虑环境污染的治理费用。联合国于工1993年颁布了《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93'SNA 》,提出了“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SEEA)”的核算体系。在新的核算体系中,对社会关注的主要环境领域进行详细的核算,考虑了商品生产和社会需求对自然资源的使用成本、污染等因素产生的环境质量影响的外部环境成本等,在国民经济总量核算中引人了经过环境经济核算调整后的净国内生产总值指标EDP: EDP=GDP-固定资产损耗-环境成本,EDP指标综合反映了实施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净国内生产总值EDP大于零,2、人均EDP应该是时间的增函数。 符合条件1、和2、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前提条件。当然,这里的环境成本是指由于经济活动造成的自然资源实际或者潜在恶化的相关成本,用于表现经济过程中利用自然环境所付出的代价。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水污染问题十分严重,水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量是环境成本核算中最重要的组成单元之一,尤其是在水资源保护规划需要重点实施的流域,如淮河流域、太湖流域、松辽流域等,水污染向题往往成为最主要的环境问题。对于特定研究区域,可以通过分析研究水污染在当地环境成本中所占份额,确定水环境价值量与当地经济发展指标GDP的适宜比例关系。 3. 2符合水环境保护与建设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原则 从经济学角度看,人的一切行为都包括效益与成本两个方面。在市场经济的驱动下,做任何事情都应该讲经济效益,水环境保护与建设也不例外。只有在制定的水功能保护标准的维护与建设的投人成本小于水体服务功能恢复以后的水环境价值增量,水资源保护工作才能持续进行。这也是目前国内外开展一个项目的经济评价时,最常用的费用—效益评价法,简称CBA方法(cost-benefit)。通过费用效益分析,既可以对现行水资源保护规划成果中确定的水功能保护标准进行比较系统、全面的经济可达性分析,又可以通过多情景分析计算,为未来水功能保护标准的确定提供科学合理的判定依据。 4结 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对水环境价值核算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这也是造成现行水资源保护规划成果缺乏系统全面的经济可行性分析的主要技术原因之一。在传统水资源保护规划中,往往只有水资源保护目标,没有明确的技术与经济等方面合理性与可达性分析,导致已有的一些水资源保护目标出现过高或过低现象,达不到预期保护目标。规划成果也由于缺乏较为严格、合理的环境保护投入与产出效益分析,而降低了规划成果的实际作用。 分析研究表明,现代水资源保护规划所需解决的关键技术,是确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定量化判定依据。水环境价值量较好地反应了经济发展(人类开发利用)与水环境状况的协调发展程度。通过理论分析、逻辑推理,本文提出了水环境价值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确定准则。考虑到我国对水环境价值展开系统深人的研究,为各级水资源保护规划部门的总体规划,为各类水环境保护决策和政策的制定,提供有一定价值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