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企之间的竞争和私企内部之间的竞争有什么区别
国企竞争 没有看出来 只有在电信行业里有部分竞争 石油 航空都是窜谋的
总的来说 国企的竞争 是利益集团 权利的竞争
私企竞争 就是自由经济 比的是管理 文化 产业链 服务.等
❷ 中粮是央企还是国企
国有企业
中粮制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最大的粮油食品企业 ,也是中国领先的农产品、食品领域多元化产品和服务供应商,致力于打造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粮油食品企业,建设全服务链的城市综合体。利用不断再生的自然资源为人类提供营养健康的食品、高品质的生活空间及生活服务,贡献于民众生活的富足和社会的繁荣稳定。
2014年2月28日,中粮集团收购全球农产品及大宗商品贸易集团Nidera51%的股权。这大大加快了中粮从我国粮食央企发展为全球粮油市场骨干力量的步伐。
2016年8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在2016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25。 2017年7月12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获国资委201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A级。
中粮新标志传达"自然之源、重塑你我"的企业理念,打造"大中粮,无边界"的阳光文化,带动中粮组织、业务的协同,全面提升中粮整体品牌形象。
新标识为立体六角形,取自太阳耀光的形状。图标主体由天、地、生命三部分组成,充分表达了中粮"尊重自然规律,善用自然的力量,致力于创造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以自然之源,塑造自己,塑造生活,塑造人类社会"的品牌理念。
中粮集团国企改革再加速——人民网
❸ 首农集团的产业链是怎么形成的
重组以后,首农集团制定了新的发展战略,并将集团的功能定位于“立足农业,服务首都,建设内具容有行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新集团在畜禽良种繁育、养殖、食品加工、生物制药、物产物流等方面具有行业明显优势,已形成“从田间到餐桌”的完整产业链条。
❹ “十四五”时期国有企业应如何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带头作用
“十四五”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市场化原专则和互利共赢为导向属,主动加大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全方位合作,在稳定产业链中发挥了“国家队”作用。在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中大咨询认为国有企业应加强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作,努力稳固产业链供应链,全面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
一般而言,龙头骨干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标准、产品质量要求等方面都具有其所在产业链上的绝对优势,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把自己的优势传递给同产业链的相关企业,从而带动其发展。
❺ 国企与外企、私企的优缺点
我曾经在国企、国有控股公司、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工作过,通过我的实际经历,谈谈对国企、民企和外企的看法。我目前供职的公司是一家英国在国内的合资企业,由英方控股,主要从事电力相关设备生产销售和服务。我在国企工作时间是最长的,先后在某国有上市公司、某电力工程公司工作十年,在湖北民营企业楚天激光也工作过一段时间。以下是我对三种企业类型的真实感受。 一、个人待遇。 就待遇来讲,当然是外企最好。1994年我在广西某上市公司的待遇是年薪1万二左右,后来在湖北某电力工程公司,如果在本部不出差,年薪1.8万左右,但是福利比较高,每年的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的个人账户有5000元左右。如果在工地,大概翻一倍(3000~4000元/月)。 目前在外企的待遇大约是每年8-10万。也有养老保险和公积金等,有商业医疗保险和统筹医保。加班工资是平时的三倍。“四险一金”约为武汉市平均的三倍。
我在楚天激光时是1500月薪,试用期后是1800。
国企只有当官的才能出差坐飞机睡软卧,民企只要老板同意就能坐飞机睡软卧,外企大家都能坐飞机睡软卧。国企当官的能分大房子,一般人分小房子,年轻人没房子。民企外企都没房子,但是楚天激光的领导层和部分骨干分房子。国企过节年终分水果和油(采购这些东西的人少不了要捞回扣),外企很少分,但是有年终奖(1-2万)。 二、工作强度。 最累的是民企,最轻松的是国企。我在国企担任过技术岗位(技术员、项目专工)、总经理秘书和管理岗位(顺便说一句,本人是专业是机械制造)。但是在国企做技术岗位是很累的,收入也最低,还要承担很多责任,所以压力很大。但是管理岗位非常轻松。在民企工作做技术最累,也很不舒服,压力很大。 外企工作并没有想像的那样累。可能欧洲企业比较人性化一点吧。听说日资、韩资的外企劳动强度大,我不是很清楚,只是听说而已。我工作性质需要经常出差,一般年工作时间为250天。其余几乎都可以休假或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外企不同的是每个人的岗位都赋予了比较大的权力,自由度很大。比如我是做售后服务的,一个人在现场要出力跟设备相关的所有事情,包括验收、设备处理、现场雇人、设备调试等等。涉及到经费问题一般自己可以做主,只要汇报一下就可以了。这点同大部分国企是不同的。国企涉及到经费的时候是很难处理的。在国企和民企时通常是“一支笔”,我那个国企有2000人,所以老板每天要签很多字,真够累的。不愿意放权,这可能是外企和民企国企之间管理上的最大区别。 三、员工关系。 国企员工之间关系最复杂。我进电力工程公司是招聘进的,但是电力系统大多数人是靠关系进的,或者是内部子弟,所以招聘进公司的人往往是做事的,但是如果没有关系或者自己不很会处理人际关系的话,升官的机会是很少的。国企忙的忙死,玩的玩死,刚进公司时几乎什么都做,几乎是工人、技术员、质检员的事情都要做,很累。几年后就可以叫后进来的人做了,自己玩,美其名曰带徒弟。但是国企有一个好处,你再坏,再没本事,没有人敢炒你。有时候为了分房子一般工人可以把领导头打破。我们那国企经理头就被打破过,因为分房不公。 民企和外企员工关系都很简单,也有勾心斗角,但没有国企那么复杂。外企员工关系更好些,更简单些。每年都组织家人旅游,组织员工之间的聚会。遇到困难事情,大家都相互帮助,不像民企各管各的,不管别人。民企和外企都不知道同事一个月挣多少钱,至少不知道细节。 四、工会及职工权益。 国企的工会“实力”最强大,设有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女工部长、会计、文娱部长等等,一大堆人,但都是只拿钱不干实事的主,而且都有关系才能到那个岗位。这样的工会根本不可能维护职工的利益,从来不会出现为提高工人工资跟领导谈判的事情。看到总工会要求沃尔马设立工会的事情我觉得很好笑,这是典型的国企思维。沃尔马说,我们从来不反对工人成立工会,如果员工提出要求,一定工会支持。老外思维方式就是这样的,其实工会法也是这样规定的,工会是必须由工人组织的,由老板来组织工会,这样的工会能为职工说话吗?沃尔马其实停傻的。我们这里的老外刚到中国时也不习惯这种中国思维方式,后来领导层慢慢都变成了“中国通”,也就适应了中国思维。他们明白了,在中国设立工会实际上是为企业服务的,协调企业与员工之间矛盾的。 大多数民企没有工会。我所在的外企设有工会,但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目前工会工作只限于每年一次出国旅游。国企员工很难被炒,因为炒一个员工要通过工会代表大会,而且更重要的国企领导怕惹麻烦。民企炒员工和员工炒民企是家常便饭。一般欧洲的外企很少解雇员工,除非经营不下去或者确实无法适应工作。我们公司离职的多是炒公司,只有一个是公司炒他。离开公司的员工大多是三条去向:出国、开公司、到更好的外企。个别被炒掉的一般会提前通知到个人,让他找新的单位,找到后再离职。 五、培训。 培训体系最完善的外企,但是外企一般不会雇用一个完全没有经验的毕业生,外企招人也习惯通过猎头公司。而且一旦进入外企,往往会进入猎头公司的名单,特别是知名外企,几乎每个人都会收到猎头公司的电话。对刚毕业的学生而言,国企才是最好的培训基地。没有工作经验的学生一般很难进入外企,据说宝洁公司聘用应届的,但这样的公司很少。 国企培训不要指望专门送你去进修那种,那是很难给你的,那样的指标只会留给当官的和有关系的。我在公司时很想有培训机会,记得有一次培训我领导去了,学了一个月,回来时把资料给我,让我自学,事情还是我做,把人气死。国企能给你的最好的培训就是:做事。比如开发新产品或一个新项目,这种事情在国企很少有人愿意去干的,因为有风险,也没有多少好处。你大胆拿国有自资产去练兵,没有关系。这可以说是你最好的练兵机会,哪里都不会有这么好的机会。我就是在国企第一次独立做产品设计,第一次作化工项目,第一次作房地产,这些很锻炼人,错了也不会坐牢,但机会是难得的。因为不论在民企还是外企,你都不会有这么好的机会给你去试牛刀的。 民企几乎没有什么培训。 外企的培训比较系统,哪怕你已经很熟悉的东西,可能每年都还要进行培训。这种培训通常是在公司内部或集团内的国外公司,而不是坐在教室听课。 六、管理。 国企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管理出效益”。这句话没有错,但是国企却误解了这句话的含义,国企把这句话理解为“管理好职工出效益”,甚至变成“整员工出效益”。实际上对员工管得再严也不可能直接产生效益。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管理型企业出效益”,而不是“管理好职工出效益”。事实上,中国大多数国企已经无力与国外企业竞争,垄断型企业的利润来源于政策支持,竞争型企业的利润已经越来越低。自料显示,国有企业2005年亏损创历史第二高。国企越来越走向产业链的末端。这是我多年来对国企的深切感受。看到武汉国有企业的现状,让人感到痛心,即便是武船、武锅这些目前尚可的武字号企业其实也只是有活干而已,他们的盈利能力很差,我常看到我一些工程分包了很多次之后才落到武船手里,利润可想而知,只是养人而已。 目前在国内设立的外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而设立的出口加工厂,一种是看重中国市场而设立的企业。后者大多只注重销售和服务,这样的外企在中国招聘的员工并不多,但是利润可观。如我所知的北京飞利浦有限公司,员工100人左右,产值10亿左右,至于利润,远高于国内相关行业。(这里有一个外企通过进口本集团国外公司配件以提高成本的问题这里就不详细说了,如果扣除恶意提高成本的因素,外企的利润将更高)。外企的利润为什么这么高,是因为技术壁垒。外企掌握了关键技术,没有办法。这些技术,并没有想像那么神秘,中国很多民营企业通过各种手段也掌握了,但是存在法律障碍。民企侵犯外企专利权的官司时有发生。 就本人看来,国企的工人素质还是很高的,技术人员素质也不差,差就差在管理上。说个搞笑的事情,我原来所在电力公司也通过了ISO质量体系认证,而这套文件竟然是质量管理工程师一个人写出来的,那个人甚至连技术员也没有当过,因为是女的,不能跑工程,就坐办公室考了个内审员证书。这么重要的事情竟然就这样闭门造车出来了。这样的文件必然是只有格式没有内容的废纸。这样的ISO体系认证,不认也罢。好端端的东西被国企糟蹋了。实事上那个国企不是没有人,我原来国企一个同事,现在在国内做企业管理咨询和认证,很多知名企业的管理体系文件都是他做的,却给逼走了。现在有名的脱硫公司中很多骨干都是我原来那家电建公司出来的。 我所在的外企这样的文件一般是由部门经理起草,起草人必须要清楚管理、技术等相关的每一个环节,其综合素质要达到一个相当的高度。外企一般员工通常只知晓本部门的体系文件。实际上只要知道这个就够了,跟其它部门的接口问题在文件中会有描述。这样,一个事业部,一个售后服务部,都可以独立成为一个完整的ISO质量体系,并且可以通过体系的运行不断完善管理漏洞。 民企给我的感觉象一个进城承包土方的包工头,他们缺钱却政策,但是我相信其中有一部分人会发家致富甚至成为民族工业的支柱。很多民企发展相当快,当然他们有时候也不择手段。比如我们公司的设备很多公司在仿造,都是民企干的,但这是中国现状,落后啊,没办法,别国经过了100年的研发、改进,中国等不了100年啊。国企和民企都在WTO、ISO,但是我觉得他们却忽略了一些最基本的管理法则--放权。我原来所在的国企一直到现在都实行财务一支笔。2000人的单位啊,真辛苦了领导,每天要签无数个字。一个不会放权的企业把经理累死也做不大。民企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不肯放权,势必影响企业效率和员工积极性。我所在的外企,几乎每个员工都有不同程度的签字权,比如我签字可以现场购买小配件,部门经理签字可以同意我借备用金,总经理签字可以同意部门活动经费等等。
七、前台 国企没有前台,只有门岗的保安,不是问你“Can I help you?”,而是问:“干什么的?” 民企有前台,外表不错,如果不开口说话,还真是一美女。一说话才觉素质低。还有总是坐在台子后面玩当空接龙。 外企也有前台。也漂亮。但同时兼翻译,没事的时候是翻译资料。有老外时是“Can I help you?”,否则是“你好”。外企前台素质不错,但是我觉得那种崇洋媚外的劲头有点让人恶心。
八、老板。 国企工作十年,老板换了5个,平均两年一个。第一个是焊工出,第二个在位三年,在武汉的时间不到一年,听说大多数时间在北京跑官,后来果真去北京了。第三,第四个也是是调离走了。 外企老板我至今没有见过,听说是个英籍华人,但不会说中国话。其实他也不是真老板,只是股东、董事会聘请的职业经理人而已。但是分管领导和部门经理经常打交道。分管领导是老外,在中国呆了10年的中国通,部门经理中国人。都不错,其实大家都是打工的。 民企老板(楚天激光)是武汉著名民营企业家孙文,很精明的一个人,初次见面可不要被他憨厚的外表蒙蔽。但给人感觉还是有点小家子气。特别是给员工开的价码太低,喜欢雇佣退休的工程师和有点毛病(如残疾)的员工,我想不是因为他有有善心,主要是这样的人价码不高。不过这也也可以看出民营企业成长的艰难,不仅缺钱,还缺核心技术,缺人才,缺政策。但他发展还是很快的,我读书时在校门口租个房子开公司,现在已经是全国最大的激光设备制造商了。 九、经营业绩。 我在国企时,那家公司在职1500人,离退休1300人,最好的年份产值是6亿,利润逐年下滑,我离开的时候是利润200万。我在楚天激光时人数300人左右,产值1亿,利润不清楚。目前所在外企人数500人,2005年产值20亿,利润1亿(由于外企喜欢转移利润,这个数字不仅没有水分,实际的可能比这多很多)。
我个人觉得,国有企业和外企的差距那是――“相当”大(名人白云语录)。500人20亿的产值靠自己生产是很难做出来的,只能靠管理,“管理型企业才能出效益”,目前国外在中国的企业很多都是管理型的,员工很少,这样才能获取高利润这也是以内国内目前配套能力强的原因。如果外企所有东西都进口,他们的价格其实没有竞争力。我一直认为,如果民企能够掌握核心技术,民企的盈利能力应该能超过外企,因为民企更了解中国国情。很多外企在中国其实是失败的,失败的原因几乎一样--步了解中国国情,符合经济规律的,不一定符合中国规则。在任何一个国家能赚钱的项目,在中国不一定赚钱。在别国只能赚小钱的项目,在中国也许能赚大钱。因为中国太特殊。 在跟“武船”、“武锅”等国有企业打交道时,我越来越感觉到,我们曾经辉煌的国企,如果不改变发展思路,将只能有给别人打工的份了。市场的高端在品牌、在技术、在管理,不在生产,如果中国变成了世界工厂,而没有自己的品牌、技术,最终的结果只能是低工资、低效益。 我们国家政策对外资是世界上最优惠的,优惠到超过了国民待遇,而外资在中国获取的高额利润连他们自己都感到惊讶。很多中国的外企通过高价进口配件,甚至养活了配套的国外企业。 只有当中国的民企崛起,才能抵御这些外企的强烈攻势--我对国企已经不抱希望。我在浙江时,看到一个小镇竟然有好几台进口的加工中心,那里有全国有名的食品机械厂,所有零件,都可以在一个镇上由个体户完成,那里民营经济之活跃,超出了我的想像,一个小镇相当于一个大的加工厂,只不过都是个体经济,当这种个体形成群落,组成一个大的产业的时候,竞争力将是巨大的。 愿中国的民族工业早日强大。
❻ 中国能源集团是国企吗
中国能源集团是国企。
中国能源集团是中国乃至全球能源电力、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等行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全产业链服务的综合性特大型集团公司,主营业务涵盖能源电力、水利水务、铁路公路、港口航道、市政工程、城市轨道、生态环保和房屋建筑等领域;
具有集规划咨询、评估评审、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及管理、运行维护和投资运营、技术服务、装备制造、建筑材料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致力于建设“科技型、管理型、国际化、多元化”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程公司。
中国能源集团肩负“世界能源、中国能建”的组织使命,秉承“行业领先、世界一流”的战略愿景,秉持“精益创造价值、精品引领未来”的企业宗旨,立足新时代,把握新要求,谋求新发展,始终将推动高质量发展贯穿于全部工作始终,竭诚为中国和世界奉献一流精品工程,为客户、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最大价值。
(6)国企全产业链扩展阅读:
中国能建旗下的电力规划研究、勘测设计业务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承担了多项国家电力工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西电东送和全国联网研究、电力工业结构调整研究、大型水电、火电、核电和风电电源基地规划研究、电力发展产业和技术政策研究等工作。
在核电常规岛、百万千瓦级核电技术、洁净煤发电、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大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技术、空冷机组、超特高压电网等工程的勘测设计方面,拥有前沿技术和核心竞争能力。
中国能建旗下形成了产业链相互依托的投资业务。拥有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民爆炸药产能位居全国第二,水泥年产能跻身全国前十强、拥有全国最大的特种水泥生产基地;
中国能建在高速公路等交通投资领域积累了良好业绩、投资兴建的4条高速公路总里程超过500公里,投资已建、在建或参股的水电站和火电站超过20座、拥有权益发电装机容量超过250万千瓦,拥有储量近100亿吨的新疆哈密大型煤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介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❼ 接下来国企改革在国资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有哪些措施
这个问题正好我有问过中大咨询管理公司的朋友,他跟我简单提了4个方面。
第一,版推动国有企权业围绕主责主业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做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于需要进的领域,以做强做优做精为明确的目标,支持相关的企业进行并购和专业化整合,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在退的方面,对那些不具备竞争力的非主营业务和不良资产坚决退出。
第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主要是推动国有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的关键环节和中高端领域进行布局。同时也要鼓励国有企业加强与其他企业有效互动的新型产业生态体系。
第三,结合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围绕京津冀协调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推动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建立央地合作的良好机制,推动区域发展向更高的水平迈进。
第四,加大新动能的培育,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指导推动中央企业更多地投资像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运用一系列方式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❽ 新常态下,国有企业如何开拓产融结合的新路径
产融结合是指产业与金融业通过参股、持股、控股和人事参与等方式而进行版的内在结合或融合以实现共同的目权标和保障并扩大整体效益。产融结合是国企构建竞争优势、实现创新发展、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重要途径。国企产融结合应当改变以往金融投资目的单一的局面—纯粹获取利润,将重心回归到国有实体产业发展,以国有企业现有的资源、所处的行业特性、市场环境等为基础,推动产融结合向产业支持和整合转型,以支持和助推国有企业的发展。如
国有企业应该关注资本的循环,打造资产流动渠道,建立上市平台,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增强资产流动性,其次还应该以商业性投资集团的标准来要求投资回报,实现以任务型投资为头,以着眼于产业链布局的产业型投资和打通资本市场的孵化型投资的新型投资模式。国有企业开拓产融结合新路径,除了以上方法外,还可以从其他新维度寻求新型的产融结合路径。不过我了解得比较有限,建议你还是向咨询公司了解,这方面比较好的,应该是中大咨询。
❾ 为什么中国这么多的国营企业会倒闭
国企的地是国家白给的,国企的钱是国家拨发的,国企的投资是国家出的,一没有贷款的利息,二没有土地的负担,三没有市场的竞争,怎么就垮了呢?原因很简单,是有人看上了这些地盘、看上了这些投资资产,看上了这些老老实实技术水平很高的工人,所以,必须想尽一切办法让这些国企破产,从而为私有化奠定物质和人力资源基础。
怎么做的呢?第一个是出卖市场,让老牌帝国主义的产品进入中国,从而打乱计划经济的产业链;第二个怎么做的呢?把无偿拨款改成企业贷款,通过成立银行让外资注入掠取企业的利润财富,并让企业背上巨大的包袱,出卖中国计划经济的融资体制;第三个是怎么做的呢?直接引进外资,彻底打乱中国的产业链,迫使国有企业失去竞争力;第四个怎么做的呢?大卖土地,抬高国企的成本,让你不得不破产。
中国国有企业的破产史就是一部血泪史,历史是会记下这个过程的。
如此好的国有企业都在这些人的折腾下破产了,私有企业根本经不起折腾,在国有企业的血泪史后,下一个就是私有企业的血泪史,不信,我们看看未来的结局就知道了。
大部分私有企业的成功都是投机的成功,一旦没有了投机,私企的倒闭将远远超过国企。
懂企业的人就知道,企业倒闭的根本不是大锅饭的问题!是什么?公道自在人心!
❿ 国企是否垄断
我国的《反垄断法》实施已近4年,“垄断”和“反垄断”早已成为耳熟能详的词汇。但在日常生活中的理解与法律上的理解差别很大,有时甚至大相径庭。在国企垄断这个论题上,就比较明显。
垄断源自市场地位
从经济学角度理解,垄断的本义是指独占的市场,广义是指独占、寡占和垄断竞争的市场。独占,即一个相关市场中只有一个企业,最常见的是自来水市场、输电市场。寡占,指相关市场中只有几个企业,常见的是电信市场、成品油市场等。
经过多年改革,国有企业数量虽然越来越少,但其平均规模越来越大,在相关市场的市场地位越来越高,因此其垄断行为的影响面也越来越大。比如,在成品油零售市场,虽然零售商很多,但从产业链上看,仅仅是由“两桶油”——中石油和中石化这两家大型国企控制着。再如电信市场,虽然产业链较长、市场主体很大,但基础电信服务仅由移动、联通、中国电信等几家电信国企提供。
但是,如果从反垄断法上看国企垄断,应当仅仅是指国企实施的垄断行为,包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合限制竞争、经营者集中,以及涉及国企的行政性垄断。这些概念都有相应的内涵和外延,这些行为在反垄断法上也有相应的构成要件。对这些行为的认定,还需要有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和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认定。那么,如何理解反垄断法意义上的国企垄断呢?判断垄断有标准
首先是国有企业滥用市场支配行为排除限制竞争、牟取超额利益的行为。国企特别是大型国企,在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自来水等市场上拥有很高的市场地位,大多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如果这些国企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排挤竞争对手、牟取超额利益,就可能构成垄断。
比如,电网企业在电力接入时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表和其他设备,这就涉嫌独家交易。市区的用户要求接入电、自来水、固定电话,当地的电网、自来水公司、电信企业(往往是国有)如果以不合理的借口不予接入,则可能涉嫌拒绝交易。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启动了对联通、中国电信价格歧视的反垄断调查,也是规制部分电信运营商提供差别待遇的例子。
如果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在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自来水等领域的提供商制定过高的销售价格、过低的购买价格,也就涉嫌垄断高价和垄断低价。这些行为应当受到《反垄断法》规制。
其次是国有企业通过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比较常见的是大型国企的固定价格即串谋定价的行为。
还有涉及国有企业的行政性垄断。此类行为的主体虽然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但从现实的案例来看,受益方是国企的情形非常多。比如,有的县、区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发布“红头文件”,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吃财政饭的单位购买、使用其指定的品牌的烟、酒、农药、化肥和住宿、餐饮等商品和服务,其直接受益者往往是当地国企。此外,违反法律规定的经营者集中也会构成垄断。
告国企垄断,难!
前不久,最高法院颁布了有关垄断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媒体的解读大多认为司法解释赋予了原告诉权。事实上,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50条和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害欲请求赔偿的,当然具有相应的诉权。只是司法解释使诉权的实现有了更强的可操作性。也正因为如此,国企在垄断民事诉讼中成为被告的可能性,特别是在基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成为被告的可能性,较之民企更大一些。
是否可以认为,这种可操作性增强之后,将会涌现出大量的诉讼,并且被诉垄断行为人会因此大量败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呢?显然不能过于乐观。
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例,行为人一般要对被告的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为承担举证责任。仅仅是这一项,原告提交有说服力的证明往往需要付出较大的经济代价。而这个代价仅在胜诉的情况下才可能由被告补偿。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原告获取被告市场地位数据的难度很大。当原告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证明了行为、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和因果关系后,被告只需要证明自己行为的“正当理由”即可。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赋予了国有企业以较多合法空间的背景下,正当理由的空间较大,正当理由的证明难度也较低。因此,不能把新的司法解释理解为使普通市场主体在对国企垄断行为的诉讼中拥有了较高的胜诉几率。
肖江平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
【链接】
英国反垄断经验
1.对于协议定价、协同限制生产瓜分市场或供应渠道以及在招标中操纵价格的卡特尔行为,可以对当事人予以刑事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个人处5年以下的监禁,并可处以没有上限的罚金。
2.政府基本上不直接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仅对关系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部分产品价格实行管制,而着重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适度有效的监管,主要通过反价格垄断、反价格欺诈、规范物价标识及价格社会监督来实现。反垄断机构还与煤气、水电、铁路、电信、邮政等行业监管机构建立了合作机制,开展特定行业的价格监管。
3.近年来,英国公平交易署在反垄断执法中查办了一系列大案要案。例如房地产建筑商串通竞标案件。目前已有77家企业承认在其交易过程中存在某种形式的不正当行为。这些建筑企业有可能被处以高达其年营业额10%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