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发展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是新一轮脱贫攻坚的“当头炮”,是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就必须解决好“搬走谁、迁去哪、如何发展”的问题,确保困难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解决“搬走谁”的问题,确保困难群众“搬得出”。在我国7000多的贫困人口当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尤其是在西部地区,这一现象更是明显。面对这部分群众,传统的帮扶方式上的资金保障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脱贫和发展问题的,易地扶贫搬迁的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就是实现这些人口脱贫的必然举措。要解决好“搬走谁”的问题,就要实实在在考察,避免政策执行出现偏差,杜绝扶富不扶贫情况的发生,要将政策的贯彻落实真正体现在困难的群众身上,宜迁则迁,确保真正困难的群众“搬得出”,帮助困难群众改善生存条件,树立脱贫的信心。
解决“迁去哪”的问题,确保困难群众“稳得住”。易地扶贫搬迁不是简简单单的将困难群众迁离自然条件恶劣的地区,更重要的是要对迁入地准确调研,一方面得以接纳迁出地的困难群众,另一方面有利于困难群众在迁入地扎根发展,稳定脱贫。解决“迁去哪”的问题,还要解决好搬迁安置过程中土地调整变更、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在新的生存环境能够“稳得住”,群众安居才能乐业。
解决“如何发展”的问题,确保困难群众“能致富”。要彻底解决贫困群众的“顽劣性”贫困问题,发展才是硬道理。如何发展?一方面是要扭转困难群众的旧思想观念,通过改善迁入地的生产生活条件,创造发展条件,帮助群众树立脱贫的信心,坚定致富的信念。另一方面是要坚持绿色、协调发展的理念,这些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困难群众,大都是因为生存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与贫困问题相互制约造成的贫困,生态环境的恶劣导致生产生活上的困难难以解决,生存环境日益恶化,与此同时人们的生活也对环境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这种生态环境与发展之间的不协调使得贫困留下劣根,坚持绿色、协调发展理念是避免贫穷劣根持续深刻的保障,是确保困难群众彻底摆脱脱贫、能致富、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
新一轮脱贫攻坚战役打响之际,解决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三个问题,为彻底摆脱贫困攻坚克难,义无反顾向贫困“深水区”挺进,对于从“深”处消除贫困问题,促进“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Ⅱ 异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一、根据《细则》第二章第五条有关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必须是已被录入国务院扶贫开发和四川省“六有”信息平台“五个一批”中“移民搬迁安置一批”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指生存在安全隐患区、资源匮乏区、设施配套艰难区、工程移民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标准:
根据《细则》第四章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安置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
三、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 :
根据《细则》第五章第十九条第1款有关规定,中心村(聚居点)、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实现安置或村内分散建房安置的,可人均补助2.5万元;在集镇购房安置的,可人均补助3万元;在县城(含市中心城区)购房安置的,可人均补助3.5万元;投亲靠友不新建(购)房的可人均补助1.75万元;
(2)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发展扩展阅读
异地搬迁在中国反贫困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仅在“十二五”期间,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支持下,就有1171万人通过异地搬迁改善了生活条件。在“十三五”期间,计划有近1000万的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异地搬迁实现脱贫。异地搬迁对于实现精准扶贫的目标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中国在反贫困中的制度优势。
异地搬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十三五”期间,每个迁移人口计划投入6万元以上,这需要政府具有广泛动员扶贫资源的能力;
异地搬迁涉及迁出地和迁入地的统一行动,特别是许多迁入地都是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扶贫任务不重,但是为了搬迁后的贫困户可以脱贫,迁入地各级政府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承担了许多搬迁成本;
国家下发了《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全国各地的异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在2年内全面完成。凡是在农村,只要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就能享受到方方面面的扶贫优惠政策,其中的一种扶贫方式就是异地搬迁。
目前部分地方的部分贫困农户已经完成了扶贫异地搬迁,还有大部分农户依旧没有收到搬迁的通知。
Ⅲ 异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1、异地扶贫搬迁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
(2)本人愿意搬迁的;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迁出地区域划定标准,划定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
(2)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
(3)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
(4)易渍易涝湖区低洼区;
(5)属于县域内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域等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不宜开发的区域;
(6)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
(7)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特别重且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房户和D级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
(8)县域内其他需要搬迁的区域。
(3)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发展扩展阅读
(一)资金筹措渠道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来源5大块,即中央预算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长期信贷资金和贫困户自筹资金,省按大约6万元/人预算标准拨付给各县。
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000元/人,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人,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人,长期信贷资金人均不超过35000元。农户自筹资金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0000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免交。
(二)资金使用原则
县级人民政府可统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在充分保障贫困人口基本住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需求的前提下,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允许调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还本付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
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m2,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建设的差异化补助标准。
(三)资金管理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业务应与其他业务物理隔离、独立封闭运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征地拆迁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自筹及整合其他资金解决,不得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易地扶贫搬迁有关的工作经费由当地政府配套解决,严禁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
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等应分别建立台账,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Ⅳ 异地扶贫搬迁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答:集中安置可由县(市、区)政府统规统建房屋或购买房屋分配给搬迁户。分散安置可由县(市、区)政府购买房屋分配给搬迁户,也可以将资金直接补助给搬迁户,由搬迁户自行购房或统规自建房屋。具体采取何种补助方式,由县(市、区)政府征求搬迁户意见并结合搬迁安置规划后在搬迁协议中明确。
10、问: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原有住房的宅基地怎么处理?
答:无论采取何种安置方式,易地搬迁贫困农户的原有住房要拆除,其宅基地由县(市、区)政府收回复垦。
11、问:住房建设是否有统一设计?
答:所有住房原则上要按住建部门制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住宅设计图集的要求,规范建房风格、层数、规模等。
12、问:搬迁安置房的产权如何界定,搬迁后农户的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有何变化?
答: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处理安置房产权相关问题。搬迁户在住房建设中投入了自筹资金,新房建成后,其产权归农户所有,原宅基地由政府统一收回,搬迁户在迁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等其他合法权益继续有效。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自己不出钱,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政府保障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新宅基地和建房费用为农户自筹,其产权归农户所有,在迁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等其他合法权益继续有效。
13、问:搬迁农户的生计问题怎么解决?
答:易地扶贫搬迁既要“挪穷窝”、也要“换穷业”、“拔穷根”,最终目的是通过彻底改善搬迁贫困群众生活居住环境和生产发展条件在2020年前实现稳定脱贫。国家对搬迁群众创业就业、产业发展、技能培训与搬迁工作同步推进。实施搬迁后,脱贫攻坚的其他政策措施也要继续惠及搬迁贫困户,加大对搬迁对象后续发展的支持力度。各地政府应因地制宜、千方百计制定各种扶持办法,如“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就业培训+公益岗位”、“资产收益+物业经济”等,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