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建议和对策
(一)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完善选举制度 选举是公正的天平、民主的试金石。当前选举实践中选举人和被选举人参选积极性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竞选机制。 首先,要提高直接选举的竞争性和公开性,积极探索在差额选举的条件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扬民主,落实选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更多高素质的候选人能够脱颖而出,成为人大代表。在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方式上,要减少派选代表候选人,除党委有意图安排作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需要应选为人大代表的主要领导外,不应再向选区或选举单位推荐代表候选人。充分调动选民提名推荐候选人的积极性,增加选民直接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人数,充分尊重选民的权利和意愿,把选民提名推荐的群众真心信赖拥护、敢于为民直言、事业心责任感强、法律意识和文化素质较高、能够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人交选民酝酿协商,接受选民挑选。增强候选人的透明度,鼓励选民“毛遂自荐”,允许候选人自我介绍,发表演讲,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变“要我当代表”为“我要当代表”,真正让选民知人、知名、知情,按自己的意愿投下“称心票”,选出“意中人”。 其次,要扩大直选范围。根据我国国情,实行全面的直选是不现实的,但可以在条件成熟的地方直选,逐步扩大直选范围。使选民与代表之间真正建立起直接的、牢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监督的关系,充分调动选民和代表的参政热情,上述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同时在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选,让候选人在公开、公正的竞争中以正当的方式充分展示自己的政治主张和综合素质,在此基础上产生能够真正代表选民利益和意志,又具有较高的从事人大工作热情和较强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的人大代表。 (二)优化代表结构,全面提升人大代表的素质 注意改善代表队伍中官员、党员代表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少的现状,全面优化代表结构,不搞“戴帽”下指标。一是优化代表职业结构,增加工农生产战线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的比例。二是优化代表知识结构,增加法律、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专业人才在代表中的比例。三是优化代表年龄结构,代表队伍中既要有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要吸收热爱人大工作、年富力强的年轻同志,保留一定比例素质较高、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上届代表,使代表队伍形成梯次,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坚持从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能力素质、道德素质、身体素质抓起,使代表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有一定的书写和语言表达、阐述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参政议政督政和社会活动能力,优良作风,公道正派,为民代言,替民办事。只有这样,代表的整体结构才能得到优化,人民代表大会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才能得以提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三)加大宣传引导,大力打造良好的代表履职环境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人大的常设机关,必须切实履行职责,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人大工作基本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性质、地位、作用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先进事迹的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人大代表法律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提高贯彻落实《代表法》的自觉性,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的时间、物质、经济保障。 (四)完善监督机制,切实提高代表接受监督和选民主动监督的意识 一是加强培训,通过人大制度和有关法律的宣传,使选民认识到代表是选民的利益和意志的代表者,知道选民与代表是产生被产生、监督被监督、代表被代表的关系,让代表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让选民知道该监督代表什么。二是对代表不作为以及承担责任上应作明确的法律规定,增强代表履职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激发代表自觉履职的内在动力。三是对监督代表的形式、手段、程序等应作明确的法律规定,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外部约束力,解决好怎样监督的问题。四是对代表坚持动态管理,实行优胜劣汰,畅通代表“出口”,保持代表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五是要建立代表履职奖惩机制,通过代表定期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选民对代表考评和对履职优秀代表的进行奖励等形式,克服代表中存在的不作为现象,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 (五)减少代表数量,逐步推进代表参政议政专职化 随着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不断满足,人们追求民主权利的要求不断提升,在国家权力机关中仅靠少数专职人员进行工作,远远不能适应权力机关所肩负的重任。所以,我认为适当减少各级人大代表数量,逐步实行代表专职化,是人大制度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这不但有利于提高人大工作效率,而且还有利于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人大工作能力出色的代表,让他们安心、专心干事。如是,人大代表素质必将提高,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能必将更好发挥,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和作用必将焕发出新的更大活力
❷ 聚焦中国汽车产业升级发展 人大代表尹同跃两会议案建议全解读
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尹同跃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汽车新标准建设以及中国方案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发展等议题,共提出《取消NEV正积分结转限制》、《加速制定商用车积分管理办法》、《制定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再制造再利用政策》、《加强全球汽车标准体系研究及中国汽车新标准建设》和《大力推动发展中国方案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五项议案建议,希望能够解决中国汽车产业协调发展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突出问题,促进中国汽车产业升级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尹同跃
一、取消NEV正积分结转限制,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规定新能源正积分不可结转,在新起草的《办法》修正案中,拟规定NEV正积分可结转,但设置了仅可结转三年,每次结转按50%扣减积分数量和可结转的前置条件等方面的限制。这对于传统车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积极性会造成一定影响。
因此,尹同跃建议取消对NEV正积分结转的相关条件限制,以提高传统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积极性。
二、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再制造再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当前,新能源汽车大约三年就有非常大的技术突破,实际行驶寿命15万公里就面临着淘汰与报废,而其基础核心零部件系统,如电驱动、电机、电池、铝基车骨架等,仍具有很高的重复再使用价值。
在此背景下,尹同跃建议:
一是国家推动新能源汽车基础高价值零部件延长在役寿命工程,将再制造归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是出台政策允许整车制造企业回收低续航新能源汽车,经升级改造后视同新车销售;
三是允许回收铝合金及复合材料车身以及电池、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纳入再制造再回收体系。
奇瑞新能源汽车小蚂蚁解剖车
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中,拥有大量铝、钢等国际重要资源材料,通过再制造、再利用,不仅可以做到资源的回收利用,又可以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资源的节约,也可以有效的降低中国对重要国际资源的消耗,并降低国际资源价格波动对我国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另外,通过汽车核心零部件的再制造、再利用,还能使制造企业有能力投入更多精力进行新产品研发和设计,形成良性循环,对推动我国制造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产品更新换代、技术进步十分有利。
三、建立中国汽车新标准,助力打造汽车强国
标准之争被经济学家称作“赢者通吃”,谁把握住了标准,往往就把握住了产业,把握住了市场竞争主动权。中国汽车企业要想成为全球化品牌,就必须破解欧美等汽车产业发达国家的市场技术壁垒和严苛的各种汽车标准法规。
因此,尹同跃建议国家统筹针对全球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汽车标准体系与共性技术壁垒进行研究,建立中国汽车的技术新标准,助力中国汽车核心技术实力的进一步突破、升级,促进中国汽车产业的全球化发展。
三流企业(国家)做产品,二流企业(国家)做品牌,一流企业(国家)做标准。通过建立中国汽车的技术新标准,有利于我国汽车核心技术实力的进一步突破、升级,促进中国汽车工业的全球化发展,推动中国从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迈进。
四、大力推动发展中国方案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保障产业安全
当前,全球汽车产业正在经历以“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为特征的“新四化”技术革命和行业变革。随着新一代能源技术、信息通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技术等与汽车加速融合,智能网联汽车正在成为全球技术变革和科技创新的竞争制高点。在此背景下,尹同跃建议:
一是凝聚共识,协同推进。以智能网联操作系统顶层设计为指引,国家级创新中心组织各方共同组建市场化运营创新主体,以行业需求为牵引,聚集交叉行业人才,发力融合创新领域并加快输出市场竞争力产品。汇聚政府部门、重点企业、研究机构、行业组织等多方力量,积极支持和推动市场化运营创新主体,促进产品和成果快速产业化。
二是经费投入,专项资金支持研发。设立国家专项经费,支持中国方案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产业化。包括给予资金补助、税收减免、低息贷款等措施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可控智能网联操作系统的研发工作。
三是政策支持,推动产业应用生态。依托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政策与标准指导,在中国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内形成操作系统发展战略、标准体系等共识,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规模化产业应用,加快更新迭代,丰富应用生态。
奇瑞“雄狮智云”智能网联系统
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是智能网联汽车的基础共性关键软件集合,是国家汽车产业的重大战略需求,是解决国家“卡脖子”重大战略问题的核心关键。操作系统不仅是智能网联汽车硬件资源管理核心和应用软件运行的基础平台,同时也是海量数据的融合平台。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一方面提供了行业统一基础平台,各汽车厂商在基础平台上进行定制开发,在市场中保持差异化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摆脱国际垄断企业控制,避免技术封锁或后门风险事故。掌握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统,既有利于保护产业安全,又可以提高我国整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制定商用车积分管理办法,促进汽车产业协调发展
当前,中国对于碳排放较大的商用车尚未制定积分管理政策。因此,尹同跃建议打通乘用车和商用车的积分,将轻型商用车(N1类)与乘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基本为M1类车)相融合,统筹制定为轻型汽车双积分管理办法。
商用车是中国在汽车行业的传统优势领域,将轻型商用车和乘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相融合,将有利于促进汽车产业协调发展,提高中国汽车企业的地位,为在对外合资合作中争取更多中国利益创造条件。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❸ 怎样写人大议案和建议
人大代表怎样写建议
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一般要提议案或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对于议案,要求比较严格,一般地说,形成一个议案要具备三个条件:
1、从提出议案的主体来说,要具备提议案的法定资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联名人数。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2、从议案的内容来说,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
3、从议案提出的时间来看,所提议案必须符合法定时间要求。
以上三个条件,是对议案的最基本要求,工作中习惯称为“硬件”。此外,对于议案还要有书写格式上的要求,即每个议案要有案由、案据和方案,不能光列一个题目,提一个要求。
对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则没有严格规定,只是要求言之有物即可。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开会时列入议程、交付审议的有关国家和地方性重大事项的建议和方案。包括法律案、预算案、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弹-劾案等。英国还将议案分为公议案、私议案和混合议案3种。凡涉及全国各地并与政府政策有关的议案为公议案。涉及地方当局、某些团体、集团或某些个人的权力或利益的议案为私议案。兼有公私两种议案特点的议案为混合议案。
议案,在人大《办法》中给的定义是:“适用于根据法定程序,有关机构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审议的事项”;在行政《办法》中给的定义是:“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这两个议案定义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围绕人大这个中心进行行文的文种。所不同的是,人大议案的行文主体是多元化的,适用范围广泛;行政议案的行文主体只政府一家,适用范围单一。(节选自《应用写作》杂志2005年第3期,《试析议案的适用范围及写作要求》)
议案须经过议案的提出、初步审议、正式辩论、修正、表决、通过和公布等过程。议案一般由享有提案权的机关或个人提出,所提内容必须是属于议事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在西方国家,内阁或议员提出议案后,由议长安排和掌握议程。凡不符合议程的发言,议长有权制止,违反议程的决议无效。重要议案(主要是法律案)须经过“三读”。“三读”后由议院正式表决,以决定其是否成立。在中国,除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提出议案外,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提出议案。议案提出后,由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请人民代表大会讨论,或交付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提请人民代表大会讨论,然后作出决定。
议案具有如下特点:
1 . 制发机关的法定性. 议案的制发机关只能是各级人民政府, 政府的职能部门无权制发.
2. 内容的特定性. 人民政府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该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3. 时效的规定性. 各级人民政府的议案, 应当而且必须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规定的限期前提出, 否则不能列为议案. 超过期限提交的议案一般改作"建议"处理, 或移交下次人大会议处理. 提交大会审议的议案, 必须限期审议 表决 或提出处理意见.
4. 行文的定向性. 议案只能由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行文,不能向其他部门 单位行文. 主送机关也只有一个.
❹ 人大代表建议怎么写
人大代表应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了解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征集全国和省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建议案,向国家机关部门反映人民呼声,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应当明确清楚,案据应当充分合理,方案应当具体可行。
议案要求:
(1)一件议案中只能就一个问题提出案由、案据和方案
(2)议案的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楚
(3)参加联名提出议案的每位代表,都要亲自签名
(4)案由:提出议案的背景原因、意义
案据:提出议案的资料依据(数字化、具体化、科学性)
方案:提出解决议案的措施(可操作性、针对性)
附: 关于加大力度促进农民工就业的议案(或建议)
(案由)受金融危机影响,沿海地区的外贸企业遇到困难,造成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失去就业岗位。农民工就业工作直接关系着农民增收,关系着社会安定,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
(案据)目前我国约有1.3亿农民工离开本乡镇外出就业。根据农业部不久前对我国农民工输出较多的15个省150个村进行的抽样调查,到今年春节前,返乡的农民工约占38.5%。其中有60.4%的农民工仍保留自己的工作,节后将正常回去上班,剩下39.6%的人则失去工作或者还没有找到工作就返乡了。预计今年有2500万农民工将面临就业压力,占1.3亿外出就业农民工总量的15.3%。
(方案)因此,我提议:
一、要加大对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投入。农村是劳动力的源泉,有相应技能就有相应保障,建议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动员全社会力量增加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的投入力度,建议从地方教育附加费中也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支持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的实施,千方百计提高劳动力技能素质和创业能力。等
❺ 运用人大代表的知识请你为提高议案质量提几条合理化建议
人大代表如何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
一、提高代表素质,是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的必备条件。
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代表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对议案、建议及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加强对法律法规、议案和建议知识的专题培训,让代表熟悉议案、建议方面的有关规定、提出的条件和要求,使所提议案、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科学性、规范性。要完善制约、激励机制,通过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评选优秀代表、议案和建议等措施,激发他们的内动力,从而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
二、深入调研,是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关键环节。
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涉及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只有深入调研,才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在调研中要把握好三个环节:—是选好课题。要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人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二是深入调研。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不同意见,掌握翔实的第一手材料。三是精心整理。要对占有的材料进行去粗求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处理,从而提出案由准确、案据充分、方案可行的议案和建议。
三、畅通知情知政渠道、提供良好服务,是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重要前提。
要建立和完善公示、通报、听政、列席人大常委会、信息反馈等一系列制度,畅通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同时努力提供服务保障,健全小组活动制度,组织好视察、听取汇报、评议部门工作等活动,让代表在实践中获取经验,增长才干。
❻ 为什么说人大建议促进交通大发展
1、交通会促进人与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缩短时间成本,交流更加方便。
2、交通发展会促进地域之间物产的流动,促使经济更加繁荣。
3、未来互联网经济,物流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❼ 人大的议案,提案 ,和建议有什么不同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履行职责,围绕本地发展提出相关的议案和提案,人大回的叫议答案(大会主席团确定的)、意见、建议、批评,政协的叫提案。这些议案提案最后都是交给政府办理。这里面人大的重量较大,因为人大代表的范围较广,各个领域,最基层人员都有,如领到,干部,工人,民工,农民等,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也是密切联系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生活等,政府也必须慎重考虑,重点解决的,而且人大在政府上面进行监督督促。政协排在政府下面也提一些建议性的提案,所提的问题也牵涉到商业、农业、宗教和民生等领域,政府也得认真研究进行部署安排解决的。提案分两个,重点提案和提案,重点提案时必须解决的,所以立案时政协要深刻研究,是否符合政策,能否解决,然后在确定重点提案,如果不符合政策的提案不能立为重点提案。
❽ 从政府和人大角度为促进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提出几条合理的建议
一、政府措施
(一)大力吸引社会投资。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进一步拓宽体育产业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产品、服务等企业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增加适合中小微体育企业的信贷品种。支持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政府引导,设立由社会资本筹资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
(二)完善健身消费政策。
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要加大投入,安排投资支持体育设施建设。要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进一步研究鼓励群众健身消费的优惠政策。
(三)完善税费价格政策。
充分考虑体育产业特点,将体育服务、用品制造等内容及其支撑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按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鼓励企业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支持贫困和农村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四)完善规划布局与土地政策。
各地要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五)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体育产业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科研、中介等专业人才。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支持退役运动员接受再就业培训。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体育产业理论研究,建立体育产业研究智库。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人才奖励体系,对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人才进行奖励和资助。加强创业孵化,研究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政策。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
(六)完善无形资产开发保护和创新驱动政策。
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特许经营等形式,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提升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强体育品牌建设,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体育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健全体育产业领域科研平台体系,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支持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牵头承担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完善体育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七)优化市场环境。
研究建立体育产业资源交易平台,创新市场运行机制,推进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运动员转会权、无形资产开发等具备交易条件的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按市场原则确立体育赛事转播收益分配机制,促进多方参与主体共同发展。放宽赛事转播权限制,除奥运会、亚运会、世界杯足球赛外的其他国内外各类体育赛事,各电视台可直接购买或转让。加强安保服务管理,完善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降低赛事和活动成本。
二、人大监督
(一)健全工作机制。
推动各地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人大立法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发展改革、体育等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分析体育产业发展情况和问题,研究推进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体育产业发展相关任务要求。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项目和区域,建立联系点机制,跟踪产业发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二)加强行业管理。
完善体育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清理和废除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法规和制度。完善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和统计制度。建立评价与监测机制,发布体育产业研究报告。大力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工作,提高我国体育产业标准化水平。加强体育产业国际合作与交流。充实体育产业工作力量。加强体育组织、体育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加强赛风赛纪建设。
(三)加强督查落实。
各级人大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要针对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
❾ 区人大代表的好的提案与建议有哪些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人大代表的提议案权?
议案是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代表议案,即人大代表讨论解决某一问题的办法、措施、意见和方案。
人民代表的提议案权就是人大代表具有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的权利。依法提出议案是代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从实质上看,人大代表提议案如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一样,既是发表自己政见的过程,也是衡量一个代表的议政水平高低,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能力大小的重要标尺。
“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对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的规定。
《宪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虽然《宪法》在对全国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议案的权利作明确规定之时尚未对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提出议案的权利作规定。但《地方组织法》却依据《宪法》原则弥补了这一点。
如《地方组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就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此外,《地方组织法》第十九条还对县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也作了明确规定。
而《代表法》第九条和第十八条则对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级人大提出议案和向本级人大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作了同样明确的规定。
从上述可见,我们作出这样的回答:由于法律规定了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是“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的,所以我们把人大代表提议案和建议的权利称之为“人大代表的提议案权”。
第二个问题:议案的形成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般的说,形成一个议案要具备三个条件:
1、从提出议案的主体来说,要具备提议案的法定资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联名人数。这里所说的法定资格是指必须是人大代表。
符合法定的代表联名人数是指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上联名,也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2、从议案的内容来说,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各级人大职权的规定,否则就不能列为议案。议案一经会议审议通过,即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怎么理解人大代表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本级人大的职权范围”这句话?通过查资料上看,人大代表议案范围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点:
(1)、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项议案和报告的事项。
(3)、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
(4)、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
如果属于政府工作方面的事情,则不应该以议案的形式去提出,而要用建议、批评和意见形式去提出。实践中,由于“属于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内容不易把握,因而每年召开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都有数量相当多的议案实际上是属于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因此,每次大会上经过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都要把人大代表提出的很多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去处理。例如:朝阳区今年2月份召开的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联名提出19件议案,最后经议案审议委员会审议后,只有4件被列为议案,其余15件均转为建议。我乡今年召开的人大三次会上,代表提出议案5件,经议案审议委员会审议后,均全都转为建议。
3、从议案提出的时间来看,所提议案必须符合法定时间要求。虽然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议案可以在大会举行前提出,但实践中绝大多数是在大会期间并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前提出的。如果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后提出的议案就要当做建议、批评和意见来处理。
以上三个条件,是对议案的最基本要求,工作中习惯称为硬件。
第三个问题:如何提出议案和写议案?
议案的提出。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代表提出议案,应是代表依法履行职权的一项重要形式。代表在履行议案提出的这项职权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积极参加当地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的视察活动和调研活动,并结合自身平时的调查,注意广泛收集提议案的素材。(当代表的调研活动是贯穿于整个代表任期内的,不是为了开会才突击一下)。
二是代表撰写议案前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文件,了解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方针政策,以便于使自己所提议案具有法律和政策依据,能为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一府两院”所参考和采纳。(因为如果不加强学习,不注重吸收新的信息,也就写不好有使用价值的议案)。举例:白苏玲的议案①19个议案中被选中的4个议案之一②提出案由、案据和方案的大体内容③作为领衔人,有16名代表联名签字
议案的写法。(参看议案表)
所以在撰写代表团或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一事一案。一个议案只就一个问题提出案由、案据和方案,不要把几个问题放在一个议案中提出。以免造成人大会议召开时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在审议中的困难。
2、要使用大会印发的议案专用纸。
3、参加联名提出议案的代表,要亲笔签名,并填写清楚代表证号、邮政编码和通讯地址。在同一提案中,代表不能重复签名。议案由谁领衔,请提出议案的代表自己商定。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需要由代表团全体会议的过半数通过,并由代表团负责人签名。
4、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楚可认,以保证大会秘书处按照程序及时处理。(现在电脑打印普及了,最好用电脑打字打在上面,或打好后附在议案纸后)。
第四个问题:议案的处理有哪些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团或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实际工作中,通常的做法是:代表大会设有专门委员会的,由大会秘书处下设的议案组负责接收议案和对议案进行分类,经大会秘书处同各专门委员会商议后,由大会秘书处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议案处理意见报告。代表大会没有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大会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由议案审查委员会经大会秘书处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议案处理意见报告。
议案的处理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代表团或代表联名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主席团可以有以种处理方法:
一是决定列入大会议程;二是不列入大会议程;(这种情况较多,因为大多议案都要转为建议办理)三是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县、乡两级人大因为没有专业委员会,所以主席团只能做出前两种决定。具体处理程序是:
⑴对于已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主席团交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在各代表团审议后,就可由主席团审议决定将已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直接提请人民代表大会的全体会议表决。
⑵对于不列入大会会议议程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后,可以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⑶另外,如果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并报人民代表大会的下次会议备案或者提请下次人大会议审议。
第五个问题:人大代表提议案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提议案权,是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代表在行使这项职权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议案所涉及的内容应当属于人大职权范围。议案这个名称是六届全国人大时开始使用的,在五届全国人大时称为提案。由于人大代表提出的提案中大量是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往往不是属于人大的职权范围内的事,而是属于应由政府等国家机关去处理的事,所以,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决定把提案分开,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称作议案,由人大来处理;属于各方面工作的事,称作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有关组织和部门去处理。但在实际工作中,代表提出的议案中仍然有大量的是对各方面工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因此,如何把握议案内容,按照法律规定来提出议案仍然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2、对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作用要有正确的认识。有些代表之所以把本属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以议案的形式提出来,往往处于这样一种心理,认为用议案的形式提出的事情容易受到重视,用建议、批评和意见形式提出的事情相对难以受到重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议案由人大来处理,当然会受到重视,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和部门来处理,同样也会受到重视,很多组织和部门承办代表建议不仅领导亲自过问,有专门班子,还建立了承办制度,特别是最近几年来承办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有了很大改进。而更主要的是,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在处理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中,有着明确的分工。
3、应当注意恰当行使提议案权。从以往的情况看,有的人大代表对代表议案的性质和作用,不甚了解,以为不管什么事,只要一用议案的形式提出,就会受到重视,甚至受到当地负责人委托,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以议案形式提出属于政府的事情,向国家要项目,要投资,或要求解决某项专款等事项。象这类属于政府要办的事情则不宜作为议案提出,而可作为建议提出。因为如果以议案形式提出,最终也要转为建议办理,而且提议案必须是10人以上代表联名,这个过程比提建议复杂得多,所以最好用建议的形式提出。
4、要提高切实提高议案质量。提高议案质量,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更需要人大代表本身的重视和努力。为提高议案质量,提案人应当对所提议案有调查、有研究、有自己的见解,甚至还要有解决问题的方案。
❿ 人大代表一定要提没有政策支撑的议案建议怎么办
关于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日期:2013-11-27 来源: 吉林省政府网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近年来,吉林省不断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以中心城市、县城和新型农村社区为重点,推动城市新区、县城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城镇的综合承载力、集聚力和辐射力明显提升,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态势进一步增强。但从目前看,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不科学影响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城镇建设规划缺乏地方特色,缺乏一定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规划的权威性不强,人为的随意性较大,难以确保规划的连续和稳定,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长期规划与近期规划之间衔接不够,对统筹城乡的考虑不充分,使得县域和村镇规划编制层次较低,城镇生态、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跟不上。由于现行城镇建设规划不科学、不全面造成财政资金不便整合、难以明确投入方向和重点,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城建资金缺口大与政府还贷压力大并存。新型城镇化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治理等多个方面,建设资金巨大。近年来,尽管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但目前大部分市县城建资金仍面临较大缺口。同时,市县政府还存在还贷压力较大的问题。目前,市县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举债大多投资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这些项目存在回收周期长、营利性差的特点,一旦效益不佳、入不敷出,其最后的偿债压力将由同级财政承担,潜在的财政风险增大。
(三)融资机制不灵活。主要表现在融资渠道单一、融资能力低、融资结构不合理等方面。多数地方城建资金仍主要依靠土地运作或其他财政投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也主要面向大的国有商业银行采取银行贷款形式,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一旦政策发生变化,就很容易出现融资难题。另外,部分融资平台由于资本不雄厚、主营业务不明确或缺乏稳定的资金流等问题,融资能力相对较低。短期贷款所占比重大,长期贷款比重小,融资结构不合理,还款压力较大。总体而言,还没有走出一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筹措城镇化建设资金的路子。
(四)产业支撑仍较薄弱。加快推进产业化,不仅可以壮大城镇经济实力,而且可以促进城镇化和工业化互动发展。尽管我省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特别是近年来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加快,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但产业整体上仍然是全而不优、大而不强,结构性矛盾突出,一产比重偏高,三产比重过低,工业结构中能源原材料工业比重过大,产业结构相似、集聚度不高、发展模式粗放,部分地区产业结构单一、主导产业不明显,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高,促进城镇化发展的产业支撑能力较弱。
(五)对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投入力度仍需加大。道路、供水、供电、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是新型城镇化的硬件要素,而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则是新型城镇化的软件要素,二者缺一不可。近年来,我省不断增加投入,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不断改善,但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仍跟不上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就业等社会事业历史欠账较多,人均保障水平较低,城乡差别较为明显。
二、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支持做好城乡建设规划。各级政府应大力支持当地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增强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确保城市(村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精准对接,确保合法合规推进实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加强专项规划编制,实现城市近期建设地段控制性规划全覆盖。统筹编制城乡规划,将新型农村社区主要布置在市县郊区、城中村、中心镇和产业集聚区周边,加强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的有机衔接,合理安排城镇建设、产业集聚、农田保护、村庄分布和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构建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省域中心城市、中小城市、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五级城乡体系。
(二)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资的多形式、多元化、多渠道城镇化建设投资体系。强化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作用,通过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城乡基础设施、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新型农村社区和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社会事业建设的积极性。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建立财政性资金存放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挂钩机制;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来河南设立区域性管理总部、区域性功能中心、后台服务机构和分支机构。支持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投资,充分发挥省级投融资平台优势,通过统贷统还方式,帮助市县解决城镇建设资金缺口大、分散融资成本高的难题。支持地方根据各地情况对以财政为依托或财政参股的各类投融资公司进行适当合并,将投融资公司做大做强。坚持以市场化为原则,尽快完善投融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其发展方向、主营业务和投资重点。继续支持地方运用BT、BOT、打捆成片开发、资源置换开发、委托贷款、社团贷款、间歇资金质押贷款等多种模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综合开发;重点鼓励发行城投企业债券或信托产品、扶持企业上市等直接融资形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各地挖掘盘活国有资源、资产、资金、资本,通过拍卖经营权、城市基础设施有偿使用权、冠名权等形式融集城镇建设资金。逐步扩大农村“五权”担保抵押贷款试点,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
(三)强化新型城镇化的产业支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产业优化配置,构建“分工明确、梯度有序、特色突出、集群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强化新型城镇化的产业支撑。中心城市在着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商贸、餐饮、文化、创意、物流、金融等服务业,并促进相关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县域结合当地优势和特色,重点支持工业类或相关产业集聚区发展;村镇探索适合当地情况的产业发展模式,以促进当地居民就业安居为重点。继续加大对产业集聚区内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扶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优先安排用于支持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继续加大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力度。
(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统筹。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的原则,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办要事,办一件成一件。坚持分类指导,统筹相应专项资金分别重点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城镇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统筹各类涉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明确较大比例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各类城镇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统筹各类涉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产业集聚区入驻企业的扶持。同时,要结合当地规划明确支持方向和重点,避免遍地开花、分散投入。可先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局部地区进行资金统筹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出台省级管理办法,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