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文化创意产业与传统文化产业有什么区别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靠创意阶层,特别是创意阶层中最富创造性的高端创意人才,回靠创意群体的高答文化、高技术、高管理和新经济的“杂交”优势。
从产业运作模式上看,传统的文化产业从结构到营销都是一种相对固化的稳态工业发展模式,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更加动态化。它不断在创意中寻找热点、利润和机会,高度依赖策划、依赖人才、依赖变化,关注市场哪怕微小的变动,捕捉机会,放大机会。
文化创意产业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它的持久变化的活力。面对市场,每个企业既面临机会也面临风险,面对竞争也面对失败,每个企业都要殚精竭虑地面对生存挑战。
文化创意产业既要追求产业经济价值的最大化,也要追求社会价值的最大化。因此需要大众的认同和参与,这离不开城市功能的优化、城市品位的提升和市民个人文化素养的提高。
⑵ 文化产业有哪些分类和概述,什么是文化产业
【摘要】作为一种新型的文化发展形态和文化现象,文化产业在世界上引起人们普遍关注并对其展开研究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世界文化发展浪潮中,文化产业的概念不断嬗变,内涵日渐丰富,专家学者对文化产业的概念进行了系统研究,但至今尚未形成一个权威、标准的定义,没有形成统一的称谓。准确把握文化产业的概念和分类,对于中西方文化产业理论发展的嬗变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进而能够促进国内文化产业理论研究,推动新时期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文化产业;概念;分类
“文化产业”概念源起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诺(Theodor Adono)和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在1947年对“大众文化”的争议和批判。自从他们把“文化产业”纳入研究范畴以来,文化产业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便得到了学术界和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文化产业的变迁和发展促进了各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在我国学术界,文化产业同样是内涵丰富、具有多重含义的概念。
一、文化产业概念区分
目前给“文化产业”这一概念界定一个准确的定义还是比较困难的。如果从最为广泛的人类学意义上来说,“文化”是一个“独特人群或社会团体的‘生活全貌’”,由此可以引申出所有的产业都是文化产业,因为所有的产业都与文化的生产和消费有关。然而事实上,倘若我们将文化定义为“社会秩序得以传播、再造、体验及探索的一个必要(虽然并非唯一)的表意系统(signifing system)”的话,“文化产业”这一术语的表述和使用就会更加精准和严谨。简言之,文化产业通常指的是与社会意义的生产(proction of social meaning)最直接相关的机构(主要指营利性的文化企业机构,但有时也包含公益文化事业单位和国家组织及非营利组织)[1]。因此,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大都应该包括广播电视、书报刊出版、广告以及表演艺术等。而所有这些文化活动的首要目标都是与受众沟通并创作文本,最终多以文化产品的实体形式呈现在受众面前。从广义上讲,所有的文化制品都是文本,但由于它们可以任人解读,必然会造成认识上的偏差,有些概念甚至还时常混杂在一起。
(一)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
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是相对应的概念,长期以来,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在很多场合和领域混合使用,人们没能准确认识到二者在很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伴随着快速发展的高新科技和不断进步的现代生产方式,文化产业日益融入大众日常生活视野并风生水起逐渐成为一种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体两翼。
一般来说,文化事业是由政府主导,具有公益性质,通过提供无差别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而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文化产业则由市场主导,是经营性的,主要利用市场来配置资源,推动文化企业发展壮大,调动更多非公益性资源和民营资本激活文化市场,以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多元化的精神需求。[2]从资本来源上看,文化事业的生产资本由国家或社会统一集中提供;而企业商品生产的资本来源则不同程度地呈现出多元化,广泛吸收民营经济进入文化产业经营领域。从管理体制看,文化事业通常实行公益性管理体制,文化产业实行经营性企业管理体制。从调控方式上看,对企业单位,国家主要通过税收政策、法律制度和价格杠杆进行间接调控并进行合理引导;而对文化事业,则偏重以国家直接调控为主。
文化事业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社会公益性。绝大部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美术馆等都是国家投资兴建和拨付日常经费进行管理的,理所应当归社会全体公民所有。二是社会共享性。公益性文化事业为社会公有并且共享。三是社会公用性。主要是为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的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方面的多方面需求,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群众文化事业。
在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方面,文化事业起着重要的文化服务引导作用,文化事业导向和滋养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是文化产品的市场化,可以增强文化发展的生机和活力,激发社会开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加快文化消费步伐,满足人们对文化消费的需求。文化产业的发展对文化事业的建设具有基础性的补充作用,两者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都是社会主义特色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实现形式。[3]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行十多年来的文化体制改革很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明确了新的文化建设理念,明确区分了文化事业由政府主导,文化产业由市场主导。文化产业既有商品消费的经济属性,又有精神享受的意识形态属性。文化产业既可以成为一个国家实实在在的强大经济实体,又能体现国家软实力,是一个具有无限生机的经济增长点,能够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4]在全面推进文化强国战略的时代背景下,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要“两手抓、两加强”,要尊重两大规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处理好两对关系——文化发展之“魂”与文化传播之“体”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并不意味着只注重市场规律而不遵循文化发展规律,不能随意夸大或简单理解发展文化产业就是文化产业化或文化市场化。在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始终要引导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自觉担当社会责任,绝不能以牺牲社会效益、影响和谐稳定及国家安全来获取经济效益。[5]
(二)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
在国家层面,我国对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这两个概念的使用有着明确的区分,并没有不加区别地对待。在《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以及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中涉及有关文化产业内容时,普遍使用“文化产业”这一概念。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创意”二字,文化产业并不是创意产业,创意只是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而所有的文化产业都只是围绕着创意来展开活动的。
英国最早提出“创意产业”这个概念。20世纪末,英国政府提出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英国振兴经济的聚焦点,专门成立了“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将文化创意产业提升到国家战略发展高度,首次明确提出了“创意工业”(creative instries)的概念,主要指那些充分运用个人的天分、技艺、智慧,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通过循环开发进而创造就业机会和潜在财富的艺术思维活动[6]。“创意经济之父”约翰·霍金斯①根据“有想法的人,特别是有自己想法的人,在很多情况下比操纵机器的人更有力量”的基本判断,对创意产业做出较为宽泛的定义,他认为构成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艺术设计、专利申请、商标营销和版权保护。任何一种文化创意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知识背景下,依靠人的灵感和创新,借助现代科技提升传统文化要素的内涵和品质的,不是对传统文化的简单复制、加工和移植,创意活动融注了最大的个性特质。
创意产业区别于文化产业的最大特征主要在于它高度集纳了创意元素、文化因子和科技力量,三者相互作用并深度融合,形成了高智慧、高文化的新型产业集群。[7]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中,知识产权、文化产品及服务被认为是创意产业的核心内容。在国内,北京最早认定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标准,侧重从文化产业价值链的角度重新定义创意产业——以创新为根本要素和途径,突显文化内核和创意价值,主要体现了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的行业集群特征。[8]而相对于文化产业,具有信息密集性和高知识性特征的创意产业是高智慧和创意的结晶,始终处于价值链的高端。任何一种创意活动都必须在一定的知识背景下,利用人文积淀,通过重塑传统产业结构来完成创意点燃和价值实现。如当今的3D电影、3D打印和高清数字电视等高科技文化产品都是通过数字新技术完成的。没有创新也就没有创意,创意是一种新科技理念。由于创意产业处于文化产业价值链条的高端环节,因此它的创新思维凝结在文化产品及服务当中,通过价值传导进而实现它的附加值增加,完成跨行业、跨领域的重组与合作,进而推动文化产业实现深度发展。
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关联极为密切。文化中有创意,创意中有文化。无论是在学术研究领域还是在政府制定实施决策方面,对“创意产业”一直存有较大分歧,特别是一谈到文化必然提及文化产业,这一对平行的概念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但也有显著差异。有时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有明确的区分,有时二者之间又可以互换使用。[9]在我国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形势下,虽然强调创意产业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知识创新、产业升级和效益倍增等方面有巨大的增量空间,但由于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条件所限,且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侧重点等方面有所不同,与我国倡导的自主创新也不完全一致。因此,目前看来,盲目照搬英国等国的创意产业发展模式既不符合我国国情,也不利于政府的统一管理。在理论和实践上加强两者研究,有助于明晰各自归属的产业边界,廓清文化产业与创意之间认识上的误区。
二、文化产业的分类
文化产业包含的内容和门类非常丰富,是一个多系统多组织构成的有机整体,长期以来没有一个规范科学的分类标准,现在的分类标准是在各种产业分类标准的基础上演化而来的。因为对文化产业进行分类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加之文化产业概念的模糊性、不确定性和多义性,世界各国地域、经济、文化背景、产业政策等各不相同,所以与文化产业的内涵和外延相对应的文化产业分类标准和体系也不尽相同。随着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根据各自的国情和发展目标制定本国的文化产业分类体系,以应对文化产业发展带来的各种挑战和机遇。
目前在国际上各种产业分类标准中,以英国著名经济学家费希尔在其1935年出版的《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中提出的三大产业分类法最广为人知。根据社会生产活动的历史发展顺序将全部经济活动划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第一产业为农业,第二产业为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主要指“服务业”,即为生产和消费服务的部门,包括除第一、二产业之外的其他相关产业。除此之外,一些国际组织根据组织内部的产业划分原则也制定了自己的产业分类标准。从世界范围看,文化产业从组织结构上基本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的行业(如生产与销售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等行业);二是以劳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如戏剧舞蹈演出、体育、娱乐、策划、经纪业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装潢、装饰、形象设计、信息咨询、文化旅游等)。
当文化产业的内涵较为明确时,其外延描述就会更清晰。新修订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标准基本上全面反映了近年来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客观进程和可喜成就,特别是新的四层次划分较为合理,对文化产业链条进行了新的提炼和梳理,更符合文化生产规律[13],更好地适应了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趋势。这既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文化产业的热切关注,同时也澄清了以往在文化产业认识上的不确定认识,为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文化产业统计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标准和行业导向,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随着我国文化产业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壮大、人们对文化的认识逐步深入、文化与其他领域的加速融合,文化产业的涵盖范围也在不断发展变化,逐步完善文化产业的科学划分体系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文化产业内涵进行科学界定和系统划分,能够正确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的态势,恰如其分地定位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坐标,以便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进行有效的区别管理,推进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既要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同时也要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门类。
⑶ 什么是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是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内作为目标,是指容文化意义本身的创作与销售,狭义上包括文学艺术创作、音乐创作、摄影、舞蹈、工业设计与建筑设计
文化产业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类:
一是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的行业(如生产与销售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等行业);
二是以劳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如戏剧舞蹈的演出、体育、娱乐、策划、经纪业等);
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装潢、装饰、形象设计、文化旅游等)。
(3)工业40与文化产业扩展阅读:
范围
根据以上定义,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包括:
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
2.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
3.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4.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⑷ 文化产业与文化工业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文化工业”是在1947年法兰克福学派的两个学者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发表的名为《启蒙辩证法》的一书中提出的,英文是“culture instry”。他们对文化工业持的态度是否定和批判的态度。
后来,伴随法兰克福学派自身的研究发展,起到更重要作用的是伯明翰学派,“文化工业”慢慢地被新的语境所置换,即为今天的“文化产业”。具有了中性的含义。英文产被译作“culture instries”,也可译作“culture instry”,现在在学界还没有严格的定义。
所以说,文化工业和文化产业其实是一个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名字。
⑸ 文化产业是什么
文化产业”是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在《启蒙辩证法》( 1947 年)一书中率先使用的概念。他们特别强调:“文化产业必须和大众文化严格区分开来。文化产业把旧的面熟悉的东西熔铸成一种新的特质。在其各个分支中,那些适合大众消费的产品,那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消费特性的产品,或多或少地是按计划生产的。某些分支具有相同的结构,或者至少说是彼此互通,它们被置于一个几乎没有差别的系统之中。正是通过技术手段以及经济的和管理的集中化,这一切才有可能实现”。应该说,文化产业的大规模发展使审美的商品属性昭然若揭,并使审美生产与消费呈现出规模化的效应。[1]
文化产业,这一术语产生于二十世纪初。最初出现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之中。它的英语名称为Culture Instry,可以译为文化工业,也可以译为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和特殊的经济形态,影响了人民对文化产业的本质把握,不同国家从不同角度看文化产业有不同的理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如下: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从文化产品的工业标准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再次消费的角度进行界定。
文化产业是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是指文化意义本身的创作与销售,狭义上包括文学艺术创作、音乐创作、摄影、舞蹈、工业设计与建筑设计。
⑹ 在中国,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有区别吗
有区别。
区别1:现代与后现代之分。文化属于现代,文创属于后现代,前者在中国以工业化(第二产业)为基础,后者在中国以知识化(第三产业)为基础,这是由于两者诞生时机和基础不同而决定的。
区别2:工业经济与产业经济之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把文化产业定义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 “简而言之,文化工业意指通过工业化和商业化方式所进行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生产、再生产、供应和传播。这里,大规模的要求和经济上的策略,比其他考虑更为重要。”相反,创意产业是一种知识产业或知识经济,这一点姜奇平先生最先意识到。他认为创意产业第一理论权威凯夫斯的《创意产业经济学》的致命伤,是没有把信息革命内生到创意经济中,而上海的《创意产业》,正沿着凯夫斯的方向展开。 信息革命的成果,是互联网经济,知识经济,新经济。我非常认同姜奇平先生的观点,他是少数对创意产业具有真正前卫理念的人。
区别3:大众消费与分众消费之分:文化产业是通过传统的大众传媒进行传播和消费的,大众传媒的受众主要是大众,从这种意义上说,文化产业的消费者是大众。工业化的“机械复制”,导致产品一模一样,没有个性,这是与大众传媒的受众相适应的。在大众传媒强势的时代,我们很难分清,究竟“机械复制”导致大众统一偏好,还是大众传媒强化了大众的统一偏好。大众传媒本身的生产,也是“机械复制”的。而在互联网时代,个体独立化引发小众趣味滋生爆发,随着个体意识的增强,分众消费会变成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考量。
⑺ 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的区别联系是什么
一、大众消费不同:
文化产业是通过传统的大众传媒进行传播和消费的,大众传媒的受众主要是大众,从这种意义上说,文化产业的消费者是大众。
工业化的“机械复制”,导致产品一模一样,没有个性,这是与大众传媒的受众相适应的。在大众传媒强势的时代,还是大众传媒强化了大众的统一偏好。
大众传媒本身的生产,也是“机械复制”的。而在互联网时代,个体独立化引发小众趣味滋生爆发,随着个体意识的增强,分众消费会变成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考量。
二、现代与后现代之分不同:
文化属于现代,文创属于后现代,前者在中国以工业化(第二产业)为基础,后者在中国以知识化(第三产业)为基础,这是由于两者诞生时机和基础不同而决定的。
三、产业包括不同:
文化产业是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是指文化意义本身的创作与销售,狭义上包括文学艺术创作、音乐创作、摄影、舞蹈、工业设计与建筑设计。
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包括广播影视、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雕塑、环境艺术、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方面的创意群体。
中国近几年在文化艺术市场蓬勃、公共展演场地加大建设(如国家大剧院、798艺术区)等,除在既有制造业的优势下寻找出路外,也开始重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⑻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区别
文化产业是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文化事业是我国政治经济体制当中存在的文化事业单位的集合名词。
⑼ 文化工业与文化产业的细致区别,理论上阐释
“文化工业”是在1947年法兰克福学派的两个学者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发表的名为《启蒙辩证法》的一书中提出的,英文是“culture instry”。他们对文化工业持的态度是否定和批判的态度。
后来,伴随法兰克福学派自身的研究发展,起到更重要作用的是伯明翰学派,“文化工业”慢慢地被新的语境所置换,即为今天的“文化产业”。具有了中性的含义。英文产被译作“culture instries”,也可译作“culture instry”,现在在学界还没有严格的定义。
所以说,文化工业和文化产业其实是一个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名字。
支持!2011/9/15 大利 18:46:53
⑽ 文化产业问题
产业能力比较
(一)市场化能力
在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点和支柱产业,有高科技支持,以视听出版、影视传媒、演艺娱乐和旅游、网络、体育、会展服务为基础产品的文化产业,已占其GDP的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中国有5000年悠久灿烂的文化,但这一厚重的文化积淀大多仍停留在博物馆、研究室里,成为沉默的摆设,缺乏商业运作能力。近20年来,发达国家在文化产业领域中创造了一系列“奇迹”:一部《泰坦尼克号》,收入近20亿美元,近为同期我国文化产业全年收入的1/4(中国1998年文化产业收入仅81亿元人民币);日本娱乐业经营收入超过其本国汽车工业产值;影视业在美国的出口值仅次于其航空航天业;英国的文化产业平均发展速度是整个经济增长率的近两倍;加拿大的文化产业规模已经超过农业、交通、通讯及信息技术及建筑业……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根据国际经验,人均GDP1000美元时,第三产业占GDP总量40%左右,其中文化类产品产值所占比重也随之大大增加。而目前我国在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后,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低于这一标准6个百分点。发达国家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与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基本相当,即两者的比重维持在1:1左右,而我国两者的比重为1.7:1左右。我国文化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1.5%)比发达国家平均低50%左右。文化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2.5%)低于多数发达国家,约低30%至60%。
如下图(图五)所示
上述情况表明,我国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远低于发达国家,同时乐观看来我国的文化产业还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人们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社会公众开始在思想上冲破束缚,渴望了解新观念,体验新生活。于是,我国的文化产业市场出现了空前的繁荣景象,居民实际文化消费支出逐年增长,约占家庭消费支出的13%。然而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仍仅仅是起步阶段。其中在美国文化消费占家庭消费的30%左右,也就是说人家每花10块钱里头就有3块钱是用于文化的。这些成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力保证。
图六:中外居民实际文化消费比重
另有关专家分析,中国目前文化消费性虽呈逐年上升之势,但近年来教育费用支出所占比重堪称重中之重,这一方面反映出教育将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居民用于文化消费支出的结构过于单一,暴露出市场化能力不强的弱点。
从古老的音乐唱片、电影胶片到录音带、录像带,再到今日风靡全球的DVD盘片、MP3、MD等声像激光电子播放器,乃至最时髦的多功能彩屏短信手机等视听产品制造业,都可看作是当代正宗意义的文化产品的主体产业,也是近30年来全球最具稳定性和增长潜力的新兴文化工业。发达国家仍然在这方面捷足先登,2000年,全球音乐唱片市场总值是385亿美元,美、日、英、德、法五国音像业实际地垄断了全球音像制品市场,唱片市场总值分别为143亿美元、64亿美元、29亿美元、28亿美元和21亿美元,通过资源集团化和经营规模化获取高额利润,占据了市场的很大份额。而此时中国的音像业还在为打击盗版头痛。
文化产业的经营过程中,市场化能力至关重要。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充分挖掘文化产品内涵,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才能真正搞活文化产业市场,提高我国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与公众形成文化价值观的共鸣,是文化产品顺畅流通,扩大消费,强占更大市场份额的良好方式,也是突显文化产业地位、提高产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我国的文化产业根植于中国这块肥沃的政治、经济、文化土壤,尽管目前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但与西方发达国家将追求感官享乐作为文化主流、文化产品和服务完全商业化的文化产业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随着市场体制的转型,人们文化需求的高涨,人们越发意识到文化不仅是政治宣传,还是能赚大钱的经济门类。我国文化产业打破了计划经济时代单一文化的格局,呈多样化趋势全面实现文化产业价值。
产业政策比较
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西方部分经济学家开展了跨学科的研究,对经济与文化间的关系作了较系统的探讨,阐释了“文化”成为“产业”的可能空间和发展特点。为了促进文化产业规范、有序的发展,许多发达国家还颁布了一些法规,如《反垄断法》……1990年,以时代华纳合并为标志,美国开始实施对各类传媒的“非管制化”政策,使得像时代华纳这样的特大型文化产业组织出现了大规模的合并趋势,进而开始全面进军国际文化市场,这就使以法国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在文化上感受到了威胁,从而提出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来应对挑战的国家发展战略。在法国,对在公众场合举行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可以免税;英国政府给予一些大学出版社以“慈善机构”地位;近二十年来,历届日本政府都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项基本国策,1995年,日本文化政策推进会议发表重要报告《新文化立国:关于振兴文化的几个重要策略》,提出了21世纪“文化立国”的战略方针。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学术和研究机构负责提供市场预测、前景分析等信息支持,企业则通过与政府及研究机构的合作来谋求发展。在世纪之交,为知识经济所推动的全球化发展已经进入“后工业时代”,在以美国为代表的“新经济”发展趋势的影响下,世界各国各地区都已经把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主干之一。可以说发展文化产业,有意识地采取相应政策,使得文化发展与国家经济建设同步,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和大势。
与西方文化产业迅速发展成熟相比,我国的文化产业是在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向市场转变的大背景下形成和发展的,人们在产业意识上、政府在产业政策上都存在一个转变和适应的过程。在过去,文化单位的人们“吃皇粮”的思想根深蒂固,压制了创造文化产品的积极性,大大阻碍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政府实行的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和推行的传统产业政策已经无法适应变化的需求,政府逐渐对文化产业进行了由“办”到“管”的过度。制定科学的文化产业政策,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政策引导。2001年11月,我国顺利成为世界贸易组织大家庭中的一员,由此,中国文化产业面临走出去、引进来的机遇和挑战,允许“有限准入”。我国政府在2001年文化产品与服务市场准入上所作的承诺主要涉及音像制品、电影和书报刊和旅游领域,主要包括:在中方拥有管理主控权的情况下,允许外资参与音像制品的分销,外方可以拥有49%的股份并参与经营管理;在中方拥有管理控制权的情况下,允许外资参与影剧院的改造,外方可以持有49%的股份并参与经营管理;在准入后进口40部电影,并在3年内逐步增至50部,提高以分账形式销售的影片进口数量,其中以分账形式销售的进口影片数量从10部提高到20部;中国加入 WTO一年之后,国内报刊零售市场将对外开放,3年后,国内发行批发企业外资可以进入;旅游业方面,将在3年内允许有能力建造100%外资拥有的酒店的经营者进入中国市场,准入后允许占大多数股权的拥有权;承诺在所有重要服务行业,在经过合理过渡期后,取消大部分外国股权限制,以及不限制所有服务行业的现有市场准入和活动。
在入世后一年党的十六大上,从最高决策层面对文化产业这个战略产业显示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支持。 十六大报告首次把 “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并列提出,并将这一任务纳入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政治报告,这对于处于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中的我国文化的创新与发展,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重要的实践意义。报告不但对发展国家文化公益事业提出了“一个支持”“四个扶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而且从理论上提出了“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这一科学论断,并明确提出了发展中国文化产业的总体要求和长远目标。2003年8月,中共中央专门组织了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学习讨论世界文化产业发展状况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会上明确要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根据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按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求,不断推进文化体制和机制创新,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政府可设立各种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如文化艺术基金、电影基金、图书出版基金等,对具有民族民间特色的音乐、戏剧等艺术门类的创作排演给予奖励与扶持。政府可通过注资或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扶持文化信息网络的建立、文化产业集团的建立、以及各集团设备设施的更新和技术进步,提高其服务质量和竞争力。政府还可通过差别税率政策,促进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调控文化产业总量规模和水平……
就此,中国文化产业政策拉开了新的篇章。
产业实力比较
(一)人力资源比较
在文化产业上,我们虽有“文明古国”之称,却不抵只有200多年历史的美国文化的张力。是我们的文化没有吸引力?没有市场?当然不是。当今世界是知识信息的时代,国家之间、产业之间、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社会上任何一个产业都有它对人才的要求,而文化作为一种产业已经成为一种市场行为,具有前沿性、创新性特点,对人才的要求则更高。不仅需要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还需要能够掌握国家产业政策,把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联系起来,成为懂得市场运作的综合性文化产业的经营人才。
文化产业是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产物,真正的文化产业人才也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成长起来的。在西方发达国家,曾经经历过从所谓的恩赐制到分肥制再到公务员制(竞争制)的过程,也就是说文化产业人最终选择了市场竞争。经过不断的尝试,他们已经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体系和公正先进的用人理念。越是市场化程度高的社会,它对人才的开放性就越大,只要是能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都是求贤若渴的。如果我们离开了竞争,会发现大批文化产业人才将希望寄予少数贤明的领导身上,等待“伯乐识马”是不可取的,也是没有出路的。
由于我国长期处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文化单位是作为事业单位来看待的,缺乏文化生产和经营的内在动力,人们市场竞争意识薄弱,观念陈旧,使得文化产业人才匮乏。虽然随着文化产业的不断开放,产生了一批文化经营人才,有效地推进了中国文化产业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然而从人力资源大环境来看,中国与发达国家仍有相当的差距。
图一:1995年,每10万人中,世界上各地区国家接受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有着明显的差异。
图二:2004年的一次国民高等教育调查中,我国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生人数和适龄青年入学率已经较往年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但仍与美国有着相当的差距。
我国有13亿人口,8亿人力资源,但在文化产业领域却存在人员总量偏少、精英不多、结构失衡、分布不均等问题。建国50多年来,在我国高等教育专业学科中,直到1993上海交通大学才创立了中国第一个“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本科专业,每年也仅招收30名学生,这对于全国庞大的文化产业体系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而在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相关专业是大学里的传统专业。以美国为例,全美有30多所大学开办了文化管理学、艺术管理学等专业。丰富的人才是美国拥有文化产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前,我国的文化产业刚刚起步,在建立独立的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的同时,加紧建立文化产业的人才市场,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拥有过硬文化产业知识和市场经营理念的人员,是文化产业在市场激烈竞争中永保活力、提高竞争力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