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球视野下的一带一路指的是什么
“一带一路”是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一带一版路权”贯穿欧亚大陆,东边连接亚太经济圈,西边进入欧洲经济圈。无论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还是应对危机、加快调整,许多沿线国家同我国有着共同利益。
历史上,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就是我国同中亚、东南亚、南亚、西亚、东非、欧洲经贸和文化交流的大通道,“一带一路”是对古丝绸之路的传承和提升,获得了广泛认同。
2. 从中国视野到全球视野的启示
启示一:善于运用人类文明进程的普遍规律审视和研究中国问题,
才能避免走弯路。
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无论发展道路有何不同,各国在发
展过程中都有可能遇到许多相同或相似的问题,也会创造出一些好的
办法和经验。对于共性问题的研究和借鉴可以避免我们走弯路,保证
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从实践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加快经济增长成为各国共识,
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增长成就。但是,一些国家特别是发展中
国家,由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不重视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平,忽视环
境保护和能源资源节约,导致经济结构失衡、生态环境恶化、两极分
化加速、失业人口增多、社会动荡频繁、可持续发展缺乏后劲,这些
问题在发达国家的早期发展历程中也出现和存在过。
从理论上看,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人们对“经济增长等同于发
展”的传统理念产生了怀疑,新的发展理念开始孕育产生。在肯定经
济增长是发展的基础上,更多注意到发展中质的变化,认为发展有三
重价值标准,即维持生存、自我尊重和自由。真正的发展除了提供食
物、住房、卫生保健和安全保护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外,还必须提供就
业机会、教育条件,对文化和人的自尊给予更多的关注,扩大个人和
国家在经济和社会方面选择的范围。七十年代,生态经济学家则提出
了“可持续发展”理念,包括资源、环境、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
能力等问题,引发了对发展内涵的进一步思考。社会学家则提出发展
要从人出发,以人为中心,发展的动力和目标在于人。
各国发展经验表明,当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一千美元之后,经
济社会发展就进入关键时期。在这一关键时期,举措得当,就能促进
经济发展和社会平稳进步,应对失误,则可能导致经济徘徊不前和社
会长期动荡。统计显示,2003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一千美元,
无疑我们已经进入到关键时期,对治国理政带来严峻考验。这一切都
需要我们从历史与现实的角度,对世界各国不同发展阶段反映出的共
性问题和应对措施加以研究和借鉴,吸收有关发展理念的合理内核和
创新做法,对“发展是硬道理”的理解层面和实践层面进行拓展,科
学发展观正是在这样开阔的视野中创立的。
启示二:正确判断国情,才能制定出科学的大政方针。
放眼世界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中国的问题,而解决问题,则必须对
国情有正确的判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和确立,就是对国
情重新认识的理论界定。经过改革开放,我国生产力得到极大的解放
和发展,经济保持了年均9.7%的增长速度,经济总量跃升全球第四。
那么,我们的国情发生变化了吗?十七大强调两个没有变:初级阶段
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落后的社会生产
力之间的矛盾没有变,表明我们党在国情判断上清醒、科学、审慎的
态度。据统计,我国人均GDP还排在世界100位中,城乡居民人均收入
差距高达3.28:1,单位GDP资源消耗是美国的4倍,欧盟的7倍,日本
的12倍,文盲1亿多人。反映出经济增长方式落后、产业结构不合理、
资源开采过度、环境污染严重、社会分配不公的现实问题和矛盾。要
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立足国情,制定出科学的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
针,追求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追求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发展,
才能真正体现发展的硬道理。
启示三: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才能推动执政为民理念走向成熟。
在当今中国,如何更好的体现党的宗旨,科学发展观在继承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价值观下,提出“发展为了人
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以人为本理念,这是对
党的宗旨的最好诠释。实践中,以人为本从解决民生问题入手。十七
大报告对就业、分配、社保、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六大民生
领域做出统筹规划,提出民生目标五个有: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
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透过2007年中国社会热点观察,表明
我国已走进改善民生新阶段:免除全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
使1.5亿中小学生受益,以教育公平推动社会公平;《劳动合同法》
实施,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建立融洽的劳动关系;提出
生态文明新概念,将节能减排提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建立农村最
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制度,三大制度并称全民社保,拉平“二元结构”鸿沟;《就业促
进法》规范了政府促进就业方面的法律责任。
3. 对于我们来讲,如何在全球视野下了解城市更新的演变趋势
中国城市经过30多年的高速发展,已从增量发展转为存量更新时代,成为城市发展的新版趋势。今年的政府工作权报告提出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重庆及各省市也出台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城市更新、旧城改造正逐渐成为各级政府城市建设工作的重心之一,是当前社会热议和关心的话题。浩丰集团在城市更新方面做过不少优秀案例,例如弹子石宏声假日广场 、解放碑步行街景观提升、重庆马鞍山传统风貌区城市更新设计等项目,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4. 全球视野下核安全问题的现状2000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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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党的哪一届大会提出"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
十八大提出"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
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以全球视野谋划回和推动答创新的新要求,首先要坚持全球视野,谋划创新战略。我们要密切关注和紧跟世界科技发展的大趋势,关注全球产业竞争格局变化的最新动向,结合我国的实际需求,积极谋划抢占世界新一轮竞争的制高点。
其次,要坚持全球视野,配置创新资源。要以全球视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善于主动在全球范围配置科技创新资源,在继续引进技术的同时更加重视引进人才,通过继续在海外设立研究机构。
第三,要坚持全球视野,推动创新合作。目前人类发展面临一些共同的难题,如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以及影响人类健康的疾病等,迫切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开展技术创新与技术的推广应用。
6. 以全球视野来考虑为什么未来要选择格力等制造业做投资 (原创)
指数跌到现在2400点,相信各类神仙、投资者都伤痕累累,本人也不例外。
中国人的理财观和美国人有本质的不同,中国人喜欢买金银、买字画、买玉器甚至大米来储存,美国人喜欢买股票债券来保值。我不是想嘲笑国人,之所以有这种思维和历史动荡思维有关,中国历史上基本每隔几十年就会发生一次动荡,要么经济类,要么社会类。美国从20世纪60年代后就开始进入稳定成长型社会,所以美国人选择了增值保值更稳定利润更高的股票债券保值可以想见。
回头分析这波从2008年到2011年甚至之后不断蔓延的金融经济危机来看,路径图是:经济减速---炒高大宗商品---炒高房价----炒高消费品----低息导致银行资金大量流出----国家救市大量投放货币-----推动恶性通货膨胀---央行收缩银根----泡沫开始破裂-----经济危机。
中国和美国欧洲不同的是美国欧洲因为市场化走得比较深,社会福利保障支出太大,产业空心化比较严重,所以泡沫比中国先破裂,但是不要沾沾自喜,因为中国的泡沫比美国只大不小,只不过因为没有完全市场化暂时问题没有暴露出来,现在地产泡沫开始逐步破裂,高利贷盛行,企业家出逃都昭示着中国已经进入产业空心化、泡沫破灭的阶段。
根据以上观点,为缓解就业压力,让经济稳定,唯一的对策是发展制造业、发展服务业。如果没有制造业,服务业也是无源之水。所以美国现在也有种观点是重塑制造业,欧洲国家里面现在日子比较好过的国家唯有德国,因为德国坚持高端制造业所以危机影响最小。重塑制造业并非易事,因为市场、配套产业链、工人、渠道、物流、成本、管理等很难短期建成。这就给中国这样的制造业大国转型创造了良机。因为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加工、贴牌、模仿、管理已经完成中低端的产业布局,中国现在需要做的是产业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利润率。
在中国公司中,象格力这样的中国空调寡头乃至世界空调寡头已经初步掌控了话语权,简单的例子为证,08年金融危机,格力在销售基本无增长的情况下,利润增长了40%以上。在11年下半年行业增速骤降的情况下,格力销售额逆市大增,这些都是掌握核心科技、掌握行业话语权的表现。
我们要做的就是寻找能在制造业不断掌握话语权的企业,投资不是没有美,而且缺少欣赏美的眼光和拥有美的信心。
用罗斯福的话来说:我们唯一的恐惧是恐惧本身。
7. 关于全球视野下的一带一路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论文
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通常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编排在摘要下方。一般每篇可选3~8个,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按词条的外延(概念范围)层次从大到小排列。
关键词一般是名词性的词或词组,个别情况下也有动词性的词或词组。
应标注与中文关键词对应的英文关键词。编排上中文在前,外文在后。中文关键词前以“关键词:”或“[关键词]”作为标识;英文关键词前以“Key words:”作为标识。
关键词应尽量从国家标准《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和地区、人物、文献等名称,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关键词应采用能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条。
2.选择关键词的方法
关键词的一般选择方法是:由作者在完成论文写作后,从其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出现频率较高且比较关键的词)中选出来。
论文正文
要点
⑴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问题-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
d.结论。
为了做到层次分明、脉络清晰,常常将正文部分分成几个大的段落。这些段落即所谓逻辑段,一个逻辑段可包含几个小逻辑段,一个小逻辑段可包含一个或几个自然段,使正文形成若干层次。论文的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五级。
8. 劳动关系发展的历史,得到什么规律
18世纪末~19世纪初,随着西方各国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逐步兴起,工人阶级强烈要求废除原有的“工人法规”,颁布缩短工作日的法律;要求增加工资、禁止使用童工、对女工及未成年工给予特殊保护以及实现社会保险等。资产阶级政府迫于上述情况,制定了限制工作时间的法规,从而促使了劳动法的产生。英国在1802年通过《学徒健康和道德法》,这就是现代劳动立法的开端。到1864年,英国颁布了适用于一切大工业的工厂法。1901年英国制定的《工厂和作坊法》,对劳动时间、工资给付日期、地点以及建立以生产额多少为比例的工资制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德国于1839年颁布了《普鲁士工厂矿山条例》。法国于1806年制定了工厂法,1841年颁布了《童工、未成年工保护法》,1912年制定了《劳工法》。进入20世纪以后,西方主要的国家大都相继颁布了劳动法规。从1802年以后的百余年间,西方国家的劳动立法从民法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劳动立法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国际无产阶级斗争的高涨,西方国家陆续制定了不少劳动法。德国1918年颁布《工作时间法》,明确规定对产业工人实行8小时工作制,还颁布了《失业救济法》、《工人保护法》、《集体合同法》,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对资本家的权益作了适当的限制。
到20世纪30年代,西方国家劳动立法出现了两种不同倾向:一种是以德、意、日为代表的法西斯国家,不仅把已经颁布实施的改善劳动条件的法令一一废除,而且把劳动立法作为实现法西斯专政、进一步控制工人的工具。另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它们为了摆脱经济危机,对工人采取了一定的让步政策。英国于1932~1938年间,先后颁布了缩短女工和青工劳动时间,实行保留工资年休假以及改善安全卫生条件的几项法律。美国在1935年颁布的《国家劳工关系法》(《华格纳法》),规定工人有组织工会和工会有代表工人同雇主订立集体合同的权利。1938年又颁布了《公平劳动标准法》,规定工人最低工资标准和最高工作时间限额,以及超过时间限额的工资支付办法。
俄国十月革命后,在1918年颁布了第一部《劳动法典》,1922年又重新颁布了更完备的《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体现了工人阶级地位的转变和国家对劳动和劳动者的态度。它以法典的形式使劳动法彻底脱离了民法的范畴。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劳动立法 战后,资本主义总危机进一步加深,资本主义国家产生了一批现代的反工人立法。如1947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塔夫脱-哈特莱法》,把工会变成一种受政府和法院监督的机构,禁止工会以工会基金用于政治活动;规定要求废除或改变集体合同,必须在60天前通知对方,在此期间,禁止罢工或关厂,而由联邦仲裁与调解局进行调解;规定政府有权命令大罢工延期80天举行,禁止共产党人担任工会的职务等。又如1947年法国国民议会通过的《保卫共和国劳动自由法》,同样是镇压工人运动的法律。到20世纪60年代,西方国家的劳动立法出现了新的趋势。在工人运动的压力下,各主要国家相继颁布了一些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的法律,如法国颁布了关于改善劳动条件、男女同工同酬、限制在劳动方面种族歧视的法律,日本于1976年重新修订了《劳动标准法》,还制定了关于最低工资、劳动安全与卫生、职业训练、女工福利等方面的法律。
70年代以后,苏联的劳动立法也有了很大的变化。1970年颁布了《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劳动立法纲要》,其后,各加盟共和国又根据这一立法纲要颁布了自己的劳动法典。东欧国家在50年代先后颁布了劳动法典,到60~80年代,除有的国家如保加利亚,对他们的劳动法典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外,大部分国家如罗马尼亚、匈牙利、民主德国、捷克斯洛伐克、阿尔巴尼亚、波兰、南斯拉夫等,都曾再次颁布了劳动法典。经过近2个世纪的历程,劳动法越来越受到重视,在世界各国的法律体系中已经占有了重要的地位。
中国的劳动立法 中国的劳动立法,出现于20世纪初期。中华民国时期 ,北洋政府农商部于1923年3 月29日公布了《暂行工厂规则》,内容包括最低的受雇年龄、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对童工和女工工作的限制,以及工资福利、补习教育等规定。国民党政府则沿袭清末《民法草案》的做法,把劳动关系作为雇佣关系载入1929~1931年的民法中;1929年10月颁布的《工会法》,实际上是限制与剥夺工人民主自由的法律。
为了维护工人利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1922年发动了大规模的劳动立法运动,并提出《劳动法大纲》19条等等。这一代表工人利益的《劳动法大纲》并未得到当时政府的确认。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才产生了真正代表职工利益的劳动立法。1931年11月7日,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抗日战争时期,各边区政府也曾公布过许多劳动法令,如晋冀鲁豫边区1941年11月1日就曾公布过《晋冀鲁豫边区劳工保护暂行条例》。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1948年8月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对解放区的劳动问题提出了全面的、相当详尽的建议,对调整劳动关系提出了基本原则。各个解放区的人民政府,也曾先后颁布过不少劳动法规。这一切,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立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同年,劳动部公布《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1951年2月,政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1月经修正后重新公布),1952年8月,政务院发布《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1954年7月,政务院公布《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1956年6月,国务院公布《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1956年国务院公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在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国的劳动立法有了进展。1958年,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等4项重要规定。1966~1976年,劳动立法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1978年5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则上批准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同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的通知》。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等3项法律文件。1982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6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1986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198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同年劳动部发出了《关于禁止招用童工的通知》。1988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92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4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这些劳动法规在调整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956年,中国曾起草《劳动法》,由于历史原因,中途夭折。1979年第二次起草《劳动法》,1983年7月曾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草案》,但因很多问题难以妥善解决,未提交全国人大审议。90年代初期第三次起草《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颁布标志中国劳动法制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劳动法》共13章107条,包括总则;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劳动法》是中国的基本法,为劳动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劳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①充分体现宪法原则,突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②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③规定统一的基本标准和规范。④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尽量与国际惯例接轨。这一指导思想保证了《劳动法》的制定工作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