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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产业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1-02-21 11:00:10

㈠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重大项目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复重大项制目,是指财政部按照国家文化改革发展规划要求,组织实施的文化产业重点工程和项目。
第八条 财政部根据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印发年度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要求进行申报。
第九条 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当是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的部门或企事业单位。
第十条重大项目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项目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基本情况、项目背景材料、项目目标及主要内容、项目执行进度安排、申请资金额及预算安排、地方财政资金支持情况和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 重大项目申请人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一)中央各部门、资产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企业,直接向财政部申报;
(二)中央各部门归口管理的申报单位,由主管部门报财政部;
(三)地方申报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报财政部。
第十二条 财政部负责对重大项目的组织、立项、评审等工作,并根据评审结果研究确定具体支持项目和金额。
第十三条 财政部负责对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

㈡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支持方向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
(一)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对中央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有关费用予以补助,并对其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予以支持。
(二)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对中央确定组建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公司重点发展项目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兼并重组和股改等经济活动予以支持。
(三)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对国家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所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项目、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文化内容创意生产、人才培养等予以支持,并向中西部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业态倾斜。
(四)促进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对文化企业利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渠道融资发展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等活动予以支持。
(五)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体系建设。对文化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数字化建设、传播渠道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予以支持。
(六)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对文化企业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境外投资等予以支持。
(七)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文化产业发展领域。
第六条 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支持方式包括:
(一)项目补助。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重点发展项目所需资金给予补助。
(二)贷款贴息。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银行贷款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予补贴。
(三)保费补贴。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保险公司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保费给予补贴。
(四)绩效奖励。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给予奖励。
(五)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方式。

㈢ 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4月28日由财政部以财文资〔2012〕4号印发。《办法》分总则、支持方向与方式、重大项目、一般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附则7章36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81号)予以废止。

㈣ 关于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该怎么写

现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项目不多,就我了解,一般不用写申请。
要先主动了解一下当地文化部门市场处,是什么项目,条件是什么,什么时候评定申报,一般都有专门制定的申报表,填写一下就可以了

㈤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81号)同时废止。

㈥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中央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应当建立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及时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汇总后报财政部备案。资产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企业,按上述要求直接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条 资金使用单位应遵守国家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根据需要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检查和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 项目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
(一)申报项目存在重大法律纠纷的;
(二)未按规定报告以往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
(三)受补助项目经绩效评价不合格未按要求整改的;
(四)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2年的;
(五)违反本办法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财政部将收回专项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㈦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指的是什么

以我以前在省级工业经济管理部门工作的体会,国家各个行业都有自己的“专项资金”。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就是指这些钱只能用于文化产业(例如电影、文艺创作等),如果用在电子工业方面或与文化产业不搭边的项目,就算是违纪,要扣除下年度的拨款或贷款指标。就类似电子专项,只允许用于发展电子元器件或电脑整机,如果用于发展纺织企业,尽管也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领域,但超出了“专项”范围,仍然要受到严厉处分或惩罚。所以,文化产业专项,属于专项资金的一种,要求必须“专款专用”,如果挪作他用,必定受重罚。

㈧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提高文化产业整体实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体现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文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及公共财政基本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四条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资金分配和拨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㈨ 新疆自治区重点扶持的文化产业有哪些

新疆位于欧亚大陆腹地,是古“丝绸之路”要冲,古代中国、印度、伊斯兰和希腊等四大文化体系交汇于此,形成了新疆多民族、多宗教、多语种、多风俗的特色文化资源。进一步加快新疆文化产业发展,不仅是有效提升民族文化内涵和群众道德素质的重要手段,更是新疆建设全面小康的基本要求、增强综合实力的重要途径和维护国家文化战略安全的重大举措。
一、新疆文化建设的成就
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全国各省区市一样,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新疆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日益增长,文化建设步伐显著加大。通过不断加大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繁荣文化市场,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程度不断提高,新疆文化建设走上了前所未有的全面繁荣发展的新阶段。
文化艺术事业欣欣向荣。新疆现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90个,年均演出9000余场。艺术门类从以各民族歌舞音乐为主发展到歌剧、话剧、京剧、秦腔、豫剧、新疆曲子、儿童剧、杂技、曲艺、交响乐等各类艺术平衡发展的局面。一大批突出时代主旋律、具有浓郁民族风情和地域特色的优秀剧目在国内外舞台上一展风采。维吾尔歌剧《木卡姆先驱》、歌舞《我们新疆好地方》、话剧《吴登云》等20多部作品先后获得国家文化部“文华奖”等多个奖项。杂技“高空钢丝”等在全国杂技比赛和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分获“金狮奖”、“银狮奖”。
新闻出版行业异彩纷呈。新疆现有出版社13家,比1978年增加7家,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和锡伯6种文字年出版各类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约3000种。650余种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获国家、省部级奖项。报纸98种,较1978年增加了58种,少数民族文字报纸占42%,有国内唯一的柯尔克孜文报纸《克孜勒苏报》、世界唯一的锡伯文报纸《察布查尔报》。全疆县以上新华书店有96家,其他书店1500多家,较1988年增长了7倍。各类印刷企业4000多家,印刷业年工业产值近11亿元。
广播影视事业精品迭出。新疆有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兵团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各1座,地级广播电台5座、电视台9座、广播电视台8座。开办广播节目121套,用维、汉、哈、蒙、柯5种语言全年播出52万小时,综合覆盖率达93.54%;开办电视节目141套,用维、汉、哈、蒙、柯、英6种语言全年播出57万小时,综合覆盖率达93.48%。2003年以来,新疆有328件广播影视作品获国家级奖项,其中6件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26件获“中国新闻奖”,《新广行风热线》栏目荣获全国十大名栏目。天山电影制片厂摄制的四部影片获中国电影“华表奖”,《买买提的2008》被国家广电总局确定为迎奥运献礼影片。
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扩大。1998年以来,新疆出版物陆续走入中亚、欧美、东南亚及港澳台市场,《福乐智慧箴言选粹》、《新疆自然保护区》等40多种图书进入“中国对外图书推广计划目录”。新疆电子音像出版社与美国蒙勒克好莱坞电影公司联合制作的《神秘中国—丝路之谜》一片在全球在线播放,其DVD销往欧美地区。仅2000年至2006年,新疆与世界上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达425个。新疆广播电视“走出去工程”自2004年开始实施以来,中央和新疆的广播电视节目先后在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蒙古、土耳其五国落地播出。
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加快。2001年新疆成立了文化产业管理机构,文化产业的管理、服务和规划工作有序展开。自2002年起,新疆先后组织歌舞团、歌剧团等演出单位及民营企业的文化产品参加了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首届及第二届文博会,2007年参加第三届文博会的参展单位达48家,涉及文化、广电、出版、旅游等多个领域,展品包括和田玉、民族工艺品、精品图书、影视作品、歌舞演出等多方面内容,与国内外客商签约1.2亿元。新疆各地文化部门也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力促产业项目与市场接轨。随着新疆文化领域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吸纳就业人数不断扩增,文化资源开发经营规模日益扩大,文化产品项目投资日渐活跃,新疆文化市场发展趋势良好。据统计,2008年新疆文化产业增加值近14亿元,同比增长35%以上,经营性文化产业机构万余个,从业人员数近3万人,已基本形成了集国家、集体、私营、个体等所有制并存,演出、娱乐、音像、网吧等门类齐全品种多样以及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市场经营格局。丝绸之路、龟兹乐舞、和田国玉等文化品牌声名鹊起。
当然,新疆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随着各族人民群众的文化鉴赏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呈多层次、多形式和多样性发展趋势,这既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也显现了文化产品的供需矛盾。一是认识不足,资金投入少,文化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对文化重要性的认识相对不足,传统的思维观念导致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潜力认识不够。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对新疆文化事业的投入显著提高,但由于基数小、历史欠账多,投入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政府对文化产业的管理仍沿用事业管理体制,一些改革措施难以落实、成效难以显现。现行的文化产业体制还存在政企不分、职能交叉、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概念模糊等问题。文化企事业单位长期属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营模式,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文艺单位“等、靠、要”问题突出,市场适应能力弱。二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人才缺失严重。目前,新疆文化基础设施普遍处于落后、老化的现状,百姓休闲娱乐的场所有限,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还不强,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受外来文化冲击和对民族传统文化挖掘传承的缺失,一些民间文艺、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逐渐消亡,急需拯救、恢复与传承。而因自然环境、生活待遇、发展空间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文化事业队伍中人才外流严重。三是文化资源产业化经营不到位。目前,新疆文化建设对国民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日益呈现,但因受到传统文化事业管理体制的制约,文化资源整合难度较大,文化企业单体规模较小,导致文化产业产值总量较小,整体竞争力偏弱,文化产品市场影响力小。四是文化产品精品缺乏,“走出去”能力有待提高。新疆的文化产品的传播与其拥有的地缘优势,文化资源的丰富、独特性不相称。主要表现为一些文化产品如杂技、歌舞、音乐等在国际、国内市场的展示方面,还主要局限于为经济或宣传形象“搭台”的层面。
二、新疆发展文化产业的优势与潜力
新疆地域广袤,民族众多、在长期的历史变迁中孕育了灿烂的文化,它所包涵的内容极其丰富,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优越的地理位置。新疆位于亚洲中心腹地,是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要冲,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八国接壤,是我国与邻国交界最多的省区之一,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通往欧洲的“咽喉”。目前已形成了民航、铁路、公路环形布局,纵贯南北、横连东西、通达率不断提高的交通网络格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与纵横交错的交通网络,为新疆文化大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丰富的自然资源。新疆地域辽阔,地理形态复杂多样,自然风光独具特色,旅游资源丰富多彩,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还是举世闻名的“瓜果之乡”。它孕育的文化在质朴中深藏博大、本真、原初性,处处展现着文化的独特、神秘与魅力。
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新疆是多教汇集地,原始宗教、萨满教、袄教、佛教、道教、摩尼教、景教、伊斯兰教先后在新疆广泛传播。古文化遗址、丝绸之路、克孜尔千佛洞、交河故城、尼雅遗址、楼兰遗址等丰富的文化遗迹享誉中外。《十二木卡姆》获联合国“世界人类口头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英雄史诗《玛纳斯》等1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优秀的文化底蕴是新疆文化产业发展的坚实基石。
多民族的异域风情。新疆是多民族、多宗教、多语种地区,多元兼容并包的文化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产业发展素材,13个世居民族就使用着10种语言,我国四大史诗在新疆就有《玛纳斯》、《江格尔》和《格萨尔》三部。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自然崇拜、神话传说、歌谣曲赋、舞蹈、服饰、建筑、手工艺、礼仪习俗以及生存理念、生活和生产方式等在内的多种文化载体与形式,都展示了浓郁的民族性、地域性和多元性特征,民族文化绚丽多姿,独特神秘,魅力无限。
三、加快发展新疆文化产业的途径
新疆独具特色、丰厚质朴的文化资源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不竭源泉。大力挖掘和整合民族文化资源,解放文化生产力,在深度开发和挖掘保护中形成规模、做成产业、打造品牌,推动文化资源向文化产业的转化,是当务之急。
一是转变观念,多渠道发展文化产业。充分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从传统观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创新思路,着眼于市场需求,培育和扶持文化企业。加大对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造力度,加快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使之成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文化企业。充分调动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投资文化产业,积极吸引外资参与相关领域文化产业经营,使文化资源开发与地区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机制的作用,逐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力量相互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成份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将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全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阶段目标的实施与建设。加快组建具有规模优势的文化产业集团,扶持其做大做强。重视文化产品的销售推介,加大新闻媒体的强势宣传,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加强文化产品目标市场的营销,开发市场潜力。建立新疆文化产业网站,构筑快速、便捷、现代化的宣传营销网络平台,利用文化资源和品牌最引人注目的闪光点,推介新疆的文化形象和产品,扩大对外影响力和吸引力。
三是形成特色,打造品牌。鼓励支持特色文化产品的开发,深入挖掘、提升文化资源的内涵,探求适合产业发展的途径和模式。围绕和阗玉文化、伊犁酒文化、新疆民族风情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民族歌舞、民族饰品开发、民族饮食等主题,进一步挖掘并做大做深,打造既具民族文化特色又有市场潜力的知名文化品牌。积极促进文化企业科技水平的提升,不断为静态的文化资源注入活的时代因素,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表现技巧激发文化资源的释放力、创造力,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表现力、吸引力,突出地方性、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不断提高文化产品市场竞争力,努力实现文化产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统一。
四是提高国民素质,提升环境文化内涵。文化素质决定劳动力的素质。努力建立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与国民经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相适应的机制,不断夯实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设立新疆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保护和扶持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深入挖掘、保护和传承力度,加大对优秀文学艺术原创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各民族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更多优秀的文化作品。鼓励各地充分挖掘本地民族文化,在异域风情上大做文章,提升文化内涵。如在城市建设、环境绿化等方面,突出新疆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在建筑风格上,努力将民族风格与现代审美统一起来,形成不同民族风格的特色建筑风景带。在环境绿化美化亮化中,将新疆的胡杨树、沙枣树、红柳等特色植物与现代城市绿化景观植物相结合,形成具有新疆特色的环境绿化美化风景线,打造独具魅力的城市景观植态环境。
五是加强人才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文化产业本身是内容产业,其核心和源头就是创造、创新和创意,这一切都取决于人的智慧。文化产业大发展,必须实施人才兴文战略。要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拓宽人才选拔途径,培养和引进一批经营管理人才、文化经纪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逐步建立一支懂政策、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立起引得进、留得住、用的活的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大中专院校、企业参与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

㈩ 文化创意产业专项发展资金是什么

文化创意产业资金是政府无偿提供给从事文化创意行业的公司的资金补助,是不需要企业偿还的。需要企业有一个原创性高,社会效应好的项目。支持行业分八大类:
一、文艺演出业

1.体现时代特征、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原创精品演出。

2.参与国际演出市场竞争的重要商业性演出、艺术节演出。

3.构建国内外营销渠道。

4.品牌化、产业化的文艺演出。

5.文艺演出场所的改造和利用。

二、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业

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体现时代特征的精品出版项目。

2.版权输出、出版物实物出口,以及企业“走出去”在境外从事出版、印刷、发行和版权代理等经营活动。

3.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的内容制作和技术研发,复合出版平台、出版物网络发行平台的研发应用。

4.数字印刷、高端彩色印刷、按需印刷等先进印刷复制工艺设备的研发应用。

5.版权交易、版权保护平台及技术的开发应用。

6.国内外重大出版、版权交易展览展示活动。

三、影视制作和交易业

1.具有时代特点、民族特色,较大传播发展潜力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广播影视作品(主要包括电影、电视剧、影视动画、广播电视节目等)。

2.数字广播、数字电影、数字电视、手机电视、网络数字音视频等新媒体的内容制作。

3.数字广播、数字电影、数字电视、手机电视、网络数字音视频等新媒体的技术研发。

4.采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发展网络视频。

5.影视产业的国际合作、交流。

6.海外营销网络建设。

四、动漫与网络游戏研发制作和交易业

1.具有中国风格、中国元素的原创动漫网络游戏作品。

2.面向海外市场的动漫网络游戏作品的研发与输出。

3.基于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的公共创作、制作和运营平台。

4.原创网络动漫创作展示平台。

5.手机动漫游戏产品的研发与运营。

6.动漫游戏衍生产品的开发与营销。

7.动漫游戏的教材研发和人才培训。

五、广告会展业

1.具有广告行业品牌引领性,能够打造广告行业知名商标,提升北京广告行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项目。

2.能够提高广告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提升广告教育水平、培养广告行业专业人才,由广告公司进行的高校广告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3.有明显传播力和影响力的新型广告业态。

4.促进城市广告会展业发展的条件改善和服务平台建设。

5.奥运场馆设施赛后利用的大型国际会展等活动。

6.在所属行业内具有较高权威性的专业展会及承办国际专业协会全球年会等活动。

7.在境外或外省市已举办两届以上,移植北京且将连续举办的专业品牌展会。

六、古玩及艺术品交易业

1.古玩艺术品修复技术的创新、研发。

2.传统工艺美术品的研发及博物馆等相关行业对其衍生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

3.具有创新性的艺术品交易方式。

4.具有专业性、国际化水准的古玩艺术品交易活动。

5.在国内外专业领域中具有广泛影响、高水平的古玩及艺术品展览。

七、设计创意业

1.利用设计创意手段对存量工业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利用。

2.工业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应用。

3.中国元素、民族品牌服饰设计。

4.高附加值的精品印刷和商务印刷设计。

5.提升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设计与制造业融合的设计开发应用。

6.设计交易渠道畅通、设计交易环境建设。

7.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设计展览展示以及各种交流活动。

八、文化旅游业

1.具有民族、民俗特色的精品文化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

2.富含高科技、创新性的精品文化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

3.具有北京传统和现代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研发推广。

4.培育北京文化旅游演出市场,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文化旅游演出剧目以及大型实景演出。

5.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专项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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