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易地搬迁人员的后续生活保障措施有哪些
你好,你可以通过律伴平台,咨询下当地律师,毕竟每个地方政策都不同的。
⑵ 异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1、异地扶贫搬迁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
(2)本人愿意搬迁的;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迁出地区域划定标准,划定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
(2)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
(3)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
(4)易渍易涝湖区低洼区;
(5)属于县域内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域等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不宜开发的区域;
(6)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
(7)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特别重且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房户和D级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
(8)县域内其他需要搬迁的区域。
(2)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的建议扩展阅读
(一)资金筹措渠道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来源5大块,即中央预算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长期信贷资金和贫困户自筹资金,省按大约6万元/人预算标准拨付给各县。
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000元/人,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人,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人,长期信贷资金人均不超过35000元。农户自筹资金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0000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免交。
(二)资金使用原则
县级人民政府可统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在充分保障贫困人口基本住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需求的前提下,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允许调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还本付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
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m2,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建设的差异化补助标准。
(三)资金管理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业务应与其他业务物理隔离、独立封闭运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征地拆迁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自筹及整合其他资金解决,不得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易地扶贫搬迁有关的工作经费由当地政府配套解决,严禁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
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等应分别建立台账,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⑶ 农村异地搬迁政策具体有哪些好处和坏处
好处:
1、在异地搬迁的政策框架下,移民得到了政府在土地、房屋、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就业等多方面的财政支持,这些支持的提供是基于扶贫,而非生态补偿。而移民原有的土地、宅基地和山林,这些资源大部分被转为生态用途,提供生态服务。
2、保护了迁出地的生态环境,增强了就地扶贫开发的力度,易地扶贫搬迁减少了迁出地的人口数量,减轻了人口对土地的压力,缓解了人地矛盾,提高了土地承载能力;使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环境得到了保护,实现了人口、资源、环境的良性循环。
3、改善了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提高了他们的收入水平和综合素质,易地扶贫搬迁不仅有效改善了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环境,而且增强了他们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搬迁群众由以农业、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发展方式转变为兼业乃至多业经营的现代发展方式。
4、加快了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新农村建设步伐,提高了当地的公共服务水平,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为社区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社会保障日益增强,不仅将贫困群众纳入低保范畴,还鼓励群众积极参加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
5、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快了区域协调发展进程,易地扶贫搬迁开发了迁入地的土地资源,以就业安置为主和以开发利用土地为主的移民社区建设,都加快了城镇化发展步伐。
弊端:
1、部分搬迁居民在新环境中因缺少就业机会而再次陷入贫困。
2、可供安置移民搬迁的未开垦土地越来越少,大量安置异地搬迁居民也越来越困难,土地面积、房基地的面积都比较小,农业比较效益低,再加上移民的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差,通过有土安置,也就是提供住房和耕地的方式在新地方复制一个农业村庄来帮助移民脱贫,其难度越来越大。
有的安置移民的地区也是生态较为脆弱的地区,大量人口定居从事农业生产以后,有可能会导致移民区的生态退化。
3、非农就业对生态脆弱的贫困地区的贫困人群有更强的吸引力。许多农民将异地搬迁与外出打工结合起来,他们希望搬迁到距离城市更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更加便捷且便于非农就业的地方。
4、很多移民并不是被安置以后就会稳定地定居下来,一些人会选择新的地方再次搬迁,也有一些人可能回到原籍。被统一安置的移民离开以后,他们的房屋和土地或者出售给没有规划的自发移民,或者空置。
(3)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的建议扩展阅读:
异地搬迁在中国反贫困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仅在“十二五”期间,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支持下,就有1171万人通过异地搬迁改善了生活条件。在“十三五”期间,计划有近1000万的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异地搬迁实现脱贫。
异地搬迁对于实现精准扶贫的目标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中国在反贫困中的制度优势。“十三五”期间是中国实现全面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关键时期,异地搬迁扶贫承担了近20%的扶贫攻坚任务。
⑷ 怎样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面临农户不愿拆除旧房的问题
1、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选准搬迁对象是异地扶贫搬迁成功的前提,一定要因地制宜,偏远山区条件艰苦、人口分布分散的农民,可根据条件,实行整村搬迁。
2、了解农户基本现状。进村入户登记与倾听驻村小组意见相结合,普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切实做到普查到户、逐户建档立卡、完备档案资料,确保应搬迁群众全部登记造册。普查工作要尤其注意对符合搬迁条件而又缺乏搬迁能力和意愿的困难群众进行详实的调查摸底,建立专门的普查档案。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申请、初定对象、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的标准化工作程序确定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对于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众,搬迁意愿特别强烈,将他们作为为搬迁安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走“先难后易,整村搬迁”路子。
4、科学布局。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区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搬迁深度贫困户。制定搬迁考核标准,不能只用单一指标衡量农户是否贫困。围绕困难群众的搬迁安置要逐户建立档案、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验收销号,防止工作中出现避重就轻、避难就易、“搬富不搬穷”的问题。
5,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着力“微型金融产品”的开发。即开发适合穷人需要的金融产品,鼓励村镇银行发展、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小额信用贷款,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
最后,社会资金支持。加大公益资金支持力度,在所得税前减免用于异地扶贫搬迁等扶贫事业的捐赠。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配置,推动市场开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鼓励内外资企业进驻新村,并为之提供优惠政策。
(4)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的建议扩展阅读
最近随全国政协民宗委到广西、甘肃、云南等民族地区调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看到这项工作已取得多方进展。
由于搬迁区域主要分布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搬迁对象主要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面临诸多特殊困难和问题,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加深认识,因地制宜,逐步改进。
注重加强搬迁户后续发展能力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自“八七扶贫”实施以来,有条件、有能力搬迁的群众很多已迁出,尚未搬迁的相对缺乏市场经济意识和生产生活技能。移民安置区受土地限制及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薄弱影响,普遍开发空间偏小,很难提供充足就业岗位。
搬迁群众有的继续耕种原籍承包土地,成为农忙住“老屋”,农闲住“新宅”的“两栖”农民,他们普遍希望保留原有承包地。后续发展是检验易地扶贫搬迁成败的关键。
建议各地结合搬迁群众自身条件、就业意向、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吸纳一定比例搬迁群众就业的企业,适当减免税收。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每个贫困户都有企业可以依托。
完善搬迁项目申报、考核、验收等程序衔接。易地搬迁用地从申报到获批一般需要6至10个月,安置区规模较大工程一般要跨年度实施。而目前年度搬迁计划及资金下达,与考核验收同年度内进行,这势必造成当年的搬迁任务无法在年底完成。
建议地方政府在年底前上报第二年本省区易地扶贫搬迁建议计划,有关部门抓紧审核,力争各项资金及早下达,给地方政府比较宽裕的实施时间。
在控制搬迁用地总量前提下,可以将用地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主管部门。根据不同项目的工程量,实事求是确定工期,指导地方承接、用好来自各渠道的资金。
适当放宽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政策。目前国家层面没有单列扶贫搬迁用地指标,迁出地复垦难度大、效益低,“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难以落实。安置房建设项目需交纳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十几项费用,每平方米税费200至300元,地方上负担沉重。
建议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设立专项用地指标,允许地方政府综合运用债务、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低息贷款支付安置点土地征用费用。参照棚户区改造项目办法,国家和地方出台安置区建设、投融资平台税费减免政策,指导地方用好用活用足土地增减挂钩政策。
支持搬迁群众参与住房建设同时防止因建房返贫。目前有关文件规定,中央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不能超过一定面积。而有些经济条件稍好的搬迁户希望,允许适当贷款,加上自己的努力,把房子建得宽裕些,否则后续建房成本会增加很多。
易地扶贫搬迁的主体是贫困群众,要鼓励他们通过自己的艰苦奋斗,主动脱贫。建议根据搬迁户实际经济能力,允许通过适当借贷或出工出力等方式参与住房建设。同时要坚决防止盲目扩大住房面积、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和过度装修,杜绝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⑸ 从宁蒗县搬迀到永胜县的异地搬迁如何安置
1、异地扶贫搬迁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
(2)本人愿意搬迁的;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迁出地区域划定标准,划定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
(2)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
(3)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
(4)易渍易涝湖区低洼区;
(5)属于县域内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域等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不宜开发的区域;
(6)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
(7)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特别重且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房户和D级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
(8)县域内其他需要搬迁的区域。
(5)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的建议扩展阅读
(一)资金筹措渠道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来源5大块,即中央预算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长期信贷资金和贫困户自筹资金,省按大约6万元/人预算标准拨付给各县。
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000元/人,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人,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人,长期信贷资金人均不超过35000元。农户自筹资金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0000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免交。
(二)资金使用原则
县级人民政府可统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在充分保障贫困人口基本住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需求的前提下,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允许调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还本付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
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m2,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建设的差异化补助标准。
(三)资金管理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业务应与其他业务物理隔离、独立封闭运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征地拆迁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自筹及整合其他资金解决,不得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易地扶贫搬迁有关的工作经费由当地政府配套解决,严禁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
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等应分别建立台账,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⑹ 结合材料,运用经济生活知识,说明新疆在推进南疆四地州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是如何致富的
扶贫过程中是挺好的,扶贫的项目也很多扶贫的。也很对老百姓也很有好处。
⑺ 求~!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试运行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学习、借鉴兄弟省区试点经验,9月10日至21日,由我处和办公室牵头组织百色市、平果县、隆林县、天峨县、天等县等发展改革系统同志赴青海、甘肃两省(以下简称“两省”)学习考察和调研。此次学习考察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的形式,现将学习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青海省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0个。2004-2008年累计搬迁人口1.37万户、6.68万人。搬迁项目总投资8.4亿元,其中国家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4.4亿元。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解决贫困群众温饱为中心,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多方拓展贫困群众增收渠道。经过多年努力,到2008年底,贫困人口从2000年的197.67万人下降到75.7万人。安置方式主要有集中安置、自主安置和跨县安置三种方式。
(二)甘肃省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43个。2008年国家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2.7亿元,搬迁人口6.13万人。自2001年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以来,国家累计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专项资金14.6亿元,搬迁人口34万多人。主要安置方式:1.从山梁沟壑区及地质灾害严重地区向交通便利、基础条件较好的水川地及塬台地建点集中安置。2.依托中小型水利工程,通过合法开发荒地或利用农场闲置地集中安置。3.依托县城、小城镇、中心村集中安置。
二、主要做法
从“两省”考察情况看,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保护,土地、劳动力等资源得到合理、有效配置,安置区基础设施完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部分迁入区主导产业初步形成,通过实施搬迁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脱贫步伐加快,致富空间进一步拓宽。“两省”试点工程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成立了易地扶贫开发项目领导小组,指定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部门工作分工。在市、县政府领导下,发改、扶贫、国土、建设、水务、教育、卫生、农业、林业、交通、电力等多部门协调配合。在协调一致的基础上,采取调配、置换等方法重点为搬迁解决土地困难问题。对确需跨村安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划要求统一征用安置地。同时积极开展对原居住点的土地整理,实现了占补平衡。注重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迁入地的水、电、路、文、教、卫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二)注重规划指导,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结合新时期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村级规划,对每个项目迁入地的土地、水源、水质及上学、就医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经过多方案比选,选择无地质灾害,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有水源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良好的地区。实施的每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做到入户调查、实地察看,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群众愿望,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顺利实施打好基础。为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效益评估和易地扶贫规划编制,今年上半年青海省在省级财政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
(三)加强资金整合,强化项目管理。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统筹考虑生态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后续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等各项内容,在扶贫整村推进、产业贴息扶持、农村劳动力培训、以工代赈等方面,结合新农村建设多方筹集资金,集中技术、人才、物资及各方力量。“两省”特别注意加强计划管理和计划衔接,凡上报国家计划不再随意变动,按当年计划来尽早开工项目。在国家计划资金未到的情况下,市县农户和工程队预先垫付,重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例如甘肃省2009年的计划到10月止已实施完成60%,有50%农户今年底可以迁入新居。大多数地区能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批复和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积极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三、考察体会
通过考察、参观比较,考察组成员对易地扶贫搬迁有了更直观、更深层次地了解和认识。大家深深地感到:试点工程的实施有效解决了“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区贫困人口脱贫和发展问题。此项工程确实是一项民心工程、惠民工程、群众满意工程,是一项造福群众的“德政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更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将其实施好并达到预期目标必须付出加倍的艰辛。
(一)以产业发展定搬迁规模,是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核心和根本。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千头万绪,但最重要是应解决产业发展问题。有了产业支撑,搬迁后生计就能得以解决。青海和甘肃两省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高度重视产业发展,所有安置点都以产业为依托,并根据各自情况,宜农则农、宜牧则牧。搬迁群众生活越过越好。以产业发展推动搬迁、带动搬迁的做法,值得我们思考和学习,也是我们这次学习考察感受、体会最深的一个问题。
(二)科学规划布局,统筹开发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是实施好项目的前提和基础。在项目实施前,首先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的方法、政策,深入迁出村镇,了解农民搬迁意愿,积极宣传易地搬迁的政策、补助标准等,并深入细致地做好搬迁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使搬迁群众对享受的权利和政策心中有数,调动他们参与搬迁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搬迁范围和对象。其次,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区水土资源进行普查、评估、论证,选择环境容量许可,水土资源、社会条件好,产业开发潜力大,承载容量大的土地进行规划,确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地点和规模,在此基础上,精心编制实施方案。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权、利是实施好项目的关键。易地搬迁工程投资大,建设任务重,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许多难题需要下大力气去解决,只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项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做到机构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任务分解落实,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有序进行。
(四)严格制度管理是实施好项目的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工程建设、群众搬迁安置、土地调整、政策协调、户籍管理等多方面问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制订切实可行的工程和资金管理制度,既可保证工程建设有章可循和工程建设质量,又能促使资金按时到位,此外建立完善的移民管理制度,对保证安置区社会稳定和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至关重要。
(五)加大项目监督与检查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牵涉许多单项工程,工程质量的优劣,关系广大搬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试点工作的成败,此外,试点工程政策性很强,在实施过程中,将会产生许多不可预料的困难和问题,综合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四、工作建议
为确保我区试点工程建设取得实效,结合试点工作前期开展情况,借鉴外省试点经验,下一步我们还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发展主导产业,加强搬迁群众培训。搬迁群众从原居住地搬迁到安置区,对新安置点的生产生活方式还需要一个适应过程,各工程实施县(市、区)要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依靠搬迁广大群众,努力发展经济,解决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的困难和问题。随着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土地价格不断上升,集中安置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要选准搬迁点和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可以实行一主多副的办法,确保产业有较好发展。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安排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传、帮、带等措施,使搬迁群众掌握实用技术,提高生产技能。同时各地要依托安置区资源优势,围绕龙头企业和区位优势,面向市场,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并按照农牧结合和集约化经营等思路发展生产,不断调整产业结构,拓宽增收渠道,使搬迁群众能够依靠产业脱贫、致富。
(二)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强易地扶贫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全程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搬迁对象审查、搬迁农户管理卡和搬迁人口资格审查表及安置区土地调配确权情况登记表填制、施工技术指导、工程质量检查、资料整理和进度报表上报等工作。对工程定期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资金到位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资金使用不合规以及实施内容与批复方案不符的,要严肃处理,及时整改。自治区易地搬迁办公室将根据各地上报工程实施情况对试点工程进行检查、指导。
(三)切实做好项目整合工作。在试点工程中,由于国家投入资金有限,要在短期内解决搬迁群众生活及发展问题,还有一定难度。要坚持生产、生活并重,充分考虑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扶持后续产业发展等问题,要完善安置区农技推广、农畜产品流通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只有加大力度整合相关部门资金,通过多部门综合扶持,才能尽快帮助搬迁户实现稳定脱贫。因此,要积极引导交通、农林水牧渔、国土整治、基层政权建设、教育、卫生等项目资金,在保持原有的管理渠道不乱、资金使用性质不变的前提下,以县为单元,以项目为支撑,以规划为基础,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做好项目整合工作。县(市、区)政府发挥统筹全局、领导和协调各方作用,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业务范围做好实施方案中单项工程设计方案和项目的对口报批工作,保证项目落到实处,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