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产业大全 > 国家文化产业发展资金

国家文化产业发展资金

发布时间:2021-02-25 20:11:34

『壹』 如何用好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一,发展文化产业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大幅度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人均GDP已经接近2000美元。根据国际经验,人均GDP达到这样的水平,人民群众的消费结构就会发生明显的变化,其中的精神文化支出就会越来越超过物质方面的支出。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趋旺盛,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就城市来说,市民物质生活的不断改善、受教育水平的提高、眼界的不断开阔、闲暇时间的不断增加,他们对精神文化生活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民告别了昔日文化生活相对单调乏味的局面,他们急切盼望“文化下乡”,希望有更多的好书、好戏、好电影和科技知识进村到户。与此同时,他们还积极主动参与文化活动,并创造出许多引人注目的具有乡土气息的文化产品,以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文化需求。因此,光是依靠政府提供的公益性文化产品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通过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不断提供多样性多层次的高质量的文化产品,才能满足人民这种不断高涨的文化需求。

第二,发展文化产业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需要。发展文化产业是解放文化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全球化进程和知识经济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认识到文化对于当代经济生活的推动作用,认识到文化的创造性是人类进步的源泉,未来世界的竞争将是文化生产力的竞争。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文化生产力的发展已成为本世纪核心的话题之一。文化产业作为高科技、高品位文化相结合的知识经济中的新型产业形态,代表着先进生产力,承担着民族文化的创新功能,是应对现实展示文化活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发达国家都积极主动地把高科技应用于文化产业,以其通过科技在文化产业的应用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我国虽然在文化产业方面起步较晚,但是经过这几年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以年均15%的速度增长。然而,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与同等发展水平国家平均值的差距至少在1.5万亿元以上,尚有大量潜在需求没有得到开发。我们一定要从整个世界大背景的层面认识到发展文化产业对于解放文化生产力的重要意义,把握机遇,迎接挑战,采取有力举措,千方百计地将我国的文化产业搞上去。

第三,发展文化产业是充分利用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需要。胡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这一重要论述对于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国不仅是著名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在五千年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国人民以其独特的智慧不断积淀,并创造出亘古不绝、一脉相承的灿烂文化。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是维系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纽带。要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需要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将传统文化中的极其丰富灿烂的文化资源加以弘扬和传播,让越来越多的当代中国人了解、感知,进而热爱中华文化。只有使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只有借助飞速发展的高科技技术,才可能实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再创造。

第四,文化产业对经济的全面协调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和实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起到重要作用。在21世纪知识产业将领导产业经济的新浪潮,并成为主导产业。我国也不例外,正处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关键时期,由“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粗放增长方式向“低消耗、少污染、高效益”的知识经济转移。这一转移为文化产业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文化产业资源消耗少、属于无烟产业,对于提升我国产业发展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要求人类社会的一切进步都要以人的潜能释放为主要动力并最终有利于人自身的全面发展。人类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而人自身的潜能却是无限的,是一种比自然资源更为可贵的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文化产业作为智力型、清洁型、增值型的产业,以精神文化生产开发为主,将人类发展转向自身资源的开发。由于人类精神文化需求的无限弹性以及人类精神文化资源开发的无限弹性,因此文化产业没有传统产业的扩展边界,这使得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变为可能。为什么文化产业的发展给美国带来了强大的可持续的竞争力,美国著名记者迈克雷总结得好:”美国的真正优势是文化与知识财富这两个非常人性化的资源。

『贰』 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多少钱

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一个上不封顶补助项目,补企业多少钱要看企业自身项目而定。

『叁』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81号)同时废止。

『肆』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重大项目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复重大项制目,是指财政部按照国家文化改革发展规划要求,组织实施的文化产业重点工程和项目。
第八条 财政部根据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印发年度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要求进行申报。
第九条 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当是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的部门或企事业单位。
第十条重大项目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项目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基本情况、项目背景材料、项目目标及主要内容、项目执行进度安排、申请资金额及预算安排、地方财政资金支持情况和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 重大项目申请人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一)中央各部门、资产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企业,直接向财政部申报;
(二)中央各部门归口管理的申报单位,由主管部门报财政部;
(三)地方申报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报财政部。
第十二条 财政部负责对重大项目的组织、立项、评审等工作,并根据评审结果研究确定具体支持项目和金额。
第十三条 财政部负责对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

『伍』 国家对文化产业的投资基金有哪些

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主要应通过市场筹措资金。因此,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公共财政理念,研究制定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文化产业特点的财政扶持政策,转变财政直接投资方式,积极探索通过贷款贴息、设立投资基金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促进实现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和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利用资本市场拓宽渠道,构建完善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

『陆』 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内容有哪些

文化专项的专项资金硬性指标较少,很多企业难以把握住申报的重点,申请报告也无从下手。我们有专家团队做这一块,你可以私信我。

『柒』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指的是什么

以我以前在省级工业经济管理部门工作的体会,国家各个行业都有自己的“专项资金”。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就是指这些钱只能用于文化产业(例如电影、文艺创作等),如果用在电子工业方面或与文化产业不搭边的项目,就算是违纪,要扣除下年度的拨款或贷款指标。就类似电子专项,只允许用于发展电子元器件或电脑整机,如果用于发展纺织企业,尽管也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领域,但超出了“专项”范围,仍然要受到严厉处分或惩罚。所以,文化产业专项,属于专项资金的一种,要求必须“专款专用”,如果挪作他用,必定受重罚。

『捌』 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是多大

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8年7月22日通过,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

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2008年7月22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9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健全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促进和保障机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增强文化软实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

本条例所称的文化企业,是指从事前款规定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二)鼓励自主创新;

(三)扶持特色和优势文化产业;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五)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应当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市、区政府在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第五条 市、区政府应当根据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文化产业政策;对纳入政府投资导向目录的鼓励性文化产业项目,应当予以引导、扶持。

第六条 市、区政府应当在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优先支持发展新兴和原创文化产业,重点扶持特色和优势文化产业,积极促进民族和传统文化产业化。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发展。

第七条 市政府文化产业发展行政事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拟定、实施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三)参与制订政府投资导向目录,参与政府投资的文化产业项目的论证和审核;

(四)对文化产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

(五)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以及文化产业项目的预申报工作,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六)组织和指导文化产业展示交易、信息平台、公共技术平台的建设;

(七)按照有关规定监管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第二章 创业发展扶持

第八条 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发展的信息、技术、交易服务平台,构建本市文化产业发展支持体系,营造有利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和创立知名文化品牌的环境。

第九条 市、区政府和司法机关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机制。积极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持和指导文化企业增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第十条 市、区政府应当扶持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的建设,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引导相关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进入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打造国家级创意产业园区,积极吸引知名文化企业、中介组织和研究培训机构把总部或者研发、制造、采购、财务中心设在园区。支持将旧城区、旧村、旧工业区改造成为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

第十一条 引导依法成立各类文化产业领域的行业协会。

第十二条 鼓励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文化中介机构,增强服务功能。鼓励中介机构在市场开拓、投资融资、产权交易、文化经纪、资质认定等方面为文化企业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采购文化产品和服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自主创新型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第十四条 文化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省以及本市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也可以选择享受国家、省以及本市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市、区政府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与激励机制。对获得年度最佳创意成果转化、年度最大出口量文化企业以及为本市文化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章 出口扶持

第十六条 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依法从事下列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

(一)赴境外开展音乐、戏剧、杂技、民间文艺等商业演出;

(二)赴境外开展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等商业展览、展销活动。

第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与国际著名文化制作、经纪、营销机构合作,利用境外合作者的资金、技术和营销渠道,生产制作科技含量高、资金密集型的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开展国际营销。第十八条 市、区政府以及相关服务机构应当为文化企业从事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提供指导和支持,并在研发设计、境外投资、对外合作、出国参展、广告宣传、整体推广、营销网络、金融保险、知识产权保护、公共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十九条 市、区政府应当充分利用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文化产品和服务展示交易平台,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市文化产业发展行政事务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组织有影响的文化商业项目到境外参加国际演出、评比和展览活动。

第四章 资金支持

第二十条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产权交易机构以及中介机构应当为文化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方式在国内外资本市场筹集资金。

第二十一条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和特色品牌文化企业以及文化企业的文化创意、成果转化、重大文化项目和文化人才的培养。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绩效评估机制。市文化产业发展行政事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市政府;市财政、审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五章 人才培养与引进

第二十三条 市、区政府应当建立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并将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和引进纳入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引进目录。编制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引进目录时,对涉及文化产业人才的内容,应当征求相关文化企业、文化行业协会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文化企业建立具有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文化产业教学、科研和培训基地。

鼓励高等院校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专业设置。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境外机构联合培养文化产业人才。第二十五条 鼓励和支持民族(传统)文化的技艺大师、传人收徒授业。以师承关系学习民族(传统)技艺,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第二十六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建立灵活用人机制,支持用人单位引进文化产业中的高端人才和紧缺的专业人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市政府应当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相的配套办法。

第二十八条 外资从事文化产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文产办)

『玖』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提高文化产业整体实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体现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文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及公共财政基本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四条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资金分配和拨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拾』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支持方向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
(一)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对中央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有关费用予以补助,并对其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予以支持。
(二)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对中央确定组建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公司重点发展项目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兼并重组和股改等经济活动予以支持。
(三)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对国家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所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项目、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文化内容创意生产、人才培养等予以支持,并向中西部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业态倾斜。
(四)促进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对文化企业利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渠道融资发展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等活动予以支持。
(五)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体系建设。对文化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数字化建设、传播渠道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予以支持。
(六)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对文化企业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境外投资等予以支持。
(七)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文化产业发展领域。
第六条 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支持方式包括:
(一)项目补助。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重点发展项目所需资金给予补助。
(二)贷款贴息。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银行贷款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予补贴。
(三)保费补贴。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保险公司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保费给予补贴。
(四)绩效奖励。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给予奖励。
(五)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方式。

阅读全文

与国家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中天高科国际贸易 浏览:896
都匀经济开发区2018 浏览:391
辉县农村信用社招聘 浏览:187
鹤壁市灵山文化产业园 浏览:753
国际金融和国际金融研究 浏览:91
乌鲁木齐有农村信用社 浏览:89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ipo保荐机构 浏览: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规划 浏览:748
博瑞盛和苑经济适用房 浏览:708
即墨箱包贸易公司 浏览:720
江苏市人均gdp排名2015 浏览:279
市场用经济学一览 浏览: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浏览:59
中国金融证券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814
国内金融机构的现状 浏览:255
西方经济学自考论述题 浏览:772
汽车行业产业链发展史 浏览:488
创新文化产业发展理念 浏览:822
国际贸易开题报告英文参考文献 浏览:757
如何理解管理经济学 浏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