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国许多民族传统工艺逐渐衰落,你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如何更好的保护、传承本民族的传统工艺,谈谈看法
民族传统工艺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目前,在我国少数民族中,有22个民族的人口在10万以下,有的不足5 000人。由于人口较少民族的核心文化区范围小,其文化传承的状况堪忧。面对这一现象,当务之急是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文化。
一、我国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与保护的现状与所面临的问题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改革开放中吸引的各种外来文化的涌入,不断冲击着我国的传统民族文化,文化的融合和发展同时也导致许多传统的民族民间文化面临着消亡的危险,其主要表现在:
1.年轻一代对民族文化认识不够,在追逐潮流中开始西方化。
2.许多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无人,其面临着消亡的境地。我国一些传统的技能和民间技术是老一辈人智慧的结晶,其中包涵着我国劳动人民的勤劳和质朴的特性。其技能的掌握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现代人甚少有人愿意长时间的去学习一门技能。这就导致我国需要珍贵的民族技艺面临失传的危险。
3.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研究人员短缺,国家相应保护法律的缺少,导致大量的传统文化的代表性文化实物和资料难以得到妥善保护。
二、传承与保护。
1.树立民族民间文化认同感,增强国民的民族自豪感。在研究、保护时,要将乡民艺术“还鱼于水”。“只有从乡民的具体生活出发,将乡民艺术视为乡民生活与文化的一部分,才能真正理解其魅力与真谛。”
2.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知识产权。完善我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律、法规,包括对民族民间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使得我国传统民族民间文化免受其他国家或组织的盗用,以及民间组织、个人的非法牟利性行为。可以利用先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保护,并对存在法律漏洞之处及时修订或者出台新法规。借鉴别国的成功保护模式,以充分实现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文化、经济价值,对其进行有法可依的保护、传承和利用。
3.建立完善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机构。
4.利用传媒力量普及民族民间文化知识。
5.大力培育民间文化人才,壮大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人才队伍。
人才的保护包含两个主要方面:①注重对现有掌握民族民间文化技术的人才为其提供艺术继续创造的周边生活保障,为其传授文化记忆提供有力的扶持性政策,如提高其待遇,以及申办技艺传授教学单位在政策上的扶持和奖励;②注重对未来青年文化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做到民族民间文化技艺和教育的深度结合,和其他文化课程一并列入教育课程之中,培养青少年学生对民族文化的兴趣和热爱之情,建立一套保护民族民间人才培养和未来就业方面的教育和社会保障、鼓励机制,从而壮大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人才队伍。
总之,对我国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是一项长期、伟大的历史性任务,是政府部分和社会组织以及每一位公民共同肩负的责任。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支持之下,加大民族民间文化设施配置,深入民族文化调研。从教育机制上广泛的培养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继承人,使其后继有人。并开展民族民间文化组织活动,促进民族民间文化融入人们意识之中,“以人为本”做好对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使得我国传统民族民间文化能够源远流长。
② 我国处理民族政策有哪些,如何处理好民族问题(急需,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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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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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为促进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民族政策。中国政府的民族政策主要有:
一、坚持民族平等团结
在中国,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不会实现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则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结果,是促进各民族真正平等的保障。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在中国的宪法和有关法律中得到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二、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一样,同为我国三大墓本政治制度之一。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民族区域自治是与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了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利,极大地满足了各少数民族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愿望。根据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一个民族可以在本民族聚居的地区内单独建立一个自治地方,也可以根据它分布的情况在全国其他地方建立不同行政单位的多个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 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自治权利,又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国家的发展和少数民族的发展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的优势。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如下两个显著的特色: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上级国家机关在制定各项政策和计划、进行国家经济文化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予以帮 助和支持。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在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要有利于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利民族团结,又要有利于实行自治的民族的发展和进步,有利于国家的建设。
截至目前,中国有民族自治地方155个,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旗)120个。
三、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国家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帮助、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并动员和组织汉族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有十三条规定了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义务。国家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有计划地在少数民族地区安排一些重点工程,调整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发展多种产业,提高综合经济实力。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家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投资力度,加快了少数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的步伐,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呈现新的活力。
近年来,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国家还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是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有40多个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7l%;全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中,有5个自治区,27个自治州,84个自治县(旗)在西部,占西部地区总面积的86.4%。云南、贵州、青海三个多民族省也在西部;湖南的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湖北的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及吉林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虽不在西部,但也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待遇。因此,西部大开发就是民族地区大开发,就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
二是开展“兴边富民行动”。这一行动是国家民委落实中央提出的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加快边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举措。实施的范围包括分布在我国2.1万公里陆地边界线上的135个县(旗、市)。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大力培育县城经济增长机制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截至2002年底,全国“兴边富民行动”实际投入资金已达150亿元,兴建兴边富民项目数万个,2100多万人受益。
三是重点扶持22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人口较少民族指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民族,全国有22个,总人口不足60万人。由于历史、地理等方面的原因,这22个民族发育程度比较低。今后10年内,国家计划每年投入5亿元帮助发展,共50个亿。
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状况看作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情况,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根据民族工作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各级各类院校培训学习,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二是注重实践锻炼,各地、各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干部交流、岗位轮换,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三是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优先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等领导班子中占有适当比例。
五、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
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方面,国家坚持从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积极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如赋予和尊重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发展民族教育的权利,重视民族语文教学和双语教学,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建设,在经费上给予特殊照顾,积极开展内地省市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等。
在发展少数民族科技事业方面,国家采取了许多特殊措施,如:重点培养、培训少数民族科技人员,在普通高等院校有计划地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或举办民族班;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引进人才和先进技术设备,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产品,扶植提高传统科技,提高经济效益等。
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卫生事业,国家有关政策强调,要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卫生队伍的建设,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和妇幼卫生工作,大力扶持发展民族医药事业等。
在繁荣少数民族文化政策方面,国家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文化事业,组建民族文化艺术团体,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繁荣民族文艺创作。
六、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中国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第二十一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 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财政方面扶持少数民族文字的教材和出版物的编译和出版工作。”第四十七条规定:“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浯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七、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中国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表现在服饰、饮食、居住、婚姻、礼仪、丧葬等多方面。国家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少数民族享有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政府对少数民族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加以保护。第一,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第二,尊重和照顾少数民族年节习惯。第三,尊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第四,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第五,在大众传播媒介中,防止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事情发生。第六,尊重少数民族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八、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
中国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中国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有宗教信仰,有的民族群众性的信仰某种宗教,如藏族群众信仰藏传佛教。有一些民族信仰同一种宗教,如我国有10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在中国,宗教信仰自由,即每个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一种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目前,中国有清真寺3万座。在西藏,有藏传佛教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处。
中华人民共利国成立以来的实践证明,中国的民族政策是成功的,走出了一条符合自己国情的解决民族问题和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的正确道路。中国政府相信,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中国各民族必将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中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必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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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好民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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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有它自身形成、发展到消亡的客观规律。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民族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并且民族的发展是受社会发展规律制约的。
第二,民族和阶级是两个不同的社会历史现象,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是两种性质不同的问题。在阶级社会里,民族内部包含着不同的阶级,存在有阶级斗争,所以在阶级社会里,民族问题往往同阶级问题联系在一起,剥削阶级总是将这样那样的民族问题打上阶级的烙印。但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说,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在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民族问题基本上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问题。如果把民族问题的实质归结为阶级问题,那就只能严重脱离以至伤害少数民族群众,不但不可能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加强民族团结,反而会给敌对势力帮忙。
第三,民族问题是社会发展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社会发展总问题的一部分,是革命和建设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只有在社会总问题解决进程中,才能得到解决。如果我们在整个革命建设中重视民族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它就对整个革命和建设过程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如果忽视或者错误地处理民族问题,她可能会给革命和建设事业带来巨大的破坏力,使整个革命事业受到挫折乃至失败。
第四,各民族平等的联合,反对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各民族无论大小,都一律平等。每个民族都是人类物质财富和历史、文化的创造者,各民族应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团结起来,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全世界各民族的无产阶级应坚持国际主义的原则,同一切被压迫民族实行不分国界和民族的亲密联合,共同进行斗争,推翻实行民族剥削和压迫的反动统治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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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们怎样支持名族企业,怎样捍卫名族经济
我们的民族品牌发展起步较晚,在品牌价值、品牌竞争力、品牌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在民族品牌保护方面,还比较薄弱。
一、中国民族品牌存在的问题
(一)民族品牌意识淡薄。当前中国许多产业已经是世界第一,但自己的品牌却很少,中国经济在某种意义上成为没有品牌的打工经济。我国的一些企业家缺乏长远的品牌战略意识。主要表现在:有的企业法人代表没有树立品牌意识,只是一味地追求生产经营的绩效;有的企业虽然有品牌意识,但没有把品牌放在重要位置;有的企业缺乏创造品牌的动力,一遇到技术上或资金上的困难就产生畏难情绪,甚至自觉或不自觉地放弃对品牌的追求……
(二)民族品牌缺乏危机变革意识。民族品牌必须及时把握产业的变化,及时对产品技术和核心要素进行创新,才能赢得市场的持续性发展。我国很多民族品牌就是由于未能把握新的技术以及产业变动所带来的机遇而消失的。
(三)民族品牌商标权流失现象严重。我国许多企业缺乏知识产权意识,对民族品牌的商标权保护不利。我国一汽轿车被德国大众并购,四川长虹被荷兰飞利浦并购……中国的合资合作企业90%使用的是外国投资方的商标。当年人们耳熟能详的许多品牌如小护士、大宝、两面针、南孚等都被外企打入了“冷宫”,民族品牌在外资并购中“蒸发”。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外资并购的都是国内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从而就能主导行业技术标准而控制整个行业,中国被外资并购的企业因丧失主导权而成为外资的加工车间。
二、保护民族品牌的重要性
无论是被欧莱雅收购的小护士,还是被达能并购的乐百氏,我们曾经在并购之时看到的信誓旦旦的发展民族品牌的承诺似乎都没有在未来成真。民族品牌被并购以后,中国失去的不只是一个企业、一个品牌,而是中国企业在这个行业的竞争力和地位。“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这句适用于所有领域,但凡那些闻名世界的产品,都带有深深的民族印记。当一个品牌深深印上某种文化的烙印时,品牌的影响力就会与文化的生命力一样具有极强的扩张性,从而实现文化传承下的产业复兴,提升行业竞争力,从而实现文化传承下的产业复兴。
三、保护民族品牌的重要途径
(一)加强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民族品牌发展现状。工商部门应充分发挥商标职能和基层组织机构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民族品牌的调查摸底,并建立专门台账,全面调查了解民族品牌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多方联动,全面营造支持民族品牌发展氛围。我国《商标法》于2001年第二次修订并实施后,迄今已11年。这11年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在涌现出一大批国内知名企业的同时,国际知名企业也全面进军中国,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由于《商标法》长期未能得到修订,现有的法律规范在对驰、著名商标以及民族品牌的保护方面略显不足,确实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鼓励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民族企业的目标不太相符。因此,对《商标法》及早进行修订十分必要。同时工商部门应将民族品牌发展现状向党委政府加强请示汇报,推动扶持政策出台,从税费、土地等各方面给予民族品牌更多、更全面的扶持、帮助。
(三)加强宣传引导,全面提升民族品牌保护意识。发动全国工商系统的力量每年定期集中宣传、展示民族品牌,持续营造民族品牌发展氛围。防止民族品牌在被国际资本“收编”的同时所消灭。企业在合资时应有长远眼光,应该走自主创新之路,坚持培育使用自己的品牌。将品牌意识摆在发展前进的首位,成立知识产权部门,引进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训员工知识产权知识,在合资过程中力保民族品牌不放弃、不消失。
④ 如何保护民族产业
从直觉和常识上来说,国家为了保护民族产业,给予民族产业一些优惠政策,限制外商进入,从而给予民族产业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时间。按照这种逻辑,政府部门实施手机牌照制度,合情合理。
然而,人类社会的实践经验却出现反直觉和反常识的一面,越是得到更多保护的产业,越是竞争力不强;相反,越是没有得到保护的产业,越是竞争力很强。
事实上,政府在保护“民族产业”方面,一直存在两种相互“竞争”的逻辑。一种逻辑是直接保护,或者称之为结果性保护,即直接给予民族产业优惠政策,试图通过限制竞争对手,来保护被保护者,从而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本质上是以“国家逻辑”代替“企业逻辑”。一种逻辑是间接保护,或者称之为程序性保护,即为民族产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试图使民族产业通过竞争来学习,在竞争中提高,在竞争中打败竞争对手,政府只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本质上是让企业遵守“企业逻辑”。
政府直接保护民族产业,必然通过限制进入的方式来达到,手机生产牌照制度就是这种政策保护的表现。政府的限制准入制度造成了这种生产资格的稀缺。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只要存在稀缺,就会存在竞争。自然,所有的手机生产厂商都会从竞争手机,转向竞争手机生产资格许可证。这种基于资格的竞争,不会带来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相反,会导致资源浪费,带来社会福利降低。
此外,政府在民族产业方面采取直接保护的逻辑,还有可能形成恶性循环。政府通过配额制保护民族产业,导致生产资格稀缺,生产企业会投入更多资源竞争资格,导致生产能力下降,竞争力差,社会整体福利水平下降,而为了保护这些民族产业,就需要更多的政府直接保护。
而要打破这种恶性循环,政府就需要改变民族产业保护政策的逻辑,从结果性保护向程序性保护转变,给民族产业与外商企业竞争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让国家遵循国家逻辑,让企业遵循企业逻辑。这样,企业就会竞争于具体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在这一竞争过程中,会导致相互学习和相互模仿,从而导致更多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在竞争中不仅每一个企业会提高其竞争实力,而且社会整体福利水平也相应提高。这样,政府采取程序性保护,使民族产业保护保持良性循环。自然,政府也达到保护民族产业的目的。
⑤ 如何正确认识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中"保护民族工商业,发展资本主义"谢谢!
保护民族工商业
民族工商业是民族资本家经营的那部分企业。中国共产党在对待民族工商业和民族资产阶级的问题上,曾出过偏差,走过弯路。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实行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主要原因如下:
①是由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决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而不是一般地消灭资本主义,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是一种比较进步的生产关系。
②是由民族资本的特点决定的。民族资本占现代工业的10%,大多数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保护和发展它们,对支援革命战争、改善人民生活、发展国民经济均有重要意义。
③是由民族资产阶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表现决定的。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大部分时间内,一定程度上参加了民主革命,是团结与争取的对象。
④是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的需要。团结民族资产阶级,有利于团结全国的知识分子、爱国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因此,在新民主主义国家权力达到的地方,对于民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本必须给予保护。需要强调的是,即使在革命胜利以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还必须允许民族资本主义的存在和一定程度的发展。
⑥ 保护民族产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和影响
自西方工业革命以来,尤其是二战以来,在我们这个星球上的任何一个国家的生存都离不开这个国家的民族产业,民族产业成了所有国家的支柱,民族产业的结构和规模决定了这个国家的强弱和兴衰。
中国近二十多年来的民族工业大量崩溃,中国民族产品大量从市场中消失,非常明显,这不是我们技术上不如人,是我们中国人的文化心态出问题了!是我们中国近年来的许多改革措施可能并不符合中国民族产业的发展所致。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利用外资,正演变为外资控股的合资浪潮。这正应验了经济学家的判断:输出产品、输出资本到输出品牌,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战略。自然科技领域里有句行话,叫做三分技术七分设备,试验设备和科研管理条件上不去,科研也就无法正常进行。以内燃机研究为例,根据笔者所知,中国的内燃机研究从一起步的起点就不低,早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的发动机专家就已经改进了不少性能优良的发动机,且将这些发动机运用到了当时的对日作战中去,就连小日本当时也惊叹中国的发动机行业非常厉害。发动机是整个工业的心脏行业,但是,后来中国发动机产业长期上不去的原因,主要问题就还是出在国家资源是否优化配置的管理问题上了。
资本短缺,是发展中国家的共同特征,中国也尤显“外资饥渴症”。有些地方不惜下指标,年内合资企业必须达到多少个。除了真缺资金外,还有面子好看,多个出国考察机会,多买免税进口车,当然还有趁企业组织转型可化公为私侵吞国有资产。如此等等,一味顺从、妥协、让利,在地方企业或个人利益劲动下便都出现了。更可气的是,国内市场竞争处于下游,不是眼睛向内练内功,而是眼睛向外,以种种优惠把外商招来与国内同行斗。我们睁开自己的眼睛去看看,现今中国各地公路上开的各种大小汽车甚至摩托车,其中,究竟有多少还是属于中国自己的民族产品?!笔者注意到,就连一汽、上汽、东风等这些中国老汽车品牌,现在,几乎都在后面挂上了外国汽车业的品牌名字。笔者曾经问讯过五羊——本田摩托车的一位经销商,他说:现在的国人崇拜外国品牌之风简直到了邪乎的地步,于是,他们只好在自己生产的摩托车上打上HONDA的本田名字,一辆仅仅只卖几千元的摩托车上打上这样的一个本田符号,中国厂商就得交付给日本人几十美圆,日本人坐着不动,每年就可以从中国各种机动车中抽走大笔的标号费用,这,纯粹是中国人自己的崇洋心态在给自己增加各种麻烦和费用。
许多丢牌子,甚至有些是名牌的合资接踵发生便不足为怪了。这难道叫开放利用外资吗?在十九世纪,大清帝国的GDP是位于世界第一的,但由于没有真正的现代化产业支持,这些GDP是多么脆弱,多么不堪一击,这些靠农业,瓷器,丝绸创造的GDP无论有多少也都是不顶用的。而今天,当我们满足于服装,玩具创造的GDP的时候,我们已经再次走向了大清帝国的老路。当我们用8亿条裤子去换取一架空客飞机的时候,我们难道没有听到新的鸦片战争已经在敲门了吗?一个国家真正的力量在于强大的现代化民族产业,这些民族产业的先进程度决定着这个国家的发展前景,这些民族产业的结构规模决定着这个国家的强大程度。
落后就要挨打。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就要靠改革开放。世界文明当人类共享。我们不能因民族工业受到冲击就嚷嚷关上国门,我们没有理由也不可能把好的东西挡在国门外。因为我们现在依然是发展中国家。过去20多年中国经济取得独步世界的增长,靠的是改革开放,今后昂立世界,必须继续扩大开放、加快改革。要想走向世界,必先让世界融入中国。因为贸易自由化、制造活动全球化是当今世界之大潮流。加入了WTO,国门是会越开越大。
保护,只能保护落后,或者只有弱者才会寻求保护。最好的保护是发展。最根本的是,我们有一大批挺直腰杆做中国人、创中国名牌乃至国际名牌的企业家。我们还有彩电业的创维、长虹,服装业的雅戈尔、报喜鸟、杉杉;碳酸饮料业的健力宝依然健在,卫生巾业的“安尔乐”仍然有活力。
保护民族产业应该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了,我们不要被眼前的短时辉煌迷雾住了眼睛,中国最终还是应该走自主发展的道路。不要忘记,现代社会的竞争,表面上是资本竞争和技术竞争,但是,本质上还是个谁控制谁的问题。资本主义文化逻辑,是自己自由的去控制别人,而不由别人去自由的控制自己。中国人应该走自己的路,不要老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走。发展,要利用外资,但切不要被外资利用,置民族自尊和利益于不顾,委身投靠。人吃牛肉不是为使自己变成牛,而是为了长得跟牛一样强壮。
民族工业,当先自尊、自信,而后才能真正自立、自强!任何一个中国人都应该明白这样一个简单道理。中国古老的文化传统,注定了中国绝对不会屈服于任何一个民族,中华民族从来就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独立自尊民族,这是中国的文化传统所决定了的。
⑦ 如何正确看待我国当前的民族形势与民族政策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民族和民族问题。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它是衡量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各级政府处理现实问题能力的一个标志。从我们国家来看,解决民族问题最终要靠发展。关键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构建和谐的社会。
民族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有三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共同发展与民族之间发展拉大的趋势并存。一方面是共同发展,但同时民族之间发展差距也在拉大,这两方面是并存的。第二个特点是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增强与民族的民族意识增强并存。第三个特点是民族之间的联系、交往增多和摩擦矛盾增多并存。一方面是联系、交往增多,另一方面是摩擦和矛盾也在增多。基于民族差别、民族矛盾所产生的民族关系、民族发展问题。。中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有四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民族平等的不完全性;第二个特点:民族团结的相对性;第三个特点:民族互助的有限性,互助与竞争的公升性;第四个特点:共同繁荣的初步性。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是在建国以来,甚至是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就开始探索了。也是建国以来逐步的摸索、探索、不断的完善,逐渐形成的。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党的基本政策。目前我们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民族问题理论,民族政策基本上概括了以下内容:一、民族是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共同体。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民族是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共同体。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问题理论的核心观点。关于民族发展的过程的观点,已经写到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政策里。实际上也是有一个过程的,我们党是付了学费才真正地意识到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有自己的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不可能强制同化,也不可能消除民族差别。大家共同繁荣发展,五十六个民族团结起来,齐心协力发展和建设和谐的社会。二、民族问题和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
中国共产党提出在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包括了民族自身的发展,也包括了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民族与国家之间的这样一些关系。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这种方式解决民族问题。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用发展的手段在发展的过程中解决。三、我国是各民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核心观点是民族平等。共产党把这条也写到了我们的民族政策和法律当中。中国是五十六个民族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五十六个民族不管人口多少,发展程度高低,所有的民族一律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都是平等的。民族平等在现阶段还受到一些发展因素的制约,但这是我们发展的目标,也是我们发展的方向。四、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必须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专家提出,落实社会发展观,共同繁荣发展需要重视下面几个问题:第一、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第二、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各类人才的培养。第三、加强民族团结,
旗帜鲜明地
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的统一和社会政治稳定。第四、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同时注意坚持完善。这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而且在发展的过程当中不断完善。只有这样,我们国家的民族和谐、民族团结才能得到保障。
⑧ 如何正确看待我国当前的民族形势和民族政策
中国的民族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
[编辑本段]民族政策的具体原则
一、坚持民族平等团结
在中国,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不会实现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则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结果,是促进各民族真正平等的保障。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在中国的宪法和有关法律中得到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二、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一样,同为我国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民族区域自治是与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了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利,极大地满足了各少数民族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愿望。根据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一个民族可以在本民族聚居的地区内单独建立一个自治地方,也可以根据它分布的情况在全国其他地方建立不同行政单位的多个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 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自治权利,又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国家的发展和少数民族的发展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的优势。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如下两个显著的特色: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上级国家机关在制定各项政策和计划、进行国家经济文化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予以帮 助和支持。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在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要有利于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利民族团结,又要有利于实行自治的民族的发展和进步,有利于国家的建设。
截至目前,中国有民族自治地方155个,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旗)120个。
三、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国家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帮助、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并动员和组织汉族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有十三条规定了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义务。国家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有计划地在少数民族地区安排一些重点工程,调整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发展多种产业,提高综合经济实力。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家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投资力度,加快了少数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的步伐,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呈现新的活力。
近年来,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国家还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是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有40多个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7l%;全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中,有5个自治区,27个自治州,84个自治县(旗)在西部,占西部地区总面积的86.4%。云南、贵州、青海三个多民族省也在西部;湖南的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湖北的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及吉林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虽不在西部,但也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待遇。因此,西部大开发就是民族地区大开发,就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
二是开展“兴边富民行动”。这一行动是国家民委落实中央提出的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加快边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举措。实施的范围包括分布在我国2.1万公里陆地边界线上的135个县(旗、市)。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大力培育县城经济增长机制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截至2002年底,全国“兴边富民行动”实际投入资金已达150亿元,兴建兴边富民项目数万个,2100多万人受益。
三是重点扶持22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人口较少民族指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民族,全国有22个,总人口不足60万人。由于历史、地理等方面的原因,这22个民族发育程度比较低。今后10年内,国家计划每年投入5亿元帮助发展,共50个亿。
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状况看作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情况,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根据民族工作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各级各类院校培训学习,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二是注重实践锻炼,各地、各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干部交流、岗位轮换,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三是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优先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等领导班子中占有适当比例。
五、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
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方面,国家坚持从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积极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如赋予和尊重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发展民族教育的权利,重视民族语文教学和双语教学,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建设,在经费上给予特殊照顾,积极开展内地省市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等。
在发展少数民族科技事业方面,国家采取了许多特殊措施,如:重点培养、培训少数民族科技人员,在普通高等院校有计划地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或举办民族班;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引进人才和先进技术设备,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产品,扶植提高传统科技,提高经济效益等。
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卫生事业,国家有关政策强调,要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卫生队伍的建设,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和妇幼卫生工作,大力扶持发展民族医药事业等。
在繁荣少数民族文化政策方面,国家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文化事业,组建民族文化艺术团体,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繁荣民族文艺创作。
六、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中国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第二十一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 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财政方面扶持少数民族文字的教材和出版物的编译和出版工作。”第四十七条规定:“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浯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七、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中国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表现在服饰、饮食、居住、婚姻、礼仪、丧葬等多方面。国家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少数民族享有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政府对少数民族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加以保护。第一,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第二,尊重和照顾少数民族年节习惯。第三,尊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第四,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第五,在大众传播媒介中,防止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事情发生。第六,尊重少数民族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八、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
中国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中国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有宗教信仰,有的民族群众性的信仰某种宗教,如藏族群众信仰藏传佛教。有一些民族信仰同一种宗教,如我国有10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在中国,宗教信仰自由,即每个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一种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目前,中国有清真寺3万座。在西藏,有藏传佛教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处。
中华人民共利国成立以来的实践证明,中国的民族政策是成功的,走出了一条符合自己国情的解决民族问题和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的正确道路。中国政府相信,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中国各民族必将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中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必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三个离不开”思想生动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团结进步的历史。中国众多的民族,起于多源。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居住在中原地区的汉族和周边的少数民族,以中原地区为核心,汇聚成为统一、稳固的中华民族。各民族历经迁徙、贸易、婚嫁,以及碰撞、冲突之后,交往范围不断扩大,融合程度不断加深,逐步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杂居、共生互补的格局。绢马互市、茶马互市和西汉王昭君出塞、唐朝文成公主入藏都是典型的例子。在各民族共同开拓祖国的疆域、共同捍卫祖国的统一、共同推动祖国经济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和心理特征逐渐形成,并不断强化。特别是近代以来,各民族在抵御外来侵略和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了生死相依、休戚与共的血肉联系。“三个离不开”思想,是对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各民族共有的精神财富。
“三个离不开”思想生动反映了我国各民族发展谁也离不开谁的实际。我国各民族在发展中各有优势、互补共济。总体上讲,汉族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科学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有优势,而少数民族聚居区地域广阔、资源富集、地理位置重要,在诸多方面也有着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比如,民族自治地方草原、森林、水力、石油、天然气、煤炭、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诗歌、音乐、舞蹈、绘画、建筑等各具特色。因此,加快国家现代化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必须把汉族地区和民族地区各自的优势和长处发挥出来,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实现互利共赢。
“三个离不开”思想是防范渗透、抵御分裂的有力武器。长期以来,西方敌对势力始终没有放弃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图谋。在西方敌对势力的支持下,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结,不断变换策略和手段,进行反动宣传,极力挑起事端、制造动乱,煽动民族对立、民族仇视,妄图从民族关系上打开缺口,以达到分裂祖国的险恶目的。在长期的反分裂斗争中,早已根植于广大各族人民心中的“三个离不开”思想,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们防范渗透、抵御分裂的强大武器。
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发展中的多民族国家,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尤其需要各族人民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携手并肩、团结奋斗。特别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各民族间的交往日益增多,民族关系发生深刻变化。但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我们就一定能形成中华民族磅礴伟力,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胜利推向前进
⑨ 如何正确看待我国当前的民族形式与民族政策
中国的民族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
[编辑本段]民族政策的具体原则
一、坚持民族平等团结
在中国,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不会实现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则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结果,是促进各民族真正平等的保障。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在中国的宪法和有关法律中得到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二、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一样,同为我国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民族区域自治是与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了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利,极大地满足了各少数民族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愿望。根据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一个民族可以在本民族聚居的地区内单独建立一个自治地方,也可以根据它分布的情况在全国其他地方建立不同行政单位的多个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 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自治权利,又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国家的发展和少数民族的发展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的优势。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如下两个显著的特色: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上级国家机关在制定各项政策和计划、进行国家经济文化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予以帮 助和支持。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在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要有利于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利民族团结,又要有利于实行自治的民族的发展和进步,有利于国家的建设。
截至目前,中国有民族自治地方155个,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旗)120个。
三、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国家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帮助、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并动员和组织汉族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有十三条规定了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义务。国家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有计划地在少数民族地区安排一些重点工程,调整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发展多种产业,提高综合经济实力。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家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投资力度,加快了少数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的步伐,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呈现新的活力。
近年来,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国家还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是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有40多个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7l%;全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中,有5个自治区,27个自治州,84个自治县(旗)在西部,占西部地区总面积的86.4%。云南、贵州、青海三个多民族省也在西部;湖南的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湖北的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及吉林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虽不在西部,但也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待遇。因此,西部大开发就是民族地区大开发,就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
二是开展“兴边富民行动”。这一行动是国家民委落实中央提出的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加快边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举措。实施的范围包括分布在我国2.1万公里陆地边界线上的135个县(旗、市)。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大力培育县城经济增长机制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截至2002年底,全国“兴边富民行动”实际投入资金已达150亿元,兴建兴边富民项目数万个,2100多万人受益。
三是重点扶持22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人口较少民族指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民族,全国有22个,总人口不足60万人。由于历史、地理等方面的原因,这22个民族发育程度比较低。今后10年内,国家计划每年投入5亿元帮助发展,共50个亿。
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状况看作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情况,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根据民族工作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各级各类院校培训学习,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二是注重实践锻炼,各地、各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干部交流、岗位轮换,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三是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优先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等领导班子中占有适当比例。
五、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
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方面,国家坚持从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积极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如赋予和尊重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发展民族教育的权利,重视民族语文教学和双语教学,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建设,在经费上给予特殊照顾,积极开展内地省市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等。
在发展少数民族科技事业方面,国家采取了许多特殊措施,如:重点培养、培训少数民族科技人员,在普通高等院校有计划地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或举办民族班;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引进人才和先进技术设备,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产品,扶植提高传统科技,提高经济效益等。
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卫生事业,国家有关政策强调,要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卫生队伍的建设,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和妇幼卫生工作,大力扶持发展民族医药事业等。
在繁荣少数民族文化政策方面,国家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文化事业,组建民族文化艺术团体,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繁荣民族文艺创作。
六、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中国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第二十一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 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财政方面扶持少数民族文字的教材和出版物的编译和出版工作。”第四十七条规定:“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浯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七、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中国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表现在服饰、饮食、居住、婚姻、礼仪、丧葬等多方面。国家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少数民族享有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政府对少数民族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加以保护。第一,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第二,尊重和照顾少数民族年节习惯。第三,尊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第四,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第五,在大众传播媒介中,防止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事情发生。第六,尊重少数民族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八、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
中国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中国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有宗教信仰,有的民族群众性的信仰某种宗教,如藏族群众信仰藏传佛教。有一些民族信仰同一种宗教,如我国有10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在中国,宗教信仰自由,即每个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一种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目前,中国有清真寺3万座。在西藏,有藏传佛教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处。
中华人民共利国成立以来的实践证明,中国的民族政策是成功的,走出了一条符合自己国情的解决民族问题和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的正确道路。中国政府相信,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中国各民族必将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中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必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三个离不开”思想生动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团结进步的历史。中国众多的民族,起于多源。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居住在中原地区的汉族和周边的少数民族,以中原地区为核心,汇聚成为统一、稳固的中华民族。各民族历经迁徙、贸易、婚嫁,以及碰撞、冲突之后,交往范围不断扩大,融合程度不断加深,逐步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杂居、共生互补的格局。绢马互市、茶马互市和西汉王昭君出塞、唐朝文成公主入藏都是典型的例子。在各民族共同开拓祖国的疆域、共同捍卫祖国的统一、共同推动祖国经济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和心理特征逐渐形成,并不断强化。特别是近代以来,各民族在抵御外来侵略和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了生死相依、休戚与共的血肉联系。“三个离不开”思想,是对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各民族共有的精神财富。
“三个离不开”思想生动反映了我国各民族发展谁也离不开谁的实际。我国各民族在发展中各有优势、互补共济。总体上讲,汉族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科学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有优势,而少数民族聚居区地域广阔、资源富集、地理位置重要,在诸多方面也有着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比如,民族自治地方草原、森林、水力、石油、天然气、煤炭、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诗歌、音乐、舞蹈、绘画、建筑等各具特色。因此,加快国家现代化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必须把汉族地区和民族地区各自的优势和长处发挥出来,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实现互利共赢。
“三个离不开”思想是防范渗透、抵御分裂的有力武器。长期以来,西方敌对势力始终没有放弃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图谋。在西方敌对势力的支持下,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结,不断变换策略和手段,进行反动宣传,极力挑起事端、制造动乱,煽动民族对立、民族仇视,妄图从民族关系上打开缺口,以达到分裂祖国的险恶目的。在长期的反分裂斗争中,早已根植于广大各族人民心中的“三个离不开”思想,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们防范渗透、抵御分裂的强大武器。
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发展中的多民族国家,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尤其需要各族人民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携手并肩、团结奋斗。特别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各民族间的交往日益增多,民族关系发生深刻变化。但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我们就一定能形成中华民族磅礴伟力,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胜利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