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发挥企业在产业扶贫过程中的推动作用
(一)组织科学有效的引导和广泛有力的舆论宣传。将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纳入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协调,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指导;建立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调配合,研究解决企业在扶贫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抓好企业与扶贫村、贫困户的牵线搭桥工作,引导企业结合各自实际,选择相应的产业发展项目,在方式上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扶持模式。同时,强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对参与扶贫开发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本着在政治上肯定、精神上鼓励、社会上宣传、政策上引导、经济上支持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给予及时宣传,总结典型经验,表彰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参与扶贫开发光荣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环境。
(二)扶持多形式参与扶贫。政府部门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全面具体的基本情况,帮助企业在知己知彼的前提下开展帮扶,充分发挥企业优势,综合运用产业扶贫、商贸扶贫、就业扶贫、捐赠扶贫等多种方式,把企业资本、技术、人才等优势与贫困地区土地、劳动力等特色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帮助贫困群众创业置业,增收致富。一是把企业转型升级与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按照经济发展规律,推动发展一批特色产业。二是从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实际出发,积极吸引农民工就业,努力开展有效的就业扶贫。三是通过捐资助学、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方式,重点落实一批公益捐赠项目。公益扶贫要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向贫困家庭的高校学生、重病患者、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特困人群倾斜。同时,加强各方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
(三)重视精神脱贫。精准扶贫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因此既要扶贫又要扶志,在调动扶贫对象的积极性的基础上,提高其发展能力,发挥其主体作用。要让贫困户们认识到:给钱给物,只能解一时之困,合理安排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恢复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才能断掉穷根、开掘富源;要配合企业保持在扶贫开发中的生命力,而不仅仅是看企业直接拿了多少钱,帮助修了多少条路、打了多少个井,更重要的是企业能把贫困村和企业自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实现贫困村、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互惠共赢”,才能使企业在扶贫的领域中常做常新,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扶智至关重要。提高农民素质是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关键环节。企业扶贫,农民素质至关重要。同时,发展设施农业、规模养殖业,对劳动者学习应用科技的能力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和企业一起,一方面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并拿出部分资金对开展扶贫对象培训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素质,为加快产业扶贫步伐提供技术支撑。
(五)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企业参与扶贫不能靠行政命令,只有通过政策激励、建立互惠互利机制,引导、鼓励企业主动参与,才能经营长久。针对当前政策不配套的问题,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财政、税收、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制定出台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如无偿捐助的税收抵扣、扶贫项目支持、企业贷款贴息、企业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企业参与扶贫的项目开发,各级各部门要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大力支持,优先安排农业产业化资金,优先安排财政贴息贷款,优先安排土地使用计划,优先享受产业扶持政策;对在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以及农民培训、基地认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给予一定的补助或奖励;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参与扶贫的资源配置政策,不断优化工作环境,以调动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❷ 精准扶贫脱贫政策
一、贫困人口认定程序
1.标准。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是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的需要,要求对返贫户、新增贫困户要及时纳入卡内。那么如何认定贫困户,其标准是什么?目前,我们国家的贫困标准为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农村人口,不变价与现行价每年综合物价上涨指数确定一系数。2013年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是2736元,2016年是2952元。另补充条件是无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困难,教育、医疗、住房无保障。
2.程序。(1)农户申请;(2)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产生初选名单;(3)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初选名单后进行公示;(4)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5)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公示;(6)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7)复审结束后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告,并逐级报省扶贫办备案。
3.负面清单。(1)在城镇购置商品房或易地自建(购买)住房的;(2)家庭拥有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且能正常使用的家用小汽车、大型农机具(赠予除外)的;(3)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国企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4)私营业主和股东的;(5)连续性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费和领取养老金基数高的;(6)现任村两委主职干部及其家属的;(7)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有赌博、吸毒、好逸恶劳、家庭不和谐等行为之一的;(8)家庭承包耕地常年抛荒、流转、委托或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两年以上未回来居住的;(9)对群众有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或群众举报其不符合扶贫对象情形的。
对虽有上述情形,但因特殊情况,经综合衡量,未达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标准,生活仍确处于贫困线之下,需保留其贫困身份的,须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集体研究,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公告公示后,按程序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核查,报县级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并经县、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可以采集信息录入系统。属于该清单中一、三、四、六、八等几种情况的,必须坚决剔除,绝对不允许保留。但因病、因灾等原因支出压力过大、负担过重,造成该户生活确实困难(包括住房仍是危房、没有解决安全饮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没有落实,家庭有义务教育阶段因贫辍学子女,可以作为脱贫对象,予以脱贫处理。
对有“硬伤”情况、仍保留贫困户的要说明原因并实行全过程签字负责制。
二、贫困人口脱贫验收标准及程序
1.标准:“一有两不愁四保障”
(1)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稳定增收项目,和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没有劳动能力的全部享受政策兜底。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中必须体现脱贫增收的措施及成效。
(2)不愁吃。一日三餐有保障。饮水安全,取水便捷。
(3)不愁穿。有应季衣被。
(4)义务教育。贫困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能够如期完成学业,不会出现中途辍学现象。上大学的子女,按其家庭意愿落实生源地贷款。
(5)基本医疗。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贫困户家庭成员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能够实现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能够落实合作医疗报销和大病保险报销政策,额度较大的能够得到补充报销或救助。
(6)住房安全。贫困户住房安全,不是C级或D级危房。
(7)养老有保障。贫困户家庭成员中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养老保险。
我市贫困户脱贫收入标准要高于同期国家扶贫线,高于当地当年低保线,今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4200元。人均纯收入计算周期为上年度的10月1日至本年度的9月30日。
2.程序
(1)村级申报。每年12月初,经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名、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形成初步名单、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村支书、工作队或帮扶责任人、贫困户三方认可签字、形成村级初选名单、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2)逐级普查、抽查、复查。乡(镇)对村申报的脱贫人口进行普查,确认名单后以红头文件报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对辖区内上报脱贫人口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各地确认后上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市精准扶贫指挥部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对各地上报脱贫人口进行抽样复查,核查比例不低于10%,确认后上报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3)脱贫销号。在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领导下,由乡(镇)政府组织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根据农村脱贫人口核定名册,通过第三方评估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农村脱贫人口数据进行更新、脱贫销号。
需要强调的问题
(1)强化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程序,保证农村群众精准扶贫工作的参与权。
(2)明确脱贫宣布主体及方式,贫困户脱贫由县级确认,并在贫困人口所在村公布。
(3)强化公示公告程序,各级均要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告,让贫困人口享有知情权,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贫困户脱贫要政府认定、本人认可、群众满意。
三、贫困村出列验收标准及程序
1.标准
贫困村贫困人口发生率降低到2%以下,贫困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0%以上,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开展贫困村出列验收,贫困人口发生率为首要依据。贫困村整体建设达到“九有”标准,即: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育、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电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
2.程序
(1)村级自查、乡镇普查。贫困村在驻村工作队的指导下,由村“两委”对照贫困村出列标准,开展摸底自查,认为合格后报请乡(镇)开展普查。乡(镇)在村级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普查,认为合格后,报请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初评。(2)县级初评。每年12月中旬,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及所在乡(镇)政府,按照贫困村出列标准,逐村评估脱贫情况,形成出列贫困村初步名册,以红头文件上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3)市级确认并逐级验收核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及相关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对拟认定的出列贫困村进行核查验收及公示,通过后报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省级开展脱贫人口、出列贫困村核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方案,纳入第三方评估内容。(4)出列销号。在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领导下,乡(镇)政府组织人员,根据出列贫困村核定名册,通过第三方评估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对贫困村数据进行更新、出列销号。
四、收入计算口径
(一)贫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口径
家庭各类收入总和扣除生产经营性支出后除以家庭人口计算得出。
1.农村居民总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1)工资性收入即劳动报酬收入,是贫困户外出务工或就近打工付出劳动力获得的净收入,应剔除房租及生活开支。
(2)经营性收入指贫困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包括种植、养殖以及二产业、三产业等,含种植养殖业收入自产自销部分。
(3)财产性收入包括出让土地、房屋的租金,资金投入产生的利息、红利等收入。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贫困户家庭的相关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可用于消费的政府的各种财政补贴、政府救助、社会帮扶、赡养费等资金。
2.农村居民相关支出
家庭经营费用支出指贫困户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消费的商品和服务(包括农药、化肥、种子、雇工等)。
(二)贫困村集体收入计算口径
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村经营性收入+土地流转、发包收入+上交收入
(1)经营性收入包括村集体直接经营的种养殖基地、参股企业等获得的收入。
(2)土地流转、发包收入包括土地流转过程中与承包主体约定的分红、流转费用等。
(3)上交收入为村集体财务租赁获得的收益及其他。
村集体收入指已实现的相关收入,不包含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转移收入等。
五、贫困人口特惠政策
(一)医疗保障政策
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补贴60元以上,住院报销免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一半,县级筹资、市级统筹为所有贫困人口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对目录内、目录外的治疗必须费用实行再报销。
(二)低保政策
符合低保条件即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4200元(嘉鱼县4530元),由民政部门进行补差兜底。各县市区往往分等级实行补差。
(三)教育扶贫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幼儿园、中小学、大学就读期间,优先享受学费减免和补助生活费救助政策。具体包括:
1.学前教育阶段:对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义务教育阶段:免学费、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贫困家庭寄宿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3.普通高中教育:免学费,按每生每年25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4.职业教育:免学费,中职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高职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到大中城市接受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适当提高助学金补助标准;并按照高职贫困家庭学生意愿,帮助申请最高限额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就读中、高职期间,在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可申请不低于3000元的扶贫“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政策。
5.本科教育:普通本科高校适当减免学费,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按照贫困家庭学生意愿,帮助申请最高限额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研究生教育:按硕士平均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平均每生每年10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按照贫困家庭学生意愿,帮助申请最高限额12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四)易地扶贫搬迁
对居住地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区、地方病多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自然生态保护区的贫困户以及水库库区缺乏生产生活资料、有搬迁意愿的贫困户实行易地搬迁。采取集中安置(包括中心村安置、城镇安置、生态旅游区安置、产业园区安置、“五保”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包括分散建房安置、插花和投亲靠友安置、进城及进镇购房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解决,群众自筹资金每户不得超过1万元,实现交钥匙工程。按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的标准底线,建造50、75、100、125平方4种户型房屋。必须“拆旧建新”,旧房拆除补助标准人均0.25万元,每户补助不超过1万元。
(五)危房改造
对经住建部门鉴定为C级、D级危房的贫困户,优先改造。C级危房实施维修加固,可享受1万元左右补助;D级危房需拆除重建,最高可享有30000元补助。
(六)小额扶贫贷款
各县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放大贷款规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守信用、有合适产业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原则上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农户由县级财政实施分类贴息。
(七)就业、创业政策
1.产业扶持政策
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制定产业奖补政策,对发展产业生产的贫困户可实行3000元左右的奖励。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免费实用技术培训。贫困户可分享集体资源开发收益,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初次技能鉴定就能取得证书的,可申请领取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农家乐创业项目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2015年1月1日以后)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由各地按每吸纳一人补贴2000元、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4.光伏扶贫
国家规定我省2016年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为0.98元/kWh,6月30日以后并网发电的为0.85元/kWh,随着国家对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的逐步下调,虽然光伏发电项目单位造价将逐渐降低,但年平均收益也会有所下降。
六、台账管理
(一)纸质台帐资料
1.贫困户脱贫验收资料台帐
贫困户档案资料:
(1)贫困户本人签字的《贫困户申请书》;(2)贫户致贫原因资料(包括病历、残疾证等);(3)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入户核查表或贫困户信息采集表;(4)扶贫手册;(5)到户项目申请表;(6)扶贫项目确认书;(7)干部帮扶承诺书;(8)扶贫、帮扶项目进展情况记录表;(9)贫困户家庭可支配收入核算表;(10)贫困户精准脱贫评估验收表;(11)贫困户退出确认书。
贫困户申请表落款时间中,首次申请时间为2014年4月;精准识别回头看补充的贫困户申请时间为2015年12月;审计整改补充的贫困户申请时间为2016年9月。其余表格落款时间点参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扶发〔2014〕13号)时间节点依次顺推。
村委会保存档案:(1)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名材料原件;(2)脱贫民主评议统计表、会议记录,会议照片;(3)村级脱贫户初审确定名单,公示文件、照片;(4)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统计表、会议记录、会议照片;(5)贫困户初选名单公示原件、公示照片;(6)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关于审核确定贫困户的报告》,报告需以正式文件盖村委会公章,并将贫困户初选名单以附件形式附后;
2.贫困村出列资料台帐
村委会保存档案:(1)村委会盖章的《贫困村申请书》;(2)贫困村登记表;(3)贫困村出列申请;(4)精准扶贫政策清单;(5)贫困村统计年报(可支配收入、集体经济收入);(6)出列评估验收表。
乡镇保存档案:(1)乡镇人民政府《出列贫困村拟定名单公示》原件、公示照片;(2)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县级精准扶贫指挥部《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村出列的报告》原件;(3)乡镇初审意见。
3.脱贫验收台账资料保存需要注意的问题:
(1)每个行政村都要有精准扶贫档案专柜。
(2)所有贫困户都要做到一户一档一册,即一户一个档案盒、一户一份扶贫手册(一式两册)一份放入档案盒中,一份放入贫困户手中。
(3)所有贫困户档案按脱贫年度归类摆放。
(4)档案材料按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5)尽量提供多的真实佐证材料,特别是公示、公告的照片或影像资料。
(6)贫困户的档案中既要有识别进入的资料台帐,又要有脱贫退出的资料台帐。
(7)凡是要求签字的地方,一是不能漏签,二是不能代签,特殊情况下,请人代签要写代签人的姓名,加盖本人手印。
(8)所有统计资料表格不能漏项、错登,使用的数据要符合逻辑。
(9)村级档案要包括精准扶贫政策文件;精准扶贫宣传资料;村委班子、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分工及职责;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一对一安排表等档案;贫困户识别与退出档案;贫困村进入档案(非贫困村不建);村级规划、年度脱贫计划等档案;项目安排、合同、招投标、实施管理、验收资料档案;资金安排、拨付等管理档案。
(二)电子档案
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动态管理系统(简称国网)信息资料动态管理
国网现有七个部分,分别为扶贫对象、扶贫主体、扶贫资金管理、扶贫项目管理、查询、统计、系统管理。
国网启用的意义:
一是实现“六个精准”(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重有效载体,是“六个精准”的集中体现,是安排帮扶项目、用好扶贫资金、提高脱贫成效的重要基础,是上级评估基层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是有利于完善精准脱贫的档案。将精准脱贫过程中海量、零碎、形式不一的原始资料,通过采取数字格式,整理形成收录完整、归类科学、查阅便捷、存放安全的精准脱贫历史档案。建档立卡数据全景式记录扶贫对象识别、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安排、帮扶成效评估、扶贫对象退出管理、项目资金监管等,全面展示脱贫攻坚整体进程,形成反映全面、描述准确、逻辑清晰、时序连贯的电子化档案。建档立卡数据资料电子档案将成为共和国脱贫攻坚的档案库。
三是扶贫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数据合理性和逻辑性审查、跨部门比对核查,直接检验识别对象准不准、管理结果实不实,在此基础上,建立良性的纠偏纠错机制,作用于扶贫对象识别和动态管理过程,确保识别精准、数据精准。
国网是考核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重要指标数据来源之一。
❸ 扶贫攻坚是两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专题讲座
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市扶贫办要以创建国家扶贫攻坚示范区为目标,首先将万贫困人口进行生态移民,通过产业培育、公共服务等工作,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致富奔小康”。对23万贫困人口,主要采取基础设施建设到村、产业项目扶持到户、培训转移到人、帮扶责任到单位的“四到”措施,打好固原地区的扶贫攻坚战,按照报告要求确保2020年扶贫任务如期完成,与全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在明年扶贫开发工作中,市扶贫办将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实施片区扶贫规划为中心,全力抓好扶贫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积极与国务院扶贫办等相关部委和自治区扶贫办等相关厅局加强对接和联系,争取扶贫项目资金,为扶贫开发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二是全力抓好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实施315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力争整合各类资金4.5亿元,切实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基础条件。三是以产业项目扶持到户为根本,全力抓好产业扶贫工作。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和行业资金,建立产业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户,全力抓好产业项目扶持到户工作。四是以 “千村信贷·互助资金”项目为平台,全力壮大和提升互助资金项目规模和效益。认真实施“千村信贷·互助资金”项目,切实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和借款难的问题,力争新增互助资金2000万元以上,信贷资金投入1亿元以上。五是以培训转移到人为目的,全力抓好技能培训工作。抓好以“雨露计划”培训工程为主的各类技能培训和实用技培训工作,提高贫困人口的劳动技能,增加收入。六是以定点扶贫为重点,全力抓好社会扶贫工作。做好国家部委定点扶贫、闽宁对口扶贫协作、区内定点帮扶等社会扶贫工作,力争社会扶贫资金投入增长50%以上。七是以扶贫任务措施的全面落实为目标,全力抓好督察考核工作。每季度一督察,每半年一评比,将督察和评比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八是以作风转变为动力,促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认真落实干部作风建设“十项规定”和“八办要求”,立即干、主动干、大胆干、科学干,不徘徊、不等待、不退缩,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❹ 贫困村精准扶贫建房土房变砖房有补贴
工作内容
(一)精准识别
1、扎实做好建档立卡
(1)核准底数,精准识别。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科学划分“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五保户”四种贫困户类型。完善规模控制、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机制,采取按收入倒排、公示公告的方式,逐村逐户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以收入为依据,设置排除指标,对2014年建档扶贫对象进行再次摸底识别,并纳入扶贫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严格审核各村上报的帮扶贫困户名单,确保建档立卡户是真贫困,确保做到扶真贫。
(2)完善系统,建档立卡。按照国家统一的贫困识别标准,完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建立互联互通扶贫信息系统平台,做到“一户一网页、一户一对策、一户一帮扶、一年一结果、一年一核查”,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3)动态监测,分级管理。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以年度为节点,以脱贫目标为依据,逐村逐户建立贫困帮扶档案,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做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分级管理、动态监测。
2、建立帮扶制度。对家庭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村生活困难户,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扶持,根据有关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收入户,要明确具体的到户帮扶措施和年度目标,采取各种扶贫开发方式和方法,扎实开展针对性的帮扶。
3、建立帮扶台账。各村(处)要建立本村(处)的结对帮扶台账,帮扶台帐要有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年度目标、帮扶投入、实施过程、实施结果和扶贫对象户收入变动等内容和指标。
(二)精准施策
1、精心组织实施产业扶贫。
(1)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镇民政所和农办要指导各村(处)参照《芦溪县产业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大力发展果业、油茶、苗木、茶叶、黑山羊等特色优势产业和养殖业,培育主导产品,提高特色产业开发效益。
(2)促进扶持政策落实到户。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申报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农业产业化组织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采取以奖代补、提供种苗,以及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同时,县下达的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户能直接参与、直接受益、稳定增收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产业项目,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发挥产业基地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
(3)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带动机制。积极引导承包土地向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推行“公司十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等模式,提高贫困户的组织化水平,让贫困户从产业发展中获得更多利益。①扶贫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立特色种养业基地、带动贫困户增加50户以上,人均纯收入年增加2000元以上;
扶持期内在贫困地区和贫困村发展农业产业化成绩突出,在企业场所、设备购置等方面年度总投资50万元以上可以申报产业扶贫资金项目扶持;②农业企业在扶持期内带动贫困户增加30户以上,人均纯收入年增加2000元以上,在贫困地区和贫困村年度总投资30万元以上可以申报产业扶贫资金项目;③农业合作社要入社农户30户以上且贫困户占比40%以上;
扶持期内带动贫困户增加10户以上,人均纯收入年增加2000元以上,在贫困村年度总投资20万元以上可以申报产业扶贫资金项目。④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在扶持期内带动贫困户增加不少于10户或带动农户增加不少于30户,且人均纯收入年增加2000元以上可以申报产业扶贫资金项目。
2、大力实施搬迁移民扶贫。
(1)科学制定规划。对地处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就地脱贫难度大、成本高的贫困群众,按照群众自愿、规模适度、梯度安置的原则,扎实推进移民搬迁扶贫,有序引导贫困人口向市区、工业园区、中心镇或中心村搬迁转移。根据摸底调查申报,2016年—2020年我镇每年计划向上级申报搬迁移民100人,5年共计搬迁500人,其中搬迁贫困人口150人。
(2)强化到户扶持。搬迁移民户可享受搬迁移民扶贫补助,对贫困搬迁户可以叠加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贫困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劳动保障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引导搬迁户到工业园就业,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帮助解决后续发展问题,实现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3、扎实推进教育扶贫。
(1)优先支持贫困村教育发展事业。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支持建设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实现标准化和现代远程教育,让贫困村群众子女能就近享受公平优质教育资源。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扶持民办幼儿园建设,使每个贫困村都建有一所普惠性、低收费幼儿园。
(2)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对建档立卡的贫困生要直接落实享受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生进行资助,为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开展“一对一”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
(3)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
4、积极开展就业扶贫
(1)实施“订单”培训。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县就业局将开展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并将拿出部分资金对企业开展扶贫对象培训的给予适当的培训补贴。
(2)提升就业技能。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扶贫对象给予每人每证1000元培训补助,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就业技能;对贫困户家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教育实行免费学习,并连续两年每年补助2000元(其中中职补助一、二年级,高职补助一、二、三年级)。
(3)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就业方式。协调劳动就业部门加大就业推介力度,通过购买城市新增的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一批农村公路养护、保洁、服务业、治安巡逻等公益性岗位,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就业。
5、大力实施保障扶贫
(1)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保、“五保”补助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2)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将贫困人口纳入代缴范围,让贫困对象实现“老有所养”。
(3)健全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在县级医院住院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将重性精神病、尿毒症血透等8种疾病实施免费救治;将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17种重大疾病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救治范围,增加慢性病病种,将高血压病、糖尿病等18种慢性病列入我县新农合门诊大病补偿范围,提高慢性病的封顶线和报账比例,封顶线由3000元/年提高到4000元/年,报账比例由40%提高到60%。减少因病致贫或返贫的发生。
(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落实临时救助配套资金,对因病、因灾、因残等支出型特殊原因致贫的困难家庭实施临时特别救助,并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帮助渡过难关。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
(5)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危旧房改造指标,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要政策叠加,实行“交钥匙”工程。
6、实行精准结对帮扶扶贫
(1)实行部门驻村帮扶贫困村制度。一是继续抓好
“十二五”重点贫困村帮扶工作。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二五”重点贫困村脱贫的关键之年,县委县政府将成立14个重点贫困村帮扶工作组,采取“1+2+3”的方式进行帮扶,即由1名县级领导,2名科级后备干部,3个帮扶单位组成工作组,对1个贫困村进行帮扶,其中2名科级后备干部作为长期驻村蹲点的工作人员,根据“一村一策”的原则,结合实际,帮扶贫困村发展优势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人口增收。我镇有一个村被列入重点帮扶,请加强衔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实行科级领导干部(含后备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制度。坚持重点帮扶与联系帮扶相结合,除无劳动能力的联系帮扶对象外,对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实行重点帮扶,做到责任到人。根据县委、县政府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要求,采取“1+1+1”(即1名科级以上干部(含科级后备干部)、1名乡镇驻村干部、1名村干部)方式对贫困户进行帮扶,我镇共计188户。科级(含科级后备干部)干部重点帮扶1户扶贫开发户和联系帮扶2户扶贫低保户。全镇扶贫开发户实行科级以上干部帮扶全覆盖。结对帮扶干部每月要不少于1次上户帮扶,要根据所结对的贫困户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脱贫路子(即“一户一法”),充分解决好贫困户的教育、就业,力争帮助每户贫困户推荐1名以上劳动力就业。本轮科级以上(含后备干部)干部结对帮扶仅对扶贫开发户筹集配套产业帮扶资金。科级以上(含后备干部)干部重点帮扶扶贫开发户按照每年每户帮扶2000元的标准筹措产业帮扶资金,其中1000元由政府从专项资金中支出,另外1000元由科级以上干部(含科级后备干部)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帮助扶贫开发户发展生产。帮扶资金不得用于生活开支。
7、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一是开展村企结对共建活动。按照“自主自愿、互惠互赢”原则,积极引导非公企业主动与贫困村结对共建,利用资本、技术、信息等优势,帮助贫困村发展村级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开展“学雷锋扶贫济困月”活动。每年3月由民政所、妇联、团委、教育助理室等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助困、助医、助学、助残、助老、助孤等主题活动,争做好人好事,帮助贫困户等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开展“国家扶贫日”活动。每年10月17日在全镇范围开展扶贫募捐活动,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四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拓展社会扶贫筹资渠道。
8、积极探索推动金融扶贫。
利用原中央苏区产业扶贫资金,在产业扶贫担保贷款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产业扶贫担保贷款工作,建立“产业扶贫信贷通”。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贫困乡村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果园、林权抵押、仓单、保单和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业务,重点加大对管理规范、操作合规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贫困村扶贫互助社和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经营组织的支持力度。健全“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企业+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提高农业金融服务集约化水平。
9、引导行业扶贫。
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捆绑使用、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农业、林业、交通、水利、教育、卫生以及文广等部门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实施水、电、路、宽带、环境改善等工程,推进农村地区的物流发展,从根本上改变贫困村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10、深入推进科技扶贫。
建立健全收益分成、技术入股、股权激励等分配政策,鼓励和吸引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通过兼职、技术开发、项目引进、科技咨询等方式,为我镇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服务,推动老区苏区经济发展。农技站要根据各地自然、生态条件和产业发展特点,重点推广种植、养殖、林果、食用菌、中药材等5个方面,良种繁育与栽培、品种改良与养殖、食用菌栽培、中药材种植、温室栽培养殖等5类技术。通过一批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较大幅度地提高产量、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增加贫困户收入,增强贫困村可持续发展能力。文化站要有计划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一方面加强科技培训,普及推广先进适用、农民易学易懂易用的技术;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让贫困农民参加具体的科技扶贫项目,从实践中接受锻炼,增长致富本领。
❺ 如何加快贫困村的发展
要积极实施强村富民项目,用好专项资金,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专,全面改善村容属村貌;要集中精力,立足实际,有效运作,努力发展特色产业和旅游业;要坚持市、县、乡、村多级联动,急群众之所急,坚持公益民生项目优先,确保困难群众受益;要充分调动先富起来的群众与党委政府一道,帮扶、带动后富的乡亲;要积极研究农村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探索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和领导,为扶贫开发创造更多的经验。
❻ 贵州省精准扶贫33668指的是什么
贵州省精准扶贫指:
在3年时间内减少贫困人口 300万人以上,实施结对帮扶、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危房改造、生态移民、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完成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任务,使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
(6)发展产业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扩展阅读
参照《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第二条,总体目标:
2015—2017年(三年重点攻坚期):减少贫困人口 300万人以上,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 上,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平均指标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以上;24个贫困县、375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 5800个贫困村出列。
其中:2015年减少贫困人口 130万人, 10个贫困县、160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2000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800元以上; 2016年减少贫困人口 90万人,8个贫困县、120个贫困乡镇 减贫摘帽,2000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达到7400元以上;2017年减少贫困人口 80万人, 6个贫困县、95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1800个贫困村出 列,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
2018—2020年(三年巩固提升期):减少贫困人口 163 万人以上,1个贫困县、34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3200 个贫困村出列。其中:2018年减少贫困人口 70万人,1个 贫困县、34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1700个贫困村出列; 2019年减少贫困人口 60万人,1500个贫困村出列;2020年减少贫困人口 33万人。
为防止脱贫贫困人口反弹和返贫, 进行全面巩固提升,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农村160万人 左右“两无”贫困人口,按照农村低保标准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参照《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第三条,脱贫标准和程序:
(一) 贫困户脱贫。执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2300元 (2010年不变价),贫困人口脱贫按照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现价作为减少贫困人口的指标依据。按照确定脱贫名单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一乡镇政府审核一县扶贫办批复的“两公示一公告”制度认定贫困人口退出。通过建档立卡实 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脱贫户教育、医疗、住房、产业发展等民生领域强农惠农政策,确保脱贫户稳定脱贫。
(二)贫困村出列。按照“一降一达一超”的标准执行,即贫困村贫困发生率每年下降4.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数的60%以上,当年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万元。按贫困乡镇确定贫困村名单一县扶贫办审核、批复的“一公示一公告”程序认定贫困村出列,通过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出列的贫困村基础设施、社会发展、环境改善、整村推进项目、产业发展项目、驻村帮扶工程等的支持力度。
(三)贫困县、贫困乡镇“减贫摘帽'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脱贫攻坚步伐进行奖励的意见》精神,贫困县的贫困发生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收入三项内容,作为贫困县“减贫摘帽”的指标依据;贫困乡镇的贫困发生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项内容,作为贫困乡镇“减贫 摘帽”的指标依据。
贫困县、贫困乡镇“减贫摘帽”继续按照逐级申报、考评、核实、公示等程序,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认定后,兑现奖励措施。贫困县、贫困乡镇“减贫摘帽”后,在规定期限内支持政策不变、扶持力度不减^ 对执行省定标准退出的贫困县与国定标准相衔接,继续开展国定摘帽标准的退出工作,执行省定退出标准退出的25个 贫困县,三年内达到国定退出标准,达到国定标准退出的贫困县执行国家政策。
❼ 产业扶贫有哪些措施
产业扶贫需要做好以下的措施:
1、创新体制机制,为产业扶贫保驾护航。
注重发挥政策效应,加强政策衔接,把本次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农村综合帮扶政策用足、用活、用好,并及时加以评估完善,将实施效果好的政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2、因地制宜,创新开发特色产业。
我国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千差万别,贫困户经营能力和脱贫需求也不尽相同,精准扶贫要“因地制宜”,具体到各县区、乡镇,更要“因组制宜、因户制宜”,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人力资源等,在当地培养和集聚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带头人,保障薄弱地区的长远发展。
3、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创新发展有机农业。
针对我国农业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农产品安全性评价不高、国际竞争力差等状况,贫困地区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在退耕还林的基础上,减轻土地负荷度,降低农药化肥施用量,以质取胜,以有机取胜。
(7)发展产业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扩展阅读:
在产业扶贫的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产业扶贫需要遵循市场规律,让市场主体唱主角。尽管扶贫部门对贫困户进行“保姆式”帮扶,但并不意味着非得包揽每个环节。在百家池村,合作社在技术推广、生产资料购买、产品销售等环节已完全市场化。
2、产业扶贫在以入股、补贴等形式引入市场主体后,确保资金的扶贫用途乃是题中之义。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后,扶贫部门对资金的流向、使用明细实行全程监管,以保证款项能切实用在扶贫事业上。如果监管缺位,无疑将造成扶贫资金变相挪用,偏离产业扶贫的初衷。
3、选择产业化项目,需坚持因地制宜,避免求快贪功、盲目跟风的心态,尽量选择风险低、收益稳的项目,不能为追求高效益而将扶贫资金投入到市场风险较大的项目。只有在产业适宜、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才能像百家池村一样实现贫困户、合作社和扶贫部门的“三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