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国对文化产业发展经费投入不足,是长期以来制约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是政治题吧?
选C吧,AB前半句都错了,那两个是人大的权,不是人大代表的,D错在后半句,制定使用计划不是人大代表的权利。
知识点:
(一)人大代表的权利
1.审议权。审议是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表明意愿和立场,给予肯定、否定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活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代表参加审议人大常委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是代表参与决定国家事务的重要职责,也是行使代表权利的重要方面。代表应当本着为人民负责的精神,对报告和议案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2.提案权。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和决定重大问题,一般要经过提出议案、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和公布法律(法规)和决定、决议的程序。其中,提出议案是审议、决定问题的前提。法律除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和人大的机构有权提出议案外,还规定了代表有权联名提出议案,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3.表决权。表决,是指代表大会在通过报告和议案、决定有关事项时,由代表明确表示赞成或反对意见,并以法定标准来确定结果的行为。表决权则是指代表对交付表决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事项表明各种意愿(包括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权利。表决权利的行使,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是表决结果的直接依据。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体代表过半数是衡量一件议案是否获得通过的标准。只有两类问题的决定更严于过半数标准:一是在修改宪法时,宪法修正案的通过,需要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二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届满时,如遇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可以决定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大的任期。延长任期的决定,须由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参加表决,是人大代表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代表应当珍惜这一权利,“投好神圣的一票”。首先要积极参加表决。由于表决采用绝对多数原则,即通过议案的标准是“全体代表过半数”,而非“到会代表的过半数”,不参加表决表面看是既非赞成也非反对,但在确定表决结果上,与投反对票作用相同。不参加投票的人越多,达到通过议案所需的法定票数越难,甚至妨碍议案的通过。第二,代表在行使表决权时,要充分反映选民或选举单位的意见,同时又要胸怀全局,从全体人民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
4.询问权和质询权。询问和质询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实行监督的形式。在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可以就有关问题向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询问;全国人大代表有权向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案;县级以上的地方人大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各部门、人民法院和检察院提出质询案;乡级人大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质询案。质询和询问相同之处是,以提问的方式要求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回答问题,说明情况,都带有探询、了解之意。不同之处是,质询的方式更加严肃,表现为一定程度的批评责问;质询有法定程序,要依照程序进行。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代表联名,地方各级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质询案;提出质询案应当以书面形式,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质询案交由主席团决定由受质询机关答复。根据情况,可以在主席团、专门委员会或者代表团会议上答复;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受质询机关应再作答复。
5.选举权。选举权是指代表参加产生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权利。由全国人大选举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有: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长需报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乡、民族乡、镇人大选举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全国人大的选举,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地方各级人大的选举,候选人由主席团和各级人大代表联名提名,实行差额选举。
6.罢免权。罢免,是指由选举和任命产生的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在任期届满以前,依法解除其职务的法律行为。罢免的范围大致与选举和任命产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相同。罢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各种监督手段中最严厉的监督手段,也是最后的监督措施。因此,实施罢免,必须采取严肃、慎重的方针,在程序上从严掌握。既要对违法失职、失去人民信任的人员依法予以罢免,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罢免权,又应坚持“对人的处理采取慎重态度”。为体现这些精神,法律对罢免程序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在全国人大,只有主席团、三个代表团或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才有权提出罢免案。罢免案应以书面形式在代表大会期间提出,并写明罢免对象和理由。由大会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再由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或由主席团提议,经全体会议决定,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由本级人大下次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在罢免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前,被罢免的人员可以在主席团会议或大会全体会议上进行申辩。
7.建议权、批评权。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向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意见的总称。代表对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督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联系群众、改进工作的重要形式。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个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可以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大会会议闭会期间提出。
8.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权利。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不但规定了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享有的权利,也规定了在代表大会会议闭会期间的活动的权利。闭会期间的活动是大会会议期间活动的延伸,也是大会会议期间开展工作的基础和条件。法律规定的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闭会期间的活动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参加视察和专题调研,应邀参加执法检查、列席有关会议,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
『贰』 简析“十六”报告对发展文化产业的论述,分析现代传媒对社会文化生活的影响
在上个世纪末,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快,知识经济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文化产业作为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在理论认识上,还是在具体实践中,都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文化产业更是受到空前重视。2001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和“十五”计划纲要都明确提出“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这是“文化产业”首次写入中央文件。2002 年3月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为了“进一步解决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障碍”,应该“大力发展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作为两个概念提出来,这在文化产业的理论认识上是一个重大的突破。以上这些都反映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一种国家意志和政府的政策措施,这为我国的文化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可以预计,未来几年必定是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时期。
在此背景下,各级政府或出于认识到发展文化产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或已不满足于经济大省的形象和定位而力争向文化大省的定位迈进,也都积极行动起来,集中专家和社会各界力量集思广益,结合本地的文化资源形势和发展趋势,制定了各个地区和区域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从各地已经出台的区域文化产业规划情况来看,它们为各地的文化产业的发展勾画了美好的蓝图,也将会带动当地其它相关产业的共同发展。综合这个区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情况,认真研究这些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内容,将会给我们带来一些多样性的思考,而这些思考无疑是有益的。
一
在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认识上,观念的问题依然是人们要讨论的问题。目前在国内,对观念和理论认识的进步,与实践的体验和发展是同步的。认识不一、观念众多、实践多元,呈现出多姿多彩的局面。观念等理论问题的认识无疑是重要的,它既可以启迪人们的认识,也可以为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还可以为具体的实践提供智慧。
浙江省的学术界、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团体,就曾为将该省建设成为文化大省的问题举行过专题研讨会。这次研讨会的最大特点,就是探讨了当前发展文化产业中所涉及到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研讨会从文化的定义问题,到建设文化大省与发展文化产业的关系问题,认识到发展文化产业需要一次新的思想解放和观念革命。在报道所列的研讨会所讨论的十四个问题中,有纯粹理论的探讨,有对理论与实践关系的探讨,有对传统文化与文化现代化设计关系的探讨,有对文化发展与法制关系的探讨。笔者认为,最为重要的是,研讨会也认识到了通过文化产业的发展如何重塑“浙江精神”的问题,这应该是发展文化产业的最高境界和最终归宿。类似的问题也值得其他地方借鉴。文化精神问题与文化经济是互动的关系,绝不仅仅是一个时髦的概念。
可贵的是,学者们注意并肯定了从口号“建设文化大省,发展文化产业”到“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大省”的转变。这一认识具有积极的意义。它克服了在发展文化产业中的本末倒置的极端功利主义的倾向,也克服了人们潜意识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其他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的错误认识,而这一倾向显然是从过去一段时期内“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而来的,带有旧时的痕迹。
二
一个普遍认识到的问题是体制改革问题。体制是关键。有了好的体制,没有人才可以有效地培养和吸引人才,没有资金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有效地进行融资和吸引投资,更会走向良性的循环之路。
随着上个世纪最后十年文化产业的实践和理论认识的发展,要发展文化产业首先要解决的、而且应该尽快解决的是体制问题,这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就体制问题而言,又是以“人”为核心。如今年年初湖北省委有关领导在一次与著名艺术家座谈时提到:文化体制改革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为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现在不但要靠感情留人,还要靠体制留人。这显然是根据历来工作经验的总结,并使之提高到了体制的层面,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实际。
文化体制改革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系统。首先要与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相适应。其次是文化体制本身也是一个完整的环境。因此在改革过程中,应始终不可忘记世界趋势、全国形势、本地实际,以及与各地差异,甚至包括本地不同文化行业个体之间的差异。可见,有一系列问题,深入进去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变“养人”为“养事”、变“办文化”为“管文化”、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区别对待和协调发展等,都是目前已经认识到却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的问题。总之,只要体制为人们的发展创造了空间,很多的方法人们都在尝试。如文化产业商会,就是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出现的新事物。2003年8月13日武汉市工商联(总商会)文化产业商会成立。该商会成立后,即以此为龙头,带动社会上的大企业投资文化产业,好的项目将到沿海地区招商。商会还筹划了文化一条街项目,并与北京收藏界老字号荣宝斋开展合作。效果如何不好妄下评论,但这种努力却是很有意义的,反映的是体制的进步带来的变化。
在文化体制改革方面,有很多省市都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较大成功。如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市,在文化体制改革方面有“总体方案”,对体制改革中的“若干问题”还进行了很多的理论探讨,并且能够把当地的文化产业的发展置于WTO的背景下去思考,而其工作又是结合具体的文化企业实际的。
三
另一个应被重视的是区域文化产业的特色问题。特色不仅是形象,有时更是生命。目前有关的区域文化规划中,大打特色牌,是一种值得关注、研究和赞赏的做法。强调特色、营造特色、突出特色,显然是对以往在自发状态下的发展成功的总结。现在在有关决策部门的规划下,必然为当地文化产业发展特色,提供了广阔前景。
在强调特色发展方面,云南等地做得比较好,其成功经验值得人们借鉴。云南将发展文化产业定位在“民族文化”,这是根据其当地实际而确立的准确定位。众所周知,云南的少数民族种类之多在全国是少见的,其奇山异水也多为他处所不及,因此该省的文化产业都是以此优势和资源而展开的。无论是具体项目还是品牌,都大打民族文化的牌,强调其独一无二性,“人无我有”,甚至可以将其带有这一特色的项目和品牌展延到其他地区。政府将其当作贯彻当地政府意图发展经济的重要任务来抓,措施得力。克服了云南平均人口文化水平低下、资金有限、交通不便等等弊端,其实践说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文化产业不仅可以获得长足发展,甚至可以成为当地发展经济的最亮点。
对于这一系统工程,云南当地也是分头落实、逐步推进的。近年来,为了推动民族文化工程向前发展,他们在全省开展了“三个一”活动,即在全省25个少数民族中,要创作生产出代表本民族艺术水准的一歌、一舞、一曲。并且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仅以丽江为例,就先后推出纳西古乐、歌舞剧《丽水金沙》等作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种多样性的尝试,还体现在杨丽萍的《云南映象》中,这种原生态歌舞剧经过市场化的包装运作,取得了出人意料的成功,给人以很多启示。这些虽是在政府规划之外所取得的成功,但无疑打的也是特色牌。
类似的强调特色,浙江省在认识上就强调大打文化名人牌。因为在这片土地上,曾先后养育过汉代王充、宋代沈括、陈亮、叶适,更有过王阳明、刘宗周、王士祯、黄宗羲、全祖望、章学诚、龚自珍、章太炎、鲁迅、秋瑾、蔡元培等等,这些人所代表的学派、思想和文化成就,不仅是留给现代浙江人的一种现实遗产和资源,更是一种精神财富。而对这样的背景,凡是可以发扬的他们会继续发扬,凡是相对落后的地方也可以给他们以激奋的力量。浙东的一些地区如绍兴,在此方面就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他们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宏观文化的基础建设,起到的是示范效应,营造的是一种文化的社会氛围,为当地文化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实际上,就各地的文化特色而言,大多都是可以追寻的。笔者认为,特色资源即是优势资源,而优势资源也同样可以变为特色资源。只要注意发现和培育,打特色牌并不难。关键的是要善于发现,若把不是特色的当作特色来宣扬,只能落得自己鼓吹、自己欣赏的结局。
四
看来与观念变化同时要注意的观念变化本身所出现的问题。在认识到文化产业的认识发展有上述可喜的进展时,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所出现的与之相关的有些新问题。这些新问题大多是伴随文化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而有的则是与我们历史上一贯的思维相联系。我们这里主要结合目前一些省份的文化(产业)发展纲要,看看其中出现的若干倾向性的问题。
1、面面俱到,有千篇一律之虞。这方面主要体现在从纲要的格式到语言,从口号到目标要求,都给人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有的方面认识较为深刻,而这方面是大家的共识;有的方面认识片面狭隘,显然又是与当前的发展趋势相违背的。举一个例子,在这些规划制定者的眼中,纳入其视野的只是一些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营单位,而没有考虑到市场经济情况的急剧、多样化的变化情况,并且没有为将来未知的发展预留下足够的空间。
此外,文化产业的发展本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有些问题通过当地政府部门的努力是可以实现的,有些则不行,还必须以国际和全国的情况为前提。这也是要预留足够发展空间的重要性。除此之外,这个系统工程还涉及到投融资、文化中介、文化市场方方面面,而在一些文化(产业)的发展纲要中,我们看到的主要是政府所能够顾及到的方面,而政府顾及不到的方面显然存在着很大漏洞。
2.贪大求全。这也是一些论证报告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中的通病。文化产业具体要落实到文化企业的努力,而对一个地区、一个文化企业或一个文化企业群来说,最根本的是产业特色。美国洛杉矶地区的文化产业最著名的是电影业而不是其他,就是明证。求大求全,多头出击,不仅仅是军事战略上的大忌,同样也是文化经济发展战略上的大忌。必须要有“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理性,才能做好区域文化产业。现代国际上的文化产业集团,很多都是超级“航空母舰”,要参予和它们的竞争,必须尽最大可能地集中优势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突出特色。若是四面出击,必遭“十面埋伏”。以省为单位制定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要建立“文化大省”,以市为单位制定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要建立“文化大市”,当然也不乏要建立“文化大县”呼声,一时间“文化”被吵得漫天价响。所有这些,都体现出了我们一些学者和部门的浮躁倾向。
一些地方在总结本地文化产业的发展时,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现象之一是,甚至将本地的文化产业发展门类不全也当作一件莫大的憾事,缺了某一项就要对某一项进行“大力扶持”,非要将其“做大做强”不可。孰不知这样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尤其是对中小规模的县市来说,危害就更大。在此思想的指导下,产业规模小、产业链不长、产品档次低、产品没特色这些弊病,就是命定了的。
再有一些规模较小的市县,在制定规划时也强调要发展本地的现代广电传媒产业,并且决心似乎很大。这种观点使人听起来仿佛有隔世之感。孰不知广电传媒业讲求的是规模效应,而当地的广电业还属于单纯的事业单位性质,几乎是在没有竞争的状态下生存的。
过于强调人无我有,人有我全,完全忽视了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这些在报告中好看的口号和豪言壮语,在实际工作中所带来的不仅仅是规划落空的问题,还会给当地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可见规划对于实际发展的重要性。
3.缺乏广泛论证。一些发展规划是在少数学者研究和论证中产生的,没有经过广泛的讨论和论证,而少数学者的论证本身就有偏颇,是很不完善的,所以虽经政府部门发布,但其权威性仍不是很高,在社会上和业界的影响力仍是十分有限的,其实施的可行性也就可想而知了。这些学者在论证和分析中,更多地看到的是本地的优势,虽然在全国范围内这些所谓的优势是微不足道的,但放在当地的小环境下看就极容易被放大,而问题是文化产业发展所面临的对象是全国性的乃至世界性的。
就以对本地文化资源的分析为例。对本地文化资源的分析无疑是对的,但在我们所看到的有关研究报告和文化产业规划中所看到的都是过份强调本地的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这实际上仍是传统的“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思维和修方志中的强凑地方“八景”的做法。孰不知“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同样是这种文化资源和条件,由于观念和体制没有转变,多年来捧着金饭碗没饭吃的情况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相互联系的,很多是一个事物的两面,只要我们注意把握,就会在相互的学习和促进中共同进步,使我国的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作者系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叁』 文化创意产业园的最新发展趋势和最新规划思路是什么
文化产业园区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发展规划中要着重研究三个结合。一是文化产业与传统产业的结合。二是文化产业与消费能力的结合。三是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的结合。
『肆』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重大举措
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这是继钢铁、汽车、纺织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后出台的又一个重要的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把文化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适应文化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繁荣文化市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提高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去年以来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凸显了文化的特殊优势和特殊功能,也给文化产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条件,为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产业结构、逆势快速发展带来了契机。同时,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将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其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快振兴文化产业,将会拉动其他相关产业发展,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做出积极贡献。
《规划》提出了到2011年末文化产业发展要在现有基础上实现五个“进一步”的目标,即文化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文化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进一步扩大。围绕这一目标,《规划》提出在当前要着重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扩大文化消费、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和扩大对外文化贸易等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规划》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振奋人心,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落实好《规划》,必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体制机制的创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要大力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新型文化市场主体。要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推动文化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和重组,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打造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要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要推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落实好《规划》,要靠政策的大力推动。要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要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及跨地区整合,支持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支持大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
我们有理由相信,《规划》付诸实施,必将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进入一个崭新阶段。时代赋予了重大机遇,我们要把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伍』 文化产业自身如何实现转型升级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加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今年,国家政策先后在文化立法、体制改革、文化“走出去”和新兴数字文化等多个领域涌现出诸多闪光点。
文化“走出去”政策持续加码
文化部正式发布了《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据悉,该行动计划是为贯彻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规划》所制定的,为“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合作的深入开展绘就了路线图。
目前,我国已与“一带一路”沿线全部国家签订政府文化协定,通过从健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完善“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打造“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品牌、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促进“一带一路”文化贸易合作等五个方面发力,推进我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商务部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公示2017~201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初步认定295家企业为2017~201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108个项目为2017~201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涉及出版、影视、动漫、游戏、演艺、文化用品、艺术品等行业。
自2007年起,发布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名单可谓商务部支持文化出海的“年度常规动作”。随着今年十九大报告中对文化自信核心地位的肯定,可以看出政府层面对“文化出海”相关配套政策实施力度和强度将持续加大。而在政策红利大方向明朗的情况下,这份名单就显得有更积极的意义。
自贸试验区放宽外商投资限制
国务院印发了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第三批7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总体方案。这些新晋自贸区的创新清单中,均有文化产业方面的措施,涉及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艺术品市场建设、对外文化贸易等内容。
6月份,国务院还发布了自贸区负面清单2017年版,与2016年版相比减少了10个条目、27项措施。其中,缩减的和文化产业相关的措施共4项,涉及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自贸区文化产业外商投资限制再次放宽。
纵览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的总体方案,既有从体制机制保障到搭建平台发展对外文化和版权贸易的广度,也有就文化产业发展某一点着力展开的深度,在文化领域探索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格局。例如,河南提出要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文化贸易创新发展机制,推进文化传承和开发,完善服务链条,推进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创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文交流的新模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新格局则被写进了总体方案中。
积极参与游戏规则制定
由中国主导的手机(移动终端)动漫标准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国际电信联盟第16研究组全体会议上顺利通过审议;经过6周全球公示以后,3月16日,正式发布成为国际标准,由此成为我国文化领域的第一个国际技术标准。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主导的手机(移动终端)动漫标准的通过,是文化领域中国科技、中国标准走向世界的重要标志,在国际电信联盟和国际“互联网+文化”的领域中发出了中国声音,为全球手机动漫产业提供了中国标准。据文化部介绍,构建文化产业国际标准群,是文化部下一步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此外,4月份,文化部发布了首个“数字文化产业”概念的政策文件——《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发出国家鼓励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明确信号,到2020年,数字创意产业将成为产值规模达8万亿元级的新支柱产业之一。这意味着数字文化产业已经取得了高度的政策保障,未来将着眼于从人才培养、财税金融、科技创新等多方面推动数字创意产业创新发展。
『陆』 谈谈如何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文化产业的发展是多方利益的博弈。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各方的支持和合作。
国家层面:制定文化产业规划,做好法律和政策指导和扶持
企业层面:培植大型示范企业,企业要做好,做大,做强
教育层面:提高国民文化素质,促进我国文化消费,这是根本
人才层面:政府学校社会等要积极为培育文化产业人才而做出一些贡献
社会层面: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对外环境
经历层面:还要继续发展经济,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离不开经济这个强大的后盾
政府层面:需要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并切实实行一些政策
学者层面:积极研究理论和实践,力争理论研究能够跟得上实践
个人层面:要爱国,爱人民,爱自己国家民族文化,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
『柒』 如何认识和推动创新驱动时代背景下的文化产业发展
目前衡量创新型国家的主要标准是科技标准。但我认为,除了科技标准外,文化创新也应该成为衡量创新型国家另一个重要标准。对于如何认识、理解和推动在创新驱动的时代背景下的文化产业发展,我想谈三点个人看法:一、应当将文化产业发展切实纳入国家整个创新驱动战略和政策之中。二、应当深入开展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现行管理模式,逐步建立适应文化产业发展的综合统筹管理体制。三、加快文化产业促进法的立法进程。”本文为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近日在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高端峰会上的发言。
非常高兴和感谢受到邀请出席由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主办、传媒大学承办的2016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高端峰会,高朋满座,智者云集,让我也有机会聆听大家的高见,增长见识,开拓视野。
首先,我认为这次会议的主题非常好,“文化+时代: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鲜明地点出了当前文化发展的重要时代特征。
一是我们正处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的重要节点上,这个节点既是结构调整的关键枢纽,又是关键动力,那就是创新驱动发展。
创新驱动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是十八大报告提出来的。十三五规划又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这一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这为我国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是经济发展,文化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是建设文化强国、发展软实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文化与经济,经济与文化,二者有着极为深刻的内在关系。
因此,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深入探讨文化发展,反映了会议主办者跳出文化谈文化,把文化与国家发展战略的主线紧密结合,寻求跨界、融合、统筹的高度敏锐性和洞察力。
目前衡量创新型国家的主要标准是科技标准。国际上对创新型的国家和一般性的国家是有区分的。
所谓创新型国家,判断的第一个指标是科学技术在整个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上的贡献率占多少,发达国家一般是在70%以上,我国到目前公布的大约是60%左右;
第二个指标,科研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是多少,按照国际上普遍的认可,创新型国家的标准应该占GDP的2.5%以上,目前我国是2%,我们国家中长期计划到2020年我国科研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2.5%,进入创新型国家。
但我认为,除了科技标准外,文化创新也应该成为衡量创新型国家另一个重要标准。从本质上说,文化创新的关键要素是内容创新,但文化科技和文化表现、传播和消费技术的创新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相互交融,相互促进,在这方面,我们还缺乏上下一体的普遍共识,尚未形成一个相互交融、有机统筹的体制机制。
对于如何认识、理解和推动在创新驱动的时代背景下的文化产业发展,我想谈三点个人看法:
应当将文化产业发展切实纳入国家整个创新驱动战略和政策之中
换言之,从文化产业自身角度来说,应当主动融入国家整个创新驱动战略和政策,并以此来认识和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和路径。
目前无论是文化产业自身,还是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政策的制定、出台和实施,二者之间的关联性是比较少的。这有复杂的原因,有历史原因,也有体制机制原因,但在今天的时代背景下,文化产业面临的一个挑战就是要主动出击,主动融入,充分运用国家战略和政策。在这方面我们有极大的空间和平台。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这是一份关于如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最为重要的文件,非常具体,非常有措施。
全文共分9个部分30条,8000多字,包括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金融创新的功能,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创新培养、用好和吸引人才机制,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加强创新政策统筹协调,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法律体系,为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有力保障。
这份文件在整个科技界、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都震动很大,影响深远。但是,我觉得在整个文化界包括文化产业界,好像触动不大。这其中一个原因是起草制定这个文件的基本上是科技界、工业界、经济政策界,没有文化界参与。
整个文件只有四处出现“文化”一词,而且只是把文化作为创新驱动的环境附属语来提及的,如“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具有实质意义的仅在一处提及“改进互联网、金融、环保、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的监管,支持和鼓励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
我以为,这份文件对有效实施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除了科技界、高校院所、工商企业界外,对我国文化企业、文化产业以及从事文化科技研究人员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件所提出的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人才为先、坚持遵循规律、坚持全面创新的4个基本原则,包括所提出的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如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改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准入管理、完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提高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壮大创业投资规模、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拓宽技术创新的间接融资渠道、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加大对科研工作的绩效激励力度、改革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评价制度等,都在相当程度上适用于文化科技、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当今时代,文化与科技密不可分,相互推动、相互促进。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既是科学技术、也是文化技术,这一相互融合的趋势日趋明显。
在文化装备制造业和文化消费终端制造业中,在影视装备、舞台装备、影院装备、印刷装备、游艺娱乐装备、移动互联装备等领域,现代科技成果的开发、转化、利用比比皆是,成效显著。
据统计,目前,国内文化装备产业年交易量超过万亿元,占国内文化产业总产值的1/4强,并以年均20%增长。在这些方面,我们文化产业业界包括管理部门应当毫不犹豫地积极主动将文件所制定的卓有成效的具体举措予以适用。
例如,文件明确提出,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
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即对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了修改,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执法检查,我上个月随检查组去浙江,这一修改对当地科技成果转化起到了显著成效,一些地方甚至把收益比例上调到70%。但从检查情况看,基本没有涉及文化企业、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科研机构。
要有效解决文化与科技融合问题,既需要科技界努力,更需要文化界的努力。
近些年来,已经出现了一些促进二者有机融合的良好势头,举两个例子:
一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副委员长路甬祥牵头一直大力推动把创新设计作为创新驱动战略实现的一个重要的平台和手段。
科技成果能够切实有效地转化为产品,需要有很多的条件和原因,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在科研技术转变为产品过程中,要使创新设计成为其中重要的、关键性的环节。
他提出一个理论,从农耕时代以来的设计分三个阶段,农耕时代是设计1.0版本,工业制造业所带来的设计称之为设计的2.0版本,当今世界进入新的时代,比如说高新技术包括信息技术、互联网的出现,环保理念、人与自然和谐理念、文化创意理念的出现,这些共同构成一个新的环境下的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大数据和文化的共同支撑下的新的设计理念,叫做创新设计,是设计3.0版本,他认为我们现在进入了这样的时代。
前些时候由中国工程院牵头专门成立了中国创新设计联盟,下面成立了一些分会,统筹我国的整个的设计行业。大家知道,以往中国的设计行业更多的是附着于工业设计领域,比如说机械工业协会下的工业设计委员会等。
进入改革开放以后设计的领域已经扩大了,不完全是机械工业产品本身的设计,覆盖到很多的领域,比如说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服装设计、灯具设计、日用产品的设计等等,这其中必然包括文化产品、文化消费、文化模式的设计。
今天谈到的创新设计是一个总体概念。中国工程院的创新设计联盟研究出台了一个战略报告,向国家提出了相关建议,把创新设计作为推动创新驱动战略的一个重要抓手和平台给予推动。
这一建议被正式写入《中国制造2025》,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出台相关行动计划。
设计与文化密不可分,可以说,凡是设计都离不开文化创意,反之,凡文化创意也离不开设计。推动创新设计大发展,从某种意义上就是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
2014年,国务院从文化产业的角度专门发布了一个重要文件《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决定深度发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资源,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这些都反映出设计作为一个平台对文化与科技的交融。
另一个例子就是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数字创意”,将其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一并列为五个“十万亿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使之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主动力。
数字创意也就是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内容产业,包括影视、动漫、游戏、数字出版、在线服务等等。目前这项研究工作正由工程院潘云鹤院长牵头组织团队开展,取得了积极进展。
这两个例子都说明,在国家政策层面、在科技界,都开始强烈关注到科技与文化的融合,开始采取实际步骤予以推动。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文化产业界包括文化理论界、管理部门更要有紧迫感,要进一步采取积极措施,加强舆论和研究,主动出击,在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上发挥更大作用。
应当深入开展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现行管理模式,逐步建立适应文化产业发展的综合统筹管理体制
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文化与科技仍处在一个协调沟通不畅的状况,相互割裂、各自为政。
要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理顺管理体制,整合形成统一高效的文化产业促进机制。
所谓理顺管理体制有两个方面:
一是文化部门自身的体制,二是文化部门与相关部门如科技、信息、财税、金融等的体制。
目前,文化产业涉及到不少部门,机构分设,职能交叉重叠,政出多门。管办不分,政企不分,条块分割的传统文化体制的弊端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
由于不同文化产业分属不同文化主管部门,产业政策制定和国有资产管理又分属计划、经贸、财政等部门。
全面建立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尚在进行中,尚未完全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尚未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产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
这其中,一些问题是短期的,一些问题是长期的,但无论如何,在当今全面推进创新驱动的大背景下,涉及文化产业的政府部门、企业界、包括学界,都应当齐心合力,采取有效措施,从制度层面、政策层面、机制层面、学术层面推动建立跨界、融合、统筹的管理体制,建立完善文化企业、文化装备制造业和文化消费终端制造业的信息平台,促进和保障文化产业切切实实纳入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之中,分享政策红利。
加快文化产业促进法的立法进程
创新驱动战略的一个重要内容和保障就是制度创新。制度的最高形式就是法律制度。
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文化产业促进法的立法工作,纳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一类项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柳斌杰主任委员也高度重视这一立法工作,委员会也开展了调研。
目前文化部正在牵头负责草案的前期起草工作,组成了专门工作班子,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
应当看到,起草工作有着相当难度,在明确文化产业的概念和范围、建立文化产业统筹管理机制、建立金融财税保障机制、构建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机制、建立文化产业社会化发展促进机制、建立人才培养保障机制、以及建立统一的文化市场及监管机制等方面,仍有不小的困难和障碍。
在此,我呼吁在座各位,充分发挥你们的智慧和能力,献言献策,共同为制定出台一部体现创新驱动战略要求、符合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好法律贡献力量。
『捌』 如何制定完善的中国文化产业法
对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几点建议
(一)制定国家级文化产业专项规划
在当前的国际竞争的背景下,文化软实力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文化产业的广阔前景要求我们站在人均GDP3000美元、即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高度上,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国际国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态势的基础上编制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加之,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中国保持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平稳增长的任务非常艰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对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增长、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内外统筹,实施文化“走出去”具有重大作用。新的时代起点上,国家级文化产业专项规划对于文化产业来说尤为重要。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独立的指导整个文化产业发展的全国性的文化产业规划。虽然文化产业规划被包含于文化发展规划中只要措施得力,也一样可以促进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但文化发展规划往往面面俱到,考虑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平衡问题,不可能详细具体地针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开出“药单”,而专项规划则可以弥补上述之不足。更何况新的时代背景和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已经开始呼唤国家级文化产业专项规划的出台。可资借鉴的是,韩国政府1999-2001年就先后制订了《文化产业发展5年计划》、《文化产业前景21》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等,这些规划有力地促进了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韩国也从昔日一文化产业小国一跃而成为世界文化产业强国。当然,国情不同不能盲目照搬,但文化产业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战略性产业,同时文化产业又是分属几个部门管理的由若干个行业组成的产业群,它的发展需要较高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尤其是在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进展缓慢的情况下,打破行政和行业壁垒,从文化产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整合文化产业资源,更是少不了权威的、站在全国高度的文化产业规划的指导,因此,很有必要制定国家级的文化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帮助文化产业摆脱计划经济思维的束缚,正常乃至超常发展文化产业。
(二)站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树立新的编制思路
一方面,如前所述,我国文化产业自身已经站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面临新的发展形势,迫切需要文化产业规划编制与时俱进,真正担当起指导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重任;另一方面,我国规划编制工作的新发展已经向“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编制提出更高的要求。下面几点需要引起重视。
首先,要全面、准确认识文化产业发展的国际国内环境,加强与“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结果和2020年确定的发展目标的衔接。考虑到2020年是我国提出“三步走”战略目标的关键年份,十七大明确2020年人均GDP比2000年翻两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然相应要求经济社会各项指标保持一定的增速,“十二五”规划期是2011-2015年,距离2020年只有5年,所以必须要着眼于2020年国家一系列战略目标的确定和要求。 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规划的编制也必须服从这一要求。“十一五”文化产业规划已经为“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的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在“十一五”文化产业规划的基础上完全可以站得更高,走得更远。
其次,规划编制要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内外统筹。文化产业自身发展和我国规划编制的新特点都要求“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编制必须高瞻远瞩,立足国内,放眼世界,将文化产业放到世界文化产业格局中去考量。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科学评估国际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和我国整体、各省市文化产业的国际地位,从国际和自身文化产业发展双重要求出发确定文化产业发展目标,制定既有一定前瞻性又切实可行的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策略,内外统筹,加快“走出去”步伐,扩大我国文化的覆盖面和国际影响力。为此,除国家要制定国家级文化产业专项规划外,各省市也要根据自身发展实际,确立文化产业规划的合理地位。文化产业发展状况良好、业已或正在成为当地支柱产业以及文化产业发展潜力较大的省市可以考虑制定文化产业专项规划。
规划编制还要同时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思路。2008年10月12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对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战略举措做出重大部署,此举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也是“三步走”战略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文件提出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业。”这无疑已经明确了涉农文化产业的发展机会。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比重较大。然而长期以来,农村市场却未能得到有效的开发,农民的消费潜力还未发挥出来。因此,“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编制中,要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思路,给予涉农文化产业一定程度的重视,在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的同时,因地制宜促进涉农文化产业发展,从而不断缩小城乡文化产业差距,城乡协同发展,这也是实现科学发展观和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观目标提出的要求。
(三)夯实规划编制研究基础
创建全国统一的科学合理的文化产业指标评价体系,准确量化文化产业本身发展水平,预测文化产业发展潜力。采用单项指标评价法、综合评价法和偏离-份额分析法等分析文化产业的竞争力,科学测度文化产业效益、产业关联、产业资源、产业结构、产业环境等,为规划编制打下科学基础。有了指标评价体系,政府部门具备正确决策的基础,规划编制的目标才能量化,为规划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编制规划前,提前发布文化产业重点研究课题,鼓励经济学和文化界的学者进行相关研究。专家学者在研究中要注意运用产业理论分析文化产业的基本面和竞争力,认真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以及纳入规划重大项目的论证等前期工作,及时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协调。
文化产业规划编制的研究基础还包括充分汲取政府部门领导、企业代表、经济团体、外来投资者、文化产业研究人员等不同的利益群体的意见。可采用政府座谈会、圆桌会议、入企(入户)访问、社会问卷调查、产业发展协调会议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规划过程的每一环节都重视顾问、参谋、思想库、咨询团、智囊团的作用,集思广益,使规划更加符合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
(四)加强对规划编制的管理
健全文化产业规划编制协调机制。设立文化产业规划协调机构仅仅是科学的协调机制的一个环节,在建立机构的基础上,要加强协作对话交流机制、重要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协调沟通长效机制等。协调机构要充分承担起协调沟通等职责,建立统一的信息库,实现资源共享,对需要共同协商解决的有关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其他各方反馈信息,有效履行编制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同时,文化产业规划协调机构不是一个为编制文化产业规划而设的临时组织,而应是一个常设机构,以便动态地追踪文化产业规划的编制、实施过程,做好组织、评估、修订文化产业规划的工作。
组织、确定编制团队的工作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避免受到人际关系不良影响,详加审查编制团队资质,同时要注意选调高质量的评审人员,防范出现“以低评高”的现象。完善编制工作评价体系,提高规制的约束力,根据规划实施状况反思编制工作漏洞,制定奖惩标准,把规划编制、实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在集中控制的基础上,可分别对规划的编制、评估、决策与实施建立几个相对独立的二级控制机构,分别完成编制目标、评估目标、决策目标和实施追踪目标。
归根结底,对文化产业规划编制的最高管理方式就是用法律法规来管理规划编制,让文化产业的规划编制做到有法可依,同时提高文化产业规划的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因而需要制定相关规划法,提高文化产业规划的法律地位和约束力,规范规划的编制、实施、评估、修订,保证规划实施和编制效果的最终实现。这对于改进规划编制方法、规范编制程序、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保障规划的实施效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五)科学整合编制队伍资源
对于编制队伍问题,解决的根本之道即在于编制人员自身要提高素质,加强政治、文化、经济学素养,努力成为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复合型人才,打造高水平的团队,然而,这类人才和团队的培育不是短期之内能够完成的。因此,在国家级文化产业规划编制的组织形式上,可以考虑由各相关政府部门、国家级重点大学、社科院、业界合作,组建文化产业编制团队,由学界专家组在听取相关部门领导、行业协会负责人、重点文化企业负责人、中介机构专业人士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科学的调查研究程序具体编制。学界专家应注意选择国家布局在全国各大区域的重点综合大学的高水平研究人员。国家级重点综合大学学科结构较为完备,文化产业所需的各相关学科、专业门类如新闻传播、历史、旅游、艺术、产业经济、市场营销、公共管理、区域经济、会展经济、企业文化、国际贸易、建筑规划、房地产、软件设计、公共卫生等都较为齐全,水平较高,有利于整合学科资源。当然,所选学界专家最好有较长的文化产业从业经历。业界专家则要重点考虑其行业成就与影响、公正性、学理性等因素。
地方文化产业规划的编制主体则主要应由既熟悉地方情况又有宽广国际视野的国家级研究型重点综合大学的文化产业研究机构担纲,各级行政部门的编制工作应由了解上一级全局的文化产业专业人员承担。例如浙江省文化产业规划应以浙江大学文化产业研究机构为编制主体,联合北京、上海等地甚至海外有实力的大学及浙江省属机构的学者进行编制。规划队伍结构中,应注意当地规划人员与外地规划专家相结合,既充分发挥当地规划编制人员熟悉地方细节情况等长处,又广泛吸收外地专家学者参与规划,以站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角度、以旁观者的身份审视当地文化产业发展的问题,提出更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解决方案。
总之,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是一项工程浩大的动态过程,承担着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发展的重任,涉及到各方面的切身利益,需要根据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的新形势,厘清、优化编制思路,精心组织、协调,各方精诚团结,编制出高水平的科学的“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以更好地促进中国文化产业的进一步振兴和腾飞。
『玖』 泰宁县提出“文化靓县”思路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意思
灵秀是泰宁的标识。游客穿行在古城和各景区中,或欣赏青山绿水所特有的清新,或感受民俗文化特有的神韵,或探寻红色旅游那神秘的传奇故事……“到泰宁旅游,这里的山水给予我恬淡,而这里的民俗文化给我灵动。”上海游客付先生不久前到泰宁旅游后如是感叹。
泰宁县不断挖掘旅游文化内涵,以文化促旅游发展,以旅游带文化繁荣,把文化旅游资源转化为文化旅游产品,提升泰宁旅游核心竞争力,旅游业持续升温。
创新思路“活”起来
游客欣赏了自然山水之后,越来越看重的是山水背后蕴藏的文化。泰宁县委、县政府充公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加强对旅游文化产业的培育,探索文化与旅游双赢的发展道路。今年,该县多次召开文化产业发展专题会议,将文化产业发展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采访中,宣传部、文体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认为,创新思路,整合民俗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树立起独特的文化品牌,才能引来游客、留住游客人。
为提升景区的形象,树文明新风,泰宁县通过组织外出学习、专业培训、示范带动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文化素质。特别是对乡村旅游加强了管理,定期对“农家乐”户主进行卫生、文化和管理培训,促使乡村旅游得到快速健康发展,如今,杉城镇南会村和梅口乡水际村的乡村旅游发展红火,“处处都是农家乐”,村民们走上了富裕之路。
泰宁县还以举行的多彩的地方山歌大赛为契机,大力挖掘整理原生态民俗文化,寻找新的旅游文化符号。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泰宁县举办了五场民俗文化表演,吸引众多中外游客驻足观看,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时间有意安排在黄金周,主要是想借这几台晚会,向外界宣传推介充满魅力的泰宁民俗文化风情。”泰宁县文体局副局长高起光告诉笔者。
民俗文化“靓”起来
“第一次听到泰宁的山歌,也是第一次看到泰宁的梅林戏,这种原汁原味的民间艺术,给我的心灵带来很大震撼!”江西游客范女士告诉笔者。前不久,她慕名来到泰宁旅游,感受到了迷人的灵秀山水和民俗风情。
泰宁有着极其丰富民俗文化和旅游资源。近年来,泰宁县倾力挖掘民俗特色文化,在各景区景点着力打造民居文化、银饰文化、饮食文化、龙灯文化、鱼文化等,一批具有典型民俗文化的节日、习俗等进入景区,成为了旅游项目。如老虎际的“吊脚楼”、新桥的傩舞、上青的桥灯、龙湖的二月初四等等,以及陈列在尚书第内的客家银饰馆,还有各种特色小吃等,吸引了中外游客沉迷于民俗“风情大餐”里。
除了挖掘独特的民俗文化外,泰宁县在自然风景中也注入更多的文化元素。泰宁有着与别处不同的科举文化和岩穴文化。宋朝叶祖洽曾隐居于道峰山龙泉岩,后被钦点为“龙飞状元”;宋朝邹应龙就曾隐居于状元岩,而留下了“斗米阶”的故事……如今,该县宣传文化部门正发起面向社会收集整理民间故事的活动,把泰宁境内各种历史文化、民风民俗、神话传说、名人轶事等与景区景点充分结合起来,编制成文化旅游产品手册,让景区旅游从业人员熟知,更好地为游客服务。
文化产业“舞”起来
近年来,泰宁县把文化产业作为全县第三产业的一个重要支柱来抓,按照“护其貌、美其颜、扬其韵、铸其魂”和“把城区当成景区建”的发展思路,从2004年起,县政府每年投入较大资金,用于培育和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使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投资建立起了状元文化公园,把泰宁的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科举文化、红色文化等都融入于公园内,并免费向全社会开放。
2006年6月,梅林戏被国务院命名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今年6月,梅林戏首次晋京展演获得成功。泰宁县以此为依托,整合民俗文化、自然风光和民族风情等原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在民俗风情演艺上做文章,精心打造以歌舞等为主的民俗文化旅游品牌。与此同时,民间成立了“山泉组合”山歌演唱队,到各景区为游客演出。
民俗演艺馆的迅猛发展,舞活了泰宁县的旅游业,打响了泰宁县的文化品牌。仅今年上半年,民俗演艺馆从事商业演出600余场次,最多的一天演出12场。接待游客5万余人次,其中,境外游客占20%,创收25万余元。旅游给文化提供市场,文化给旅游提升品位,泰宁县文化与旅游的联姻实现了双赢互助发展。
“海峡西岸一明珠,武夷山麓大金湖”。如今的泰宁,正成为福建旅游的闪亮明珠,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连年攀升。今年“五一”黄金周,泰宁旅游行业再次赚得“满盆金”:七天内共接待游客19.37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610.2万元,与去年同比增长近10.6%,创历史新高。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