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做医疗相关行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你好,乙肝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传染病,首先要做到个人卫生的绝对干净,
每天都有消毒,并且有一个良好的心态,积极接受治疗,远离人群,同时适量运动,希望你早日康复。
㈡ 现在哪些行业需要查乙肝
一般的行业都需要体检这个,因为属于传染病。
㈢ 法律规定乙肝携带者不可以从事的职业有那些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工作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门规定的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1、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第二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工作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职业 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根据第2条的规定,下列为公共场所: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患有《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疾病卫生管理标准: (一)病毒性肝炎 肝炎患者经系统治疗后基本痊愈(主要症状消失,肝区无明显压痛及肿大,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可恢复原工作。乙肝患者肝功能恢复正常,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需经六个月观察无恶化,可恢复原工作。 乙肝病毒携带者若e抗原阳性,不得从事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从事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工作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七条 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的生产活动。 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经卫生部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和可以开展相关检测的行业有:
5、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6、根据《卫生部关于民航空勤人员体检鉴定乙肝检测调整意见的复函》要求,民航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乙肝项目检测,可以保留体检鉴定乙肝项目检测。
7、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血站质量管理规范>“8·4”条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69号)要求,血站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经血传播病原体感染情况的检测。
(3)乙肝检测产业链扩展阅读
乙肝不是一种简单的疾病,所以很多人都会觉得害怕,乙肝作为肝脏疾病的一种,对患者的肝脏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对乙肝孕妇,分娩前后或人工流产时,要注意卫生防护,防止血液污染环境。同时,为了达到保护儿童免受感染的目的,应对新生儿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疫苗。
2、乙肝患者要定期到医院随访检查。平时要注意劳逸结合,如果发现疲乏无力,食欲不振,就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如果在检查中,同时发现有e抗原阳性,则表明病人有较强的传染性,应进一步检查治疗。
3、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血液中含有病毒因此,他们是不能献血的,也不能从事餐饮服务、育儿工作。患者在月经期要注意个人卫生,当有外伤出血时要妥善处理,伤口要认真包扎,防止血液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或者是对家人的影响。
4、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唾液中,能检出乙肝病毒,因此生活中应实行分餐制,餐具、牙刷等生活用品要专用,最好和自己的家人区分开来。
㈣ 乙肝患者可以做食品行业吗
以前是不行的,2010年以后国家放开了乙肝携带者从事餐饮的限制,现在办理餐饮的健康正已经不检查乙肝了,具体的法律法规是:
1 2010年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不再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餐饮业,并宣布取消厨师、餐厅服务员等四类职业人员上岗前的乙肝项目检测及门槛。
2 2010年2月初,卫生部、人保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各地须在30天内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项目检测,以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正常的入学、就业权利。这些措施大大消除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各方面的限制。
所以肝功正常的乙肝携带者完全可以办理健康正,完全可以从事餐饮行业。
㈤ 医药行业能不能检查乙肝五项
只要是表面抗原阴性,也就是乙肝五项的第一项为阴性,就不要紧的。
那个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
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㈥ 关于乙肝检查哪些属特殊行业特殊职位
餐饮业,食品加工业,托幼保育员,药品加工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军人。
㈦ 哪些行业需体检乙肝
食品行业、医疗行业的一些岗位有禁忌。
现在最主要的问题不是什么行业检查,是几乎每个行业都有公司检查,人家都不把国家的规定当回事,这个事最要命的。
㈧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哪些行业所指服务行业是哪些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特警以及血站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民航招收飞行学生可以在体检中保留乙肝项目鉴定检测。2010年,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关于已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的说明》,提出上述规定。军队、武警、公安特警的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服务行业是如饮食业、游旅业、理发业、修理生活日用品的行业等. 2010年就取消了乙肝携带者禁止从事服务行业的有关规定。
㈨ 乙肝的行业限制
2009年12月30日...
国家将出台政策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入学和就业的限制条件,
专家解释——— 取消检测不会增加乙肝传播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昨日宣布:
我国将于近期出台有关政策,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
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入学、就业的限制条件。
......
部分职业仍需限制
包括采供血人员、保育员、幼师等,
如果处于传染性强的“大三阳”时期,
有可能把病毒传染给工作对象,也应当进行 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