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成立行业协会需要哪些部门审批
申请成立行业协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当与拟成立的社会团体业务范围相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可作为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要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符合上述六个方面的条件。
❷ 创立行业协会需要什么资质
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一个各行业协会基本需要以下几个条件,下面以浙江省暖通行业协会为例来进行说明。
1、注册资金不得小于三万元人民币。
2、不得少于八个发起单位。
3、招收的会员单位不得少于五十家。
4、必须向区或市级政府部门申请,经批复方可筹办。
5、有固定的办公地、合法的经费来源、相应的工作人员。
❸ 成立一个协会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要登记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同时,要“整合优势资源,使大家共赢”就存在盈利性活动,根据工商行政法规的规定,还必须进行法人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缴纳管理费和税务登记缴纳税款。
(3)文化产业协会成立的条件扩展阅读:
行业协会功能异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行政化
行业协会充当政府的助手,在一定范围内行使政府管理经济事务的职能,只能依赖行政部门搞活动,有些行业协会只收会费,却不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成为企业的“二政府”,失去了行业协会的本色,致使行业协会无法正常发挥应有的功能。
二、企业化
某些行业协会以营利为目的,混淆了社团法人与公司法人的界限。而我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团体不能进行任何收费或者赚取利润的活动,只是表示社会团体取得的财产不能够分配给会员,必须用于其目的事业”。
❹ 省级的传统文化协会成立的条件程序
以广东省为例子
审批事项:省级工商领域协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核
主办机构:广东省经贸委综合处
法律法规依据: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第9条-10条、第19条-22条、第24条、第28条、第30条-31条;
2.《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23号)第3条、第5条、第11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省政府令第106号);
4.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民社〔1999〕46号);
5.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委管社团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贸法规〔2006〕874号)。
审批范围和条件:
1.筹备、成立省级工商领域协会应当具备的条件:①符合我省工业商贸经济发展的需要;②有明确的业务范围,协会的业务范围属经贸委的职能范围之内,且不可与现有的省级工商领域协会相同或相似;③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④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住所;⑥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3名(含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⑦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省级工商领域协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①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同意通过;②有规范的名称;③有固定的住所;④有符合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
3.省级工商领域协会变更应当具备的条件:变更事项须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
4.省级工商领域协会注销的条件:①完成章程规定宗旨,且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②自行解散的;③分立、合并的;④其他原因终止的。协会注销应当由理事会做出决定,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5.省级工商领域协会年检应当具备的条件:①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②依照章程开展活动,无违法、违纪行为;③财务制度健全,收入和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④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手续;⑤领导班子健全,运作正常,管理制度健全,按民主程序办事;⑥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年检。
办事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省经贸委审查
申报材料:
(一)筹备、成立省级工商领域协会应当提交的材料:
1.筹备协会应提交的材料:①书面申请;②章程草案;③发起单位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④活动资金证明;⑤办公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2.成立协会应提交的材料:①书面申请;②会员大会会议纪要;③已审议通过的章程;④协会执行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⑤协会秘书长以上负责人简历;⑥会员名单;⑦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省级工商领域协会成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同意成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决议;
3.拟任主要负责人简历;
4.办公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社团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表(一式三份)。
(三)省级工商领域协会变更应当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
3.章程修改的,提供已审议通过的章程草案及修改说明;
4.办公住所变更的,提供办公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活动资金变更的,提供审计机构的验资报告;
6.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供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7.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提供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
(四)省级工商领域协会注销应当提交的材料:
1.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理事会决议解散的,提供申请报告、理事会决议;
2.清算组的组成情况,清算组提交的清算报告书;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
4.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副本。
(五)省级工商领域协会年检应当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
2.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对年度收支报告的审查意见;
3.需要报送的其他资料。
办结时限:
1.筹备、成立省级工商领域协会,以及协会成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申请变更、注销,省经贸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省级工商领域协会年检,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省经贸委报送上一年度的年检材料。省经贸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收费
❺ 协会的成立需要那些条件
协会的成立需要的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需要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三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文化产业协会成立的条件扩展阅读:
协会是指由个人、单个组织为达到某种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中文将英语Association译作“协会”,和工会组织的概念不同。协会常指包括职业、雇主、行业、学术和科学等方面为达成某种目标而成立的组织。
“工会”多指被雇用者为确保自身权益特别是经济利益而成立的组织,多集中于雇佣者和被雇佣者的关系。
参考资料:网络_协会
❻ 成立行业协会需要什么条件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成立协会必须先取得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然后才能到民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 有固定的住所;
(四)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社会团体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和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❼ 成立协会有什么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同时,要“整合优势资源,使大家共赢”就存在盈利性活动,根据工商行政法规的规定,还必须进行法人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缴纳管理费和税务登记缴纳税款。
民政部门自收到社会团体申请筹备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筹备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
协会是指由个人、单个组织为达到某种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协会常指包括职业、雇主、行业、学术和科学等方面为达成某种目标而成立的组织。
中文中“协会”一词蕴涵英文Association与Cooperative之义,在日文与韩文中,皆分别用组合和协同组合表示。协会和 工会组织的概念不同。工会多指 被雇用者为确保自身 权益特别是经济利益而成立的组织,多集中于雇佣者和被雇佣者的关系。
❽ 协会组织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行业114:成立协会前应该了解该行业内的行业协会是否已经成立,如果成立了,你可以考虑成立该协会下的专业委员会或地区分会。
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可以登记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组织,也可以不通过登记,仅为教育系统内部活动的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要登记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同时,要“整合优势资源,使大家共赢”就存在盈利性活动,根据工商行政法规的规定,还必须进行法人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缴纳管理费和税务登记缴纳税款。
❾ 成立协会需要哪些程序
一、筹备阶段
1、成立筹备组
由发起人(3人以上)组成筹备组。
2、确定协会名称、办公地点
协会名称要突出专业性、区域性。办公地点要在该辖区内,相对固定。
3、动员会员、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
会员条件:①拥护本协会章程;②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③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④热心从事于本类产品的生产、营销、科研等服务的科技工作者、营销大户、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⑤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论知识。具有专业文化知识的可优先入会;⑥具有积极参与协会工作的工作意识。
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筹备组审查后在申请表上作出批示。协会成立后发给会员证。
4、撰写协会章程、报告
章程要按范本拟定。
5、起草第一次会员大会有关讲话稿
筹备工作报告、当选会长讲话材料。
6、确定协会成立时间
7、准备印章、牌子、会议室等
二、申请成立
向区科协书面申请成立协会。
(一)协会成立的相关条件
1、协会名称规范、科学,并无相同名称,符合有关规定;
2、有会员7人以上;
3、有规范的《协会章程》,协会宗旨、工作地址、工作活动范围明确。
(二)报送材料
1、《协会章程》;
2、书面申请。
区科协批准成立后即为正式成立,就可召开会员大会。
三、召开会员大会(成立大会)
(一)举行会员大会
会议由筹备组主持。
1、筹备组负责人作筹备工作报告。
2、宣读区科协批准协会成立的决定。
3、宣读《协会章程》。
4、表决通过《章程》。
5、筹备领导组宣读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
以筹备组的名誉向大会提名推荐候选人,并作必要的推荐说明。
6、表决选举理事(常务理事)。
7、宣布理事(常务理事)选举结果。
(二)举行一届一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1、由筹备组提名、理事会(常务理事)通过会议主持人。
2、主持人提名推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初步候选人。
注:协会领导称“会长”,学会、研究协会领导称“理事长”。
3、通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
(三)举行第二次会员大会
由筹备组主持。
1、以理事会的名誉向大会公布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正式候选人,并作候选人情况介绍。
2、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宣布选举结果
4、授牌、授印
(四)举行一届二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由会长主持。
会议任务是:确定内设机构、人员分工,聘请名誉会长、副会长、顾问、工作人员等。
(五)继续举行大会
1、当选会长讲话(就职发言、提出工作计划)。
2、区、乡相关领导讲话。
四、向区民政局申请登记注册
(一)登记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二)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区科协)的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草案)。
五、向区、乡科协报送材料
(一)协会成立时报送的材料(包括软盘)
1、协会名称(内设机构名称)、成立时间、办公地址
2、《协会章程》
3、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名单
4、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Email、邮政编码
(二)平时材料
一般每年要向区、乡科协报送二次以上书面材料(包括软盘)
1、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领导、会员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