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城市化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因是什么
中国城市化发展水平滞后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高资金密集的重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的影响;二是城乡"隔绝"的政策制约;三是单一的国家投资建城的建设方式限制了城市的更快发展。
B. 文化产业发展相对滞后 促进机制如何建立
文化产业被视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在社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在2011年的报告中,我国文化产业占世界文化市场比重不足4%。也就是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前瞻产业研究院对其成因做了剖析,包括文化产业投资不足,文化产品供求不平衡,文化资源开发不合理,文化产业立法不完善等内外部因素的制约。
因此,文化产业这一环境友好型产业在国内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鉴于文化产业发展遇到的瓶颈问题,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建立促进机制,来保障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1)建立文化产业发展的制约机制。为了避免笼统的文化产业意识,盲目发展文化产业,政府需要在尊重文化生产的自身规律的基础上区分公益性文化产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在此基础上,细分文化产业的门类,制定合理的准入条件,使得文化产业能够健康发展。
2)建立文化产业发展的竞争机制。良好的竞争机制离不开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为此在文化产业的各行业间实施考核评估制,并做年度竞争力排名,以资源的重新分配作为奖惩,从而达到优胜劣汰。另外,企业内部实施岗位责任制,有助于提高整个文化产业的经营效率。
3)建立文化产业发展的保障机制。文化产业保障机制的构建要从政策保障、人才队伍保障、资金保障三方面着手考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尽快出台促进保护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文化行业协会则应需要制定自律规则和条例。此外,培育创新型人才队伍,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资力度也是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C. 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产业发展有什么影响
1. 经济周期简介
经济周期(Businesscycle,tradecycle)亦称作商业周期、经济循环或者商业循环,指在市场经济生产和再生产中周期性出现的经济扩张与经济紧缩交替更迭循环往复的现象或指经济活动沿着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所经历的呈现一定规律的波动变化。
经济周期的描述更多是从经济运行所表现出来的一些现象的分析和论述,其波动情况来说可以分成两个大阶段:扩张阶段和收缩阶段;进一步细分成四个阶段:复苏、扩张、衰退、萧条。对于经济波动变化采用的衡量指标包括国民经济生产总值、就业(失业)率、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周期划分一般采用“谷-谷”周期划分法,即从一个波动的最低点到下一个最低点的间隔作为一个周期
2. 产业
指具有某种同类属性的企业经济活动的集合,由多个或者一二个企业的同类经济活动组成,也即具有某种共同特性的企业构成的集合或系统。产业的集合就构成了整个国民经济。产业是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分工形式的表现,是一个多层次的经济系统。产业分类方法包括:关联方式分类法、两大部类分类法、三次产业分类法、农轻重产业分类法、国际标准分类法、生产要素分类法等
3.相互影响
经济周期变化往往伴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变化,特别在长周期中,在科学技术创新和消费心理的转变以及市场条件的调整,产品和服务供应和需求产生大的变化,以及产业的传递、扩散效应,经济周期波动往往伴随着旧产业的消亡和新产业的发展。经济周期中,各类企业的增加和扩张以及倒闭和收缩在不断变化中,但是在各种产业中的企业诞生、消亡、发展、规模变化等并不一样。在经济繁荣期,以主导产业为主的产业群因为技术和市场的成熟,具有快速扩张的能力,成为有利可图的行业,吸引大量资金和劳动力的投入,从而进一步推动生产规模和生产技术的提高,促使产业进入扩张状态。但是产业本身受到技术创新和需求的限制,具有其各自的生命周期,产业扩张具有一定的限度,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和技术创新的产生,原来产业的发展必然受到限制。这时需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转换,但是由于信号的延滞现象,市场调节产生滞后,产业发展往往超过其合理状态后才开始进行调整,形成产业转换衔接的断裂。这时,原有主导产业已达到发展的极限,无法进一步突破,而新的主导产业由于资源、资金、市场等的约束也缺乏发展。因此,在经济萧条期,原有主导产业开始发展缓慢或者衰落,新的主导产业陆续得到资金的支持,但是并无法占据总体经济的主导地位,并且其扩散和传递作用尚未渗透到其它产业中,更多是吸收资金和劳动力的投入,以培养产业逐步扩大,直到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进入一个新的扩张时期
4.总结
其实很多时候总是产业结构的不断变化引起经济周期变动
D. 为什么说城市发展的滞后会严重制约社会经济发展
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障碍,主要表现为城乡之间的户籍壁垒,两种不同资源配置制度,以及在城乡户籍壁垒基础上的其他问题。“城乡二元结构”是什么?1.城乡之间的户籍壁垒。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这标志着中国以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为核心的户口迁移制度的形成。在改革以后,暂住证制度既可以看做是这种城乡壁垒存在的标志,也可以看做是弱化这种壁垒的一种措施。2.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制度。改革前中国社会中的资源是由行政性的再分配,而不是由市场来进行配置的。比如,教育和公共设施的投入。城市中的教育和基础设施,几乎完全是由国家财政投入的,而农村中的教育和设施,国家的投入则相当有限,有相当一部分要由农村自己来负担。3.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壁垒,事实上是将城乡两部分居民分成了两种不同的社会身份。这两种社会身份在地位上的差别,从城乡之间存在的事实上的不通婚上就可以看得出来。目前国家每年为城镇居民提供上千亿元的各类社会保障(养老、医疗、失业、救济、补助等),而农民生老病死伤残几乎没有任何保障,农民还要上交乡村统筹为五保户、烈军属提供补助救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如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农民土地承包权的长期稳定;调整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支持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支持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逐步放开农产品流通和价格,培育农村商品市场;实施城镇化战略,积极发展小城镇等。但是,不可讳言的是,我国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在继续发展,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矛盾在趋于强化。城乡差距扩大表现在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上,近年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远远落后于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城乡收入之比由1978年的2.57?1983年一度缩小为1.82?此后就不断扩大,2003年扩大为3.231;已超过改革开放初期。假如考虑到城市居民享有的各种福利和补贴,而农民收入中包括生产经营支出等因素,实际收入差距可能要达到6?1。在我国经济社会面貌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已经有了明显提高的情况下,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依然十分突出,除了受工业化阶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外,关键还是制约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诸多体制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为:城乡有别的治理体制计划经济时期,为了加快工业化建设,国家一方面运用行政手段,如通过强制性粮食统购统销和工农产品剪刀差,将农业剩余转化工业积累;另一方面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以维持资本密集型城市大工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城乡有别的户籍治理、劳动用工和社会福利制度在相当程度上被沿袭下来,尽管一些地方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但这些改革因为隐藏在背后的社会福利等诸多因素,需要支付的社会成本较高,进展还不大,因而城乡居民在就业机会和社会福利水平事实上的不平等还未根本改变。城乡分割的市场体系从商品市场看,农民由于组织化程度低,一般只能进入城市集贸市场进行零星的、小规模的现货交易,基本上没有进入批发市场,更难以参与大宗远期合约和期货交易,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批发贸易基本仍由国有流通企业垄断经营。从要素市场看,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因农业平均利润率偏低和受利益驱动,主要面向城市经济,城市相对充裕的资金没有进入农村,农民参与进入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条件和渠道都十分有限;农村土地转化为工业和城市建设用地还不能直接市场化,必须通过国家征用转化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进入市场,一级市场由国家控制,二级市场农民很难进入,农民在土地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难以分享农地向非农地转化过程中形成的巨额增值收益。城乡分离的工业化模式计划经济时期集中农村资源推进城市工业化,在很大程度上阻隔了我国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改革开放后,实行城乡分离的工业化模式,农产品生产、流通和加工没有形成有机联系,农民难以分享农产品的加工增值收益;乡镇企业在治理体制上独立于行业治理之外,既无所不包,又自成体系;农村“离土不离乡”的工业化和城市工业化并行发展和过度竞争,使得农村工业在市场供求格局发生变化和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对接后,发展空间受到明显制约,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减弱,直接和间接地影响到农民分享工业化的成果。实行有别的投入机制计划经济时期,为了维持资本密集型城市大工业的发展,国家将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集中投向城市,同时依靠农业积累支持城市工业发展。改革开放后,一方面,农村的资本、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在经济效益驱动下,向城市转移和集聚;另一方面,国家在基础设施和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上,继续向城市倾斜,农村却在一定程度上依靠自我积累,如“三统筹、五提留”,进行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由此带来城乡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各方面的差距不断扩大。综上所述,体制性因素事实上形成了农业和农村发展与工业化和城市发展的相互隔离,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关键。4改革的困难充分熟悉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新体制,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一元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变,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包括用城市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造农村生产和生活方式、生产要素重组和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和迁移、城乡产业有机整合和组织方式的变化等,还包括整个社会结构、组织、文化等的变迁。这个过程是一个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长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日趋突出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充分熟悉加快推进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不失时机地在重要、关键环节推进改革。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是伴随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长期历史过程,也是一个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程要求的复杂的社会经济过程,必须充分熟悉到这个过程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熟悉到面临的矛盾和困难。要肯定,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格局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城乡市场分割的局面已经有较大改善。但是,也应该看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关键性体制因素,如城乡生产要素市场的统一、农村土地征占用制度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依然滞后,有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此,要有充分的估计。要循序渐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根据条件成熟程度,不失时机地在重要环节取得突破;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在局部地区先行突破,带动整体推进。5统筹发展深化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的体制和机制,就是要以体制和政策创新为突破口,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利于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各项制度,从根本上消除阻碍城乡一体化的体制和政策障碍,促使城乡经济体制向不断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在要求的方向转变,为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一元经济社会结构转变创造良好的体制条件。深化户籍改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在有条件的地区取消城乡户籍差别,取消农业户口,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为依据,实行新户籍治理制度。农民取得城市户口以后,与原城市居民一样,尽同等义务,享受同等权利。逐步取消城市各种消费补贴和城市特有的社会福利,同时逐步加大对农村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较大幅度的提高农村居民的福利水平。“土地换社保”推进农村土地征占用制度改革,实行“土地换社保”的政策。改革土地征占用制度,要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公益性用地要提高补偿标准,合理调整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和农民间的分配关系;经营性土地要真正引入市场机制,开展集体用地交易试点,由市场机制决定土地占用价格。探讨建立中心政府、省级政府与省以下政府的土地出让金的分成制度,并将土地出让金纳入国家及地方预算,以体现国家对土地的所有者权利,抑制地方政府的扩张冲动和对土地资源的粗放性使用。探索土地出让金按年征收的可能性,以避免地方政府的急功近利,促进地方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农业用地非农化实现“土地换社保”的政策,农业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形成的批租收益的一定比例,建立专户定向用于失去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税费制度改革加快农村税费制度改革,逐步统一城乡税制。统一城乡税制的主要对策,一是逐步减征直至最终取消农业税,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由此形成的地方财政缺口由中心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解决。二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过渡期内可加大中心和省、地三级对农村财政转移支付的同时,逐步减免和取消乡镇统筹等收费,将农村公益性支出和乡镇行政治理支出列入政府预算,并逐步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三是巩固和完善县统筹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省和县统筹,区别情况实行不同的统筹比例,中心逐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第四,促进最低生活保障向农村延伸,逐步扩大社会保障在农村的覆盖面。在有条件的地区,促进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向农村延伸和覆盖进入城市的农民,逐步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一体化。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首先覆盖农业用地非农化过程中失去土地的农民,再覆盖进入城市就业并愿意退出承包地的农村转移人口,进而逐步覆盖到农村地区。提高农民福利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投入,提高农民福利水平。加强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城乡统筹规划。规范对农村公共品投入并使其制度化,国家新增财政收入和股权收益,用于投资和社会福利支出的,大幅度增加农村的分配比例。第六,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鼓励农民建立新型的经济合作组织,增强农民获取市场信息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发展农村金融积极发展农村金融,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按照市场化原则,适当放宽对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促进农村信用社的股权多元化,股权形成和流动的开放化,努力消除资金流动的城乡封锁和分割。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谨慎积极地促进民间金融发展和改革创新,有条件地放宽对民间金融发展的限制和约束,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第八,深化乡镇行政治理体制改革,切实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稳妥地推进撤乡并镇,适当扩大乡镇政府服务半径,不断提高事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可试点推行乡镇政府改为县政府派出机构的改革,减少行政治理层次,大幅度减少行政治理人员,降低行政治理成本。6期待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城乡二元结构全世界都存在,因为城市和农村、工业和农业,无论从形态上还是运行机制上,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有二元的表现。美国有二元结构问题,日本也有二元结构问题,值得重视的是二元结构下的体制机制问题。比如改革开放前的工农产品不平等交换,剪刀差是体制机制问题。改革开放后,工农产品不平等交换,剪刀差问题得到了消除。但要素流动中的体制机制问题仍然存在,比如前几年农民工进城务工,在某些岗位不能获得同工同酬,就是体制问题。又比如,农村土地征占用过程中,农民利益流失、地方政府和用地企业获利的现象也是体制机制问题,这种体制机制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解决这种体制机制问题,根本的法是要按十七大精神,用城乡统筹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前,要努力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以及劳动就业等方面实现城乡工农平等发展。当然,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不是一天两天能够解决的,需要花大工夫,经过长期努力予以解决,要从城乡二元结构的薄弱环节入手,比如说先解决劳动力的平等就业问题,进而解决城乡公共产品平等供给问题,再解决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配置的公平问题。从根本上讲,化解城乡结构的深层次矛盾,既需要按市场化取向深化改革,也需要政府不懈的努力。这里边有大量的制度安排,也有大量的政策导向,需要逐步的建立健全和完善。7改善思路城乡接合部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地域概念,它因中国特色的政治属性——城乡“二元”管理体制而存在,所涉及的问题远比一般的纯城区或纯农区复杂得多。因此,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为突破口,深入研究这一地区的“致病”根源,以城乡协调发展的改革思路,探寻解决本地区社会问题的有效途径,不仅有助于提升北京城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而且对未来实现城市化的地区也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城乡接合部一个问题久治不愈的“痛感”地带?(一)北京市城乡接合部区位概念?北京的城乡接合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相对于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纯城区而言,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区为广义的城乡接合部地区。但事实上,具有典型城乡人口混居特征的地区是在街道事处、乡(镇)行政管辖区界限不明的四环路附近的环状地带,即我们重点关注的狭义城乡接合部地区,它是一个随着城市产业和住宅区不断向近郊扩散,从而使原来以农村为主的市郊地带较快演变为兼有城乡特色的特殊空间。?(二)区域社会问题久治不愈,成为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冲突的交会地如果人们驱车沿四环路一带的某些城乡接合部地区转转,不难发现一个与城市高楼大厦和乡村田园风光截然不同的景象:设施简陋、空间狭小、私搭乱建的房屋破坏了原有村镇规划的格局;垃圾渣土随处可见;街巷路面狭窄不平;风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难行,旱厕气味难闻。生活环境的恶化使地区社会治安环境“雪上加霜”:全市33个实行挂牌督战的高发案地区几乎全部集中在城乡接合部地区,吸毒、贩毒、恶性案件屡禁(打)不止;区内的出租房,尤其是非法出租房成为藏污纳垢的场所……难怪有记者用“城市烂边”来形容城乡交界的环形地带。?作为城区向外扩张的伴生物,城乡接合部问题由来已久,大体要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只不过当时国家征用农地数量有限,问题发生的地域范围和对社会的影响程度较小而已。改革开放后,北京城市建设速度日新月异,国家在城郊征地数量成倍增长。据统计,截至2002年底,朝、海、丰、石四区的耕地面积仅存1.28万公顷,与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的5.23万公顷相比,减少了3/4。而政治体制改革落后经济发展速度的局面,使得“二元”社会管理体制根本无法应对这一地区人口快速流动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经济、社会矛盾的叠加与累积,使许多问题积重难返。城乡接合部已成为政府头疼、百姓不满的“痛感”地带。8
E.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第一,农村社会发生结构性变迁,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化。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农村封闭保守的社会格局被打破,人口流动速度加快,农民的生活生产方式、思想价值观念逐步转变,民主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利益需求日益多元,各种利益诉求不断出现。特别是随着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中的新型社会矛盾的逐步凸显,群众对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参与和监督村级事务管理的愿望日趋强烈。
因此,新时代如何找到各阶层利益的最佳契合点,帮助、引导农民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保障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农村社会治理的难点。
第二,农村各类矛盾纠纷日趋复杂突出,化解难度较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由以家庭和邻里矛盾为主,逐渐转变为涉及宅基地、土地承包、项目征地、林地收益等经济纠纷为主。另外,还出现了由于干群关系紧张、政策宣传执行不到位等导致的群众与政府相关部门、单位间的矛盾纠纷,村民选举纠纷、医疗纠纷、环境保护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不断,甚至存在大量的群体性矛盾冲突。
总之,农村社会矛盾呈现出民事纠纷、行政纠纷、轻微刑事纠纷等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复杂情况。面对这些矛盾纠纷,政府虽已采取多种措施加以解决,但与群众的迫切需求还存在距离。
第三,农村社会治理能力亟待提高。
目前农村以家庭为主要生产单位,而市场经济使农村社会人员流动相对活跃,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村基层干部与群众交流沟通的机会。当
前我国部分基层干部受“官本位”思想影响,职责认识比较模糊,服务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不足,习惯于通过会议、行政命令、下发文件等方式推动工作,工作职能的转变跟不上形势要求。
对待群众,有些基层干部延续单向的管理模式,把农民当作管控的对象,而非服务的对象;有些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不实、感情用事、处事不公,破坏了党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第四,精英人口的流失使农村社会治理主体弱化。
改革开放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农村人口净流出加剧,这其中包括大量的农村精英。大量农村人口“离土又离乡”,只剩下老人、妇女、儿童以及其他弱势群体,导致农村社会治理人才短缺、社会治理主体弱化。农民群众在农村事务中“失语”,是现阶段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最大挑战。
(5)渔业发展资金滞后产业发展扩展阅读:
解决农村问题的方案:
1.首先,要积极构建社会矛盾舆情汇集预防和警示平台。
当前,农村社会阶层、社会格局发生明显变化,由此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和复杂。因此,要实现农村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需要多部门的协调作战、提早介入,密切关注收集社会矛盾舆情,及时对收集到的社会舆情进行分析和归纳,坚持从抓早、抓小、抓苗头入手,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在问题及矛盾激化之前,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利用综合信息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高效精准地掌握舆情信息,及时抓住矛盾的根源和症结,高效率解决农村社会矛盾以及问题。
2.其次,要积极拓展农民利益表达渠道。
当前,农民利益多元化日益凸显,因此,要坚持协同和参与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公平、合理、有组织的农民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不断构建多层面的政民沟通渠道,搭建领导干部与群众的对话平台,促进农民利益诉求理性化、法治化、组织化,使群众诉求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
3.解决农村社会治理问题,需要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服务水平,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
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服务水平,首先要推行电子村务。要积极推进农村链接政府专网,公开惠农政策、惠农资金、惠民项目、基层组织、三资管理、平安建设等内容,并涵盖农村人口基础信息、矛盾纠纷化解、辖区综合管理三大子系统,将地理信息、人口基础信息、农户基础信息(房、地、林权及生产生活资料)全部纳入信息管理范畴,实现全方位、动态式社会服务进村入户。
4.其次要集成电子学务。
开设农事农情、农技信息、专家咨询、致富典型等频道,引导农民特别是偏远山区农民对接多元信息,跨越农技推广的“最后一道坎”,使农民可以及时捕捉种养信息、致富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
5.最后要拓展电子商务。
开设农资直购、网上商城、农产品销售、一站式缴费、物流配送等基础频道,以精品果园“QQ农场”、生态食品“网络促销”为样本,建立农产品互联网销售等电子商务体系。
F. 关于印发2017年渔港建设和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省直单位直接行文是什么意思
省级红头文件
G. 为什么中国的城镇化率滞后于工业化率和经济发展水平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工业化(Instrialization)[1]与城市化(Urbanization)是相互依存和协调推进的,先行工业化国家的历史经验已证明了这一点。但我国过去由于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城乡分割体制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型工业化战略,导致工业化与城市化严重不协调,主要表现为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由此造成了第三产业发展落后、二元结构恶化等不良后果。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协调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今后一段时期必须认真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一、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主要成因为什么我国的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主要是由如下四个相互影响的原因造成的。首先,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型工业化战略导致了工业化超前或城市化滞后。建国初,我国面临一些特殊的国际国内背景:一是国内工业化基础非常薄弱[2];二是国际上强国都是工业发达国家,苏联在发展的初期成功地实现了重工业化,这给我国以强大的示范作用;三是西方国家的和敌视,使我们不得不重点发展国防和军事工业等重工业;四是1840年来被沦为半殖民地的屈辱历史使我国政府和人民对军事、国防和高科技格外重视;五是共和国第一代领导人从心底深处渴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尽快将中国建设成一个现代化强国;六是当时的经济发展理论大都支持加速工业化[3]。在这种背景下,循序渐进、各产业和城乡协调发展的工业化战略难以获得广泛认可,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型工业化战略则成为巨大的诱惑。赶超型工业化战略,一方面使重工业超常规发展,使以工业产值比重为衡量标准的工业化水平超常规上升;另一方面使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基础受到破坏,使广大农民难以积累起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的起始资本,城市化的正常机制被破坏。因为在工业基础薄弱且没有多少外援的情况下采取赶超型工业化战略,必然要以剥夺国内农业和农村为代价,以农民相对贫困为代价。其次,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保证了赶超型工业化的实施。赶超型工业化战略是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主要特征的,重工业是资本密集型的产业,而我国当时资本极为稀缺。如何在资本稀缺的情况下,将资本需求很大的重工业快速发展起来,是一个必须突破的难题。显然,遵循比较优势的市场体制是不可能在资本稀缺的资源禀赋下优先发展资本密集的重工业的,赶超型工业化战略只能靠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来推进。因此,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在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应运而生。中央政府通过计划手段,一方面将城乡资源强行配置到工业部门,使工业产值或工业化水平超常规增长;另一方面强行转移农业剩余,并阻止农民进城(即直接阻碍城市化),以维持城市居民的高福利、低工资,加速工业化原始积累。再次,城乡分割体制直接阻碍了城市化进程。以户籍制度、城乡差别劳动就业和福利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分割体制直接阻止了城市化进程。在这种体制下,市民享有福利保障等特权,而农民不仅不能分享国家的许多福利保障待遇,而且要通过“剪刀差”等途径为工业化做奉献。农民进城意味着政府财政负担的加重和市民平均福利“蛋糕”的缩小,因此政府通过严格的户籍制度将农民阻止在城门外,持续推行“就地消化”方针[4],以减轻自身的财政负担,并维持市民对城市文明的垄断特权。政府、国有企业和城市居民显然都不欢迎农民进城,这是阻碍我国城市化进程最深刻的经济利益根源。为了保证城乡分割体制的实施,在农村实现了人民公社制度和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以集体生产、集体生活的形式剥夺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自主权、财产和收益支配权;统购统销制度则剥夺了农民的生产成果支配权和流通自主权。这些都为强制转移农业剩余、控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提供了制度保障。城乡分割体制从如下几个方面阻碍了城市化进程:一是通过户籍制度限制农民进城,直接阻碍城市化;二是通过资金等生产要素从农村向城市的过度输出,破坏了农村自身正常的积累机制,削弱了农村进一步发展的基础,阻碍了农村小城镇的发展或农村城市化进程;三是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滞留在越来越少的耕地上,造成人地关系高度紧张,抑制了农业的现代化,导致粮食等农产品在相当长时期的供给不足以支撑人口的城市化;四是城市工业、农村农业的产业分布格局,严重抑制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就业水平的提高,制约了城市化进程。第四,严格控制大城市的城市化方针和“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村工业化方针抑制了城市化。自1980年以来长期实施的“严格控制大城市,适当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城市化方针,阻碍了城市化的正常发展。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出现一批大城市、特大城市甚至超大城市都是完全正常的。但长期以来,为了维护现有大城市居民的利益,我们过分强调防止“城市病”,而相对忽视人口拥挤在耕地越来越少的农村也会出现严重的“农村病”,无视大城市所具有的聚集效益和规模经济,而过分将城市化的重心放在农村小城镇和中小城市身上[5]。“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村工业化方针也阻碍了城市化的正常发展。因为如果允许劳动力和资金等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则许多农村的中小企业完全可以转移到聚集效益较好的城市和城镇,这样可以大大促进城市化。而当乡镇企业在农村分散发展的情况下,许多本来可以城市化的人口被滞留在农村,延迟了城市化进程。2000年乡镇企业职工为1.27亿人,占乡村劳动力的1/5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50%。二、协调推进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对策协调推进工业化与城市化、逐步消除城市化滞后的对策可以分为体制改革和发展战略调整两个大的方面。(一)体制改革对策第一,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农民进城的身份障碍根据世界各国通行做法和20世纪50年代我国宪法曾确定的国民有迁徙自由的原则,允许广大农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在全国各地自由选择自己的居住和工作地点,实行国际上通行的以身份证管理为核心的人口流动制度,及以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户籍登记制度,使全体公民在户口身份上完全平等。根据近几年石家庄等城市的大胆实践,那种担心放开户籍会导致天下大乱的担心是多余的。第二,加快劳动就业制度改革,消除农民进城的就业障碍改革阻碍农民进城的劳动就业制度、建立鼓励农民进城的劳动就业制度,是消除城市化滞后的核心举措。为此,要打破“城市保护主义”,取消严格限制民工就业范围的歧视性政策;促使城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改革僵化的劳动用工制度和人事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包括农民在内的各类人才;坚决取消农民外出务工许可证和流动就业证等制度,归还、赋予和保护农民自由择业的权利;保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证民工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福利保障待遇和公民权利(如子女教育、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失业保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将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推广到城乡所有劳动者;加快城乡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全国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供求信息中心,促进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等。第三,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消除农民进城的产权障碍土地不能顺利流转,土地收益不能得到补偿,是城市化的重大障碍。因为进城农民难以彻底“离土”,不得不成为城乡“两栖”公民。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改革的方向是使农民获得永久的土地使用权或部分土地所有权,让土地尽量流转起来,使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能与其他要素形成优化配置,使进城农民能顺利地将土地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出去,获得应有的土地收益,增加进城创业的启动资本。城镇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改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培育土地市场,提高土地配置效率。实行将新兴城镇或新城区规划区范围的建设用地同进城农民承包地按级差收益比例调换或置换的政策。第四,加快福利保障制度改革,消除农民进城的利益障碍以住房、医疗、养老、劳保、就业、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二元福利保障制度,是城乡分割体制的内核,户籍制度只是外壳和表象。二元福利保障制度是城市化的重大障碍。因此,必须逐步消除市民的福利保障特权,大力推进城市住宅、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改革,让农民也回到福利保障的大家庭中来。中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长远目标模式应该是高度统一、社会化、法制化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但现阶段可以考虑建立一种既符合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趋势,又适合当前国情的、过渡性的、能够使城乡社会保障有机衔接的、由“全民基本保障”、“单位补充保障”、“个人附加保障”组成的“三层次”社会保障模式。此外,从土地增值收益中拿出一部分建立农民进城保险基金。第五,改革投融资体制,形成新的城市建设扩张机制改变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单一靠政府财政投入的老法,向政府投资、社会集资、企业投资、居民入资、国外引资等多渠道发展,即变“国家建城,居民享受”的政府单元投资体制为政府、企业、居民多元投资体制。通过政策引导,提高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共同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鼓励大企业以市场运作方式参与城镇建设。将部分基础设施逐步商品化,对市政设施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实行合理的服务收费。通过城镇建设体制改革,逐步改变人们进城收益总是绝对大于进城成本或政府投资总是得不偿失的不均衡状况,即逐步缓解城镇居民与城镇基础设施的矛盾,消除政府对城镇人口增加的恐惧,形成正常的城镇扩展机制。(二)战略调整对策第一,调整工业化战略,促进各产业协调发展彻底改变由政府主导优先或重点发展某种产业(如优先发展重工业、重点发展信息产业之类)的计划经济思维和做法,充分相信市场,由市场来决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由市场来决定各地的主导产业和拳头产品,由市场来决定产业布局。要防止政府以“结构调整”为名,过度干预和介入产业结构调整和竞争性行业的项目开发。不能将工业化狭隘地理解为工业发展,而要理解为各产业按照市场需求和自身竞争力协调发展的过程,为此有必要将工业化的衡量标准由工业产值比重改为专业化分工推进的程度等。第二,调整“城市偏向”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农村与城市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农村与城市的比重是由经济发展的阶段决定的,既不能以政府干预方式搞“城市偏向”,通过剥夺农村来发展城市,也不能搞“农村偏向”,通过剥夺城市来发展农村,而要由市场来决定人口和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分布。当前,尤其要尽快切断城市剥夺农村的一系列渠道,如城乡征税起点不一致、农民负担过重、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财政支出过度向城市倾斜、农村金融资金过度流出、农村土地增值收益转移等。同时,要防止部分地方以推进城市化为名,大搞与国情不相称的只惠及少数人的高档城市现代化工程,而将城市化的真正重点——吸纳农民进城抛于脑后或放在次要位置上的不良倾向。第三,调整城市化方针,促进各级城市协调发展要调整以城市规模为内容的城市化方针,通过市场制度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促进城市带和城市群的形成。新的城市化方针可以确定为:“尽快改革城乡分割体制,扫除城市化的障碍,恢复城市化的正常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尽可能多地吸纳农村人口为主要目的,大力发展新体制新兴城镇和新城区;避免城镇的过分分散发展,遵循城市化的普遍规律,形成完整的城市体系和网络”。备注:[1]本文的工业化是指产业化,不仅包括工业发展,而且包括农业的产业化和第三产业的发展。[2]1952年,人均国民收入仅有39.74美元(当时的汇率是1:2.617),资金高度匮乏;87.5%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比重高达83.5%;农业和轻工业占国民收入的比重高达69%;全社会能提供的积累仅为130亿元,其中生产性积累只有66亿元。[3]除了斯大林的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理论外,西方经济学中也有不少支持加速工业化发展的理论,如:二元经济结构理论中的刘易斯模型;激进主义发展理论中的普雷维什和辛格的“贸易条件恶化论”;赫尔希曼建立在“联系效应”基础上的“不平衡增长理论”;佩鲁(F.Perroux)的“发展极”理论等。[4]1956年12月30日,国务院签发了《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1957年3月2日,国务院发了《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补充指示》;1957年9月14日,国务院再次发出《关于防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通知》;1957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60年代初,我们将2000多万城市职工遣返原籍;1966年冬,近千万市民在被“批倒斗臭”后被遣返原籍;1968年,2000多万青年学生从城市走向农村“上山下乡”。70年代,我们执行了社队企业“三就地”方针,即要求社队企业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销售。80年代,我们执行了“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方针(郭书田,刘纯彬等,1990)。[5]1999年,中国建制镇和3万个集镇的镇区人口为2.2亿人,其中非农业户口1.4亿人,分别占全国城市总人口和“非农业户口”人数的56.57%和44.36%。在全国667个城市中,市区非农业户口人数在2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占54.72%,中等城市占32.38%,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的比重仅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