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未来我国生物产业将重点发展哪些方面
从2010年年初起,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工信部四部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代拟稿,经过半年的意见征求,主要领域从7个扩为9个,现在又改为7个,但前后7个领域的产业内容已发生变化。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初步定于9月份下发,随后将陆续出台各个领域的具体发展规划,以及中央和地方的配套支持政策。这一宏大规划,被业内人士看作继“4万亿”后中国政府启动的最大规模的产业计划。而这一计划,已瞄准发展结构的根本转变。在七大领域中,每一个大的领域中又确定了具体的分项。在“节能环保”中,将重点突破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循环利用;“新兴信息产业”将聚焦下一代通信网络、物联网、三网融合、新型平板显示、高性能集成电路和高端软件;“生物产业”将主要面向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新能源”中,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将领衔;此前备受关注的“新能源汽车”,主要发展方向确定为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域,提出了重点发展航空航天、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智能装备;“新材料”中分列了特种功能和高性能复合材料两项。在“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后,“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被认为是振兴经济的又一重大举措,因为几大部委的领衔介入,此后的政府大规模投资也被市场普遍期待,所以这也被认为是继国家“4万亿”投资计划之后又一个大型产业投资计划。与“4万亿”计划有本质不同的是,此次投资计划指向的是中国转变发展方式的根本变革。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说,“之前的‘4万亿投资规划’和‘十大产业振兴规划’,都是在扩大内需,加强基础建设的角度,结合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提升,而现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则是转向至新兴产业项目。”与此同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的制定,从时间上来讲,也与明年开始实施的“十二五规划”相衔接。国家发改委也已确定,在“十二五”规划编制中,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编制作为重点。
㈡ 如何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8月的持续高温挡不住太仓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的步伐,记者在胜泾村附近看到,推土机、压路机声音轰鸣,一条宽阔大路在不断延伸,路边新入园的南仓金属、金菱仪表、铭铨环保等项目建设正如火如荼。
城厢镇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高新技术产业园一期3.3平方公里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已全面开工,纵二路、横五路、横二路等五条道路都在抓紧建设和完善提升,其余的配套工作也在加紧进行,并计划在年底前全面启动整个园区8.22平方公里内的道路、桥梁、绿化、路灯等工程建设,力争园区早日出形态,完善功能。
农户企业动迁齐头并进
据介绍,园区范围内正在进行的农户动拆主要有两大片:一片是原南郊工业安置区3.3平方公里内的210户,其中177户已完成评估,大部分已签约,已拆除的有77户;另一块是准备新建的南郊农民安居新镇(占地900亩)范围内的222户,目前也已基本完成评估,签约和交钥匙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推进。
为了推进企业的动迁,城厢成立企业动迁组,制定相关动迁、安置办法,目前正加快推进南郊集中安置小区和安置工业动迁区内的企业动迁工作,已有21家企业完成评估,后续的签约等工作也在顺利推进。
高标准规划推动转型升级
太仓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是该市实现工业经济“三年翻番”目标的重要载体,也是城厢推进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为了更好地建设这一平台,城厢已于6月完成了园区控制性详规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目前正委托设计研究院进行全方位产业规划。
园区的产业定位依据省、苏州市和我市的新兴产业发展战略,并遵循四个原则,即重点突出“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低碳绿色”、“循环经济”,着眼建立省级乃至更高级别的工业园区;产业选择上服从太仓产业功能定位、产业布局规划;注重与周边产业园协同发展;注重与其它镇区产业错位、协调发展。
据介绍,园区开发建设制定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力争五年内初步形成一区多园、两个平台、一个社区的格局,多园包括依托昆山光电产业园的光电特色产业园,与安亭汽车产业互动的精密制造特色产业园以及服务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生命科技园。两个平台是科技、人才服务平台,信贷、金融服务平台。一社区是以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为主题、公共服务完善的中小型企业集聚的现代化企业社区。
㈢ 促进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建议
第一、按照市场换技术的原则,加强国内企业和国际生物医药界的合作交流,促进我国医药工业在质的基础上有新的飞跃。
第二、要加快扶植和培育一批上规模的医药企业集团,以企业为核心和依托,大力发展我国生物医药产业,集中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以实现高起点、高标准的生物医药开发,避免遍地开花、低水平重复建设,实现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并能起到良好的产业示范和带头作用。
第三、国家要学习借鉴欧美在生物制药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加快生物医药方面的立法,继续建立和完善包括教育、科技、研发、新品保护、品牌建设等生物医药产业上下游产业链在内的一套完整的扶持政策和优惠扶持政策。
第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与国际接轨,掌握核心技术;向自主研发新品的企业适度倾斜,保护企业自主研发的积极性。
第五、建议国家对创新的生物制药产品开发“给市场”的政策扶持。
㈣ 生物产业如何发展大神们帮帮忙
生物产业是当今世界经济中正在蓬勃兴起和迅猛发展的一个战略新兴产业,生物医药、生物农业育种等行业已初具规模,同时许多新的产品、新的行业正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如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基材料等。正是因生物产业尚处于快速发展的初期阶段,目前国际上关于生物产业的范围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和界定。为便于研究和国际比较,经征求国内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大家普遍认同,生物产业是指将现代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应用于生产以及应用于经济社会各相关领域,为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统称,主要包括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生物制造、生物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目前《规划》是按照这一定义和范畴进行研究编制的。 生物技术是对解决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健康、食物、资源、环境等重大问题最具潜力的技术。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迫切需要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生物制造等行业。 以下建议: (一)成立国务院生物产业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国生物产业发展 为加强生物产业的统一管理,克服目前有限的资金、资源被分割、分散及其低水平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的现象,实现集中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建议成立国务院生物产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统筹协调生物技术和生物产业发展,统筹协调相关体制改革和生物产业政策制定,统筹协调生物技术产品生产、市场销售和安全监管,实现我国生物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尽快出台促进我国生物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作为战略性、先导性的新兴产业,生物产业的发展需要国家出台产业政策加以推动和引导。通过政策的实施,重点解决生物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引导国内外资金、人才等资源投向生物产业,以促进我国生物产业的快速发展。 一是投融资政策。国家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风险投资,特别鼓励对生物产业的风险投资;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通道。要为生物技术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创造条件,积极支持其上市融资,特别是中小企业板。国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要优先支持在我国境内从事生物技术开发及其成果转化的中小型企业,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可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小银行,为中小型生物企业提供贷款渠道。 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国家鼓励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生物技术产品。对生物企业生产的国家急需的防疫用生物制品实行零税收。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生物技术产品,先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再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生物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创办的生物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对投资于生物产业的风险投资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对生物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配套件、备件,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均可享受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 三是人才政策。教育部门要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专业结构和人才类型结构,并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一批生物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对原始创新人才、生物技术工程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积极推动生物技术研发人才向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流动,并给予政策的支持和配合。实施全球化人才战略,鼓励国内外生物技术科研和开发人才在国内创办生物企业。设立生物技术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专项基金,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和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营造有利于生物技术及其产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三)建立若干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推动我国生物产业集聚化发展 集聚化发展是当今生物产业发展的一般趋势和重要特征。借鉴发达国家集聚化发展新兴产业的成功经验,按照统筹规划、发挥比较优势、分类指导、稳妥推进的原则,选择产业基础好、创新能力强、市场化水平高、开放性强的地区建设一批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对于营造良好的生物产业发展环境、大规模聚集国内外生物产业资源、优化生物产业结构与布局、尽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物产业增长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以上海、北京、石家庄、深圳、广州、长春为代表的一批生物医药基地(园区)已初具规模,应该积极加以引导和促进,在全国形成以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三个综合性生物产业基地和东北地区、中西部地区若干专业化生物产业基地,并充分发挥其集聚效应,推动我国生物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还要积极推进科研体制改革,加强生物科研成果转化的“工程化”平台建设;加快医疗体制改革步伐,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切实减轻生物医药企业负担;加强生物资源保护,强化生物安全管理。
㈤ 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
(十八)加强生物科技人才培养。加大高校生物类学科专业建设力度,加强硕士、博士等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在大型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科研机构、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生物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创新型人才和高级实用型人才培养。鼓励各类职业院校加快培养生物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十九)积极引进优秀生物科技人才。鼓励海外优秀人才回国(来华)创办企业、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结合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和科技重大专项,鼓励海外回国(来华)优秀人才按规定申请和承担政府科技计划、基金项目和产业化项目。鼓励国有生物科研机构公开向海内外招聘技术负责人。加大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的收入分配倾斜力度,完善技术参股、入股等产权激励机制。
㈥ 深圳关于生物医疗行业的最新政策是什么,有什么好处,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多长时间能够完成
为加快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2018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精准医疗领域。重点支持生命信息采集、计算、分析等关键设备和配套产品,以及生命科学合同研发服务和基因组、蛋白质组、代谢组等生命信息服务等。免疫细胞治疗、基因治疗、个性化用药等个体化治疗服务。健康干预、慢病管理、心理健康咨询等特色健康管理服务,以及数字化健康管理设备和产品等。
(二)医学工程领域。重点支持医学影像设备、先进治疗设备、医用检查检验仪器、植介入产品、移动医疗设备等。
(三)医药领域。重点支持新型疫苗、生物技术药、化学药品与原料药、现代中药等。
(四)生物农业领域。重点支持生物育种,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生物饲料,生物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及疫苗等。
(五)生物制造领域。重点支持生物化工产品、特殊发酵产品、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及生物制品等。
(六)照护康复领域。重点支持老年人用便携式医疗设备、照护康复产品和服务信息网络,专业康复训练器材与辅助器具、残疾人专用保健用品、义肢及矫形产品。
二、扶持计划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扶持计划:事前资助。综合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研发费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务费支出。
(二)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扶持计划:事前资助。综合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研发费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务费支出。
(三)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
1、高技术产业化股权资助方式:资助资金分为财政资助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合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1)财政股权资金原则上为社会专业股权机构投资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财政股权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财政股权资助遵循与合作机构资本“同股同权、共进共退”的原则,入股价格由合作机构确定,共同退出的价格根据市场评估价确定。
(2)直接资助资金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项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评审结果为通过的,按照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不予以直接资助。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申报项目建设投资,不得用于其他费用支出。
2、高技术产业化贷款贴息方式:财政资金原则上对单个项目的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认定的贷款利率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利率(合同有效期最长追溯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度),贴息额度为贷款利息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3、高技术产业化事后资助方式: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业务处室予以立项备案。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业务处室验收后,按照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若项目单位逾期未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已立项备案项目不予扶持。
(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扶持计划:事后资助。对我市企业研制的同品种全国前三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按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按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新产品新技术示范应用推广扶持计划:事后资助。1、对化学药品(第1.1、1.2类)、生物制品(第1类)、中药及天然药物(第1类),进入I、II、III期临床试验以及取得药品注册许可并上市销售的,按照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给予资助,分别最高不超过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对委托本地临床试验CRO机构组织或在本地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的,资助上限再分别提高200万元。
2、对化学药品(第1.3-1.6类及第2类)、生物制品(第2-5类)、中药及天然药物(第2-6类),进入I、II、III期临床试验的以及取得药品注册许可并上市销售的,按照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给予资助,分别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对委托本地临床试验CRO机构组织或在本地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的,资助上限再分别提高100万元。
3、对完成临床试验并取得注册证的医疗器械,按照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40%给予资助,二类医疗器械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三类医疗器械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六)国际市场准入认证扶持计划:事后资助。按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七)高端论坛和展会扶持计划:事后资助。1、高端论坛扶持项目:按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给予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展会活动扶持项目:按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和相关规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或相关认证和生产许可。
(三)已明确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建设资金落实,有自有资金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项目总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