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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业态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21-03-12 17:02:43

文化产业的业态是什么

什么是来文化产业?文化产业自的业态有那些?

文化产业,是以“文化创意”为核心,通过技术的介入和产业化的方式制造、营销不同形态的文化产品的行业。

国家统计局将以下8类列为“文化产业”的范围:(1)新闻服务;(2)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3)广播、电视、电影服务;(4)文化艺术服务;(5)网络文化服务;(6)文化休闲娱乐服务;(7)其他文化服务;(8)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服务。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发展中国文化产业的战略构想。2003年,文化部先后在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设立“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2004年初,教育部首次在高校中设立“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毕业后颁发管理学学士学位。2005年4月,教育部论证确定了全国开设“文化产业管理”的本科自学考试。

文化产业的业态包括:
1.书报刊出版、印刷和发行业;2.文化艺术业;3.文物保护业;4.广播电影、电视业;5.文化娱乐业;6.体育;7.摄影及扩印业;8.园林业(包括公园、动植物园和自然保护区);9.广告业。

❷ 文化产业的概念是什么文化产业有哪些类别

文化产业,这一术语抄产生于二十世纪初。最初出现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之中。它的英语名称为Culture Instry,可以译为文化工业,也可以译为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和特殊的经济形态,影响了人民对文化产业的本质把握,不同国家从不同角度看文化产业有不同的理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如下: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从文化产品的工业标准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角度进行界定。
文化产业是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是指文化意义本身的创作与销售,狭义上包括文学艺术创作、音乐创作、摄影、舞蹈、工业设计与建筑设计。
文化产业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类:
一是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的行业(如生产与销售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等行业);二是以劳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如戏剧舞蹈的演出、体育、娱乐、策划、经纪业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装潢、装饰、形象设计、文化旅游等)。

❸ 文化产业包括些什么

文化产业,是以“文化创意”为核心,通过技术的介入和产业化的方式制造、营销不同形态的文化产品的行业。
国家统计局将以下8类列为“文化产业”的范围:(1)新闻服务;(2)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3)广播、电视、电影服务;(4)文化艺术服务;(5)网络文化服务;(6)文化休闲娱乐服务;(7)其他文化服务;(8)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服务。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发展中国文化产业的战略构想。2003年,文化部先后在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设立“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2004年初,教育部首次在高校中设立“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毕业后颁发管理学学士学位。2005年4月,教育部论证确定了全国开设“文化产业管理”的本科自学考试。
文化产业是为满足社会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而产生的一种产业。这种产业,它的主要功能,就是满足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满足人们文化需求的目的,就是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在生活质量里面,文化生活的文化含量,应当说是人们生活质量很重要的要素,所以发展文化产业,最终目的,最大的宗旨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和社会的文化消费需求。
文化产业的业态包括:
1.书报刊出版、印刷和发行业;2.文化艺术业;3.文物保护业;4.广播电影、电视业;5.文化娱乐业;6.体育;7.摄影及扩印业;8.园林业(包括公园、动植物园和自然保护区);9.广告业。

❹ 什么是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的业态有那些

文化产业,是以“文化创意”为核心,通过技术的介入和产业化的方式制造、营销不同形态的文化产品的行业。

国家统计局将以下8类列为“文化产业”的范围:(1)新闻服务;(2)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3)广播、电视、电影服务;(4)文化艺术服务;(5)网络文化服务;(6)文化休闲娱乐服务;(7)其他文化服务;(8)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服务。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发展中国文化产业的战略构想。2003年,文化部先后在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设立“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2004年初,教育部首次在高校中设立“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毕业后颁发管理学学士学位。2005年4月,教育部论证确定了全国开设“文化产业管理”的本科自学考试。

❺ 文化产业有哪些分类和概述,什么是文化产业

【摘要】作为一种新型的文化发展形态和文化现象,文化产业在世界上引起人们普遍关注并对其展开研究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世界文化发展浪潮中,文化产业的概念不断嬗变,内涵日渐丰富,专家学者对文化产业的概念进行了系统研究,但至今尚未形成一个权威、标准的定义,没有形成统一的称谓。准确把握文化产业的概念和分类,对于中西方文化产业理论发展的嬗变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进而能够促进国内文化产业理论研究,推动新时期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文化产业;概念;分类

“文化产业”概念源起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诺(Theodor Adono)和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在1947年对“大众文化”的争议和批判。自从他们把“文化产业”纳入研究范畴以来,文化产业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便得到了学术界和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文化产业的变迁和发展促进了各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在我国学术界,文化产业同样是内涵丰富、具有多重含义的概念。

一、文化产业概念区分

目前给“文化产业”这一概念界定一个准确的定义还是比较困难的。如果从最为广泛的人类学意义上来说,“文化”是一个“独特人群或社会团体的‘生活全貌’”,由此可以引申出所有的产业都是文化产业,因为所有的产业都与文化的生产和消费有关。然而事实上,倘若我们将文化定义为“社会秩序得以传播、再造、体验及探索的一个必要(虽然并非唯一)的表意系统(signifing system)”的话,“文化产业”这一术语的表述和使用就会更加精准和严谨。简言之,文化产业通常指的是与社会意义的生产(proction of social meaning)最直接相关的机构(主要指营利性的文化企业机构,但有时也包含公益文化事业单位和国家组织及非营利组织)[1]。因此,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大都应该包括广播电视、书报刊出版、广告以及表演艺术等。而所有这些文化活动的首要目标都是与受众沟通并创作文本,最终多以文化产品的实体形式呈现在受众面前。从广义上讲,所有的文化制品都是文本,但由于它们可以任人解读,必然会造成认识上的偏差,有些概念甚至还时常混杂在一起。

(一)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

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是相对应的概念,长期以来,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在很多场合和领域混合使用,人们没能准确认识到二者在很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伴随着快速发展的高新科技和不断进步的现代生产方式,文化产业日益融入大众日常生活视野并风生水起逐渐成为一种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体两翼。

一般来说,文化事业是由政府主导,具有公益性质,通过提供无差别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而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文化产业则由市场主导,是经营性的,主要利用市场来配置资源,推动文化企业发展壮大,调动更多非公益性资源和民营资本激活文化市场,以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多元化的精神需求。[2]从资本来源上看,文化事业的生产资本由国家或社会统一集中提供;而企业商品生产的资本来源则不同程度地呈现出多元化,广泛吸收民营经济进入文化产业经营领域。从管理体制看,文化事业通常实行公益性管理体制,文化产业实行经营性企业管理体制。从调控方式上看,对企业单位,国家主要通过税收政策、法律制度和价格杠杆进行间接调控并进行合理引导;而对文化事业,则偏重以国家直接调控为主。

文化事业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社会公益性。绝大部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美术馆等都是国家投资兴建和拨付日常经费进行管理的,理所应当归社会全体公民所有。二是社会共享性。公益性文化事业为社会公有并且共享。三是社会公用性。主要是为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的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方面的多方面需求,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群众文化事业。

在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方面,文化事业起着重要的文化服务引导作用,文化事业导向和滋养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是文化产品的市场化,可以增强文化发展的生机和活力,激发社会开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加快文化消费步伐,满足人们对文化消费的需求。文化产业的发展对文化事业的建设具有基础性的补充作用,两者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都是社会主义特色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实现形式。[3]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行十多年来的文化体制改革很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明确了新的文化建设理念,明确区分了文化事业由政府主导,文化产业由市场主导。文化产业既有商品消费的经济属性,又有精神享受的意识形态属性。文化产业既可以成为一个国家实实在在的强大经济实体,又能体现国家软实力,是一个具有无限生机的经济增长点,能够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4]在全面推进文化强国战略的时代背景下,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要“两手抓、两加强”,要尊重两大规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处理好两对关系——文化发展之“魂”与文化传播之“体”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并不意味着只注重市场规律而不遵循文化发展规律,不能随意夸大或简单理解发展文化产业就是文化产业化或文化市场化。在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始终要引导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自觉担当社会责任,绝不能以牺牲社会效益、影响和谐稳定及国家安全来获取经济效益。[5]

(二)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

在国家层面,我国对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这两个概念的使用有着明确的区分,并没有不加区别地对待。在《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以及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中涉及有关文化产业内容时,普遍使用“文化产业”这一概念。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创意”二字,文化产业并不是创意产业,创意只是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而所有的文化产业都只是围绕着创意来展开活动的。

英国最早提出“创意产业”这个概念。20世纪末,英国政府提出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英国振兴经济的聚焦点,专门成立了“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将文化创意产业提升到国家战略发展高度,首次明确提出了“创意工业”(creative instries)的概念,主要指那些充分运用个人的天分、技艺、智慧,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通过循环开发进而创造就业机会和潜在财富的艺术思维活动[6]。“创意经济之父”约翰·霍金斯①根据“有想法的人,特别是有自己想法的人,在很多情况下比操纵机器的人更有力量”的基本判断,对创意产业做出较为宽泛的定义,他认为构成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艺术设计、专利申请、商标营销和版权保护。任何一种文化创意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知识背景下,依靠人的灵感和创新,借助现代科技提升传统文化要素的内涵和品质的,不是对传统文化的简单复制、加工和移植,创意活动融注了最大的个性特质。

创意产业区别于文化产业的最大特征主要在于它高度集纳了创意元素、文化因子和科技力量,三者相互作用并深度融合,形成了高智慧、高文化的新型产业集群。[7]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中,知识产权、文化产品及服务被认为是创意产业的核心内容。在国内,北京最早认定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标准,侧重从文化产业价值链的角度重新定义创意产业——以创新为根本要素和途径,突显文化内核和创意价值,主要体现了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的行业集群特征。[8]而相对于文化产业,具有信息密集性和高知识性特征的创意产业是高智慧和创意的结晶,始终处于价值链的高端。任何一种创意活动都必须在一定的知识背景下,利用人文积淀,通过重塑传统产业结构来完成创意点燃和价值实现。如当今的3D电影、3D打印和高清数字电视等高科技文化产品都是通过数字新技术完成的。没有创新也就没有创意,创意是一种新科技理念。由于创意产业处于文化产业价值链条的高端环节,因此它的创新思维凝结在文化产品及服务当中,通过价值传导进而实现它的附加值增加,完成跨行业、跨领域的重组与合作,进而推动文化产业实现深度发展。

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关联极为密切。文化中有创意,创意中有文化。无论是在学术研究领域还是在政府制定实施决策方面,对“创意产业”一直存有较大分歧,特别是一谈到文化必然提及文化产业,这一对平行的概念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但也有显著差异。有时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有明确的区分,有时二者之间又可以互换使用。[9]在我国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形势下,虽然强调创意产业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知识创新、产业升级和效益倍增等方面有巨大的增量空间,但由于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条件所限,且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侧重点等方面有所不同,与我国倡导的自主创新也不完全一致。因此,目前看来,盲目照搬英国等国的创意产业发展模式既不符合我国国情,也不利于政府的统一管理。在理论和实践上加强两者研究,有助于明晰各自归属的产业边界,廓清文化产业与创意之间认识上的误区。

二、文化产业的分类

文化产业包含的内容和门类非常丰富,是一个多系统多组织构成的有机整体,长期以来没有一个规范科学的分类标准,现在的分类标准是在各种产业分类标准的基础上演化而来的。因为对文化产业进行分类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加之文化产业概念的模糊性、不确定性和多义性,世界各国地域、经济、文化背景、产业政策等各不相同,所以与文化产业的内涵和外延相对应的文化产业分类标准和体系也不尽相同。随着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根据各自的国情和发展目标制定本国的文化产业分类体系,以应对文化产业发展带来的各种挑战和机遇。

目前在国际上各种产业分类标准中,以英国著名经济学家费希尔在其1935年出版的《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中提出的三大产业分类法最广为人知。根据社会生产活动的历史发展顺序将全部经济活动划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第一产业为农业,第二产业为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主要指“服务业”,即为生产和消费服务的部门,包括除第一、二产业之外的其他相关产业。除此之外,一些国际组织根据组织内部的产业划分原则也制定了自己的产业分类标准。从世界范围看,文化产业从组织结构上基本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的行业(如生产与销售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等行业);二是以劳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如戏剧舞蹈演出、体育、娱乐、策划、经纪业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装潢、装饰、形象设计、信息咨询、文化旅游等)。

当文化产业的内涵较为明确时,其外延描述就会更清晰。新修订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标准基本上全面反映了近年来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客观进程和可喜成就,特别是新的四层次划分较为合理,对文化产业链条进行了新的提炼和梳理,更符合文化生产规律[13],更好地适应了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趋势。这既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文化产业的热切关注,同时也澄清了以往在文化产业认识上的不确定认识,为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文化产业统计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标准和行业导向,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随着我国文化产业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壮大、人们对文化的认识逐步深入、文化与其他领域的加速融合,文化产业的涵盖范围也在不断发展变化,逐步完善文化产业的科学划分体系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文化产业内涵进行科学界定和系统划分,能够正确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的态势,恰如其分地定位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坐标,以便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进行有效的区别管理,推进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既要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同时也要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门类。

❻ "文化产业"都包括什么

国家抄统计局将以下袭8类列为“文化产业”的范围:(1)新闻服务;(2)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3)广播、电视、电影服务;(4)文化艺术服务;(5)网络文化服务;(6)文化休闲娱乐服务;(7)其他文化服务;(8)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服务。

文化产业的业态包括:
1.书报刊出版、印刷和发行业;2.文化艺术业;3.文物保护业;4.广播电影、电视业;5.文化娱乐业;6.体育;7.摄影及扩印业;8.园林业(包括公园、动植物园和自然保护区);9.广告业。

❼ 什么是文化产业业态目前国外最新的文化产业业态有哪些

文化产业,是以“文化创意”为核心,通过技术的介入和产业化的方式制造、营销不同形态的文化产品的行业。

国家统计局将以下8类列为“文化产业”的范围:(1)新闻服务;(2)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3)广播、电视、电影服务;(4)文化艺术服务;(5)网络文化服务;(6)文化休闲娱乐服务;(7)其他文化服务;(8)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服务。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发展中国文化产业的战略构想。2003年,文化部先后在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设立“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2004年初,教育部首次在高校中设立“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毕业后颁发管理学学士学位。2005年4月,教育部论证确定了全国开设“文化产业管理”的本科自学考试。

文化产业的业态包括:
1.书报刊出版、印刷和发行业;2.文化艺术业;3.文物保护业;4.广播电影、电视业;5.文化娱乐业;6.体育;7.摄影及扩印业;8.园林业(包括公园、动植物园和自然保护区);9.广告业。

❽ 请问文化产业的分类、相关标准是什么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前景及对策分析
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最早由上世纪90年代的英国提出。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在世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有关资料表明,全世界文化创意产业每天创造220亿美元的价值,并且还在以5%的速度递增。
在英国、美国、丹麦、新加坡等国家,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成为引领国家产业创新和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而在中国,目前,文化创意产业也越来越得到重视。
文化创意产业内涵及特征
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依靠创意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赋,借助于高科技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与提升,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产生出高附加值产品,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产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文化创意产业包含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与智能产权三项内容。
任何一种文化创意活动,都要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下进行,但创意不是对传统文化的简单复制,而是依靠人的灵感和想像力,借助科技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再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属于知识密集型新兴产业,它主要具备以下特征:
首先,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高知识性特征。文化创意产品一般是以文化、创意理念为核心,是人的知识、智慧和灵感在特定行业的物化表现。文化创意产业与信息技术、传播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等的广泛应用密切相关,呈现出高知识性、智能化的特征。如电影、电视等产品的创作是通过与光电技术、计算机仿真技术、传媒等相结合而完成的。
其次,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高附加值特征。文化创意产业处于技术创新和研发等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是一种高附加值的产业。文化创意产品价值中,科技和文化的附加值比例明显高于普通的产品和服务。
第三,文化创意产业具有强融合性特征。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它是经济、文化、技术等相互融合的产物,具有高度的融合性、较强的渗透性和辐射力,为发展新兴产业及其关联产业提供了良好条件。文化创意产业在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还可以辐射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
借鉴世界各国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根据我国的行业划分标准,可以将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分为四大类,即:文化艺术,包括表演艺术、视觉艺术、音乐创作等;创意设计,包括服装设计、广告设计、建筑设计等;传媒产业,包括出版、电影及录像带、电视与广播等;软件及计算机服务。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及前瞻
当人们初级的、物质层面的消费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就会产生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目前,我国主要中心城市人均GDP已经超过3000美元,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人均GDP均超过5000美元。从国外发展经验看,城市人均GDP达到这一水平后,国民经济开始进入到持续稳定增长、经济结构快速升级、城市化水平迅速提升的新阶段。社会消费结构将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相当一部分居民的消费重心开始向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领域转移,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泛的市场需求。
我国城市结构升级功能提升对文化创意产业提出迫切需求。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功能提升的任务非常艰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尽快形成核心竞争优势已刻不容缓。文化创意产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快速发展对于促进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完善城市各种服务功能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而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在我国也开始得到重视并有很大发展。上海、北京、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崛起,势头强劲,逐渐成为这些城市和地区产业发展的新亮点。
上海:着力打造特色创意产业基地。上海是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较早的地区,同时也具备了相当的发展基础。上海的影视业、出版业、时尚设计、广告业等行业曾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2004年10月,上海市首家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基地正式在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揭牌成立。2005年上海政府工作报告及《上海2004-2010年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已经明确提出发展创意产业。据统计,上海市已有18个创意产业基地,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家各类设计创意企业入驻,集聚了1万多名创意人才。目前,文化创意产业产值已经占到上海全市GDP的7.5%。
北京:重点培育六大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北京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科技和创新实力突出,具有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独特优势。《2004-2008年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重点培育六个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北京市“十一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要加快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使之成为首都经济的支柱产业。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态势良好,据初步测算,2005年产值达960多亿元,占北京市GDP的14%以上。其中,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产业实现营业收入约780亿元,总量规模占全国的1/3。北京现有2万多家工业设计、服装设计、广告设计等领域的文化创意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仅工业设计一项的年产值就高达110亿元左右,并创造了1000亿元以上的关联效益。
深圳:积极构建“创意设计之都”。在国际、国内城市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深圳市2004年推出了《深圳市实施文化立市战略规划纲要》,并提出建设“创意设计之都”的目标,重点发展创意设计相关产业,包括动漫产业、建筑设计、装饰设计、印刷、服装设计等产业。深圳市还规划建设了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具备研发、投资、孵化、制作、培训、交易等功能。
深圳设计业发展迅速,近几年更是保持了40%以上的高速增长,拥有一支2万多人的设计队伍,2003年设计业总产值就已达到85.06亿元。深圳的平面设计全国领先,被称作中国现代平面设计发源地,平面设计人才达 2万人。工业设计占居全国49%以上的市场份额,在汽车造型、IT产品、家用电器、医疗设备、仪器仪表、轻型机械等领域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此外,南京、青岛、大连、成都、杭州等其他城市,也纷纷依托各自人才、区位及资源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或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策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虽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有强劲的发展势头,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支持;各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特色定位不强,与城市资源特点联系不够密切;缺乏高层次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等等。
针对这些可提出以下发展对策:
对策一:加强文化传创意产业的集群发展与规模效应。产业集群化发展是当今产业发展的趋势之一。作为新兴的文化创意产业,其较强的产业融合性决定了其发展过程中需要整合各种资源,集群化发展趋势非常明显。如美国闻名于世的曼哈顿“苏荷(SOHO)艺术聚集地”、好莱坞影视娱乐业及群等,都是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的成功范例。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刚刚起步,各类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聚集区建设初具规模,但特色还不明显。未来发展需要加强对特色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培育,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园区,打造较为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链条,实现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规模效应的充分释放。
对策二:注重文化创意产业的本土化,打造优势品牌。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由于受经济、科技等条件的制约,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力好相对较弱。加之我国文化创产业发展中,来自国外的资本特别是跨国公司的投资占有重要地位,对我国本土文化创意产业构成了威胁。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过程中,我国要着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品牌,注重文化创意产业的本土化发展,避免出现由跨国公司引领、控制甚至垄断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局面。
对策三: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专业人才的培养。人才是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资源,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人才还相对缺乏,创意人才总量、结构、素质还不能够适应产业快速发展的要求。今后应调整人才教育结构,加强对创意产业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复合型人才、营销人才的培养;积极举办各种大型创意设计展览,打造设计师们相互交流、碰撞的平台,激发创意人才创造原创文化产品的激情和动力。
对策四:重视政策法规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作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虽然是以市场为基础作用的,但政府通过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政策法规的制定,为文化创意产业营造一个适宜发展的外部环境,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❾ 文化创意产业统计范畴包含哪些大类

(一)明确文化产业的基本内涵。
从广义上讲,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文化产品的总和;从狭义上讲,它是指语言、文学、艺术以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为满足政府规划文化产业发展蓝图,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的迫切需要,必须建立科学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以统一文化产业的界定范围、统计口径,规范数据来源渠道,提高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信息收集和分析的科学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正确反映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状况,为国家文化产业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应包括行业构成、指标体系、数据来源和指标解释等内容,其中指标体系应由核算指标、分析指标和基础指标构成。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文化产业概念定义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各项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的活动集合。根据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活动的属性特点,划分为公益性文化活动和经营性文化活动两大类。
根据上述概论,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包括提供文化产品(如图书、音像制品等)、文化传播服务(如广播电视、文艺表演、博物馆等)、创意文化和文化休闲娱乐(如旅游景区服务、室内娱乐活动、休闲健身娱乐活动等)的活动,它构成文化产业的主体;同时,还包括与文化产品、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活动有直接关联的用品、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以及相关文化产品(如工艺品等)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它们是文化产业的有益补充。
(二)设计统一规范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
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多层次的系统。这个系统应该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之集合。主要包括:文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文化用品生产和销售活动;文化设备生产和销售活动;相关文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
其分类与界定的标准为:一是按照文化活动的重要性,分为文化服务和相关文化服务两大部分;二是照按层次的级别,分为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相关文化产业层;三是根据部门管理需要和文化活动的特点分为9个大类;四是具体细分80个小类。
文化服务。主要有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
相关文化服务。主要有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三)确立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
文化产业统计的建立,无论是指标体系设计还是统计数据的收集,以及信息的发布与利用等,要体现出这样的基本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既要符合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又要科学合理,系统完善,标准规范,便于操作。
与时俱进原则。文化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既要注重历史的传承,更要把握时代发展的最新动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由于新技术、新科技日新月异,当今世界科技文化的发展突飞猛进,因此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也必须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
统一设计原则。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必须要有大文化观念,有系统工程思想。因为文化产业涉及各个地区、诸多部门和行业,而且这些部门和行业的统计业务关联度很高。因此,对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要统一设计,互相兼容,避免重复矛盾。
分工协作原则。文化产业是由政府的诸多相关部门共同管理的,包括宣传部门、统计部门、文化部门、广电部门、体育部门、信息部门、旅游部门等。因此,文化产业统计必须坚持分工协作原则,业务上由统计部门统一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分工协作。
信息共享原则。统计数据收集完成后,不能束之高阁,要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服务。应建立一套规章制度,规定各相关部门将统计数据按时报送统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建立文化产业统计信息数据库。为社会公众提供综合信息服务,做好资源整合,实现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建立文化产业统计应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1.以增加值为核心,重点反映文化产业的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增加值是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同度量指标,将增加值作为文化产业统计核心指标,有助于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接轨,以反映文化产业总体规模、发展水平以及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力;也有助于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进行同度量的对比分析。
2.指标体系的设置要适应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与可能。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要突出科学性、实用性和目的性。要根据中国的国情,充分考虑目前文化产业的特殊性––公益性和事业性与一般产业存在较大差异的现实,所建立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要有利于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单位走向国际市场,参与世界竞争,加快文化产业化进程。
3.紧密结合现行统计、业务和财务制度,有利于统计数据的收集和调查实施。文化产业统计指标要力求科学、简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尽量利用现行的统计、业务和财务资料。
4.非生产经营所得的收入不能计入增加值。GDP核算的生产经营原则规定,国内生产总值必须是常住单位的生产经营成果,凡是非生产经营所得的收入不能计入国内生产总值。因此,一些与经营和业务无关的收入均不包括在内,如外单位转来的利润、银行贷款、下级单位上交收入等,这些收入实际上是其他单位的利润和收益,已计入其他单位的增加值,否则就重复了。
5.文化主管部门办的独立核算的非文化产业单位,不能纳入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范围。因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把基本单位或机构单位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由于经济的发展,跨行业经营的现象非常普遍,许多机构单位、机构部门从事多种经营活动,这些机构单位和机构部门就必须划分若干个不同产业的基层单位。因此,各文化主管部门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开办的独立核算的非文化产业单位应该按其各自经济活动的特点,归入相应的行业核算增加值,不能纳入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范围。
6.正确处理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与有关文化主管部门的关系。多年来,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与有关文化主管部门在文化统计工作中,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为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仍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问题,比如,部门间信息不能共享,互求信息仍存在一些障碍,彼此沟通渠道不够顺畅等。因此,应该从法规制度上明确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切实解决各方面的彼此关切
(五)创意产业的崛起,要求为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思维空间。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传统文化资源和文化元素丰富多彩,为中华民族繁衍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兴起,创意产业的催生,为传统制造业发展与改造提供新的支持系统和持续发展因素的同时,也带动了中国文化的发展与创造,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新的思维空间。创意产业的崛起与发展,在改变传统制造业和传统经济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人们对历史文化遗产的重新认识。历史文化价值观的更新,将对文化产业发展和人们关于发展文化产业的思维方式提供巨大的推动力。各种经济形态将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产生新的生产力形态。
(六)统计工作要适应文化产业新业态变化
有专家提醒,在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修订中,需特别关注“科技对文化产业的影响怎样体现”“文化创意的概念和范畴到底是什么”“统计指标如何兼顾公平和地方特色”等问题。比如动漫游戏,有的动漫游戏企业属于文化系统,有的动漫游戏企业则属于其他行业,如盛大游戏的计算机代码就属于高科技企业。文化旅游也面临同样的尴尬。哪些属于文化系统?哪些属于旅游系统?手机电视、手机音乐、手机出版、手机动漫等,围绕手机的娱乐文化形态丰富多彩,且产值巨大。那么由流行音乐本身及其派生出的产业链和新业态也应当界入文化产业统计范畴中。
“不能让产业适应统计,只能让统计去适应新的产业变化。”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不仅仅是一个统计工具,某种意义上也反映了文化产业政策,它带有很强的导向性。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完善要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上重点关注文化产业新发展、新变化和新形势,特别是文化产业发展新业态。
个别企业出于避税考虑,上报数据可能低于实际情况。还有个别企业为争取政府政策和资金的扶持,上报数据可能夸大。由于对文化产业分类和界定的误解导致数据误差的情况也会时有发生。另外,在政绩考核的压力下,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被装到文化产业的框框里,导致数量与质量失衡、规模与效益失衡。这就需要建立对统计数据审核与纠正的专门机制。
(七)面对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捷足先登的严峻态势,要求我国的文化产业必须迎头赶上。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加速,文化与政治经济相互交融,像文化这种软实力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近年来,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他们的文化产品大举挺进中国市场,尤其是韩国的影视作品更是捷足先登,严重地冲击着我们的视觉器官,对我们的民族文化产生了很大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急起直追,迎头赶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构筑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铸造自己的民族文化的坚强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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