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是什么关系
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关系(区别和联系):
一、在主体及行业划分上,文化产业的主体更多的是企业或者法人,它更多的倾向于将文化资源的文化价值转化为商业价值;而文化事业的主体更多的是政府部门,它们在行业划分上更偏向于公益性、无偿性、非营利性的服务,走的是非产业化道路。
二、从目标取向上来看,文化产业更多的是通过企业或市场个体的投资来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文化事业则侧重于国民的教育感化和公益性文化服务。
三、在资金来源上,文化产业多是从社会募集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文化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多依靠政府财政拨款。
四、在运作方式上,文化产业偏向于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由市场来优化配置资源;文化事业则偏向于行政化运作、政府规划管理。
五、组织形式上:文化产业组织形式比较灵活,多以企业组织形式为主,以国有、集体及私营等经济实体为单位;文化事业则多为事业部门或单位团体组织形式。
它们的联系:它们作为文化两种不同的存在方式,是中国文化建设过程中既相互交叉渗透,又相互独立的不同形态。
仅供参考~
B. 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关系
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关系:
1、生产目的
文化事业部门是生产公共产品,以国家需要为转移。文化产业部门是为市场生产商品,以市场需要为转移。
2、资本来源
生产文化产品也必须有资本。文化事业的生产资本由国家或社会提供。而生产文化商品的资本来源则因社会制度而异。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生产资本需从不同经济成分中获取。广泛吸收民营经济进入文化产业经营领域,是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战略。
3、机构性质
文化事业机构是政府部门的附属单位,以行政方式管理。文化产业机构是企业单位,以企业法人进行经营活动。
(2)文化产权交易与文化产业发展的关系扩展阅读:
根据以上定义,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包括:
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
2、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
3、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4、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文化事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文化产业
C. 为什么要将文化产业发展为支柱性产业
首先,要探寻和坚守中国文化的遗传基因。中国文化在五千年历史长河中世代传承、不断延续,靠的就是这些富有生命力的、具有内在联系的遗传基因。发展繁荣中国文化,必须找到可以永远传承和坚守的中国文化因子,它是在中国民族文化的土壤上生长出来的,并同中国特定的优秀文化传统结合在一起的基本元素。否则,中国文化就不会有生命力和竞争力,也很难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同全球文化进行平等的对话和交流。
其次,建构文化本土性价值体系和话语体系。通过建构具有本土文化遗传密码、本体性状特色的价值体系和话语体系,就可以在此基础上对全球性文化进行科学的合理的选择性接受、合己性理解、颠覆性解释、破坏性重构和创造性发展,从而不仅可以避免被同化的命运,而且还可以在改变、逆转和瓦解文化全球性敌意的基础上找到中国文化重现辉煌、争取更大发展空间的路径。
第三,要尽快消除和打破跨文化交流的隔阂与疏离。最主要的是大力加强文化本土性的自信心、辐射力和影响力,采用灵活多样的策略、手段和技巧,消除和打破西方文化对中国文化的防范与敌意,通过各种途径将最优秀的中华文化传播到世界各国,从而不仅改变全球文化的语境、转移世界传播的重心,而且能够以本土性文化匡正全球性文化,以异质性文化稀释同质性文化,在交流合作中逐步将本土性文化上升到全球性文化。
第四,掌握和把度好中国文化与全球文化互动的合理张力。对抗和消解全球性的同质文化,必须站在文化平等的立场上,使本土性与全球性之间的互动关系保持着一种科学、合理的张力,站在本土性与全球性相结合的文化多元的立场上进行权利平等的文化交流,进而促进人类的相互理解和社会的共同进步。
第五,要立足于科学继承传统文化,从容应对全球化挑战。中国的传统文化,作为应对全球化挑战的一种根基,应该说现在中国传统文化不能说是十全十美的,我们应该看到追究传统文化应该是在我国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中国漫长的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它是一个精华与糟粕并存的庞杂的文化积累的过程。我觉得现在的现实生活中,我们还没有完全清除封建文化消极的影响。比如说像宗法观念、特权思想、专制作风、人身依附关系,对于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必须加以批判,要予以摒弃。
D. 如何正确理解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事业发展之间的关系
想要正确的理解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事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他们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必须通过有效的了解才能更好的达到发展效果。
E. 为什么要将文化产业发展为支柱性产业如果你打算将来投身文化产业领域会从哪方面做准备
送给汕职的同学们。
化艺术产品的升温,也撬动了资本的流向,吸引了不少投资者的目光,文化产权交易所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遍地开花,“权益拆分”的全新艺术品交易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文化艺术产品市场,然而由于机制的不成熟、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监管主体不明等因素的存在,使得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前景显得不那么明朗了。
日前召开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在政策助力下,中国文化艺术市场迎来了规范发展的大好时机。
文交所遍地开花 艺术品市场滋生泡沫
专家称,要实现市场规范须健全法制,加强监管,并建立退出机制
近年来,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大力扶持下,跃升为战略性支柱产业的文化产业,引来了众多资金追捧与炒作,艺术品投资浪潮正以前所未有的态势迎面扑来。然而,从遍地开花到疯狂爆炒,现实中乱象丛生文交所的发展令人堪忧。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艺术品市场秩序混乱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法制建设滞后,政策管理缺位。只有健全法制,加强监管,营造环境,并建立退出机制,才会出现不断壮大的中国艺术品市场。
文交所“遍地开花”
我国的文化产业和艺术品投资市场前景广阔。2008年,我国艺术品拍卖市场总额不足200亿元,而到了2010年我国艺术品拍卖总成交金额已超过了500亿元,占全球艺术品拍卖额的33%。有专家预测,今年中国艺术品市场会持续向好,中国艺术品市场总规模将达到3600亿元人民币,而全年艺术品拍卖市场成交额会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左右的规模,中国已经成为全球艺术品市场重要组成部分。
伴随着艺术品市场交易的快速增长,全国各地文化产权交易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急切地想在这个市场中分食一杯羹。
文交所快速扩张得益于2010年3月文化部等九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明确指出,鼓励国内文化企业积极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尝试文化产权交易,促进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指导意见》下发后,由于资本大量涌入文化产业领域进行投资,各地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便应运而生。
2009年6月,上海市政府批准设立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
2009年9月,天津市金融办批准设立了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
2009年11月,深圳市政府批准由深圳广电集团、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深圳报业集团和文博会公司等联合发起设立了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交所在经营模式上分为整体权益交易平台和份额权益交易平台。
2010年5月,成都市政府批准由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等股东联合发起设立了成都文化产权交易所。
进入2011年,文交所更是迎来了一波井喷式的发展。2011年4月,河南省金融办批准由两个自然人出资5000万元成立了郑州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设计与天津文交所基本相同,不同之处是引入了做市商制度,采取投资者预约登记的方式,委托银行代为发售。6月,湖南省文化厅批准由湖南省文化艺术基金会、湖南高登艺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5000万元,组建了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7月,广东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成立。江苏、陕西、大连、厦门等地也纷纷筹备成立文交所。
统计显示,截至7月31日,全国各地开业及筹备中的文交所总数已达36家,其中已挂牌开业的文交所达21家。进入8月后,汉唐艺术品交易所、福建海峡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江西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等又相继开业或成立。目前国内各地还有很多文交所正在筹备当中。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家银行向深圳文交所提供了总额达到500亿元的授信;广东省南方文交所也获得银行授信共630亿元;工商、农业、中信、招商四大银行为山东文交所授信额度总计180亿元等等。
爆炒滋生艺术品市场泡沫
在艺术品市场繁荣发展的同时,市场投资出现过热现象,尤其是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火爆和疯狂炒作令人堪忧。
10月10日,香港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首只艺术品份额“春华秋实”(“春华秋实”漆工艺品组合为上海当代漆画艺术家毕国勤的经典作品之一,共包括5件磨漆类立体漆艺品)上市,五个交易日皆以涨停价报收。10月21日,郑州文交所第二批份额产品《蓝田泥塑》和《中国名人》开盘涨停。
而天津文交所尤其受到了人们的关注。
为控制价格暴涨局面,天津文交所屡次修改规则。2011年初开户门槛是5万元,但3月份起门槛直接提高到50万元。7月1日天津文交所“二次开张”,但在进入门槛、申购政策、调整价格涨幅和增加特殊处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新的规定。投资门槛提高至100万元;在申购方式上,由过去的定价申购改为竞价、定额申购。此外,日涨跌幅限制上也做了较大修改。此前的15%的日涨跌幅大幅调整至5%,还增加了特殊处理制度——艺术品份额在20个交易日内,累计出现6次涨停或跌停就将被特殊处理。特殊处理后,日涨跌幅由5%进一步下调至1%;交易模式也由“T+0”变为“T+1”。天津文交所“朝令夕改”导致交易品种在暴涨、暴跌和交投死寂之间跌宕起伏,饱受舆论质疑。
10月1日前夕,由天津文交所策划者屠春岸一手操办的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迎来首个份额产品“黄永玉01”,当天该份额收盘价为2.15元,相比1元的挂牌价上涨115%,再现“暴涨”的态势。
而10月17日天津文交所新发的两件天价苏绣《富春山居图》与《世纪和平-百鸽图》。这两件作品上市当天即遭遇重挫而破发,跌幅高达惊人的10.43%和8.7%,让诸多投资者措手不及。随后,天津文交所在网上发布了关于“苏绣《富春山居图》与《世纪和平-百鸽图》”艺术品的交易风险提示。一边在艺术品份额交易领域内独领风骚的天津文交所,另一边却也同时面临着诉讼的尴尬境地。
据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主任武绍智表示,受七八位投资者委托将以文交所单方频繁、随意变更交易规则,以及格式合同中的交易风险没有提示到位为由,准备对天津文交所正式提起诉讼。这些投资者来自山东、上海、安徽和澳大利亚,其投资金额多的上百万元,少的也有四五十万元,但亏损都超过八成。
另据报道,由于许多文交所仓促上马,有的只是一个空壳,连网站都照搬“前辈”设计,正式开放业务非常少。此外,各地文交所的交易规则都由自己制定,当中有些条文甚至有欺诈的嫌疑。
针对文化艺术品的暴涨、暴跌和天津文交所的乱象丛生,近日有消息称,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下发了一个文件,全面暂停了各地准备上马的文交所的审批工作。一盘“凉水”袭来,“高热”中的文交所又将何去何从?
文交所何去何从?
作为中国金融市场的一项创新,艺术品交易所在争议和质疑中遍地生根,伴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张和市场爆炒,风险也在不断累积。文交所是否应该存在?如何监管?未来将如何发展,成为当前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实际上,艺术品份额化与证券市场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艺术品份额类证券化交易隐藏着很大的风险,如信用风险、交易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比证券更加难以防范。
相对于股票发行而言,艺术品份额发售机制缺乏必要的信用保障体系。艺术品份额发售和交易中,与艺术品份额发行、上市相关的事项均由文交所负责,交易所不但决定艺术品份额能否发行和上市,甚至还决定份额发行上市工作由发行商完成。这种做法不仅有悖于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有损于市场的公信力,也难以抑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更有可能将艺术品发售演变成为利益输送的渠道,而沦为滋生腐败、洗钱犯罪的温床。
其次,艺术品份额发售的定价机制存在缺陷。艺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艺术品之间的价格缺乏可比性,其价格通常由买卖双方依据个人的评估与判断共同决定。艺术品份额的定价过程中,既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体系,也没有一个公认的、权威的鉴定与评估机构,难以对艺术品的价值做出公允的估值。
此外,艺术品份额的投资回报缺乏稳定的基础。相对于股票而言,艺术品自身并不产生现金流,相反每年必须支付一定的养护、保险费用。艺术品展览虽然可以获取一些收入,但成批展出的收入很难在每个艺术品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另外,艺术品实物无法按照份额交割,投资者不可能实现从持有份额中分享对艺术品的欣赏、收藏。因此,艺术品份额化的投资回报更多地只能寄希望于交易价格的不断升高,低买高卖,获取价差就成为投资者获利的主要模式,价格起伏越大、交易越频繁,越便于短期获利。这种机制下,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可能将份额价格推高数倍,导致价格失真,狂热之后出现暴跌,在市场中产生连锁反应,最终使投资者损失惨重,成为受害者。 文交所上市的艺术品份额,总份额相对较小,且采用“T+0”交易模式,容易被人为操纵,出现市场的剧烈波动,甚至被非法资金炒作,从事短线交易、操纵市场和洗钱等不法活动,聚集市场风险。
目前,我国艺术品交易场所的设立和交易管理等处于无法可依的混乱状态,各地情况五花八门。除少数地方由省、市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授权相关部门监管外,有的则由地方政府金融办审批设立并负责监管,有的则由文化主管部门审批设立并负责监管。另外,监管依据不足也是监管缺失的另一表现。虽然文交所也实行自律监管,但并不能替代行政监管。此外,艺术品份额的发售审核、定价、交易、监督以及与此相关的评估、保管等均由文交所负责完成,各环节之间缺乏必要的制约和监督,不利于防范道德风险,甚至为合谋、操纵市场留下空间。
“中国艺术品市场秩序混乱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法制建设滞后,政策管理缺位。”中国艺术品市场研究院副院长西沐认为,在全国范围内,文交所的发展已经破题,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如何发展的问题。具体说就是要正视问题,规范市场,加强监管,营造环境。
他认为,通过梳理并加强地方中国艺术品市场法规工作,对中国艺术品市场条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如对条例的适用范围、技术交易行为的规范、技术交易的禁止行为、违法行政责任等基本问题明确规定,是立法工作重要的突破口。他建议,我国应尽快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艺术品市场法》,使其成为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艺术促进法》基础上的第一部国家对中国艺术品市场实施管理的基本法,这将有利于推动中国艺术品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此外,资本的流动性决定了只有建立机制化、制度化的艺术品资本退出机制市场,才会出现不断壮大的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退出机制的建设关乎中国艺术品市场能不能进一步做大、做强的信心,更是扩大需求的一个重要的标示。如一个规模化的艺术品市场无法建立起一个系统而又高效的退出机制,这不仅仅是一个障碍问题,还是中国艺术品市场所面临的最大的风险。而中国艺术品资本退出机制的建立,首先需要的是创新。
F. 急。论述知识产权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
“比较文化产业学”的举旗之作、首部文化产业比较案例图书《文化产业比较案例》于2009年12月由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正式推出。
该书由“比较文化产业学”的提出者、中国最年轻的文化产业博士生导师蔡尚伟教授倾力打造,约30万字,全书分国际视域、区域比较、文化传媒、文化体验四大部分,从最初的100多对案例中精选24对最为鲜活、具有典型性和可比性的案例加以比较,其中不乏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与争议的案例,如《墙里开“花”墙外香——中、美对“花木兰”文化资源的开发比较》《犹抱琵琶半遮面—— 中、日性文化产业比较》《少林VS武当——武侠文化产业之宗师过招》《蓝猫、熊猫闯市场——蓝猫动画、熊猫动画产业比较》《相似的创意,不同的结局——成都、深圳世界主题公园成败对比》《“人造景观”是一宗罪?——“中华祖龙”与“无锡灵山大佛”之比较》等,让人直面问题,在争议中深思。
《文化产业比较案例》的出版具有较为重要的学科价值与实践意义。经过全国文化产业界几年的努力,文化产业的理论框架已大致搭建起来,而要将其导向深入,则需要做更多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案例研究。近年来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文化产业案例研究的价值,案例选编、案例库建设的工作也在推进。而比较案例研究当比孤立的单个案例分析更富揭示性与启发性,于实践也更富指导意义,特别是那些大致相似的思路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常常令人感到震撼,需要深入分析其中微妙而复杂的因果关系,这样得出的成果比那些大而化之的泛泛之论更能给人深刻的启迪。“立足于同,在差异面展开”的比较性研究应当是案例研究的一种较高阶段。本书第一次尝试运用“比较”研究范式来提升文化产业案例研究甚至整个文化产业研究的学理性、深入性,对“比较文化产业学”的建立和发展具有奠基性的意义。
该书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交融,对策思路与问题剖析相贯通,反面教训与正面启示相互印证,深入浅出,图文并茂,兼具较强的学理性与可读性,既可作为文化产业学科教材或教辅资料,又是文化产业管理者、从业者、研究者和对文化产业感兴趣的普通读者不可多得的参考书。
G. 如何处理好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不同
我国文化建设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区分了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各自的属性,使其各归其位,各负其责。
首先,从性质上讲,文化事业具有公益性、公共性,而文化产业则具有经营性、市场性。所谓公益性就是说,公共文化需要来提供,提供的这种文化基本上是的,或者是收费很少带有性质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具有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特点。基本性就像百姓生活中油盐酱醋茶一样须臾不可分离的文化需要;均等性,就是不分区域、城乡、贫富、男女、老幼、户籍都能够享受到的服务;便利性,就是文化场所的设置、空间的规划以群众最方便为目的。
所谓经营性就是说,主体按照市场的要求,发挥市场配置文化资源的积极作用,向社会提供带有盈利性质的文化产品。经营性文化产业具有分众性、市场性、盈利性的特点。分众性,就是经营性文化产品主要满足一部分公众的文化需要;市场性,就是文化主要依靠市场来融资、来发展,生产面向市场的文化产品;盈利性,就是经营性文化产品要有一定的盈利空间,以保证自身的持续发展。
其次,从满足的对象及内容上看,文化事业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文化产业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样性文化需求。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基本文化需求是不断变化的,当前,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与权益就是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内容,在农村还包括每月一场电影。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多样化文化需求就是产业分工、阶层分化、文化教育不同、职业差别带来的文化需要上的多元性。
2、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相互联系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之间的区分是相对的,不是截然对立的,两者之间有紧密的联系。
首先,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都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文化事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这是其性质与任务决定的。同样,文化产业也必须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始终把社会效益置于优先位置。在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这一原则上,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是一致的,担负着共同的责任。
其次,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都应当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文化事业应当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群众化、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生活化、社会主义荣辱观全民化等方面多做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之中。文化产业应当以充沛的激情、生动的笔触、优美的旋律、感人的形象,创作生产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不断唱响主旋律。
第三,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是可以相互促进的。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会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培育出良好的文化土壤、消费人群,通过不断参与文化活动,广大群众就会感受到物质生活以外的精神愉悦,会自觉地去消费更多的文化产品;健康的文化产业也会带动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很多文化产业方面的产品不断成为文化事业的内容,其宣传的价值观会转变成为文化事业的价值追求。
3、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树立文化科学发展的意识,在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的同时,不断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要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放在同样的地位来看待,把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放到一起,整体规划、协同发展。要统筹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要统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产业服务体系的建设,要统筹基本文化需求与多样化文化需求的满足,要统筹公益性与市场性的要求,努力做到相互促进。
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构建起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共同发展的机制。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可以更多地采用市场机制的方式,采取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这样一来,就会使越来越多的文化在获得收入的同时推动了文化事业的发展。
建立面向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共同的文化产品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坚持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作品的最高标准,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形成科学的评价标准。建立以文化事业发展培育消费能力的机制,带动文化产业发展。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除了要创新商业模式,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开发特色文化消费,扩大文化服务消费,提供个性化、分众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还应当发挥文化事业发展的资源优势,实施诸如普及高雅艺术工程,通过补贴或单位赞助,低价向群众售票,培育群众的消费意识和习惯。
H.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是什么关系
文化产业是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是指文专化意义本身的创属作与销售,狭义上包括文学艺术创作、音乐创作、摄影、舞蹈、工业设计与建筑设计。
文化事业是我国特有术语,是我国政治经济体制当中存在的文化事业单位的集合名词。
文化事业单位,是指在文化领域从事研究创作、精神产品生产和文化公共服务的组织机构。
区别
文化事业,可以是盈利或非营利,或个体或团体,不带政治目的和政治导向,含有个人或团队创作思想。
文化产业,是盈利目的,带有市场趋利性。产品创作少许或者带有政治目的和政治导向,例子,刺杀金XX。
I. 为什么要将文化产业发展为支柱产业如果你打算将来投身文化产业领域,会从哪几个方面做准备
文化产业发展为对我国经济建设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打算将来投身文化产业领域,从民间手工编织,民间艺术,民间宗教,总之就是民间开始。